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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军风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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磕头。
  在他心中,自己是内阁首领大臣,而叶云飞只是个白丁(叶云飞的准将身份暂时还秘而不宣),叶云飞给他磕头见礼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不曾想叶云飞这货压根是个棒槌,这些官场规矩一点也不懂。就算是懂他是不会去做。
  劳资可是穿越党来着,好不容易过来一趟是给你这货磕头的?
  古人拜“天地君亲师”,您占了哪位?
  劳资可是后世特殊材料制成的无产阶级战士,除了红白喜事,就没给人磕过头!
  更何况劳资现在可是将军来着!
  于是,叶云飞见这家伙没有伸手相握的意思,便点点头,自顾自走开了……
  留下紫袍大佬一个人愣在那里,脸上青一阵白一阵的。
  这位内阁首领大臣其实真心有点冤,他心里还是真想好好拉拢叶云飞的,特意跑到这个宴会来一趟,主动向叶云飞打招呼,算是给足叶云飞面子了。
  无奈叶云飞压根没有往内阁靠的意思,他心中早就选好边了:只要女皇对自己还好,那就帮女皇。哪天女皇对自己不好了,那就再说。
  至于内阁,你有女皇长得漂亮吗?
  这位内阁首领大臣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想哭的心都有。
  旁边一名中年大臣看了这场戏,皱了皱眉头,还是赶上来对叶云飞打了个招呼:“叶公子,我是林长名。”
  跟在叶云飞身后的顾玉灵总算想起自己的职责来了,轻轻提醒一句:“这是内阁司法大臣。”
  喔,叶云飞知道这是谁了。
  不是林长名有多么出名,谁叫他有一个大才女的女儿林薇音呢?


第十八章 鲜血进行时(2) 
  叶云飞往林长名身边一瞅,见他带着一个十四、五岁的小妹子,虽然谈不上多么国色天香,但确实挺好看的,尤其是那份知性的气质。
  旁边那个戴着金丝眼镜,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小帅,就是大才子徐志魔了?
  叶云飞跟林长名握了握手,淡淡地点了点头。
  原时空一提到这段时间的文化圈,很多人都会提到林薇音与徐志魔。叶云飞也很喜欢这两人的一些作品,但是对这两人本身并不太感冒。
  记得林薇音与徐志魔原本一直是谈情说爱的,甚至一度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但是……
  但是徐志魔当时是有老婆的,好象叫做张佑仪,徐志魔狂热追求林薇音的时候,他妻子张佑仪已经怀了几个月身孕。但徐志魔强硬要求离婚,张佑仪挺着肚子追到英国找他,他也不肯见面。
  最后终于离婚,林薇音却离开了他,提前回国,嫁给了梁思成。
  林薇音嫁人后,似乎又与一个叫金岳霖的颇有纠葛,一度到了在金岳霖与自己老公之间无从选择的地步。
  据说,梁思成知道这一情况后,请了金岳霖到自己家里,当众说开,让林薇音自己选择。如果她愿意跟金岳霖,自己只会祝福两人一生幸福。
  而金岳霖因为梁思成这番话感动了,自己选择退出,传为一段佳话。
  叶云飞可不认为这种事有什么佳的,这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金岳霖从此一生未娶倒是真的。
  而徐志魔离婚后又泡上了陆小曼,而陆小曼又是他好友王赓的妻子……
  唉,只能说,贵圈真乱。
  很多说这两人好话的重点都是他们的才气,然后说些什么追求爱情,追求自由什么的,叶云飞倒也无意说这两人什么,关他屁事不是?
  不过既然这两人撞到他面前来了,他也发自内心地喜欢不起来。
  他淡漠地点点头,便准备走开。林长名欲言又止,却是他身边的徐志魔先插了一句:“叶公子,不知道你对现代诗怎么看?”
  。。。。。。
  大上海。
  金碧辉与张笑铃带着近百人,走入了夜色下的上海滩。
  这些都是党卫军与盖世太保的忠诚战士,这次来上海,就是为了叶云飞安排的特殊任务——收伏或者消灭青帮。
  革命党的大首领孙雯是在国外入的洪门,自古“红花绿叶白莲藕(指洪门、青帮、白莲教),三教原来是一家”,青帮的人要帮孙雯打天下,倒也无可厚非,但是在北有满州国,南有革命党的情况下,叶云飞就很不喜欢青帮在上海这个地方再给自己闹事了。
  乘着青帮还未壮大,癣疥之痒,早点干掉好了。
  顺便也帮张笑铃与自己的学生杜月申报一点仇。
  大上海的情况错综复杂,青帮核心所在并不好找。好在有张笑铃与杜月申这两个最大的带路党,张笑铃亲自带路,杜月申留在京城没来,也画了一幅详尽的组织说明。
  因此,百来人的队伍微风潜入夜,很快就包围了现在的青帮总部。
  今天的行动名义上是让金碧辉主持,主力是党卫军与盖世太保的忠诚战士。为了以防万一,叶云飞还特意请了女皇陛下的侍卫阿七,以及自己的大姨子顾玉婉一同参与(还是贼心不死啊……)。连梁琪超都派了她的大儿子杨思成过来,算是个混经验值的。
  行动一开始,首先是阿七出手。他换了一把短刀,身形象狸猫般在夜色里窜来窜去,一连几名青帮的外围警戒帮众就被他割了喉咙倒地。
  要是叶云飞在场,一定会赞叹一声:到底是在自己的肉上面练出来的功夫啊,就是不一样……
  顾玉婉打着哈欠,拿着一把叶云飞兑换给她的无声手枪,散步般地一路走过去。
  遇到敌人,她就念一句“时间加速”,子弹便会忽略了飞行过程一般,直接射入敌人身体。
  遇到多个的敌人,她又念一句“时间暂停”,敌人便有一秒钟的时间无法反应,然后被她一枪枪点倒。
  之前叶云飞曾经问过她怎么对金碧辉是间谍的事情一点不上心,顾玉婉便打着哈欠告诉他:我能回溯时光好不好,她在我手下说了什么,干了什么,我全都知道。既然她还没干什么不好的事,我干么要对付她,你当我是中医治未病啊?
  再说了,就算她想干点什么,我时间暂停一下,不就一秒钟的事情?
  这话说得……叶云飞就觉得,真正最霸气的还是自己这个大姨子啊!
  青帮的人终于发现不对了,几个小头目带着不少人跑出来,黑暗中枪声响成一片。
  一众党卫军的新晋士兵一点点往里强攻,虽然占了出其不意的攻势,但武器不怎么好,叶云飞也兑换不出这么多人的来。人数相对也少了点,竟然被压在了下风。
  阿七再干倒几人,也被枪火压了回来,身上挂了点轻伤。
  还想再往里冲,就听见“轰”地一声,整个大地都仿佛震动了一下!
  黑暗中窜起一团硕大的火球,数十个青帮的帮众被炸上了半空!
  金碧辉从黑暗中穿出来,身后挂着一条毛绒绒的白色的猫尾巴,行动间有如幻影,快捷无伦。
  刚才的爆炸当然是出自她的杰作了。
  拿着叶云飞给的C4,配合她出入如风的速度,这还真是不算什么。
  要是后世有人在这里看到,一定会遥思皇姑屯的那一幕,对于金碧辉这个人,多半会感叹一句:还是一样的味道,还是同样的配方……
  众党卫军大喜,一齐往里猛攻。
  黑暗中一团暗紫色的毒雾涌出,遮天蔽日般,直朝前面几名党卫军士兵扑了下去!
  不用说,这是陈琪美出手了。
  眼看几名党卫军士兵躲闪不及,顾玉婉一声“时间暂停”,硬是将漫天毒雾凝固了一秒多时间!
  金碧辉与阿七两人身形速动,一个交错,生生将几名士兵从毒雾边缘拖了出来。
  没等陈琪美再次发威,黑暗中“砰”地一声闷响,一道划着弧线的光芒,准确地射在陈琪美的左肩部位,直接将她的半个肩膀打得粉碎,一条左臂血淋淋地飞出老远!
  陈琪美都来不及痛呼一声,便痛晕了过去。
  张笑铃手持一把造型奇特的步枪,从众人身后探出了头。枪火连发,接连将好几名青帮枪手射倒在地。
  SVD狙击步枪:苏联1967年出产,有效射程约为600米,操控性良好,非常耐用。是世界上第一支为其用途而专门制造的精确射手步枪。兑换14点,每天存在消耗一点,弹夹消耗一点。
  看到青帮枪手众多,几名士兵又将一台造型狰狞的机枪拖上前。
  M134型6管速射机枪:美国1962年出产,7。62毫米口径,射速极高,最高射速高达6000发/每分钟。威力惊人,一百米内的任何非重装甲物体都会被打穿。兑换25点,每天存在消耗2点,每个弹带消耗3点。
  机枪手启动机枪开关,M134开始发出响彻夜空的怒吼,六根枪管同时喷出长长的火舌,在枪口前方,一切的东西都被撕得粉碎。许多青帮枪手还没等倒地,就被每分钟6000发的枪火撕裂成漫天的血肉!
  一场不好说是战斗还是屠杀的场景,便在大上海的夜里拉开了序幕……


第十九章 鲜血进行时(3) 
  这句话要是换别人来问,叶云飞也不觉得什么。
  但是此时此地由徐志魔问出来,叶云飞就有些不高兴。
  现代诗他其实也蛮喜欢的,很优美,名作也多,其意境和行文,其实更贴近现代人一点。
  但是……
  劳资是抄,不,是写古诗词出名的,你在这么多人面前问我现代诗,是几个意思啊?
  何况现代诗也不是你徐志魔的天下,同时代有名的诗词人就多不胜数,后世就更多了,叶云飞自己喜欢的就有海子、仓央嘉措……等好些个。
  再往后说,还有所谓的“桂花诗”呢,大家会按回车键就能写诗,键盘侠的最爱……
  你泡你的妞就算了,跑到这皇家酒会上说这个,你是想出名,还是想出名,还是想出名呢?
  。。。。。。
  炽烈的枪火映在众人的脸上,众人的神情都有些怅然。
  这就是杀人武器的发展,众人感觉象是放出了一只恶魔。
  想到叶云飞所说的工业化,想到将来如果有一天,面对西方列强这样的枪口,我们如何是好?
  果然是要革命啊!
  张笑铃喘了口气,说道:“前面的大楼算是青帮在这里最后的据点了,不过所有的帮众并不只有这一处,我们如果在青帮的援兵赶到前打不下这座大楼,那就麻烦了。”
  金碧辉从身后抽出一柄匕首,冷然道:“那我们就打它下来好了!”
  又一轮枪火燃起……
  。。。。。。
  大明宫的这个晚宴,说是宴会,其实跟西方的酒会差不多。
  大家并不坐在桌前用餐,大多拿着杯酒,在人间穿梭应酬,打个招呼,聊点时事什么的。
  真正坐在桌前大吃的,大概就只有戴莉这个吃货了。
  女皇陛下朱月儿坐在一边角落,静静地看着书。也没有什么不开眼的敢过去打搅她。
  现在看到叶云飞在这边与人聊天,不少人就都走了过来。
  叶云飞不怎么想答这话,正好看到王晔、刘元昊走了过来。他现在知道这两货都是王族子弟,算是军方年青一代的代表,又有过一面之缘的,便说了声:“抱歉。”准备起身迎接。
  哪知道徐志魔又问道:“叶公子的意思,是自承不了解现代诗吗?”
  尼玛!
  叶云飞愕然站住,连走过来的王晔、刘元昊听到都愣了一下:这家伙谁呀,属蛤蟆的吗,口气这么大?
  林薇音原本很高兴地想对叶云飞打个招呼,听到徐志魔这么说,脸蛋儿顿时白了一下。
  徐志魔兀自说道:“在下认为,古诗词已经逐渐不再适应现在的文化形式,已经要过时了。现代诗词,才是以后最好的文化载体……”
  叶云飞差点气笑了,看到越来越多人关注到这边,不打算让这货再说下去,打断他道:“这个谁,请问你是怎么进这里来的?”
  呃?!
  叶云飞不耐烦道:“你应该没有请柬吧,到底是怎么进来这的?”
  叶大公子当然可以丢过一首诗来,让诸邪退避。但他刚刚被恶心到了,觉得那样不过瘾。
  最过瘾的方式,当然是以势压人,平推过去!
  君不见后世的时候,最气人的情景,就是你跟别人讲法律,别人跟你讲道德;你跟别人讲道德,别人跟你讲拳头;等你跟别人讲拳头的时候,别人跟你讲法律了……
  所以徐志魔就愕然了,结结巴巴地说:“我……我叫徐志魔,是跟,跟……”
  叶云飞继续不耐烦:“我知道你是跟这位林大人进来的,我的意思是,你是他的子侄,还是他的亲戚?”顿了一顿,又道:“你都是快结婚的人了,总不会是人家的女婿吧?”
  这话说出来,周围立时哄笑一片。但叶云飞却感觉到,旁边那个应该是林薇音的小女孩,身子猛地颤抖了一下。
  叹了口气,叶云飞不想再继续说下去,“月生,替我执笔!”
  你非要说现代诗,我就来一首现代诗吧。
  至于原作者,嘿嘿,那真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杜月申铺开一张白纸,肃容执笔,周围的关注度顿时上升了好几倍。
  。。。。。。
  金碧辉手中匕首划过,一朵血花绽放,其中一点沾染上她洁白的面靥,衬出一点惊心动魄的红……
  。。。。。。
  叶云飞轻声吟诵:
  “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
  狰狞的六管机枪喷出恐怖的火焰,将一批批的青帮枪手撕裂成漫天血雨……
  。。。。。。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
  阿七大枪林弹雨中穿行,手中的短刀带起一抹抹死亡的光辉……
  。。。。。。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
  。。。。。。
  顾玉婉脸上现出了倦意,枪口一间断的点射,在黑夜里绽放出朵朵血花……
  。。。。。。
  “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
  。。。。。。
  杨思成拿着一柄手枪,从兵士中探出身来,将几名漏网的青帮枪手打倒……
  。。。。。。
  “那榆荫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
  。。。。。。
  一名士兵投出手雷,“轰”地一声巨响,一团火焰将七、八个身影送上半空……
  。。。。。。
  “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
  。。。。。。
  枪声响成一片,无数党卫军的战士顶着枪火向前冲锋……
  。。。。。。
  “寻梦?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
  “哒,哒,哒……”大楼入口处枪火与鲜血染成一片,一个又一个青帮枪手倒下……
  。。。。。。
  “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斑斓里放歌。”
  。。。。。。
  “轰”,大楼里冒出爆炸的火焰……
  。。。。。。
  “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
  。。。。。。
  大楼里的枪声渐渐沉寂下去,只剩下片片燃烧的火窗……
  。。。。。。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
  金碧辉从倒在地下的一名敌人胸口抽出匕首,站起身来。狰狞的鲜血映着她疲倦的面容,有着一种奇特的美感,身前的青帮大楼一片沉寂,只有火光偶尔“噼啪”作响。
  这是一个鲜血染成的夜。


第二十章 鲜血进行时(4) 
  一片赞颂声中,叶云飞面上却没有什么喜色。他站前一步,朗声道:“既然有人说起现代诗,古代诗什么的,兄弟也有几句话如鲠在喉,不吐不快,也说两句。说的不好不对的地方,还请大家见谅。”
  “现代诗也好,古代诗也好,都是一种文化的形式而已。中国数千年的文化,无数人的传承,说得重一点,我们只能说伟大不伟大,喜欢不喜欢,还轮不到我们来说什么过时不过时。”
  “兄弟作为一个末学后进,写过几首歪诗,被诩为有些文才。我个人来说,很喜欢诗词文化,但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诗人。”
  当然,主要是因为全是抄的,劳资也要脸的好不?
  “我们生于这方土地,就是属于这片土地的人!无论以后天南地北,我们都只有一个共同的称呼——中国人!”
  “横向来看,当下社会,南方有革命党作乱,北方有满洲国,东边有小日本虎视眈眈,西北立向还有俄国老毛子,更不必说西方英、美、德、荷兰等殖民_主义列强。
  纵向来看,我们在这里纵情诗酒的时候,就在一墙之隔的外面,这个京城里,不知有多少人睡卧在泥雪之中,一夜饿蚨无数!
  真正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这个时候的中国,需要的不是诗人,而是斗士。
  是愿意爱她,愿意为之奋斗的人!
  国家需要我们去爱她,
  人民需要我们去爱她,
  我们生于斯、长于斯的这方土地,更需要我们去爱她!
  诗以载道,文以颂声,这就是兄弟我所理解的诗词文化!”
  他说得兴起,又令杜月申再打开一张白纸执笔,自己清声朗念起来:
  “假如我是一只鸟,
  我也应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
  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
  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
  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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