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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家丁-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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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你个死老头,总有一天,你会来求老子滴!
他气冲冲的大步出了沈府,候在门外的羽红雪等人已从他脸上的表情看出老大心中正窝着火儿,极度的不爽,没人敢吱声,都乖乖的跟在后边。
刚走出府巷,看到满脸局促不安又充满歉意神情的沈怡,李锦心中一暖,快步走到她身边。
沈怡玉颊微红,两只小手儿缩到背后,还紧张的退了一步。
李锦不禁摸着鼻子苦笑,怡姐可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竟然看出他的意图……
玉颊羞红的沈怡嗔怪的白了他一眼,这光天化日的,大街上行人可是不少,羽红雪等又紧跟在他身后,拉拉扯扯的岂不羞死人?
想到爹如此不给他面子,不免又发出一声幽幽叹息,歉然的对他苦笑。
只要你心中有老子,怕毛咯,不同意就私奔!
李锦咧嘴一笑,安慰道:“没事,岳父大人迟早会同意的!”
岳父大人?
沈怡嘤咛一声,低垂着头,玉颊羞红如初升的朝阳,格外的红艳动人。
李锦从怀中取出一叠稿卷,塞到沈怡手上,笑眯眯道:“这些是我在临州时的偶尔感触而作,姐姐且帮我看看,不妥之处可帮我润色一下。”
这些手稿,是李锦听从了皇甫纳悦的提点,苦思了一天一夜才想出来的绝妙礼物,本来是要送给未来的老丈人,谁知却给老丈人毫不留情的扫地出门,干脆送给沈怡,以讨她欢心。
未来老丈人是个迂腐文人,不爱银子只爱才,故而李锦绞尽脑汁,花费了半天的时间默写了十首唐诗宋词,本想送给未来老丈人时说是无意中收集到的前人所作的古诗,如今给了沈怡,干脆说成是自已所作。
为了讨好美人,剽窃前人所作的名诗,竟然脸不红心跳的说成是自已所作,无耻,非常的无耻。
说俺无耻也罢,反正泡妞就是要投其所好,才女嘛,就得表现出比她更强大更牛哄哄的才气,她才会芳心震撼,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俺咯,这一招不仅无耻,而且下流,哈哈!
第一百章 赴会锦怡轩
刑部作为六部之一,掌管国家的刑法律例,最大的官员是刑部尚书,尚书之下还有六个侍郎分管,而李锦就是六侍郎之一。
本来刑部的工作就不是很多,又有六个侍郎分担,每天分到李锦身上的工作那更是少之又少,但就这点工作他也不会干,他这个甩手掌柜很放心的把工作分派给下面,毫不吝啬的夸奖手下,让他们感动之中卖力的干活。
这些手下把侍郎大人的偷懒误当成了是对他们的看重与鼓励,为讨好上司,将来能有机会晋升,谁不卖命的干?
悠闲是悠闲了,不过这日子过得可真是单调无聊,每天除了上朝,就是坐在刑部的衙门里喝茶晃二郎腿,确实很无聊。
每天就这样数着指头过日子。
这一日,退朝回到刑部衙门,李锦把工作分派好,借机开溜。
在衙门一个月了,尚书大人偶尔有急事来过一次,平时想找他都难,顶头上司不在,傻子才会坐在办公室里发呆。
有电脑上网还可以玩玩网页游戏或者qq**解闷,古代毛都没有,再这么呆下去,不变成傻子才怪。
屁股还没离开椅子,手下拿着一张大红请贴进来,说是锦怡轩有请。
锦怡轩?好像在哪听过……
李锦努力回忆的空儿,几个本来忙得焦头烂额的同僚都把工作一扔,全都挤过来,满脸的羡慕表情,纷纷向他祝贺。
一个平时最爱爆八卦的家伙摇头晃脑解释,这锦怡轩在皇都可是大大有名,多少男人向往的圣地,能被邀请参与,那是飞来的艳福呐。
锦怡轩,由一些有才气的女儿家自发组成的盟会,不定期的组织一次诗会,所被评定的诗歌,都会广泛传颂,成为名诗佳作,朝廷历届的科举大考,榜上高中的才子,有不少都是被锦怡轩评定过佳作的大才子。
能有幸被邀请的男子,既便你是无名小辈,参加了一趟诗会,从此变得有名气,前途灿烂光明。
诗会上,你可以尽情的展现你的真才实学,只要迎合众位美女的口味,那你绝对是第二天的京城头条,而且,如果你一不小心打动了某位小姐的芳心,那可真是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了。
所以说,锦怡轩的诗会,不仅是草根男成名的绝好机会,更是开启人生财富大门的金钥匙。
锦怡轩的那些女孩儿们,可全是官宦世家的金枝玉叶身份,不少是一二品大员的宝贝千金,有的更是郡主、公主的万金之躯,攀上一个,那可发死了。
原来是这么一回事,哎!?记得苏抑扬那小子跟自己提过这个什么锦怡轩,好像确实挺出名的……
只是小爷我来皇才个把月,地头都还没混熟,毛的名气都没有,这锦怡轩怎么可能找上他?
该不会是弄错了吧?
仔仔细细的再看了一次请贴,是自已的没错,怪事哉……
几个羡慕不已的同僚怪笑起哄,反正诗会之后,一餐花酒一定要请!
挺新奇的玩意儿,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就去看看,嘿嘿,相信凭咱的“满腹经纶”肯定能轻轻松松俘获姑娘们的芳心。
一般工作期间,羽红雪不会随身跟随,只有两个玄武堂的高手跟随身护卫。
李锦带着两个近卫,按着请贴上所写的地址,大摇大摆的前往赴会。
一到地头,他吓了一跳,诗会竟是在穆王爷的府内举行。
难不成主持这次诗会的美眉是穆王爷的宝贝女儿昭穆郡主?
有那张大红请贴,王府的卫士非常客气的请李锦进去,还有专人带路,至于他的两个贴身近卫,只能留在府外等候。
王府是比不上皇宫,但也非常宽大,庭院长廊,门户重重,没人带路,铁定迷路。
穿过重重门户,再走过几道长廊,领路的下人躬身道:“大人,诗会便在后花园举行,大人请随意。”
李锦打赏了他几粒碎银,步入花园。
才到花园门口,一股芬芳的花香已扑面而来,中人欲醉。
穆王爷可真是有钱,这冰寒天气,万物枯萎凋零之季,而王府的花园里依然百花竟艳,春意浓浓,令人如置阳春三月。
这数千盆盛开的奇花异草肯定是异域品种,这么珍贵的花草在这摆的跟花展似的,这得花上多少银子咯?
总之,就一句话……穆王爷非常有钱!
园中的草地上,摆设了几排矮几锦垫,矮几摆上水果点心茶水,矮几旁边铺设了真皮毛绒坐垫,不少女孩儿席地而坐,莺声燕语,一个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一个比一个亮丽动人,果真是满园春色,竟选世界小姐也不过如此。
李锦欣赏得眼花缭乱,都说美女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让人赏心悦目,这话确确实实是真理啊。
反正美女都养眼,光是眼睛欣赏,都已让人心神愉快不已。
席中有几个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公子哥,想来也是满腹的才华吧?
就凭这些公子哥与美女们,就能让人出名?
李锦可还真是有点不相信,有人看到他,微笑招手,邀请他入座。
李锦也不客气,径自在一张空位上坐下,与身边的人热呼海侃。
一回生,二回熟嘛,不热呼海侃怎么认识?
随后又有几个年青男女先后入座,热切交谈,看来都是熟人,唯独李锦不认识哪一个,只好喝茶解闷。
正感觉无聊之际,一抹熟悉的倩影映入眼帘。
嗯!?沈怡怎么来了,伴随她的还有一个双十年华的雪白貂裘少女,姿气质都不输于她。
在座的少年男女都纷纷向貂裘少女行礼请安,神态恭敬之至,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貂裘少女应该就是昭穆郡主。
貂裘少女与沈怡就座之后,所有人都停止了交谈,看来,诗会要开始了。
没有什么开场白,貂裘少女把她面前的一叠书卷分传给众人,不少人迫不急待的翻阅,嘴里头都发出啧啧的赞叹声。
传到李锦手上,他打开一看,不由得一怔,这不是他剽窃的十首唐诗宋词嘛?
抬头望向沈怡,后者给了他一个鼓励的笑容。
嗯,他明白沈怡的意思了,心中不禁涌起阵阵暖流。
他的名气还不够大,所以要借助这个诗会,再增加知名度,有了名气,不仅能得到皇上的重用,还能改变未来老丈人对他的看法。
这个诗会是特地为他而开的,所以,在诗会上,他要拼命的展现自已的“才华!”
沈怡可谓用心良苦,怎不令他感动?
奶奶个熊的,为了怡姐姐,这唐诗宋词要拼命的剽窃了,说老子无耻也罢,为了美女,唯有不择手段了!
所谓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诗,他脑子里可是装了不少唐诗宋词,而这个大陆又不是所知大中华古国中的某个朝代,满脑子的唐诗宋词,足够他打名气了,哈哈哈!
第一百零一章
李锦剽窃来的几首古诗被抄写了出来分发给锦怡轩的众人品阅,拿着从古人那里剽窃来的名诗名句招摇撞骗,他倒丝毫没有感觉到羞愧。
锦怡轩的众人有坐有站的都在仔细品味着自己手中这几首诗的意境,有的人甚至忍不住大声读了出来。
别梦依依到谢家,
小廊回合曲阑斜。
多情只有春庭月,
犹为离人照落花。
貂裘女子轻声吟念着手中的这首诗,沈怡光洁照人的玉颊不自觉的飞起两抹荡红晕,凤目迷漓,秋波似水,痴痴的看着李锦。
这首诗的是南唐诗人张泌初与邻女浣衣相善而不得回音时所作的。
诗人张泌曾与一女子相爱,后来却彼此分手了,然而诗人对她始终没有忘怀。但在封建礼教的阻隔下,不能直截痛快地倾吐衷肠,只好借用诗的形式曲折而又隐约地加以表达,希望她能够了解自己,这也是题为《寄人》的原因。
沈怡怎知李锦是个窃文大盗,心中真的以为这是小冤家在无比思念自己而不得见的幽怨中有感而作,心中感动窃喜不已。
小冤家才华横溢,脑子里还装着许多奇奇怪怪的新奇想法,每一个都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巨作,可惜,为何父亲就是没有相中小冤家呢,唉……希望能通过这次的诗会给小冤家涨涨名气,能让父亲对他的看法有所改观。
沈怡顶着两抹红晕想得出神,丝毫没有顾及到众人对她投来的注目礼。坐她身边的貂裘女子拿手在她眼前晃了晃,这才回过神儿来。
沈怡接触到貂裘女子似笑非笑的暧昧目光后,脸颊更加的红润,干脆害羞的低下了头。
“好诗!好诗啊!”
有人已经读完了手中的所有诗句,忍不住发出感叹。
“咳咳!你们知道这几首诗是谁写的吗?”
貂裘少女是这次诗会的主持,看见众人基本都把这几首诗读完了,就故意卖了一个关子给她们。
“什么?玥姐姐,你是说这几首诗都是一人所作?”
一个个子不高,但皮肤夸张的白净的小姑娘难掩惊讶的神情问道。
一声玥姐姐,李锦就猜到了貂裘女子是谁。
穆王府的主人皇甫瑾有一独女,名叫皇甫玥,封昭穆郡主。
现在不用猜就知道,这貂裘女子肯定就是昭穆郡主。
皇甫玥没有急着回答白净女孩的问题,故意笑而不语,吊足了众人的胃口。
少女们早就等之不及,纷纷催促皇甫玥,赶快引荐这位大才子给她们认识。
皇甫玥含笑看了李锦一眼,淡然道:“蓉儿妹妹猜的不错,这几首诗确实皆为一人所作!”
一人所作?
虽然已经隐约猜到这几首千古绝句皆是一人所作,但听到准确回答后,众人还是难以压抑心中的惊讶,皆发出一声惊呼,随后转变为惊叹,佩服,敬佩!
能作出一首流传千古的佳作名句,已经让人叹服不已,而这个大才子却是作出了整整十首,首首皆为流传千古的名句,实在让人敬佩膜拜。
“而且我还知道一个秘密……”
皇甫玥突然娇笑一声,适时的又卖给众人一个关子。
“哎呀,玥姐姐,你就快点把你知道的都说出来吧,别再吊大家胃口了。”
白净女生似乎很是活泼外向,大胆的说出了在座所有人的心声。
皇甫玥见大家被吊足了胃口,已经急不可耐的想知道此人是谁,也就不再卖关子
“这十首佳作,皆是那位多情公子思念咱们在座中的某一位佳人时所作。”
“哇!哇……”
皇甫玥与沈怡一样,对琴棋书画一类的东西喜爱不已,也是因为这,皇甫玥成了沈怡在京城的闺中密友,两人几乎无话不谈,沈怡早把心中的那些女儿心思全部告知了皇甫玥。
“不知咱们当中是哪一位姐姐有这么大的福分,让这位大才子日思夜想成这样!”
“对呀……对呀,不知是哪位姐姐。”
汗,女人果然爱八卦,比起那位大才子是谁,似乎大才子跟某位佳人的八卦故事更加有吸引力。
皇甫玥娇笑道:“别找啦,唯有咱们的大才女怡姐姐才有此福份哟。”
沈怡玉颊通红,低垂着头像刚过门的小媳妇儿,脸上布满红晕。
这情形明明让人害羞的要死,为何心里头却涌起阵阵甜蜜幸福的暖流。
所谓郎情妾意,不用猜,怡才女肯定是芳心默许,一个非你不娶,一个是非君不嫁。
少女们纷纷起身离座,争相跑到沈怡面前祝福,越发令沈怡既羞又甜蜜。
“怡姐姐呀,快让他出来罢,让我们看看那位英俊风流的大才子罢!”
少女们笑闹着,逼着她们的沈才女姐姐把人交出来。
汗,大才子一定就英俊风流?
李锦不禁摸了摸面庞,幸好马马虎虎还过得去,否则尴尬死了。
沈怡实在是被逼得没办法了,就想把李锦介绍给众人,但女儿家家的还是脸皮薄,不好意思开口,只好用求助的目光望向李锦。
看到沈怡投来的热切目光,李锦厚得连劲矢都射不透的脸皮阵阵发烫,摸着头,极不好意思的站了起来,对着四周抱拳作揖,“呃,在下……在下……李锦……”
“哇呕,真是郎才女貌呀。”
“赶快说说你是怎么俘获我们怡姐姐的芳心的。”
……
这女人哄闹起来真是没辙,硬是推攘着把李锦跟沈怡凑到一块,搞得跟结婚闹洞房似的。
“一定要好好审问一下他,究竟是怎么让咱们的大才女这么死心塌地的喜欢上他的,竟然心甘情愿的手抄了这几十分手稿。”
手抄手稿?
难道说今天众人阅读的诗句都是怡姐姐用手一个字一个字抄写下来的?
李锦心中一阵心疼,情急之下直接抓住了沈怡的双手,含情脉脉的看着她。
“辛苦你了!”
看着他那炙热的眼神儿,沈怡心中一时发慌,想把手抽回来,怎奈用力试了几次都没有抽动,也就任由李锦那样攥着。
看到两人的举动,姑娘们尖声呼叫,疯狂起哄。
“咱们的怡姐姐默默付出了这么多,你怎么没有表示呢?”
“对呀对呀,你一定要有所表示。”
……
汗,这该怎么表示!
李锦突然灵机一动,满脸喜悦的盯着沈怡的眼睛。
想必手抄文稿这种事沈怡也不是第一次干了,何不想个一劳永逸的法子,让她以后不再那么辛苦。
活字印刷!
这是李锦脑子里第一时间蹦出来的想法。
既然人人还停留在手抄原版文稿的水平,那肯定这个时代的印刷术还很落后,甚至是没有印刷术。
李锦笑嘻嘻道:“姐姐以后不必再抄了,我有个妙招,保证姐姐以后不再这么劳累抄录,哈!”
众人不明所以,都等着他的下文。
“印刷!”
印刷?
不光沈怡,其他众人也都没听说过这个词,茫然摇头。
“就是……”
李锦急切间却不知如何说明清楚,看到桌上有一个印章,灵机一动,拿起印章,在空白的纸页上盖了一下,“就是这样。”
沈怡呆了一呆,随即明白,不禁面露狂喜神情,颤声道:“这……这就是你说的印刷?”。
脑中已清晰的浮现李锦所说的印刷,由木匠雕刻好字体,一版一版的印刷出来,……
确实节省了许多人力物力与无法估量的时间,这简直是造福全人类的惊世大发明。
当即,人群中就有人惊呼,皇甫玥也是满脸惊讶。
“你这惊世发明,不光帮了你的怡姐姐,当真是能造福天下啊!”
爆汗,这印刷术哪是我发明的?只不过是剽窃了古人的发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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