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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迹(拉风)-第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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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没说什么,和哥舒转身退出了陈子云的帐篷,对着周围正靠近来的护卫们挥了挥手,表示没什么要紧的事。
两人离开之后,陈子云呼了一口气,说道:“这所谓的天柱,只是形容词。这哪是什么支撑天地的柱子啊,分明是寒暑运转的季节分割点啊。”
纸面刷刷作响,很快,稿纸上出现了八个字:春分、夏至、秋分、冬至。
春分时,太阳将直射在赤道上,全球昼夜几乎等长,此后太阳直射点逐步北移,在夏至时,太阳直射在北回归线上,然后太阳直射位置南归,再到秋分时候,太阳直射点位置,重归赤道,接着往南移动,最终在冬至时,太阳直射点到达南回归线的位置。
这四个节气分割点,便是梵文古诗里面的四根天柱。所谓的光沿着天柱而行,说的便是太阳的直射点照射的位置。
解开了天柱之谜,那么全诗的内容,也就没了多少难度。
陈子云终于明白,禅十七为什么会让汉森转述给他,让他务必在夏至之前完成此行的任务。原来禅十七早已把这首古诗的意思琢磨透彻了。心里的喜悦一下子又少了许多。
陈子云淡淡笑了笑,心道,你没直接开出谜底,我也猜到了,说明我还是挺不错的嘛。这种精神胜利法,陈子云终于用在了自己身上。
很快,陈子云便理清了古诗里面的所有意思。
第五纪元的第一年,当太阳直射点从赤道转移到北回归线的这一段时间里面,被命名为黄昏的东西,会在所谓的光明之地里出现,想进去那个地方,必须要在夏至日之前,这个地方或许会给人带来新生,或者毁灭。
大体意思便是如此,只有细节上值得推敲。并且根据禅十七提供给陈子云的资料,陈子云已经有了充分解释这些具有晦涩意义的字眼的能力。
比如黄昏升起。陈子云相信,黄昏便是所谓的日暮之城。光明之地,应该就是他此行的终极之地,陈子云很清楚,他所要去的地方,恰好是才便是赤道附近,这里是太阳升起最早的地方。这种具有特殊意义的纬度地带,被称之为光明之地,并不算特别夸张。
这样一来,古诗上面的谜团便可以解开了。但解开谜团的同时,也带来了另外的一些问题。
比如说,在禅十七的资料当中,有资料显示,日暮之城是示巴女王所建,但古卷的作者,最大可能是偃师。从偃师的遗书里可以看得出来,他生活的年代,可远比示巴女王要早上数百年,甚至上千年。古卷里面的古诗内容,还是他从别人口中听来的,足以说明,日暮之城的古老。
可以说,禅十七提供的资料里,关于所罗门王和示巴女王的那一部分,无法证明其真实性。
但这并不是坏事。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或许是一些有心人,为了掩盖日暮之城的真正修筑者的身份,最终编出了这么一个故事,以达到混淆世人视听的效果。
作为一个考古工作者,如何从纷杂的史料当中甄别出最合理的解释,是陈子云最为擅长的事情。对于自己的推断,自然充满了信心。
倘若这个推断成立,那么还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关于所罗门王和戴胜鸟的神话传说里面的深层含义了。
陈子云一直都没把那戴胜鸟的传说单纯地当成一个普通神话故事,而剥离了示巴女王和日暮之城的直接关系之后,那戴胜鸟的传说便更是立不住脚。或许这戴胜鸟的传说,也是一个被故意隐瞒了的事实。这只“发现”黄金之地的戴胜鸟,很可能便是一只玄鸟。
解开古卷上的一个谜团,陈子云心里稍稍放松了一下,抬头扭动了一下颈椎,才发现,周围暮色浓郁,太阳已经快下山了。靠近赤道的地区,朝阳来得虽然早,但黄昏来得也快。
“老板,该吃晚饭了。”王小悟的声音在帐篷外面响起。声音似乎还很欢畅。
陈子云走出了帐篷,眼睛忽然睁得大大的。此时王小悟一脸笑眯眯的,心情甚是不错。
陈子云用力地擦了擦眼睛,最终确认了,自己没看眼花。
此时王小悟正骑在一头古怪的野兽身上,乍看上去,这是一匹马,但陈子云一眼就看得出来,这绝不可能会是一匹马,因为他看到,这头动物的头上,竟然长着像鹿茸一般的小角。这还不算,动物身上的毛色就像棕色的巧克力,但是臀部和四肢,却长着像斑马一样的黑白条纹,耳朵很大。
王小悟手中拿着一把树枝,她把那树枝伸到动物的头部的时候,那动物便伸出一条诡异的蓝色舌头,把上面的嫩叶卷入口中,大口大口地嚼着。
“这,这是怎么回事?”陈子云吃惊地指着眼前这头古怪的动物,口齿都变得有点不利索。
“这是我捡来的坐骑。”王小悟眨了眨大大的眼睛,露出一口白花花的牙齿,说道,“我刚才在树林里发现它的,当时它被树藤缠住,脱身不了,我帮它把树藤割开,结果它就跟我回来了。”怪兽似乎很温顺,听到王小悟的话,扭头去舔王小悟的手掌。
“咯咯……”掌心微微发痒,王小悟忍不住笑了起来。忙把树枝再塞向了怪兽的嘴边。
“呃……”陈子云满头黑线。心道,这样的好事怎么我就没遇到过。他把眼光投向不远处的哥舒,哥舒盯着那头怪兽直吞口水。
“这是什么?”陈子云问道:“斑马和马的杂交品种么?”陈子云虽然学识渊博,但对眼前这个怪兽却一无所知。
“这是霍加狓。”把两手别在胸前的寒素瞥了陈子云一眼,“是刚果金原始森林的特产。这可不是什么杂交动物,而是长颈鹿的近亲。”说到这里,寒素叹息了一声,“我还没见过被驯服的霍加狓呢。”
第十三章 心事重重
看着寒素诸人羡慕妒忌的眼光,陈子云也明白,这只看起来像是斑马和马杂交出来的霍加狓,肯定是十分珍稀的动物。
“这小丫头,真是踩到狗屎了。”陈子云喃喃说道。他有些想不明白,为什么这些动物都喜欢和王小悟打交道,禅十七的雪人悟空是这样,眼前这头霍加狓也是这样。难道年轻漂亮,就可以横行天下,无所禁忌不成?
陈子云心里嘀咕着,走了过去,想凑近一些观察霍加狓。但刚发现陈子云靠近,霍加狓两只耳朵马上就竖了起来,惊恐地看了陈子云一眼,似乎随时会扬蹄逃跑。
“不怕,不怕!”王小悟用力地摸着霍加狓的后脑勺,像哄小孩子似的,低声说着,“放心,他不会伤害你的,相信我!”
就这样,王小悟三言两语之下,便把已经处于惊惶状态的霍加狓安抚了下来。陈子云不觉有异,但身后的汉森诸人却早已一脸震惊。
霍加狓是出了名的警惕和胆小。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它们会在第一时间就奔逃而去,这逃命速度,足以让善于奔袭的猎豹束手无策。这也是他们不敢靠近霍加狓的原因——担心惊吓到了霍加狓,使它在受惊之时把王小悟从背上摔下来。
但王小悟一句话,就把胆小如鼠的霍加狓安抚下来,并且让陈子云走近,抚摸它身上的皮毛,这恐怕是世界上最优秀的驯兽师,都无法做到的。
这个看起来娇滴脆弱的王小悟,怎么就有这么强大的魔力?汉森诸人对王小悟的印象,一下子就完全颠覆了。
“老板,你要不要上来骑一下?”王小悟像个大方的孩子,慷慨地把自己心爱的玩具拿出来给伙伴玩。
“不用了。”打量了一下这霍加狓,陈子云发现,霍加狓不像是被人驯服过的样子,心里更是纠结了几分。此时吴雨宸在营地中间的篝火旁招呼大伙去开饭,陈子云拍了拍王小悟,说道:“别玩了,赶紧下来,开饭去。”
非洲大陆,是世界上最为贫困,战争最为频繁的地区。但同样的,在这块广袤的高原大陆上,其中的资源也是丰富到令人难以想象的。假如没有战争,这块大陆上的人民,即使是贫苦,也不至于一出现饥荒,就会到成千上万的人饿死的地步。在吃晚餐的时候,汉森如是感慨到。
陈子云深以为然。不过他更清楚,这个地区之所以会战争频繁,也是因为资源过于丰富,引起无数大国垂涎的结果。人民的愚昧,统治者的贪婪,外来者的觊觎,都是灾祸的原因。
吴雨宸拿出锋利的军刀,一块一块地把烤牛肉切割下来。在篝火上烤着的是一头非洲小水牛。是吴雨宸和昆尼尔几人在河边狩猎的成果。小牛犊的体重已经接近两百斤,足够整个营地十几人的食用。
“野牛身上寄生虫多,必须要熟透了才能吃。”汉森检查着割下来的肉条,然后分发给营地诸人。
抹上了香料的牛肉,芬香可口,而不足一岁的小牛,肉质更是鲜嫩多汁,众人食指大动。用竹签挑起肉片,往口里直塞。营地里的物资充足,连啤酒都有不少,哥舒搬出两箱用干冰镇着的啤酒,见人就发。一边发还一边说道:“大家可要注意了,这种享受,过了今晚可没有咯!”
虽然太阳已经落山,但气温一直还保持在三十多度的状态,有冰凉的啤酒送菜,那是最好不过的事情。
汉森似乎心事重重。
陈子云坐在他旁边,见汉森不时抬头望天,于是问道:“汉森,有什么事吗?”
汉森举起手中的酒瓶,和陈子云碰了一下,说道:“我有些担心天气,你看西北方向,那里云气正在凝聚,而且不时还闪现雷电,可能会下雨。”
陈子云不解问道:“现在正处于雨季,下雨不是正常的吗?”
“正常,也不正常。”汉森说道,“我也是刚刚才了解到,从三月份到现在,我们所处的地区,基本没下过大雨。要知道,即使是前年,整个非洲东角都大旱的时候,这中部非洲的原始森林里,降雨量都是正常的。”
陈子云不再说话。汉森这一番话,已经告诉他足够的内容了。今年的气候反常,迟迟不下雨。那么倘若一下雨,那必然是声势浩大。这对队伍的行程非常不利,甚至还可能造成极大的灾害。
“下雨了也不怕,”陈子云拍了拍汉森的肩膀,说道,“禅十七给我们留下的时间足够多,我们即使走慢一点,应该也是能够及时赶到的。”
“老板,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汉森苦笑了一声,眼眸深处闪现了一抹不易察觉的恐惧。
“嗯?”发现汉森话中有话,陈子云表情也有些凝重。
“我在这地方打过仗。”汉森仰头大口地喝了一口啤酒,重重呼出了一口浊气,似乎是想把内心深处的恐惧感驱散。好一会,他低沉说道:“那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当时刚果正处于内战最混乱的时期,我受雇于政府军,和武装势力作战,其中当时我奉命追杀一支武装分子的头目,从乌干达边境地区,一直追到了这附近的某个区域。”汉森比划着:“应该不会超过两百平方公里。”
汉森又喝了一口啤酒,低声叹道:“那一天晚上的天色,和现在差不多啊……”
……
“汉森,伦多纳的残部,应该就离我们这里不远了,”头发斑白的上尉指着草地上一具尚存余温的尸体,神色凝重地说道,“追了他们差不多五百公里了,这些家伙,命还真硬!”
年富力强的汉森却一脸兴奋:“上尉,他们应该是往中非边境逃去了,我们连夜追上去,应该半夜就能够追上他们。”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汉森略带疲倦的眼中,却满是渴望的神色。
“不行,天亮之后再赶路。现在他们是饿急了的野兽,追上他们未必有好处。我们休息一晚,明早再追。他们队伍里伤员不少,逃不了多远。”上尉很自信地回答着。
身后十余名同袍顿时松了一口气,几天近乎不眠不休地追赶敌人,他们身体已经很难支撑得住。再追下去,恐怕敌人还没找到,就有人累死途中。
第十四章 吸血蚂蟥
“上半夜我们值夜,让他们先休息吧。大家都累坏了。”上尉拍了拍汉森的肩膀。
汉森微微点头,对上尉的安排并没任何异议。忽然,上尉抬头看天色,嘟囔了一句:“这气候,怕是要不好咯!”
汉森咧嘴一笑:“下雨才好啊,伦多纳这伙人就逃不了多远了。”
“但愿如此。”上尉也笑了。
果然,入夜之后,瓢泼般的大雨肆虐了起来。汉森众人一路追击叛军,轻装上阵,除了武器和干粮之外,连衣服都不多带,更别提帐篷之类的奢侈物资了。但对于已经疲累多天的队员来说,这大雨并算不了什么,很多人就只是用树枝胡乱盖了一个根本遮挡不了雨水的帐篷,躲在里面,呼呼大睡去了。
汉森和上尉遥遥对视,守护着简陋的营地,不管雨水的肆虐。在这靠近森林的莽原,叛军的反扑偷袭还是其次,最危险的还是活跃在草原与森林边缘的猛兽,比如狮子、野豹和土狼等食肉型猛兽。要是不警惕,队员们随时有葬身兽腹的可能。
“轰隆隆……”
天边的闪电不断,汉森张着嘴贪婪地喝着从天边落下的雨水。这雨下得实在太大了,夜色之中,目之所及,也不过是周围十米左右的地方,偶尔一道闪电在附近闪现,汉森也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掠影。不过雷声轰隆,却在周围回音不断。
“雨季来临了……”汉森从口袋里摸出一团已经被雨水淋成了一团浆的烟丝,苦笑了一下,他并没没把烟丝扔掉,而是塞进口中,大口大口地嚼着。烟丝里的味道,刺激着口腔神经,让他精神了许多。
“嘶嘶……”
一阵奇特的金属摩擦声,在周围回荡着。初时听到这声音,汉森并不在意,以为是电闪雷鸣的声音。但这声音频频出现,让汉森很快意识到,这不大可能是闪电的声音。
仔细辨认了一下,汉森发现,这声音的来源似乎比较遥远。而且一会儿之后,他似乎还听到了别的声音。
“迸迸!迸迸迸迸……”
“枪击!”汉森已经不知道经历过多少次战争,对于枪支弹药的使用,早已经娴熟无比,甚至远远听到枪响,就可以辨认是什么类型的枪支在射击!从枪声里辨认,至少有七八支枪支在同时开火,而且可以判定的是,开枪者的心里非常慌张,枪打得很没有章法,火力之间,根本没有互相配合!这样的射击,如果不是一群新兵蛋子遇到敌情,紧张起来,胡乱开枪的结果,那就可能是他们的敌人非常恐怖,恐怖到让他们无法合理出击!
汉森警惕起来。虽然整个刚果战乱不休,但是靠近原始森林的这一区域,并不是战争的主场,军队不可能会出现在这里。除了被他们追击到走投无路的伦多纳。
“难道他们就在附近?”汉森很快得出了自己的结论。这个结论并不荒谬。伦多纳手上已经不剩多少人,又是疲惫之军,趁着大雨,停留在附近修整,那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他们遇到了猛兽?”汉森很快分析出一个接近事实的猜想。不过这也只是他的猜想罢了,伦多纳的军队,顶多是遇到了像狮子、犀牛这种凶猛的野兽而已。在他的概念里,还没出现那种耸人听闻的怪物。
“上尉,有敌情。”拿出用塑料袋裹好的对讲机,汉森迅速把自己的发现汇报给了上尉。
上尉也已经发现了这一情况,正迅速往他的方向靠拢着。
“哒哒……迸迸……”枪声也越来越近。汉森眉头一皱,说道:“上尉,要不要叫醒大家?”
上尉没有丝毫迟疑,马上说道:“这是必须的。你去把大家喊起来,马上进入备战状态!”
“是!”汉森凝重点头,踏着脚下的积水,大步朝营地的位置走去。两人已经距离营地将近两百米。不过两百米的距离,也就眨眼的功夫而已。
“康纳斯,德林,纳森尔……”汉森一脚就把队友们搭建起来的一顶简陋帐篷踹塌,大声叫了起来,“都赶紧起来,有紧急情况!”
此时天边闪过一道闪电,灼眼的明亮让汉森看到了血淋淋的一幕。
帐篷里一共有着五个队员。队友们本来是背靠背坐立着,以这样的姿势互相取暖和睡眠,但是此时,汉森所喊的几人,他们的身躯已经干瘪,脑袋耷拉到一边,剩下了一层皮,紧贴着身上的骨头上,众人的七窍,则是流出了殷红的血液,让人触目惊心,生机早已经断绝。
“不!”汉森头皮一阵发麻,心跳骤然加速,口中发出了一声凄厉的叫声。他虽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但却清楚,帐篷里面的五个队友,已经惨死。
而趁着闪电残余的光辉,汉森看到,队友干瘪的皮肤层下,似乎有无数的小虫在蠕动着。而且这些古怪的小虫,似乎发现了他的存在,正试图破体而出。
“怎么回事?!”汉森又惊又怒,狠狠地揪住了自己的头发,痛苦地叫了起来,他不敢靠近这几名队友,忽然他急忙转身,朝着另外的一顶帐篷跑去。
那一张帐篷里面,还住着六名队员。也是最后的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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