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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大隋(木子)-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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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吗?”木兰小声道,“如果是前朝宗室,那跟小姐倒真是般配,小姐是大齐公主,招个王子郡王的,正正好。”
“木兰,忘记以前姐姐吩咐过的话了吗,绝不能轻易提起以前的身份。”一个声音自两人后面响起,一身青衣的高明月出现。
木兰连忙向高明月行礼:“奴婢该死,一时失言,还请郡主…不,是请二小姐恕罪!”
“算了,这里也没有外人,不过以后要多加小心,特别是有外人在时,绝不可再失言泄露了我们的身份。要知道,这里是江南扬州,隋晋王杨广就亲自坐镇此地,若是走漏了风声,他绝不会放过我们的。“高浅雪出声为木兰说情,转头又对妹妹道:“一大早你怎么跑这来了。”
“刚才去找姐姐,结果听说姐姐到这边来了,就过来了。怎么?晚上就要拜堂成亲了,怎么姐姐这么半天功夫也等不得了。”高明月跟姐姐开玩笑道。“对了,姐姐,今天就要成婚了,一会是不是让他正式见下庄中上下?”
“也好!”高浅雪有些心不在焉的答道,脑子里却全想着凌云刚刚所诵的那些词句,目光望着远处的伟岸身影,她不禁在想,这个救了自己,又被自己救回,还马上要将成为自己男人的人,他究竟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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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见面
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
只是对凌云来说,这句话应当换成上门女婿也是得见公婆的。虽然凌云特别要求,高浅雪也亲口承认,他们的婚事不再是凌云入赘高家庄,而是凌云娶妻,但归根结底,不管以什么名义成婚,婚后凌云还是要生活在高家庄,因此,对于高家上下的的人来说,凌云就是个上门入赘的赘婿。
新姑爷即将进门,又是入赘,这个年代里,一向是没什么地位的。若是普通人家,赘婿其实就跟童养媳是一样的,根本算不得主人,身份不过和仆人相似。但若是身份高些的大家,则情况要好些。就好比虽然皇帝的女婿也算是赘婿,可身份还是很高的,好比皇帝的妾侍们,就也都是有品级的内命妇妃嫔们。
高家庄虽然表面看起来只是一个扬州郊外的庄园,可好歹上下有上百口人,是一个地主小豪门,因此,倒也不至于把凌云真当成软弱可欺的小童养媳。
事实上,高家庄的情况比凌云想象中的要好的多。都说后世的女孩理想中的夫家是有房有车,父母双亡。现如今高浅雪的情况就和这差不多,高家庄座落江南繁华中心的扬州郊外,拥有依山畔水的豪华度假别墅村,有良田数百顷。不但有几万亩的田产,还在扬州等江南几大州城中拥有各等商铺数十。高家家大业大,雇工佃户上千,光是这高家庄庄园内的庄丁仆役等就有近二百人。
而更要紧的是,拥有如此庞大的家业,高家庄的主人竟然只是高浅雪和高明月两个未婚嫁的丫头而已。高浅雪父母早亡,而高明月这个二小姐还只是她的远房堂妹,因为父亲同样早亡才投奔这个堂姐的。
凌云根本没有公婆可见!
拜堂成亲之后,他就可以算的上是高家庄的第三号主人。
自打几天前小姐高浅雪带回凌云后,高家庄上上下下也马上各种小道消息满天飞,甚至越传越厉害。
“小姐冰清玉洁般的人儿,怎么就随便捡个人回来就要招赘上门啊?”杂房大院井边,洗衣的胖婶一边洗着衣服一边充满惋惜的摇头叹道。
“其实这事情是有内幕的。”另一个打水的大婶一脸神秘的吊人胃口。
“什么内幕,你又知道?”洗衣大婶故意装作不信的样子道。
“嘿,跟你说,我女儿可是在内院做事的,她亲口跟我说的。我给你说啊,你可不要跟别人乱嚼舌头,要不然上面怪罪下来,可不得了。”洗衣大婶一副女儿是小姐身边人就高人一等良好感觉。
“哎哟,妹妹我这嘴这严了,绝不乱嚼舌根子,快说吧。”
“我给你说啊,小姐都二十了还没成亲,都是那银发白眉所致,以前曾有人说这是孤星命,听说小姐父母早亡就和这有些关联,还听说会克夫,因此一直到二十了还没有人来提亲。听说前几天是小姐亡母忌日,小姐一时想不开,就跳江了。结果还好命好,正好有人路过把小姐救起。”
“是不是就是小姐带回来的好个易公子啊?”
“没错!”
“可我听说这人得了失魂症,连自己姓甚名谁,家住哪儿都不记得了啊,怎么小姐却要招他入赘啊。要感谢,给他些银钱不就好了了吗,没必要招他上门啊。”高瘦点的打水大婶不解的道。
胖婶小心的左右看了看,然后压低声音神秘的道:“这你就不知道吧,据说当时易公子救起小姐时,小姐都已经没有了进气了。结果那个易公子也是厉害,他竟然,竟然扒了小姐的衣服,还跟小姐嘴对嘴的吹气,结果竟然把人给救活了。你说,这方法也不怎么哪学来的,虽然能救人,可也太损了点,这可有损小姐名节啊。虽说当时救人要紧,可小姐毕竟未婚姑娘,被他又是脱衣又是亲吻的,着实于名节有损呐。恰好,咱们小姐也一直都没有合适的男人,这不,干脆把这易风带回来,招他做上门姑爷了。”
瘦婶听的连连惊叹,大感满足。
“你说,这易公子失魂症,会不会和小姐有关哪?都说小姐命硬,克父克母克夫…”
“你们俩不好好干活凑一起瞎说什么,还不干活,再胡说八道小心我拔了你们俩的舌头!”护院头高丁突然出现在两人身后。
胖婶瘦婶吓了一大跳,两人脸色煞白,连忙低着头端起木盆衣物落荒而走。
“高伯,等一下!”
从杂院出来后,高乙看到正从前面路过的高管家,连忙叫住。
满头白发的高伯停下脚步。
“高伯,下人们都说公主天煞孤星转世,命硬克父母克夫,还说那个易风对公主非礼,毁了公主名节,此事可是当真?”高丁一副愤愤不平的样子。
“你那天不也在江边吗?”高伯年纪虽大,却不糊涂。“所谓克父克夫之类的话,不过是有人造谣中伤小姐,你怎么也能跟那些无知下人一样相信呢。至于所谓易公子毁小姐名节之事,更无从说来,所谓嫂溺叔援,权宜之计而已。易公子当时也是救人要紧,而不是行非礼之事。”
“那易风到了高家庄突然得了失魂症,真不是因为要入赘我们高家庄,而被小姐所克?”
“当然不是,那是易公子先前受伤的原因。”
“那怎么那么巧,在江边还没事,一进高家庄就失忆了。”
“好了,小乙。你休要听那些无知长舌妇们的瞎谈,他们不知道小姐的身份高贵,难道你也不知道?其实老夫看来,那个易公子虽然得了失魂症,但看起来还是个不错的人,小姐决定招他入赘,他也已经决定留下来,这就是好事。小姐这些人一年孤单生活,如今终于要成亲,这是好事,我们应当高兴。”
“是,高伯。”高丁点了点头,可心里头对于公主突然决定招一个失忆的来路不明的陌生人做上门女婿,还是很难以接受。
“走吧,小姐刚让庄中人一会到去大堂,说易公子已经好的差不多了,黄昏拜堂之前,一会先正式和庄中人见面认识一下。”
“这位是庄上的大管家高伯,高伯原来是在北边时我父亲跟前效力的,在高家鞍前马后勤勉操持已经四十余年了,如今咱们高家庄上大小事情,都全赖高伯主持。”
听到高浅雪的介绍。凌云不由的对于这个满是儒雅之气的白胡子大总管充满尊敬,在高家庄这个集团里,高浅雪是董事长,高伯无疑就是这个集团的总经理了。四十年余年的经历,这对高家是绝对的忠心耿耿了。尤其是在高家只剩下了一个年幼小姐主人的情况下,更加难得。
凌云连忙上前拱手躬身点头表示尊敬,高伯没有丝毫架子上前一步给他点头作揖还礼:“不敢当,不敢当,老朽只是高家下人,不敢当姑爷大礼,等黄昏礼成之后,姑爷就是高家庄半个主人了,老朽在高家四十余年,今日终于见到小姐大婚,高兴万分啊。”说着老人还激动的流下泪水。
凌云连忙说了一番好话,总算安慰下老总管激动的心情。
接下来,高家庄有头有脸的人一一进来见过即将入门的新姑爷。不得不说高家庄确实是个土豪,那些什么大总管、小总管,管事、执事、还有账房、大夫、以及护卫首领、护卫队长甚至那些一等丫环,厨房管事、马房车夫等零零总总的就有三十多号人,这还是因为婚事仓促,外面的田庄管事、庄头以及商铺的管事、掌柜等来不及赶回来的原因,要不然,人数还得增加上几倍。让凌云暗里对高家庄的庞大家业又增加了几分直观的认识。
“这是庄上的家丁队头,高丁,原来是我父亲时的随身护卫,在高家效力也有二十年了。高丁一身好本领,武艺出众,是咱庄上第一条好汉。”
这就是高家庄的保安队长了,以前还给上任高家董事长当过贴身保镖兼助理,看来在高家庄地位不低,也是个核心高层了。凌云又连忙给高丁行礼,出乎他意料的是,高丁对于他很是冷淡,甚至凌云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一股很深的敌礼感,这让他有些莫名其妙的茫然不解,莫非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魔鬼筋肉人?
“听说易公子也练过武,有空时还要向易公子请教几招才是!”
“叫我凌云好了,别易公子易公子那么客气。至于比武切磋那就不必了吧,以前的事情我全都忘记了,我根本不记得我有没有练过武。而且我估计,就算我以前练过,也根本不可能跟高队头这样的高手相提并论。”总听着别人叫他易风,凌云还真不习惯,他现在也认了自己叫易风这个名字,不过他把自己本来的名字凌云做了自己的字,这样一来,按古代习惯,称名道姓很少用,平时反而是互相称字了。他不知道高丁为何对他有敌意,但他也不愿意一进高家庄就和高丁这样的保安队长兼高家庄高层起冲突,尽量示好。
高浅雪也感觉到高丁的古怪,小声着道:“易郎患有失忆,礼数方面可能有些不周,高叔还请多担待一些。”
有高浅雪出面缓和,高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逼人之话,只好退回去做下。
又陆续见了好多人,花了小半天时间总算是见完了,这让凌云长长松了一口气,这感觉,就跟第一次进新公司履新之时的公司部门见面会一样,一大都的新面孔,脸一直笑的都肌肉僵硬了。
还好只是见有头有脸的,若是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全见一遍,想想都要疯。
“木兰,你和青莲带易郎去东院准备下婚礼礼服和礼仪之事,务要用心。”高浅雪笑着说道,然后对着凌云点了点头,丝毫没有半点即将成婚前新娘子的娇羞。凌云点了点头,和高伯他们颔首示意告辞,便随着木兰和另一个丫环青莲离去,做婚礼前的最后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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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吉时已到
婚礼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凌云却是唯独闲着的那一个,事情都大家做了,根本没他什么事。
看着小丫头木兰煞有介事的指挥着一大群的仆妇婆子和丫头们忙成一片,很有几分大丫头的气势,凌云坐在东边庭院中的刚经绽放的桃树下竟然有几分入迷。他忽然觉得,既然已经不可能再回去了,那么就这样留在这里,留在隋朝,留在高家庄,当这个土豪地主家的上门姑爷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高家虽然看上去既非门阀也是士族,甚至连官宦人家也不是,可家有良田万亩,商铺数十,仆佣上千,这是不争的事实。他留在这里,根本不会愁吃喝生存,不用愁如何安身立命,如何寻找一个立足的自份。一切都有了,高家是个简单的家族,没什么不认同自己的岳父岳母,也不会有什么想要争产的兄弟叔伯们。而且高浅雪虽然是个千年前的女子,可是她长的并不差,甚至很符合凌云现代的审美观。
哪怕高浅雪有着白发银眉,和过份白的肤色。可在凌云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不祥之貌,只不过是后世十分普通常见的白化病表现而已。而在后世,白化病人甚至还有一个美丽的称呼,月光的孩子。甚至曾经有个年青的白化病女孩,因为白发银眉而越加出众,被人称为白雪公主。高浅雪的外貌对凌云不是丝毫的负担,而且几次的接触下来,也让他感觉高浅雪这个古代人并不难相处,甚至有些难得的温柔细腻,善解人意。两人在一起生活,以后起码不会有沟通障,性格不和之类的。
再说了,高浅雪可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啊,娶了她,真正少奋斗三十年。
凌云也并非什么有着庞大野心的人,虽然到了千年前的隋朝,可他心里想的不是争霸天下之类的毫无边际的**,他想的只是如何生存。一个现代的普通人,只是惯性的希望能过的轻松,过的开心就好。造反,那是要杀头的。
当个江南的地主土豪有什么不好?
良田豪宅,**美妾,自在**。想到这,凌云不免又望了一眼正指挥着仆役们忙碌的小木兰和青莲两个小萝莉。按他对古代的理解,如木兰这样的小姐贴身丫环,一般都会在小姐出嫁时做陪嫁丫头一起嫁过去的。甚至是跟着小姐和姑爷一起拜堂成亲的。这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只要凌云和高浅雪一成亲,木兰和青莲这两个高浅雪的贴身侍女,马上就跟着成了凌云的婢妾,虽然地位低下,比婢女地位高不了多少,但却会成为他合法合理的女人。当女主人来了例事、生病、或者怀孕、坐月子期间,那么这些陪嫁的婢妾,就要代替自家的小姐陪寝,尽到义务。
荒淫!
无耻!
封建社会真无耻,封建制度真毒害穷苦人们。凌云晃了晃头,低念了几声,可心里却对这事充满着期待。都说屁股决定脑袋,谁让他凌云如今成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份子呢,不,是马上就要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份子了。他甚至有些情不自禁的仔细打量起木兰和青莲来,两个小丫头都才十四岁,如同两只青涩的青苹果,还没有长成,虽不成熟却很可爱。暂时还是吃不了,但养几年却是正好,几年时间刚好可以调教呢!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也许上天看自己以前在现代挣扎的太辛苦了,特意送自己来这千年前的时空享受一回的。就这样,就这样浪费青春,当个社会的蛀虫然后老死床榻,那样的生活也一定会很不错吧。
“姑爷,婚礼的礼仪都记住了吗?”木兰忙碌的小巧的鼻尖都冒起了晶莹的汗珠,百忙之中还要跑到凌云面前来询问他对礼仪的掌握情况。
“嗯,差不多都记住了。”凌云半睁着眼睛,盘腿坐在桃树下的软榻床上,闻着一旁小几上铜香炉里散好出来的熏香,以及空气中混杂的少些小木兰身上散发出的如兰似馥的少女体香,陶醉的点着头。还没正式拜堂成亲,可凌云已经感受到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那种成就享受感了。
“姑爷,那你再试试这套礼服。”木兰又捧着一件大红的礼服上前。
那是一件大红的礼服,红男绿女,按汉魏礼制,汉人的婚礼上,男穿红女着绿,完全颠覆了凌云以前印象中古代婚礼都是新娘子一身大红装的印象。礼服很合身,不大不小正合适,仿佛量身订做一般。衣服的材料也很高级,好像是一种什么珍贵的锦。不过若和新娘的礼服一比,那却是小巫见大巫了。高浅雪的婚礼礼服那才叫一个奢侈漂亮,真正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碧绿色的礼服整套就有六件层叠组成,甚至还配有全套的首饰头饰,看的人眼花缭乱,直让人叹为惊止。看到这些早准备好的礼服饰品,凌云早猜出这些肯定是早就已经备下的,说不定早很多年前就备下了。毕竟,高浅雪芳龄双十年华了,放在后世,那年龄还在大学中练爱着呢。可是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老姑娘了。一般女子,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了。能想象的出,这些嫁衣首饰等肯定是她刚到婚嫁年龄时就已经备好的,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包括她那传言中的不祥样貌,才让她一直拖到了现在。
不过这样倒也好,这次婚期定的极为仓促,有了这些早准备好的嫁衣嫁妆倒不会措手不及了。
不过时间上终究是太仓促了一些,完备婚礼的三书六礼程序是来不及了。不过这场婚礼本来也就特殊,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甚至连新郎官都是一个刚失去了记忆的陌生人。而且这场婚姻,还是一场名义不是招赘但实际上就是招上门女婿的婚姻。既不知道男方家在何方,父母亲人在否,连新郎的生辰八字都不知道。
因此,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这些基本上也就省了,只是昨天订下了今天的婚期,因此也就算是请期礼了,然后今天就直接举行最后一礼的亲迎礼。不过因为凌云失忆,婚后还是要在高家庄生活,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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