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重启大明(荆洚)-第7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丁一感觉再过一阵还是无法拿下巴达玛,马匪应该还会再一次放松包围圈,诱使她们突围,然后再行绞杀。

巴达玛的声音仍在继续:“若我的安答有难,祭我庄严大旗,敲我牛皮战鼓,乘我乌骓快马,穿我连环铠甲,执我战刀手柄,搭我穿壁利箭,誓与强敌决一死战!”丁一听着,不觉“扑哧”一笑,因为据后世的《蒙古秘史》记载,这是札木合帮助铁木真时,所说出的最为精彩的诗篇。

安答,见鬼去吧,丁一心想我要信你才有病呢,难道蒙古人就不会骗人么?札木合就是被他的安答铁木真赐死的!

“安答!你那杀人的刀呢?”巴达玛这是左手小盾被对方狼牙棒砸着崩散,尽管巴特尔冲上去仗刀逼退了对方,但马匪之中又有一个骑白马的好手杀上前来,在与巴达玛的交锋之中,与她互换了一刀,巴达玛斩中他回护胸前的小圆盾,而对方砍中巴达玛的右肋,连她也开始负伤了,何况于其他的护卫?

也许下一息,他们就会崩溃吧。

但巴达玛依旧在搏杀,吼叫着:“安答!你那杀人的刀呢?拔出你的刀!拔出你的刀!”

这并没有让丁一动容,如果在呼喝的是李贤、商辂,他会毫不犹豫站出来,哪怕是英国公张辅、大明当朝首辅曹鼐,或是一个普通的互不相识的大明百姓,他也不会迟疑。但她是瓦剌人,他的血,不为瓦剌而流。

“木……妈……嘻嘻!”但发着一些不知所谓的音节的满都海,似乎很喜欢他的手,再一次扯着他的手指,准备含进嘴里。

丁一感觉快要疯了,拿开手压低声音对她说道,“不卫生!懂不懂?不行!吮你自己的手也不行,有细菌的!你有完没完?你敢哭我就敢扔,你不信试试……”她不哭,她只是轻轻地笑着,然后企图扯着所有她能扯到的东西,并把它们放进嘴里。

“……你要什么回赠礼物?我的安答!女人,勇士,骏马!我都愿意与你分享!拔出你的刀!”巴达玛身边只有三十多骑了,她仍在奋战,但身上又多了两处伤创在淌血,很明显她已快要脱力了,在格开对方的刀之后,反手斜劈已远没有先前快捷,只斩在空气之中一无所获。

丁一从背包里取出三节长枪绞合了,扯下身上的牧民外衣,露出一身的大明衣袍,掀开了头顶上的被子,第一抹曙光映照在他的后背,他摇了摇头长叹道:“你们母女是要把我逼疯啊!”

第八章猎火照狼山(三)

从来就没有想过,会用这么一种方式面对敌人。

丁一以为那大约是评书之中、小说里面的情节,但现在他却不得不以这么一种方式,右手把持着长枪,左手抱着婴孩。因为他快要被满都海逼疯了,她总是要扯着东西往嘴里塞,偏偏还不哭!他自问不是一个心软的人,但要对一个嘻嘻笑的一岁婴儿下手,或是把她扔弃,丁一实在做不出来。

外围的马匪扯动缰绳策马而来,正是方才砸碎巴达玛左手小盾那个手持沉重狼牙棒的彪悍壮汉,丁一做不出的事,不是别人就一样做不出来,比如向一个婴孩下手。那人持着狼牙棒,身体微微右偏,若是丁一侧身退避,这一棒砸下去,丁一左肩连同手中的婴儿,便成一滩肉泥。

二十步,奔马瞬息立至!

丁一左手怀抱婴孩,侧身以右手长枪面对来敌,持枪在手,枪长六尺,枪尾以肘部夹在肋间,枪尖稳稳斜指向前。

他没有动。

再快也快不过奔马。

那沉重的狼牙棒借着马力丁一知道自格不开,绝对不行,无论是否有着满都海这个拖累都不行,就算他练过几十万次的防左刺也不行,绝对的力量面前,什么都是假的。

使狼牙棒的马匪也绝对身经百战的角色,一瞬之间他已明白了丁一的打算。连忙捏紧缰绳,蹬实马蹬,但如电奔马是他的速度,也是他的劣势,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骑术也不可谓不精,但这马速实在太快了。

战马在丁一的枪尖之前半尺之处,生生止住了势子。人立而起,前蹄乱踢。

它无法迎着阳光,奔向一把始终指着它两眼中间,纹丝不动的利器。

丁一快速绕过那前蹄乱踢的战马,长枪探出:“杀!”

那正在忙于平衡身体的马匪,狼牙棒脱手落地,再也无力操纵战马,随即被那战马颠落马背,摔在地上溅起一片沙尘,他捂着咽喉不住喷血的创口。看着丁一跨上那原本属于他的马,枪尖足够稳能让战马止步,他倒是明白;但他至死也不明白的,是那一枪,为何如此之快?而显然他无法在离开这个世界之间。得到答案。

其实他不懂,夺去他性命的。不是如电的那一枪。

而是钢铁般的意志。

道理谁都明白。但当近吨的战马呼啸而来之时,马上骑士挥着武器杀至,是否还能保持手中长枪纹丝不动,枪尖始终指向战马的两眼之间呢?是否会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一定能逼得它停下来呢?

是这种意志,而让丁一在不可能之中创造了机会。至于致命的一枪,那不过是数十万次的训练之后,已几乎潜意识一般的出手。

丁一策马奔向战团,有马匪取出弓箭。但巴达玛死命冲杀过去,使得对方根本无法瞄准,而另一个向丁一冲向来的马匪,以膝盖夹着战马,弯刀如雪。丁一并没有打算去格档,他只是在战马奔驰的时候,稳稳地把枪尖对准敌手的脑袋。

枪比刀长,对于丁一来说,这就足够了。

那马匪的刀也很稳,他有不下十次招式,当丁一持枪格开他弯刀时,即将斩中丁一的胸膛,他将弯刀抡起,脸上一痛,然后,便没有然后,一把长枪贯穿头颅的人,不会有什么然后。

丁一在手上一震之后马上就撒手了,否则两匹战马的力量,足让他整条手臂都断裂。

他抽出长刀,百炼秋水雁翎刀。

“哈哈哈!”巴达玛又斩落了一个敌人,但背上也中了一刀,可是她居然大笑起来,“安答,让巴达玛看看,杀人的刀!”但她很快就失望了,丁一把左手的满都海移出腰侧,收刀入鞘,拔转马头,拐了弯,避开战团向外切去。

那些马匪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冷笑起来,甚至没有人再向丁一弯弓搭箭,因为外围埋伏的人手,在等着这些漏网之鱼。但丁一只奔出了五十余步,便绕着巴达玛和马匪的战团兜起圈子,他从背包里取出了一把弩,还有一个矢匣,快速安装上去之后,右脚踢开马蹬,蹬在弩弓前面的拉环上,腰腿用力便扯了上弦。

丁一看了一眼腰侧的婴孩,也许被传诵的女子,终有她的不凡,被挎在腰侧的满都海,她始终没有哭。他握住小握把,把脸贴在巴伐利亚贴腮上。丁一并没有恐惧也没有慌张,后世不断神话的什么弓箭达到三百米射程云云,对于真的玩过直拉弓——也就是不加滑轮组的弓——的人,就会明白是个笑话。

所谓养由基百步穿杨,百步,大约二百米上下,绝对就是一个极限的射程了,还必须是强弓,千百年出一个的养由基这等神射手。

至于演义之中辕门射戟吹嘘吕奉先一百五十步射戟,是做不得准的,《后汉书卷七十五》只有一句“军候植戟于营门”,这一百五十步是小说家言罢了。

何况养由基用的步弓,这些马匪在马上只能用骑弓,便是蒙古骑兵纵横亚欧大陆最风光时,骑弓有效杀伤射程也不过三四十步,也说是六十到八十米。

当然,若说顺风之时箭能飞出百步,也就二百米,那是没有问题。

所以这也是丁一不断变换马速的原因,以防对方箭雨覆盖。

为了便于上弦,丁一这把弩要比陈三他们的拉力轻些,毕竟这秀才的躯体,一时半刻是比不上陈三这种在卫所就被唤做李元霸再世的家伙。所以这弩差不多也就是四十步左右破单甲的有效射程。

马匪不会坐视端着怪模怪样的弩的家伙,绕着他们盘旋,很快就分出七八骑,冲丁一冲过来,而在这一刻,丁一扳下了扳机。他等的就是这一刻:谁在发号司令!

然后丁一拔马狂奔,绕着部落仍在燃烧的帐篷,拖着那七八骑,奔了三五十步,伸腿一蹬上了弦,略一回头马上扣下扳机,虽然没有长时间的瞄准,但对于曾经是狙击手的丁一来说,相距四十步,射中一匹战马这么大的目标。并不算太难。

那余下数骑连忙放缓了速度,毕竟他们逆风,单独射出的箭都够不着丁一,而丁一的弩又很准,他们都是杀老了人的悍匪。当然知道现在所能做的,就是等同伙赶上来。六七人一起攒射。用数量来弥补这劣势。

并且丁一带着他们兜圈,这会逆风也好,一会转过去不就顺风了?是,骑弓有效射程三四十步,但顺风之际能飞出百步啊!他们一点也不慌张。

但余下的马匪就慌张了。

因为丁一那一矢,正中首领面门!将他射得从马上跌了下来生死不知。

巴达玛这边虽然只有二十余骑。却是绝对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立马一阵冲杀,竟将还有百骑出头的马匪杀得四散,连那跌落马上的匪首。一时之间也被慌乱上踏上无数马蹄死得不能再死了。

追赶着丁一那几个马匪,看着势头不妙,互相与同伴对望,纷纷拔转马头,也向西南方遁走而去。

女首领巴达玛和巴特尔他们禁不住发出欢呼,这一场厮杀,多少次他们以为是必死无疑的了?想不到竟然活了下来,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欢呼的事?

“下马弃械者免死。”丁一策马疾驰之中,又再次扣动扳机,将前方遁逃的马匪射落马来,当对方还没从地上爬起来,马蹄已践踏上他的头颅。丁一在马上伏下身体,避开前面马匪胡乱射来的箭,却根本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好几股马匪分散逃逸,但他选择了这个方向的马匪,因为这个方向丁一是顺风,而马匪是逆风。

巴达玛原来自然是不想追的,本来就是以寡敌众,厮杀到力乏,而且那马匪也就是一时丧胆,事实上他们的人数还远比巴达玛这边更多,何况还有接应的人手。但她突然想起,自己的女儿满都海还在丁一身上!她只能草草裹了伤口策马跟上丁一,至于巴特尔他们自然不能任巴达玛单身涉险,也只能无奈跟上。

“我喜欢那匹白马!”丁一在马上大吼了一声,抬手又是一扣扳机,立时又射中一匹奔马,那马痛得发狂,将那马上骑者颠了下来。

骑白马那匪徒此时已然胆寒,招呼着齐头并驰的同伴贴近一些,却是说道:“那人看上这马,给他吧!”同伴一时也深以为然,把马速缓了下来,那骑白马的匪徒马术极好,奔驰间便跃上同伴马背,却喊道,“马给你!别再追了!”

这回那十数骑,真的连回身射箭都不敢,只顾向前狂奔而去,丁一赶上前去,扯住那白马缰绳,不禁大笑道:“多谢赠马,一路顺风!”巴达玛和巴特尔在后面看着目瞪口呆,那骑白马的家伙他们刚才都交过手的,巴达玛第一次负伤就是伤在这人刀下,想不到连这样的好手,会连马都不敢要了。

草原上人们,绝对清楚一匹好马的价值,而对于马匪来讲,一匹骏马简直就是第二生命。

“追!”丁一停下马来换了那匹比蒙古马要高大不少的白马,却收起弩弓拔出长刀,对着巴达玛他们,指着另一个方向吼道,“跟上,如果你们想活下去的话。”然后他也不理会巴达玛了,径直便是一人双骑狂奔追赶而去。

“此人若为千夫长,绰绰有余!”一直很沉默的护卫头领,对着巴达玛突然说了这么一句,巴达玛一时摸不着头绪,但她的女儿在丁一身上,不可不顾,也只有咬牙对幸存的手下吆喝着,“跟上!跟上!”

而对于巴特尔和他的同伴来说,他们没有当过千夫长的头领想得那么远,他们觉得丁一就是英雄,在草原上,英雄总是值得追随的,他们尽管疲劳,但热血沸腾,紧跟着前方那白马,奔腾向前。

ps:求几张月票行不?弄点月票、推荐票来砸吧!

第九章猎火照狼山(四)(月票加更)

尽管丁一身后只有二十多骑,但四散而逃马匪,每一股也差不是相近的人数,首领的暴毙基本上使得他们处于完全失控的状态。被丁一这么一催逼,他们逃散得更快了,并且下意识更加分散开来,化整为零,不可否认,这样会导致他们的生存机率大上许多倍,也会使追歼者的追击无疾而终。

但却也使得丁一和那个当过千夫长的护卫首领,所顾忌的事情,再也不会发生。

草原的部队就是这样,一旦打顺了个个都是嗜血猛兽,他们普遍上相对于农耕民族来说,力量、骑术、射术、战马资源,都要好得多;

但若是象这种突生骤变、首领殆命的时节,丁一又如杀不死英雄,纪律性极差的草原部队,崩溃也是很疯狂的。

毕竟他们不是成吉思汗时代最强悍的蒙古铁骑。

特别当他们看见了丁一胯下的白马。

他们便愈加的恐慌起来,纷纷惊叫:“他杀了伊勒德!他杀死了伊勒德!”伊勒德就是战刀的意思,大约是那位原来骑着白马的好手的绰号或名字,看起来那人的武勇在这伙马匪里应该是比较有威慑力的,事实也是如此,巴达玛第一次受创,就是在跟他的交锋时产生的。

这些马匪都知道伊勒德对于这匹骏马的喜爱,他们认为丁一必然是杀死了伊勒德,才缴获了他的马,这下连那些准备接应的小股马匪也加入了逃亡的行列。

看着他们消失在视野里,无论是丁一还是那个当过千夫长的护卫头领,都松了一口气,这样就算马匪们要卷土重来,没有一两天的准备,也是不可能的。而这一两天里。足够巴达玛到一个大部落,上万人的部落将不是这些残存的马匪,敢于攻击的目标。

丁一举起手来,缓下了马速。

追击,到这里就应该松弛下来了,否则的话,就是逼那些马匪拼命,一旦他们拼命,绝对不好对付,所谓穷寇莫追就是这样的道理。丁一抚着白马的头颈。从马鞍边上的袋子里摸一把豆子喂它吃了,才去看腰际的满都海。

女婴一看丁一抱起她,就挥舞着双手,清脆地笑了起来。事情上这尽管很可爱,但并没有让丁一感觉到开怀。天赋异禀,这四个字瞬间就浮上了丁一的心头。有几个一岁多的小孩。会这么长久的不哭不闹?会在被挎于腰间。战马的颠簸起伏里,不但没有吓得小脸发青,还能笑得出来!

事实上,把四岁大的丈夫放在箭囊里,然后在十多年的岁月中不断亲自上阵给丈夫打下一片大大疆土的女人,史书上记载的也并不多。至少于丁一来讲,似乎也就是手里这个小女婴,这个从现在看起来,就绝对不简单的婴孩。

丁一又不觉生起一种摔死她的冲动。因为这个女婴长大之后,实在太可怕了。

若能使自己的民族免于苦难,有些东西纵然违背了道德和处世的底线,但绝对是很有诱惑力的,如同是,西方神话体系里,诱使出卖灵魂的恶魔一样,尽管谁都知道它的丑陋,谁都知道后果的可怕,但仍旧是难以拒绝的诱惑。

但丁一实在无法对这个一直试图吮吸他手指的女婴、一直嘻嘻笑着的可爱婴孩下杀手。

“她饿了。”巴达玛策马行近了,从丁一手上接过了那个装着满都海的箭囊。

丁一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似乎挣脱了一杯美味的毒药,拔马向那个被马匪攻击的部落奔驰而去。

在一路上可以见到四散的牛羊,还有那些先前逃出来的富足牧民的尸体、崩溃四散以为自己能逃出生天的青壮牧民的尸体……在中原地带算是稀罕物的战马,一路上随处可见,失去了主人的它们,负着空鞍,悠闲地嚼咀着草根。

仍在燃烧着的部落里,幸免的牧民们正在扑灭火头,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否能活下去,但要逃走至少也得收拾一点东西,哪怕是穷苦的牧民总也得带点盐巴之类的东西。那些还能喘息的伤者被拖放到已熄灭的篝火堆旁边,不分敌我。

没有人去给那些受创的马匪补上一刀,不是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这个年头似乎还没有这样的说辞,而仅仅只是害怕如果马匪杀将回来的话,补刀的人是否会成为对方发泄愤怒的对象。

而丁一却找不回他的枪,那杆贯穿了马匪头颅的长枪。

丁一问了几次,压根就没有牧民回答他,连阿古达木也抱着不知道啥时被砍伤的胳臂对他连唱带说道:“骏马不会回头寻觅已舍弃的草地,雄鹰总是飞翔天际,朋友,一把枪,有什么值得你苦苦追寻的呢?”铁器对于草原来说,便如战马对于中原,何况是一把连枪杆都是金属的长枪?

听着他的话,丁一微笑地点了点头,走向篝火边向一个伤员问道:“你是这个部落的人吗?”那人的腹部中了一刀,被草草地用衣物包裹着,他的兄弟在边上拿着一个水袋准备喂他喝水,听着丁一的话,便点起头来。

但那个伤者看起来先前也是很彪悍的人物:“滚开!明狗,滚出草原!不然的话,草原的马蹄会把你的屎都踩出来!”他的兄弟似乎因此也壮了胆色,伸手来推丁一。

丁一突然将那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