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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仙人-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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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那些治疗费可是很贵的,家里又有几个孩子要吃饭······”

    普雷格拍了拍他的肩膀以示亲切的说道:“原来还是个好丈夫呢,不要紧,今天下午最后一批货到了,我们就出发。”说话的时候,他脸上的笑容就像融化的蜜汁一样甜,让伙计不由自主的感到很安心。

    伙计木纳的笑了一笑,现在除了指望旅途顺利、老板按时发钱外,自己也确实没有别的办法了。他继续艰难的啃着自己的黑面包,忽然指着前面一个来人道:“老板,那个小偷又来了。”

    衣光鲜亮的科库塔大摇大摆走了过来,他是维埃里城十四个高级窃贼之一,很多人都知道他的身份,但没有人能够在被盗现场将他当场活捉,也没有人能在他居住的大屋里搜出任何脏物。有传闻说这是因为这家伙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法师,也有少数人说那是因为有一个藏在城市地底的可怕魔鬼在帮他,当然大多人认为他可能是某位勃努恩牧师的亲戚,所以在这个城市里有人罩着他。总之这个城市里没有人能奈何的了他,所以科库塔一直逍遥法外,过着快乐的ri子。

    而这种ri子正是普雷格难以得到的,因此他非常羡慕这个窃贼的“幸福”生活。至少不用每天风餐露宿、不用时不时的与拦路抢劫的强盗对峙、不用与同行钩心斗角、不用与雁过拔毛的矮人讨价还价、不用与残忍好杀豺狼人拼命。每天都可以躲在安全的城市里面花天酒地、勾搭浪女贵妇。如果厌倦了糜烂的生活,可以悠闲的在自家的凉台上晒晒太阳,吹吹暖风、没事找个平静清澈的大池塘钓钓鱼,那种ri子该是多么惬意啊!

    当然,普雷格也很讨厌科库塔,讨厌他本人。因为这个“幸福”的窃贼每次来找自己时总是穿着一套华贵的市民服饰。头上带着很宽大很宽大的帽子,大的几乎比得上遮阳用的女士伞了。上面插着两根半臂长的大羽毛,每根都具有三种不同的艳丽颜sè,极为显眼。走路的时候,那两根羽毛随着巨大的帽子微微摇动,就像一只蓬毛大公鸡蹲在他头上炫耀自己七彩的羽毛。他穿着一套淡蓝sè的宽大袍子,从肩一直罩到膝盖。那袍子的袖口、两侧、下摆处都绣有银sè卷藤状条纹与瑰红sè的jing美花纹,在天蓝sè的袍子上两相交织,构成了一副贵气逼人的图案。而他的脚上还象模象样的穿着nǎi白sè的紧身裤和光亮的黑sè尖皮鞋,走起路来嗒嗒之想,一副趾高气扬的阔佬模样。一个小偷居然大摇大摆的打扮成这个样子,真是让人生厌!

    “恶心的城市zi you民!装什么高贵!拨了这层‘皮’你们什么都不是!”普雷格微笑着望着科库塔,心中却恶狠狠的咒骂起来。他最讨厌大城市的zi you民,他们除了成天跑到各级官吏、大小贵族面前叫嚷‘我得利益受到侵害’外,什么都干不好,而且都是贪婪、吝啬、见利忘义之徒!11年前自己作为一个雇佣兵帮助萨塔利城抵抗即将到来的绿皮兽人。但在开战前,那些“zi you民”居然成群结队的跑到市zhèng fu与城主伯爵面前告状,说是给雇佣兵的钱太多了,要求砍去三分之一,并且说他们可以请几个善神的牧师发动信徒来帮忙守城。而那个女人干多了的白痴老伯爵居然答应了他们的荒唐要求!

    人家为你们拼命,你们却要临阵扣饷!结果大部分雇佣兵都跑了,最后让绿皮兽人们异常轻松的攻占了萨塔利城。普雷格当年那也是个非常“热血”的战士,他同一些不愿离去的雇佣兵在几个“白痴”的号召下,继续拼死战斗,以“维护人类的尊严”。结果他在最后的巷战中被那些“zi you市民城防军”出卖了,以“两个银币”的价钱被卖给绿皮们作奴隶。而那些善神的信徒自始至终连个人影儿都没看见!

    也许是幸运女神太摩拉在护佑着他,在奴隶队伍穿越一条山脉时发生了暴雨,他乘机逃出队伍。紧接着山上爆发泥石流,瞬间埋葬了了整个奴隶队伍,却让他在尸体堆上捡到了一些高价武器装备。他义无反顾卖了这些东西,改行搞起了商队的行当。因为他已经看透了,无论理想多么美好,为了别人而奋斗都是极其愚蠢的,如果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那被人背叛也是自作自受了。现在自己经营这个商队虽然很艰苦,但至少能小小的支配别人的命运了。

    当然这也得感谢太摩拉女神,他一直坚持认为自己能逃的大难,是因为在绿皮们攻占萨塔利城之前,他到当地的太摩拉神庙里贡献了2个银币。有趣的是当他在为那些“无辜”的市民拼死抵抗绿皮兽人的时候,那些胆小懦弱、见利忘义的家伙们却把自己出卖给了兽人,而价格恰好也是2个银币。

    那时,他就敏锐的认识到这可能是太摩拉女神在提示自己!所以当他被绿皮兽人们作为奴隶押送出城后,他就不断的祈祷女神给他一个逃走的机会。神圣的太摩拉在上,他如愿了!

    从那时起,他就非常虔诚的信奉着幸运女神太摩拉,他发誓每年都会把自己十分之一的利润捐献给幸运女神的神庙,并且真的履行了自己的诺言。

    他慢慢的想着:“做完这趟生意,冬天就要到了,得赶在下雪前再去一趟女神的神庙。迪迪克祭司似乎对我的虔诚很欣赏,如果这次我再多捐一点儿,他也许会亲自为我祝福?”想到这里,他心里暖暖的,在这个充满虚伪与暴力的世界上、在这个你争我夺的世界上,有时候运气比能力更重要呢。

    那个窃贼科库塔居然慢慢的朝自己走来了,普雷格意识到一桩买卖来了,他强先朝科库塔开口道:“最近生意可好?”

    “哟,是你呀”科库塔装出一副很热情的样子,笑了笑道:“最近不太好啊,城里来了几个笛而尼神的圣武士,到处惹是生非、破坏社会秩序。害的我们这些小市民整天提心吊胆,连家门都不敢出了。”他与普雷格是老相识了,只是“生意”上的往来不多罢了。

    普雷格笑道:“是出不了‘邦洁尔’的门吧?听说最近来了些‘新鲜货’,是不是把你给迷住了?”邦洁尔是城里最高档的“交际场所”,用平民的话讲,就是最大ji院。听说里面的墙壁贴着黄澄澄的金箔,用白玉雕刻成了整洁的廊柱,用粉红的涂将每个房间都绘制成最靓丽的建筑,使每个进入其中的人都感到自己就是国王。在最高级的房间内还有jing致丝绸做成的奇丽桌布和窗帘,用最柔软的羊毛做成的大幅挂毡和条饰,使人陷入温柔而整洁的光影中,流连忘返。步如其中就仿佛是进入了豪华而奇幻的神国。

    当然,普雷格是从来没去过的,去一次那么这一年就白干了。

    “哎呀呀”科库塔一边微笑着一边叫道:“我哪有钱去那种地方呀!那里的姑娘都是吸金子的无底洞,去一次我这个月都不用吃饭了。”

    普雷格打趣道:“要是你都没钱,那我们这些人都要去喝西北风了。我可是听说你的钱足够买下半个邦洁尔了,那些风sāo的美女们,你还不是想要哪个就是哪个。”

    两人继续这样虚伪的闲扯起来。不过来来往往几句话后,气氛倒也融洽了不少,该是谈正事的时候了。

    科库塔先发话了:“朋友托我卖一个工艺品,不知道能卖多少?”说着从怀里掏出一个两掌长宽的雕像。

    这是个jing致漂亮的欢愉女神哈泽尔小雕像,银sè的表面泛起柔和的光泽,使那靓丽的容颜越发神采奕奕,那俏美的笑容在成熟中蕴涵者一丝诱惑、在诱惑中又显出一丝高贵,反而使人生出一股揽入怀中肆意怜爱的冲动。那如同玉碗倒扣的完美**和丰满浑圆的诱人肥臀在细而有力的腰肢衬托下,如同美丽的波浪撩拨着人的心弦,连步入中年的普雷格都觉得心里直痒痒,恨不得来个真人抓一抓。

    科库塔滔滔不绝的介绍起来:“这可是纯银打造的,工艺非常的好,你看表面多光滑,完全与哈泽尔女神的柔美肌肤相对应。你再看这身材比例多完美,丰满而不显半分肥腻,曲线简直是惊心动魄呀!世间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比的上!绝对没有!邦洁尔里面那些臭美的娘们跟她一比简直就是一群老母鸡。而且上面还附有多种神术呢。你知道,就是能强化男人能力的那些法术。”

    普雷格很有耐心的听着窃贼没完没了的唠叨着,因为他今天有的是时间配这家伙瞎磨。不过他很好奇,难道这个雕像是这小偷在干完了邦洁尔某位熟美艳丽的交际花后,顺手从人家床头偷来得?哎呀,这家伙进去的时候交上一大笔银币充阔气,干完人家后再偷一个价值更高的雕像出来,这不是免费**吗?一个平民一年不吃不喝攒的钱都不够进去piáo一次的,这小子还能倒赚钱?真他娘的混帐啊!但是邦洁尔里面可是聘请了不少中级法师作jing卫的啊!居然没抓住这小子?而且邦洁尔又与许多显贵高官来往密切,就算是有勃努恩牧师罩着,也不能这么大胆的乱来啊?难道这家伙真的有魔鬼罩着?

    “你出个价吧”科库塔突然碰了他一下,一下子把他从思绪里“吓”了出来,当然他其实是急着查看自己的钱包还在不在。

    他假装去掏擦嘴的手帕,暗自摸了模衣服里面的钱包。还好,鼓鼓的钱包依然静静的躺在自己的口袋里。他微微忽了一口气,拿出手帕擦了擦紧张的汗水道:“我可是个穷光蛋啊!从来不买哈泽尔女神的东西,所以我也不知道值多少钱呢。真是很抱歉。”

    科库塔脸上仍然挂着生意人特有的微笑:“这种工艺品在那些边远的地方可是很难买到的呢。听说那些地方的有钱有势者们甚至愿意出7个金币购买任何加持过哈泽尔女神神术的物品。这东西还是纯银铸造,要是拿到斯利加纳城去,至少能卖10个金币吧。”

    普雷格一直保持着略显机械的笑容,他心中很明白这家伙是在暗示自己买下这个雕像,因为自己商队经常去的地方就是威尔瓦赫城,恰好这次也是。虽然这家伙说得有道理,或许一些好sè贪欢军官或贵族的确对哈泽尔女神的东西感兴趣;虽然这东西的做工和质量确实好,再加上有神术加持,的确能值这些钱。但,价总是要砍一砍的,何况偷来的东西是不会被珍惜的。

    “哎呀”他后退了一步连连摆了摆手,装出一副难以承受的表情道:“威尔瓦赫城里的都是些成天只知道打仗、杀人的粗野之辈,一个个都像是虐待女神劳薇蒂的信徒,每天不是虐待俘虏就是虐待下属,除了这些变态的习惯,简直找不出更多的嗜好了。你看哈泽尔女神最近几年对那些比较‘特殊’的娱乐很是反对,要是我拿这么高贵的货去买,肯定没人要!还不如去卖虐待女神劳薇蒂的雕像呢。”

    “那你也可以把这东西卖到其它地方去啊,肯定有人愿意出这个钱。”科库塔非常‘认真’的建议起来,现在已经不需要掩饰什么了:“只要6个金币,这东西就卖给你了。你至少能赚4个金币,运气好赚的更多。这么好的买卖可是很少被人撞上的。”

    普雷格也很“认真”地呵呵笑了一下道:“这东西买家不好找啊,要是找不到,我可就亏大了呢。4个金币我就要。”他深知如果此物真的是邦洁尔ji院的东西,在这一带是很难出手的,搞不好会惹下大麻烦。所以科库塔才会找到他,因为只有他这钟作远徒买卖的人才能安全出手。

    所以形势对他是有利的。他便放心大胆的唠唠叨叨海砍着。

    经过一番口干舌燥的讨价还价后,最终用5个金币把它买了下来。望着远去的科库塔,他将雕像小心翼翼的收藏起来。“不知道下次见面的时候这个窃贼会给我带来什么好东西?”他暗想:“这小子到底不会作生意,如此jing美、又加持了神术的雕像要是拿到巴伊亚城去买,至少能卖15个金币。呵呵呵呵呵,我可赚大了。”

    他面含笑容的继续啃着自己的面部和牛肉,等着最后一批货物到来。

    明天就是商队出发,去军事重镇威尔瓦赫的ri子

第五章 豺狼人() 
秋天的风在yin冷天幕下,无休无止的刮走贫瘠大地上仅有的少量生气。布满天际的浓云低低的压在绵延数百里的巨大丘陵地带上,这里到处布满了或大或小的碎石,大的犹如如农舍、小如指节。只有在石缝中才能艰难的生长出一些零星小灌木。四下望去天地间一派暮气沉沉的灰绿sè。

    普雷格的商队在碎石路上颠颠簸簸的艰难行进着,自从5天前进入这片山区,全队二十七辆车的车轮已经陆续更换了十来个了。崎岖不平的山路、大大小小的不规则石块迅速破坏着还算结实的车轮,也迅速破坏了队伍的士气,伙计们开始变得时而沉闷时而焦躁。

    普雷格正骑在一匹矮小结实的马上四处张望着。说是马,其实只比一头驴稍微大那么一丁点儿。这种马除了吃苦耐劳不挑食外简直一无是处!看它那一身暗黄的杂毛、那一副无jing打采的马脸,再加上上面骑着的那个浑身罩着破旧黑披风的普雷格,活脱脱一副丧家之犬的邋遢样。

    的确,普雷格的商队也算的上是丧家之犬,由于队伍太小,请不起护卫人员,普雷格只好发给手下三十多个伙计们每人一两件简陋的武器。他也知道,这样的行头除了驱散一些小群体的地jing外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现在他只能带着队伍离开便捷的大道,小心意义的在这荒芜而颠簸的山路上艰难前进,和一群灰溜溜的丧家之犬毫无二致。

    他们必须远离那些宽阔坚实的大道,因为哪里布满了大小不一、种族各异的强盗队伍,大到一身厚皮坚革的山丘巨人,小到大群的地jing、狗头人,聪明到会4阶奥术的中级法师、专jing冰霜的食人魔大巫师,愚笨到连十个指头都数不齐的丛林巨魔。一个个都藏在山麓深林之间等待着下手的机会。越是交通便利的大路,这样的危险份子越多!而像现在这样交通不便的小道反而更安全,当然“安全”也只是相对的。强盗们也会相互驱赶,那些失败者就会游荡到小路上继续打家劫舍。自己的队伍指不定就会撞上一支。

    所以他依然保持着相当的jing惕,不断张望四周的丘陵,看看有没有大群生物活动的痕迹。虽然他坚信幸运女神太摩拉眷顾着自己,但要是仗着这一点就拿自己的财产和生命开玩笑,那也是对女神的一种轻慢。

    忽然队伍后面传来了一阵嘈杂声,伙计们纷纷朝后看去,车队停了下来。

    普雷格皱着眉头,骑着那个驴子大小的矮马从队伍前面向后跑去。

    队伍的末尾,四五个穿着简陋粗布衣服的伙计正在用鞭子抽打一个倒在地上的女奴隶。但那人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如死了一般。旁边还有十几个一同买来的女奴隶,畏畏嗦嗦的挤成一团,不知所措。

    普雷格的眉头拧的更厉害了,这些伙计们越来越难管教了,一群人只知道在这里折腾可怜的女人,却没有一个人到队伍前面去把事情报告给自己。他略含怒气的大声喝道“都聚在这里干什么?到底出了什么事?”

    一个农夫打扮的人赶忙转身上前,讨好着说道:“是这贱奴不肯走了。抽了她几十鞭子,她还赖在地上,完全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他原本就是个农夫,三个月前被领主赶出了领地,在两个月前才加入队伍,因此身上还穿着满是补丁的农夫装,又旧又破,不但严重褪sè而且到处是灰渍和泥污,就比乞丐装好那么一丁点儿。

    “是你们不把我放在眼里。”普雷格大声责斥起来:“自从进入这片丘陵,你们就越来越不听话了!昨天还有两个人顶撞我!你们还把我这个头儿放在眼里吗?出了事情也不跟我说一声,一个个只知道拿这些女人出气,真的碰到几个强盗的时候,你们的威风跑到哪里去了?你们全都给我听好了,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哪怕再紧急,也要去通知我一声。再像这样擅自行动,拖延了队伍的速度,或者落在了队伍后面,我就要不客气了!”他一边严厉的说着,一边下马推开众人,抓着那女奴的一头黑发,把她的头拽起来仔细看了看。

    这可怜得女奴已经昏死过去。她浑身上下骨瘦如柴,脸上的皮肤又干又皱如同干枯得老树皮,竟与六七十岁的老妇无异!棕sè得皮肤上有一种非常明显得死灰sè。整个人看上去就像一具刚死得干尸。但耳朵却是又长又尖,如同jing灵的耳朵。

    “原来是那个混血的半卓尔。”普雷格沉吟一声。这个女奴是他在城里从一个商人模样的人哪里买来的,当时第一眼他就就看出这个女人被已经被转卖了好几次。她面容消瘦,双目无神,混身是鞭子抽打的伤口。半卓尔的皮肤一般是棕sè的,而这个女人的肤sè更有一抹灰败的颜sè,看样子是得了什么病。不过那时候普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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