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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大哥-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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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小子确实机敏伶俐,只是裴司空毕竟是一品大员,就这么被一个黄毛小子落了面子,这个。。。”
李二冷哼道:“一品个屁,若不是江山还不稳定,朕现在就活活剐了老匹夫,祭奠肇仁的在天之灵。”
刘文静之死,是李世民心中永远的痛,刘文静和他与其说是君臣不如说是师友,后世大多数人都听过房谋杜断,对刘文静听过的却不多,但若是刘文静还活着,恐怕房玄龄也就是个打下手的命。
那太监道:“大家,以此事观之,这小子颇有傲骨啊,虽是锋芒不露,却是锐气十足,恐怕不好驾驭啊,谁若是做了他的上官,怕是有的头疼了。”
李二却笑笑道:“无妨,哪个少年不轻狂,此子才学俊秀无双,懂得将锋芒藏一藏,已经不易了,待朕将他好好打磨打磨,必是一根留给承乾的栋梁。”
那太监笑着称是,顺手又拍了拍马屁,弓着腰也就告辞了。
李世民心中却还颇有些感慨,今天裴寂这么一闹,他还真有些想刘文静了,自言自语道:“肇仁啊,你看这小子,跟你年轻时多像啊,是你在天有灵,将他又派在朕的身边的吗。”
………………
另一边,政事堂上。
秦浩虽说还对自己无缘无故惹了裴寂这件事有些不踏实,不过毕竟也知道裴寂是昨日黄花,加上有房玄龄的大腿给他抱,居然这一会的功夫就放开了,却是心大。
为了活跃气氛,最主要是为了不让秦浩心里太压抑,不利于一会跟他探讨平灾之策,高士廉说了几句玩笑话,就让太监上菜,先把午饭吃了。
却见从外面进来个手拿金鱼符的太监,笑着道:“大家有旨意,今日政事堂赐御膳。”
众宰相纷纷拱手谢恩,对此也算是熟悉并不陌生,没太多的花招子,倒是给秦浩兴奋坏了。
政事堂赐御膳,意思就是皇帝吃啥他们就跟着吃啥,可不像是满清时吃剩的,都是御厨多做出来的,秦浩对接下来要吃的皇家料理可以说是兴奋不已。
唐朝时期,虽已有了大饭桌,许多人家里面吃饭已经开始合餐了,但一般正式场合还是要分餐的,政事堂这地方自然也是如此,由宫女轮番把一道道菜品送到小桌子上直接开吃,连个食堂都没有,闹了半天这桌子是特么饭桌,他还以为是办公桌呢。
秦浩自问也是个资深吃货,来到大唐还一顿可口的东西都没吃过呢,即使在洛阳县衙里的时候也是如此,天灾之下,地方上也不敢大吃大喝。
却见首先上的是开胃的甜品,很有一点法国大餐的感觉,居然是个圆圆的橙子,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打开一看里面是空的,放着一口羹汤。
毫无疑问,这应该就是大名鼎鼎的蟹酿橙了,唐朝时候橙子死贵死贵,不是一般人家吃得起的东西。
小心翼翼挖了一勺吃下,只觉得酸不拉几的,还有些甜,连点螃蟹肉都没嚼到,感觉还没有直接把螃蟹扔米锅里煮黄金粥来的美味,纯属糟践东西。
房玄龄却将秦浩的平灾之策拿了出来,显然是打算借着吃饭的一会功夫,将这事给说明白,唐朝还真不怎么讲究食不言寝不语。
“秦小兄弟,你这第一策以工代赈,本相大体还是看得明白的,只是不知为何要以粮票代替粮食,直接发粮食不好么?如此还能省一道工序。”
秦浩解释道:“粮票其实远比粮食好管理,他的本质其实是特殊货币,灾民也是要有点自尊的不是,除了糊口的粮食总得有点其他追求,那些作工好的自然要多发一些粮票,除了糊口之用,他剩余出来的粮票会购买一些其他的东西,这一来二去就会形成一个小型的经济群,朝廷狠一点的话还可以进行一定的抽成,算是商税,如此一来粮票不也能收回来点么。”
说着话,蟹酿橙吃完了,秦浩居然用勺柄,在橙子外皮刻下两个简体字:差评。
等宫女将蟹酿橙收走的时候非常高兴的发现除了秦浩以外那些宰执们都没吃几口,实在是听秦浩讲课太过聚精会神,发问的虽然是房玄龄,但每个人都听得很认真。
这些剩菜剩饭通常都会进这些奴婢的肚子,当下,这些宫女太监们对秦浩的好感度一下子蹿了一大截。
秦浩继续道:“另外,粮票最大的作用在于稳定人心,灾荒之年,家里不存上月余的口粮心里就不踏实,灾民如此,洛阳本地的居民也是如此,可如果换成囤积粮票就不一样了,只要朝廷稍加兑换的限制,再通过各种手段引导洛阳百姓认可了粮票的价值,完全可以做到让百姓不囤粮食而改囤粮票啊。”
说着话,第二道菜也上来了,算是前菜,上好的青瓷小罐装着一碗汤,一开盖香气扑鼻而来,这菜他在现代也见过却没吃过,九天翅!不由食指大动,低头趁着热乎赶紧将鱼翅吃进肚子里。
长孙无忌问道:“囤粮食,和囤粮票,区别很大么?”
秦浩将汤碗放下,舒舒服服地吐了口气,这才对众人继续白话道:“当然很大了,比如说咱们常平仓里囤了十万石的粮食,这些粮食若同时分给洛阳百姓和关中灾民,每家每户不过几升米而已,而如果换成了粮票,这些灾民瞅着常平仓里小山一样高的十万石粮食心里却会踏实得多,甚至于许多粮食富裕些的也就不急着兑出来了,这样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将本来这些人的粮食暂且兑换给那些急需糊口的人,这可以让粮食的需求不那么急切,减少朝廷的压力。”
这粮票既然可以短暂的替代货币,自然也就拥有着一点点的货币属性,常平仓里的粮食就相当于储备金,只要别瞎印瞎发,总会有点杠杆的作用,无非是力度小一点呗。
说着话主菜也到了,黄金的托盘一打开香气扑鼻,居然一块香气喷喷地烤驼峰,连忙吃了一口后眉头不由得皱了起来。
驼峰这东西特别肥,这帮御厨又撒上了一大层的胡椒粉,将驼峰原本细腻有层次的味道死死地盖住,吃起来就好像在吃一块被胡椒粉泡过的肥油。
这尼玛知道胡椒在唐朝是死贵死贵的好东西,可也不用这么放吧,真是糟蹋东西,秦浩毫不客气地又用勺子柄在肥油上刻了两个简体字:难吃。
第七十五章 翻身农奴把歌唱
本来,这帮宰相们打算借着吃饭的功夫跟秦浩好好的将这平灾之策梳理一番,要知道政事堂这帮大佬们一顿午饭一点也不比一顿法餐省时间,一个时辰是少说。
可谁成想,一个时辰过去了,宫女们献上最后一道甜品,秦浩却依然滔滔不绝,不是秦浩的话多不知轻重,实在是他们问的太特么多了,每弄懂一个问题,必然随之而出现好几个新的问题,一个时辰过去了,这些大佬们都有醍醐灌顶之感,可偏偏问题却更多了。
这甜品一开盅居然是上好的一品官燕,秦浩连忙一仰脖囫囵吞了下去,还好还好,御厨没做太多画蛇添足的处理。
这一品官燕对身体可是大补,后世虽然花几千块钱也能买到,但都是扯淡的假货,事实上能分辨出一品血燕和普通燕窝的人也不多,这东西产量并不比母树大红袍多出多少,即使秦浩作为广电干部,也属于听说过没见过,更别说尝一尝了。
因为是最后一道菜了,房玄龄看秦浩那意犹未尽的样子,想到这货是个难民出身,不,干脆是逃奴出身,那肯定是草根阶级了,平时一定属于吃不饱饭的那种,看看自己还没动过的血燕,便吩咐宫女给秦浩送去了。
“大郎小时候想必这吃食没跟上,身体虚了些,如今正是发育的时候,这血燕便由大郎吃了补一补亏空吧,我大唐好男儿当挽强弓骑烈马才行。”
众人也都以为秦浩没吃饱,虽然因为听秦浩讲课他们其实总共也都没吃几口,不过都是宰相,少吃一顿又不会怎么样,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么,秦浩这岁数正是能吃的时候,于是便纷纷学着房玄龄,将最后这盅血燕给了秦浩。
秦浩那叫一个感动啊,虽然他其实已经饱了,虽然不想承认自己身体虚,但弱是肯定的了,血燕在前就算撑破肚皮又有何妨,便一仰脖将所有的血燕都吞进了自己肚子里。
长孙无忌笑道:“我部里还有些事,这赈灾之策恐怕是没有时间听了。”
高士廉却笑道:“终究是需要大家伙讨论的,而且不光是无忌,下午咱们谁不是一堆的公务,我看不如这样,玄龄你先将大郎带回中书省,与他一起将策论写出来,好生整理一下,明日正午你再将他领来,再与我等详细分说便是。”
众人也觉得如此最好,秦浩自己当然也无所谓,这样他就可以一直一直混御膳了,何乐而不为。
于是乎,秦浩就被房玄龄给领回去了。
“我在尚书省还有些公务要处理,你便先去史馆吧,一会我会来接你。”
“是。”
中书省这机构比较特殊,离李二贼近,整个中书省就相当于李二的秘书班子,中书令相当于大秘书,中书侍郎相当于二秘书,起居舍人相当于生活秘书,其余如补遗大夫谏义大夫等多为荣誉头衔加给别的部门官员了,除了房玄龄这个长官的办公室以外,也就史馆能待一待了。
史馆算是中书省的下属机构,秦浩又是可以写出三国演义的才子,这个安排也还算合适。
秦浩倒是无所谓,史馆里的官员一般都是新科的嫩瓜蛋子,属于年龄不算很大的士子,在史馆修史的同时顺便可以观政学政,算是个中央党校吧,他一个人在史馆里虽然还是白身,但起码自然一些,那些史官对他也尊敬,不会一口一个小子的乱叫。
与众史官一一见了礼,本以为也就打个招呼,他们就会继续埋头于浩瀚典籍之中,谁曾想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这些潜力股大多年岁不大,否则也不会安排到中枢而是直接外放了,让这些年轻人皓首穷经在枯燥的史料中去辨真伪,归门类,做摘录,有几个人有那么大的瘾,因此一听说来人是秦浩,纷纷围在他身边七嘴八舌叽叽喳喳起来。
秦浩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在年轻士子中,已经是个传奇了。
这众星捧月的感觉太爽了,刚刚在政事堂吃午饭,菜品固然是不错,但一屋子大佬也着实让他觉得头皮发麻,就好像是一只小鸡仔落到了鸵鸟群里,就算人家肯带你玩,恐怕自己也得玩的战战兢兢的。
在史馆就不同了,大家虽说年龄上有差距,但大体都是平辈的,算是给下一任天子的储才,而秦浩这个现在就住在中书省的未来宰相自然也就成老大了。
旁边有倒水的,有点香的,就差按摩捶腿了,马屁拍的自己是相当的舒服。
其中一青年一边将茶叶磨碎给煮了,一边道:“听说秦兄喜欢这种清茶,您尝尝看我的手艺,是否还合胃口。”
秦浩听了不免诧异了一下,他在洛阳倒是泡过几次茶,来到长安后也就在大理寺大牢里喝过一次,自己的情况就算是人尽皆知也绝不可能细致到这个地步上,这人是怎么知道的?
似乎知道秦浩心中所想,那人道:“哦,这是我听大理寺狱卒谈论此事,觉得有趣便记下了,回到家中学着你的方法烹了两壶,味道确实是清爽淡雅。”
说着,那人已经将茶叶洗好,撇去了茶沫,放在炭火上煮了起来,道:“在下幼年丧父,自小被叔父养大,我叔父便是大理寺卿戴胄。”
哦,秦浩恍然,原来是戴胄的侄子,那他知道自己这习惯就很正常了。
嗯?戴胄的侄子?为什么感觉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从脑子里闪过。
“不知戴兄的全名是?”
“哦,我叫戴至德,字行之。”
戴至德。。。。耳熟啊,靠!老子想起来了。
说起这戴至德,其实也并不算是什么有名的人物,秦浩之所以记得,是因为很有意思的一件事:凌烟阁二十四臣的儿子们,大多不得善终。
而这一批二十四臣的后辈中,唯一混的有出息的就是这个戴至德了,戴胄没有亲儿子,因此这个侄子是当亲儿子养的,这厮最后官至高宗朝的尚书左仆射,比戴胄都高。
要知道武则天最恨这帮关陇贵族子弟了,这戴至德不抱武媚的大腿,不但不死却反而混到宰相,这毫无疑问是个人才啊,最关键是这见风使舵的本事谁人还比得了?秦浩现在还年轻的不要不要的,保守估计肯定得活到那个时候,鬼知道自己那些前瞻的知识还能剩下多少,万一卷进那剪不断理还乱的斗争里,估计怎么死的都不知道,想到此,哪有不赶紧抱大腿的道理。
秦浩连忙一把抓住戴至德的手道:“哎呀行之兄,弟弟我跟你真是一见如故啊,好像早就跟你认识了似的,不如我们结拜吧。”
秦浩心中准备,等李二一死自己就紧跟着戴至德走,绝不胡乱站队,这时候先把关系处好。
戴至德:“………………”
第七十六章 马球
结拜什么的,也就当笑话了,其余人也没想太多,毕竟人家叔父是大佬么,区别对待一点都能理解,再说秦浩是魏徵的徒弟,和他也勉强可以算作是世家之好。
戴至德知道戴胄对秦浩极为看中,对秦浩抛的橄榄枝自然也欣然笑纳,两人不一会的功夫就混的极熟。
“秦兄,叔父曾说你身体有些瘦弱,还需多多锻炼才是,不如我们去马球场活动一番如何?”
太极宫内是有专门的马球场的,只是秦浩不认路,而且说实在的他对马球的兴趣并不大,因为这项运动太危险了,万一从马上摔下来,就算穿着齐全的护具也不是没可能摔个终身残疾。
不过现在戴至德真诚相邀,自己倒是不能拒绝,实在是这大唐的民风太过彪悍,自从他进了长安以来已经有无数人说过自己体弱了,男人被说弱还能勉强接受,被人说身体虚可就不能忍了,这时候他要是再不去,被人知道了的话他这辈子都撕不掉虚的标签了。
去就去,全当学习骑马了呗。
于是,戴至德就领着秦浩去了马场,秦浩本就不是史馆的人,自然不算翘班,戴至德也有一个好叔父,自然也不会有谁不开眼的说什么,俩人就这么堂而皇之的在上班时间溜去打球了。
所谓马球,一千年后欧洲尤其是英国还有人打,被称之为是真正的贵族运动,参赛选手都是各国皇室王子,王妃们带着高高的帽子在观众席上争奇斗艳,其实已经变成了一种高贵的社交活动,自然也属于秦浩听说过没见过的范畴了。
大唐的马球跟欧洲的马球大同小异,只不过不像欧洲王子们那样一个个穿的帅帅的,一边悠闲地打球一边聊天,有时候还会跟自己的或者别人的老婆抛个媚眼,碰到记者采访还会顺带摆一个poss。
大唐的马球是一定要穿上厚厚的藤甲的,因为大唐马球的对抗性很高很高,除了不能直接用球杆打人以外荤素不忌,每年因为打马球摔断脖子的宿卫都有十几人,跟欧洲马球相比简直就是足球和橄榄球的区别,这也是秦浩小心肝突突的原因。
这特么该死的彪悍大唐,老子咋没穿越到成天吟诗作对的宋朝去,那才是属于自己的文明活动么。
可惜这个时候认怂已经晚了,看着球场上,套在一个个厚厚藤甲里面的汉子,骑在八尺高的高头大马上,手里挥舞的实心木棍每一下都要扬起一大片沙土,那急停,急转,甚至还有镫里藏身的,看得秦浩脸都绿了。
他特么连马都不会骑,下场那是打球还是被球打啊。
戴至德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也知道他不会骑马,笑笑道:“秦兄不比多虑,这片大马场是给宿卫将士们玩耍的地方,通常都是成年的王爷们领队,秦兄你年龄尚小,要玩的话自然有另一处马场。”
秦浩这才放心一些,跟着戴至德来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马场。
这就和谐多了么,马场上还长着草呢,摔下来也不会太疼不是,而且明显骑士都是小孩子,所骑的马也都是六尺高的小马,跑起来没那么快,也没什么碰撞,看上去颇为和谐友爱。
秦浩一转身,发现不远处还有一个马场,这马场更和谐,大家都是骑着驴在玩耍,大喜过望,道:“我要玩那个。”
戴至德颇为尴尬地道:“这个。。。。秦兄,那是女子马球。”
秦浩蹭的一下就脸红了,因为穿着厚藤甲,他一时没认出来,本来他就身体羸弱,这下乐子更大了,传出去非被人笑话死不可。
大唐女子地位极高,像这种马球,啊不对,是驴球,虽然激烈程度远不如男子马球,但换了宋明清,那肯定是想都不要想的,大家闺秀出门就已经不对了,还想打球?
秦浩狠狠瞪了戴至德一眼,“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有第三个人知道,老子杀你灭口。”
戴至德自然表示绝对不会,只是脸上那明显强忍着的笑意却让秦浩有一种恼羞成怒的冲动。
被领到马房,马官让秦浩挑马,这些马都是都是小母马,比成人组那个马场上的马要温顺的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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