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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清(蚊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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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碰运气,打点猎物置办年货。
至于这里是那,好汉难道真的迷路了吗?我听好汉说话,似乎一口的京腔。难不成,好汉是来自京城的贵人?这是漠河城的地界,不知好汉可曾听过?”
一连问了好几个问题,男人似乎被问的有些不好意思。很快将长枪往肩上一背,略显苦涩道:“老叔,先前有些误会,还请各位见谅一二。
实不相瞒,我在山里迷路了将近一月之久,确实不知这是那。先前想留住诸位,就是想寻人问问,这到底是那里。老叔若不嫌弃,还请到在下帐篷中喝杯酒,叙叙如何?”
看着对方首先释放诚意,莫拉乎等人也觉得,这个怪异男人身上,到处都透着诡异的气息。可看其面容,长的倒也相貌堂堂,看上去应该不象什么邪恶之辈。
可做为山里人,莫拉乎也清楚知人知面不知心的道理。在没了解对方来路前,冒然答应对方的邀请,也是件很有风险的事情。
也就在这时,葛依乎突然起身面带恭敬的道:“这位好汉,你可是革命党?”
呃!多少听闻过,革命党都是什么人的莫拉乎等人,脸色一下子变得难看了下来。因为他们终于发现,对方脑后似乎没辫子。这是革命党的显著特征啊!
第二章穿越者的心虚
看着眼前这些长辫子的清朝人,一身雪地特战装备的刘兴华,心里即高兴又无奈。高兴的自然是,钻了快半月的林子,终于让他看到活人了。这大雪纷飞泡林子里,滋味不好受啊!
从醒来那刻,刘兴华就告诉自己在做梦。肯定没睡醒,才做这种奇怪的穿越梦。可身体外刺骨的寒风与冰雪,很直接的告诉他,这不是梦,而是残酷的现实。
做为新时代的军人,刘兴华自然知道,穿越重生是如今网络上的热门话题。无数的yy党,发挥他们的超强想象力,将一个个猪脚送到历史空间里称王称霸。
可看那些小说,刘兴华觉得yy一下可以,但真做那种穿越重生梦,就是天字第一号傻瓜。那么眼下,他的穿越又如何解释呢?
尽管醒来的第一时间,他明白了被穿越的原因,就是那拨掉网线时那股电流搞的鬼。而真要说起来,这被穿越的责任,有一部分也要归咎于他自己。
那团顺着电缆,溜进地下仓库值班室的光团,其实拥有智脑化的外星仓储器。因为特殊的原因,不慎坠落到地球。刚刚恢复机能,便盯上了地下仓库的电脑主机。
原本想依附在电脑主机中,慢慢恢复它的各项功能,以便时机成熟,向其所在飞碟主脑发送星际坐标求救。偏偏在它打算先了解地球的网络时,刘兴华将网线给拨了。
正好想去网络中畅游一番的智能系统,很不幸的窜进了刘兴华的身上。钻进这样一股强大电流,再强的人类也扛不住,当场挂掉也很正常。
被设定了不得伤害智慧人类,否则将被格式化的智能系统。因为违反规定,直接被数据反噬执行格式化清洗。却因本身数据库恢复不完全,不幸引爆其储存的异时空能量。
储存空间所引爆的异时空能量,将其数据库所笼罩的区域,直接进行超时空的剥离。结果等刘兴华醒来,他就来到这个时空的基地附近,变成现在这付模样。
山还是那山,可相比后世国家对大兴安岭的开发,此刻的大兴安岭,称为原始森林一点不过份。若非参与过几次特种兵集训,进行过相关的雪地野外生存,刘兴华同样活不下来。
失去了异时空能量的智脑,如今变成一组组数据储存于刘兴华脑中。也正是这股数据链,让刘兴华在剥离穿越的过程中,没有被异时空能量所同化,幸运的死而复生了。
总的来说,现在刘兴华的大脑,还是那个大脑。可脑中里面,已经多了一组数据链,代替仓储器的功能,变成一个人形的异时空仓储器。
对于自己身上的变化,刘兴华也觉得,他现在似乎称不上是个正常人了。可理智告诉他,除了脑子里多出这么个东西外,其它生理功能似乎一切正常。
在意识到穿越的这段时间里,刘兴华一个人身处这原始森林般的大兴安岭深处。真正感觉到,什么叫孤独,什么是叫天不应叫地不灵。
若不是仓储器中,一起被带过来的地下基地,还有那些熟悉的营房建筑,估计他都会疯掉。可就算如此,得知那些战友全部被能量同化,他还是非常后悔。
可这种事情,谁也不希望发生,可偏偏他就发生了。就算刘兴华为战友们逝去而伤心,可毕竟他还活着,战友们守护的一切,他顺带着还带到了这个时空。
现在好不容易看到同类,刘兴华自然不想让他们离开。同时他也希望,能早点融入人类的社会之中。这个时代的大兴安岭,他真的多一天都不想待了。
听到这个年青猎人,将自己看成这年头,百姓官府应该闻之色变的革命党。刘兴华赶紧道:“这位兄弟说笑了,我可不是什么革命党。
虽然我不太喜欢如今这个朝廷,却也来不及革他们的命。我叫刘兴华,是山那边的汉人后裔。因为老毛子官府的迫害,为活命我就钻山想回国内讨条活路。
却没成想,这山比我想象的大,在山里瞎头瞎脑钻了一个多月。要不是我打小,喜欢钻林子,只怕没见到你们,我就死在这大山之中了。”
编造一个身世,是刘兴华待在山里无聊时,就在考虑的事情。留洋回国的华人,无疑最好用来当借口。而从那个国家回来,却是值得考虑的问题。
这里距离沙俄最近,冒充沙俄境内的华人,无疑是最佳的选择。这年头,东北的百姓官府,对老毛子的痛恨,相信一定不会太少,这身世应该容易拉进彼此的距离。
被沙俄侵占掉的外兴安岭,尽管生活的清朝人不多,却也有一些迁移到那里生存的清朝人。刘兴华编造的这个身世,还是有一定可信度的。
见刘兴华如此爽快的告知身份,葛依乎似乎有些失落般道:“啊!原来你是从老毛子那边逃亡过来的。能在这山里待一个多月,刘大哥的能力,兄弟敬佩的很。
在下葛依乎,山下猎户村的猎人,这位是猎户村经验最丰富的老莫叔。这几个也是村子里,经常钻林子打猎的猎人。有幸在这里遇见,倒也不失为一种缘分啊!”
打小就崇拜英雄的他,从先前刘兴华的动作,多少能看出。这是一个,比他们更擅长钻林子的高手。不管对方说的身世是真是假,先结交一下总归不是坏事。
看着自来熟的葛依乎,一口一个大哥,一个一个兄弟。莫拉乎等人,也觉得刘兴华似乎不是什么坏人。本身就饥肠辘辘的他们,听到有酒喝有肉吃,也就没怎么拒绝。
跟着刘兴华来到帐篷处,看着这种军用雪地帐篷,尽管地方不大。可钻到里面,却能立刻感受到,帐篷里的温度,比外面要高上一大截。
只是帐篷根本容不下七个人,刘兴华从帐篷的战术背包里,拎出几瓶撕掉标签的红星二锅头。又拿出几个一次性的杯子,就坐到生着火的避风处。
一脸客气的道:“在林子里待的时间长,没留下什么好东西,就一点自家酿造的烈酒。几位若不嫌弃,喝杯酒暖暖身子。等下再把马鹿收拾一下,炖锅肉汤填填肚子。”
将这种塑料作成的杯子,给六人每人发了一个。刘兴华直接拧开,这种储存在营区小卖部,价格实惠却地道的红星二锅头,给每人倒了满满一杯。
至于他自己,则直接端着瓶子道:“这酒有点烈,喝的时候慢品细咽。都说东北爷们喝酒厉害,想必这点酒,诸位都不放在眼里吧?我敬诸位一个!”
在基地当兵五年时间里,他从一个不太喝酒的新兵,变成一个白酒喝小二斤没问题的酒道高手。真正的原因,也是被天气给逼的。
一到冬天,基地晚间执勤的哨兵,除了穿上部队配发的棉衣雷锋帽。老兵们最喜欢带的,就是这种五十三度,三两装的扁瓶红星二锅头。
想睡觉或太冷的时候,喝上一口保持精神百倍状态十足。只要不在哨位上喝醉,一般情况下,军官们也不会过多责备。当然,这种特权也仅限两年期以上的老兵。
清楚这些猎人,对他还有些怀疑。其实别说这些猎人,他自己何尝不是,身上揣着一支手枪呢!这并非他有什么恶意,而是觉得防人之心不可无。
先喝是告诉这些人,酒没动过什么手脚。既然想跟他们出山,刘兴华自然要释放些诚意。可令他意外的是,众人没盯着杯里的酒,反倒眼巴巴看着,扔到一旁的酒瓶子。
这种奇怪的现象,让刘兴华心中一惊,很快意识到,他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尽管他知道,清朝已经有生产玻璃制品。可这种扁酒瓶,只怕尚属稀罕物。
其次就是给众人酒杯,是一次性的塑料制品。可这年头,应该没什么塑料制品吧?这玩意在后世烂大街,在这年月又是稀罕物。
意识到这点的刘兴华,很快笑着道:“葛兄弟,怎么光盯着空瓶子不喝酒啊?你要真喜欢这种空瓶子,地上这三个都送你。这玩意,不值几个钱!”
小小的装了回逼,却令葛依乎感动的直摇头道:“不行,不行!这东西,我在省城都没见过。虽然东西小,但做的确实精致啊!拿到市集,应该能置换些钱!”
面对葛依乎的回答,刘兴华觉得以后要注意,有些超时代的东西,看来真要小心一点。不然,早晚会让人发现,他身上不同寻常的一切。
只是刘兴华忘了,相比这几个二锅头的酒瓶子,他身上这套雪地作战装备,更是这个时代所制造不出来的。更别提,他肩上那杠五六式半自动步枪了。
并非他拿不出更好的枪,而是觉得这枪,跟这个时候的步枪外貌差不多。只要不把枪交给别人看,一般情况下也发现不了,这枪的生产工艺,这年头几乎生产不出来。
总之,刘兴华经过今天这事,突然觉得穿越到这时代,总觉得跟做贼一样。待人接物、说话办事,总没来由的心虚啊!
第三章蝴蝶临乱世
都说酒,是能拉近男人之间距离的好东西,果不其然,一顿酒过后就与这些猎人混熟的刘兴华。终于不用做无头苍蝇,继续在这老林子里转悠,总算能去看看外面的世界了。
做为见面礼,这几个酒瓶子被送给了,年龄比刘兴华小两岁的葛依乎。至于那头被打死的马鹿,原本按刘兴华的意思,剥了炖肉吃。
可经验丰富的莫拉乎,清楚再过不久,山里就要起风了。一旦山里起风,他们就只能在山里过夜。风雪交加的情况下,还在山里乱走,无疑是自寻死路。
所以在葛依乎的建议下,这头马鹿就暂时逃过剥皮割肉的命运,当成战利品拉到猎户村再做处置。刘兴华对此,倒也没什么意见。
看着刘兴华将雪地帐篷,迅速的拆卸成一堆零件,莫依乎等人都觉得。这个从老毛子那边过来的后生,家境应该很富实。要不然,怎么身上尽是稀罕物件呢?
虽然他们清楚,这帐篷布看上去,不是简单做衣服的布料。可除了这种布,帐篷的不锈钢支架,更是他们从来没见过的东西。
好在猎户们都清楚,这是刘兴华的**,打探别人隐秘,总归是件不礼貌的事情。既然喝了人家的酒,做为山里人,也应该以诚相待一番。
收了刘兴华见面礼的葛依乎,直接邀请刘兴华到他家去住。尽管他家里,还有三口人。可他的家境,在猎户村也算不错的,招待刘兴华住两天,应该不成问题。
就在众人收拾东西,准备往村子里面回时。看着刘兴华踩着的两块板子,葛依乎很好奇的道:“刘大哥,你穿这玩意怎么走路啊?”
对于葛依乎的好奇,刘兴华解释道:“这就是我用来走路的工具啊!有了这玩意,在山里才不担心陷进雪坑。我先示范一下,你看看就知道了!”
背着一大包东西的刘兴华,身体稍稍弯曲便甩脚启步前行。众人很快就看着在雪地上,穿上这两块板子的刘兴华,行走时基本都是滑着走,可就是没见他摔跤一次。
这种山地滑雪行军,在后世也是必练的训练科目。虽然有些地方,不适合滑雪行军。可眼下刘兴华所在的山谷,并没多少遮挡物,很适合滑雪急行军。
转了一圈回来的刘兴华,看着葛依乎有点跃跃欲试的样子,也显得很不好意思的道:“葛兄弟,这两块滑雪板是特制的,你可能用不了。
要不等下了山,我抽空给你做副简单的,再教你一些滑雪的技巧。往后在开阔的雪地行走,有了这东西,也能事半功倍。时间不早,我们还是先下山吧!”
对于这种滑雪行进的技巧,刘兴华觉得,出生在这种地方的年轻人。只要肯花功夫学,应该要不了多久就能学会。简单的滑雪板,用木板就能做出来。
看着刘兴华背了那么多东西,在山林里行走,速度一点不比他们慢。这些猎人也渐渐相信,这个年青人,能独自一人在这山里生存一个多月所言非虚。
没点特别的本领,寻常人进入这大雪封山后的老林子里。就算不冻死,也会被饿死。那怕就是他们,这种经常给大山打交道的猎人,也不敢保证能一人待林子里这么久。
相比上山的艰难,下山却是很迅速的。更令众人欣喜的是,就在他们下山的途中,又碰到两头出来觅食的獐子。原本獐子看到他们,就迅速掉头逃跑。
可背着东西的刘兴华,直接从背后取下步枪,在滑行了一段距离后迅速开枪。枪响之后,一头獐子就应声倒地。没多久,另外一头獐子,也变成了刘兴华枪下的猎物。
那怕经验丰富的莫拉乎,看到刘兴华的打猎技术,也忍不住道:“这后生的枪法好准啊!”
而葛依乎却盯着那杆枪,一脸羡慕的道:“真是好枪啊!这么远的距离,也能一枪命中!”
不管如何,刘兴华这两枪,算是真正震撼住这些猎人。对于比自己更有本事的人,这些猎户还是很佩服的。更何况,这猎物也算他们一行人的收获。
先前就一头马鹿,众人觉得是刘兴华个人收获,他们自然不好处置。可这次发现的两头獐子,却是刘兴华主动开口,说猎下来送与众人当见面礼的。
如果让他们自己动手,能猎到一头獐子就算很不错了。一时间,除了年长的莫拉乎,对刘兴华还是有所提防外,其它猎人都喜欢上了这个大方的年青人。
带着三头猎物,众人觉得不枉进山一次。而一直等候他们平安归来的家人,看着他们出现在村口的道路上,也将提起的心放进了肚子里。
对于众人进山,除了带回三头猎物,还带回来一个陌生男人。猎户村的村民,多少都有些好奇。一些小孩,甚至带着有点畏惧的眼神,看着这个着装怪异的刘兴华。
清楚身上这套雪地迷彩作战服,看上去确实挺怪异的。可刘兴华清楚,这种作战服质轻且保暖,又适合在雪地中潜伏隐蔽,加上还有防水的效果。
长时间待在林子里,不穿这衣服那又穿什么呢?反正他的出现,本身就够奇怪够诡异,一身奇装异服,让村民适合两天,早晚会见怪不怪的。
众人一同来到葛依乎的家中,葛依乎的父母,对于刘兴华的到来,还是表示出足够的热情。那怕这个年青人,看上去有点穿着怪异,但上门是客,他们也不好说什么。
等到众人脱下厚厚的棉袄,开始围在炭炉前烤火时。刘兴华也同样,回到葛依乎替他收拾的房间。换了一身相对朴素的保暖衣裤,众人才觉得看起来舒服多了。
当然,要是刘兴华的脑袋上,还能有条辫子,那就再好不过了。对于清朝实行,断辫必断头的规矩。百姓也渐渐习惯,后脑勺扎条碍事的长辫子。
见到刘兴华出来,做为今天领头人的莫拉乎,也很客气的道:“刘兄弟,不知这两头獐子,你是打算剥了分肉吃掉,还是打算送到集市卖了换钱置办东西呢?”
听到莫拉乎的询问,刘兴华很爽快的道:“莫大叔,先前不是说好了,这两头獐子算是我做客村子的见面礼吗?要没你们带路,我现在还在山里瞎转悠呢?
先前听葛老弟说,你们进山就是冲着打猎换钱的。那这两头獐子,还是莫大叔帮忙处理掉。至于能卖多少钱,莫大叔看着办就行,我暂时不缺钱的!”
望着还想再劝的莫拉乎,葛依乎却很爽快的道:“莫叔,既然这是刘大哥的心意,那你老就别推辞了。反正这东西,我们稀罕,刘大哥却未必稀罕。
大家今天进山,本就是想打些猎物卖钱,买点东西回来好过年。现在有这两头獐子,相信也能置办些东西。要是莫叔觉得不好意思,等卖完獐子请我们喝顿酒就是了!”
被葛依乎这样一说,想起刘兴华身上种种稀罕玩意,莫拉乎也没在多说什么。而刘兴华下山第一顿饭,就在这些猎人的陪同下进行。
至于那头比较壮硕的马鹿,则被剥了当肉食,葛家保留一大半。其余马鹿肉,最后也在吃饭结束,被葛依乎借花献佛送与几位猎人,还有村中的几户贫苦百姓。
对此,刘兴华也是完全赞同的。更何况,下山之前刘兴华就说过,这头马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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