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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警花闯三国(兰竹)-第3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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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后一道壕沟了,汉军弓弩手再不做任何保留,一箭接着一箭,就像暴雨一样泼向敌人。袁军远没有乌桓骑兵那样不畏生死的精神,遭遇了如此强大的箭雨,许多人开始停滞不前,还有人甚至拨马回转。
颜良见到部下糟糕的表现,顿沉丢尽了脸面,不由大怒,亲自提着大刀冲上木板路,碰到退回来的士兵便是当头一刀,接连斩杀了十多人,骑兵溃败的势头终于阻住了。后面的颜良的大刀守着,袁军骑兵们也只有硬着头皮往前冲。
壕沟前的这片区域,是扎马钉最密集的区域,再加上汉军的箭矢几乎一刻不停地射过来,冲过木板的袁军骑兵纷纷栽下马来。但是慑于颜良的淫威,士兵们只能前赴后继。
一排排的士兵倒了下来,在付出了上万条人命以后,袁军骑兵终于冲到了壕沟前面。这道壕沟挖得很匆忙,挖出来的土就直接堆在了前面,反而起了意想不到的效果,好像在前面竖起了一堵城墙,挡住了袁军骑兵的去路。
袁军骑兵和乌桓骑兵不同。乌桓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他们最拿手的作战方式便是且骑且射,真正离了战马,他们的战斗力就会大打折扣。因此,在多数情况下,即使遇到了阻碍,乌桓人也很少放弃他们的战马。
而袁军骑兵则不同,他们当中的很多人都是从步兵转这骑兵的,碰到了前面的障碍,纷纷马上跃下,抽出腰刀与汉军展开了贴身肉搏。
汉军是由长枪手、盾牌手和弓弩手组成的,彼此之间配合娴熟,各司其职,就是遇到乌桓骑兵也可以一战,何况是这些下马步战的袁军骑兵?但是袁军骑兵却拥有人数上的绝对优势,双手在壕沟前展开了一场激烈的拉锯战。
看到袁军骑兵把仗打成这样,蹋顿不禁目瞪口呆,但是颜良却一点也不着急。不错,现在战局逐渐陷入了僵持,但邺城修建得十分坚固,周围有四座卫城,城内有十万大军,还有数不清的粮草,是不会被轻易攻克的。与其说颜良是急着回援邺城,倒不如说他是想趁此机会,与邺城的守军来个内外夹击,将荆州军全歼于邺城城下。
颜良虽然不清楚眼前这支荆州军的规模,但是看到他们修筑了许多防御工事,就猜测到他们的目的是为了阻止自己回援,为攻打邺城的部队争取时间。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支荆州军的人数不会太多,只要慢慢打下去,两三个拼一个也要将他们拼光了。
而颜良不知道的是,现在根本就没有军队在攻打邺城。一向优柔寡断的袁绍其实已经知道这里正在发生着一场激战,他正在与众谋士商议,到底要不要出兵来个里外夹击。袁式的议事会向来是又臭又长,争论不休,没有三五天的功夫是不可能得出最后结论的。
就在邺城以南五十里的这片大地上展开激战的时候,一队队黑衣黑甲的骑兵出现在漠北草原上,这是第六军团的将士们。第六军团是刘欣组建的唯一一支纯骑兵军团,战斗力相当强悍,如果有这支军队参加围点打援的话,战局将变得异常顺利,但是刘欣没有这样安排。
鲜卑人在雁门和太原二郡犯下的累累血债,令刘欣异常震怒,他已经不满足于单单消灭袁绍的主力,将鲜卑和乌桓这些异族赶回草原,他要利用这两族青壮深入中原的机会,捣毁他们的老巢,让他们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内,都不可能再有翻身的机会!
第737章 你的武器
在第六军团的勇士出发之前,来自第三军团的两万步兵分别接管了位于呼厨泉和赤乌勒领地内的两座草原新城。这两座新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必须牢牢掌握在自己手里,刘欣是不可能放心地把它们交给匈奴人的。
为了等待第三军团的这两万步兵,所以第六军团的骑兵出发得稍微晚了几天。但他们的行动非常迅速,经过一天一夜的急行军,已经来到了漠北草原。
和上次袭击匈奴草原不同,现在是游牧季节,草原上的各个部落都已经回到了自己的草场,同一个部落的牧民家庭分散到了草场的角角落落。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战术,赵云将五万骑兵按每百人一支小队进行了分组,各组之间通过号角和烟花进行联络。每个小队都领到了一张路线图,分别从河云、微山、涿邪山、浚稽山同时出发,一路向东横扫,不放过碰到的任何一顶帐篷、任何一群牛羊,无论它们是属于鲜卑部落还是其他小部落,这是一次拉网式的大清洗。
这一回,刘欣下了死命令,要对鲜卑人进行最为彻底的打击,让他们重新变成一个草原上的一个小部落。为了让将士们卸下包袱,他还特地宣布,如果有士兵在战斗中对鲜卑平民进行了杀戮,将不会受到军纪的追究。草原上的部落是全民皆兵,即使一个妇女或者半大的孩子,都有可能拉弓放箭,这时候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
第六军团的【‘文】将士们【‘人】在草原【‘书】新城驻【‘屋】守了一年有余,已经学会了许多草原上的生存技巧。
这一次出征,他们除了水囊和少量汉军特制的营养炒面、玛仁糖之类的应急食品以外,几乎没有携带其他给养。每名战士都配备了两匹战马,而且都是产仔的母马。草原上到处都是优良的牧草,可以提供充足的马奶。马奶虽然有些膻味,但战士们在草原上生活了这么久,已经完全适应了。
除了马奶,沿途遇到的鲜卑或者其他部落放养的牛羊,都将成为他们的美味,他们就像草原人一样,采取以战养战的策略,不需要后勤的支持。
在他们的身后,还跟着两万匈奴青壮。
在很久以前,鲜卑只是依附在匈奴人帐上的一个小部落,随着匈奴人被大汉击败,他们固有的草场逐渐被鲜卑蚕食,甚至有不少匈奴部落要仰鲜卑人的鼻息而艰难求生。匈奴人做梦都想着能够有朝一日重新驰骋在漠北草原上,而汉人这次发动的对鲜卑的战役,给了他们这个机会。
呼厨泉等人一致要求参加对鲜卑的战斗,赵云虽然没有答应他们冲上一线,但是最终还是同意他们派出两万青壮跟随,负责收容俘虏,押运战利品。赵云这样做的目的,也存着杀鸡儆猴的意思,让匈奴人明白,和大汉对抗是没有好下场的。其实,说杀猴儆鸡来得更确当一些,因为现在的鲜卑远比匈奴强大得多。
刚刚升任第六军团副军团长的马超亲自带领一支百人队冲在最前面。他是从河云出发的,当天中午就到了一片湖泊,地图标明叫做西海,有一条叫做甘微河的小河从这里蜿蜒东去,周围水草丰美,牛羊成群,是鲜卑的一个重要草场。
马超一挥铁枪,沉声喝道:“杀!”
这一片草场现在是属于蹇曼部落的。自从魁头据了汗位以后,蹇曼部落便受到了排挤,被驱赶到离匈奴草原最近的这片草场,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将直接面对西边匈奴的威胁。因为这里是两族交界的地方,为了防止遭到袭击,三十多户牧民们将帐篷搭建在了一起,也好彼此照应。
但是,他们家里的成年男丁都被魁头征召去了大汉,现在留在家里的只有老人、妇女、孩子还有被他们掳掠来的奴隶。草原人生性骁勇,半大的孩子就可以拉弓放箭了,而且女人同样可以上阵杀敌,所以,即使家中没有男主人,奴隶也不敢轻易反抗,只能乖乖地干活放牧。
正在放养这群牛羊的就是六名奴隶,分属三个牧民家庭。奴隶与牧民很好区分,奴隶的脸上大多刺着各种花纹,表明他们的归属,而且奴隶也不能携带武器,尤其是弓箭。这些奴隶手上除了一根马鞭以外,别无长物,看到大队骑兵席卷而至,立刻倦缩到一边,不敢做出任何反抗。
按照草原上的规矩,在战斗中,高过车轮的男子都会被杀死,不抵抗是这些奴隶最为明智的选择。只是这一次刘欣的命令下得极为彻底,一名汉军骑兵策马从那几名奴隶面前经过,随手一挥,一名奴隶的头颅便飞起在半空中,后面又有数十名骑兵扬起了雪亮的马刀,扑向那几名奴隶。
就在剩下的五名奴隶自忖必死的时候,忽听一名少年将军大声喝道:“且慢!”
长期的训练早就让汉军士兵对命令产生了条件反射,马超的这一声令下,劈到一半的马刀戛然而止,战马嘶鸣着兜了一个圈子,将那五名奴隶围在中间。
马超铁枪朝着那几名奴隶一指,沉声喝道:“让他们带路,去营地!”
这五个奴隶中有一名汉人,一名匈奴人,还有三名鲜卑人,都是在历次部落战争或者袭扰汉境的过程中被掳获的幼童,跟随着这些鲜卑家庭一起长大。但他们从小就被强迫着干各种脏活累活,稍有违拗就会挨一顿痛打,甚至被活活打死。当初和他们一起被掳的伙伴,有许多人没成年就死掉了。即使他们能够侥幸活下来,日子同样过得极其悲惨。除了干活以外,他们吃得也很差,甚至不如主人养的一条猎犬,当然了,主人更不可能替他们娶妻,他们注定将孤独终老。
面对普通牧民的时候,这些奴隶尚且不敢反抗,何况是面对着这群气势汹汹的士兵,几名奴隶乖乖地走在了前面。
虽然草原上一望无垠,但是草场太大,牧草也长得极高,如果没有向导,想要找到帐篷也不是特别容易,所以赵云才会采取拉网式的排查策略。现在有了这几个奴隶带路,一切就变得容易多了,很快前方便出现了几十顶毡帐。
“杀!”在游牧的季节能够一下子碰到这么多帐篷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马超甚至有些怀疑,这里是鲜卑部落首领的一处营地,他不由得兴奋起来,挺枪冲在了最前面。
现在是吃饭的时间,营地里的老弱妇孺正待在各自的帐篷里,享受着美味的烤羊肉和酥油马奶,忽然就感觉到大地的颤动,就连帐篷都抖了起来。常年的草原生活,让他们很快警觉起来,有骑兵正奔这里过来。
有那反应迅速的,飞快地抓起弓箭冲出帐篷,但是还没等他看清来人的身影,便听“嗖”的一声响,早被一箭贯穿了咽喉。陆续又有人冲出帐篷,不是倒在乱箭之下,就是被人砍成两段。没有了青壮年,他们在全副武装的汉军骑兵面前根本毫无还手之力,成了一群待宰的羔羊。
营地里的所有人都被从帐篷里赶了出来,集中到了营地旁边的甘微河边,一辆大车被推了过来。作为生活在草原上的人,他们自然明白这些汉人士兵想要干什么。几名奴隶惊恐而不甘地叫了起来,其中还有人说着汉话。
马超心头一动,忽然用手一指,说道:“带过来!”
那是一名汉人奴隶,黑头发黑眼睛,只是原本黄色的皮肤因为长期的暴晒已经变得黝黑。这名汉人奴隶声泪俱下地述说着自己的悲惨遭遇。他叫罗祥,凉州居延人,在他七岁那年冬天,一支鲜卑骑兵袭击了他的村子,村子里的成年男子全部被杀死,财物全部被抢走,妇女、孩子都成了鲜卑人的奴隶。一晃十多年过去了,罗祥已经年近三旬,汉话也说得不那么流利,但是他的心还是向着大汉的,他不想就这样死去,他愿意拿起刀枪弓箭,帮着汉军一起和鲜卑人作战。
马超哈哈大笑道:“你不需要拿起刀枪弓箭,就用自己的武器,一样可以帮助我们。”
罗祥一脸茫然地说道:“可是奴婢只有一根马鞭。”
马超摆了摆手,说道:“你的武器就是你的身体!罗祥,我来问你,你想不想女人?”
虽然活了三十年,但罗祥这辈子还真的没有碰过女人。听了马超的问话,罗祥的脸不由得一红,嗫嚅道:“想当想了,可我只是个奴隶,哪敢有这个奢望,只能在梦里……”
“你听着,我现在就给你这个机会!”马超一挥手,指着被押到河边的那群男女,问道,“哪些是你的主人家的?”
如果俘虏他们的是匈奴人或者其他草原部落,罗祥是不敢乱说乱动的,但现在俘虏他们的是自己的同胞,罗祥的胆子也大了起来,走到河边,用手一个个指点着那些男女。凡是被罗祥点到的人,立刻被汉军士兵揪了出来。
第738章 赶紧出发
这是一个比较大的鲜卑家庭,除了响应魁头的征召,已经离家的青壮男丁以外,剩下十三口人,有十名老弱妇孺,还有包括罗祥在内的两男一女三名奴隶。
马超提着枪站在他们面前,只要铁枪在谁有面前稍作停留,那个人就会立刻被士兵提到河边,一刀斩去头颅。
被杀的都是老人和高过车轮的半大男孩,最终留下的只有三名奴隶,一大一小两个女人,三个年幼的孩子。
马超问道:“罗祥,哪个是你的女主人?”
罗祥先是一愣,随即用手指着那个年纪稍长一些,低垂着头的妇女说道:“就是她!”
在草原部落中,奴隶的地位还不如一只牲口,不仅主人,就连孩童也可以对他们随意打骂。罗祥被这户人家掳来的时候才七岁,然后便开始过着这种猪狗不如的日子。那个女主人嫁过来的时候,罗祥已经长成了一个少年,能干更多的活了,但是挨打挨骂仍然是家常便饭。
别看这个鲜卑妇人现在服服帖帖地站在那里,其实在过去这十多年里,她也没少拿鞭子抽打罗祥。她这样做,倒并不是因为她是个悍妇,而是在她们眼里,罗祥和他们放牧的牛羊并没有什么两样,她们有权随意处置,包括剥夺生命。
罗祥和那两个奴隶被这些鲜卑人奴役了二十多年,要说不恨那是假的,但要他们起来反抗,他们却也没有这个胆子。如果不是看到马超和那些士兵同样是汉人,罗祥恐怕连指认自己女主人的事情都不敢做。
马超用枪尖挑起那名妇人的下巴,看那妇人三十多岁年纪,虽不算很美,模样儿倒也周正,不由点了点头,说道:“罗祥,从现在起,她就是你的女人了!”
“啊!”罗祥吃了一惊,怔怔地说道,“将军,这……”
马超冷笑道:“怎么?不敢要?你刚才不是说了,你也想女人吗?莫不是你嫌她老了?若是这样,那个年轻一点的也赏给你,让她们一起替你生儿育女。”
看着一脸愕然的罗祥,马超又指了指那三名幼童,说道:“这几个就是你的奴隶,你就是他们的主人!”
罗祥看了一眼那两个女人,又看了看马超,低下头吞吞吐吐地说道:“将,将军,你,你说的是真,真的?”
马超哈哈大笑道:“某说出去的话,岂会有假?没吃过猪肉,还没看过猪跑?罗祥,你放马牧羊的时候,难道没看见过公羊和母羊打架吗?男人和女人之间的那点事,不用我来教你吧。”
周围的士兵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那两个鲜卑女人虽然听不太懂,却也知道马超说的并非什么好话,满脸涨得通红。罗祥看了看马超,又看了看那两个女人,忽然瞥见另两个奴隶羡慕的眼神,不由一咬牙,说道:“多谢将军!奴婢不仅看到过公羊和母羊打架,还看到过她们两口子打架,奴婢这就有样学样,和她们母女俩干架去!”
那个年少些的女子看上去已经二十上下了,这样的年纪不要说这些游牧部落,就算在汉人当中也早就该嫁人了,所以马超起初以为她是这户人家的媳妇,却没料到竟然是一对母女。原来,这户人家孩子比较多,最年长的女儿便留在家中,帮助父母照顾弟弟妹妹,一来二去就耽搁了嫁人。不过草原上的民族不讲究什么伦理,母女同侍一夫的大有人在,也算不得什么奇怪的事情。
翻身奴隶做了主人,罗祥顿时趾高气扬起来,一把拉过那对母女,一手牵着一个便朝帐篷走去。这对母女居然也没有丝毫反抗的意思,乖乖地任由罗祥牵着。
想要在草原上生存极其不易,生活在这里的人们既要与凶猛的野狼斗,还要与恶劣的天气斗,更要与人斗!这里所说的“人”,不仅指那些不同种族的人,还指那些同一种族之间不同部落的人,甚至也包括同一部落内的人。因此,千百年来,草原上的民族形成了许多在汉人看来不可思议甚至有违道德的风俗。
比如,许多草原民族都有抢亲的习俗,只要看上了别人的未婚妻,在别人迎亲的那一天,杀死了新郎,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将别人的新娘娶回家中。再比如,在父亲死后,儿子可以继承除了生母以外父亲的所有妻妾。
这些风俗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种族可以继续繁衍下去。同样是为了保证种族的繁衍,互相争斗的时候,被俘虏的女人和小孩往往不会反抗。不管女人们有多爱自己的丈夫,她们都不会替丈夫报仇,而是将这个新的占有她们的男人作为自己的依靠,照顾他的饮食起居,为他生儿育女。所以,在草原部落中很少会看到女奴隶,被俘虏的女人往往会被人收做妻妾。
其实,在草原部落中,就算是女人和孩子也都能够骑马射箭。但是,如果她们起来反抗的话,只能造成更大的伤亡,最终的结果就是整个族群的人越来越少,直至消亡。
当然也有例外,在这户人家中就有一个女奴隶。她是在两年前的一场部落冲突中被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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