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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家丁(紫微)-第5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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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听着提及多格,心中欢喜,接茬道:“姐姐,你也知道多格?听说他是个大人物,是突厥人心中的偶像呢?要带领突厥走向繁荣。”
张岚不屑的哼了一声,“多格再厉害又怎么样?还不是老一套,就知道杀光,抢光,烧光?现在多格应改在北疆与中原人作战吧?他之所以受欢迎,还不是因为抢的比别人多,杀得比别人多?除了制造更多的痛苦,还能给突厥人带来什么?杀得了一时,杀得了一世吗?”
风筝被辩得哑口无言,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哥哥,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完美。
张岚又道:“同样是精神领袖,咱们中原人的精神领袖,就远比他们突厥人的精神领袖睿智了不知有多少被,多格与他比?差的远了。”
风筝不服气,问道:“咱们中原的精神领袖是谁呀?居然这么厉害?”
张岚的老婆笑道:“当然是文曲星下凡,商业大家,礼部尚书,内库监正,兴国公陈小九了,姑娘,你连这个都不知道,可见你平日肯定窝在家里,不肯出门。”
风筝听着陈小九三字,红唇撅得老高,娇嗔道:“他有那么厉害吗?我才不稀罕。”
“小妮子,好端端的,提什么稀罕不稀罕?”
张岚的老婆点着风筝的额头,取笑道:“姑娘,不是我嘴碎,姑娘虽然生的漂亮,但兴国公一定瞧不上的,他的老婆各个美若天仙,我看整个突厥啊,除了那个传说中的公主风筝,就没有一人可以与兴国公相媲美了。”
风筝心里砰砰乱跳,蓝汪汪的眸子中闪过狡黠的华彩,手托香腮,好奇的问道:“他居然有那么出色?姐姐,你快和妹妹说说,他到底哪里厉害了?”
☆、第一千零六十三章 非人类
“她知道的不全面,还是我和姑娘说一说吧。请记住本站的网址:。”
张岚骑在马上,滔滔不绝,将陈小九从一介草根跃上朝廷众臣的风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其中不乏道听途说,添油加醋,神化陈小九的言辞,眸子炯炯,流露出仰慕,崇敬的意味,发自肺腑,绝非作伪。
风筝听在心里,惊讶之余,却有些争强好胜的想着:陈小九有那么厉害吧?不过是以讹传讹,夸大其词罢了。
她这是第二次听到陈小九的光辉事迹。
第一次是在多格口中得知的,多格虽然也对陈小九赞叹不已,但是是一个敌人的角度解说的,言语之中,未免充满了批判、嫉妒的主观意识,加之又是异族人,只是关心的国家大事,对于陈小九的生活琐事不够关注,未免有些以偏概全。
而张岚呢,身为陈小九的粉丝,仰慕者,却从生活琐事的角度娓娓道来,将他草根中时的胡闹、蛮横、霸道,描述得淋漓尽致,那种厮混于纨绔之间,却又玩弄纨绔于股掌之间,出‘淤泥’而不染的风情,委实令人惊讶。
风筝听得目眩神迷!
她惊叹于陈小九的才气,恼恨她的花心,赞赏他的狭义,嫉妒他的腹黑,一时间,手托香腮,美眸凝神,脑中全是他的影子,低声呢喃道:“多格真比不上他……”
“多格吗?”
张岚忽然一笑:“国公大人这个很是有趣,他可以怒叱达官贵人,还可以与草根百姓,乞丐流汉成为朋友,甚至于促膝谈心,这在突厥可能吗?突厥的右贤王多格,可以做得到吗?”
风筝嘴上不说,心里却惋惜的想着:哥哥多半是做不到的。
张岚的老婆却又接口道:“国公大人也从不让自己的女人受半分委屈!若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倾国倾城的女人喜欢国公大人呢?巾帼英雄花如玉,林相国的女儿单儿、双儿、可都是在患难中与兴国公相识的,兴国公不畏权贵,顶着杀头的危险,最终为她们昭雪,这份情谊,真挚难舍,多格敢于兴国公比较吗?”
风筝微微摇头,“自然是比不上。”
“那还用问吗?”张岚不屑的一笑:“我听说多格为了巩固局势,居然将自己最亲的妹妹风筝公主,许配给了霸道蛮横著称的左贤王之子熊都,风筝公主不愿意,多格却又帮着熊都逼婚,哼……他都舍得让自己亲妹妹的幸福葬送掉,情谊单薄至极,还怎么比有情有义的兴国公比?”
提及这里,风筝黯然神伤,这一点,确实伤透了风筝的心,她气呼呼的钻进了拳头,悲愤的想着:该死的多格,你怎么能这么对自己亲妹妹呢?
风筝又道:“张大哥,你说的这些事情,都是陈小九的风流韵事,只能算作茶余饭后的谈资,你为什么这么兴奋呀?就算他打仗厉害,但也与咱们无关呀,不是有那么一句话吗?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张岚说道:“姑娘你可不懂了,你说的这句话放在以前,那是真对,但是现在,因为兴国公,可大为不同了。”
风筝蹙眉道:“哪里不同了?我就不信,他还能改变了世俗规律?”
张岚哈哈一笑,满脸赞叹的说道:“兴国公之所以受百姓爱戴,就是因为他为百姓做了大好事。”
“什么好事?”风筝问道。
“减少各种苛捐杂税呀。”
张岚感慨万千道:“对于百姓而言,没有什么比减免苛捐杂税更高兴,更振奋的事情了。”
“什么?她居然减免苛捐杂税?”
风筝听着这话,心中着实震惊——这不同于嬉笑怒骂,也不同于朝堂党争风波,这是动摇国体,改变规则的大事啊。
张岚高兴的说道:“兴国公清除了一帮**的大臣之后,入住内阁,第一件事就是大肆减免百姓的各种税赋,让穷困百姓过上了好日子,仅仅这一项,就让无数的百姓感恩戴德呢?有的地方还为兴国公立下长生牌位呢。”
风筝蹙眉道:“他还真敢这么做?不怕误国吗?朝廷治国需要钱,打仗需要钱,而且是大把的钱,减免了百姓的税赋,钱从哪里来?百姓是舒服了,可是国库没银子,养不起兵,应付不了各种天灾**,这怎么是明智之举呢?这是亡国之举才对!”
风筝虽然无心朝政,但也知道税赋的重要性,这机会就是一国之本,万万不可轻易减免……
事实上,她也很清楚,多格主权之后,一直是在向突厥牧民加赋的,要他们多贡献牛羊牲畜,牛皮、羊皮,甚至于山珍等珍贵物品。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多格连年打仗,耗费极大,不增加税赋,怎么支撑得起来?而且各个部族听他的军令,主要还是因为多格能给他们更多的物质需求,这就造成了多格打得胜仗越多,牧民越发贫穷,如此恶性循环,不知要维持多久,除非战争永远不再,但那是不可能的,离了战争、离了抢夺,突厥人还会什么呢?
“这就是兴国公的本事了。”
张岚哈哈大笑,“虽然朝廷大肆减免百姓的税赋,但朝廷却不缺银子,国库丰腴,内裤富饶,足以供养几十万的军兵,足以应付各种天灾**……”
“这是为什么?”风筝心中大惊,蓝汪汪的眼睛睁得溜圆,追问道:“他是炼金术士,会变金银吗?”
“姑娘,你可真有趣,兴国公虽然不是炼金术术,但他变的金银,却比炼金术术还多上几万倍。”
张岚很崇拜的说道:“方法还是那句老话,在于经商,互通有无。”
风筝道:“怎么个互通有无?无论怎么赚钱,还不是赚中原子民的钱,左手倒右手,还不是一个样。”
“姑娘,你又错了!”
张岚摇摇头:“兴国公不是赚本国子民的银子,而是转外国人的。”
“姑娘,你是女孩子,了解的少,不知道其中的行情,现在咱们中原人做生意,不再局限于中原了,而是将手脚伸到了国外,兴国公设立内库,整合大商家,将各种精湛的东西卖给了外国人,突厥、倭国、高丽、藩国到处都有内库各大商家的身影,将中原的技艺发扬光大,而后再从国外带回所需,充实自己。”
风筝吃惊的微张樱桃小口,“他居然这么厉害?他到底是官人还是商人啊?”
“在我看来,兴国公既不是商人,也不是官人,本质上,就是一个民族英雄。”
张岚送给陈小九很高的评价,却又继续解释道:“不仅如此,兴国公甚至还将商业做到西洋去,那些蓝眼睛、白皮肤、满脸络腮胡子的洋人最喜欢中原的东西,庞大的船队经过浩瀚无边的海洋,远道西洋各国,以高于百倍的价格卖出在中原十分廉价的东西,更以廉价的价格买回西洋的特产,运送至中原、突厥、倭国、高丽、吐蕃,将这些产品高价卖出去,以此攫取丰厚的回报,如此一本万利的商业,远比搜刮百姓税赋来得实惠,来得光明正大呀。”
风筝听了,不禁悚然动容!
这等大手笔的经商,攫取财富的方法,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要知道,中原奉行士农工商,商人所有钱,但却最没地位,常被人说成骗子,为人所不齿,但却没想到正是因为行商,将中原百姓从繁冗的税负中解脱出来,还充盈了国库,这就是变相的掠夺,但却披上了一层合理的外衣,让人与潜移默化中失掉了财富,却又不会激出反抗的念头来。
“兴国公真是厉害啊。”风筝由衷的赞叹。
张岚的老婆伸出手臂点着风筝光洁的额头,取笑道:“妹子,看你的眼神水润润的,是不是动了春心呀?妹子你生的也别致,好好打扮一番,说不定能有幸进兴国公的府上做丫鬟,慢慢与兴国公接触,也说不准就能入了兴国公的眼呢。”
“我才没那么贱呢!”
风筝嘟囔了一句,才收拢那莫名的眼神,说道:“兴国公除了骗别国的财富,还会做什么?”
张岚说道:“兴国公不仅改革了财税,也改革了科举呢,取消了八股,以及《诗》《书》《礼》《乐》《典》,增加了论策、时政等等,当然,这都是读书人的事情,我们这些商人都是大老粗,就不太懂了,总之,是很惊天动地的,我最为感兴趣的是,兴国公大人开办了格物院,这可是弘扬杂学的大事啊,千古未闻。”
“弘扬杂学?这是怎么一回事?”风筝就像一个好奇宝宝,不住的发问,心里对陈小九也越来越好奇。
张岚说道:“从最基本的说起,就是抬高匠人身份,汇集各行各业的精工匠人于学院之中,聘任他们为教习,身份于举人等同,由他们教授学生各种杂学技工,培养天下最顶尖的匠人,服务于中原,服务于百姓,制作出最精妙、最具竞争力的东西卖给各国,攫取巨额利润……”
风筝听着,只震得头皮发麻,心想着小九此人堪称禽兽,实乃非人类……
☆、第一千零六十四章 除了抢杀,还会什么!
风筝很明白突厥人的尴尬处境!
尽管突厥人立国也有几百年的历史,若是真的追古溯源,也有几千年的生活演化历史,并不会输给中原多少,但是,发展前景却一直止步不前。
中原人才辈出,各行各业的手工业者利用各种学识,技巧推动了生活的节奏,数百年前,中原人是刀耕火种,而如今,则是百花齐放、欣欣向荣。
而突厥呢?几百年前是放牧骑射,到如今依然是放牧骑射,几百年的光阴如穿梭而去,但突厥的社会却停滞不前,没有丝毫的演变。
这就是显著的差距!
现如今,陈小九这个非人类,却着手改革,将差距进一步拉大,怎不叫风筝感概万千,满腹惆怅。
“兴国公如此睿智,能想出这些事情,也是人之极限了吧?”风筝幽幽叹息。
“哪里呀,兴国公还有更厉害的手段呢。”
张岚神神秘秘的一笑,说道:“兴国公组织船队大西洋,周游西洋猎国,不仅带回来一些先进的产品,譬如火药、火枪等危机极大的武器,洋酒、洋火等先进的商品,更是将洋人从西洋带了回来,称呼他们为科学家,并且大力扶植他们,供给他们无数的资源,让他们做研究,美其名曰洋为中用!”
风筝睁大了眼睛,“这也成?”
“只要对中原人有力,没什么不成的。”
张岚开心的笑道:“我听说,现在铁甲营与突厥人作战,先进的火枪,以及火药,都是可以由中原人自己制造了,有了这些先进武器,突厥人哪里是铁甲营的对手?虽然突厥一百年出了一个悍勇无敌的多格,但遇到兴国公,却哪里有半分胜算?”
风筝听得心惊肉跳,想着多格会不会在战场上遭遇陈小九的刁难?患得患失之际,想起陈小九还远在倭国,忐忑的心才安稳下来。
一路上,张岚夫妇将他们所知道的一切,不管是不是道听途说的,都说与风筝知晓。
风筝丰腴的娇躯随着马车的颠簸而颤抖,胸腔里的那颗复杂的心,也被张岚夫妇的话震惊得七上八下。
她忽然发现自己的认知有多么狭窄,多么的坐井观天。
曾经,自己天真的以为多格是这世界上最有能力,最完美,最具领袖气质的强悍男人,但与陈小九这株大树比起来,却只能算作蚍蜉!
多格只能算是传统意义上,重振草原雄风的男人,他只会带领突厥人去抢更多的财物,去杀发更多的百姓,去种下更多的仇恨,他永远无法代理突厥子民摆脱贫穷,摆脱苦难的人生。
他不会经商,不懂社会,不知道创新,不懂什么叫杂学、显学,不懂什么叫洋为中用,更不懂得改革的意义!
风筝心情凌乱,复杂莫名,她忽然意识到自己不该前往倭国杀死陈小九,而最应该做的,确实返回北疆,将自己这几天接触到的所见所闻,告诉多格,让他不要再发动无谓的征战了,要说服他放弃执着,向陈小九一样,带领百姓走向富强。
她想到这里,再也坐不住了,忽然翻身下车,向张岚深深的行礼,说道:“张大哥,嫂子,多谢你们一路上照顾,我忽然想起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办完,咱们就此告别,我……我会记得你们的。”
“哎……姑娘,你这是……”
张岚完全被风筝差异的举动弄得懵了,刚要问明原因,风筝抓住一个汉子的脚,将他从马上扯上来,飞身上马,打马远行,赶往北疆。
“哎,我的马!”
张岚看着风筝逐渐远去,看着她精良的骑术,响起刚才将自己的弟兄拽下马的本事,心里十分好奇:“这位姑娘原来是个练家子……”
张岚的老婆埋怨道:“你怎么不拦住她?看她是姑娘,长得美貌,你心软了?那匹马可很值钱呢!就这么被抢走了。”
“无妨,咱们这趟生意可赚了许多钱,三年不做生意,都够花的了。”
张岚大咧咧的一笑,心想着我倒是想追,但也得能追上才行呀,心里想不明白,也懒得去想,招呼商队继续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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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都带着一万骑兵再一次匆匆赶往东北方向。
这里是一片广袤的大草原,连个树林都没有,他们追了一天一夜,却没有追逐到风筝的身影,让熊都十分恼火:“他娘的,那个女孩不是说风筝往这边跑了呢?怎么找不到?怎么就找不到?难道是那个女孩在骗我们?”
红善却为大局着想,说道:“小王爷,咱们这般冲动,会有碍大局,公主是多格的亲妹妹,即便抓到了公主,又能怎么样?多格可不是好惹的。”
“啪!”
熊都回身又对着红善抽了一鞭子,说道:“我不管!反正这口气我一定要出!你再敢劝我,我先宰了你!传下军令,立刻抄近路,追想东南方,不追到风筝这个臭娘们儿,誓不罢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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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筝策马回向北疆,跑了许久这才回想起来:张岚夫妇对自己这么好,说了许多对自己有用的消息,但自己怎么恩将仇报,反而抢了人家一匹马就走呢?这不就是强盗吗?这不就是野蛮的掠夺吗?
我该报答人家才是,想要改革,学习中原,就要从自己做起。
风筝又掉过马头,向张岚的车队追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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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都等人抄近路,向东南方向搜寻,又是搜寻了一天一夜,想着她没了马,也不可能逃出那么远,气得熊都破口大骂:“风筝这骚娘们儿,真是便宜了她。”
红善又进言道:“小王爷,风筝公主已经挑掉,无法找到,咱们就不要追下去了,最好返回苏台,将此事原原本本的告诉王爷,由王爷做主处置!王爷老谋深算,定然不会让小王爷吃亏的。”
“让你多嘴!”
熊都反手又抽了红善一鞭子,虽然他心里极为气愤,对风筝耿耿于怀,但此刻找不到人,也只好作罢,狠狠的骂了红善一顿,最终却不得不按照红善的计划,返回苏台,请左贤王卡巴做主。
熊都他们沿路返还,深更半夜之时,刚巧与张岚的商队相遇。
张岚整顿商队主动为熊都让开一条路,让熊都先行,偏偏熊都认出了张岚,劈头一鞭子打过来,“狗。日。的,你敢欺骗本王?说,那个姑娘在哪里?”
张岚早就认出了熊都,心中忐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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