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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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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琅站在树荫下静静的看着宋乔以及远处的闺女,看了老长时间,这才来到宋乔身边道:“老何什么时候回来的?”
  宋乔握住丈夫搭在她肩上的手道:“这要问连捷,我们出去了三天,全家就靠他支撑呢。”
  云琅叹息一声道:“我想让他也走,可是那人太死心眼,一定要看家,我也没法子。”
  宋乔点点头道:“我的房间没有翻动的痕迹。”
  云琅抬头看看楼上的书房道:“那里才应该是重点!”
  刚刚说完话,就看见连捷吃力的踩着栏杆探出脑袋对云琅道:“来了三个人,我一个都不认识!”
  云琅笑着朝连捷挥挥手,示意他下来,连捷就连蹦带跳的从楼上下来了。
  “您走了半个时辰之后,就有人进来了,老奴藏得很隐秘,他们没看见,还说说笑笑的,一个劲的说侯爷是一个识情知趣的人。”
  “都说了些什么?”
  连捷清清嗓子一个粗豪的声音顿时就从他的口中出来。
  “嘿嘿,蓝兄,你说云氏主人离开家,也不派家将看门?”
  连捷又清清嗓子道:“很难说,这云氏主人并非善茬,也是军阵上出生入死过的好汉,这样做,说不定就是做给我们看的。”
  连捷又压着嗓子学宦官的声音道:“莫要废话,我们只有一炷香的时间,快搜,长门宫卫就要过来了,要是被长门宫卫当贼偷给抓住,没人会来解救我们。”
  连捷一连学了三个人说话的样子,就很潇洒的朝云琅施礼,然后挥舞着肥大的袖子离开了。
  云琅抬头瞅着树上的何愁有,何愁有半晌才道:“宦官的声音很熟悉,是长乐宫的人。”
  云琅笑道:“你看,我是多么的坦荡!”
  何愁有皱眉道:“不是陛下派的!”
  云琅笑道:“我知道,陛下虽然小心眼,却不会做这种鸡鸣狗盗的腌臜事。老何,看来你的位置不怎么稳当啊!”
  何愁有冷笑道:“你以为宫中就我一个武宦官吗?”
  云琅笑道:“大长秋的身手也很厉害!”
  何愁有摇头道:“他是不错,不过还不够!”
  云琅摆摆手道:“有些事情我以后会慢慢的知道,你没必要现在就告诉我,很多事情知道了,不一定就是好事。”
  何愁有从树上跳下来道:“我没准备告诉你宫闱隐秘。”
  宋乔见何愁有在跟云琅谈她听不懂的事情,就站起身,去给他们准备茶水去了。
  “老何,给个面子,安插一个人进绣衣使者!”
  何愁有并没有感到惊讶,坐在席子上道:“怎么,想起在绣衣使者中间安插人手了?”
  云琅摇头道:“你想差了,我没想往绣衣使者里面安插人手,只是发现有一个人非常适合进入绣衣使者。”
  何愁有抽抽鼻子,冷冷的看着云琅道:“其实你进入绣衣使者非常的合适,如果你来当大统领,想在绣衣使者里面安插多少人都不是问题。”
  云琅摇头道:“这就很没意思了,你知道我不会去干这个差事的。”
  何愁有冷笑道:“你想干什么?”
  “有一个人跟蜀中黄氏有血海深仇,我听了他的故事之后都忍不住潸然泪下,决定帮他一把,走走你的门路,看看能不能弄一个超然的身份,好去对付蜀中黄氏!”
  何愁有摇摇头道:“对付黄氏老夫可以帮你出头!”
  云琅笑道:“我从来都不拿自己家人去冒险,再说了,你要是帮我了,皇帝那里恐怕不好交代。”
  “那人是谁?”
  “我新认识的一个朋友,名字叫钟离远,他不太想活了,所以我觉得送到绣衣使者里面很合适。今日晚些时候他会来我家!”
  何愁有一个闪身就离开了云琅,远处的云音,再一次从一个木头架子上掉下来了。


第九十三章 必须是为了染料
  直到天亮,钟离远也没有来到云氏,早上吃饭的时候何愁有没有提起钟离远,云琅也没有问,就像从来就没有见过那个叫做钟离远的人。
  人世间本来就没有什么大事,有的只是人们的胡思乱想。
  一场小雨过后,一队马车缓缓驶进了富贵镇,最后停在一片高大的楼阁前面。
  平遮矫健的从马车上跳下来,站在门前对看门人道:“请禀告夫人,云氏谒者平遮求见。”
  原本笑眯眯上前准备见礼的看门人,见平遮大礼在前,就立刻收起脸上的嬉笑之态,郑重的还礼,接过平遮手里的拜帖,说一句“稍待”,就急匆匆的进去禀报了。
  天色尚早,卓姬慵懒的坐在窗前,任由背后的侍女梳拢她的头发。
  平叟匆匆进来道:“平遮来了,这一次是代云氏主人前来问候。”
  卓姬平静无波的道:“又是云氏少君派人送财物好让我安静的度日,不让我抛头露面给云氏丢脸的问候吗?”
  平叟笑道:“是云氏主人的问候。”
  卓姬冷笑道:“我日日梳妆,独坐高轩等他前来,他不来,却总是送钱,难道在他的眼中,我卓文君心中只有钱财么?”
  平叟笑道:“云氏主人是个良善之人。”
  卓姬烦躁的斥退了婢女,将自己乌黑的长发随意的梳拢在脑后,转过身看着平叟道:“这一次又送来了什么东西?”
  “蚕丝被!”
  卓姬长叹一声,让平叟请平遮进来。
  平遮垂走进楼阁,很自然的坐在左下首,双手掏出礼单捧给了父亲,从头到尾都没有看卓姬一眼的意思。
  卓姬仔细的看完礼单,发现礼单上的礼物非常的丰盛,不仅仅有五床蚕丝被,还有大量的财物,装了足足两马车。
  卓姬把礼单放在一边道:“礼物很丰盛,我收下了,你家主人还有什么话让你带给我吗?”
  平遮依旧低着头回答道:“我家主人说,如果夫人与蜀中黄氏有牵连,最好立刻斩断所有往来!”
  卓姬愣了一下,然后对平叟苦笑道:“你看看,他就是这么小气的一个人。”
  平叟笑道:“黄氏不知京城深浅,以为云氏不过是一个幸进的勋贵,染料不过小事,他们却走了陛下的路子,意图让云氏绝了开染坊的念头,用心不可谓不毒。此事已经传扬开来,黄氏对云氏的鄙薄之意尽人皆知,这是云氏立足京城以来接受的第一场考验,如何能不还击?”
  卓姬道:“他如何还击?云氏在京城,黄氏在蜀中,就算云氏深受长门宫,与长公主照拂,他的手还伸不到蜀中去!不过,这个冤家既然要斗一斗黄氏,我这个做外室的说不得要全力帮他。传令卓蒙,即刻入蜀中,搜集黄氏罪证。”
  平遮低头道:“我家主人只让夫人斩断与黄氏联系,并未要求夫人多做别的。”
  “什么都不做,就能让黄氏垮掉?”
  平遮笑道:“我家主人做事历来高妙,不是我一介谒者所能测度的,既然我家主人没有要求夫人多做什么事情,夫人还是静观其变比较好。”
  卓姬皱眉道:“既然如此。不年不节的你家主人送我这么些礼物做什么?”
  平遮笑道:“可能是今天天气好,或者是厨娘今日做的小菜可口,又或者是家主想起与夫人在一起的时光,总之,家主一清早就让平遮带着礼物过来了。”
  卓姬笑着对平叟道:“你看看,听你儿子话里的意思,我似乎越发的像他家主人的外室了。”
  平叟笑吟吟的道:“恐怕连陛下都是这么看的。”
  “既然坐定了这个外室的名头,他总是不来算怎么回事呢?”
  平遮笑道:“自从平遮追随我家主人以来,所见所闻所感,我家主人从来不做无用的事情。”
  话说完,平遮就告辞离开。
  卓姬见平叟送他儿子出了门又回来了,就皱眉问道:“那个狠心人到底要干什么?”
  平叟摇头道:“平遮是一个合格的谒者,什么都没有对我说。不过呢,我不相信云琅会害你,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他将要做的事情可能会损害到我们的利益,因此,提前给了一些补偿。无论如何,既然平遮说跟黄氏有关,那么,我们作壁上观就好,看看聪明人如何对付黄氏就好。”
  卓姬叹口气道:“他毕竟还是把我当外人……”
  平叟苦笑道:“我们从开始接触他的时候就用心不纯,他疏远我们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情义能维系到现在,我已经非常吃惊了。”
  平遮离开了卓姬府上,就带着车队继续前行,又在郭解家里丢下一辆马车之后,就去了阳陵邑。
  三天后,云氏的蚕丝被已经送遍了上林苑,阳陵邑的勋贵之家。
  人们对这种新式卧具非常的满意,虽然盛夏的天气里送人蚕丝被未免有些过分,人们还是高兴地接纳了,并且送出了回礼。
  苏稚在整理了回礼之后对正在看书的云琅嘟囔道:“卓姬那里送的最多,偏偏就她没有回礼,她把你给的礼物当成该得的例份了吧?不过啊,那么一个大美人,你就放在那里不用?”
  云琅的脸从书本后面抬起来,瞅瞅胡说八道的苏稚道:“我决定把你这样的美人儿也藏起来——不用!”
  苏稚丢下手里的账簿,一个虎跳就跨坐在云琅的腿上娇笑道:“你舍得吗?”
  卧在另一张软塌上看书的宋乔,愤愤的将一本书丢在苏稚的后背上道:“怎么越来越没有正形了,再这么下去,天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
  苏稚回头看看宋乔道:“怀孕的人脾气就是大。”
  拿床底间的事情来打击宋乔,是苏稚目前唯一的武器,也是三人独处的时候最喜欢说的事情。
  云琅对此自然是喜闻乐见,只有宋乔总是不满。
  宋乔摘下簪子挠挠头发,对云琅道:“夫君这一次这么慷慨,可是有什么想法?”
  云琅抱着苏稚笑道:“以后会成为惯例,好的纸张出来了,我会送人,好的书本印出来了我也会送人。要让这些人习惯接受云氏的好东西,让他们形成云氏出品,必是精品,这样的一个概念,对我们以后做事非常的重要。”
  “为什么只给上林苑跟阳陵邑的人家?”
  “呵呵,因为长安城的勋贵太多,我们家给不起,二来呢,全都给了,我们卖给谁去?”
  苏稚得意的大笑道:“是这个道理,是这个道理,这些人家给的回礼,比我们送出去的东西价值要贵,以后我们家只送不买成不成,当然,卓姬那里就不要送了。”
  云琅笑道:“不是那样的,下回还要多送一些,如果事情真的按照我预料的方向走,蜀中卓氏可能会遭受大难!”
  “为什么?”
  “还能为什么呢,云氏要对付黄氏,公孙弘,桑弘羊这些人也早就对蜀中自成一片天的样子很不满。甚至还有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的传闻出来了,这时候,陛下要是还不整肃一下蜀中,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烧掉剑阁七百里,蜀中别是一洞天?谁这么大胆敢说这样的话?”
  “哦,是我说的,阿襄觉得这句话不错,就不知怎么的给传出去了。”
  宋乔倒吸了一口凉气道:“夫君这么做,就是为了染料?”
  云琅瞅着宋乔道:“必须是为了染料!”
  宋乔还想说什么,云琅摆摆手道:“我之前也以为云氏跟黄氏不过是一点生意上的纷争,算不得什么大事,后来发现,人家根本就把我们当死敌,不惜出重金买通了绣衣使者来我们家搜集我的谋反证据。你说,这个时候,我要是再仁慈下去,是不是就太傻了?”


第九十四章 贪婪?不一定吧!
  论起秉性来,云琅可能比大部分汉人要仁慈的多,同样的,论起恶毒来,大汉人在他面前依旧相形见绌。
  在这个著名的行为言论还在成为现成的成语供后世人学习的时代里,云琅一天就能制造成百上千个成语。
  云琅总能带给曹襄最大的惊奇感,跟黄氏斗争给他带来了很大的快乐,他喜欢坐在长安,竖起耳朵倾听来自蜀中的反应。
  如果能够接收蜀中的桑蚕生意,曹襄觉得自己家以后就可以躺着吃饭了。
  他的雄心原本不止于此,他还对蜀中的朱砂,稻米……等等产业也很有兴趣。
  只是,云琅告诉他没有那个可能,即便是丝绸生意,占大头的也只能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干的阿娇。
  世界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就目前来看,刘彻比任何人都像世界,因此,跟着他的想法走,顺便在他掀起的浪潮里挖一勺子水,是云琅,曹襄唯一能做到的事情。
  很多傻子,比如主父偃就不知道这个道理,没事干,自己掀起一些小小的浪花玩,最终,被皇帝的大浪给活活淹死了。
  云琅放出了谣言,自然要等谣言在半空中飞一会,然后落地发酵,最后给出正确的反应。
  剩下的日子里需要慢慢等待,等待那个忽然消失的钟离远做出一些正确的事情来。
  今天是云氏杏子成熟的时候,全家都要去杏子林里采摘。
  去年的时候,云氏的桃树开始长桃子了,第一年桃树接出来的桃子一点都不好吃,咬一口跟要木头一般无趣。
  今年的杏子据说不错,个大,多汁,香甜……这样的杏子还是值得全家出动一下。
  杏子林,就在云氏左边的向阳坡上,这里原本是云琅种苜蓿的地方,苜蓿本来是拿来喂牲畜的,结果,大部分的苜蓿都被人当做一道菜给吃了,只有那些靠近地面的根苗,才会落在牲畜嘴里。
  这是一个很失败的实验,凉拌苜蓿的美味,一度让阿娇很痴迷,云琅非常后悔推广了这道菜。
  葡萄正在爬藤,上面已经结了大串,大串的青葡萄,等到八月,葡萄就会成熟,那才是云氏最大的欢喜。
  女子,孩童提着篮子在杏林里采摘杏子,本来就是一幅极美的图画,在云琅观察核桃长势的时候,苏稚已经爬到了树上,云氏的杏树都是小杏树,明明站在地上就能采摘到,苏稚还是喜欢站在树上去摘树梢上最美味的那几颗颜色极美的杏子。
  云音站在树下撩着裙摆等待同样爬在树上的霍光往下丢杏子,有的能接住,有的掉在地上就会被摔成黄黄的一摊,引来宋乔的责骂。
  通过五年多的经营,云氏就有了关中种类最丰富的果园,来自西域的葡萄,石榴,核桃,香梨,甜瓜,西瓜,无花果,在这里应有尽有。
  如果仅仅以品种而论,云氏果园堪称一座食用植物最丰富的植物园。
  西瓜还没有成熟,不过,它硕大的果形已经初具规模,云琅蹲在西瓜地里,挨个拍拍这些美丽的精灵……很遗憾,一个成熟的都没有。
  云音见父亲在看那种神奇的果子,顿时对杏子没了兴致,这种神奇的果子她去年吃过,这东西给她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
  苏稚也跑过来了,一看她不停吸溜口水的模样就知道,宋乔跟她形容过这东西到底有多么的好吃。
  “没有成熟啊……”
  云音,苏稚失望到了极点。
  “估计还需要半个月,去年就长出来两个留籽的西瓜,孩子吃的时候已经倒瓤了,算不得最好,今年种了很多,足够你们吃的。”
  “这东西谁都不给!皇帝也不给!”
  苏稚把话说得斩钉截铁。
  云琅笑道:“这是自然,不能让皇帝吃刁了嘴巴,万一他冬天想吃我们家就麻烦了,所以呢,我们躲家里偷偷吃。等以后遍地都是西瓜了,再考虑皇帝!”
  云音跟苏稚快活的抱在一起,还不停的催促云琅赶紧离开,免得西瓜被不相干的人给看见了。
  相比西瓜,云琅更看重核桃,跟无花果,小孩子吃核桃有益于大脑发育,这不是什么秘密,而无花果这种在印度一带属于猴子的专属食物,到了大汉,是重要的糖分补充来源。
  云家的甜菜已经长得很大了,糖萝卜的威名早就传遍了长安城,即便是皇家,如果没有岭南送来的蔗糖,刘彻想要吃一口糖,也要找云氏讨要。
  这东西的产糖量不高,而且产出来的糖,与蔗糖还有很大的区别,主要是里面的杂质不好分离,产出来的糖,甜的不够纯粹。
  云琅小的时候,最喜欢吃甜食,只可惜身为孤儿院里最大的一个孩子,他分到手的极为有限的糖果,一般都会成为弟弟妹妹的储备粮。
  大孩子比小孩子更喜欢吃糖……只是大人们总是忽略这一点,云琅永远都忘不了,自己买了一斤白糖泡水喝的场景……谁能想象一口粘稠的糖水喝下肚之后,会带给一个憧憬甜食,已经变成执念的孩子的幸福感觉。
  幸福过后,就是无尽的内疚……从那以后,云琅就真的不喜欢吃甜食了。
  云氏有最纯正的蜂蜜!
  这也是阿娇那些人不来云氏果园的原因所在,因为云氏的果园里总有大群大群的蜜蜂在飞舞。
  一个瘸腿的老兵戴着幕篱在云家人关切的眼神下,开始从一截子烂木头里割蜂蜜了。
  这截烂木头早就被锯成了两半,老兵小心的掀开上面那一块,就有一个巨大的蜂巢牢牢地镶在上面,稍微抖动一下,金黄色的蜜糖就会顺着蜂巢的边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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