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盛唐血刃-第29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失去城墙上唐军弓箭手的阻击,这些突厥骑兵又呼啦一下围了上来,足足数万名西突厥骑兵,举起手中的弓,弓弦颤响连成一片,扯动着人的心弦,利箭离弦的尖啸声几乎连成一线,没有任何间隙,数万支利箭划过天际,朝凉州城吊射而去,未等第一支箭落地,第二轮箭雨又被抛射到了半空,接着是第三轮、第四轮
  好不容易从城墙上撤退下来的唐军士兵,马上又遭遇了灭顶之灾。
  这些刚刚逃离火海的唐军将士,还没有来得及喘口粗气,西突厥人羽箭就如倾盆大雨般落下,箭镞撕裂血肉的闷响让人毛骨悚然,死亡如同风暴一般席卷城墙脚下,没有人能够幸免,在西突厥人的弓弦颤响中,唐军士兵成排成排的倒下。
  由于撤退太过匆忙,很多唐军将士从城墙跑下来的时候,只有一件兵刃,有的连兵刃也掉了,面前从天而降的箭雨,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抬头望着天空中密集飞来的羽箭发呆,然后中箭倒下。
  不过弓箭的射程是有限的,当唐军将士跑出西突厥人弓箭的射程之外,回头望去,后面早已尸横遍野,侥幸没有倒下的唐军惊恐的看着四周,看到的尽是成堆成堆的尸体和挣扎惨叫的伤员。
  然而,他们的噩梦还没有结束。
  城门已经响起了吱吱咯咯的声音,在劈啦啪啦的大火燃烧中,这个声音显得异常刺耳。
  “不好,城门!”
  “是城门坚持不住了!”
  “快,保住城门!“
  众将士惶恐不安,纷纷叫嚷着。
  因为众人全部都明白,一旦城门被攻破,凉州非被杀成尸山血海不可。以突厥人残暴的性子,恐怕十天之内,不会封刀。
  然而李道宗神色如常。


第六十章 军纪的本质就是绝对服从
  终于,炙热的希腊火,融化了凉州城的城门,随着火焰的持续燃烧,原本高大巍峨的城门,轰然倒塌。
  拜占庭人放声欢呼,庆祝着自己建功。
  统叶护可汗可是一个言出必践的人,他说过要将他们当成石弹发射到凉州城中,就一定会发射到凉州城中。
  现在终于完成了任务,可以不用死了。
  众希腊人喜极而泣,相互拥抱着,放声大哭。
  只是,他们的哭声,渐渐的变大。由于喜极而泣,变成了绝望的嚎叫着。
  是的,那些西突厥军中的拜占庭人绝望了,此时城门里面一堵泥墙,被猛烈的希腊火这么一烧,就变得坚硬似砖石,要想破城,难度不亚于用弩炮轰塌城墙,他们用锤子试了一下,从城门洞里泥墙的回音来看,这堵泥墙,恐怕厚度不亚于城墙。
  统叶护的脸黑如锅底,他望着凉州城城墙上的那杆被希腊火烧得如同黑炭的旗帜,随着城墙上的大火熄灭,随着新的一根旗杆树立起来,那面黑底白字的隶书“李”字大旗,迎着西北风舞动。
  统叶护可汗脸部肌肉微微抽搐,发出一声怒吼:“给我上,都给本可汗上,哪怕用拳头砸,也要给本可汗把凉州城的乌龟壳砸烂”
  巴图尔深深吸了一口满是血腥味的空气,空气中弥漫着呛人的火油味,他长啸一声,挥舞长刀冲了上去,当然他不是徒步攻城,而是冲向营垒边上的一个巨大的羊圈,羊圈里其实不是羊,而是一群人。
  他们都是葱岭群山中的民族,一外叫做卡巴尔的部落。按照卡巴尔语的意思,他们号称是大山里的人。当然这个民族有一个特点,他们瘦如猴子,却擅长攀爬,高大于泰西丰城,就是依靠他们攻下来的。攻城的办法,说出来简直可笑,就是他们一手举着牛皮盾牌,一手拿着一个飞爪,将带着绳子的飞爪扔在城墙上,顺着绳子爬上城墙,于是泰西丰城就这样被攻下来了。
  巴图尔走到这个羊圈边上,冲着里面如同羊圈一样圈养着的奴隶道:“古再努尔,凉州城的城墙很高,你们最善于攻城,现在,你开始攀城进攻吧,城里的女人你们可以先挑选。”
  身高不足六尺的古再努尔怯怯的道:“俟利发,我希望能够获得城里的一部分粮食。”
  巴图尔知道古再努尔担心伤亡过重,削弱自己部族的力量,点点头道:“凉州城的粮食堆积如山,拿下城池之后,你们所有人,能背多少粮食,就背多少粮食。”
  如果不是因为凉州城的粮食,攻打凉州城就相对容易多了。因为希腊人发明的弩炮,不仅可以发射巨型弩枪,同样也可以像投石机一样,发射石弹,也同样可以发射燃烧瓶,多达三百余步的弩炮,可以把凉州城轰成火海。
  烧死凉州城里的唐人不难,可是那样以来,凉州城的粮食也就完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统叶护可汗根本就不在乎人员的伤亡。
  在统叶护的眼中,西域有的是人,随便派出一些兵马,只要出去转一圈,就可以抓回来数千上万名奴隶。
  古再努尔身没有再迟疑,发出一声呐喊,猛冲上去。
  凉州城上的李道宗不可思议的望着这一群连云梯也没有拿着西突厥步兵,他们就这样如同一窝蜂一样冲了上来。
  李道宗不可思议的道:“他们居然如此攻城,难道当我们是死人吗?”
  李道宗转念一想,不由得笑了。西域诸国所谓的城池,其实放在内地也就是地主家的宅院级别,以远近闻名的楼兰古城为例,它的城池规模是十二万平方米,如果算折成亩的话,大约是一百八十一亩。这样的城池,在中原连镇子都算不上,城墙高不过两丈,有的仅仅一丈有余,别说云梯,就连人稍微一跃,就可以翻身而过,想想这里,李道宗就释然了。
  整体而言,西突厥军队,仍旧是一支缺乏攻城经验的军队,哪怕有弩炮和希腊火,他们依旧不会攻城。一支军队的劣势,并不是一两件新式武器可以弥补的,更何况,李道宗相信,一旦给他机会,他可以利用希腊火,让突厥人后悔来到这个世界上。
  战斗自然没有任何戏剧性,号称最擅长攻城的卡巴尔人,在李道宗擂石、滚木、以及灰瓶的连续攻击之下,损失惨重。特别是李道宗寄战略核武器金汁的时候,整个卡巴尔人军队顿时崩溃了。
  灵州野猪岭唐军大营一天紧张的训练结束之后,陈应专门让人找来郭孝恪,陈应望着郭孝恪道:“感觉怎么样,还习惯吗?”
  郭孝恪躬身道:“回禀大将军,末将还习惯!”
  “哈哈,听着你话里的意思,似乎有点言不由衷啊!”陈应沉吟一片刻,笑道:“你个小滑头,这可不像你的性格。”
  郭孝恪事实上并不理解陈应这么训练军队的真正意义,他伸手指着指着正在排着整齐的队形,正在站着军姿的倒霉蛋们。这些倒霉蛋是因为没有完成训练任务,进行的体罚。
  想了想道:“大将军,末将不明白,我们为什么要练习队列,为什么要练习站军姿,难道说我们走得整齐,站得整齐就能把敌人吓死?末将以为,我们身为军伍,学好杀敌的本领就好了,整天练习这些有用吗?”
  “老实说,还真没用。队列走得再好,也吓不死敌人,这些在战场上都没有多大的用处。”陈应很是认真的道。
  郭孝恪更加不明白了,满头雾水的道:“那我们为什么还要花那么大的力气去学它?今天我们练了一天队列,如果练习劈砍,或者突刺,至少也可以增加几份战斗力。”
  陈应指了指着正排着长队去领饭的士兵,笑着问道:“那你现在怎么去看他们?”
  “整齐有序!”
  “还有吗?”
  郭孝恪挠挠脑袋,不解陈应的意思。
  陈应又问道:“那这样做有什么好处?”
  郭孝恪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说:“好处是这样做效率更高,如果大家一拥而上,你争我抢的反而没法打饭了,而排着队却可以很快就打到饭,而且不伤和气。”
  陈应又抛出了第三个问题:“那你说让你带着一群上了战场只会一窝蜂的涌上去乱砍乱杀的士兵跟他们打,谁会赢?”
  郭孝恪不假思索的道:“那还用说吗?一群乌合之众乱哄哄的去冲击纪律严明的军阵,只能是送死!”
  陈应道:“看来你也很清楚纪律的重要性啊。可是你知不知道纪律的本质是什么?”
  这个郭孝恪还真答不上来。
  陈应道:“军纪的本质就是服从,无条件服从,一支纪律严明的部队,是由一群服从命令的士兵组成的,他们以服从为天职,不管军官下达什么样的命令,哪怕是错误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服从,哪怕这道命令可能会让他们全部战死!这样的部队,才是真正的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钢铁雄师!”
  郭孝恪疑惑的问道:“那这跟我们训练队列有啥关系?”
  “关系大得着呢!”陈应解释道:“每个人有性格都不一样,有的懦弱,有的好斗,有的内向,有的好惹事生非,有的冷静,有的鲁莽,最重要的是每个人都有叛逆心理,想让他们无条件的服从军官的命令,只能磨平他们的棱角,抹杀他们的个性。你看到这么多的条条框框,如何走路,如何穿衣,如何吃饭,如何洗漱,如何睡觉,这都要管,也许会让你们觉得很无聊,但是正是这些条条框框,让每一名士兵在无形之中养成无条件服从命令的本能,因为他们就是活在形形式式的命令之中,一旦违反了,就要受到惩罚。”
  陈应恍然大悟:“原来是这样那我无话可说了,我乐意服从命令。可是这站队列”
  “光知道服从命令还不够,战场上锐箭如雨,刀枪如林,一个人再怎么勇猛,没有人与他并肩作战,他也很快就会死掉,因此,团队意识就变得至关重要了什么是团队意思?很简单,大家前进你也跟着前进,大家后退你也跟着后退,看到战友有危险就想办法给予支援,这就是团队意识。队列训练的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团队意识,几百人,几千人,甚至几万人,走路的时候迈出同一只脚,吼出同一句口号,走到哪里都是一条直线,置身其中,你会发现自己与周边所有人是一个整体,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说到这里,陈应拍了一下郭孝恪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记住,军队是一个整体,长兵,短兵,甲士、骑兵、射士,甚至帮忙转运物资的民夫,都是这个整体的一部份,不管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有烦,甚至全军覆没!一个只懂得横冲直撞的家伙在战场上是活不长的,只有依靠团队,你才能战胜敌人,并且活下来!”
  “陈大将军言之有理,末将甘拜下风!”郭孝恪此时才发现,盛名之下无虚士,陈应能有今天的名望,绝对浪得虚名。
  陈应非常喜欢这种感觉,特别是让未来大唐西域大都护如此崇拜自己,虽然自己提前把郭孝恪提拔上来,为了避免拔苗助长,陈应也没有上来就给他一个非常显赫的官职,而是依旧让他成为一个折冲都尉,这样的军官在陈应麾下足足拥有好几十人。
  看着新军的训练进度不错,特别是这些河北籍的将士,不仅身体素质不错,而且尤其能吃苦,这让陈应非常放心。
  不过,他依旧担心凉州。如果没有西突厥的弩炮,他或许会安心的在灵州待上两三个月,可以现在他连十天都不敢留。
  就在河北籍的新军训练步入正轨之,陈应则连夜召集陌刀军、骁骑军,带着他们踏上漫漫征程。
  离开野猪岭的时候,陈应回头望着薄骨律城,冲着茫茫的夜空,呢喃道:”儿子,你放心,你老子一定带着你光明正大的回家!“


第六十一章 尸骨如山血流成河
  骁骑军与陌刀军骑着在马背上,沉默的赶路。如今天色一团漆黑,人几乎不可能视物。然而战马却没有这个问题,它们一个一匹马挨着一匹马,沉默的前进着。
  既没有举火把,也没有鼓号。
  整支军队,静寂的前行。除了战马偶尔打着喷嚏,或者马蹄声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动静。
  段志感望着坐在大帐里闭目养神的张士贵,道:“能瞒过他们吗?”
  “装也要装得像些,郁孤尼不是不谙兵事的菜鸟,他跟着陈大将军的时间不短,就算是一头猪,也可以学会不少东西!”张士贵道:“你放心吧,陈大将军不离开灵州五百里之外,郁孤尼不敢动!”
  段志感叹了口气道:“也真是的,好好的人不做,偏偏找死!”
  段志感也在感慨,原本作为最早投靠陈应的突厥人,陈应自问对郁孤尼不薄,郁射设部从原本一个几千人的小部落,在陈应的支持下,成长为了一个拥有三万余控弦之士,近十万人口的庞大部落,占据了贺兰山下最肥沃的草场,加上郁孤尼掌握着捕奴贸易,每年的收益,比起突厥十二设汗,只多不少。
  可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就在陈应离开灵州之后,李道贞前来灵州,接管了陈应留下的产业。郁孤尼这下产生了反心,他不仅像吞掉陈应留下的钢铁作坊,还有炭矿、盐矿,甚至想到霸占李道贞,成为李嗣业的便宜爹。
  当时陈应念及郁孤尼并没有实际上的行动,针对李道贞的那场刺杀,也是陈应自编自导的一场戏。不过,随着调查的深入,渐渐那个拔野细封敏达开始浮出水面,陈应就留下郁孤尼一条命,把他阉割掉,扔进石炭矿里挖煤。
  不过,三个月前。意外发现,原本应该在煤矿里挖煤的郁孤尼,居然意外失踪,留下的只是一个比较像他的奴隶。
  陈应又让单雄信、陈劲勇严格排查,一直没有找到郁孤尼,在这一次陈应抵达灵州之后,感觉到了不对劲。灵州从事挖煤的突厥人,不下三万人,如果算上人从开铁矿和煮盐的突厥人,应该不下五六万人。
  原本这些突厥人来到灵州非常满意,虽然说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李道贞却可以让这些奴隶吃饱饭,而且穿得暖,比起他们在草原朝不保夕紧巴巴的日子,好多了。
  有的时候,往往一个民族的崛起,是建立在很多民族的苦难当中。比如突厥,突厥的崛起,就是踏着柔然人的尸骨,当然,还有华夏民族无尽的苦难。
  陈应当然知道,但是很抱歉,他知道自己属于哪个民族。
  不过,陈应知道物极必反,也知道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所以,给所有的奴隶吃饱饭,这是硬性规定。能吃饱饭,其次又给他们画了一个巨大的画饼,只要老老实实干满五年,就可以获得大唐白籍,成为唐人。
  他们为了获得大唐的白籍,这些突厥奴隶干活的劲头不小,极少有人消极怠工。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此时大唐的白籍含金量比后世美国的绿卡高多了,为了获得大唐的白籍,苦点累点算什么。
  说句不好听的话,就算是美国洗厕所,国内也有大把的人去。
  不过,近两个月发现这些突厥奴工之间,总有不怀好意的人到处串联着,期间发生了十几起奴工闹事的事情,虽然被镇压了下来,可是陈应感觉事情却没有那么简单。
  陈应怀疑郁孤尼在后面搞鬼,毕竟当初陈应在草原上实施“杀贵族分牛羊”这个运动,郁孤尼是从头看到尾,也只有郁孤尼真正明白这一套的运作流程。
  陈应怀疑这里面有郁孤尼的影子,所以就设下计策,利用自己“离开”灵州的这个空档,让郁孤尼准备行动。毕竟,早一天,迟一天,陈应迟早要离开灵州,但是现在却一不样,留下的灵州是一座毫无防备的灵州。
  虽然有三万河北籍的军士,可是他们刚刚操训两天,这样的军队根本就是一盘散沙,派不上用场。
  当陌刀军最后一人消失无影无踪的时候,原本兴沉寂在野猪岭大营的灌木丛中,有两人低声交谈道:“快去回报大王,唐军陈应撤军了!”
  灵州回乐县牛首山银狼谷内,一座庞大的山洞内,山洞里摆着石桌、石椅,巨大的石椅上,面容憔悴的郁孤尼将自己的身子包裹在一张白狼皮内。只露出两只眼睛。
  陈应留下郁孤尼的性命,郁孤尼并没有感激,相反,他还恨陈应入骨。因为陈应让他丧失了作为男人的本钱。
  现在郁孤尼脸上变得白皙,胡须也全部掉光,说声的声音就像老公鸭一样。
  自从细封敏达采取金蝉脱壳之计,将郁孤尼从煤矿里换出来,郁孤尼一边招集旧部,一边躲进回乐县境内的白首山银狼谷内,这个银狼谷原本驻着一群凶残狡猾的野狼,狼王就是一只银色的白狼,不过这只白狼成了郁孤尼身上的狼皮,而这个狼窟,就成了郁孤尼的临时驻住地。郁孤尼也自称白狼王。
  细封敏达询问着眼线:“你确定陈应已经走了?”
  眼线点点头道:“小的可以确定,走了足足一个多时辰,至少有三万余人战马!”
  细封敏达道:“大王,陈应撤走了,很显然他要去解凉州之围,现在咱们的机会来了!”
  “不行,时机未到!”郁孤尼尖着嗓子吼道:“陈应麾下都是骑兵,你没有跟陈应打过交道,你根本就不知道,论骑战,陈应天下无敌,他现在刚刚离开灵州,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