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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没有美食的话我只好做食神了-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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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用了两天时间,铭天就抵达了苏门镇。
如果不是为了避开不必要的麻烦,其实只要一天就行。
当然,经过钱塘的时候,铭天也听到一些传闻逸事,比如苏小小被孟浪追捕之类的。
苏小小这个名字铭天听说过,倒也很好奇这个历史上的名妓到底是啥样,要是能有机会见她一面,铭天觉得觉得这次穿越就算得上完美了。
当然,凡事哪有那么巧,铭天也没多想。
苏门镇
斑驳的石碑上,这几个字已经快被青苔掩盖。
不远处的镇子大街,稀少的人流涌动,看上去远远没有建康那么繁华,甚至可以说这小镇很残破。
但是,这个与世无争的小镇却永远洋溢着悠然的氛围。
骑在马上,铭天看了一眼镇子的石碑,吸了口略带屎尿味的空气,不由感慨万千。
永泰元年四月,一晃眼,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已经三个多月了。
旅途从这里开始,也又一次回到了这里。
带上父母,离开这里前往氐族,一切就能结束。
铭天是这样想的。
看了一眼身边陪伴自己一路的朋友和爱人,铭天笑的很欣慰。
策马,用和这镇子相应的悠闲步伐,铭天踏进了苏门镇的土地。
“咦?这不是不亮老哥吗?你不是去建康娶郡主了吗?怎么回来了?”
才走没两步,还没进镇子,身后突然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回头一看,铭天不由愣了一下。
穿越前的记忆涌上来,眼前这人正是铭天穿越前,这身体的主人诸葛不亮最要好的一个哥们。
“老王?你怎么在这?”
……………………
一三八:隔壁老王
“老王?你怎么在这?”
看到眼前这人,铭天这身体穿越前的记忆如泉水般涌上来。
事实上,铭天对于穿越前的记忆十分模糊,除了一些身体原主人格外在意的事,基本上什么都不记得。
但是眼前这个人,铭天却记得异常清晰,甚至清晰到胜过从小欺负自己到大的公孙远。
这人穿着一身脏的不能再脏的布衣,几乎分辨不出颜色,背上背着一竹筐的柴,那脸更是脏的像非洲难民一样。
开口一笑,在这个年代比较的满嘴白牙格外渗人。
“真是你,不亮大哥!”
那人见了铭天,顿时笑开了花。
只见他一瘸一拐的走来,满脸羡慕的看着铭天骑的战马,手在马屁股前几公分,沿着马屁股的弧线抚过。
看那样子,是很想摸摸,但又有点不敢。
“不亮大哥,你这马好威风啊。”老王一脸惊羡的说着,眼珠子实在不能从马身上挪开。
也难怪,马这种东西,其实还是很昂贵的,一般人家真的养不起。
就这么说吧,这个年代,骡子相当于普桑,驴相当于A4,马就真是A8级别的了,铭天这抢来的战马,相当于超跑大牛一个档次。
就算是骡子和驴,一般都是几户人家公用的,至于马?
普通马根据体型体力等因素,一般在五十到八十两左右。
铭天的这种战马品种优良,乃军用马,一般价格一匹在三四百两,而且还是被朝廷垄断的。
这昂贵的价格也正是一般小规模战斗不轻易出骑兵的缘故:死不起啊!
而且出一次骑兵,战马需要的粮草比兵吃的还贵。
至于更高级的汗血马……那玩意也是丝绸之路后才带来的,现在的价格高的简直离谱,非镇国级大将军根本不能用。
汗血马值千金,这句话不是空口胡说,现在这个年代更是昂贵的要死。
所以别看铭天一直骑马,还嫌马车慢,还晕车,实际上这年代能骑马的话,路边大部分妹子都能随便撩。
也难怪老王会这么惊叹。
要知道,整个苏门镇才不过有十匹马,其中三匹,还因为铭天当初进京遇到山贼时被劫走了。
老王,铭天对他的记忆非常清晰。
虽然老王叫自己大哥,但其实他比自己要大六岁。
老王名叫王越,从铭天这个身体有记忆开始,老王就一直是自己家的庄客,负责照料一家牲畜和砍柴等杂务。
老王从小就在诸葛家工作,一干就是二十年,直到去年,自己的父亲诸葛方因为他工作勤奋,给他弄了套茅草房,给了他一笔钱,让他好自个儿在外安身立命,结婚生子。
只可惜老王嘴巴笨,一直没有找到媳妇就是了。
这两年来,他倒没有拿着钱去享受,一直节俭的很,平时就是上山砍柴挑到镇上卖以此为生,诸葛方给他的钱,他倒是一个子儿都没动。
这对于一个瘸子来说,的确是挺辛苦的。
说白了,他就是个老实人。
铭天穿越前,这个身体的主人诸葛不亮和他关系很好,很受老王照顾。
诸葛不亮十二岁那年因为淘气,上后山玩,结果遇上了三只野狐狸。
要不是老王及时赶到,铭天根本不会有机会穿越。
但同样的,为了救诸葛不亮,老王的腿被咬断了脚踝,从此就变得一瘸一拐。
所以,虽然老王明面叫自己大哥,但对诸葛不亮来说,老王反而更像自己的大哥。
而这种感情之强烈,以至于都转移到了铭天身上。
“到底是不亮大哥,骑着马真是气阔啊。”老王对铭天的马是赞不绝口。
同时,他还看了几眼旁边的安落,殷蝉和萧歆竹。
可能是气场,或者是因为长得太丑缘故,安落只是普普通通,不带任何情绪的看他一眼,都把他吓的连忙挪开了视线。
“以后不要叫我不亮了,我有字了,叫我铭天吧。”铭天带着温和的笑,从下了马。
可能是因为亲近的缘故,有轻微洁癖的铭天居然一点都不排斥浑身汗臭,脏兮兮像挖煤工一样的王越。
“铭天?”王越木讷的重复了一下。
嗯,这个字其实挺欠揍的。
来到这个世界上,铭天才知道,原来自己名字里的天字在这个年代是带有一点忌讳色彩的,只不过没有龙啊,神啊,傲天之类的那么忌讳罢了。
也难怪王越会发愣了。
“先不说这个,铭天大哥,这次砍柴我正好带了点好东西。”
说着,王越放下竹筐,从兜里拿出七八个梅子。
他笑呵呵的递上来,但又意识到有些不妥,连忙收回,用衣服比较干净的部分仔细擦了几下才把梅子给铭天。
“这是我刚采的,大哥,你尝尝。”王越一脸憨笑的递上来。
“呃……”嘴角微微抽搐,铭天吞了口唾沫,最后勉为其难,但表面上还是很感激的接受了。
梅子…生梅子……我不喜欢吃酸的啊……而且还是这么酸的,这玩意吃下去我眼珠子非酸的蹦出来不可。
不过老王的好意,铭天还是不忍心拒绝的。
人辛辛苦苦采来,不吃也不能扔,嗯,有空忽悠一下,骗安落全吃了。
仿佛心电感应似得,铭天刚想到这,马上的安落突然感觉背脊一阵发凉,野兽的本能告诉他,好像有什么倒霉事要发生。
“对了,大哥,我听说你去建康娶郡主了,怎么回来了。”
这次见到铭天回来,老王显然是喜出望外,倒是兴奋的那嘴角从来没有直过。
“是去了,所以我带我媳妇回来了啊。”铭天微微一笑,轻拍他的肩,指向了马上的三人。
“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氐族震风军千夫长,安落,我的好哥们。”
“你好。”安落一点头,露出一个丑到连歪瓜裂枣都能做褒义词的笑容。
“你……你好……”比起安落千夫长的身份,显然老王更震惊于这件事上,吓得不由退了一步。
“那个是殷蝉,没啥身份,是个大夫,也是咱们镇太医院的学生,我好几次都被她救过命。”
“你好。”虽然殷蝉平时不怎么说话,但真轮到打招呼时,倒也落落大方。
“你好。”老王顿时眼中流露出一丝钦佩。
因为要回苏门镇,殷蝉早就换上了男装,所以在老王眼里,殷蝉只是个长得比较清秀的男人而已,就是名字比较娘炮罢了。
也正因为殷蝉年轻,所以老王才会钦佩。
要知道,苏门镇太医院是前任御医设立的,其地位在苏门镇上最高,可以说越县令那芝麻绿豆大的官,给太医院提鞋都不配。
能做太医院的学生,已经证明了其本事。
“最后这位,是我的媳妇。”铭天故意卖了个关子。
倒不是装逼,只是稍微说慢点,也好让老王接受,他胆子可不怎么大。
“媳妇?”
老王愣了一下,片刻,他似乎意识到了一点,身子都不由颤抖起来,眼睛里更是露出了无比的惊恐。
郡主!
这可是皇亲国戚,对于平民来说是高不可及的存在,老王至今没有向郡主行礼,照理说可是要杀头的,
铭天不可能做这种事,但王越可不知道啊!
虽然治好了白化病,但歆竹的白发红眸是个大问题,所以一直带着头盔。
此刻掀开头盔,绝世的容颜在阳光下再次璀璨起来。
“你好,我叫萧歆竹。”歆竹的语气很温柔,就像春风抚面,有一股说不清的亲近感。
噗通。
老王当场跪下,重重的磕头:“小…小……小民王越,不知郡主在此,没能行礼,还……还请郡主大人有大量,饶恕小民不敬。”
……………………
一三九:风起云涌【六更求订阅】
老王磕头磕在地上,颇有一副萌新瑟瑟发抖的样子。
他虽然个铭天关系好,但说到底还是一介草民,而且是庄客出身的贫民。
郡主对他来说,简直是如同哥斯拉或者独角兽一类幻想中的生物般遥不可及。
而此刻郡主就在眼前,他又怎么会不怕。
“起来。”轻轻踢了他一脚,铭天蹲下来道:“我都说她是我未来媳妇了,又不是什么貔恘,不吃人!你怕毛啊老哥?”
“可是……可是……”老王畏惧的抬头看了一眼歆竹,旋即又磕了个头。
阶级这个东西,在这个年代是烙印在每个人心中的,或许会有些特例,比如老爹诸葛方和越县令,但对普通人来说,等级永远是等级,没那么容易打破。
“好啦,王先生,你起来吧。”见老王这么怕自己,萧歆竹也是有些尴尬的连连劝说。
最后,在安抚了好几分钟后,王越这才战战兢兢的站起来。
虽然歆竹是郡主,长相对他来说有些怪异,但歆竹那温如藕玉的性格的确能给人带来很强的亲切感。
不多久,老王的颤抖就停止了,反倒是对铭天的钦佩又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
“铭天哥,你真的做郡马了?那以后,要多多保重了。”王越有些激动。
他话中的意思铭天很清楚。
以后看来是要分道扬镳的意思。
毕竟,身为郡马,在平民眼中,那可是一飞冲天的事。
铭天很不喜欢这样。
虽然他只是诸葛不亮的好友,不是自己的,但这身体本能的亲切感让铭天姑且还把他当成一个朋友。
铭天其实很喜欢他这种老实巴交的人。
但同样也很讨厌所谓的身份高低带来的隔阂,哪怕自己是身份高的那一方也一样。
记忆中,老王对诸葛不亮很好,胜过亲生大哥,他不应该抱有低人一等的想法。
骑上马,铭天侧过头问:“王大哥,你有多久没去我家拜访了?”
王越不理解铭天为什么这么问,想了想,如实回答道:“说来惭愧,我离开诸葛家后就没来过,毕竟,我身份这么低微……去诸葛老爷那里,会被他嫌弃的。”
“是嘛。”
对于王越的这份自卑,铭天不做评价,只是拍了拍自己身后的马背:“王大哥,上来吧,既然我回来了,机会难得,去我家坐坐。”
“啊?”
王越一愣。
他愣不是因为要去铭天家,而是要上铭天的马。
“这个……我……我身上脏,你们先去吧,我……我换套衣服再来。”他略显萎靡的说道,
沉了口气,铭天策马来到他身边装傻充愣道:“你说什么?我耳背,听不见,总之快上来,我还赶着回家吃晚饭呢。”
“这……”
看着眼前俊郎的马儿,王越显然有些不知所措。
最后他有些犹豫的,抬腿胯上马。
也不知是他瘸的缘故,还是因为他没骑过马,试了好几次都没能上。
结果还是铭天吩咐安落帮忙,才把他提上了马。
苏门镇北门,一行五人,就这样踏上了进镇的道路。
与此同时。
苏门镇衙门里。
这苏门镇向来与世无争,当官落个清闲的越县令正陪着自己丑的像基因变异一样的女儿朗诗。
好一派悠然自得,除了他女儿丑的有些煞风景外。
这时突然冲进来的小兵,却搅黄了他这份闲情逸致。
“报!”小兵抱拳,单膝跪地。
越县令被人打扰,脸上露出一丝不耐烦:“何事?”
小兵低头,不紧不慢,但语调铿锵有力的说道:“据传报,上江观察使孟浪要来本镇视察,约明日巳时能到,请越大人做好恭迎准备。”
孟浪?!
这名号一出,越县令那标志性的八字胡一下倒立起来,脸上更是被一副哭丧样笼罩。
他端起一碗茶,猛喝两口,这才压下心头紧张,挥挥手,示意小兵退下。
“爹,上江观察使孟浪是谁啊?为何让爹如此焦虑?”胖胖的女儿上前,有些懵懂的问。
越知县拍了拍自己发涨的脑门,好像有些欲哭无泪的样子。
“唉,怎么说呢,反正就是专门找为父这种小县令茬的人就对了,就是不知道今年又得送多少好处啊。”
…紫花山…
单筒望远镜观望着远处乡道,庞充的脸上哪里还有当初扬州那个贪财老板的德行?
面若冰霜,目似豺狼,仅仅是气场,就让身旁的崔觉低着头不敢声张半点。
望远镜那头,正是十多公里开外,乡道上正朝苏门镇走去的三百人小部队。
收起望远镜,庞充嘴角微微勾起,露出一个玩味的笑容。
“上江观察使孟浪?哼,屁点儿的芝麻小官,排场倒挺齐的。”
他回头,轻蔑的看了一眼崔觉:“倒是比你刚穿越离家出走那会要神气的多了,是吧?冠军将军长子崔觉先生。。”
语调中,旁充满满的嘲讽不加半点掩饰。
“您……您说的是。”崔觉始终低着头,不敢有半点造次。
庞充上前两步,靠近崔觉,凶意之强,即使不正视他,也能让人心肝战栗。
“怎么?我感觉你好像有些抵触这次行动。”
崔觉一听,头低的更深了:“属下不敢。”
“不敢?你最好不敢!”
说着,庞充扭了扭脖子,发出几声关节复位的噼啪声。
“说实话,一个铭天根本不配我亲自出面处理,但是,我就怕你经过扬州的事后,把铭天当成朋友,下不了狠手!别忘了我们混沌撕裂者的规矩,我们想要的人,要么归顺,要么就死!没有第三种选择!”
此话一出,崔觉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他抿着嘴,似乎做出了很大的决心后,做出了回答。
“属下一定竭力劝说铭天归顺!如果不行,必杀之永除后患,请首领放心!”
说着违心的决定,崔觉的嘴唇,被牙齿咬的有些发白。
“嗯,很好。我也希望我这次亲自监督你是我多虑,也不枉我培养你这么多年。不过嘛…也不急。”
崔觉的感受庞充压根就没兴趣,只是自顾自的回头看向远方乡道上的孟浪队伍,残酷的脸上,露出一丝恶趣味的笑容。
“不过我倒没想到孟浪这种白痴会在这时候去苏门镇,苏门镇地广人稀,是个建立基地的好地方,他一来,倒给我们省了很多事,这次行动延缓一下,我们在这紫花山先休整几天,也让大部队调整一下再行动。”
听到休整,这意外的决定倒是让崔觉似乎松了一口气,但表面功夫还是做的很足。
他问道:“为什么要休整?我们部队的状态还很好,完全可以直接进军苏门镇。”
庞充笑了一下,但那笑容里,却满满的是让人绝望的寒意。
“孟浪性格自负,他去苏门镇如果遇到铭天,一定会起冲突,铭天现在脱离了所有势力,我倒想看看他到底有多大的能力,能不能应付孟浪,如果连区区一个孟浪都对付不了,他就没资格加入我们,更何况……”
庞充没有说下去,只是负手,淡然的离开了空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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