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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贼的钥匙-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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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胸前来了一记,拽着李越后退两步和它拉开距离:“别打了!没用!这是个白毛粽子!”
“啊?”李越显然也知道白僵的厉害,“那怎么办?”
“别管那冥器了!活命要紧!”我铆足了劲儿横着铲子把白毛粽子架开,“赶紧把包取下来留这儿,咱们找机会跑路!”
正说着我突然就见李越猛地挥刀在我脖子上一挡,金铁交戈处只见又一柄长刀从背后袭来,我慌忙往旁边闪了几步,扭头看去,发现王僚正一脸狰狞地盯着我们,目光流转中映出一片片凶恶的血红!
“你疯了!”我慌忙把铲子掉过来往前一甩,击退了王僚再次迎面砍来的长刀。一旁的李越在替我挡下刚才那一击之后,还没等骂出一句像样的街就立刻又被白僵缠住,无奈之下只得反身继续和它徒劳地争斗。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王僚阴桀桀地笑道,细长的眼睛缝里红得像是要滴出血一样,“于老板,现在可是我的天下了!”
“是个屁!”我在一片凌厉的刀光中辗转腾挪,看准机会双手举铲往外一迎,硬生生地架住他的长刀。“那可是个白僵!你真把我们俩弄死了,自己也跑不了!”
“不用!”王僚调转刀口斜斜往上一递,锋利的刀尖不由分说地便冲我面门捅来,“我只杀你一个就够了!留下老四拖住它,自己一样能跑路!”
我连忙收手接连往后退了几步,闪身让过刀刃,一边看准王僚脚下的破绽,利用工兵铲的长度使了个绊子把他掀倒在地,一边破口大骂道:
“你他娘的有病啊!杀了我们对你有什么好处?你以为你……你自己跑那就是光屁股出去,跟我们一块儿结果了这玩意儿,出去以后咱们就能分冥器!”
我本来想说“杀了我以后你以为你还能跑得了”,不过转念一想,对这种人还是利诱比较实际,于是就调转口风,索性跟他提起了冥器。果不其然,王僚听我这么说,脸上的神色顿时一缓,径自点了点头,再看我时目光中已经没有了刚才那份狠戾:“好!那我要七成!东西我先挑!”
“不行!我们是俩人,你最多只能占五成!”我偷空看了眼李越,见他已经是独木难支,说话间正且战且退,一举一动都已经露出明显的疲态,心里不由得暗自焦急。但急归急,我嘴上却一点也不肯放松。这倒不是为了冥器多少,而是假如我现在贸贸然地答应他提出的所有条件,那么依这小子的性格,必然会疑心我只是在利用他,并不打算真的兑现说过的话。
因此我只能通过锱铢必较的还价让他最大限度地相信我,免得待会儿因为不信任暗地里再给我们使什么绊子。
“最少六成!少一分都别谈!”
“最多五成半!你先挑,那个金印搭给你!”
“好!成交!”王僚点点头,“动手吧!”
“好嘞!”我挥舞着铲子上前帮李越稍稍缓解了紧迫的局势,“咱这回还是得用火,我的燃料先前用完了,你把你那瓶燃料拿出来往它身上泼,看准机会点着就行!”
“行!”王僚答应着,把刀扔下来示意自己再无恶意,解下背包从里头拿出我之前用过的那瓶燃料,走上前来嚷嚷道,“别带着它乱转了,”他拔掉瓶口的喷嘴,“稳当点,这里头剩得可不多,千万别浪费喽!”
我答应一声,吩咐李越先别动,而后在他旁边紧握铲子看准粽子的来势用力往前一顶,稍稍缓住了它的脚步,然后不等对方攥住我的家伙,随即反手一抖,利用它手脚关节不会转弯的弱点,挥铲拍在粽子的脑门上。
“行了!赶紧的!”我冲王僚喊道。
话音未落,一股透明的液体霎时间就从王僚手中倾泻飞出,只见他右手横转,将燃料肆意地泼在白毛粽子身上,而后余势不减,径直把瓶口对准我们抛来!
我心里一激灵,慌忙拉着李越向后飞速闪躲,然而近距离之下却已经是来不及躲避,眨眼之间就被酒精淋湿了小半个身子。
“他奶奶的!”我怒骂道。看着身前被火焰吞噬的粽子仍旧跌跌撞撞地向我们逼近,脑子里突然之间急中生智一把夺过李越手中的长刀对准他后背就直直地劈下!
大片大片破碎的衣料中李越肩上的背包陡然落地,我慌忙把它抱起来,终于赶在白僵抓住我们之前将其用力往王僚那边使劲儿甩去!
“你不是想要冥器么?老子给你!”我大吼道。
虽然全身上下都已经被烈火吞噬,但是鲁荒王却仍旧清晰地感应到了冥器的轨迹,它带着满身的火光飞扑上去,抓住背包的瞬间整个人也已经到了王僚近前!
“卧倒!”我呼喊着,随即拥着呆愣愣的李越扑倒在地。
顿时,一团爆裂的嗡鸣声在墓室中骤然响起,相互碰撞着,激荡着,裹挟了大团大团汹涌的气流席卷而至,撞得人前心后背一阵阵气血翻腾。
那粽子身上的火苗果然引着了李越背包里面的燃料和炸药,眨眼间就将它自己和王僚还有无数件值钱的冥器都炸成了一堆不分彼此的残肢碎片!
然而巨大的爆炸却也震得整间墓室都摇摇晃晃,硝烟弥漫中我看着头顶不断倾落的砖石碎块惶急地对李越嚷嚷道:“快走,棺材底下有盗洞!”
我说完,也不管李越能否听得见,径自拉着他朝棺材里跳去。我一马当先钻入盗洞,回过头冲他招手:“快下来!从这走!”
我带着李越在弯弯曲曲的盗洞中吃力地向前爬着,冥殿内部的爆炸竟然牵连着周遭的土层都隐隐颤动,我戒备地攥着铲子,一个劲儿地催促李越快点,唯恐一不留神就被崩塌的封土埋在下面。
“不是我不快啊,”李越在后头吭哧着,“关键是你这盗洞打得也太窄了。”
“那他娘的还不是为了赶着去救你!”我没好气道,“再说我都不嫌窄,你还唠叨个屁!”
我一路急吼吼地如同火烧屁股一般带着李越爬出坟墓的封土堆,来到上面一层的地宫里发现外面倒是没受多大影响。
空旷的黑暗中景色如常,磅礴的地宫依旧沉睡在它自己的梦境中,丝毫没有被主人的魂飞魄散而惊动。我气喘吁吁地和李越按照明楼正对的方向摸上御桥,沿着来时的神道飞也似的逃出了鲁荒王的陵墓。
外面坑道内那扇兽首衔环的金钉门仍旧豁然洞开着,抬眼处只见半轮明月愀然东挂,看时间似乎已是凌晨。我连滚带爬地冲出了坑道,趴在地上长长地呼吸了口冰冷干燥的空气,回过头对着犹在惊魂未定的李越摇头笑道:“老四,再给你次机会,你还愿意从这儿下去么?”
第32章 尾声
我放下笔,怅然地回首叹息。
窗外的夜色如墨般氤氲开来,淡薄的烟云后面,半轮弦月在夜幕深处茕茕孑立,悄无声息地流转出一道道清冷的光辉,春雨一般滋润大地。
一切似乎都和半个月前刚刚逃出鲁荒王墓时所见到的一样,我推开窗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任凭着微凉的夜风缓缓拂过身体,沙沙地辗转在书桌上,撩拨起一片凌乱的字迹。
那天晚上我和李越从地宫里出来以后就各自钻回到帐篷,呼噜打得震天响。再睁开眼时,已经是隔天下午,红日西陲。
巨大的饥饿催促着我们赶快收拾东西下山,不过说实话其实我们也没什么好打点的,李越的行囊早已在地宫中当做炸药包之用,而至于我的……拉开拉链时我愣了愣,折腾半天最终只留下了钱包和那块在棂星门附近发现的铁牌。
我们在山下的吉普车里找出换洗的衣服换上,合计了一下终究还是把这辆有可能惹出人命官司的车永远地留在了九龙山麓。
回到东北后我特意又去了碧水老宅一趟,凭借着记忆中模模糊糊的线索,大致推敲出了事情的原委。
大概五六十年前,我爷爷在山东经营着一间名叫大发的当铺。那个年头的当铺多多少少都会和古董行有些牵连,而作为方圆百里最有名的当铺掌柜,我爷爷自然就免不了跟土夫子也有一定的往来。
阴差阳错之下他得到了九龙山埋有大墓的消息,于是便私自纠结一批人打算独享这笔财富,但隔行终究如同隔山,不明就里之下损兵折将,盗洞中挖出一场大火,将一干人全都葬在了地宫下面。
那个年月虽然兵荒马乱,但人命官司毕竟还会有人来管,再加上偷坟掘墓的罪名,于是我爷爷只得贱卖家产只身闯往关东,并最终在东北落叶生根。
只是没想到几十年后,他的两个后辈又被一干事情牵扯进来,并再次回到他折戟的地方历尽万险,最终却是一样两手空空地归来。
这也许就是所谓的机缘。
至于横死墓中的王僚,我从山东回来以后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一直都没有主动去调查他的履历和背景。但时至今日我却仍免不得会常常忆起当日的情形,如果那时候我们仨人都不再去寻找鲁荒王的冥殿,而是就此退出,那么现如今,又将会是一种怎样的场面?
但事情偏偏就是发生了。现在看来,鲁荒王的墓中墓更像是一场预谋已久的玩笑,这个以长生和修仙为毕生目标的藩王在他的寝殿之中,用虚无缥缈的理想击碎了我们关于现实的渴望,甚至连之前已经到手的冥器都在无可奈何之下灰飞烟灭。财富和生命,现实与幻境,最终都在抉择的瞬间随着熊熊的烈火溘然长逝,徒留下一地的怅然供生者凭吊。
就像我后来问李越的那样:“再给你次机会,你还愿意从这儿下去么?”
“不了。”当时他对着漆黑的夜幕摇了摇头,颓然地躺在地上,“下面的人和事,都太恐怖……”
第33章 后记
盗墓贼的钥匙是什么?
是随身携带的洛阳铲,是寻龙点穴的一双慧眼,是对陵墓构造了如指掌的经验,还是无意间寻觅到的线索机关?
不,这些都不是。我认为盗墓贼们之所以能够一次又一次地开启地宫神秘的大门,关键还在于内心当中深藏的贪婪。
所以这其实是个关于人性的故事。
一切都要从那对代表着长生的血饕餮说起。在主人公初看到它们的一刹那,丝毫没有意识到过去、现在乃至未来都会有无数人的命运被它们牵连。缓缓转动的齿轮当中,生活仍在有条不紊地按照自己想象中的模式进行。直到有一天,贪婪蒙蔽了双眼。
于是主角陪着表兄弟进入了诡异的陵墓,于是他们发现了数十年前因其而死的家奴和同样结局的当铺老板。巨大的疑惑随之浮出水面。
然而在短暂的恐慌过后,主人公们仍旧在金钱的驱使下,冒着巨大风险,继续向前。
其实整个故事中,三位主角都有无数的机会可以扭转最后的结局,但是对于利益的渴望却成了使他们沉沦其中的凶手,争斗与厮杀在黑暗的地宫中接连上演着,说到底,都是人性中的贪婪使然。
那么还是让我们回到小说本身吧。
这是我写作完成的第二部 盗墓题材的小说了,其中的很多情节、桥段对我来说都已经是驾轻就熟,于是脑子里便隐隐地总想在惊悚与悬疑之外再加点什么,随即才有了以上罗唆的那么多。
如果盗墓小说也有中心思想的话,那么我想,大概那就是了。
写作之前,我在平日里搜集的无数资料文献中苦苦寻觅着,时隔良久才终于找到一个满意的切入点用来作为情节主线,他就是鲁荒王。
从我不求甚解的一些涉猎来看,这似乎是一个很悲剧的少年。他作为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个儿子,就和之前无数个大同小异的皇子皇孙一样,普通得实在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于是在自知继位无果的情况下,他只得无奈地去山东就藩,选择当一辈子太平王爷。
然而天公不作美,历经一段不为人知的宫闱隐秘之后,少年鲁王心灰意冷,转而寻求虚无缥缈的长生和修仙,最后却因为长期服用丹药而毒发身死,英年早逝。
所以说,我在小说中构建的一切背景,其实都是真实存在的,甚至包括正文开头那个抛砖引玉的引子——其实也是老辈人口中流传了多年的一段往事。
这也是我行文的特点之一,那就是一字一句力求真实,为了详尽刻画出需要表达的感觉,我往往会在故纸堆中埋头很久,寻找出最贴近现实的场景,继而身临其境地去揣摩当时的状态。
悬疑小说的创作法则,唯有真实可信,才能最大限度地吸引读者,于无声无息之间营造出惊悚恐怖的气氛。因此在我的小说中,各位看官读到的大多是身临其境的探秘,环环相扣的线索,以及紧张刺激过后,回首方才惊觉出的谜题。
在写到全书的第二个地宫也就是鲁荒王本人的寝陵时,我由于一次意外事故而有机会亲自深入探访了那座位于山东邹平县九龙山当中的陵区,细细观察之下我将其中的布局建筑悉数转嫁到了小说中——神道、御桥、高大的明楼、挂满镜子的具服殿,不一而足。可以说第二个地宫中读者所接触的大部分场景,都是真实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上的,那片诡异而庞大的地域其实就隐藏在我们身边,在脚下不远。
后来想想,在中国写盗墓小说还带实地考察的作者,大概也就我这一个了吧。
另外关于具体人物的设定我也着实下了一番功夫。现在市面上大部分小说都跟风于《鬼吹灯》和《盗墓笔记》,沿袭它们其中的人物模式,具体来说就是一个负责搞笑的胖子、一个身怀绝技的能人、一个神神叨叨的长辈,然后再加上相对弱势的主人公。这样的四人组在当下的盗墓小说中几乎已成定式。
当然,我不否认如此四个性格、能力各异但又互补的角色的确能最大限度地推动情节多元发展,但问题是谁都有审美疲劳的时候,再好的东西看久了也会看腻。
就像电影《绝地战警》一经问世,好莱坞马上就有大批同类题材的影片新鲜出炉一样,当时主人公一水儿地全是两个黑人特警,一个负责严肃,一个负责搞笑,一时间北美院线上到处都活跃着这样两个活宝组合。于是到最后,观众终于不买账了。
为了防止这样的局面出现,我特意打破了人物设定上的规律,以一个能力出众的盗墓贼的视角,再从旁配以稍显诙谐的同伴来讲述整个故事。
但不得不说,经典毕竟是经典,这样的人物变动无疑为我的写作增添了不少难度。
道理很简单,在第一人称写作的故事中,读者必然是以“我”的视角来看待整个环境的,如果说“我”是一个稍嫌生涩的新手,那么心理活动必然会由此增多,从而也会带来各种突如其来的视觉效果。但假如把镜头替换给一个经验丰富、处变不惊的老鸟,那么情节的波动性显然就会减色不少。
还好故事本身的灵动和真实弥补了这一点缺陷,而且就另一方面来说,以一个相对稳定的视角来构建小说,更能够全方位展开故事,而不用把笔墨花费到大量的内心独白当中去,更有利于故事的紧凑。所以说这两者孰优孰劣,其实全在于作者的一念之间,本就没有太大的差别。
最后还是回归到这部小说的主题。对我而言,以上唠唠叨叨说了这么多,目的并不是要把心里固有的观点强加给诸位,而是仅作一个解释说明的作用。毕竟作为小说,好看才是第一位,盗墓小说最大的乐趣就在于满足读者的猎奇心理,在紧张刺激的同时让人放松身心享受阅读的乐趣。
幽暗的甬道已经悄然走到了尽头,你——看到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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