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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徒山空传-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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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其山收了个好徒弟,后继有人,他的在天之灵。可以宽慰了。
人在酒后总是容易感性,所以当王承乾先生在我醉意已深的时候猛然提到了师父的名字,我竟然脑子一热,痛哭流涕。哭着哭着,也就断了篇儿。
大毛和傻姑娘的婚事被王承乾看了日子安排在第二个月,由于傻姑娘没有身份。连自己叫什么名字都总是说不清楚,王承乾寻思着也不必去验明正身了,反正这姑娘又不用去工作,只需要在家里帮帮忙打打杂,没事的时候给她几颗糖,就能够换来她一整天的快乐,这样也挺好。于是在一个月之后,大毛和傻姑娘就在家里举办了婚事,没有邀请什么来宾,只寥寥通知了几个行里的老前辈,以作见证。我是受邀人群里年纪最小的一个,也是辈分最低的一个,所以我的座位被按照规矩安排在了最末尾,可是那天我依然很高兴,原来看到自己关心的人得到幸福,自己也会感觉到快乐。
只不过那天傻姑娘果然不负众望地在婚礼上发了飙,可能觉得这结婚好麻烦的一件事,久久都吃不到糖,于是不顾自己身上穿着新娘子的红色衣服,也不顾及因为化妆后变得更加美丽的脸,当着所有宾客的面一个撇腿就坐在地上哇哇大哭,哭着喊着要糖吃,急得大毛一边喂糖一边哄着,逗得大家哈哈大笑了起来,大毛的余生,估计这样的日子会占据他的大部分时间,既然选择了,就默默地一路走下去吧,是苦是甜,也许只有他自己心里知道了。
而我在大毛婚礼结束后的第二个礼拜,再一次锁上了屋子,在门缝里留了一封写给大毛的信,然后我离开了家乡,浪迹四方。
第四十八章 。二十年间
信的内容大概还是祝福为主,因为结婚后的大毛,除了日常的接单帮助老百姓之外,还要担负起家庭的职责,即便老婆是个傻瓜。将来还要想法子传宗接代,延续香火,这些事情,就够得他操劳一辈子了。在信里我告诉大毛,请他帮我看管好屋子,现在大革命已经结束了,许多因此而背井离乡的人或许会回来,这当中有我的叔父,还有地包天的二叔,请大毛时不时帮我去走动走动,关心一下,尤其是二叔。地包天自作孽不可活,可二叔未必知道这一切,所以一定不要告诉他咱们知道的真相。
除此之外,我还告诉大毛,房子一定帮我留好,因为将来我还会回来住的,只不过我不清楚我这一去会是多久,也许一年半载,也许十年八年。
而事实上,这一次离开家乡,一走就是十五年。
这期间,我几乎是居无定所,去到一个城市,就小住个半年左右,了解不同地方的风俗和民俗,和各个地方的师傅们拜码头,交朋友,互相分享。我身上有手艺,且在不断地进步,办起事来越来越得心应手,帮助的人也越来越多。但我并不是每天都开门做事,而是当生活有了压力的时候,才会去赚一笔钱,足够支撑我一段日子的那种。
八十年代初的时候,小平同志在几年前提出的“改革开放”构想在几个试点的经济特区初见成效,于是很快改革就席卷了大江南北,遍地开花,政治气氛的松动使得老百姓开始用除去工作的时间做一些别的事情,私人经商渐渐开始被允许了,集体公社的存在感越来越低,因为人人都开始不为每个月那一点工分去拼搏,不再守着国家发放的补给过日子了。人们对邓小平同志的改革报以极大的感恩和参与其中的热情。
在那些年,中国和美帝国主义在小平同志的访美中,长久以来的对峙关系得到了很大的缓和,人民也开始亲切地打出了“小平你好”的口号,这恐怕是中国几千年来,第一次有人用如此亲昵的称呼,来直呼国家领导人。那些年,西南边陲的对越自卫反击战,涌现了一大批令人动容的英雄事迹,才有了后来那首唱遍大江南北的歌曲《血染的风采》。八十年代初的时候,电视机开始以一种全新的娱乐形态进入到老百姓们的生活当中,哪家屋里有电视的话,门槛都被宾朋给踩坏了。公社革委会被撤销了,取而代之的是公社管理委员会,那一年,街头巷尾传唱度最高的歌曲,其中有一句歌词是这样的:“啊亲爱的朋友们,美妙的春光属于谁,属于我,属于你,属于我们八十年代的新一辈。”
是的,那段日子是我最美妙的时光,尽管那个时候我已年逾四十。
人们常说,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也许我的而立之年稍微来得早了一些,以至于我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不惑人生。所以我常常我会感叹,改革的浪潮在我们身边不断被目睹,每个人的生产热情出现了空前的高涨,这一下子将我的记忆拉回到解放初期的大跃进时期,可是随着老百姓收入水平的提高,知识分子的发声越来越被人重视,人们不再认为上学念书是在虚度光阴,而我这样生于四十年代初的人,却在这个阶段显得尴尬了起来。
你也许会问我为什么会尴尬,我或许会回答你,因为只有到了这个时候,你才会意识到,原来我自己之前身在江湖。浸染了几十年后,才发现我根本无法回到现实社会里,融入到这个蓬勃繁荣的集体当中。好在人们思想的开发,让我们这个行业的人越来越被人宽容,虽然依旧是所谓的“封建余孽”,可已经有一些花白胡子的老师傅老道士,放了个小马凳在街边,给人批八字看全相。再也不会被人动不动就抓进去蹲了。
我想那也许是我白发苍苍的时候,我的末路职业吧。眼下趁着自己身体还算不错,四处走走看看,领略一下祖国的大好河山,在这个国家生活了一辈子,竟然还不知道,我们的国家这么美好。但是即便我再四处漂泊,每年都一定会在一段特定的日子内,回到西陵峡的江对岸,朝着对面山峰绝壁上的秦不空隔江跪拜,以谢师恩。
在这十五年的时间里,我大大小小处理了近五百宗各种各样的古怪鬼事,认识了近百号能够彼此相惜的行内伙伴,同时也是竞争对手。其中有川北陕南梨园教派的吴氏兄弟,有岭南山师派的最后一位传人杨老前辈,还有祖籍四川。却在山东学成归来的出马师傅上官。此处不得不提的人就是上官,如果说我以驱邪抓鬼行走江湖的话,那上官所做之事,则是降妖除魔。他主要靠对付动物精怪,以“出马”的方式,来替百姓解决难题。是以当我在这个行业里逐渐成为一个老师傅后,江湖上就开始流传着一句话:“驱邪找司徒,抓妖寻上官”。而上官师傅和我都是复姓。也最终都留在了山城。
这十五年的时间里,我又差不多两年半就一直待在云阳县的云升宫,与松子为伴,终日练功读书,或是在山巅看那云雾茫茫。松子的师父在早些年已经过世,门下弟子因为学有所成纷纷走访天下,有些人成了民间德高望重的师傅,有些人则接管了其他道观。弘扬全真派的道法精髓,却只有松子一个人留了下来,养了一只猫,种了一亩地,每年都会去当年存放巫王魂魄的密洞之内巩固封印。也许是自己一个人呆得久了,松子还学会了自娱自乐,因为我当时上山的时候并未提前知会,也不知道道观的变故如此巨大,等我绕到了云升宫门口后,听见有人在院墙一侧低声细语,好奇心之下,我绕过去看了一看,却发现松子蹲在地上抱着锄头,堆着一株地里的白菜指指点点,好像在跟白菜说话。
我当时觉得好笑,于是就远远地咳嗽了一声。松子寻声看来,我们互相对望了许久,昔日青涩稚嫩的老友,如今已难掩岁月的痕迹,我们微笑着行礼,然后握手,接着相拥而泣。
在云升宫的两年半时间,我得知松子大多数时候依旧留在山上,也不怎么爱到山下去走动,所了解的知识,却大多来自于各种书籍的阅读。于是我邀约他,跟我一起下山,继续闯荡江湖。谁知道这一去,就让松子上了瘾,以至于我们回到云升宫后,他开始悲春伤秋。觉得山上苦闷,不如花花世界那么好玩。闷了几天后,我们俩都觉得无聊,于是开始给自己找乐子。
我们两个一把岁数的中年人,在娱乐条件缺乏的山上宫观里,我和松子无聊至极后,幻想着我们面前有一个乒乓台,然后我俩手里都有一副乒乓球拍和一个乒乓球,我发球,他接球,然后他一个快攻造成我的一个高球,接着他就一个扣球好让我措手不及。
我们就这么在空气中挥舞着手,意淫出一场精彩绝伦的比赛。最终以松子说我发球速度过快为由,而狠狠甩掉了手上的“拍子”,赌气不玩了。
我回到家乡山城的时候,已经是九十年代中期了。大毛带着傻姑娘来给我接风。王承乾先生已经仙去,我却是在回去之后才得知。而大毛的儿子也已经开始上中学,大毛并未教过他任何关于我们行里的手艺,因为大毛觉得,孩子还是要念书好,学不学手艺不要紧,心里装着敬畏就行。我问大毛那你的手艺后继无人的话,那岂不是太可惜了吗?大毛说来日方长,等孩子大一些了之后,他自己会想法子到民间去找一个好苗子,收做徒弟,就好像当初王承乾先生收下他为徒一样。
十多年不见,傻姑娘已经完全不记得我是谁,虽然容颜开始有些衰老,但由于先天的乐天派,以至于她看上去比同龄的女人快乐得多。在她的世界里,除了糖果之外,还有自己的儿子。即便是个傻瓜,也有护犊之情,或许傻姑娘只是习惯了和大毛一起生活,并没有真正理解到“丈夫”这两个字的含义,甚至她对大毛的那种喜欢和爱,都未必和我们理解的“爱”意义一致,但是她是爱自己的孩子的。就如爱吃糖一样的爱。
看着大毛经营好了自己的生活,我也很是欣慰,大毛在接风之后给了我一把钥匙,说在我走的这些年里,随着土地改革建设的兴起,以前的老房子渐渐变得有些影响市容,所以政府正在想法子准备拆迁,但是由于很多人不肯放弃自己家的老房子。所以迟迟不走。大毛担心我家长期没有人住,会被人强行破门,于是就自作主张替我换了一把锁。
大毛还告诉我,如果真的拆迁了,我会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金,因为当初我师父过世的时候,把房子就转让到了我的名下,而现在那块地皮。据说是整个城市最值钱的地段之一。
于是我继续在老房子里住着,离开了十多年,却没有丝毫陌生感,我甚至在老房子里住的时候,还梦见了我师父好几次。我周围的邻居很多都在这些年里已经搬走或是去世了,留下的一些老街坊看我重新回了家,就好像见到亲人一样开心,于是当我重新打开门做生意。就此决定,将来不走了,我就留在这里,直到做不动了为止。
我算是非常幸运的一批师傅,我们在一场浩劫当中幸存了下来,又因为一些令人惊奇的经历而被人当做一个传奇。回到山城后仅仅两年多,我就在这个行业里变成了名气最大的一位,许多人上门拜访。并非真的求事,而只是为了看看活的。和所有的行业一样,我们这个行业,也存在着商业竞争,在竞争当中有人不断压低自己的价码,而我却一直居高不下,即便如此,前来找我求事的人依旧络绎不绝。随着名气越来越大。人们对我的传闻也越来越离奇,有时候甚至离奇到我自己听到后,都会忍不住想笑的地步。
人们的接受度越来越高的时候,就迎来了我们这个行业最为黄金的一段时期,我开始不仅仅局限于和老百姓做生意,我甚至还和一些企业单位,甚至是政府部门打起了交道。由于办事得力,且干净利落。几乎从未失手,我直到五十多岁的时候,才真正意义上把自己的日子过得好了起来。手里的钱多了,存银行生利息,却不知道这笔钱该留给谁来替我花。于是取出了自己所有的存款,在老房子附近买了一套大房子,可以看到涛涛长江的那种。不仅如此,我还给自己买了一台车。并在买了车之后,才在五十多岁高龄的时候,托人托关系去学习了开车。
我年轻的时候曾经暗暗对自己保证过,将来有钱了,我也要买一辆牛车;将来有钱了,我也要买一台拖拉机等等之类的话,可是世界在这短短的二十年间,变化得太快太快,以前想都不敢想的日子,如今却真实地在我的生活里。那个年代最流行的的车无非就是那老三样,我觉得太俗,而且满大街都是同样的车,显得我过于随大流,于是在大家都开着捷达、富康、桑塔纳的时候,我却买了一台黑色的奥迪100。
以至于我有时候开车出去兜风,会有警察同志远远看见我的车就朝着我敬礼,因为当年能开这种车的,基本上都是大官,谁能想到,里头坐着的,竟然是一个老道士,一个只是不想让自己虚度光阴的老道士,一个有着这样特殊人生的人。
而真正让我感到束手无策的,却并非所谓时代的潮流,而是那些突然涌入我生活的新鲜东西。
第四十九章 。不叹此生 (大结局)
这些新的挑战,则来自于日新月异的生活。若是说汽车,房屋,电话这些东西在我年幼的时候其实都已经有了,只是那个时候大家比较穷,大部分人都玩不起而已,而今日子过好了,人们开始有多余的钱来充实自己的生活,这其实只是生活水平的提升,但是有一些我小时候就从来没见过甚至不曾相信未来会出现的东西,却在这些年里头,不断地涌现了出来。
例如一种叫做传呼机的东西,据说这东西的出现,减少了人与人之间互访彼此的障碍,或许你来我家找我玩,我不一定在家,那么你这一趟就算是白走了。又或者你给我写信,我没有回复。或者直接没有收到,那么你这封信,就算是浪费了。起码你浪费了写下这封信的时间,可是传呼机,却能够用最简单的音符,来告诉你谁谁谁正在给你打电话,你需要给他回复这个电话过去。
就好像我说的那样,减少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障碍。
又例如一种被称作电脑的东西,我对它的了解,其实就是一堆数字,什么三八六,四八六,五八六,最初听到它们的时候,我还以为门前的公交车又多开了几条线路。很难相信人们终于有一天可以把智慧用这样的方式,装进一个小小的看上去还没电视机大的屏幕当中。
和大多数人不同的是,我相对还算富裕,而且我的这个职业所挣得的收入是不用上税的。而我越是随着岁数的增加,就越是喜欢去研究这些新奇的东西,可当我真正把它买回家的时候,怎么将其打开点亮,却困扰了我整整半天。当初买电脑的时候是因为看了一篇报纸,说很快人类技术就能够进入智能时代,人和机器可以进行人机对话,我心想那可就好玩了,我一个人在家也没个伴儿,有个机器陪我说说话也是好的。
可是当我好不容易点亮了电脑,无论我对着显示屏的任何一个方向跟它说话,它却从来没有理会过我。于是那台只能插入软盘的电脑,在接下来的很长时间里,成了我家里的一个摆设,但我还是时不时点亮它,然后握着鼠标在屏幕上晃来晃去,起码还能动,这也算是个发现吧,我一直这么宽慰我自己。
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刻意多去跟一些年轻人接触,他们对于新鲜事物的接受度比我这个上了岁数的人要容易得多,尽管有时候他们好心地教我,我学起来也非常困难。我算是一个不肯轻易服输的人,我心想我才几岁大的时候就跟着先生学四书五经,难道说这洋货,还能比咱们老祖宗留下的那些晦涩字句还难研究吗?我如果连个电脑都学不会,那我这几十年岁月风风雨雨的,岂不是在这件事上成了别人口中的笑话?
于是我一方面请教年轻人,一方面自己钻书店去买书来看,那群被我请教的年轻人当中,其中一个就是大毛的儿子。他是一个很喜欢笑而且非常尊敬长辈的人,我们大家都非常喜欢他。尽管大多数时候当我邀请他来我家教我用电脑的时候,一般都是他在噼里啪啦地弄,而我只能在边上半张着嘴巴似懂非懂的看,但还是觉得有意思,尤其是当他在我电脑里玩一种看上去像是游戏的东西,里边有小人,有枪炮,还有房子,几帮子人就在那儿不吭声不出气地互殴着,就为了争个胜负。有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就问大毛的儿子,说你玩的这到底是什么东西?他推了推自己鼻子上的眼镜,然后告诉我,这叫《红色警戒》。
在诸多好心年轻人的帮助之下,我渐渐学会了打开“我的电脑”,学会了放音乐,学会了打字。但是由于我没有学过汉语拼音,所以我为了学习打字,还专门去街上斥巨资报名参加了一种名叫“五笔字输入法”的培训学习班,我成了我们那一期培训班里,岁数最大的人。
日子非常简单地过着,我却从未荒废我的手艺,值得庆幸的是,我在那一段日子里戒掉了抽了几十年的香烟,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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