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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启大明(荆洚)-第9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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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的话却得到了回应。在阴暗的角落里,传来声音:“去喝水,我终究是人。”

说话的便是先前跟在王振身边的影子。

丁一听着不禁哑然失笑,这倒真的是大实话,不过他接着又是道:“你走吧,我身边不需要你这样的人。”

“厂督行事。横行霸道,若说他当权之时,身边不需要我这样的人,倒是说得通。”影子不紧不缓地说道。“但你却不得不需要我这样的人,因为你总站在光明处,你比厂督有着更多的阴影可以供我栖身。”

这倒是颇有几分思辨的味道了。

丁一沉思了良久,终于开口道:“不,我不需要影子,如果你跟在我的身边,那么你就要有准备,成为大明帝国的影子。”

黑暗里的影子过了半晌,问道:“便如照壁上那九颗星星?”

“对。”

影子没有说话,在王振身边时,怀才不遇的感觉始终不曾离开心头,因为王振自己就是黑色的,对于影子使用,更象是一个高级的打手。此刻他突然觉得,也许这个年轻人才是值得他跟随的主人,连身处阴影的他,也觉得阴影里的自己,看到了崇高。

离别之时不见得花便会溅泪。

是因为天然呆的泪水已足够多了。

多到不需要去看花,她全然不顾场合的嚎啕大哭,似乎永不断续的泪水轻易就把丁一的衣裳湿透,然后她在丁一的怀里继续痛哭,再把眼泪鼻水一古脑全蹭在丁一身上,已让来送别的人们,根本无法再去关注其他事物。

“孟姜女哭倒长城,怕真是有的。”商辂低声地对李贤这么说道,后者瞪了他一眼,却也只能苦笑。在讲究笑不露齿、行不摆裙的这个年代,象天然呆哭得这么淋漓尽致的场面,真的很少见。

但萧香莲本就是江湖儿女,独上西楼月如钩的忧愁,不是她的戏码,看着自己的如晋师兄刚回来没几天,便又要远行,她便悲伤,便痛哭。丁一并没有因此感觉到丢脸,反而对着脸色不太好看,想来把天然呆拉开的柳依依轻轻摇了摇头。

“好些了么?”丁一抚着天然呆的秀发,轻声问她。

她从丁一怀里挣起,红红的仍含着泪的大眼睛眨动着,点了点头:“师兄,你是不是瞒着我,偷偷自己去行走江湖?你说过你是秀才,秀才是读书人,不是应该整天捧着书,摇头晃脑之乎者也读来读去,然后去科考的么?”

商辂听着不禁“扑哧”笑了出来,却连忙开口道:“弟妹说得是,如晋,却莫忘记读书人的本份,平时要将愚兄给你整理的题目多做一些,来年好去乡试才对!”说到这节,李贤点头也帮上几句,倒把丁一弄得尴尬起来,使这别离的氛围,少了几分伤感的味道。

宽慰了天然呆,又对柳依依说道:“家中便有劳娘子操持了。”柳依依终究不比萧香莲那么无拘无束,使劲抿着嘴角以免使泪水淌下,冲丁一微蹲行了礼道,“夫君言重了,这是妾身份内之事,夫君保重。”却便再也说不出话来。

丁一又向小公爷张懋吩咐道:“交代你的事可记牢了?”旁边送行的小公爷张懋使劲地点了点头,似乎这样方能彰显出他的决心。

“送君千里终有一别,如晋,上马吧!”李贤对丁一挥了挥手,该叮嘱的已经叮嘱过。

丁一便与送行的商辂、李贤,还有王竑、曹凯以及一些士林的人物一一作别,把酒喝罢。跃上马鞍再不回头,领着身边二百余骑,向南策马而去。

但南行不过五里,却就远远看着几个文士装束的人在路边亭间招手,被丁一派去充任前锋的刑大合勒住马向把哨子吹出了一串长短声响,丁一听着便教身边众人缓了马,去到那亭前,却见是于谦与王直带着三五随从候在这里。

“如何敢劳先生与王公大驾!折煞小子!”丁一连忙滚鞍下来马来,冲这两位行了礼。

王直赞许地看着丁一,抚须道:“小友。你当得起。”

“京师势如燃眉,但望如晋能解得东南困局……”于谦一开口,便是国事,说了一轮方才道,“此去万里。凡事却是慎重才是,切莫由着性子。”说来也倒是师长的关切。

一一应了之后。丁一又再谢过这两位朝中大佬抬爱。喝了酒,上马南行。

谁知行了不到三里,前面刑大合又吹起哨子,丁一奔到那处,却见是个熟人,正是去丁家宅院索要曲谱不成的那个英国公府小丫环。却听她说道:“丁公了,我家主人专程来送公子。”

她没有在这路边候着,而是在旁边的林内等着丁一。

无论何时看着伊,丁一总觉得唯有浓妆淡抹总相宜这一句。便是写照。

白地暗花的衣裙穿在她身上,便只缀了一颗镂空金丝嵌松露的扣子,披散而下的乌黑秀发没有梳髻,连一枝小钗儿也不曾用,但就这么平平常常的装束,便教人看着总会思量,会否风来便翩翩舞上九天?

“不经有司审判便可杀人的权柄,持之非福。”她一边调着琴弦,一边对丁一这么说着。

丁一点了点头,在她身边寻了个树橔坐了下来,却问她道:“此去一别怕是经年,佳人赠我,便是这么一句话么?”

她没有去答丁一的话,手上调好了琴弦,边上自有仆役煎好茶,她便伸手向丁一示意,自取了一杯,阳光透射在那青花瓷杯上,却也映着那持在杯上的纤纤柔夷,于那如春葱的玉指就把青花瓷的淡雅夺尽了去。

“君非俗人,京师危,南疆乱,督而抚之,于国于民,皆是功德无量。”她眼中神采流转,如最纯净的无根之水一般,教人看着,连心灵之中最深处杂念,也在一时间被洗得不知所踪,生不出什么秽意来。

琴便奏起,听着却是丁一在京师为英宗召见之时,吟出的那首《送别》。

丁一不禁嘴角露出了笑意,怪不得那张懋这几天一路在缠着他学这歌儿,那孩子怎么看也不象醉心于音律的家伙,原来其中却有这么一节,学来是为了教会眼前这位女郎。但这琴声实在极为动听,旋律起来,丁一便随着哼唱:“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他略带沙哑的苍桑腔调,配上这曲,纵是中个有一处半处走了音,却也是极为应景切题。

一曲唱罢,丁一睁开眼来,却见她已起身,冲着丁一点了点头之后,便袖手往林间行去。身后自有奴婢仆役一众人等,去收拾古琴坐具等等。留下丁一坐在那里,颇有几分意犹未尽,鼻中轻嗅,似仍留存佳人气息,沁人肺腑。

丁一不觉对她有些不舍,这对于丁一来说,却是极为少见的情绪,不论是今生前世都好,对于女人,丁一有喜欢有不喜欢,有生理**或没生理**,但情感上他都能很好的调节自己。

只有这个女人,似乎让丁一有种随着她的离去,心间有了某种缺失的感觉,从所不曾有的依恋,每一念起,心如猫挠;方才别离,便寻思着何时再见。原本第一次在英国公府遇着伊,这感觉便已存在心中,只是还没这般强烈,丁一总是下意识把这种情绪抹去。

但此时再见,却就颇有些不能自已了。

丁一苦笑着抚了抚脸,似乎要把自己这些心思都抹去,他现时实在没有许多空闲可以挥霍,可以去让他仔细探究你侬我侬的情絮。而且这位似乎带走了丁一心中某一部分的她,也不是易与的人儿。

豪奴或者对着外人是极嚣张的,但服侍自家的主子,却也有他们邀宠的本事,不一刻已将前后的东西收拾携走,丁一开始望着那个恭立自己身边的小厮,不知道他算是那女郎留在这里看自己有什么需要的人手,还是他被安排在这里看守着什么。因那小厮只远远站着,看着丁一望来,便面上露笑欠了欠身。

丁一回想起她方才说的话,却觉得其中颇有深意,起身往外间行去之际,已将她才说的意思重新梳理了一番,是不是“于国于民,皆是功德无量”?这倒就见仁见智了,但督而抚之的责任,绝对不是丁一这个七品小官所担负的职责。

第五十三章离别易销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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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督抚们的事,也就是封疆大吏们,布政使司的事情,与丁一有何相干?

其实她说的,是趁乱,趁在京师危的这个时机,在纷乱的南疆里,利用丁一手上不经有司审判就可以杀人的特权,把该管的大员铲除了,再平了乱,然后把广东经营成为铁板一块,丁一便能如永镇云南的黔国公府,也就沐家一般,当上土皇帝!

现时的广东,其实和云南也是差不了多少的,别说边贸海贸的勾当,除了偷偷出海的海客之外,正经官方的通道,是没有什么太大贸易来往的,除了一个市舶司处理朝贡贸易之外,就没有其他的了,也就是说,除非有朝贡资格,不然大明官方是不与其做生意的。开贸也是去到正德四年才有的。

当然,广东也自然有布政使司,提刑按察司等等一众的衙门林立,只不过不是有黄萧养造反围了广州城么?这些衙门在混乱之中,可以为乱贼所害,也可以由国土安全衙门判定投敌嘛。

别忘记了,京师危!

数万铁骑随时要攻击京师,只要平定了南疆的乱贼,谁有空去理会丁一?至少也要应付过京师这危机,才有这空闲吧?丁一不觉露出笑意,这位女郎所说的,的确是个机会——假若丁一能有足够力量平定广东乱事的前提下。

这时却就听着有人唤道:“如晋,久仰大名啊,今儿来踏青?”语气里是透着诙谐的味道,丁一抬头看去,却是一位年近六十的老帅哥,背着手笑看着他。老帅哥。丁一无比痛恨这三个字,大明朝怎么当官非得跟选男模一样!

不过这位倒是不讨人嫌的,抬手一揖笑道:“先前在沙场之上,只见唯一的明字战旗飞扬,守于旗下的如晋,其实看不真切。奉天殿上又是乱哄哄的,直到现时,方才得了机会,拜见救命恩人!”

说着便真要拜下去,丁一那里会让一个年近六十的人来拜自己?连忙过去搀住了。仔细打量着这位老先生,方才那段话,信息量很大,眼前这老先生,是去过土木堡的。也有资格立于奉天殿朝班的。

“老夫杨善。”老先生笑着说道,丁一晒然。这位他知道。倒不是对于历史之上的事迹的记忆,而是从土木堡回到京师之后,这位礼部侍郎杨善杨大人,着实是很为引人注眼的谈资啊,这位老先生年纪要比模样老些,事实他六十多岁了。

但多少人死在土木堡。倒是这老先生特有本事,全须全尾,六十多岁,就这么跑回来了!

“老夫字思敬。不要来什么杨公,也别叫什么先生,如晋唤我的字就行。”杨善这人说话极平易近人,没有什么架子,或者说得不好听些,没有什么官威,“对了,如晋可别让人知道,跟老夫有来往,要不然的话,李原德必定会训斥于你了,哈哈哈!”

丁一听他说起李贤,却也不禁笑了起来,的确李贤就是这么个性格,不爽就喷。至于这位,丁一倒是知道的,因为他跟丁一目前是一样,都是秀才,没错,就是只有秀才的功名,没有中举也没有进士。

所以尽管这人很有本事,官也做到礼部侍郎了,三品啊,和于谦现时是一样的级别,但士林之中,是极看不起这位杨善的。但这老先生真的是个人精,不论三杨辅政,还是王振擅权,没人动得了他,用几百年后的话来说,这是个会来事的人。但会来事,也就是谁当权,他都能应付、迎合得来,也正因为这样,士林中人,认为他没有风骨,更加瞧他不起。

丁一就不同了,丁一在士林里的风评,要比杨善好一百倍。

风骨,这玩意对于士林来说很重要,也就是你得有所坚持,而不是圆滑处事,这大明朝的读书人,就欣赏这套。丁一行事,至少表面上来看,就完全符合这操性。不论对王振的辞官还是对瓦剌的压马价乃至后面一连串的行止等等;而且丁一年轻,虽然现在是秀才,人家有学霸义兄,中举进士也是指日可待,又有文名,哪里是杨善可比的?

“如晋看来跟那些志存高洁的先生们倒是不同的,原本老夫还在担心,这一趟会不会自取其辱。”杨善看起来,并不是真是因为沙场之中,丁一可能无意杀了某个瓦剌人而救了他一命,所以才来见丁一的,“如此的话,老夫请去外放,也不失是好事。”

“公……”

“都说了,别公!”杨善笑着打断了丁一的话头,“那日如晋长刀如练,冲杀敌阵之中,不是这样的迂腐。”

丁一笑道:“好,思敬兄要去督抚地方?”他做到礼部侍郎三品高官,下放外官,也就必定是督抚某处了,大抵,也就是政治生涯的最后一站,除非能入阁,不然也就在督抚的任上,走完官途。

当官谁不想入阁?只不过杨善知道,士林对他的评价是极差的,自己很难入阁,所以就起了自请外放的心思,至少在最后一站上,可以过得舒服些。当然,也正逢着广东乱起,没人愿去接这烫手活计:“王行俭属意杨信民,大约会授其右佥都御史巡抚广东;老夫自请总督两广军务、整饬海防兼巡抚广西,加上都御史的衔,应无太大变数。”

丁一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他能说些什么?总督两广军务,这要二品的大官吧?位极人臣了,一品都是虚设的荣誉品级,做到二品顶头了。或者对于杨善来说,没能入阁,没能在京官上做到二品大员一部尚书,是一种妥协和退让,但对于普通人来讲,便如天上星辰一样的遥远。

“今日来遇如晋,却是望如晋脚程放慢些,老夫外放的旨意,想来这两日便会下来,到时赶上如晋,路上也好做伴。”他说话真的没有首辅曹公或是于谦于大人那种气息,没有为人师长的那种气场,倒是极为直爽,“到时广东这边,按着英国公府的意思,便仰仗如晋了。当然,若是如晋有需要老夫援助的事,自也不在话下。”

丁一自然应了几声:“思敬兄诙谐”、“丁一何能之有”、“全仗思敬兄全我”之类的套话。

寒噤了几句,杨善便道:“如此,便不阻如晋了,这一路上,当真是天下何人不识君啊!生子当似丁如晋!哈哈哈,如晋一路顺风!”他说的是丁一出京,一路上三番四次有人送别,从兄弟朋友,到于谦王直这等大员,又有英国公府的伊人,再到他这礼部侍郎,所以这句天下何人不识君,便也是贴切至极。

丁一答了礼,却是心中一动。

连忙抬头对杨善叫道:“思敬兄留步!”

丁一心潮汹涌,却不禁又泛起她抚琴的倩影来,倾国倾城犹不止,吕雉手段武曌心。不知为何,丁一心里就生出这么一句话来。他对那心头倩影愈加迷醉,但却又有一丝失落感觉掩之不下,缠绕于胸间。

她不是来送丁一的。

也许丁一对于曲韵方面的才能,是唯一能让她欣赏的事,但她绝对不是来送丁一。

她来,是为勋贵谋。

土木堡之役,有许多勋贵死于其间,于是现在朝堂间勋贵的力量无疑比之先前大为减弱。

事实历史上的确也就是从这时间起始,文臣开始把持朝政,而到了万历年间,戚继光这等大帅,对着张居正还要口称“门下沐恩小的戚某”,至于到了明末,更不用说了,毛文龙这样一方将领,说杀就杀了。

她想让丁一加入勋贵之中,来加强勋贵的力量。至于怎么加入,如何加入,这是后话。但无疑她抛出了一个如沐家永镇云南一样的条件,让丁一成为广东土皇帝——如果丁一有实力的话,若丁一没这实力,身死人亡,自然也就一切当即是没存在过。

杨善,这位圆滑的侍郎,无疑也是做出了自己的选择,投入了她所代表的勋贵集团。

她弹奏的《送别》,不是送别。

是勋贵集团对于英宗效忠的暗示,用这首丁一赋予英宗的曲子,她在暗示丁一,只有英宗回来,才是勋贵与丁一最好的选择。她与他,或者说,她所代表着的势力与丁一,在这方面有着共同的利益取向、合作的基础。

这让丁一感慨的同时,又有点失落了。

美人送别,原来不是青眼有加。

是权谋。

“如晋有事?”杨善倒是停了下来,笑嘻嘻地冲丁一问道,“难不成,如晋也要赋上一首佳词,以赠老夫么?”说着他摇了摇头,自嘲地道,“他们以为如晋是跟他们所希望一样的人;却不知道,至少现在来讲,如晋与老夫一样,都是秀才。”

他们指的必然就是士林中人了,士林所希望的人,自然就是正气凛然,孔曰取义、孟曰成仁的人,自然就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之乐的人。至少表面上来说,就是这样,或者更深一层来说,就是维护士林利益的人。

而杨善却说丁一和他一样是秀才。

他说的秀才不是秀才。

是木秀于林的人才。

他看透了丁一,跟他一样的投机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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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离别易销魂(五)

树叶之间有着许多的间隙,阳光就这么透射下来,染在衣袍上,是光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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