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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蚊子)-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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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我想知道,如果我同意二小,加入你们猎户村。刘兄弟,能否保证他的安全?毕竟,我就这两个儿子,随便那个出点什么意外,我那婆娘肯定受不了。”

对于王有才的询问,刘兴华很认真的道:“王叔,我是爽快人,有什么我便说什么。不管是你儿子,还是猎户村的子弟,我都会一视同仁对待。

至于你说,能否保证二小兄弟的安全,我只能说,这事保证不了。不管是他还是我自己,其实这种事情都保证不了。如今什么世道,王叔想必比我更清楚。

我之所以想组建队伍,便是希望把活的希望抓在自己身里。就城里那帮巡防营的官兵,我今日算是真正见识,那就是一帮乌合之众。

指望这样的官兵,保护我们的安全,简直就是痴人说梦。一旦将来漠河有变,我敢断言这些官兵,绝对会弃城逃跑。到那时,城中百姓的安全又由谁来保证呢?

我的队伍,只收良善百姓家的子弟。他们扛枪,也只为百姓扛枪打仗。只要他们人人要强,人人敢战,相信这些漠河子弟兵,也能保护他们的家乡跟亲人。”

面对刘兴华的回答,王有才没怎么说话,沉默的喝了一口酒。莫拉乎又插话道:“老弟,你应该知道我老莫看人的眼光。我敢把猎户的子弟交给他,难道你不敢吗?

如今什么世道,以你儿子的性子,继续待在这漠河,早晚会捅出大娄子来。刘兄弟虽然年青,可他行事稳定,做事有章法。把二小交给他管教,你应该放心才是。”

从没想到,招个兵有这般困难的刘兴华。这才真正意识到,如今这时代百姓都存着‘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的思想。想拉队伍,确实不容易。

可换个思路想想,如果随便都能招收的人,又岂会是良善百姓的子弟呢?眼下那些胡子拉人,又见过几个良善百姓的子弟,会主动上山投奔胡子呢?

随着莫拉乎的帮腔,王有才最终道:“其实我知道,以我家那二小的性子。就算过完年我阻拦,他肯定也会逃跑。他年青,做事冲动不计后果,我为此也很担心。

既然说服不了他,那我只能拜托两位,以后代我管教好他。其实先前我也是多嘴问一句,刘兄弟能坦诚相待,足见你为人真诚。让他跟在你身边,我也能放心了。”

听着王有才的这番话,刘兴华也忍不住苦笑一番。觉得这年头,连看上去很厚道老实的王有才,也有一颗时刻试探别人的心。不能小瞧这个时代人的精明啊!

反倒是莫拉乎,对他这番话立刻笑道:“放心,将来那小子到了村里,若是不听话。看我不拿大烟袋抽他!到时,你别心疼,怪我们管教太狠才好。”

随着此事敲定,最高兴的莫过于王二小。如果不是知道,再过两天便是除夕,他真想现在便跟刘兴华等人出城。可他清楚,这事还真急不来!

离开漠河的刘兴华等人,又一次得到不少百姓注目相送。而有了今日这番经历的刘兴华,也真正明白,名气有时真的很重要。

看来等过完年,真要好好打响一下自身的名气。只要在这漠河闯出名气,相信主动投奔他的人,才会越来越多。

手中有人有枪有钱有粮,便能随时拉起一支队伍。有了枪杆子做后盾,刘兴华在漠河,便能有所作为。所以,刘兴华此次进城,也可谓收获甚多!

第五十三章尸体的威慑力

采购了一些生活物资返村的刘兴华,并不知道在他离开之后。由王二小为首的年青人,开始在漠河宣传有关他的英雄事迹。城中百姓才知,歪脖子是死于刘兴华之手。

在刘兴华等人离开之后,一支巡防营官兵组成的队伍,同样集结完毕出城。前往的方向,正是猎户村所在的方向。这举动,让不少人觉得巡防营,难道又想攻打猎户村?

对于这种怀疑,出城的巡防营官兵,看着有些群情激愤的百姓。只能解释道:“此次出城,我们是到猎户村收敛阵亡士卒的遗体,并非攻打猎户村。”

当然,另外一个理由他们却没说。除了收敛这些被枪杀士卒的尸体外,那些被打死的胡子,也是他们收敛的目标。原因很简单,这也算刘兴华给周勉的一点好处。

眼下东北胡子遍地,各地衙门的统兵官员,都有靖安地方的义务。相比杀良冒功,这些实实在在的胡子尸体,无疑也算周勉清剿地方匪患的功绩。

虽然漠河的百姓已经知道,朱昌圣是同胡子合谋攻打猎户村,结果反倒身殒于猎户枪口下。可在周勉给上峰的奏报中,却成了朱昌圣剿匪不幸蒙难。

这样虽有蒙骗上官之嫌,可周勉相信那些顶头上司,看在剿匪有功的份上,应该不会追究他的责任。如果运气好,说不定还能得到一些赏银。

尽管巡防营的官兵再三解释,可不少家中有马的年青人,还是跟着巡防营来到猎户村。等他们看到,那些猎户们已经收敛好,两堆服饰分明的尸堆,也被吓一跳。

看着不少前来看热闹的漠河年青人,主持遗体交接的刘兴华,对他们的维护之意,自然也是非常高兴。这至少说明,他在漠河已经有一定民心基础了。

明白这年头大家日子过的都不容易,刘兴华显得很大方的道:“葛子,带二小他们回村,让季叔他们剥匹马,把肉割了送给这些兄弟,别让人家白跑一趟。

马上要过年了,这点马肉拿回来熬锅肉汤,全家人吃吃也暖暖心。都别嫌弃,反正昨晚打死的马匹不少,就我们吃的话,还不知吃到什么时候呢!”

马肉在东北,也算比较稀罕的肉食。原本想推辞一番的年青人们,见葛依乎很大方的表示。昨夜被他们打死的快马,至少有十几匹,分一匹并没什么损失。

跟着巡防营出来跑一趟,还能捞几斤马肉回去,这些都可谓普通百姓家出身的年青人,也显得非常高兴。从这一点也能看出,刘兴华并非小气之人。

如果一匹死马拉到城里贩卖,多少也能卖几两银子。眼下刘兴华,只留下马皮,其它的骨肉都分给看热闹的年青人,自然让这些年青人对其的好感又增加了一分。

随着尸体移交完毕,带队的营官略显讨好的道:“刘壮士,大人吩咐我来的时候,说那些巡防营兵的武器,是不是可以赎回?我们可以拿银子买!”

对于巡防营而言,兵难招是事实,可配发的武器同样欠缺。如果去买新的,价格贵不说,一时半会还未尝能否买到。赎回这种二手货,无疑最为省事。

看着营官一脸谦卑的表情,刘兴华略做思考般道:“昨天战斗,我们缴获的武器其实不多。如果你们愿意花钱买,我当然可以考虑卖你们。前提,你们愿出多少银子一杆呢?”

对刘兴华而言,有前次清风寨缴获的水连珠步枪,巡防营官兵使用的毛瑟早期版后装步枪,他还真的看不上。可他同样明白,枪支统一有利于后勤补给。

眼下巡防营用的毛瑟步枪,虽然是早期版,却也不失为一种好枪。最关键的,巡防营目前就是装备这种步枪,能统一使用的话,无疑有助提升巡防营的战斗力。

这些缴获到的武器,刘兴华可卖可不卖。价钱合适,那他就卖给巡防营也没什么。价格太低,那他就留下来,将来发给二线部队使用也可以。

通过这段时间的了解,刘兴华也清楚,这个年代武器也是硬通货。只要手头有枪,想兑换成银子,也是很简单的事情。毕竟,军火暴利行业啊!

面对刘兴华有钱便好说话的神情,营官想想道:“五两一杆,子弹另算!”

对于营官的报价,刘兴华气极而笑的道:“五两,黄金吗?如果是五两黄金一杆,那我便全卖给你。如果是银子,那先前的话就当我没说。

反正你们使用的武器,我虽然看不上眼。漠河那些豢养炮手的大户,想必会比你们大方。行了,这事不用说了,五两银子一杆快枪,你们的银子还真值钱啊!”

觉得价压的似乎太低,营官又赶忙哭穷道:“刘壮士,不瞒你说,这次巡防营折损两哨之兵,可谓伤筋动骨。眼下朝廷的军饷,又克扣的厉害,衙门真没什么余钱。

这些旧枪,刘壮士先前也说看不上,何不卖我们一个人情呢!往后大家都在漠河讨生活,相互有个照应也好。如果刘壮士愿意,我可以再加三两一杆。”

看着这位戏演不错的营官,刘兴华直接道:“三柱子,把莫叔请来,就说这位大人,有事找他商量。这种事情,大人还是找莫英雄谈,那些收缴的枪支也是他保管着。”

八两银子一杆,对刘兴华而言真心难接受。按照他的估计,这种二手快枪,只要能配上子弹销售。怎么着,也要卖个三十四两银子才行。

如果快枪真的这么便宜,那么以猎户村人的收入,应该早将手里的武器换成快枪了。那会直到他出现,通过缴获的方式,才将村民的武器换成一水的快枪呢!

不再搭理这位一脸沮丧的营官,刘兴华直接回到村子,陪王二小等人聊了几句。也没留他们在村子吃饭,让他们赶紧结伴回城,省的家里人担心。

就算他们想过来搭伙,眼下村子里安置不下这么多人。等过完新年,刘兴华也要拜托莫拉乎,去城里跟附近村庄,找一些工匠搭建一些临时住房。

同时山口那边,也要开始修建简易的哨楼。至于未来猎户村的兵营,将修建在山口与村子的空地上。总之,这是刘兴华建立势力的第一个基地,自然要好好修建一番。

至于申请团练的想法,莫拉乎的意思可是缓缓都没事。反正周勉已经被他给吓住,猎户村又握着他的把柄。如果他不想罢官丢命,就必须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等到刘兴华手头一定兵力,莫拉乎自然去黑龙江将军府,要个团练官的编制。这样一来,也算有了名正言顺拉队伍的权利。

根据他们商量的决定,未来团练官由莫拉乎担任。真正掌控队伍的人,则是刘兴华。这样做的原因,也是更好的保护刘兴华,让其减少被官府盯上的危险。

而莫拉乎,有那位将军罩着,至少在黑龙江这块地界上,没人敢找他麻烦。至于这种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的拉队伍,能瞒住官府多久,那都是将来考虑的事情。

猎户村的团练营,是明面上的新兵集训营。将来刘兴华真正的基地,会放在清风寨那里。只有通过新兵考核,思想素质过硬的新兵,才会真正成为刘兴华麾下的一员。

这样一明一暗的方式,即能混淆官府的注意力,同样让盯着漠河的各方势力,减少对刘兴华这支队伍的提防。这便是刘兴华所制定,藏一手的发展方针。

等到收敛好尸身的巡防营兵离开,那些前来看热闹的年青人,也真正意识到。这个小小的猎户村,真是藏龙卧虎之地。等开春,他们一定要来这里搭伙。

相比漠河的年青人,担心而来高兴而回。这些前来收尸的巡防营兵勇,却同样显得心有震撼。通过这次收敛尸体,他们真正感受到这些猎户的威胁。

不少营兵跟胡子的尸体,都有不下一个弹孔。除此之外,还有不少胡子,尸体残缺不全,身上同样布满弹片的血痂。这意味着,战斗还是很激烈的。

如果换成他们,真跟这帮猎户对上,只怕他们的下场也好不到那去。那怕刘兴华也没想到,一次尸身移交,便让巡防营的官兵对猎户们畏惧心更甚以前。

看着最后押送几十条步枪离开的营官,那一脸沮丧的脸,让刘兴华知道他肯定没讨到便宜。果不其然,二十五两一杆快枪的价格,让猎户村又进帐上千两银子。

正觉得过完年,要大出血一次的刘兴华。对于这些收入,也显得很高兴。不管怎么说,真要启动扩充实力计划时,他方知金钱的重要性啊!

第五十四章坐观天下风云起

清空村前那些碍眼的死尸,猎户村又重新恢复以往的宁静,家家户户开始为新年做准备。为了庆祝这个新年到来,刘兴华跟莫拉乎商量后,决定年夜饭全村人一起吃。

至于年夜饭操办,交给村里的女人们负责。反正这个新年,有刘兴华陆续采办而来的食材,猎户村的百姓,今年可谓过个富足年,酒肉都管饱,饭更是敞开供应。

初至这个时代的刘兴华,看着在村子空地上玩耍打闹的孩子,也觉得这些孩子,便是猎户村未来的希望。为了守护这些未来国家与民族的希望,他甘之如饴。

除夕夜的大聚餐,有村里的男人跟妇女们操办,刘兴华自然插不上什么手。闲着无事的他,便站在晚上用来团年的操场边,帮忙看着这些还天真无邪的孩子。

就在这时,莫拉乎却带着前次报信的秦林走过来,笑着道:“刘兄弟,我看你似乎很喜欢孩子。是不是考虑一下,成个家,自己生养一个啊!你也不小了!”

面对莫拉乎的调侃,刘兴华苦笑道:“莫叔,你就别取笑我了。暂时我真没考虑成家这种事情,以后你老嘴上留情,放我一马可好。

我喜欢孩子,只是觉得,他们是我们这个国家跟民族的未来。我们现在受的苦难,真希望将来他们可以免除。看到他们无忧无虑的笑容,我心生羡慕罢了。”

没想到刘兴华会说出,这样一番悲天悯人般的话。莫拉乎也感叹道:“是啊!小的时候,总希望快点长大。长大后,方知小时候的不懂事,是多么难能可贵。

算了,刘兄弟,我今天找你,是为告诉你一件事。秦林这孩子,我已经收为义子。反正我年纪大了,膝下也无子,收个义子将来也有人替我披麻戴孝。

最重要的,这孩子的父亲,当年跟我交情不错。眼下他也孤苦伶仃,跟我搭伙也算有个落脚地。虽然他当过胡子,却也是被逼无奈,希望你别介怀!”

听到这番话,刘兴华笑着道:“莫叔,你说的那里话,这是好事,我替你老高兴还来不及呢!秦兄弟,为报家仇不计荣辱,又能做到恩怨分明,实属难得。

不过,对于秦兄弟而言,能认你老为义父,也算他的福气。有你老帮忙照应,相信他未来也会有出息的。这可是喜上加喜的大好事呢!”

见刘兴华语气真诚,莫拉乎也很认真般道:“小林,以前的事情,你就放下吧!刘兄弟替你报了血海深仇,以后你也要重新做人,跟着刘兄弟好好做事。”

听到莫拉乎严厉的教导,在猎户村待了几天的秦林,很感动般下跪道:“刘大哥,谢谢你替我报了全屯人的大仇。从今往后,秦林这条命便是你的了!”

对于秦林的动作,刘兴华赶忙伸手将其扶起道:“秦兄弟,你说这话便不对了。命,永远都是自己的,怎么能随便交给别人呢!送命的话以后不许说了!

既然你已经认莫叔为义父,那便是村子的一员,也是我刘兴华的兄弟。如果你愿意,将来我们兄弟并肩作战,去守护那些需要我们守护的良善百姓吧!

希望发生在你身上的悲剧,以后不会在漠河其它百姓身上重演。能做到这些,相信你父母跟亲人在天有灵,也会替你感至高兴,也不枉费莫叔对你一番提携之意啊!”

明白莫拉乎特意带秦林过来,又告知收了秦林为义子。这便意味着,莫拉乎也希望秦林,也能加入到他的队伍中。对于这种信任,刘兴华也心有感动。

想到秦林算是有了归宿,陪两人聊了几句的刘兴华,突然道:“莫叔,那个马二蛋呢?今天怎么没见他?等下吃年饭,也把他一起叫上吧!”

对于这个进村便非常老实,甚至很少出来晃荡的马二蛋。莫拉乎也笑着道:“那小子,摊上你这么好说话的人,也是他的福气。换成别人,他早死几回了。

这会,他应该还在三柱家。虽然那小子胆小怕事,可还是很听话。这两天,三柱子爹娘也觉得,那小子手脚还是蛮勤快,就是性子太软弱了一些!”

这话听的刘兴华一乐,笑道:“莫叔,要是他性子不软弱,在山上的时候,我怕早一枪崩了他。你老知道,我对胡子可没什么好感,很少手下留情的。

只是马二蛋性子虽软,心底至少还有一份良善之心。古人们不也常说‘知错能改善莫大焉’,那小子能活下来,未尝不是运气啊!你见几人,淘金能淘到狗头金的?”

漠河淘金者成千上万,能有所收获的只是少数。象马二蛋这种,掉废弃金矿还能捡到狗头金的幸运儿,可谓绝无仅有。只是这样的飞来横财,最终演变成飞来横祸。

说马二蛋幸运也行,说他倒霉也在理。总之,这样极品的淘金客确实不多见。以至莫拉乎听完刘兴华的调侃,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明白今晚这样的团年饭,刘兴华应该会邀请马二蛋,葛拉乎朝秦林吩咐一声。秦林立刻前往三柱家,将正在思家心切的马二蛋,给叫到了村场这边。

看到脸上似乎有泪痕的马二蛋,刘兴华略带猜测的道:“二蛋,想家了?”

清楚整个村子里,真正把他当人看的,唯有刘兴华跟三柱一家人。马二蛋也没隐瞒,点头道:“嗯,想家了!出来这么久,真的想家了。以前觉得家里穷,日子不好过。

现在出来一次,经历这么多事情,才知道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狗窝。要是能回家,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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