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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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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夸赞更加重视了。
第六十章 敌人?友人?爪子?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是太祖高皇帝的个人成就,大汉的每一代帝王都想超越,却总是被太祖高皇帝的光芒所笼罩。
我皇奋四世皇帝之余烈,长鞭策天下,自然会生出强爷胜祖之雄姿。
如今,匈奴早就不能进犯,自从进犯右北平被击退,只能龟缩龙城日日惊惶,担心我大汉的军队突然而至。
以我之见,伊秩斜如果想要养精蓄锐,退缩漠北乃是自然之事。”
谢长川捋着胡须仔细的端详了皇帝陛下的手书,然后在上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似乎得到了无限的生命加成,最后就口沫横飞的说出了上面的那些话。
自从云氏拿到了皇帝陛下开天辟地的第一张书法作品,云家就不断的有客人来访。
一来呢,是为了看看陛下的手书,沾染一点陛下的荣光,第二呢,就是来云氏大吃一顿,洗个痛快的温泉浴,走的时候还能混一盒子蛋糕,跟一卷子纸张。
尤其以谢长川为首的一群快要退出人们视线的老将更是喜欢来云氏。
他们其实很想去参观一下云氏的那个小小的在造纸作坊,只是看见何愁有在那片黑松林里训练两个小小的娃娃,就对造纸作坊没了任何兴致。
“我家的那个混账东西听说在黑松林子里面亲手造了一些合用的纸张,回到家里把纸给了老夫,对于黑松林子里面的状况却绝口不提。老夫问了一下就冲着老夫发脾气,还说,造纸跟我们谢家有什么关系。老夫还不能追问,再追问人家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过节都不回家,害得家里的婆娘们一个劲的问老夫他们的夫君去了哪里!”
很明显,老谢的这段话里炫耀多过诉苦,像造纸这么重要的事情他儿子参与了,别人家的子嗣却没有资格进去,这就很说明问题了。
老虎站在黑松林外面张嘴咆哮一声,引得身后山谷里回响阵阵,混合了松涛的呼啸声,颇有些兽中之王的威风。
“啧啧,这就是灵兽啊,云家这地界人杰地灵,那边的富贵镇已经快要变成城池了,这边的山居也充满了野趣,你们说老死在这里是不是一种福气啊?”
裴炎家里的闺女没机会参与造纸,所以很不高兴,岔开了话头开始拿老虎说事。
“这就是一座宝山啊!”
一个脑袋上已经没有几根头发的老将指着孤零零的矗立在山野里的始皇陵非常感慨。
论起山川俊秀,骊山自然是首当其冲,即便是不算骊山,周围还有很多秀美的山川,根本就轮不到只有低矮灌木的始皇陵,老家伙只是随便说说,目的就是想进黑松林去看看。
“其实啊,作坊就是下苦人干活的地方,有什么好看的,几年前,云氏学人家隐士在庭院里种植了一些腊梅花,如今开的正艳,老前辈们不妨去院子里坐坐,喝一杯梅花酒也是极妙的。”
见这些人在看始皇陵,云琅不由得有些心虚,只想快点把这些老家伙们打发走。
裴炎瞅着云氏的仆妇们在谷场上,忙忙碌碌的就感慨道:“你看看,人家的仆妇都长得白白胖胖,如果不是老夫已经老了,弄几个回家估计能发一笔小财。”
老流氓的话云琅就当没听见,裴炎却不肯放过他,扯着他的衣服领子非要去谷场看看那些寡妇门是怎么个厉害法,能把那些文士们吓得绕着云氏走。
刘婆是一个洒脱的女子,见到一群老将也没有胆怯的意思,虽然这群人身上带着来自战场的各种遗留问题,她还是先施礼然后问安。
“咦?这老婆子居然不怕我们。”
一个脸上带着一道刀疤的老将特意把脸凑近了刘婆,奇怪的对同伴道。
“诸位功勋都是从战阵上下来的好汉,小女子心中只有钦佩之意,如何敢小觑半分。”
另一个只剩下半截手臂的大汉笑道:“真的,这婆娘胆子大,少见,少见。”
谢长川笑道:“云氏也算是将门,家主也曾与匈奴血战过不止一场,家里缺胳膊少腿的亲军难道会少了。这点份量还吓不倒这家里的人。说起云氏的那个著名的小妾,就你们这模样,在她手底下一炷香不到的功夫就会被放在案子上分尸。”
说起苏稚,这些人的脸色都不会太好,白登山一战之后,这里的人或多或少都被苏稚医治过。
当时白登山人与骑都尉关系不是很好,这些人或多或少的都被苏稚整治过,印象深刻。
救治他们的案子旁边还有一个案子,案子上摆着一具被分解的七七八八的尸体,就这个场面,就让好多原本撑不过来的人,一想到自己如果死了就会被这个鬼女人切割成肉块,为了不遭受分尸的命运,一个个硬是咬着牙最后都活下来了。
提起了苏稚,这些人立刻就没有了骚扰云氏寡妇的心思,再一想到那个比鬼还可怕的何愁有,他们只想去云氏宅院里好好地吃顿饭,喝场酒。
看似松散的云氏,其实处处禁忌。
谢长川,裴炎这些人的到来并没有什么恶意,反而是来给云琅撑腰的。
他们看似闲散,对于一个个高级军官来说,哪里会真正闲散下来。
长安城最大的新闻就是云氏造出来了纸张!
武将们看似一个个仅仅粗通文墨,有些甚至大字不识一个,但是当官当久了,政治嗅觉还是非常敏锐的。
云氏要发!!!!
这就是他们通过直觉得来的最肯定的一个答案!
来到云氏看了皇帝留给云氏的手书之后,他们就越发的肯定自己的判断。
听说有很多人正在觊觎云氏的造纸秘方,这时候走一遭云氏说两句不痛不痒的支持的话,就是他们所能做到的最大支持了。
至于进一步支持,那就要看云氏能给他们拿出多大的诚意了。
大家族很少靠交情来维系关系,交情这东西没事的时候可能还有用,有事之后就屁用不顶了。
只有那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才能防止一人倒霉的时候另一个抱着手在一边看热闹。
云琅并不愿意跟这群人混在一起,他们大多是第一代家主,无论是在为人处世,还是利益争夺方面都缺乏经验,而且根基太浅,如果真的有人冒犯了不该得罪的人,最后会形成火烧连营的态势。
大名鼎鼎的窦婴就是被灌夫这个猪队友活活的给坑死的。
一群人连吃带拿的离开了云氏,云琅就让梁翁把大门关上,最近,这种无效的社交活动实在是太多了。
骊山上已经有了春天的影子,上林苑六万亩的农田还需要他们去处理呢。
云琅很想安静几天。
然而,事情就是这样,树欲静而风不止!
历来对云琅采取放任自流乃至压制态度的公孙弘坐着马车来了。
公孙弘来到云氏之后悲愤的问云琅,既然手里有造纸这样的文教重宝,为何不先告诉他,然后再由儒家来推行?
云琅忽然想起自己两次进宫,公孙弘两次冲着自己摆手的事情来。
轻轻笑道:“某家两次预备拜谒相国,奈何相国两次摆手拒绝,云某只好自作主张了。”
公孙弘沉默良久,长叹一声,就离开了云氏,他自以为已经非常了解云琅这个人了,没想到终究还是小看了。
身为相国,他不想跟云琅走的更近一些,两次拒绝了云琅拜见他的机会,现在,云氏也在不知不觉间跟他也疏远了。
云琅送公孙弘离开,目送他的车队远去,这一走,也不知道下次见面会是什么样的状态。
张汤从土沟里爬上来,脑袋上还有一截草芥,斯斯文文的在云琅的指点下从脑袋上拿下那点草芥,瞅着远去的车队道:“老家伙是不是来要造纸作坊的?”
云琅苦笑道:“人家一来就质问我,为何不早早地将造纸秘方呈献给他。”
张汤啐了一口唾沫道:“他配吗?”
云琅耸耸肩膀笑道:“所以人家到了我家之后一杯茶都没有喝完,就走了。”
张汤对云琅的对待公孙弘的做法非常的满意,点着头道:“我是陛下的爪牙,这一点你知道吧?”
云琅笑道:“你是第一个公开宣称自己是陛下爪牙的人,自然知晓。”
张汤摆摆手道:“不是第一个,不过呢,以前说过这话的人官职没我大,地位没我高,算我第一个说的也不算错。我之所以跟着公孙弘来你家,就是要告诉你这句话,你听仔细了——我——张汤,是天子爪牙!”
云琅掏掏耳朵,皱着眉头道:“我以前就知道,你现在没必要说的这么大声。”
张汤摇头道:“你还是听清楚些比较好,记在心里比较好。”
云琅连连点头表示知道了,他是真的知道了,张汤是在用这种方式告诉他,他张汤本身是一个没立场的人,他只是皇帝陛下的手或者一把刀子。
只要云琅一辈子跟着皇帝走,那么,他这只皇帝的手就会一直帮助云氏,替云氏挡掉很多麻烦。
“我要造纸,我要种地,我要安安静静的干活,请你帮我打发走所有打扰我干活的人,或者野狗!”
张汤非常的欣慰,他觉得云琅完全听懂了他话里的意思,满意的哈哈大笑,然后对云琅道:“如你所愿!”
第六十一章 自以为是
东方朔在富贵县干了几年县令算是彻底的被培养出来了,办起事情来井井有条。
等云琅觉得脚下的泥土开始变软了,才去了骊山脚下的那块足足有六万亩的农田。
上一次经过这里的时候,还是荒芜一片,这才一个多月,就变成了整整齐齐的农田。
云琅捏一把泥土,非常的满意,这里的土地原本就是熟地,撂荒了几十年之后,土地的肥力反而跟上来了。
“这片地被烧了两次,浇过一次水,又被翻耕了两遍,土地里的树根杂草根都被捡拾的很干净。问过老农了,这是一片好地,只要自流渠里的水能供上就是六万亩上等田地。云侯,就算是皇太后也给了你几分脸面,如果把地划在渭水那边……嘿嘿嘿,光是引水洗盐碱,就能让您灰头土脸啊。”
“皇太后可不是给我脸面,是在给陛下脸面,如果皇太后跟少府监真的给陛下一块盐碱地,那就是真的不给陛下脸面了,皇太后不会这样做的。”
云琅站起身,背着手瞅着一望无垠的田地有些感慨的道:“我们能做的改变其实不多,按照农时耕种,按照农时收割,地里面能长出什么样的庄稼只有天知道。我们要做的,就是大量的使用新的耕作技术,大量的使用新式农具,合理的调配人手,争取用最少的人来精耕细作更多的土地。这六万亩土地,我准备种植一年两熟的庄稼,尽早的播种麦子,而后在夏日里尽快种植糜子跟大白菜。”
东方朔有些失望,皱着眉头道:“为何不种植云氏农田里的新庄稼?”
云琅摇摇头道:“第一茬庄稼还是以稳妥为上,陛下不指望我们第一季庄稼就带给他太多的欣喜,只要中规中矩就是胜利。慢慢来,不着急,将来大范围的农田依旧中规中矩,小范围的农田就要开始种植稻米跟各种新作物了。我听说南越国有一种稻米可以做到一年三熟,如果土地足够肥沃,四熟也是可能的。南越国的地理气候跟我们有很大的差别,那里一年四季炎热,稻米在那里能够四熟,在云梦泽能做到两熟就是我们的大胜利。”
“稻米四熟?”东方朔觉得不可思议。
云琅叹口气道:“最让人羡慕的是那里的人种稻米,只要把种子播撒下去,就不再管理了,等到稻米成熟之后,就拿着刀子去割,那些被割掉稻穗的稻子马上又会生根发芽,接着长稻子……”
东方朔觉得这话非常的不可信,可是云琅都说了有,他只好闭上嘴巴,心里依旧觉得云琅是在胡说八道。
“那里的树上长满了果子,人如果渴了,饿了,摘一串芭蕉,摘一些果子就能饱腹。在那里,没有人会被饿死,只会被野兽吃掉,被毒蛇要死,被疾病折磨死,或者老死……”
“如果那里真的是这样的状况,陛下就该拿下南越才是。”东方朔的话里面没有半分的顾忌,似乎认为只要是好东西,大汉国就该拢在自己怀里。
“路博德正在干这事,就是不知道陛下会把边境扩张到哪里!”
东方朔有些不解的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天下都是我大汉的土地,只是有些地方太远,王化不易,这才任由他们游离在我大汉王权之外。”
不得不说,东方朔说的这几句话真的很提气,尤其是在刘彻时期,将士们刚刚完成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神话,将匈奴打的龟缩在龙城不敢动弹。
现在说这句话,没人觉得有什么不对头,云琅想了一下,这时候的罗马还处在长老院时代的城邦共和期,斯巴达克斯还没有起义,到处都有大规模使用奴隶劳动的大庄园,奴隶被称之为“会说话的工具”。
贵族们还处在用铅造的酒杯,酒壶开怀畅饮的时代,罗马城的下水道里,到处都是流产的婴儿,是一个性病盛行,人人都如泰迪一般追求男女之情的时代,也是一个真正的娱乐至死的年代。
当罗马贵族过腻味了酒池肉林的生活之后,在一个个让人昏昏欲睡的下午,为了刺激贵族们麻木的神经,一群群强壮的奴隶被选了出来,让他们与狮子搏斗,与鳄鱼搏斗,甚至相互组成强大的军阵,在一个个巨大的斗兽场里相互厮杀。
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吃的脑满肠肥的贵族们才会重新变得兴奋起来,那么以铅粉为化妆物的贵妇们,才会兴奋到失禁……
与之相比,大汉王朝就显得矜持多了,窦太后让辕固生拿着武器去跟野猪搏斗,被史家浓墨重彩的记录,也让窦太后失去了谥号中最尊贵的仁字。
这样的事情放在罗马共和国,连最低级的贵族都不肯为之抬一下眼皮。
云琅畅想了片刻就不再畅想了,在没有合适的交通工具出来之前,一统寰球就是一个想法而已。
“岭南太远了,哪怕哪里的粮食不要钱,运到长安之后,也是一个天价。因此,夺下岭南,对大汉的好处有限,陛下考虑的更多的是政治方面的因素,而不是实在利益。如果我们能把那里的良种拿来种在关中……结果就太可怕了,陛下能把大汉的边关安置在北海上。”
当云琅渐渐融入大汉这个集体之后,不论他是不是原生大汉人,一些没来由的自豪感同样会油然而生。
很多时候,大汉的荣光就如同阳光一样,不论你愿意不愿意,他都会照耀在每个人身上。
感受民族荣光,这是一种很高级的行为,是在吃饱穿暖之后的第三需求。
云琅从来都不允许农夫光屁股下田地的,而那些从山里出来的野民们,似乎认为他们的皮肤才是最好的工作服,粗糙的大脚踩在泥土上,只要努力干活就不会感到冷。
这真是一个奇怪的想法。
“我记得给他们制作衣衫的拨款我给你了。”云琅不解的看着东方朔。
东方朔瞅着田野里干活的野民皱眉道:“我没有贪污,每一个铜钱都用在衣料上了。他们不穿我有什么办法,男子白日里下地,女子们夜晚下地,人家都不穿衣裳,那几个不穿衣裳的老妪我刚才呵斥过,人家不在乎。”
一个光屁股孩子从云琅身边匆匆的跑过,看起来似乎很忙碌,随着孩子的身影看过去,才发现这个孩子正在往一个篮子里装游春马留下的马粪。
“积肥呢,从你云氏学来的,在富贵县这一片已经成习惯了。”
云琅扭过头,尽量不去看那些光身子的人,对东方朔道:“这习惯不好,粮食的产量我们要,人的脸皮我们也要,如果这些人变成了没脸皮的富裕人,那后果才可怕呢。”
以前的时候上林苑里的宫奴们也没有穿衣服的习惯,自从云家妇人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之后,上林苑里再穷的人家也不肯光着身子了。
现在,野民来了,如果再这么肆无忌惮的男女不分的继续下去,那就是民智教育在走退路。
衣服是拿来遮羞的,一般人是这么认为的。
衣服是拿来取暖的,野民们是这么认为的。
没羞没臊的生活云琅其实很喜欢,但是,绝对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这就是大汉国真正的赤贫者的生活。
“我再拨一份衣料钱,如果下回再见到他们这样下地干活,我就以贪污罪责来问你。”
东方朔勉为其难的同意了。
这样的场景让云琅很不舒服,也不愿意多待,骑上马就跟刘二去了富贵镇。
东方朔目送云琅离开,就朝原野上的人吆喝了一声,那些被寒风冻得瑟瑟发抖的农夫们立刻就从旁边的土沟里找来了衣衫快速的穿上……
“哼,就知道你看不下去!你们那么有钱,多给一点衣料钱会死啊,害得某家还要动心眼。”
东方朔自言自语一句,然后就背着手继续在原野上巡视。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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