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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新马超-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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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知,你还有一位小师弟在我军中。”
“师弟?”赵云心情的确郁闷:中了马超的奸计就算了;而为了保全自己的部下,同意投降也算了;可这无耻的马超,竟然还用自己的师傅的性命,威逼自己同他一起回扶风!更可恶的是,一路上,他还厚颜无耻地同自己谈论一些兵法战事,更表现出一幅很熟络亲切的样子,令赵云简直气愤到了极点!
不过,听到马超突然说道自己还有师弟一事,赵云忍不住来了兴趣,开口道:“我从师十年,从未听说过我还有师弟”
“你不仅有师弟,还有一个师兄,姓张名任,目前应该在刘璋麾下效力”马超信口说着,回头便吩咐亲卫将张绣唤来。
少时,张绣便至,听马超说起此事之后,上下打量了赵云几眼,开口问道:“尊驾使得可是百鸟朝凤枪法?”
赵云听得张绣说出自己从师的枪法,不由相信了马超的话。但愣了一下之后,想起率兵而来的就是这员小将,赵云猛然便抽出了抽中的梨花枪,直接朝张绣刺出。
马超自然不会认为赵云是想杀了张绣雪耻,便未阻拦。定睛看时,只觉赵云那那刺出的并不快,也并不是威猛实足。而张绣见赵云突然动手,也不慌张,也是直接一枪挥出,看似同赵云那一枪大同小异。而两枪相交只一颤间,马超陡然发现,两人的枪突然灵蛇般有了生命,一颤之下,竟然都直接寻向对方的咽喉。
只是一招,胜败已分:赵云虽然有突袭的嫌疑,但马超看到,赵云的枪,离张绣的咽喉不足一寸距离。而张绣的枪,却仍然在轻颤当中,还未刺向赵云半分。
当下,马超目睹这一招,心中已是大骇:赵云这样的枪法,隐杀气于一片柔美之中,没有一丝多余的力量外泄,只在柔美里突现锋芒,立取敌将性命。如此犀利独特,显然已经超出了以气驭力的阶段,隐隐可见赵云的武道已经开势更或许,已经凝成武道之心也说不定。
可就在这一枪刺罢,赵云收枪之时,马超发现赵云这个过程没有任何表情。无论是开心自己一枪得胜,还是惋惜师弟师弟武艺不精,还是其他什么,全都没有。他似是一座冰山,看似晶莹通透,却又重重遮掩,无法看透它的内心。
不知为什么,马超觉得赵云应该是有些落寞的,过于杰出的人,都应该是站在峰巅,无以伦比的,这也造成他们难有可供沟通之人。
而最后赵云忍不住、几乎微不可闻的轻轻一叹,却让马超明白确认了赵云高处不胜寒的心理。
由此,马超信然一笑,抽出自己的盘龙卧虎枪,看清前方一株碗口粗的大树后,猛得一拉缰绳,象龙宝马立时发力,骤雷响起,只如离弦之箭一般射到那大树跟前。而随着马超用力,赵云和张绣隐约看见,一抹锦白色的杀气掠过,似闪电、似寒光,从大树中心划过!
而当马超再勒马归来时,神色不变。众人不知其意,唯有乌斯好奇,骑兵奔至那大树之前,用手一推才发现,那大树竟然从中断裂,差点砸向他。
“主,主公神力”乌斯第一次见马超的武艺,忍不住夸耀道。
而赵云的眼睛,突然亮了起来:在艺成之后,赵云不少征战,也见识过不少燕赵豪杰、塞外勇士。而其中,最令他敬佩的,莫过于刘使君手下的关羽张飞二人。可此时马超的一击,却彻底让赵云开眼了。
赵云估计,若是关羽运马擎刀,砍到那株树木,丝毫不会有半点勉强。而若是张飞上前,丈八蛇矛用力,捅破那树木,也不会很难。就是自己,也可以用力办到。但马超他用的,可是枪啊!
赵云从来没有想过,大枪居然还可以这般用。假如马超那一击是在战场,可以想象,无论是谁与马超对战,只要接不住马超一招竖劈横扫,那绝对会连人带马,被马超劈扫成两截!
“西凉锦马超,果然名不虚传。”片刻之后,赵云才回过神来,开口向马超说道。而一旁的张绣,更是目瞪口呆。
“恐不及子龙和张绣的百鸟朝凤枪法”马超丝毫没有一点得色,反而皱眉道:“与二位对战,我打半天打不动你们,而只要稍一失神,甚至都没有失神,你们的反击就会浪涌而至,枪枪不离咽喉,恐怖!”
听马超这么说,赵云恐怕还在想着自己与马超的差距,但张绣已经面红耳赤了,开口道:“主公,您若是与师兄对战,恐百招内不分胜负。属下技艺不精,有辱师门,三十招之内,必然败在主公之手”
听到张绣开口,马超和赵云才突然反应过来。由此是赵云,看了一眼马超后,开口向张绣问道:“师父未曾与你什么留言?你怎会在马将军麾下?”
“留言?”张绣一愣,疑惑问道:“什么留言?”
“无他”赵云皱眉,想到自己连师弟存在都不知道,那师父不给他留言,也在情理之中,只不过,师弟加入了马超麾下,这让一心为汉的师父,该如何心痛?
想至此,赵云不禁又开口问道:“你是如何加入马”话刚出口,赵云便看到马超正在一旁笑吟吟看着自己,思虑之下,赵云顿时住口不言:马超之前说自己太过愚耿、不通人情世故,自己还以为嘲弄。现在看来,这的确是马超指点之言啊。若是他方诸侯在此,看到自己如此这般质问他的属下,想必早就勃然变色了吧?
一想至此,赵云不由得尴尬向马超笑了笑。只觉马超此人年纪轻轻,便甚熟人心,若是平时再正经一番,想必也是一位明主。
可正待赵云想向马超致谢指点之意时,却看到马超一脸沉默望向远方,神态凝重。赵云不由大奇,顺着马超的眼光望去,只见右侧小道,络绎不绝的难民拖儿带女,绵延不绝地向着马家秦关奔去:长安大乱,城内禁军郡兵彻底崩溃。随后李傕郭汜入京,惶惶不安的民众,早已听闻凉州军的恶贯满盈的彪炳功绩,纷纷举家迁移,整个长安外围一片愁云惨雾。
赵云看着山下络绎不绝逃难的人群,看到不时有溃兵或成群结队,或纵马呼啸而过。他们似乎都只有一个目标,那就是雍州马家,那里有坚固的城墙,有战无不胜的,可以保护自己的安全。
似乎,雍州在马家的治下两年里,真的没有遭受过异族、诸侯、乱贼的攻击。由此看来,马超似乎是为流民打造了一个心灵最后的保障归宿。
朔风呜咽,吹起一地的尘沙,带着无边的萧瑟翻滚着飞向远处。赵云看着马超落寞悲凉的脸庞,突然觉得,眼前这个人,并不是自己臆想当中那般乱上无情尤其是在马超轻轻吐出那句话的时候:
第五百六十二章 苍鹰、狼、兔子
长安城下,五万匈奴疾骑已然列阵完毕。不过,他们没有汉家士兵一般严阵以待,而是用着他们特有的游走阵型,看似无迹可寻、却时刻瞅着最合适的准备状态,准备一举而入。
阵前,于夫罗的左首坐着一名个头中等的少将。年纪看来不大,但身材剽悍敦稳,两鬓和下巴上已经密布起粗糙的短髯,头发和眼珠微微有些发黄,左颈处还一块新添手掌大小的烧伤疤痕,正是于夫罗的儿子刘豹。刘豹一身匈奴人打扮,天青“色”头巾,天青“色”的战袍和绑“腿”,五颜六“色”、镶着小件银饰品的袖口和领口。
而坐在于夫罗右首的,却不是于夫罗的弟弟呼厨泉。而是一位披发矮“肥”的家伙,只不过,这家伙并没有完全披发,相反是将头顶中央剃得光秃秃地,只留两端垂下的头发揪成一绺绺的小辫。“胸”前还挂着数不清的金银和宝石的项链,一副珠光宝气的鲜卑贵族打扮。
此人正是匈奴的右贤王去卑,去卑之父是匈奴王室,但其母却是鲜卑人。所以,他的打扮有些不伦不类。之所以成为于夫罗的部下,是因为匈奴内部大“乱”后,去卑的部落几经拼杀战伐,沦为了一个中等部落,被于夫罗击败后,便降了于夫罗。而他也是在于夫罗的支捧下,才得到了匈奴右贤王的尊荣,由此十分感念于夫罗的恩德。
“父亲,您真的相信那个马超吗?”刘豹“摸”了“摸”脖颈处的疤痕,看着长安城上那些来来回回走动布防的士兵,颇有些兴致蹒跚的问道:在刘豹看来,攻下这个长安城,简直如探囊取物一般。
仔细看看,那城“门”居然还是用破碎石块仓促堆砌,这岂能阻挡得了自己身后大军的一轮冲锋?更不要提,那些被投石机击碎的城墙,有的地方直接就可以驾马直接登上汉人赖以为豪、匈奴祖先为之扼腕叹息的长安,难道就是这般模样?
“相信?”于夫罗笑了笑,看到自己的儿子毕竟有些年轻气盛后,皱了皱眉,教谕道:“狼能相信苍鹰的承诺吗?”
“不能吧?”刘豹没有理解父亲的意思,迟疑问道:“苍鹰为何要向狼许下承诺?狼能做到事,苍鹰照样能做到。”
“这就是汉人与我们匈奴人的不同。”于夫罗听到刘豹的欣慰不少,开口解释道:“那只苍鹰,要顾及自己的名声,不肯亲自动手擒下这只兔子,便请我们这群狼来帮忙。而这只可怜的兔子,居然拿了一支胡萝卜来求我们不要咬他汉人真是有意思。”
“那苍鹰又答应了给狼群什么?”刘豹有些明白了,接口问道。
“他给了狼群整整一片草原!”于夫罗说到这里,眼中不禁流‘露’出了渴盼的光芒,但随即,那光芒黯淡下去后,他接着说道:“但可惜狼群没有任何能力,要求那只苍鹰履行承诺甚至有可能,那草原还处在它的俯视下。”
“那既然这样,我们为何又要帮助那只苍鹰?”
“因为苍鹰要的是整个天空!狼群敌不过他,只能隐忍、屈服!”于夫罗说到这里,不由有些不甘,回头怒视刘豹,开口问道:“难道狼群还会选择和兔子为伍,一同去攻击那只苍鹰吗?!”
“左贤王,从你的口中,我听说过那个小皇帝。倒是觉得,长安城里的那个小孩子,不应该是只兔子,而是一只狐狸。或许,我们可以占了它的窝,毁了他的一切,但偏偏放了这只狐狸,然后告诉它,这一切都是苍鹰让我们做的”去卑听完于夫罗父子的对话之后,看到两人都陷入一阵沉默,不由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苍鹰的眼光,俯视着整个大地”于夫罗眼中一亮,但却这般“阴”奉阳违般说道。
“可这是在狐狸窝当中。”去卑岂能不明白于夫罗的意思,‘奸’笑回道:“汉人有句话,叫做狡兔三窟。既然兔子都知道给自己准备几条退路,更何况他还是一只狡猾的狐狸呢?”
“不错,我的右贤王。”于夫罗大笑,挥手拍了拍去卑的肩膀,扬鞭一指道:“那现在,就让我们去狐狸窝当中,拿一些他的财宝吧!我听说汉人的皇宫当中,可是有不少好东西啊!!”
瞬间,在于夫罗鞭子落下的一刹那,整个匈奴兵阵便如蓄势待发的狼群得到了头狼的嚎叫,纷纷按照事先就安排好的命令,一“波”“波”开始冲击长安城。
“狗日的!那些匈奴骑兵没有盾牌,为何还能挡住我们的弩箭?!”李傕立于城头,看到匈奴骑兵发动了第一“波”的冲击后,立时发现,匈奴疾骑灵活异常,城上“射”下的箭支,他们几乎在马上都能轻松躲过。即便是偶尔中箭,也没有立时被“射”倒在地。
“将军太过小瞧匈奴戎狄了。”李傕身旁,突然轻轻传来一个柔美如‘女’子的嗓音。李傕回头,如当初见贾诩一般,恭敬抱拳道:“还请董先生教我。”
董昭面“色”红润,肤白如婴,然身材不高,略显胖敦,若是只听声音或从背后看去,只怕会被人认成一丰腴“女”子。幸好,他颌下的胡须,给了他男“性”明显的特征。
董昭智谋出众,原本为袁绍先后任命为参军事、巨鹿太守、魏郡太守,功勋卓著。当时黑山军张燕以部众数万,屡犯魏郡,董昭先与之遣使往来,通“交”易市买,暗地以厚币结纳间谍,秘密离间黑山诸军将帅,再乘虚讨伐,于是大破黑山。两日之中,破敌文书竟然三次传至袁绍的案几,可见之才能名望,不在“文和武‘前的贾诩之下。
而他此时能在长安,是因为张邈与袁绍有隙,而董昭之弟董访却偏偏在张邈部下,所以袁绍受谗要降罪于他。董昭得知消息,自告奋勇自请为进京使者,原想免除祸患,却不知,长安已纷“乱”至斯。
尽为甲骑董昭说着,看到李傕的亲卫已经砍死一员登上城头的匈奴士兵,指着那新鲜的尸体,继续向李傕说道:
“据昭所知,匈奴的头盔仍为青铜质地,素面无沿,盔顶有方钮,两侧护耳下方有系穿带子的小‘洞’,两面开口,佩戴可不分前后。这样的头部防护在‘激’烈的‘肉’搏战中,能对士兵所起到的良好保护作用。而他们的铠甲也是青铜制成,呈鱼鳞状密布,显得非常坚实。分前后两片,由众多的圆形青铜甲片组合而成,甲片之间原应用皮条连系咦?此乃何物?”
董昭说着,脸‘色’渐渐就有些变了,匍匐快步走向那尸体处时,丝毫不管那尸体浑身的污血和破碎的脏器,一把摘下他的头盔,惊异道:“这,这怎么可能?!”
第五百六十三章 精良的盔甲
董昭的本意,是想说匈奴民族有完善的军事装备——优良的战马,矫健的骑士,坚固的盔甲,加上锋利无比的兵器,勾勒出了匈奴军队的威武风姿,用“兵利马疾”形容匈奴军队,当是最恰当的概括——弩箭之所以射不倒匈奴骑兵,是因为他们的青铜铠甲鱼鳞密布、可有效吸收弩箭的冲力。
可当他捡起那匈奴士兵的头盔后,脸色便已经变了,惊异说道:“这,这怎么可能?匈奴人何时已经有了如此的锻钢技艺?”
对于这个发现,董昭吃惊不已。要知道,大汉的前一百年,几乎就是活在匈奴铁蹄的蹂躏下的,直至汉武帝时期,才奋力一生,彻底击败了匈奴王庭,将匈奴分裂成了南北两部。
后期汉室,对匈奴一直采取征伐策略,打得匈奴丝毫没半点脾气。但董昭知道,一个民族的灭亡,只要他们的传承和信仰没有被彻底消灭,那他们便随时可能卷土重来。尤其是匈奴民族狼性的血统,始终盯着大汉这块农耕民族的肥肉,随时准备翻身再起。
而此时,董昭端详着那精致的头盔,丝毫不顾耳边呼啸的箭雨之声,喃喃道:“此等工艺,竟然犹胜汉朝并州的冶铁之业。若是整个匈奴部落都装备了这等盔甲,那四百年前的噩梦,莫非又要重来?”
“董先生!”李傕本想听到董昭说出一番破敌之策,不想董昭竟然对一个头盔看得目瞪口呆,不由大急道:“不要再看这破头盔了!匈奴兵已经攻上了城头,兄弟们已经顶不住了!!”
“哦哦”董昭的注意力这才被拉回,看着李傕,带着祈求的神情说道:“李将军,速速让士兵退下城墙,进入瓮城设伏,只要长安城中兵械充盈,足以将匈奴疾骑瓮中捉鳖!”
“好!”李傕得计后,大喝一声:“兄弟们,随我撤!”
而董昭也慌忙随着西北兵撤下,临走时,看了一眼那头盔,迟疑片刻,还是扑上抱在怀中后,才仓忙从城上撤下。
“那群没胆气的汉军撤了!”刘豹在城下看到只是一波冲击后,汉军就撤下了城墙,不由地吐了口唾沫,高声道:“搬开城门的石块,随我杀入城中!!”
一时间,无数匈奴骑兵嗷嗷直叫,扑向城门处,不到片刻,便将那些碍眼的石块搬除。随后,刘豹一马当先,径直冲向了青琐城门。而于夫罗、呼厨泉、去卑但见刘豹如此血性勇猛,不禁也被带动了杀意,大呼一声:“儿狼们,随我杀!祖先的梦想,就由我们今日来实现了!!”
可待刘豹刚冲入城内,便发现前面还有一扇城门,虽然比青锁门小了不少,但却厚重坚实,死死挡在了自己的前方。回首一望,青锁门的后方,竟被李傕的侄子李暹放下千斤重闸,彻底断了刘豹的退路!
说这句话的,不是身陷瓮城当中的刘豹,反而在后城观战的董昭。只见董昭愤然将怀中的头盔咋向地面,一红润的脸几乎已经成了煮熟的虾子颜色,大吼向李傕骂道:“为何此时就落下闸门!!城外,至少还有三、四万匈奴骑兵,为何不待他们全都入城之后,再落下闸门”
“董先生,这”李傕面色羞愧,他哪里敢说,在城头看到了匈奴兵的悍勇之后,自己已经被吓破了胆,根本没看清匈奴入城的节奏?而城门处埋伏的李暹,恐怕也是看自己吓傻挠头的举动,误认为是指令已下吧?
“滚开!”郭汜一把推开董昭,见刘豹已经入了瓮城,乐得兴高采烈,大叫道:“包围圈!给老子狠狠地打!”随后,又向董昭唾了一口道:“老子最看不起你这种文士,连刀都没拿过,居然指挥老子打仗?!告诉你,先杀了这先头部队,折了匈奴大军的士气才是正道。”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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