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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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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
长平笑的花枝乱颤,胡乱用手指指着云琅上气不接下气的道:“欠陛下钱的人你算是我国朝自开国以来的第一个。”
云琅笑道:“这没有什么可笑的,只要运作得当,两千万钱没有您想的那么多。国朝为筹措军资鬻爵的时候两千万钱只不过是民爵乐卿的价格,不算多。(汉武帝有鬻爵的习惯,价格奇高。)”
长平笑道:“鬻爵是国朝大政,岂能与土地相提并论?你先想想怎么弄到一千八万钱吧!”
“真的不能欠钱?”
“真不行!”
“既然如此耧车没有赏赐吗?”
“有,所有财物本宫为你换成钱财,大约一百万钱。如果你还有耧车一类的东西要卖,可以直接找本宫,总会给你一个好价钱。时间不急,陛下既然已经许诺了,只要你有两千万钱,就能立即找上林署划地。”
长平走的跟上次一样愉快,没有半点尴尬或者要帮助云琅的意思,跟霍去病说的完全不同。
云琅叹了口气,皇家就是皇家,不把一个人的价值榨干,是不会松开鱼饵的。
“陛下发话了,你现在就算是想不买也不成了。”霍去病带来了一个不算大的箱子,里面放着十几个颜色各异的金锭,这是他全部的身家,其中祈福的金葫芦就有七八个,估计这是他每年收到的生日礼物。
“在大汉最赚钱的买卖是什么?”云琅将小箱子还给了霍去病,他很缺钱,但是啊,缺的是两千万钱,不是霍去病手里的几十万钱。
“东海有鱼盐之利,本一而利十。”
云琅摇头道:“算不得,区区十倍利,就要冒着违反国法被杀头的危险,我们不干。”
“朔方牛羊满坑满谷,匈奴不知买卖,常常以一柄铁刀就能换取良马两匹,只需千里路途,就能有百倍之利。”
云琅摇头道:“匈奴喜怒无常,这样的生意做起来,被匈奴人抢劫杀掉的可能性也比做生意成功的可能性高一百倍,不可取。”
“听说有人去玄菟郡捕奴,如果有遇到颜色周正的扶余奴,经常获利千倍,万倍。”
云琅已经不指望霍去病能给出一个好的答案了,原来,捕捉高句丽人为奴,从高句丽这个国家还没有建立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
“难道还有更加赚钱的法子?”霍去病很不服气,他在军中也算是见多识广,这些法子都是听校尉们闲谈的时候说起的,被云琅鄙视,让他很不舒服。
“其实我有一个能在最短时间中赚大钱的法子,就怕这事开始之后,就再也收拢不住了,我们如果干了,遗臭万年是肯定的……”
第五十章 良心,是赚钱的毒药
云琅才把如何买彩票的事情跟霍去病说了,这个非常具有正义感的少年就把云琅按在地上,掐着他的脖子要他用最快的速度把这事忘掉。
“诱之以利,驱百姓不劳而获之心聚敛钱财,堪称丧心病狂!流毒天下!”
这就是霍去病对卖彩票这事的看法。
“你看不习惯,你信不,我要是给陛下出这样的主意,他说不定就会把那块地白送我,要知道,我给他提供了一条民不加赋而国用足的好办法。不用官家出面,找一个豪商出头,官家最多做一下保证,一年弄几亿钱不算什么。”
“不行,你要是缺钱,我们一起想办法,这法子绝对不能用,用了就成千古佞臣了,我们将来还要建功立业彪炳史册,不能因为这件事就坏了名声。”
霍去病的态度非常的坚决,可见这家伙也是一个心理不够强大的废物。
想了好一阵子,云琅不得不承认自己也他娘的是一个没用的废物,因为他也不敢把这法子在这个经济全靠农耕的世界里传播出去。
会死人的……绝对会死人的,可能会死好多人……
“以后这种变态的法子不能想。”
“我刚刚还在想着把这个法子卖给你舅母呢!”
“她也不会同意的,我舅舅家的钱很多,我舅母的钱更多,他们不会用这个法子敛财的。”
“我说卖给她的意思是——她如果不给我钱,我就把这法子卖给卓姬这些商人!”
“你这是要挟!”
“对啊,你看看我这些天过的有多苦就知道我被你舅母要挟的有多可怜了。只许她要挟我,不许我要挟她,没这个道理吧?”
霍去病捂着耳朵大声道:“换个法子,换个法子,你再想想,了不起我们一起上阵捞军功,军功还是很值钱的。”
云琅苦笑一声,摊开腿坐在木地板上,伤心的捧起一碗高粱饭慢慢的吃,红高粱米饭吃起来剌嗓子,配菜也只有葵和豆类的叶子,不但味道苦涩,还需要嚼很长时间才能吞下去,两片腊肉被切的如同纸一样薄,几乎是透明的,舌头舔一下就化了。
这在后世,估计金贵一点的猪都不愿意吃。
自从云琅站在二楼大吼——我怎么这么穷啊,梁翁,丑庸两个就再也不准备好吃的饭食了,云琅还有高粱米吃,他们四个人吃的全是加了黑豆的糜子饭。
梁翁非常朴素的认为,小郎之所以喊穷,纯粹是因为大家把小郎吃穷了。
家里的钱财是用来买地的,这一点全家都知道,勒紧裤腰带买地是他们心中再正确不过的行为了。
只要有了自家的地,以后永远都不会饿肚子。
为了将来的富足,他们心甘情愿现在吃苦。
霍去病对这样的饭食似乎很适应,一大碗高粱米吃干净之后,又把那些粗糙的绿菜塞嘴里三两下吞咽下去之后笑道:“还是比军中的饭食可口。”
云琅吞下最后高粱米,放下碗筷瞅着碗里的剩下的几粒米,若有所思的道:“如果我制作出一种新式军粮,你舅舅愿不愿意出钱购买?”
“不用,将士出征,一伍携炒熟的粟米一百五十斤,肉干三斤,酱菜三斤,可供一月所食。”
“骑兵呢?”
“倍之!”
“这能吃饱?”
“山野有飞禽走兽可供猎取。山涧有野草木芽可供捡拾。”
“你们是野炊还是去打仗?”
“自然是作战!好了,你就不要打军伍的主意了,军中所有,皆有成例,不得改动分毫。”
云琅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瞅着窗外的夕阳道:
“还是卖彩票来钱快,在这世上,只要想当好人,就一定会委屈自己,忍受磨难只为求一个心安。那些坏事做尽的人却个个活的龙精虎猛,快活无边的,真是羡慕啊!”
霍去病小声道:“其实没必要这么着急的,我舅母其实正在为你想办法呢。昨日舅母回府的时候对我舅舅说,你是一个长着七窍玲珑心的大才,心思之巧世所罕见。虽然放之朝野会是国家的蠹虫,放之乡野一定是百姓的祸患,却一定要供养起来,一旦国朝需要,就能解决大问题。所以啊,你耐心等待就是了,舅母迟早会解决这事,甚至不用你花钱。”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即便是你舅舅舅母帮着我把地拿回来了,我以后一定会还钱,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最贵的就是不要钱的东西。”
“我舅母都夸你是国士了,你还要怎样?”
“算了,不跟你说了,国士一般都是死后才被称为国士的,活着的没人才,只有劈柴。”
霍去病虽然聪慧,到底还是年幼,弄不明白云琅话里的意思,见云琅听不进去自己的话,就打算离开,他没有求这人听他说话的习惯。
云琅一把拉住霍去病道:“帮我弄匹好马,我最近要出一趟门。”
“去哪?”
“去天上!”
“滚!”
霍去病骂的很厉害,第二天的时候,还是骑来了一匹灰不溜秋的母马。
“这匹马温顺。”
云琅骑上这匹马,在城里溜达了一圈之后,终于确定,霍去病说的是实话,这匹马确实很温顺,根本就不会跑,即便是拿鞭子抽也不跑,只会走!
“小郎,这是一匹专门供妇人女子骑的游春马,从小就被绳子绑住四只蹄子,只能慢慢走,跑快了就会摔跤,慢慢的,它就不会跑了。”
梁翁爱惜的洗刷着家里的第一匹马。
丑庸跟小虫听说这是一匹给女人骑的马之后,就不愿意走开,站在一边跃跃欲试的准备骑马。
云琅回到房间准备回骊山的东西,山里缺少的东西都被他装在一个很大的包袱里面,到时候只要绑在马背上就能走。
其实没有什么好准备的,山里的物资可能还比阳陵邑丰富一些。
一些膏药,点心,水酒,调料,被捶的很软的麻布,两件深衣,两顶帽子,被云琅装在背包里,还有一些小米跟大米,就只好挂在马脖子两侧。
家里的黄金在云琅的再三要求下被霍去病拿去给了长平,就算是定钱。
收拾好了之后,云琅就坐在露台上,瞅着丑庸跟小虫轮换着在院子里骑马。
她们真的很开心,银铃一般的笑声充满了小院子,让这座有些清幽的院落多少有了一些生气。
“小郎明日要走?”梁翁上了楼,坐在云琅对面小声问道。
“嗯,明天进上林苑,去看看我们的庄园该选在那里才合适。”
“是啊,是要好好看看,家里一大笔钱买地,虽说是在置办家私,花用的太狠了,老奴担心会伤了家里的元气。”
云琅笑笑,从袖子里取出一个小包袱递给梁翁道:“这里有一锭金子,两锭好银,你收好了,就作为家里这段时间的花用,至于铜钱,全在楼上的小箱子里,钥匙在丑庸那里。我不在的时候,你们轻易不要出门,就在家里按照我留下的图样翻修我的房间,霍去病会时常过来,如果有什么不能解决的事情,告诉霍去病,他自然就会帮你们出面。”
梁翁接过小包袱,当着云琅的面打开,确认里面的金钱与主人说的一致,就收进怀里,躬身道:“小郎尽管放心,老奴等一定紧守家院,等小郎回来。”
云琅笑着点点头就重新把目光放在一惊一乍的丑庸身上。
直到这时候,云琅才觉得丑庸跟小虫都很小,她们还只是孩子。
这个时代的粮食是自然成熟的,至于人,却是被生生的催熟了。
女子十二三岁落红之后就可以嫁人了,男子十三四岁就可以拥有妻妾。
小小的丈夫拖着小小的妻子满街乱逛的场面数不胜数。
看着他们一个个用成年人的口气说话,办事,云琅就非常的想笑。
然而,他们却是认真的,非常的认真,因为,这就是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命运。
云琅是一只在画面外面飞动的蝴蝶,他不属于这张图画,不论他怎么煽动翅膀,画里面人,鸟,鱼,虫的生活似乎都不受干扰。
这让他有一种极为深奥的自豪感,就像一个隐士走出困居多年的山洞,看着芸芸众生,如同神祇一般的俯视。
第五十一章 定计
披上羽林郎的红斗篷,就该纵马狂奔,这不关嚣张不嚣张的事,而是唯有狂奔才能让斗篷飘起来,如此才能彰显羽林郎之威。
游春马自然是跑不起来的,云琅的披风就只能有气无力的耷拉在身上。
大路上从来就没有不嚣张的羽林郎!
因此,守规矩的云琅就非常的刺眼。
一匹高头大马从云琅身边昂嘶一声就过去了,踢起来尘土笼罩着他,等游春马从尘土里出来之后,他早就变得灰头土脸。
“窝囊!”
一个羽林骑从云琅身边走过,鄙视的眼神差点把云琅从马背上弄下去。
他回头一看,身后全是羽林骑,看铠甲的样式都是些小卒,铠甲远没有云琅身上的好看。
羽林的前身乃是建章宫骑,最重上下尊卑,云琅这个羽林郎在前面不愿意快走,他们也只好跟在后面慢慢走。
游春马是马匹中最好看的一种马,肥硕健壮,整洁,再加上刚刚被丑庸跟小虫整理过鬃毛,那些羽林军虽然心有不满,却不敢上前打扰。
只是刚刚被驻扎在细柳营的北营军超越,才让一个脾气爆燥的羽林爆发了。
云琅笑道:“有紧急公务的就赶紧滚,没有紧急公务的就一起走走。”
一个年龄看起来二十来岁已经是人群中最大的一个羽林拱手道:“不知郎官身属那一营,卑职在羽林已经三年了,还是第一次见到您。”
云琅取出印信丢给那个羽林道:“我叫云琅,刚刚加入羽林,还没有去公孙校尉那里点名,你看着眼生很正常。”
看过印信的羽林恭敬地将印信还给云琅,拱手道:“原来是击败了霍去病的云郎官,孙冲见过郎官。”
云琅笑道:“还没有在校尉那里报名入帐,还算不得羽林,孙兄客气了。”
孙冲有些苦涩的道:“未曾报名,已经官至羽林郎,云兄好运气。”
云琅见孙冲说的苦涩,噗嗤一声笑道:“沾了长平公主的光,否则我没资格入羽林。”
听云琅这么说,孙冲脸上的晦暗之色顿时就消失了,在马上坐直了腰身,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既然郎官喜欢慢慢观赏美景,我等就不打扰了,日后营中再会。”
说罢就随便拱拱手,带着一群羽林沿着大路狂奔而去,又给云琅留下了大片的灰尘。
这一次,云琅是有准备的,灰尘刚起,他就用斗篷包住头脸,等灰尘散去之后,才掀开斗篷,那些羽林已经跑得不见踪影。
这就是云琅想要达到的目的。
没必要跟这群人过于亲近,按照史册记载,最早的一批羽林战死的概率大于九成九,万一跟他们成朋友了,以后会非常的伤心。
对于那些为国战死的英灵,云琅总来都是报以最大的尊敬来对待的。
只是,他非常的不愿意自己身边的人成为英灵,他不敢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惜……
说明自己是依靠长平公主的威势进的羽林军,一来可以让那些经过千锤百炼之后才成为合格羽林的将士心理平衡一些。
二来,关系户的名声出去之后,将会减少非常多的麻烦,同时获得一部人的理解,很显然,孙冲就很理解云琅,一个没本事的关系户而已,或许能占一时的先机,却对他们这些想要从军中捞取战功光宗耀祖的人没有威胁。
就云琅骑游春马的样子,都不可能被选中送上战场。
有了长平公主的名头,即便是公孙敖都不会对云琅太过分。
最多视而不见……恰恰,这是云琅最喜欢的一种存在方式。
听霍去病说,羽林会把最好的战士送去军中,然后,最好的战士会在军中冲锋陷阵,所向披靡。
冷兵器时代里,最勇猛的战士往往是人家重点照顾的对象,尤其是狼牙箭照顾的对象。
羽林赫赫威名都是前人用血来书写成的。
云琅期望羽林军成为大汉的中流砥柱,因为这是他心中谋划最重要的一环,也是他唯一能让皇帝忌惮并且永远关注他,却不会伤害他。
关中的麦子五月就熟透了,因此,田野里如同癞子的头皮。
没毛的地方是已经收割的麦田,没有收割的是糜子田地,谷子地里的谷子,正在被收割,沉甸甸的谷穗快要垂在地上,让人看着就欢喜。
这一次,云琅没有走进糜子田采火穗吃,守卫在田地边上的宫奴眼睛瞪的好大,警惕的看着每一个路人,防止他们走进田地里偷谷子。
农忙时节,山林里的猎夫们不见了踪影,再加上云琅的红披风有鬼神辟易的效果,总之,他一个猎夫都没有遇到。
伤害羽林的后果是可怕的,不论是国法还是羽林中别人的都不会放过凶手。
而羽林中人处置这种事情的时候,一般都是以事发地为圆心画一个圆圈,然后把圆圈里的所有生物统统干掉。
袭击建章宫骑与谋反同罪!
游春马很聪明,走到山林位置之后,就不愿意往前多走一步,老虎的尿液对它有着天然的威慑力。
不过,这种马也非常的死心眼,当云琅跳下马牵着它前进的时候,它就非常乖巧的跟着走,虽然很惊慌,每一步却踩得很稳。
云琅没有直接上山,而是在弄死三个猎夫的小屋里准备停留一夜再走,他不是很确定身后有没有人追踪。
这座死过人的木屋,很显然被猎夫们抛弃了,里面再也没有准备好的食物,以及柴火,火塘里的柴灰冰冷,甚至吸收了太多水分凝结成块。
云琅拖来了一颗枯树,用宝剑砍成柴火,不一会就升起来了一堆火。
傍晚的时候,山岚阵阵,风从平原上,河面上吹过来,引发了阵阵松涛。
一个人的时候,云琅总是非常的自在,不论是煮茶,还是烤肉,都得心应手。
游春马越来越不安,云琅笑着忍住了想要呼唤大王的冲动。
他相信,只要他走进松林,老虎大王就该收到他到来的信息。
老虎知道了,太宰也自然就会知道,他或许不相信云琅会出卖他,却一定会探查一下云琅有没有被有心人盯梢。
饭菜,自然是要做三份的,太宰的面条,云琅的米饭,老虎的猪腿一样都不能少。
当游春马惊惧的围着云琅转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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