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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有毒-第29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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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口径好像要小一些?”说实话,如果不追求产量和成本,谁都喜欢精美的产品,包括洪涛。不过当他拿起盒子里附带的子弹时,眉头有点皱。
“重三斤五两整,枪管内径三分一厘,弹径三分。别看它要细一些,小人试过了,威力不减,请大人试射!”王大头很留意驸马的表情,发现这个微小的变化之后马上做出了解释。
刨去材质和纹饰,两把枪在外形上其实很像,王大头的纤细中透着一股阴冷,像个刺客;黄怀安的粗壮而暴烈,仿佛猎人。
但一装弹就会发现两把枪的枪膛和枪栓部分完全不同,王大头这把枪采用的装弹方式非常特别。
枪膛里有个和纸壳弹差不多长度的钢管是可以立起来的,底部有刀片,用来割破纸壳弹的底部,稍微旋转一下就能让发射药堵住引火孔。
这根钢管的前部是圆锥形设计,有四道密封环,装完弹把钢管放平旋转四十度,密封环就和枪管后部凹槽里的密封环锁闭在一起,有效的防止了漏气。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王大头的短枪尽管口径小、装药量也略少,但射程和精度还要略高于黄怀安的短枪。
第663章 火炮
当然了,这里也有工艺误差的关系。王大头这把枪已经精密到无以复加的程度,除了机械加工之外,打磨工艺也是大匠级别的。
有些地方洪涛都无法分辨出来到底是不是用后世数控机床加工的,简直到了严丝合缝的程度,必须是八级钳工的水平。
以洪涛的胳膊和手腕强度,两把短枪轮流发射五次就再也端不稳了,剩下的试射工作全由跃跃欲试的王大她们代劳。
一时间制置使衙门的前院里就像在过年,爆竹声噼里啪啦,东屋上的两个燕尾脊算是倒了霉,被打得千疮百孔、七零八落。
“好了,先去吃午饭,孰优孰劣答案在饭后给出!”眼看再打下去房顶就要完蛋,洪涛赶紧制止了这群疯狂的暴力女。
这两把枪说起来并不是黄怀安和王大头的原创,充其量算是三手仿造,二手的自然是洪涛本人了。它们真正的发明者一个是美国人一个是挪威人,前者叫夏普斯步枪,后者叫卡曼尔莱德步枪。
夏普斯步枪设计生产于美国南北战争时期,是南军的装备。它的气密性装置与楔形炮闩类似,结构简单、装弹方便,射速也不错。
有效射程达到了四五百米,最大射程近千米,在当时已经算很好的步枪了,常被南军用于远程狙击。
卡曼尔莱德步枪比夏普斯步枪出现的还要早十几年,是挪威军方出于自身要求从丹麦一种步枪上改进而来的。
它不追求射速,更倾向于射程和精准度,所以在枪栓气密性上下了更大功夫,有效射程在五百米以上,且准确性很高。
上上辈子穿越到南宋时洪涛还不知道有这两种枪,回到现代之后才重新搜集资料,一方面是为了印证当时自己的选择还有多少改进余地,另一方面也是充实脑子里的记忆,为有可能的下一次穿越打基础,没想到还真用上了。
但记忆再清晰也需要有人能实践出来,洪涛自己肯定没这个手艺,毕竟是后装枪线膛枪,对枪膛和枪栓的密闭效果要求很高,依赖当年甘凉路的工业基础也很难做出来。
但这并不妨碍他把脑子里的东西全画下来交给黄怀安和王大头,让他们自己去琢磨,可是结果有点出乎意料的好。
这两个人由于脾气秉性的差异,在枪支的结构设计上各持己见还不愿意融合,正好又赶上疏散行动,最终愣是一人造出一把。
虽然是短枪,其实和长枪没有太多区别,现在最麻烦的不是枪管,而是枪膛和枪栓。以这两把枪的金属加工精度,一眼就能看出来不再是纯手工打造,有了初级机床协助,长一些的步枪枪管也不是问题。
“平心而论,大头的短枪性能更优越一些……老黄,别灰心,听本官把话讲完。”
酒足饭饱,洪涛一张嘴就让黄怀安忐忑不安的心坠入冰窖,同时也让王大头的光头更亮了。可是话锋一转,局势重新变得不太确定。
“这把枪就算采用同样的材料,工艺也过于精密,造价和工时肯定会高,不利于大批量生产。老黄这把虽然在重量、口径、射程和精准度上都稍逊一筹,但它的零件相对少,加工难度低,维护起来也相对简单。”
“这个道理其实在生产滑轮弩时就考虑到了,三万新军只换装了二万,不是本官不想给剩余的一万新军换装新式滑轮弩,而是成本太高、维护太复杂。要是装备几十万军队,不等敌人来打我们自己就会把国库拖垮、把工匠们累死。”
等这席话说完,王大头的脸也垮了。好东西不一定就好用的道理他在湟州工坊时就懂了,可惜大半辈子养成的习惯始终占了上风,光想着如何把一件东西造到极致,忘了考虑成本。
“但是……嘿嘿嘿……要说我两位工程师的枪都是好东西,咱们能不能这样。老黄致力于长枪的研发,大头则专注短枪。长枪有长枪的用武之地,短枪也有短枪的发挥空间。先不急于打造太多成品,一边小批量生产一边继续改进。这两把枪本王就全留下了,它们会改变全天下,本王在此谢过二位!”
挑了一大堆毛病,洪涛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别人还拿着弓弩大刀呢,您都玩上后装线膛燧发枪了,还这么多叽叽歪歪干嘛。
枪的图纸是自己带来的,可后边的工作都是王黄二位、以及在他们身后的一大批工匠不懈努力的结果。看一看王大头残疾的右手,再看看黄怀安未老先衰的面容,这个大礼只能算利息。
“万万使不得、万万使不得,没有大人提点小人几辈子也不敢想能像削木头一样切削钢铁,更造不出此等利器。只是此枪不能太过频繁使用,小人曾在江边荒滩试过,连射十五次以上枪膛就会发热无法开合。枪管里还有些铅皮黏连,时不时就要用铜刷去除,不知大人可有解决之法?”
枪造的不一样,两个人的风格也不一样。王大头属于老派手艺人,文化不高更执着钻研手艺本身。黄怀安文化程度比较高,自我学习能力比较强,想问题的方式也比较全面,把制造和实用结合的更紧密,非常愿意多琢磨一些为什么。
“发热是正常现象,弓弩连续发射次数过于频繁一样会疲软,火枪也是如此。枪管挂壁的问题很好解决,铅弹制造好之后加入石蜡滚摇一段时间,让其表面挂上一层石蜡之后,挂壁现象会减少。想完全根除难矣……本王正在托周家人去找石墨矿,如能找到,加入石墨粉效果更佳。这些事不急,本王这里还有一份图样,你两人倒是可以先揣摩揣摩,若是可行恐怕就又要搬家了。”
枪管发热、内膛挂铅都是早期火枪的顽疾,即便到了后世也无法彻底解决,在没有新材料的情况下只能无视。
其实连续发射十多次已经能满足战斗需求了,试想一下,几百上千支有效射程超过四百米的后装线膛枪齐射十多次,对面的敌人还能剩多少?
目前的步兵战术中还没有散兵队形、卧倒躲避之类的操典,密集冲锋是主流。人马越密火枪的杀伤力越高,且不存在甲胄无法穿透的问题。只要打上基本也就丧失了继续战斗能力,能抗住五轮齐射的敌人就算精锐中的精锐。
“大人莫不是要继续开工坊!”举家搬到了新地方好不容易刚站住脚就又要搬家,王大头和黄怀安都没说半个不字,几乎同时问出了一个让他们怦然心动的问题。
没有工坊的工匠手艺再好也是半个废物,整天替别人修修改改全是小打小闹,好不容易做点正经物件还得藏着掖着,和做贼差不多。
很多材料、器械,小作坊里面是无法提供的,有一大半时间都浪费到准备原材料上。要是有了工坊体系支撑,他们的研发进度还会更快,制造水平也会更高。
至于说搬家的问题,和这些好处比那都不算事儿。驸马给的工钱不管搬到哪儿去都能让一家人过上富足生活,那些神秘的护卫还会帮着解决一切麻烦。
“先看看这些,本官打算在福建路重开工坊。”火枪的研发工作比洪涛预估的快,有些事儿就必须提前准备了。自己可以不造反但不能不自保,凡事儿皆有万一,万一走投无路那也不能眼睁睁等死。
福建路山川起伏,很多地方只有宗族势力,朝廷根本不插手。当地有王家的关系,还有铜矿和铅矿。找个有河流山溪的小山村弄几个不太大的作坊,只要能让当地人得到实惠就不用担心暴露问题。
福建路也有小煤矿,只是质量不太好,但用来炼焦还能凑合。铁矿确实没听王浩提过,想来是没有的,否则他也不用千里迢迢的从金明池和大名府运生铁回去炼铜了。
但没关系,自己暂时还不打算大规模生产枪械,也没那么多军队可以装备。目前的计划就是让山川督查院、镖局、邮局系统装备一部分,先熟悉熟悉枪械的使用方法,权当是军官训练营。
将来一旦有事儿,通过这些军官很短时间内就能拉起一支火枪队。相比起冷兵器士兵,使用热武器的军队反倒更容易训练、更快形成战斗力。
“敢问大人火炮又是何物?”看完了洪涛从箱子里拿出来的几张图纸,王大头和黄怀安满脸都是疑问。
这玩意不就是大号的火枪嘛,弄这么大口径、这么大重量,动辄上千斤谁能扛得动,该如何携带打仗呢?
“霹雳弹用攻城弩抛投不过三四百步,就算放到投石机上也不过一里多远。如用火炮发射,可以把霹雳弹扔到几里远,且落点准确。远了有火炮、近了有火枪。攻城时就再也不用将士们冒着滚木礌石热汤火油去城墙下挖掘埋药了,只需远远的放几炮,坚城可摧、强兵可退,岂不乐哉?”
洪涛也不知道该如何定义火炮的性质,最直观的解释就是大号火枪和攻城弩的结合,这么说想必两位工匠也能听明白。
第664章 王十的选择
其实他还有一个主要用途没提,舰载武器。和陆军相比海军更需要火炮,效果也更犀利。但这件事儿目前还不能过早曝光,它是个发财大计,等火炮造出来之后自己就不愁钱了。
火枪不能随便四处售卖,但火炮无所谓。先进的后装炮自己留着用,落后的前装炮完全可以出售给海商。
想必他们非常需要一种能在大海上保护船只安全的武器,而且能保命的东西向来不会便宜,也值得投资。
尤其是看到别人有了而自己没有时,海商们砸锅卖铁也得装备上,否则出海就会更危险,不光有天灾还有人祸!
让海商有了跨时代的武器,他们会不会胆大包天不服从朝廷管理呢?肯定有一部分人会,这也是洪涛希望看到的,不认为这是坏事儿。
权利这玩意就是此消彼长,朝廷权利太大就会对百姓为所欲为,谁会对一群无法反抗的人手软呢?但是当对方也有了反抗能力之后,再下手时就要多想一想了。
反过来想,当百姓突然发现因为有了反抗能力而获得额外利益时,他们只有一种选择,玩了命也要保护这份权利,并不断试图加强。
这就是博弈的开始,即便大部分人意识不到,它也是现实存在且很难扑灭的。自己需要做的仅仅是给予他们这点权利,并加以适当引导,然后就能借力打力,逼着朝廷产生变革。
朝廷还无法拒绝,变革的要求不是某个人提出来的,而是一大群很有实力的人,不变革就要引发激烈冲突。这时候自己不会去干预,适当的流血能让各个阶层明确实力差距,重新审视各自的立场。
洪涛不希望采用过于激烈的方式让社会发生大变革,但他也不是圣人,减少流血是一回事儿,完全避免又是另外一回事。前者更容易实现,后者基本没可能。“爹爹,我是不是要继续训练新军了!”不光王大头和黄怀安对未来充满了憧憬,一向沉稳的王大也忍不住要重出江湖了。
以前以为爹爹从此就不再需要战将,自己这辈子充其量也就是当个护卫头子。没想到父亲并没有心灰意懒,合算还藏着这么深的后手。
火枪的威力她看得分明,而且仗着一身武力和大姐的名头打的次数最多。这玩意比起弓弩来好用多了,若是能训练出一支手持火枪的新军,数量不用太多,五千人足矣,基本就谁也不用怕了,爹爹也不用再忍,打回去便是。
“女孩子不要总喊打喊杀,爹爹现在是朝廷的修河制置使,豢养私军成何体统?你且先去楚州与大上汇合协助他的工作,顺便把孩子也造出来。只给你一年时间,没有孩子就休要回来!”
新军,真不用,现在离和朝廷翻脸还早呢。王大都二十二了,结婚五年聚少离多,好歹也该为孩子着想着想。趁这几年还没有太大变动,先来个孙子或者孙女也挺好。
“嘻嘻嘻嘻……”一听说大姐要奉命生孩子,屋里的人一片低笑,笑得王大直咬牙,可惜这命令无法反抗,更没法发火。
“偏心眼儿……”也有人没笑,还满嘴抱怨。
“老三,你要是觉得爹爹偏心眼,干脆由你去生,我还不稀罕呢!”王大也是有点晕,听了妹妹的抱怨,很大方的把机会让了出去。
“……欺负人!”王三顿时就被弄了个大红脸,好歹也是黄花大闺女,还没结婚呢就生孩子,这不是骂人嘛。可惜她打不过王大,也不敢打,只能冲着桌子使劲儿。
“嗨嗨嗨,打住打住,这有什么好笑的?难道说你们以后都不结婚生子啦!本官已经和长公主聊过,今后会慢慢给你们寻找合适的人家。要是不愿意让我和长公主指派,你们之间也可以互相看看谁对眼儿,只要两个人都同意,为父就帮你们下聘礼办婚事。别不好意思,你们之间虽然以兄妹姐弟相称,但没有血缘关系,亲上加亲并无不可。再说了,为父好不容易把你们养大,白白送给别人当媳妇太亏了,肥水不流外人田嘛,你们意下如何?”
一聊起这个事儿洪涛就头疼,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十多个,光相亲环节就能让自己愁死。这些孩子既是宋人又不是宋人,能容忍她们想法和行事风格的宋人显然很少。
一转眼,正好看到王四和王五偷偷耳语。这两个孩子都喜欢化学,又在一起工作了很多年,很是说得来。
于是洪涛突然有了个新想法,干嘛不让她们先内部配对儿呢,剩下的也不用找外人,不是还有第二批、第三批儿童团嘛。
年纪差几岁没关系,只要互相看着顺眼、说得来,就比啥都强。这样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结婚之后不用刻意瞒着对方,可以迅速扩大促进社的规模,也就等于给自己多了小一倍的帮手。
“……”此话一出不光孩子们傻眼了,一众工匠也是面面相窥。
真是神人啊,连这事儿都与凡人不同。养子和养女结婚,虽说确实不违反大宋律,可这么多对儿都是养子养女也有点怪异。
“哦,没人反对就算通过了啊。说干就干,本官就先当一次媒人。老四,你讨厌老五吗?”不等人家反应过来,洪涛就把新倡议定成新规矩了,还不太满足,打算趁热打铁。
“啊!我……”王四没想到养父会第一个说到自己,眨巴了半天眼睛,又看了看身边的王五,只能摇摇头。
“老五,你是男人,痛快点,愿不愿意娶王四?”只要女方点头这事儿就算成了一大半,男方的意见嘛,洪涛嘴上在询问,可表情却在明白无误的告诉王五,你敢说个不字老子要你好看!
“……我、我愿意……”养父一提到王四,王五就感觉到了危险,但没法躲。看着那张呲牙瞪眼的脸,连拒绝的勇气都没有。其实也不是不愿意,只是从来没想过,有点太突然。
“哈哈哈哈,这就对了嘛……老十,你告诉爹爹讨厌你九哥吗?”开怀大笑啊,这么难的事儿居然让自己轻易给解决了,洪涛觉得特别有成就感。
光王四和王五就够了吗,显然不够,欺负老实人没啥意思,要是能把王十的个人问题解决,才算彻底没了后顾之忧。别人都能嫁出去,王十和王十三基本是没可能了,除非对方是个傻子。
“讨厌!”王十确实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样,想都没想就给出了否定回答,还冲着对面的王九比划了一个手势,看意思是要威胁王九也不许说想娶自己。
“嘿个死孩子,凭什么讨厌你九哥?他有什么不好!”有人敢挑战自己的权威,洪涛真不能忍,一把揪住王十的脖领子,恶狠狠的样子像是要吃人。
“不是九哥不好,女儿想要更好的!”王十对面前这张脸一点都不怕,还故意往前凑。
“更好的?谁更好,难不成看上你七哥了……这倒……”听到王十的回答,洪涛消了点气。
儿童团里就这么四个男孩子,王五已经答应娶王四,比王十大的只剩下王七,可惜他去了楚州帮高俅建厂没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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