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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地眼-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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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被冲到他们身边,稳稳的抓住树枝,这才发现他们两人的脸上并不是劫后余生的喜悦,也没看见对我的担心,我终于听清田鸡和宫爵对我喊的话。
    千万别过来……
    

第56章 三眼麒麟
    我一愣还没反应过来,长时期浸泡在水中早已腐朽的断树承受不起我们三人的重量,咔嚓一声断裂,我们三人再一次被汹涌的河水冲走。
    前面的光亮越来越明亮,离我们也很近,似乎在触手可及的地方,但我同时也意识到水流的速度在加快,而且我还听见水流冲击震荡的轰鸣声。
    随着我们距离光亮越近,慢慢看见有腾起的水雾,光亮就是从水雾中透射而来,我看见了光亮,不过离我们并不近,我终于听清楚了那震耳欲聋的水流声,这是河水倾倒下去撞击下面河面的声音,等我彻底意识过来时已经晚了,我们前面是一个瀑布,而且听水声这瀑布还不低。
    当我身体自由落体般向下掉落时,听见田鸡发泄恐惧的大喊声在我耳边响起,他和宫爵几乎是整个人死死的抱在我身上,宫爵的尖叫身快刺破我耳膜。
    下坠的过程漫长而惊心,直到我们撞击到河面的那一刻,我整个人居然还是清醒的,啪的一声,身体没入河水,有撞击的疼痛,但没想象中那么剧烈,田鸡和宫爵从我身上震飞出去。
    我从河水里游出来,看见他们两人相继安然无恙的浮出水面,我心惊胆战的大口喘息,宫爵呆滞的抬头看我们掉落的瀑布,怎么也有两百多米的落差,看样子惊魂未整个人都有些麻木。
    田鸡四仰八叉的漂在水面,我和宫爵以为他受伤,连忙游过去,发现田鸡瞪着空洞无神眼睛,眼角居然还有一行泪水,像是中邪一样,蠕动着嘴不断重复一句话。
    “不玩了,不玩了,老子不和你们玩了……”
    我和宫爵没忍住狂笑,田鸡居然哭了,不是被吓哭,而是被活活折磨哭的,他恐高,接二连三从高处掉落直接让他崩溃。
    我们顺着河水向下游漂去,渐渐水势开始变缓,这些地下河应该是昆仑山脉外某条河流的起源,河道慢慢变的狭窄,又看见白雪皑皑的雪峰和没有丝毫让人感觉到温暖的阳光。
    我们从终于爬上岸,但不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从山势来看和河水的流下,我们被河水冲袭一路向东漂流,应该已经离开了昆仑山脉的无人区。
    全身都被冰水浸透,寒风中我们三人瑟瑟发抖,饥寒交迫漫无目的往前走,田鸡终于是清醒过来,不过一路上痛心疾首神情黯然,他千辛万苦装满玉器珠宝的背包还留在昆仑金阙,这对于他来说无疑比死都要痛苦。
    唯一让他安慰的是,他身上还有一些没遗失的玉器,如今他即便冷的发抖,还死命的用手护在胸前,一副财迷心窍的样子。
    到晚上的时候气温骤降,我们被冻的快失去知觉,就连意识都有些模糊,我们都很清楚,在冰天雪地中倒下意味着什么,即便咬牙坚持吃力的往前迈动僵硬的双脚,我还是看见最前面的宫爵倒在地上,然后是田鸡,我试图把他们拉起来,身上根本没有力气,眼前一黑也昏厥过去。
    梦里很温暖,甚至还能闻到香甜的酥油奶茶飘香的味道,还有让人垂涎欲滴烤羊腿的香气,真希望这个梦永远别醒,就让我这样睡下去,可那诱人的香味让我有些躁动,缓缓睁开眼睛,看见面前的篝火,起身的时候发现湿漉漉的衣服已经变成舒适暖和的皮袄,一张厚厚的兽皮毛毯盖在上面。
    我最后的记忆是和宫爵还有田鸡倒在冰天雪地中,如今他们正蹲在我身边,一脸焦急的看着我,见我睁开眼睛他们脸上露出如释重负的轻松。
    “你总算是醒过来。”宫爵长长送了一口气。
    “这是什么地方?”我环顾四周,这里是一个牧民的帐篷。
    “不知道,我们也刚醒……”田鸡说到一半紧张的摸身上。“坏了,我放在衣服了的那些玉器宝石不见了。”
    我立马翻起身,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换过,从昆仑金阙离开的时候,我一直背着装有青铜球和笔记的挎包,那青铜球非同小可,远比什么玉器珠宝不知重要多少倍,还有那张照片,那或许是解开我父亲身份和昆仑金阙秘密唯一的线索。
    我们连忙走出帐篷,发现已经是晚上,帐篷外面围着一堆熊熊燃烧的篝火站着十几个人,我们对面有一个人坐在石头上,看四周这里已经远离昆仑山脉,篝火上正烤着一只色泽鲜艳清香扑鼻的羊,可现在我完全没有丝毫的食欲。
    “这是什么地方?”我问周围的人。
    火光里那些人看我们从帐篷中出来,都没有说话,声音从我们对面传来:“你们已经昏睡了三天,我们如果再晚来些时候,你们三个估计就醒不来了。”
    那是女人的声音,我往前走了一步,火光中一个带着兽毛帽的女人低头看着手里的东西,我看了一眼,惊讶的发现正是我们从昆仑金阙带出来的青铜球。
    “这是我的东西,还给我。”我伸出手大声说。
    “你知不知道这是什么?”那女人并没理会我,而是把青铜球放在手心,意味深长的笑着问我。
    火光中我看清她的脸,风姿卓越,柳眉杏眼一笑倾城,我很难从她脸上看出年纪,她的目光中透着优雅的淡定和沉稳。
    我们三人茫然的对视,事实上我们一直很想搞清楚这青铜球的作用。
    “你知道?”我反问那女人。
    她笑颜如花,目光落在青铜球上默不作声注视了很久,然后交给旁边的人,眼神忽然变得深邃:“韩晋为什么没和你们一起出来?”
    我们一怔,她竟然问起韩晋,我之前还以为是我们运气好,被牧民发现才捡回一条命,现在才意识到这或许和运气并没有太多关系。
    “你怎么会认识韩晋?”宫爵问。
    “你们三人昏厥在河边,那里虽然离开昆仑山脉的无人区,可依旧人迹罕至,你们该不会以为被救是偶然吧。”女人淡淡一笑。
    “你……你也是金主的人?”我眉头一皱试探的问。
    女人点点头并不否认,加重声音再问了一次:“韩晋呢?”
    “留在昆仑金阙陪黄帝聊天。”田鸡轻描淡写的说。
    “韩晋带了三十多人和你们一起去昆仑金阙,没想到最后,只有你们三人能活着出来。”女人似乎并不在意,打量我们三人。“而且还找到了青铜球,后生可畏真是没看出来。”
    “青铜球给你们了,我们自己的东西呢?”田鸡迫切的问。
    女人朝旁边的人点头示意,一个人拿着我的挎包和田鸡换下的衣服扔在我们面前,哐当一声,田鸡一怔蹲在地上,翻开的衣服中那些千辛万苦被他带出来的玉器全都碎裂。
    “贼你妈,老子差点把命搭上才带出来的东西,摔成这样还有屁用。”田鸡顿时火冒三丈,一把拧住那人的衣领,拳头快捏出水。
    四周的人举起黑洞洞的枪口,一言不发对准我们,被田鸡提起的人一脸冷漠的推开他,根本不在意。
    “来,朝老子这里开枪。”田鸡勃然大怒,拍着胸口大骂。“东西都摔成这样,老子也不想活了。”
    女人站起身,轻挥一下手,四周的人立刻把枪放下,向我们走过来,把一个袋子递到田鸡的面前,田鸡迟疑了一下不屑一顾的偏头不堪,女人淡淡一笑在我们面前打开袋子,火光中金光耀眼,那竟然是慢慢一袋金条,少说也有二十几根。
    “一点意思,当是你们找到青铜球的酬劳。”
    田鸡瞟了一眼,接过去在手里掂量几下,嘴里还在嘀咕:“黄帝陪葬的玉器珠宝这么也比这些金条值钱。”
    女人的目光落在我身上,把一样东西递了过来,火光里我看见是一张四四方方的纸,在四个角有一些图案的线条。
    “你们能从昆仑金阙带回青铜球,他一定很满意,留着这张纸来日方长,后面还有很多事需要你们做,他要见你的时候,自然会派人来找你们,这张纸便是信物。”
    女人说我带着其他人离开,临走的时候,她还给我们留下毛驴和三张机票,等女人走远,我连忙从地上拿起挎包,里面那本笔记还在,落入水中笔记全都湿了,照片还夹在里面,看起来这笔记没被人动过。
    田鸡收起金条心情好了很多,烤羊的香味让人垂涎欲滴,撕下一块羊肉大咬一口:“看样子一时半会也见不到金主,先吃饱再说,反正看样子他下次还要找我们,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既然找到人也不怕他跑。”
    “这些人把千年古玉当石头一样乱扔,如果真是冲着钱财绝对不会这样,什么都不要只要青铜球。”宫爵坐在篝火边冷静的说。“看起来这青铜球的价值难以估量。”
    “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我一边折叠女人交给我的那张纸,一边沉稳的说。
    “什么事?”田鸡问。
    我们被救并非是因为运气好,我们进入昆仑金阙时走的路,和从河道里出来的路并非相同,这个女人能及时找到我们,只说明她知道我们如果从昆仑金阙离开的话会出现在什么地方。
    “你是说,这个女人知道从昆仑金阙离开的出路!”田鸡反应过来吞咽口里的羊肉。
    “的确如此,而且这个女人还是算着时间来的,和我们出来的时间相差无几,只有从昆仑金阙出来过的人才会知道河道的所在。”宫爵恍然大悟。“难道这个女人去过昆仑金阙?”
    我连忙拿出照片,小心翼翼擦干上面的水,在照片上并没有看见这个女人,而且从年纪算,这个女人也不该出现在这张四十年前的照片中。
    “这女人虽然没去过昆仑金阙,但让女人来这里等我们的人一定去过。”田鸡说。
    “金主,是金主!”宫爵抬头很激动。“金主去过昆仑金阙,所以他才会知道通往昆仑金阙的路,金主一定在这张照片中。”
    “如果是这样那就简单了,只要回去问叶九卿,他一定认得照片上的人,在冰宫中已经发现三具冰尸,再除开叶九卿和宫羽还有我父亲,金主就是剩下的六人中的一个。”
    我一边说一边把女人给我的纸每个角对折,当所有的图案线条重合在一起时候,折叠的纸上出现一个完整的图案。
    那是一个惟妙惟肖的兽首,我很快就认出来,是一只威严的麒麟,最奇异的是,在麒麟的额间竟然还有一只竖起的眼睛。
    三眼麒麟!
    我嘴角蠕动一下,慢慢站起身,这个图案终于让我脑海里模糊的记忆便的清晰,父亲被枪杀的时候,我在金主的手腕上曾经看见过一个纹身,可惜当时没有看清楚,只记得模糊的纹路和大致的样子,这十年来我一直试图记起那纹身到底是什么。
    现在终于想起来,金主的手腕纹身正是这三眼麒麟。
    

第57章 鬼市高人
    回到成都已经是三天以后,我们马不停蹄赶到四方当铺,我迫切想见到叶九卿,有太多的疑问想从他身上得到解答,赵阎看见我回去,长松了一口气,说我了无音讯消失了快大半个月,叶九卿派人到处也找不到我,都快急出病来。
    可惜不赶巧,我们回去的时候,叶九卿和封承还有将军有事已经离开成都很多天,赵阎让我先回去等着,叶九卿回来一定会立刻去找我。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看看时间差不多刚好,叫上已经精疲力竭的宫爵和田鸡,我打算带他们去鬼市见一位高人,看看能不能把皮脂上的人像复原。
    凌晨一点半。
    小关庙街道两边,在昏暗的灯光和斑驳的树影下,到处都是攒动的人头,熙熙攘攘人声鼎沸,手电光照亮了路边或倚着或拉着板车的模糊脸孔,一明一灭之间,宛若鬼影。
    80年代的时候小关庙在成都古玩界的地位相当于潘家园,因为每逢晚上12点才开市因此故名鬼市。
    我带宫爵和田鸡穿梭在鬼市的街道上,两边是有实力的古玩店,一般的商家就在外面练摊,但借着夜色很难看清楚别的摊位。
    虽然摊主都有手电,来的客人也会自己带,只看货物,不照人,交易开始到结束都非常安静,绝不大声喧哗,买卖双方都是尽量压低声音讨论。
    另外,隔着摊位照别家的东西,无论是摊主还是顾客都不可,这是鬼市的忌讳。
    别看鬼市简陋有些上不了台面,可鬼市出好货是圈里心知肚明的事,而且还真别小看这些其貌不扬练摊的摊主,鬼市龙蛇混杂,有滥竽充数的欺生宰客的老油条,也有深藏不露的高人。
    程千手就是其中的一位。
    他和赵阎是死对头,两人基本是水火不容,一见面天都能吵翻,赵阎是圈里公认的一眼阎王,但凡经他手的古玩一眼能判真伪,可若东西过了程千手的手,赵阎也得多看几眼,甚至有时候还会打眼。
    两个人在鬼市斗了大半辈子,临到老,程千手也不差钱,最大的乐趣就是隔三差五弄几样物件去找人去糊弄赵阎,若是赵阎看走了眼,他会端着板凳就坐在四方当铺对面街道数落好几天。
    赵阎教我鉴定古玩真伪,不过有一半我是从程千手哪儿学的,赵阎口里虽然没明说,但经常会把程千手做的赝品让我给他扔回去,开始以为赵阎是让我帮他出去,渐渐发现他其实是想我多接触程千手。
    又有谁能比一个可以把赝品做的以假乱真的人更懂分辨真伪。
    我带着他们拐到鬼市后街的小巷,程千手的店铺就在这不起眼的地方,去的时候程千手正端着一把树瘿壶,悠闲自得的躺在摇椅上。
    店里很凌乱,到处都摆放着各种各样的文物,小到碎玉,大到兵马俑,包罗万象无所不有,程千手造假是出了名的,很少有人能分出这些物件里到底哪些是真的,哪些是假的。
    店里最干净的地方就是程千手后面的佛龛,里面供奉的是一枚舍利子,我小时候问过程千手是真的还是假的,他面无表情说真假有什么关系,心诚则灵。
    不过赵阎告诉我,程千手曾经在法门寺呆过几天,没隔多久法门寺地宫被发现,从里面出土的文物中,最珍贵的莫过于七重宝函里面的佛骨舍利,至于真假赵阎就笑而不语了。
    程千手最拿手擅长的还要算是雕像,从他手里做出来的雕像连赵阎都没把握判真伪,佛头、兵马俑或者是唐三彩,只要是从程千手这里出去的,大多都能卖到真品的价。
    他之所以被称为程千手,就是因为经过他手的东西,犹如被一千双手同时打磨塑造过,每一个细节都无可挑剔,惟妙惟肖真假难辨。
    “程叔,好久没来看您了,身子骨可好。”一进门我满脸堆笑。
    “无事献殷勤。”程千手白了我一眼,从小我没少在他这里捣蛋。“有屁就放。”
    “这不是惦记您,特意过来看看。”
    “别口是心非了,惦记我,你是惦记我这店里的东西,看好了,一时半会死不了,等我死了再来搬。”程千手瞟了我一眼,他是看我长大的,小时候我和叶知秋常在这里玩,不知道打碎了他多少东西,程千手喜欢我,但瞧不上叶知秋,说她没灵性,如果不是跟着叶九卿,我估计都把程千手的本事全学了。“有些日子没看你惹是生非了,跑哪儿去鬼混。”
    “我还能干什么,跟着耗子学打洞。”我指着旁边的宫爵和田鸡。“交了几个朋友,在外面摸了几个墓,带了一样东西让您老给掌掌眼。”
    “哟,叶掌柜现在放你单飞了啊,看来我真是老了,当年在鬼市横行霸道的顾小爷,如今都支锅撘班子了。”程千手一脸苦笑,看看宫爵和田鸡,目光落在我身上。“顾小爷客气啊,有什么东西还需要我这个老东西掌眼的。”
    我把从昆仑金阙带回来的那一层薄薄的皮脂拿出来:“我从一个墓里刨出来的,上面有鼻子有眼睛,像是一个人的五官,我问过赵叔,他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我就寻思这鬼市里,恐怕也就程叔您见多识广,所以让您给看看。”
    程千手嘴都笑到脑后,但凡能和赵阎比的事,就没有不让他感兴趣的,接过去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拿在手里闻了闻,脸色一沉:“人皮?”
    我点头,说是从棺材里找到的,程千手一听神情变的老成,在手里掂量几下,说既然是死人皮肤会干瘪紧贴在肉上,根本不可能剥下来,而且这皮脂很鲜活还有弹性,像是从活人身上剥下来的,程千手诧异的问我从什么地方得到的。
    “一个冰墓里,我也是感觉好奇,所以带回来。”我轻描淡写搪塞过去,然后加重语气。“我看保存完好,指不定能复原,就想看看这皮脂的主人长什么样,所以就想到您,赵叔让我别来,说是您绝对不可能把这东西复原出来,来找您就是浪费时间。”
    “我不能?!”程千手猛然从摇椅上站起来,一脸不服的傲气。“东西给我放这儿,五天以后再来,让赵阎那个老东西看看,就没有我程千手不能的事。”
    我偷偷看了宫爵和田鸡一样,人越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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