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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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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宰一走,云琅就牵着梅花鹿出了石屋。
外面阳光明媚,秋日的清晨清凉,尤其是云琅身上只有一袭薄薄的单衣,更是显得局促。
身体遭受了大难,才知珍惜身体发肤,云琅不想让自己这具新得来的身体再遭罪,决定把那张熊皮改成一件合适的御寒衣物。
最主要的是,他非常的想有一双合适的鞋子,当初太宰拿来衣服的时候是没有鞋子的,估计这不是他忘记了,而是因为被他弄死的那个人脚上根本就没有鞋子。
翻遍了石屋终于找到了一根针,看着这枚比锥子小不到那里去的铁针,云琅不屑的撇撇嘴,这东西用来缝制麻袋自然是极好的,用来制作衣衫,实在是……
不过,既然是身处汉代,这没有什么想不通的,唐朝的老太太都在用铁杵磨针,这根非常锋利的锥子应该是一个很不错的缝制衣服的工具了。
第七章 穿衣为礼?
墙上挂着一大团麻,云琅低低的呻吟一声,就从墙上扯下一股子粗麻,熟练地劈开粗麻,然后分成细细的十几股,把它们放在一块木板上,用木槌用力的捶打。
直到麻线变得绵软,他才找来一根棍子,在棍子底部绑上一块石头,开始搓麻绳。
仅仅是这个工作,就消耗了他足足一个小时的时间,握着缠绕在棍子上的一大团细麻线,感慨万千。
太宰弄来的死人衣服也是麻衣,穿在身上跟锉刀似的,这让云琅娇嫩的皮肤吃了很大的苦头。
即便是这样这件衣衫已经被那个死去的人穿了很久,早就磨损的千疮百孔了。
再加上云琅出于洁癖的关系,又把这件破衣衫在灰陶罐子里煮了足足三天。
那张熊皮倒是非常的漂亮,轻轻一吹,浓厚的皮毛层就会起漩涡,是最上等的皮子。
云琅有一把小刀子,按照太宰的说法,只要是秦人,都应该有一把刀子,没事的时候用来吃肉,有事的时候用来杀人。
这句话将老秦人的进攻心态表露无疑,他们从来都没有过防御概念。
在刚刚结束的大秦帝国时期,他们总是处在进攻的一方。
刀子就是用来开疆拓土的,否则开刃干什么。
事实上云琅的小刀子一点都不锋利,青铜制造的刀子能锋利到哪里去?
即便是再锋利,只要切割一会熊皮,刀子刃口部位就会变成钝圆,云琅不得不切割几下,然后再把刀子在石头上狠狠地摩擦几下,好让刀子一直保持在锋利状态。
云琅从未想过缝制一件衣裳会是如此的艰难。
在以前的时候,这种小手工活计,身为孤儿的他曾经干过好多,即便是最笨拙的时候,干活的效率也比现在高的太多了。
就在云琅奋力与兽皮衣裳作战的时候,老虎习惯性的带着一阵风从大石头后面窜了出来,蹲在高高的石头上,张大了嘴巴不断地喷着热气。
没用的母鹿呦呦的叫唤一声就一头扎进了云琅的怀里,打搅的云琅没法子安心缝衣裳。
衣服成了碎片,云琅全身上下光溜溜的,自然不愿意光着屁股爬石头。
可是,等了好一阵子,那只傻老虎依旧蹲在石头上喘气,不见太宰从石头后面过来,这让他有些担心。
没有了太宰,云琅不是很确定自己能在这片荒僻的地方独自活下来。
要知道,他现在粉嫩粉嫩的,吃起来一定非常的可口,远不是刚来时那副焦炭模样。
将半成品的熊皮裤子绑在腰间,云琅奋力爬上大石头,抱着老虎的脑袋向小路上看。
小小的山路上空荡荡的,老虎刚刚经过,连调皮的松鼠都没有一只。
“他不会有事吧?”云琅下意识的问老虎。
老虎自然是充耳不闻,依旧把目光放在想要跳上石头找云琅庇护的母鹿身上。
大石头对云琅来说就是一道分界岭,大石头的外面是洪荒,大石头里面则是暂时安身的家。
他没有冲动到跑到大石头外面去,至少,在他没有确定外面确实安全之前他是不会去的,哪怕是为了太宰也不成,能把武艺高强的太宰弄死的存在,弄死云琅没难度。
唯一能做的,就是跟老虎一起安全的蹲在石头上等太宰回来。
大石头上阳光充足,老虎摊开身子懒洋洋的躺在上面晒太阳,看到老虎都不紧张,云琅紧绷着的心也就慢慢放回肚子,这里好像更适合干活。
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云琅的一条裤子终于做好了,不是太宰穿的那种深衣,爬个破石头,黑黝黝的屁股就露在外面。
穿上裤子的感觉很好,只是太宰依旧没有回来。
黄米饭蒸熟了,老虎吃的腌肉也准备好了,野菜用野猪油泼过了,筷子也用开水煮过了。
太宰还是没有回来。
等人的感觉非常讨厌,云琅以前就不喜欢等人,时间稍微一长,整个人都会变得烦躁起来。
天擦黑的时候,外面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云琅瞅着已经冰凉的饭菜,盘着腿坐在门前看雨。
一阵凉风吹过,太宰终于回来了。
他的模样很狼狈,破烂的深衣上满是泥水,精美的剑鞘上更是被泥巴糊的看不出本来面目。
云琅上前要搀扶,太宰推开云琅,踉踉跄跄的倒在竹简上,呼吸粗重的如同风箱。
这是脱力的症状。
以前是太宰照顾他现在轮到他照顾太宰,事情就是这样轮流转的厉害。
扒掉太宰湿漉漉的衣服,他的胸口就有好大一片乌青,看样子像是被人用拳头打的。
云琅没有问是谁打的,只知道太宰这条船似乎不是很安稳。
缓过气来的太宰默默地接过云琅拿来的黄米饭,上面浇了一些肉汤,他也不吃菜,大口吃完黄米饭之后就倒头睡在竹简堆上,转瞬间就鼾声如雷。
云琅吃过饭之后,清洗了碗筷,就重新坐在火塘边上,用那一根大针缝制上衣。
这样做出来的衣裳自然不可能太好,其实就是熊皮里面缝制了一层麻布,然后再用麻绳挽几个中国结当扣子。
如果有丝绸或者彩缎,云琅能盘出更加漂亮的扣子,这一手可是跟云婆婆一起给人家制作旗袍的时候学来的本事。
睡觉前,云琅不但把自己的上衣做好了,也把太宰撕破的衣衫缝补妥当了。
他伸了一个懒腰,再一次扫视了一遍石头屋子,不由得叹口气。
实际上,这间屋子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只是被太宰弄得如同猪窝一般。
生活的要义就在勤快两字,一个人的居住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能够表现一个人的精神风貌。
云琅认为,太宰这个家伙可以邋遢,自己的新生活才刚刚开始,是万万不能养成邋遢的习惯的,时间久了,假邋遢就会变成真的懒惰。
云琅因为工作的关系曾经见过几个非常厉害的人。
这些人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从不在人前显摆。
本事这东西就像是已经吃进肚子里的饭,自己知道有多饱就成,没必要吐出来弄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
在陌生的环境里要小心,这句话永远都是对的。
云琅现在就是这么干的。
太宰认为他只认识名字,喜欢教他认字,他就仔细的跟着太宰认字,一板一眼的也不错,反正他对隶书的认知也仅仅是认识而已。
太宰醒过来的时候太阳已经偏西了,穿着一身奇怪衣衫的云琅给他送来了饭,他一边吃一边看着云琅收拾这个散乱的石屋。
“你为何不问我昨日因何迟迟归来?”太宰放下手里的饭碗,若有所思的道。
云琅将沙盘端过来,当着他的面将始皇帝三个字分别用三种字体写了一遍。
太宰很快就忘记了自己刚刚问的话,仔细的检查了云琅的作业,挑出来两处不合适的地方,然后就继续教他认字。
惯例是一天两顿饭,到了天黑的时候,太宰才停止教学,咳嗽着站起来,来到石屋外面,瞅着天边残存的一片晚霞发呆。
“您在这里多久了?”
太宰回过头看着云琅笑道:“一辈子。”
“您就不想出去看看?”
“不想,外面是汉国的天下,没有我这个秦人的立锥之地。”
“不感到遗憾吗?”
“秦人一诺千金,死不旋踵……”
云琅想了一下道:“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只要快活,哪里都是乐土。”
“不可通便,不择手段非好汉,不改初衷大丈夫!云琅你要记住,人一旦通权达变了,就没了坚持。”
云琅点点头,他不想问太宰用一辈子为一个死人守墓到底值得不值得。
即便他是始皇帝,也不没有资格在死掉之后,依旧牢牢地控制着一群人为他所用。
当然,这是他的想法,太宰却会把自己的坚持当成一种荣誉。
这非常的符合这个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就像不食周粟伯夷叔齐,就像是枯守孤岛,最后自戕而死的田横五百壮士,至于赵氏孤儿这种残忍的忠贞,正是太宰这样的人所向往的。
在这些不能动弹的日子里,云琅想了很多,从太宰暴露出来的身份,以及石屋对面那座葱茏的高大土丘,他如果再猜不出对面就是秦始皇陵那就太愚蠢了。
毕竟,南面背山,东西两侧和北面形成三面环水之势。“依山环水”正是秦始皇陵最主要的地理特征。
他在测度太宰,相信太宰也在测度他,云琅不相信一个刚刚认识不久的人,想必太宰也不会过于相信他。
直到现在,云琅都在怀疑,从自己出现在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太宰就应该发现了自己的存在。
否则无法解释自己一个无法动弹的人如何能在荒原中独自存活三天。
这一辈子,云琅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好运气,因此,他从不相信什么巧合。
第八章 生死?小事耳!
太宰能够毫无心理负担的为一件破衣裳就杀掉一个人,这说明,这周边还有很多人,如果他想,他应该不缺少一个太宰五代。
除非自己出场的过程非常的惊艳,惊艳到太宰根本就无法解释的地步。
在这个时代,没有办法解释的事情一般都被称为神迹!
太宰枯坐在高崖上木呆呆的瞅着对面草木葱茏的高大丘陵,不知道是不是在追思自己的王。
云琅没有王可以追思,所以只好不停地玩弄老虎的大爪子。
很奇妙,老虎的爪子其实没有那么坚硬,反而软绵绵的,尤其是脚掌上的那几块肉垫子,只要轻轻地一按,老虎爪子里面的尖爪子就会冒出来。
老虎硕大的嘴巴就在云琅的头顶,偶尔会张着嘴打个哈欠,似乎要吞掉云琅的脑袋。
老虎的嘴巴很干净,没有什么怪味道,云琅今天非常勤快的用盐水帮它清洗过,只是漱口水被它吞掉了。
那只母鹿就卧在老虎的肚皮旁边,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云琅觉得她们能发展出一段跨种族的爱情。
太宰的咳嗽声在夜色中传的很远……非常的悲壮,这世上能把咳嗽咳出悲壮感觉的估计就太宰一个人。
“明天,我能跟您一起去巡山吗?”云琅到底年轻,还是忍不住先开口了。
太宰回过头,一双眼睛亮晶晶的,不知道他想起了什么,摇着头笑了一下道:“不用,你怎么想起跟我一起出巡了?”
云琅把一块皮子披在太宰的身上道:“我怕你明日回不来了,无论如何有我在,也能给你选一块好的墓地,埋葬你,这里的野兽太多了。”
太宰认真的看着云琅道:“不用,等我真的不中用的时候,会把巡山的重任交给你,现在还不用。生死,小事耳。”
云琅点点头,继续把身体靠在老虎的脖子上玩弄老虎的爪子。
“您是怎么驯服老虎的?它有名字吗?”
“老虎就是老虎,要什么名字,它是我捡回来的幼崽,长大之后就跟着我一起巡山。”
“你看他额头有一个王字,我能叫他大王吗?”
太宰的眼神变得有些凌厉,好半晌才慢慢的道:“它本就是兽中之王,称为大王也没有什么不妥。”
云琅像是没有看见太宰的眼神变化,亲昵的把脑袋在老虎的头上蹭蹭笑道:“大王,大王!”
老虎没有反应,太宰的拳头却握的紧了一些。
“我需要一把铁刀,您能帮我弄一把吗?”
“铁刀柔软不堪,要他作甚?你不是有一把铜刀吗?”
云琅笑道:“你之所以觉得铁刀软,纯粹是因为你们不会炼制,在我的故乡,人们都用铁刀,锋利无比。如果您能给我一个铁砧,一柄铁锤,我就能炼制出那种锋利的铁刀。”
太宰的面容隐入了黑暗,云琅看不清他的神情,只有太宰淡淡的声音传来:“我找找看,不知道有没有。”
山崖下的一股青岚缓缓地升起,眼看着就要淹没石屋前的平台。
太宰的深衣上下通透,保暖性能很差,云琅又不敢劝说他回去休息,只好带着老虎,母鹿率先回到了石屋。
云琅能感觉到太宰盯在自己后背上的灼热目光,不过,他不在乎,如果再不表现出点神奇之处,他不敢保证太宰还能继续这样的对他好。
一串串的竹简木牍被平平的铺开,变成了两张床,床上放着云琅今天晒过的各色兽皮,一半铺床,一半盖身,这样的床铺应该非常的舒适。
自从来到这里,今夜是云琅睡得最舒服的一晚,太宰很自然的睡在另外一张床上,可能是昨晚睡得很足,这一晚,他瞪着眼睛看了云琅整整一夜。
早晨云琅醒来的时候,太宰已经不见了踪影,老虎却还在,正在一次次的假装扑倒母鹿,每一次都用大嘴含住母鹿的脑袋,却从不用力,母鹿似乎也不害怕,陪着老虎玩的不亦乐乎。
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即便是有,云琅也不信!环境诡异的变了,甚至时空可能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云琅那颗近乎冷酷的心。
离开了工程师的工作,也同时离开了那个喜欢指责他不上进的女人,那个女人曾经咬着牙打电话说他的心是石头做的……
她以为云琅只是出走几天,最后还是会回家的,没想到他一去不复返,对那个家没有半分的留恋。
最后,那个女人还祝愿他早点去死……所以,云琅就死了。
今天的天气很好,云琅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想起那个女人,她已经很久没有进入过他的梦乡了。
“或许,那个女人说的是对的。”云琅抓着老虎耳朵,自言自语的道。
跟老虎用最短的时间建立起最亲密的关系,是云琅最近一直要做的事情,现在看来,进展还不错。
老虎很喜欢用盐巴水刷牙,或者说它只是单纯的喜欢盐,云琅观察过了,太宰对老虎一点都不好,呼来喝去,稍有不顺心就拳打脚踢。
这或许是太宰与老虎用来构筑主仆关系的办法,对一头野兽来说,幼年时期臣服的王,将是它一辈子的王。
云琅今天的工作是制作一双鞋子,他有足够多的兽皮,其中,一张坚固的老狼皮将是他今天制作鞋子的主要原料。
狼皮的颜色是他非常喜欢的青灰色,不过,在制作鞋子之前,他需要将五层刮掉毛的狼皮用麻绳钉在一起,最后用一张厚实的狼皮把这些狼皮包裹起来,最后形成一个漂亮的鞋底子。
过程说起来简单,制作起来非常的难。
狼皮又厚又韧,他的那根大针又非常的不争气,力量用小了,扎不透狼皮,力量用大了,会把针弄弯。
中午的时候,云琅看着自己布满水泡的双手,只好暂时停止了鞋子的制作。
他非常的希望太宰能给他弄来一套铁匠工具,好让他用最简单的方法弄出一套合用的工具来。
整个下午,云琅都在石屋附近的山林里转悠,这里的山林物产极为丰富。
仅仅是附近的山林,就让他获得了两种野生香料,一种是花椒,另一种则是八角。
有了这两种香料跟盐巴,云琅觉得自己今晚就能做出一锅极为鲜美的兔肉汤。
前途未卜,云琅决定过好每一天,至少要每一天都不辜负自己的新生。
兔子肉炖在陶罐子里面味道没有想象中的好,这种动物的肉非常的寡淡,还有非常浓重的土腥味。算不得好吃,不过啊,如果给里面添加一两块肥腻腻的野猪肉之后,再被调料的气味烘托一下,立刻就变得喷香扑鼻。
没人单独吃野兔肉的,这应该是一个常识,云琅自然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不过,一连三天顿顿都吃野兔肉,即便是再好吃的东西也会变成垃圾。
可是,太宰这家伙却每天都吃的非常开心,不论云琅做多少食物,他都会把剩余的吃光,即便是汤汁也不会剩下。
云琅相信,如果有人看到太宰吃东西的模样,一定会对食物这种存在保持极高的敬意。
于是,太宰每天回来的时候都非常的准时,因为他发现,云琅做的食物,一旦放凉之后味道就差了好多。
云琅顾不得继续研究美食,他需要的铁砧,铁锤,火钳子,铁刀子都被太宰陆陆续续的弄来了。
虽然上面有厚厚的一层铁锈,依然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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