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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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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琅实在是看不下去了,陪着笑脸道:“黄瓜凉拌起来味道不错,只是,用刀切出来的酱醋味道进不去,不好吃,如果用拍的,就能很好的弥补这方面的缺憾。”
阿娇提起云氏菜刀,一刀就拍在一根黄瓜上,眼看黄瓜被拍碎,这才随便砍两刀,就倒进盆子里,浇上事先调好的酱汁,胡乱搅拌两下,吃了一口,满意的道:“胡瓜,还是要拍出来的好吃,大长秋,记下来,这是我今天的新发现。”
阿娇拍黄瓜拍的上瘾,云琅悄悄地凑到奋笔疾书的大长秋身边道:“真的没问题吗?”
大长秋瞟了云琅一眼道:“以后有事就说,像这次这样,说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就成。那些事阿娇能做,那些不能做,阿娇自有主意,能帮的随手就帮了,不能帮的,你也莫要强求。”
云琅又小声问道:“再帮我问问阿娇,能不能把我从羽林军里弄出来啊,总要上战场的……”
大长秋懒懒的道:“很简单。”
云琅喜形于色连忙道:“多谢,多谢!”
大长秋看了云琅一眼道:“只要你能接受宫刑,就能来长门宫伺候阿娇贵人,说实话,阿娇贵人还是很喜欢你的,干我们这一行,你前途远大啊。”
云琅不由自主的瞅瞅胯下,脑袋摇的跟拨浪鼓一般。
大长秋讥诮的道:“食髓知味了吧?怪不得会舍不得,怎么,那个卓氏女的滋味很足?”
云琅懊丧的拍着脑袋道:“怎么谁都知道啊?”
大长秋冷哼道:“你自己行为不检,还埋怨别人都知道?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看不起你们这种浮华浪子,仗着腰间有一个子孙根就肆意胡为,却不知道那也是惹祸的根苗。你看着吧,以后有你烦恼的地方呢。”
“大长秋,把这些胡瓜赏赐给那些宫女,谁要是敢剩下,就割掉舌头,多好的青菜啊,也敢浪费。”
阿娇在另一边不耐烦地喊道。
大长秋起身对云琅小声道:“老夫很忙,快要忙不过来了,你如果害怕上战场,就来老夫这里,老夫一手的快刀,保你无恙。”
云琅立刻就抱着马车模型走了……
他宁愿上阵跟匈奴作战,也不想变成太监!
东方朔来到长门宫的时候,云琅快要认不出他了。
“无论如何,先让某家吃一顿饱饭,而后,要杀要剐随意就好!”
蓬头垢面的东方朔,见到云琅,先不感谢云琅对他的救命之恩,而是先要吃的。
一锅汤面条下了肚子,东方朔嘴里咬着一根鸡腿道:“听说我是来这里造马车的?”
云琅咬牙切齿的道:“准确的说,你是在偷我家的马车!”
“好东西藏起来可不是君子的行为,晓谕天下,造福天下,才是我辈读书人该干的事情。”
“你就不感到惭愧?那是我的心血啊——”云琅暴跳如雷。
“某家帮你将四轮马车施行天下,你该感谢某家才对,知道不,某家已经注明此车名曰——云氏车。日后云氏车遍行天下,你云氏之名也将名扬四海,为此事我已经身陷囹圄,你居然不知好歹的怪我帮你!”
云琅的眼睛瞪得如同牛眼睛一般大,怒道:“你的意思是,我救你纯属必然,是对你帮我的一种补偿,而不需要感恩戴德是不是?”
东方朔吃完了鸡腿,把身上的脏衣服丢掉,一边光着屁股往温泉水渠走,一边道:“我本来准备用威胁那些侏儒的方式让陛下注意到我,为了酬谢你前些日子对我的照顾,我特意选择了四轮马车这个有争议的事情来做。如果不是为了帮助你,你觉得为吃饱了撑的去触犯律法?现在好了,阿娇贵人要四轮马车,也就是云氏车,只要这一辆马车造成,效仿者一定会遍布天下,你云氏的名声,自然就起来了。等我洗完澡好好的想想你该给我多少钱才能弥补我的损失。”
第一八二章 知恩图报?或许是!
“东方朔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张汤如是说。
一个人如果能孜孜以求的帮助另外一个人名扬天下,这绝对是莫大的恩德,非刎颈之交不可求。
每个人都这样说,云琅也就不得不接受这种论断,如果再继续纠缠发明权的问题,可能会被人腹诽为小人。
云琅确信,他绝对不会为了东方朔去抹脖子,同样的,估计东方朔也不会为了云琅去自杀。
聪明人让人讨厌,就讨厌在这一点,他们的有行为规则,有明确的止损线,一旦事不可为,跑的最快的一定是他们。
东方朔的一张嘴确实能活死人肉白骨,他的那一双手除了吃饭之外,剩下的功能就是握笔了。
所以,他对如何制造四轮马车一无所知,在云家开始如火如荼的给阿娇制造四轮马车的时候,东方朔唯一明白的事情就是——云家的肉骨头很好吃!
在东方朔被关进监牢的时候,他的老婆也没有跑,一路跟着囚车从长安走到上林苑,还要照顾东方朔,这样的女人很难得,云琅就是这么认为的。
东方朔则认为这是必然,他以为只要他没死,就算是少了一个鼻子也有大群的女人扑上来。
至于那个死都要跟他在一起的那个良姬,是他出于怜悯才让她跟在身边的。
瞅着良姬利用云家的资源,将东方朔照顾的无微不至,即便被东方朔呼来喝去,也心甘如怡的模样,云琅很想仰天长啸几声。
这样的女人他在后世就没有遇见过,在大汉同样没有遇见一个!
不知为什么,他接触的不是卓姬这种商场女强人,就是长平,阿娇这种政治女强人,再不然,遇到的就是丑庸这种能把人活活气死的女人。
不管是哪一种都跟云琅理想中的老婆相去甚远,跟这几种女人多待一天很可能就会折寿一天。
放眼望去,自己身边,竟然没有一个适合被他发展成云氏女主人的人。
四轮马车最难以制造的其实就是车厢底下的转盘,这种马车是依靠两个可以左右转动的前轮来控制方向的,因此,云琅就特意将车厢底下的转盘弄成了铁的。
可是,问题接着就出来了,两只前轮快变成了万向轮,对于驾驭马车的车夫要求就提高的了很多。
云琅在驾驭这辆只有架子的马车冲进田地里之后,大长秋就派来了三五个经验丰富的车夫,日夜操练。
曹襄回来了,意气风发,只是人瘦的没了人形。
“长驱一千四百里逐奴,将之一一斩杀在刀下,为平生最快意的事情。阵斩一百六十四,活捉三十有五,缴获无数,其中战马不下三白匹。”
曹襄把话说的波澜不惊,只是一双眼睛中满是渴望,他非常渴望自己的这几个同伴能够好好的夸夸他。
“雁门关下,可还有百姓?”霍去病从烤羊腿上撕下一块肉塞嘴里道。
“我只到太原府。”曹襄的脸有些红。
“五百长门宫卫,再加上你的三百家将,如此大的一股力量,没有去雁门关外瞅瞅,实在是遗憾。”霍去病叹口气道。
“左谷蠡王就在雁门关外,整座城关已经被他破坏殆尽,我只有八百人如何能与左谷蠡王的三万大军作战?”曹襄不由得有些愤怒。
“一整只羊,不是一口吃完的,你部八百人除你之外,全部都是最精锐的骑兵,且一骑双马,军粮,军械充足,只要不与左谷蠡王的大军正面作战,围绕着他的大军,今天吃一口,明日吃一口,只要指挥相宜,八百人足够了,再多反而不美,也不是没有机会击败左谷蠡王。”
听了霍去病的话,曹襄惊讶的指着霍去病对云琅道:“他疯了。”
云琅点头道:“他确实疯了,现在满脑子都是匈奴人,你去看看,军卒们训练用的木头桩子都被他标注了匈奴人的编号,从匈奴一号,到八百号,中间,还有大当户,裨王,校尉,算得上是一整支匈奴军队。不过啊,不疯魔不成活,就看他将来能走到那一步了,身为他的军司马,我只能求天神保佑他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否则我一定会有死掉的危险。”
曹襄腾地一下从地板上站起来怒道:“你什么时候成了他的军司马?”
李敢吐掉嘴里的羊骨头道:“自从他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之后。”
“什么?你击杀了十六个匈奴?不是霍去病抓住之后给你当靶子射死的?估计你还没有用刀子一连砍十六颗脑袋的勇气。”
“长矛刺死了两个,剩下的都是我用弩箭狙杀的。”云琅咬了一口黄瓜淡淡的道。
“天杀的,我只杀死了一个匈奴……”
“人家现在是少上造,也是骑都尉司马,实封一百二十户,听说就在蓝田县,这可是关内的封赏,可不是什么糊弄人的关外封爵。”
“已经经过太尉府了?”曹襄的声音越发的尖利。
“没你什么事了。”霍去病嗤的笑一声,然后又不忍心看曹襄那张难看的脸,就把脑袋转过去。
“你怎么选了他?”曹襄怒吼。
云琅摊摊手无奈的道:“关我屁事。”
“你怎么不问问我?”
云琅又摊摊手道:“关你屁事!”
曹襄一屁股坐地上叹息道:“这两句话不错,天底下的事情无非就是关我屁事,跟关你屁事这两种结果。好吧,不说了,吃东西,我要好好长膘,这一趟远行,身子骨差点被颠散了,你别说,公孙敖这混蛋就算有千般不是,训练军卒还是很有一套的。我如果不是硬抗过了他的训练,这趟远行就能要了我的命。”
“我听我母亲说,骊山地龙翻身了,长安却没有动静,有人说,这是上苍在警告陛下,不得与阿娇这个罪妇过于亲近。否则,地龙为何独独在陛下居留长门宫的时候翻身呢。”
曹襄是一个很洒脱的人,见争取云琅当他的军司马已经成了泡影,立刻开始卖弄自己广博的消息。
李敢嘿嘿笑道:“第一个说这话的人下场一定很惨。”
曹襄大笑道:“没错,牙门将军宁良,已经被斩首弃市了。”
霍去病皱眉道:“他一介牙门将,掺和进宫闱之争里做什么?这不是找死吗?”
曹襄大笑道:“他有一个妹妹是宁美人。”
霍去病见云琅瞅着他,就不耐烦的道:“皇后不会管这些事情,阿娇也没法子再进宫当皇后。”
云琅叹息一声道:“你的骑都尉可是真正的外戚军队,这个名头一定要改掉才好,否则,就算是打了胜仗,也会逊色三分,人家公孙敖就是看准了你身为外戚,不好与他一个泼皮无赖汉争执,才把最好的兵员都给带走了,武库里也仅仅留给你一些不能用的破烂。”
霍去病摇头道:“一大家子人呢,怎么可能改弦易张?如果没有皇后,卫氏一族没有出头的可能,我舅舅更是没机会从马夫变成长平侯的。生死与共是必然的。”
很多时候,只要说话说到无可奈何的时候,话题也就自然而然的结束了。
谁都有要保护的人,谁都有紧张的人,谁都有怜惜的人。
普天之下,只有云琅觉得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
皎洁的月光下,东方朔手持木勺,正在往良姬的脑袋上浇水,良姬低着头正在揉搓头发,露出好大一片白皙的脊背。
夜色静谧,只有哗哗的水声与东方朔吟诵《诗经》的声音。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东方朔嘴巴很硬,心肠却很软,只要看他温柔的动作,就知道良姬在他心中并非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
良姬估计也知道,所以才死死的缠着东方朔不松手,东方朔总说良姬是个愚蠢的女人,现在看来,愚蠢的很可能是东方朔。
云氏的温泉水洗过澡之后,最好用清水再冲洗一遍,毕竟,水里面的硫磺味道并不是很好闻。
东方朔捧起一缕良姬的头发,放在鼻端嗅一下道:“杂味已经很淡了,还是再清洗一遍的好。”
云琅就坐在二楼的黑暗处,见东方朔提着装满泉水的木桶去了温泉水池处,换取泡在温泉水里已经温热的清水。
就微微的叹一口气,走进了屋子,红袖点亮了蜡烛轻声道:“夜深了,小郎该安寝了。”
云琅躺在床上,瞅着窗外的明月问红袖:“大长秋很看重你,我不问是什么关系,只告诉你一件事,你如果想要去长门宫,随时都能去。前日,大长秋已经暗示过我了。”
红袖摇摇头道:“婢子在云氏虽说只是一个婢女,过的比在来氏还要好些,更快活些。既然如此,婢子为何还要去长门宫呢?那里能让婢子更加快活,更加舒坦吗?明显是不成的,我娘早就说过,她恨不能嫁给贫家子,虽然粗茶淡饭,却能落一个轻松自在。”
云琅笑道:“那是你娘没有过过贫家小户的日子才会这样说,如果她真的成了贫家的主妇,或许就不会这样想了。”
红袖笑道:“或许吧,反正婢子不想离开云氏。”
第一八三章 好人就该被奖励
东方朔的爱情是隐秘的,他不屑将自己柔弱温情的一面展现给大汉国人看。
只有每一个跟他相处过的女子才知道,这个人是何等的温柔,温柔到了宁愿给她们一个新生活的地步。
东方朔很少能娶到良家子,愿意跟他在一起过短暂夫妻生活的美人儿,大多是厌倦了迎来送往的青楼生活。
在大汉,青楼女子想要成为平民,唯一的渠道就是嫁给官员,然后再与官员绝婚,如此才能有一个良家子的名份,才能获得大汉律法赋予良家子的全部权益。
官员想要以七弃之名绝婚,至少需要等待一年之后……
关于东方朔的这些事情,是大长秋告诉云琅的,这个老宦官,总能从一些别人想不到的渠道弄到一些让人心酸的真实答案。
结婚是为了救人于水火,绝婚又是为了放那个女子一条生路……面对这样的人,云琅觉得自己应该给他做一顿美味的红烧肉才能表达自己对他的敬意。
这是云琅在大汉国,遇到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有一副好心肠的人。
云家的稻米不多,或者说,偌大的一个长安,稻米也不是很多,长安周边基本上不种植稻米,最近的种植稻米的地方是汉中。
由于道路不好,运输到长安的稻米数量很少,因此,关中人吃的最多的还是糜子跟小米,高粱。
大汉国的稻米产量虽然比麦子,糜子,小米强一些,却也很有限,不过,大汉国的原始稻米,是云琅食谱上的最爱。
关中人吃稻米喜欢蒸煮,这种方法是对的,只是他们喜欢用蒸笼来弄熟米饭,好好的一锅稻米,蒸熟之后,米香已经跑了大半。
他更喜欢用铁锅加水,加米,然后用慢火慢慢的蒸熟一锅米饭,虽然锅底可能会有锅巴产生,这样做出来的米饭,无疑是最香甜的。
如果用肉汤浸泡一下锅巴,锅巴的味道应该是人间绝品。
下午的时候,东方朔就来到了云氏厨房,面对云琅带着浓重仪式感的做饭方式,即便是放荡不羁的东方朔,也不由得肃然起敬,匆匆的跑回去梳洗了头发,修整了胡须,换了一套最干净的衣衫,然后就坐在云家院子里的一棵松树下,冒着严寒,等云琅喊他吃饭。
亮红色的红烧肉在砂锅里被咕嘟咕嘟冒着泡的肉汤触碰着,微微颤动。
云琅一点都不着急,烧好一砂锅红烧肉的秘诀就是要有耐心,只有微火慢炖,才能最大程度的将肉香激发出来,才能让粘稠的肉汁里裹挟到足够多的肉味。
红袖邀请东方朔进地暖棚子里等待,还给他上了一壶热茶,去去嘴里的味道,好品尝家主精心烹制的菜肴。
一个黑陶红纹的酒坛子被红袖泡在一个装满开水的木盆里,然后就有两个健壮的仆妇抬着木盆,安放在东方朔身边,酒坛子虽然没有开,仅仅从价值不菲的酒坛子上,东方朔,就知道这一坛子酒应该不是他平日里喝的粗酒。
这样的礼遇,让东方朔变得不安起来,即便坐在温暖的地暖棚子下面,他也有些坐立不安。
云琅做的饭菜很简单,也就一锅饭,一砂锅肉,一盘子炒青菜,一碗肉丸子汤。
数量也不多,恰好够东方朔一人食用的。
等红袖将饭菜安置好之后,云琅打开那一坛子酒笑道:“酒曰玉冻春,又名一汪绿,冰雪中冰了三日,尽去酒中燥热之气,然后以滚水激之,温和馥郁的酒香牢牢的被锁在酒浆中,只有喝一口进了五脏六肺,才能发现其中的妙处。来,东方先生,饮甚!”
东方朔原本满腹狐疑,只是听了云琅对于这坛子酒的解说之后,只觉得馋虫在胸中闹腾的厉害,一瞬间就决定,先喝了酒再说。
一碗酒下肚,东方朔半天不肯吐气,直到忍无可忍之时才长出一口气道:“好酒!”
云琅掀开砂锅盖子,轻轻地用手撩撩味道,满意地笑道:“平生做肉食,以此次为最佳,饮酒岂能不食肉!提醒一下,此物与稻米同食最为相宜,请先生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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