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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4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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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阿娇她们会看到,刘彻会认为这是一种情趣。
  皇帝又叫了一身好,看样子李夫人刚刚表演出来的舞蹈动作应该非常的和皇帝的脾胃。
  曹襄放下书本瞅着隋越道:“你就不能去盯着别人,比如公孙敖那只老色鬼?你在这里,我没法子安心看书。”
  隋越冷笑一声道:“公孙敖虽然好色如命,这时候绝对没有胆子朝台子上看一眼的。”
  云琅好久都没有说话了,这让曹襄非常的奇怪,转过头去看他的时候,发现他居然转过头,背对着台子,捧着书本看的极为认真。
  曹襄不知道他对面的冰山有什么好看的,干脆凑到云琅身边,同样转过身去,很快,就表现的非常规矩。
  站在冰山后面的隋越笑道:“这才是陛下的好臣子。”
  听隋越表扬了云琅跟曹襄,汲黯这个老不羞的也就凑到曹襄身边,有样学样,读书读得非常认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钟鼓停了,三人这才如梦初醒,对视一眼,齐齐的喝彩道:“妙到毫巅,冠绝天下!”
  隋越笑道:“确实如此,三位仅仅是听音就能听出李夫人的舞姿动人,真是让某家钦佩之至。哼,算你们识相。”
  说完话就从三人手中收走了书本,施施然的上了长门宫。
  “那日见李夫人还以为是一个窈窕的美人,没想到脱衣之后居然很是丰盈啊!”
  曹襄喃喃自语。
  汲黯笑道:“可怜老夫老眼昏花,只能看见一个影子。”
  “闭嘴吧,我们什么都没看见。”
  曹襄四处瞅瞅,低声问道:“她到底穿衣服了没有?”
  云琅叹口气道:“如你所愿,穿着纱衣。”
  李夫人跳完舞蹈之后,酒宴立刻就进入了正常阶段,虽然台子上还有歌姬舞姬在跳舞,众人却没了欣赏的意思,依旧谈笑言欢,相互敬酒,其乐融融。
  也不知道是谁起哄说李夫人舞技天下第一,长袖舞更是妙到毫巅,众人这是托了阿娇贵人的福气这才有幸一见。
  皇帝笑眯眯的应承了下来,还当场挥毫写了天下第一四个大字赐给了李夫人。
  众人瞅着李夫人包裹的严严实实的来到台子上谢恩,心中有说不出的滋味。
  前边不管不顾的让阿娇折腾李夫人,这是皇帝给阿娇的交代,认同阿娇对李夫人有控制权。
  后面赏赐李夫人这幅字,是在安慰自己的美人儿,从道理上,刘彻做的四平八稳,无懈可击!
  阿娇看完李夫人的舞蹈就回去了,刘彻大马金刀的坐在高台上频频举杯,邀请重臣饮酒。
  眼看就要到子时,方才在侍者的搀扶下离开了酒宴。
  云琅跟曹襄两个打着哈欠准备走侧门回云氏,却被大长秋给拦住了,一定要这些来饮宴的重臣们从前门走。
  “长门宫的马厩在前院!”
  听云琅这么解释一下,曹襄立刻就来了精神,拉着云琅就直奔前院。
  越过重重宫禁,老远就听见一声声不似人声的惨号……
  天寒地冻的日子里,身上被人泼上冰水,很快就会被冻成雕像。
  而此时的马厩里,这样的雕像有三座。
  汲黯长叹一声走到雕像面前道:“何苦来哉!”
  最粗壮的那尊雕像虽然冻得快要僵硬了,却硬是咬着牙关恶狠狠地道:“某家受得住!”
  云琅伸出一根手指弹弹李广利胡须上凝结的小冰柱道:“好汉子,你可以走正途的。”
  李广利一言不发,只是用眼睛凶狠的看着云琅。
  “怎么连我都恨上了?”
  李广利悲愤的道:“无耻小人!”
  云琅看看李广利湿漉漉的手道:“保护好你的手,拿剑的手可不能短缺了指头。另外,你兄长跟你弟弟恐怕没有你这么强壮的身体,你不求饶,刑罚不止。”
  李广利左右看看身边的兄长跟弟弟,见他两已经昏昏欲睡了,连忙大喊大叫,他清楚地知道,一旦他们两人真的睡着了,就死定了。
  众人感慨万千的依次从李氏兄弟身边走过,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样的事情。
  皇帝只想要李夫人,至于李夫人的兄长跟弟弟,他不在乎。
  云琅重新回到红袖的房间,红袖没有安寝,伺候云琅洗漱后轻声道:“李夫人美丽吗?”
  云琅笑着摇头道:“李夫人跳舞的时候,你夫君正在研读《论语》颇有收获。”
  红袖娇嗔道:“瞎说!”
  云琅苦笑道:“陛下妒忌之心大作,不准我们看李夫人跳舞,一人发了一本书,要我们潜心研读,等李夫人舞蹈之后,我们才能抬起头来。”
  见丈夫说的认真,红袖这才大笑了起来。
  “一个可怜的女子罢了,她在台子上风光,她的兄长弟弟却被阿娇绑在马厩里挨冻。这样的天气里,浑身上下浇了水,想要平安无事可能很不容易。”
  红袖摇摇头道:“您天生就是富贵人,不知晓那些低贱的人想要谋求富贵的决心。李夫人知道她只有依靠陛下才能活命,她的兄长弟弟们也清楚地知道,只有李夫人得宠,他们才能飞黄腾达。所以,李夫人甘心受辱,她的兄长弟弟们更是心甘情愿的为李夫人受苦。一个个都怀着渺茫的希望,在拿自己的命做赌注,都是真正的狠人啊。”
  云琅点点头,揽住红袖纤细的腰肢喟叹道:“说起来都是自作自受。”
  红袖摇头道:“不是的,您从来没有当过奴隶人,不了解奴隶人的心思。”
  云琅笑道:“怎么会不了解呢?他们就像一颗颗被压在巨石下的种子,是种子就要生根发芽,哪怕头上有巨石也同样要活命,所以,要嘛被巨石压垮,要嘛努力发芽顶走巨石,获得阳光雨露。不过啊,李氏的这几个人不知为何,好像把我当做那颗大石头了。”


第九十五章 人与虎
  天亮的时候云琅听到了一个震撼人心的消息。
  昨夜的大雪没有杀死李氏三兄弟。
  被皇帝以天意的借口还给了李夫人。
  “他们三兄弟脱掉了衣衫,三人抱着战马渡过了这一关。”
  大长秋往嘴里塞了好大一筷子酸菜,满意的吞咽下去之后这才给云琅解释了一下。
  “昨夜为何不弄死他们呢?”云琅把话问出来了,就觉得自己很傻。
  惩罚李延年三兄弟也是皇帝准许的,却没有准许阿娇取人家的性命。
  毕竟任由阿娇处置李夫人的话,李夫人很可能就没活路了,退而求其次之下,只好让李延年三兄弟吃苦了。
  李氏三兄弟其实问题不大。
  尤其是李广利,这人作为军人来说其实是合格的,如果不是被皇帝逼迫过甚的话,也不至于带着三万大汉军队西征到死伤殆尽。
  这人的遭遇跟李陵差不多,都是在领兵在外的时候,被皇帝屠戮了满门老少,再无回头之路。
  只不过李陵选择了投降,李广利选择了伤害刘彻,将他的三万精锐白白的消耗在了漫天黄沙中。
  云氏新的一天又开始了,只是大雪依旧在下。
  在这个时代,一场大雪就能阻绝交通,站在门口,就能感受到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的寂寥景象。
  这样的环境下,意境是不缺的,尤其是两只老虎踩着一尺厚的白雪出现在原野上之后,就让这样的图景多了一丝生趣。
  每天巡视云氏庄园一周,这是老虎大王必修的功课,看样子他有把云氏庄园领地传承给儿子的打算,每次出巡都必须带着自己的儿子。
  按道理来说,公老虎是不会带孩子的,只是因为在云氏,老虎的食物极大的丰富,这才催生了公老虎带孩子的场面。
  至于地盘,更不成问题了,反正老虎大王领地里的野兽每隔两年就会被人类大扫荡一次,扫荡之后,整座山都会变成空山,所以,价值不大,老虎大王早就看淡了。
  猪圈里的猪变少了,这让大王非常的忧伤,对他来说,这里才是他的粮仓。
  父子两头老虎趴在猪圈围墙上看猪的场面最近经常出现,大王也终于知道怜惜粮食了,再也没有以前只要觉得那头猪可口,就扑上去咬死,只吃最肥美的部分,把剩余的全部丢掉的浪费行径。
  今天大雪,天气寒冷,老虎父子需要更多的食物来补充热量,猪圈里的猪不多了……大王伸出舌头舔舐一下嘴唇,就带着儿子去了鹿苑。
  在老虎眼中,鹿肉没有猪肉肥美,缺少甘美的脂肪,瘦肉太多,费牙!
  自从老母鹿死掉之后,老虎就不太来鹿苑了,这一次之所以过来,就是想教会儿子如何狩猎。
  看守鹿苑的仆役见大王父子来了,早早地就打开了鹿苑栅栏,欢迎他们父子。
  大王威严的守在鹿苑门口,小老虎见到一大群鹿,嗷的叫了一声,就扑了过去。
  云琅散布到鹿苑的时候,发现老虎大王正忧伤的趴在栅栏上,伸长了脖子看里面。
  就好奇的凑过去看了一眼。
  也不由得为大王伤心。
  眼看着大王的儿子被一头长着巨大鹿角的雄鹿追杀的屁滚尿流,着实丢了老虎一族的脸面。
  就拍拍大王的脑袋道:“他还小。”
  老虎大王人立而起,挥舞着前爪咆哮一声,鹿苑里面的鹿顿时就慌乱起来,即便是正在追杀小老虎的那头雄鹿,也停下脚步,警惕的看着老虎大王,缓缓后退。
  大王人立而起的时候,远比云琅高大,愤怒咆哮的时候更是将兽中之王的威风展露无遗。
  轻轻一个纵跃,大王就越过高高的栅栏进入了鹿圈,他伸长了脖颈,围着那头勇敢的雄鹿慢慢的踱步。
  被这头雄鹿弄得毛发散乱的小老虎这时候终于有了精神,跟在父亲身后向这头雄鹿咆哮。
  终于,强大的压力让这头雄鹿无法忍耐了,低着头凶狠的向老虎大王扑过来,在它的身后是一大群无处可去的母鹿跟幼鹿,如果再不赶走这头老虎,族群就会覆灭。
  如果是在旷野中,雄鹿自然会率先逃跑,等待老虎捕捉到体弱老迈的同伴吃饱后,再停下来。
  现在,不一样了。
  跟随这头大雄鹿一起发起冲锋的还有三头雄鹿,而其余鹿群在另外一头雄鹿的带领下,重重的撞向鹿圈大门。
  老虎大王愣了一下,从来没见过鹿会主动向他发起进攻。
  再看看那三头鹿完全是疯魔了,就警惕的闪到一边,又发现这三头雄鹿完全是不要命了,这才迅速的跳上栅栏,眼看着那三头鹿的大角狠狠地撞在栅栏上,弄得木屑纷飞。
  如果不是大王一爪子把儿子捞起来,疯狂的撞击一定会将他的儿子撞得骨断筋折。
  为食物拼命这种事情,大王已经很久没有做过了,他觉得不值。
  雄鹿发疯般的撞击,终于有了结果,一根粗壮的木头被撞断了,然后鹿群就从鹿圈里夺路狂奔。
  蹲在栅栏上的大王,郁闷的一爪子拍翻一头鹿,算是有了收获,小老虎嗷的叫了一声,就扑在那头被父亲拍翻的鹿身上,狠狠地咬住了鹿的咽喉。
  云琅觉得很无趣,还以为会看到一场虎鹿大战的场面,没想到大王在关键时刻居然逃了。
  就来到大王身边,仰着头瞅着依旧威风凛凛的大王道:“怎么说?这是避实就虚?你什么时候学会用兵法了?”
  大王如同一只大猫一般蹲在一根大木头桩子上,高傲的瞅着落荒而逃的鹿群,不理睬云琅。
  小老虎拖着那头野鹿往家里走,老虎父子现在都不怎么喜欢把自己的皮毛弄脏,云音给他们父子留下的印象很深刻,弄脏了皮毛就要去洗澡……而洗澡的过程苦不堪言。
  司马迁也是一个喜欢白雪的人,大雪天打着一把伞,在雪中漫步是他最喜欢的活动之一。
  事实上,这人不但喜欢雪,还喜欢雨,喜欢风,如果说的糟心一点,他还喜欢各种灾害气候……比如蝗灾,旱灾,水灾,地龙翻身……
  艳阳高照的气候是他最厌恶的,因为这样的天气里,激发不了他那颗史官之心。
  有无穷的事件记录的史官才是好史官,平安枯燥的日子就是史官的大敌。
  游逛的时候正好看见云琅跟老虎大王有说有笑的从草坡上下来,就举着伞在路口等待。
  “君侯与野兽相处其乐无穷,与人相处则处处提防,噫,人与兽大不相同!”
  云琅道:“虎无伤人意,人有害虎心,某家身居高位,嫉妒者众,不得不提防尔。”
  司马迁大笑道:“又出现了一位甘愿与野兽为伍,也不愿意与人为伍的人。”
  云琅笑道:“这么说,还有以为咯?”
  司马迁道:“很多,数之不尽,自古以来,走上野兽之道的人,终其一生,只能与野兽为伍。君侯用野兽的标准对待人,也许会于已有利。但同时也是走上了绝路,自己也只能成为野兽。从此无法再与‘人’为伍,从此再无安全的宁日。”
  云琅知道司马迁对他近年来的做派有些不满,也不回答,只是摇摇头道:“与人接触的多了,我就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老虎了。”
  司马迁点头道:“何不求去?”
  云琅白了司马迁一眼道:“如今天下,正是风起云涌之时,正是大丈夫追风博浪之时,焉能轻言退却?”
  司马迁笑道:“君侯今日不退,日后想要再退恐怕绝无可能了。”
  云琅看着司马迁道:“你都知道些什么?”
  司马迁叹口气道:“皇长子不日就要回京,据说对君侯不利!”
  云琅笑道:“皇长子入京,马上就要被立为太子,云某出力甚多,缘何会对我不利?”
  司马迁道:“施恩与受恩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君侯早做准备吧。”


第九十六章 欲盖弥彰
  司马迁的路子其实很广,自古以来,所有的太史公都有自己的消息来源。
  一部史书,绝对不仅仅是太史公自己的,其中融合了很多人的心力。
  云琅知道司马迁说的是真话,对他来说却没有多少意义。
  刘据应该成为太子,却绝对不能成为皇帝!
  这念头在他脑海中早就生成了。
  刘据成为太子对分化皇权有很大的作用,可是,一旦他真的成了皇帝,云琅觉得自己的苦日子又会来临。
  很多时候,权臣们不喜欢一个成年皇帝是有很正确的理由的,没人喜欢将一个喜怒无常的人顶在脑袋上,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来做主好一点。
  年幼的孩子当皇帝那就太好了,尤其是十岁以下的孩子当皇帝,小孩子当皇帝的每一天,绝对是所有大臣们渴慕已久的节日,且每天都是。
  董卓这个蠢猪做的最糟糕的一点就是太不尊重年幼的皇帝了,然后才会被看不惯他的人群起而攻之。
  如果将云琅放在董卓的位置上,他绝对会把刘协,刘辨兄弟二人当神一样的供起来。
  给他人世间最尊贵的待遇,让他们成为世界上最高贵的人,高贵到没有朋友的那种人……
  皇帝其实就该送到天上去,成为神!
  神,就该高高在上,俯视人间,而人间的任何事情都跟神没有太大关系。
  人间的事情就该让人说了算。
  强势的王朝一点都不长久,只有弱势的王朝才能长久存在,这就是周天子为什么会有八百年江山的原因。
  所以,云琅真的不是很在乎刘据。
  不管刘据如何愤怒,对云琅来说,他就像一只奶狗一样在冲着他狂吠,抬脚就能踢走。
  司马迁看到了云琅眼中的不屑之意,很担心的道:“你到底要干什么?”
  云琅认真的道:“我只想让所有汉人过上人该过的日子,这么伟大的种族,天生就该成为世界的统治者。”
  “你这是在做梦!”司马迁放心了。
  云琅笑道:“我给自己树立一个远大的理想,然后就朝着这个目标前进,能否完成我不管,我只管前进。”
  司马迁自己就是一个疯子,却不愿意跟更加疯狂的人说话,云琅这人吹牛吹习惯了,这么好的一个下雪天,只听疯子的胡言乱语,那就太浪费了。
  于是,撑着伞在雪中漫步的人继续去漫步,跟老虎说笑的人继续跟老虎说笑,两不相干。
  大雪继续在下,下的纷纷扬扬,肆无忌惮。
  全世界都被白雪遮盖,松林那边不断传来松树折断的声响,云氏后山的竹林里也有竹子折断的声音相应和。
  在漫天大雪中,霍光终于完成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书。
  在大汉时代,出一本书很难,不论是《吕氏春秋》还是《淮南子》,这些书都是集很多人心血之大成之作。
  千金一字,就是这些人对书籍的要求。
  云氏印书作坊出现之后,才让书籍真正成了书籍,真正拥有了书籍传播知识的功能。
  在云琅出现以前,大部分的书籍都是孤本,也就是说,不论书写的多么精妙,大部分只有一本。
  这就是为什么黄石公传书给张良的时候会有那么多人羡慕,并且把这事弄成了一个传奇。
  用手抄书,根本就不是传播学问的好路数。
  想要一本书全天下人手一本,这几乎不可能。
  霍光自然是早就知晓这个道理的。
  身为西北理工开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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