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篡秦-第45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手下的杀才们非常巴结,大腿粗的松木都截成了一小节一小节,大小几乎差不多。也不知道这些杀才祸害了多少松树,才弄出这些东西来哄自己开心。杀才们也是好意,以侯爷的力气根本劈不开粗壮的松树干。只能找点枝枝杈杈展现一下男子汉的魅力,没见夏菊夫人已经来擦八次汗了。
进了林子,小白就好像回了家。一天到晚不知道去哪里钻沙,到底是多年的兄弟。小白绝对不吃独食,即便上次云宝宝豹口夺兔,最为护食的小白也没有龇牙。只是甩了甩大尾巴,咆哮两声便走了。这是敖沧海告诉云玥的,当云宝宝抢下兔子的时候,敖沧海已经吓得不会呼吸。旁边的杀才们弓都拉满了,小白是侯爷最宠爱的动物,可云宝宝是未来平凉侯爵位的继承人,这关系到平凉的下一代问题,不容有失。
昨天晚上门口出现了一只被要死的麋鹿,前天是一头梅花鹿。云玥检查了伤口,都是咬中了脖子尖利的牙齿生生穿越了动脉。无论从咬合力,还是下口的准确性。小白都已经当之无愧的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捕猎者,看起来野兽的基因一直在发挥着强大的作用,一直都在!
只是这些猎物有些难办,章佳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秦清同样也是被人侍候大的,夏菊只要见到血就会“吱哇乱叫”,钻进屋子里不出来。而云玥本人比较善于对付散乱的肉块,并没有宰杀这些动物的经验。
乖乖!放到后世,这些玩意都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别说剥皮吃肉,就算是弄死一只就会有人来找你麻烦。如果没有背景,该拘留拘留,该判刑判刑,还会罚不少钱。
好在有慕容丹,这位东胡公主战线出了少数民族姑娘的勇猛彪悍。发扬一不怕血,二不怕脏的大无畏革命情怀。让云玥帮着将猎物拖到雪地里,然后手持牛耳尖刀便下了手。
“俺们东胡女子,宰杀这一点东西算什么。别说是死的,当年阿爹弄回来的,可都是活物。照样是我们这些女人宰杀,东胡人从来都是最好的猎人。”嘴上得意的说,手上也不慢。云玥惊奇的看着飞快的小刀在梅花鹿身上飞掠纵横,没多久一块完整的梅花鹿皮就被剥了下来。中间连一个皮口都没有,然云玥惊诧不已。
就这,慕容丹还说可惜了鹿血。郎君最近很需要喝那东西,旁边的敖沧海立刻就暴走。嚷嚷着要将满山的鹿都弄回来,挨个放学。
云玥狠狠踹了这夯货一脚,老子只不过补补身子。又是不是吸血老妖?用得着将满山的鹿都抓回来?他娘的,那是喝鹿血还是用鹿血洗澡?
很快!一整只鹿就变成了互不关联的几大块。接着又变成了小块,下面就应该是云玥的工作。用大盆将鹿肉装起来,然后就在户外支起一口大锅。不用打水,因为附近都是最干净的水源。几大铲雪扔进去,下面架上大柴猛烧。一会雪水就化开成了冒着白气的水,云宝宝非常开心拿着小铁锹不停的往锅里面加雪,看着雪花融化非常兴奋,然后就接着铲,小脸冻得红彤彤的却乐此不疲!
鹿肉这东西肉丝粗,最好用高压锅来对付。可这年月哪找高压锅去,只能用大锅炖。就当是牛肉了,土豆淘去淀粉。再放一把粉条,粉条一定要用热水抄一下。不然会煮的像鼻涕,那就没办法吃。新鲜食材需要多煮一会儿,后世的人往往认为越是野生的东西就越干净,其实恰恰相反。越是野生的东西,越有可能感染寄生虫以及患有各种疾病。这些野生的东西,生活远比家养的要艰辛得多。
几大锅雪水最后炖成了一锅,锅里面的汤汁浓稠的好像面汤。葱姜蒜花椒大料,外加整整两棵大白菜扔进去。干菜也要有一点儿,这玩意吸油脂是最好的。旁边的敖沧海一个劲儿的咽口水,侯爷做出来的东西从来没有味道差的。香味将屋里偷懒的三个女人都勾引了出来,一个个嗅着鼻子好像小狗。
这就没说的开吃,一人一个人头大的海碗,底下是白花花的米饭。上面是厚厚的一层鹿肉白菜,也不用别的小菜。全家就这样粗犷的围坐在欧式壁炉旁边猛吃,不时还要喝一口茶顺顺,非常有野餐的风格。门外吵杂声一片,娘老子的吵成了一团,以敖沧海的嗓门儿最大。看起来战况激烈!
一巨盆的米饭,一巨盆的鹿肉。吃过了之后全家就要不得了,一个个躺在矮榻上打挺。都快撑得翻白眼了,谁还有兴致说笑。只有云宝宝小嘴吃得油汪汪的,彪呼呼的还要再添饭。
可不敢给孩子吃的太多,小孩子的肠胃本身就脆弱。多餐少吃才是正确的选择,谁家给孩子一次性吃这么多,秧食了可怎么办?
哄着云宝宝一会儿再吃,章佳忽然道:“我们去洗澡好不好?”打挺的女人们立刻就活了过来!纷纷揉着肚子向屋外走,云玥刚想说饭后不宜泡热水澡就将话咽了回去。全家就是来放纵的,管他呢!
说到洗澡云玥就很开心,和老婆们其乐融融的待在天然温泉里面。脑袋上落满了白雪,身子却在温泉里面泡得热乎乎的。真正冰火两重天的感受。以前在网站图片上,北海道的猴子享受的待遇,今天哥们也享受到。滋味儿的确不错,尤其是还有四个老婆陪伴下。整个过程那是香艳无比,令人心向往之。
第九十二章 血统问题
今天是冬日里难得的大晴天,滴水成冰的季节里穿着大氅居然有些热。云玥脱下大氅,只穿了一件棉布袍子下身穿着条蓬松的棉裤。篝火在面前燃烧,积雪发出刺眼的白光,晃得天地间白茫茫的。
巨大的梅花鹿腿架在篝火上,云玥不厌其烦的在上面不断涂抹着调料水和蜂蜜混合成的汁液。大滴大滴的油脂掉了火里,冒出一股青烟之后,篝火更加的旺盛了。
光明具有驱散黑暗的作用,篝火具有驱散寒冷的作用。这个时候,很适合说一些洗涤心灵的话,不如对杵在雪地里那个铁塔一样的大汉。
“这都几个月了,终于想通了。说说!到底怎么想的,究竟是老子亏待了你还是怎么着?该给你的赏赐落于人后了?还是嫌弃职衔低了?老敖你是知道的,到现在也就是一个中将。你到了少将衔有什么不满足的,大王给了你个什么官儿,居然让你这样死心塌地?”云玥一边翻烤着巨大的鹿腿,一边斜着脑袋询问雪地里面杵着的郅枭。
必需问明白,这个问题已经困扰了云玥好久。虽说郅枭以前就是王翦的副将,但到了平凉只后自己好像没有亏待过他。有功赏,有过也罚。没有优待,至少也没有苛待。凭什么就去做了荆二的卧底,虽然说没传出过特别重要的情报,可这种家伙就是定时炸弹。埋在身边随时可能爆炸那种,想想可能由此带来的后果,云玥就会心惊胆战,有几次还从睡梦中被噩梦惊醒。
郅枭被关在地牢里面,吃喝倒是从优。但绝对禁止和外界有任何接触,侍奉的人都是哑巴。几个月的囚禁生活,差一点儿就让郅枭失去了语言功能。如果可以选择,他很想云玥将他一刀杀了,这样活下去真的是生不如死。
在那样的牢房里,郅枭忽然发现死对他来说就是一个梦想。连自杀的工具都没有,死个蛋啊死!桌子都是圆角,四周都是土坯。想碰头都没地方碰,解下裤腰带想上吊。抬头一看,这他娘的是地窖根本就没有房梁。就连大腿粗的栏杆,都没有一根横撑。木门下面倒是有一根,不过郅枭觉得自己想要吊死在上面,需要挖一个很深的大坑才行。
几次想绝食自杀,可那种胃里面空落落,浑身万蚁噬骨的劲头刚上来。那些该死的哑巴就端着烧鸡进来,装作睡着了不理他们。这些王八蛋居然端着烧鸡放在鼻子底下,还他娘的用手扇风。
不用说绝食失败了,不是意志不坚定。而是那一股股的香味儿往鼻子里面钻,心都要被勾出来了。更何况满嘴不停往外冒的口水?
人家“咔嚓”一刀是诛身,到了云玥这里纯粹就是诛心。到了人心好像在油锅里面煎一遍的时候,不由得你不服软。
“侯爷!别说了,属下猪油蒙了心。郅家祖训忠于大秦王室,郅枭也是遵从祖训。侯爷可以杀了郅枭,属下这么做也是想无愧于祖先。”没办法了,只能扔出祖训这条遮羞布。人敬天敬地敬祖宗,这一条谁也挑不出毛病来。毕竟,人人都有成为祖宗的机会。
“祖训?你郅家的祖宗知道你忠于现在的大王,会活生生的从坟里面跳出来。他哪里是什么大秦王室后裔嬴姓子孙,他纯粹就是一个鸟人。是吕不韦那个乌龟王八蛋的种,你看他哪个地方张的像大王了。大秦的历代先王哪个像他一样的阴鸷?
不信你可以打听打听,这些都是当年我从赵国带出来的家伙。是他们护送着太后从邯郸一路走过来,大王的底细他们最清楚。知道大王因何想要干掉我?不就是打着杀人灭口的想头,事情到了今天这个地步,本侯也只是自保。如果可能,本侯会将他的来源昭告天下。可是不行啊,大王现在手握百万秦军。只要我说一句他不是王室血脉的话,咱们都会被剁成肉泥的。”
云玥没敢说荆二是他弄来的一个野小子,这事儿可不得了。如果一旦说出来,不但荆二饶不了他。几乎是全体大秦勋贵与百姓都饶不了云玥,弄了一个来历不清的家伙替代赢氏血脉来当他们的王。用屁股想,都能想得到这会激起老秦人多大的愤怒。
不过说成是吕不韦的儿子,这倒是很靠谱。本来这谣言就已经是满天飞,而且庄襄王,吕不韦还有赵姬之间的那笔烂账,鬼才能撕撸得清楚。就连后世的太史公,不也对这件事情前后不一?(史记始皇本纪和史记吕不韦列传里面,对秦始皇的出生有着不同的解释。有好事的书友可以去看一看!)
大秦军方其实对这事儿也一直怀有疑虑,只是王陵,王龁,麃公等等大秦军方支柱先后去世。当今的军方扛把子王翦,与众位大王的关系剪不断理还乱,所以这件事情也就没人再提起。现在云玥说出来,而且他还是将赵姬从邯郸接回来的直接参与人。他的话自然有很大的可信性,郅枭眼珠乱转,心理防线几乎在一瞬间崩塌。
一直以来大秦军方都是无条件支持秦国王室的,在秦国忠君思想可谓根深蒂固。郅枭被策反,成为荆二埋在云玥身边一颗最大的钉子,也是因为忠君思想的作祟!
现在云玥说自己效忠的大王居然不是赢姓血脉,这对郅枭的打击实在是太大了。
“侯爷此话当真?”郅枭踏前一步,随即便感觉到脖子一凉。两柄战刀已经架在了脖子上,腰眼的地方也比利刃逼住,只要自己有丝毫反抗的举动,就会血溅当场。
“你问问老敖,你再去问问原先吕不韦家里的老家臣。这件事情满咸阳人都知道,难道就是我在这里空口无凭的瞎说。为什么上台之后大王那么对待吕不韦,要那么对待太后。不就是为了逼死他们,保住这个最大的秘密?亏你还为这样的人效忠……!”
第九十三章 希望
“滚出去,滚出去!”承明殿里回荡着荆二愤怒的咆哮声,浑身光溜溜的美姬从榻上窜起来,兔子似的往外跑。可刚刚跑出两步,一柄利刃便穿过了雪白丰满的胸膛。浑身的力气好像一瞬间便消失不见,腿一软便倒在了地上。大大的眼睛,死命的盯着刚刚还对自己大加赞赏的男人。
“还是不行!”荆二抽了抽长剑,发现被骨头夹住,根本抽不出来。气氛的他再度狠命的踢了美姬下身一脚,然后是第二脚,第三脚……直到地上的人不再惨叫,也不再动弹位置。小内侍只是探了一个头,就赶忙缩回了脖子。这种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在承明殿。一会儿带着人将尸体抬走就好!
“还是不行……!”荆二没完没了的发泄着怒气,胸中好像有一团火。他渴望用女人浇灭这团火,奈何……不举!
今天这美姬是赵高特地挑出来的,身材饱满的不像话。眉目也算俊秀,在咸阳宫里面算是难得的美人儿。荆二一见之下也是大为满意,心想着或许可以重唤雄风,却没想到还是一条鼻涕虫那样软踏踏的。
美姬已经成了死姬,荆二觉得踢人踢得脚有些疼。无奈的往床榻上一坐,满屋子的血腥气让他觉得更加烦躁。拍了拍手,便有几名内侍进来,抬手抬脚将尸体挪出去。身后跟着拿铜盆的宫人,用布巾子擦拭着地上的血迹。很快,血迹被擦干。宫人们点燃了安息香之后,便退了出去。谁也不愿意这个时候,侍奉一位暴怒中的猛兽。荆二在这些宫人心目当中,就是一只猛兽,而且还是吃人的猛兽。
这个月后宫已经送来了六位美姬,没有一位能够活着走出承明殿。这些美姬死得无声无息,没人敢多嘴,因为大家都要活下去。或许明年御花园里面的花草会长得很好,那些花其实就是吃人的,吃的人越多长的就越娇艳。
躺在床上,荆二根本睡不着觉。伤好了,可自己真的从此不能再临幸女人。男人没有了胯下那二两肉,难道还能称之为男人?这一刻荆二想到了赵高,无论赵高权势有多么大,可他还是一个卑贱的奴婢。每当荆二看到朝廷官员们看向赵高的眼神儿,就觉得每个人看自己也是这个样子。
自从发现自己没办法日女人,荆二就觉得人生是灰暗的。以前自己做什么都充满了动力,可如今做什么都觉得无趣。美人如画又怎样,自己永远也不能完成一个正常男人做的事情。这辈子这样拼搏又是为了什么?权利,地位……如果能够交换,荆二绝对会立刻化身成为一名农夫锄地,也要恢复男人的雄风。
黑暗中的荆二瞪大着眼睛,直勾勾的看着床榻的顶幔。毫无声息,也毫无睡意。只是圆睁着的双目中,充满了哀怨凄苦与不甘。
黑暗中有人走了过来,小声禀报道:“大王,该上朝了!”
今天是大朝会,无论如何今天都是要上朝的。昌平君跑了,朝廷里面许多的大事都要由荆二亲力亲为。相当丞相的人很多,但荆二没有一个中意的。他最中意的是公孙龙,可那家伙总是喜欢躲在承明殿后殿,就是不愿意来到前台,光明正大的站到朝堂上。荆二知道他这是在避嫌,可他是真的信任公孙龙。
今天不想动,一动都不想动。荆二眼珠都没错,好像在对着空气说话:“今天罢朝一天,孤不舒服!”
“喏!”小内侍立刻退了下去,这个时候他可不想惹荆二不高兴,上一个这么干的家伙已经被剁碎了喂狗。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小内侍又进来了。他不得不进来,因为到了早膳时间,他可不敢不叫一声,饿着了大王他同样是死罪。
“大王,早膳……!”
“滚!”暴怒的声音远远传来,小内侍立刻就滚了。挨骂远比杖毙要好上许多,这两个月大王已经杖毙了十几名内侍。现在大王身边的内侍是高危职业,熬过一天都算是赚的。难怪有几名调过来的内侍,宁愿自杀也不来大王身边当值。
承明殿的后殿没有窗户,巨大的烛山也因为幔帐的阻隔透不进一丝光亮进来。荆二就这样将自己置于黑暗之中,愣愣的看着黑暗脑子里空空如也。
有光亮透了进来,荆二茫然的转过了头。这个时候还敢到承明殿里面,而且还敢掀开自己的幔帐,绝对不是一般人。如果是一般人,荆二不介意将这人剁碎了喂狗。
两名小内侍一左一右将幔帐挂好,柔和的烛光映照进来。公孙龙的身影出现在床头,逆光的身躯显得非常伟岸,尤其是在荆二的角度看过去更是如此。
“好了,你们出去吧!”公孙龙一挥手,两名小内侍便躬身退了下去。
“大王还是为了那件事?”公孙龙轻声说道。
“孤觉得了无生趣!”荆二看了一眼公孙龙,又将眼光从公孙龙的身上挪开。
“呵呵!人生五十年,自当纵横九万里!大王才多大岁数,怎么能够为一点男女之事,忘记了初衷。那样伟大的功业需要大王来完成,华夏民族的历史要由大王来创造。想想后世史书言之凿凿,历代君王都要遥望大王为祖。想想大王可以与炎黄尧舜相提并论,大王您还觉得了无生趣么?”公孙龙戟指指向荆二,荆二的身体猛得一僵。
瞪大着眼睛看向公孙龙,人也坐了起来。成为可以与炎黄尧舜并列的人王地主,这是多少帝王梦寐以求的奢望。难道自己真的可以与尧舜比肩,与炎黄齐名?
“先生此言当真?”荆二的眼底露出了狂热。
“自然当真,放眼当今天下,也只有大王能够成此功业。”公孙龙言之凿凿不容置疑。
“那我们先从吃饭开始!”公孙龙脸上带着笑说道。
第九十四章 交换条件
人有的时候需要一个信念,就好像迷航的船只需要一个灯塔一样。在人生中信念是一种目标,很多时候这种目标到临死也很难实现。公孙龙给荆二竖立了一个远大的目标,而且看起来成功实现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