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妖壳子(蛋壳)-第8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说不定,说不定,说不定哪天我还有升迁的机会!
“唉……”
那个声音长长叹了一声。
肉身执于一念,终究不能正视自身。
纠结间,林凤突然发现自己漂浮了起来。
他渐渐离开了桌面,越来越高,俯视整个会议室。
但他能看见那个自己,还呆呆地坐在原地,手里捧了几张稿子,不时在上面做些笔记。
灵魂与肉身,已是分离。
林凤留那肉身继续千篇一律的会议,等待一个飘渺的良机。
他在空中盘旋了一圈,没有人看见他。
而他,倒能看见一个平时道貌岸然的上级坐在那里,偷偷脱了鞋,左脚给右脚挫脚皮。
这就是官场?表里如此不一!
他的肉身,却还是兢兢业业坐在那里。
灵魂抛弃这凡胎,毅然归隐而去。
32。輙
马车儿,你听见了么?
我要去找我的良人。
他二月离家,下山为禹王建造战车。
一去经年,全无音信。
马车儿,你是他一手精心打造。
上好的木料,他一根根细细挑选,一直打磨到双手起泡,又长满老茧。
这双车輙,用桃木制成,刻了奚家的图腾,是你的双耳。
我此时就在你耳边,我说的话语,你定能听见。
快快驱了车轮,送我去找我的良人。
奚仲,发明了第一辆车子,短短几天,便远近闻名。
禹王见了,十分赞叹,封为“车正”,统管部落所有的车马。
另外还要他筑城邑宫室、制订车服制度。
奚仲离家做了大官,他喜爱造车,不停地创新,不停地改良,禹王的野心,也随之越来越大,寄予更多厚望,要他造出一驾又一驾传奇。
那时,正在为王制造一种规格比较高的高轮包厢式马车。
车轮直径达一丈之高,两个轮间的宽距一丈五尺,总高足有三丈。
专门用来让首领和那些很有身份的人乘坐、出行。
他特地用铜皮加固了车身,正敲打得起劲,远远的,突然听见了马蹄和车轮滚滚的声音。
他停下手上的活,一抬头,看见一辆马车由远及近,细细一瞧,竟是自己多年前造出的第一辆“包厢式”。
他记得,他做完后,送给了自己的妻,她坐在车厢里,笑得幸福无比。
他惊讶地迎了上去,掀开车厢的帘子。
里面坐了他的妻。
苍白的脸,已经腐烂生蛆。
只剩了一半容貌,供他辨认。
身上,穿了入殓的白色寿衣。
她,竟是死后,出的远门。
从家乡到这里,几千里地,她倚靠着车厢的窗户,一手垂于窗外,手指刚好及着车輙,仿佛耳提面命,叫它带着她的尸体,千里迢迢,来寻自己的夫君。
33。胖
应该是世界上最离奇的爱情故事。
王先生是个事业有成的翩翩佳公子,相貌堂堂,家底厚实,工作勤力。
未婚妻比王先生大六岁,相貌平平,普通白领,好吃懒做,脾气又坏,体重接近两百公斤。
这样悬殊的差距,不要紧。
王先生完全不介意。
当初他们第一次见面,王先生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哟,你还挺胖的。”
胖女人当场拍案惊起,脸上横肉都竖了起来。
王先生忙笑呵呵地安抚:“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胖挺好的,我就喜欢女孩子胖!真的!”
真的是真的!
第一次见面之后,王先生就对这胖女人展开了一系列惊心动魄的追求。
每天清早快递一盅冰糖燕窝。
中午则亲自开车为她送来精心准备的丰盛午餐。
晚上轿车办公楼下守候,只要她一出旋转门,他慌忙下车替她拉开车门,舍不得她多走一步路。
晚餐,一般是王先生亲自下厨,六菜一汤,水果甜品。
他说,他就是喜爱为她天天做饭!
那一年的情人节,王先生请了一支专业的交响乐队,自己穿了白马王子般的华服,玉树临风站在胖女人公司门口,当着全公司同事的面,单膝跪地向她求婚。
《结婚进行曲》现场奏响,王子打开手中蓝丝绒盒子,一颗足足1克拉的钻戒!
同事们被这样气势汹涌的排场震慑了,他们看看站在百花中间的女主角,都暗暗觉得那颗钻戒的主人瞎了眼。
但王先生,眼里含情脉脉,他看着她,像是欣赏一件世上难得的艺术品。
求婚成功后,他立刻安排她住到自己的豪华公寓,方便朝夕相对。
王先生每天早上都6点起床,去菜市场挑选最新鲜的食材,为胖女人精心准备一日三餐。
两人住在一起,同进同出,王先生还亲昵称呼为“小心肝”!
此时,这两百公斤的巨型“小心肝”,便会自豪地娇笑,笑声震得整层楼板都在发颤。
有夫如此,妇复何求?
未婚妻的体重涨得比王先生公司的股票都要快。
突破了两百公斤,并还有继续疯长之势。
她看着自己的体型,问王先生,“你真的不介意不胖么?”
“怎么会!你再胖,都是我的小心肝!”王先生斩钉截铁,说话间又给她削了个苹果。
“对了,小心肝,明天是我妈八十大寿……”
未婚妻警觉地眉毛一竖,问:“要干吗?”
王先生赔笑,“不是要花钱置办,工资卡不都在你口袋里么?我只是想,带你去见见她老人家,你看咱们就快结婚了……”
未婚妻“哼”了一声,“她那么大年纪了,眼睛又不好使,见不见不都一样?”
王先生想了想。
也对,母亲眼睛不好使,耳朵却还得力,万一这女人发出什么怪声音,母亲听了反而心烦。
他起身到了厨房,为她倒了一杯热牛奶,牛奶促进睡眠。
胖女人睡着了,鼾声如雷。
再悄悄撩开她的睡衣,光滑饱满的肚子上打了一针,麻醉皮表,又不会伤及其他部位。
王先生熟练地拿了一把切菜刀,剖开她的肚子,肥油沾了满手,厚厚的一层脂肪下,掏出他梦寐以求的肥美“小心肝”。
“妈,今天是您八十大寿,有钱也难买的补品,我终于给您找到了!
看,这对肝多好!两百多公斤的胖子,才有这么一对肥大的肝!
一会儿白水煮了,加些姜片黄酒撇腥,入了盐,切成薄片,醮着生抽,味道一定鲜甜!
人的肝最是补眼,您吃了,眼睛自然就会好了!”
“儿子,这肝,会不会有问题?”
“您放心,这些时日,都是我自己下厨,她吃得每样东西,我都千挑万选!”
“那,她家人会不会发现?”
“她没有家人,都死光了,她自己脾气又坏,连朋友都没一个,最适合不过!”
王先生的母亲坐在桌边,拄着一根导盲棍,苍老的双手摸上儿子的脸。
她欣慰地笑,眼珠无神灰白,却放出异彩。
34。鬼
五百多年。
你死死生生,过了六世。
每一次我都找到你,看着你,从一个生命,转换成另一个生命。
你也许已经忘记了。
你成了另外一个男人,另外一个女人,又成了另外一个男人。
我却无法舍弃这一生的记忆。
我停留在这里,看着我和你之后的世界,如白驹过隙,惟有我还在这里。
变化太快了。
以前我们匆匆赶路一个钟点才能到达的“老地方”,现在,几站地铁眨眼就能到了。
紫禁城,现在叫故宫。
而你最爱吃的茯苓糕,现在没有人会在路边摊叫卖了。
太多事情,来不及去看,去细细品尝。
又或者是,因为没有了你,我觉得一切都没有了意义,食如土,酒如泥。
今晚,是我的最后期限,拥有最后的坚持,见证最后的甜蜜。
我放不下,我不想喝那杯忘忧茶。
有太多难忘的事情,我要代替你,一一记下,刻在心里。
黎明前,我一个人去了我们住过的四合院。
好在那里还叫“中剪子胡同”。
找起来并不算困难。
但现在住了另外几家人。
有个足月孩子被我带起的一阵阴风吵醒,他看见我,吓得哇哇大哭。
我赶紧躲到屋顶,不敢再进屋子里去。
院子里,柿子树还在。
我想起和你在这树下度过的岁月。
天热,我们坐在树荫下抢着吃一串冰糖葫芦。
你不再叫我陈小姐,牵着我的手,而叫我“阿苏”。
我甚至记得你当时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你如果还记得,一定也会觉得唏嘘不已。
我曾经说,我要为你生一个孩子。
因为我要他代替我们活下去,看我们来不及看的世事变迁。
现在,我看见我们的孩子,我们孩子的孩子,还有他们的孩子……
那是我和你结合的延续。
缠绵缱绻,生生世世,永永远远,代替我和你的爱情,一直流传下去。
我想,也许我该放心地,离去。
你说呢?
35。帛
赵娘娘寿辰。
王公贵族的女眷都进宫献上寿礼。
是祝寿,也是女眷们竞相争艳的时候。
雅云小姐定做了最轻薄的血色纱衣,镶嵌了三十三颗夜明珠,绣的是初绽牡丹,掺了八宝金丝绣线,即便再昏暗,也能藉由夜明珠的光晕,勾勒牡丹吐艳。
下半身配的轻纱素罗裙,青烟般款摆,步步生云。
更有金步摇点缀乌黑环鬓,举止间细碎声响,撩人心弦。
她临出门,口里含一凉玉,防止天热生汗,又搽了新近流行的浓烈胭脂,两颊如春。
她满意地接受所有女眷暗藏妒忌的致意,走到自己的座位。
有另一位小姐隔了不远,坐在那里。
这,便是哥哥做梦都想迎娶的相府小姐?
她轻快扫视,相府千金穿了简练的胡服,英姿飒飒,不施粉黛,大大咧咧坐了,俏皮地晃动手里的扇子,另一手里,捧了几方丝帛,上面题了不同字迹,看了嗤嗤笑着,娇颜犹胜春色几许。
那是同来赴宴的贵公子们,借机递送的情诗。
雅云眼尖,署名的帛,除了几个大臣的俊俏公子,更还有皇上最疼爱的九皇子!
雅云隆重的装束,一下被这轻飘飘几块丝帛比了下去。
她的艳,和她的活泼轻盈相比,甚至有些滑稽。
那些男人,频频向这里暗送秋波,但不是向她,而是直指这位相府千金。
她恼得有些发汗,伸手一抹,胭脂随着汗水染了一手红晕。
后花园内,宴会还没开始,天色却有些昏暗,雅云悄悄站了起来,退去内堂修整妆容。
拐到小径,一小片桑园,绿荫掩映,倒也十分凉爽。
雅云放慢了步子,细细欣赏,冷不防突然有个人拦住了去路,吓得她差点失声尖叫。
一抬头,原来是一个白衣男子。
他的脸生得奇怪,好像五官都扭在一起,但肤色白得惊人,没有血色,说不出的怪异。
雅云一看,就十分讨厌。
男子有些局促,手里捏了一方雪白丝帛,犹豫着塞到她手里。
展开一看,是他一首情诗,颂她身姿美丽,那字迹颇有几分秀雅,没有丝毫化开,不知用的什么墨笔。
雅云可没兴致细细品味诗中字句,她想起方才相府小姐的笑容,想起那些俊俏公子,再看这唐突的男人一张丑怪的嘴脸,心中不但不高兴,反而更添了几分厌恶。
男人的情诗,不但不是颂赞,而更像是对她美貌的一种侮辱。
但嘴里含了玉,又不好发作,恼羞成怒,两根手指间捏了那轻柔丝帛,用力扯裂开来,发出清脆决绝的一声,情诗撕作两半。
她心头直跳,觉得畅快之极,胜过任何恶毒言语,毁去他的不自量力。
撕裂丝帛之声,化作一股恨意,射穿男人的心。
他突然身体奇怪地扭曲蠕动,一张口,千丝万缕,将雅云裹了,悬于空中。
雅云还来不及反应,便被生生撕作两半,如同他送给她的那一首,亲自吐丝编织的情诗。
36。殤
嘭!!嘭!!震耳欲聋!是金属撞击的声音!
陆一夫整个人都弹了起来,从火车晃动的上铺滚落,重重摔在狭窄的通道上。
这“嘭”的声音如此熟悉!不不不!岂止熟悉,简直刻骨铭心!
是的,就是那一天。
虽然依旧弥漫了浓重的硝烟,但陆一夫的心很轻快,带着一种胜利在望的喜悦。
再有一小时车程,他就要越过这条战乱之国的边境。
后视镜里,是即将逃离的魔域,浑身金色毛发的“猛兽”成群结队地在那里残杀异族人民。
这些天来,他的血液里充斥了恐惧,一有火药气息,这恐惧马上膨胀,让人失去理性。
仿佛成了习惯,他木然地跟着别人四处逃窜藏匿,忍耐饥饿和寒冷,一旦身边的同伴突然中弹倒下,就立刻夺下他身上的水以及残留的粮食,继续前进。
陆一夫只是个驻异国的外交官员,战乱了,他一心要回自己的国土,或者退一万步说,要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去。于是他和几个同伴费尽心思,趁夜色逃出边境。
呀!迎面来的什么人?好像是一队士兵!
侵略国的标识跃然于目,个个手里昂然地举着武器!
完了!
陆一夫心里一揪,来人已拦住了他们的车子!
他和同伴鱼贯下车,只觉膝盖颤抖到不能自已。
那群士兵把他们押到一个大厅,他不敢抬头,也想不起任何外交措词,曾经叱咤一堂的说客竟然哑然无语。
正前方的大桌后,道貌岸然地坐着个军官样子的人,是谁他没看清,只觉得声音很冷,像结了冰,“你们的立场是什么?说!”
陆一夫的嗓子发不出声音,脑子里只盘旋着对死的恐惧。
“说!”军官唰一下站起,巴掌重重拍在桌面,却像打在陆一夫的脸上,火辣辣的。
“……我们祖国是什么立场,我就是什么立场!”
这个是他前两天的外交辞令,此时背书般脱口而出,衣衫下冷汗如雨!
沉静……
对方渐渐坐下。
沉静,是最好的恐吓。
陆一夫的同伴都偷偷挪开几步,留出军官“解决”他的空隙。
然而——
“你们可以走了。”
军官话音一转,变得轻快之极。
陆一夫简直难以置信,他抬头看——对方闭目,一只手慢慢摸着自己高高的鼻梁,表情让人摸不着边际。
他还没来得及想这话中含义,同伴们已经拖着他的身体向外退去。
他不敢回头再看,但心底想着对方会不会有什么动静。
五步,三步,两步,就要到门口了!
突然——嘭!!嘭!!
声音震耳欲聋!
那个瞬间,陆一夫僵住了,毫无知觉地站在离门口只剩下一步之遥的地方——那是枪响!
太熟悉了!这些天来,太熟悉这个声音了!
他当下失聪,只见面前几个士兵不停大笑,肆意开心!
子弹贴着陆一夫耳边擦过去,耳皮子灼焦了,发出令人恶心的气味。
“死亡”,就从他耳边生生擦过!
从此,他惊惧这“嘭”的一声。
十年了,回国十年,连火车换轨发出金属碰撞声都让他惊弓而起!
离开那个人间地狱,四十五岁的他,成天筋疲力尽,四肢发颤,从此不能人道。
而且,他再也听不得任何金属撞击的声音。
他当不了神采飞扬口若悬河的外交官了,一开始想当普通的大学教师,但只要学校上课铃一响,他便会无故吐血并晕厥过去。
他跑遍了全国求医,最后所有名医齐声宣布:你残废了,是一级。
医生们医治不了他的怪病,只说这叫战争遗留综合症,是心病。
战争遗留给他的,不是死亡,是“心殇”。
37。茗
清风溪水远流长,
腾波浪,逐轻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