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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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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险恶人世间游荡了七十几年的老家伙,一眼就能看出什么样的团队能成事,什么样的团队最会土崩瓦解。
跟骑都尉打交道,是他第一次离开皇宫如此之遥远,完全自主的一次经历。
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失落的时间,或者说他很想弥补一下自己完全空白的少年时光。
在他看来,这群少年人办起事情来依旧是生涩的,处处都是瑕疵。
不过呢,这也正是少年人的模样,不犯错的少年人算什么少年人。
只要这些错误不是毁灭性的,他们就能无数次的在废墟上重新站起来。
何愁有觉得主父偃有一句话说的很正确,那就是日暮途远这四个字,至于倒行逆施在他看来是非常没必要的。
一件事情既然已经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就没必要抄捷径,就像现在的骑都尉一般。
霍去病是一个胸中充满野性的战将,他对战争的渴望是存在于血液中的,并且成为了他身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而云琅则不然,这是极其狡猾的家伙,走一步看三步都不能描述他的行为。
最了不起的是,这个少年人不论面对怎样的局面,似乎都有解决的法子,有些法子看起来怪诞不经,但是,用了之后才会发现,这里面充满了大智慧。
如今的受降城,与大汉别的城池似乎没有什么两样,商人在做生意,农夫在耕田,农妇在编织,工匠在修缮城池,奴隶们正在干着苦力。
城头的晨钟暮鼓也被完全完善了,受降城里的人已经渐渐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汉家习惯。
唯一的与内地不同之处就在于,这里的小家庭,一般都是女子出来跟官方,或者外来的商队商贾们打交道,男子们则老老实实的躲在家里,照料孩子。
哪怕是青楼里的女子,也显得比内地的女子要大度的多,她们不认为出卖身体是一种贱业,而是把这事当做养家糊口的工作来做。
何愁有知晓受降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女尊男卑的状况完全是云琅一手操控的。
当女子比男子更加容易赚到钱粮的时候,她在家庭中的地位自然而然的就会占据主导地位,更何况羌人的家庭是松散的,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衣食无忧之后,男子就没有以往那么重要了。
戴着帽子挺直腰板之后的何愁有自然就有了不怒而威的气度,这种气度他根本就不需要故意流露,他本身就是上位者!
走在大街上,身后跟随着两个年轻的少年军卒,看到喜欢的货物就买一点,看到好吃的食物就吃一点,何愁有发现自己好像很喜欢这样的日子。
核桃是个好东西,嘎吱一声之后,一粒核桃就在他的手中碎裂,丢掉外皮,一把将核桃仁丢嘴里的感觉很好,两个淳朴的少年没有这本事,每次喊两声老祖宗,何愁有就很愿意帮他们把核桃捏碎……这让他非常的有成就感。
羊毛编织的衣衫,如今很受羌人以及胡人们喜欢,尤其是西边的很多地方早晨与夜晚依旧寒冷,穿皮衣太热,穿羊毛编织的衣衫正合适。
何愁有站在一张巨大的羊毛地毯前面不走了,这是一张色彩斑斓的胡毯,足足有半寸厚,上面的粗糙的羊毛被胡人用刀子修建的非常平整,如果铺在卧室,该是一个好东西。
毯子不错,卖毯子的胡人却非常的糟糕!
何愁有笑眯眯地问道:“这毯子作价几何?”
卖毯子的胡人连忙道:“两个金币!”
何愁有扒拉一下毯子点点头道:“用料扎实,做工也好,两枚金币不算离谱,可是,我没有金币,只有这个!”
何愁有说着话就从袖子里摸出好大一块好银,放在毯子上努努嘴道:“成不?”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道:“银锭也成!”
何愁有笑道:“那就给我算算,这张毯子一定用不了这么多好银。”
黑瘦的胡人连连点头,却不动弹,他没有本事把这一锭银子分开。
何愁有笑了一下,取过骑都尉亲兵的腰刀,闪电般的砍出一刀,没等别人看清楚他是怎么下手的,那锭银子已经一分为二了。
何愁有意味深长的瞅着目瞪口呆的胡人道:“这一半好银,应该足够付账了。”
胡人一言不发,两个快活的少年亲兵则迅速的帮着老祖宗卷毯子,卷好之后就准备扛着毯子跟老祖宗回去。
何愁有把腰刀插进亲兵的刀鞘,瞅着胡人道:“散市之后自己去衙门里投案吧!”
胡人猛地抬起头想要说什么,却发现何愁有似笑非笑的看着他,又低下头,两条腿颤抖的厉害。
回到了屋子,两个少年人忙碌好一阵子,才把这张巨大的地毯给何愁有铺好,这东西确实好,赤着脚踩在上面软绵绵的,如果不是因为老祖宗看着,他们甚至想要在上面打滚。
这两个少年人是何愁有特意跟云琅要来的,总让那些绣衣使者跟在身边伺候,实在是有些大材小用了。
“老祖宗,刚才那个胡人不对劲?”
不知道何愁有多么可怕的少年人不知天高地厚的问道。
何愁有出奇的没有生气,笑呵呵的道:“你们以后出门要多长一个心眼,要多看,多想,多琢磨。比如,你们觉得这张毯子卖两个金币合理么?”
亲兵抚摸一下地毯摇摇头道:“这样的一张毯子,在阳陵邑恐怕没有八两金子买不来!”
何愁有笑道:“在长安,这样的一张毯子应该价值一斤黄金,而且不愁售卖。”
“长安远啊……”
“不是售价的问题,而是这样的毯子根本就不该出现在受降城这样的小地方。也不是他一个流浪驼队能弄来的货物。你们也看到了摊子后面有十匹骆驼,守摊子的却只有一个胡人,你们觉得合理吗?”
“或许别的胡人去别的地方卖货去了。”
何愁有探手在那个亲兵的脑门上敲了一下道:“受降城一半的区域是军营,胡人卖货只允许在瓮城里,你在瓮城里看到过别的胡人么?”
“奸细进城了!”一个亲兵大叫一声,就要向外跑。
何愁有笑呵呵的道:“莫急,莫急,他们应该已经跑了!”
“跑了,哎呀,老祖宗,刚才就该抓住他们。”
何愁有叹息一声道:“军司马好不容易招揽来了一支胡人商队,如果我们当着所有商贾的面把胡人捉走,以后就不会再有胡商来受降城了。所以啊,还是暗地里下手比较好。”
“可是那些胡人都跑了!”
何愁有笑呵呵的站起身道:“跑不了,跑不了,你再去找几个同伴来,老祖宗带你们去城外狩猎……”
云琅听到何愁有带着八个少年亲兵出城狩猎的事,只是摇头笑笑,既然老家伙想要亲自训练这些爱哭鼻子的少年,也没什么不好的,至少,云琅对何愁有的一身本事实在是佩服。
一个七八十岁的老家伙,能在荒原上赤手抓狼,这样的本事连霍去病都没有。
至于奸细,云琅根本就不在乎,这座城池是抢来的,百姓是抓来的,奴隶是买来的,因此,受降城里的奸细是多的抓不完的,他何愁有就是这座城里地位最高的一个奸细!
“来人,晚上准备酒宴!”
云琅呼喊了一声,就看见刘二一瘸一拐的从外间走了进来。
看来,刘二的伤势有了起色。
第一三五章 逼上骊山
云琅是一个多疑的人。
所以,何愁有去抓奸细这件事,曹襄只是觉得好笑,云琅却觉得这里面大有深意。
大人物一般干的都是大事,如果有一天,大人物特意放下身段亲自干起小事来了,那么,这件小事绝对不小。
如今,霍去病走了,李敢走了,赵破奴也跟着走了,在这里他就是最高的军事统帅,所以,哪怕是再小的事情他也必须弄个水落石出,如此,才能睡个安稳觉。
受降城里的绣衣使者多达十个之多,哪里用得着何愁有亲自去集市上亲自去发现奸细,还特意编了一个可笑的理由来显示自己智慧无双。
猜不出来何愁有为何会这样做,云琅就准备好酒菜等蛋头回来让他自己说。
这是规矩内的事情,军司马必须知道全军所有人的动静,哪怕是一匹母马不小心怀孕了,云琅也必须是第一个知道的人。
何愁有这个监军也是一样,不会例外。
在大汉军中,皇帝晚上想要进军营,也要看军司马或者大将军的命令,如果不许,皇帝也只能在野外待着。
虽然周亚夫这样做了之后呢,后果不太好,文皇帝却实实在在的在荒野中等待了一夜。
哪怕是做戏,都说明皇帝对军营的规矩非常的重视。
军司马就是干这个的,因此,云琅认为直接问要比在地下胡乱揣测要好。
事实证明,何愁有本来就不是什么好鸟,云琅准备的饭菜凉了热,热了又变凉,直到明月高升,何愁有以及八个年轻的亲兵依旧没有回城……
云琅准备的手把肉连续加热了几次之后已经变得稀烂了,只好凉着吃。
曹襄认为这样的手把肉才好吃,不用撕咬,骨头上的羊肉就会掉进嘴里。
“你认为蛋头真的去了镜铁山?你觉得没人带路他能找到镜铁山?”
云琅咬了一口羊肉吞下去无奈的道:“上次也没人带路,蛋头还不是轻易地抵达了大青山最后活捉了於单,这一次也一样,说不定那些所谓的奸细已经成了他的领路羊。”
曹襄喝了一口羊汤把满嘴的羊肉冲下去之后笑道:“他这一次可失算了,带着我们的人去了镜铁山,等他回来只要问问,什么都会清楚地。”
云琅奇怪的看了曹襄一眼道:“你这是什么想法,别忘了蛋头跟我们是一伙的,哪怕我们如何痛恨他,他也是大汉的人,这一点不可能改变。那八个少年也是大汉军卒,跟着自己的上官一起执行军务,也没有什么不妥。你别忘了,蛋头走的理由就是去抓那些奸细,没抓到奸细之前他们有一万个理由待在野外。”
“既然他要去镜铁山为何不跟去病一起走?”
云琅再次看看曹襄,觉得这家伙越活越傻……
“哦哦哦,他害怕被去病干掉!”
云琅放下手里的羊骨头,瞅着黑漆漆的城外摇着脑袋道:“我们几个跟去病合作愉快,你换一个人试试!去病这家伙不但脾气古怪,在军中属于又狠又独的那种统帅,你看看咱们骑都尉,自从成军之后,那一次的战斗不是他主导的?卧虎地,白登山,受降城,都是他带着我们来的,哪怕是参加陛下秋点兵,也是他积极要求参与的……也就是说,我们之所以能够走到现在,都是他拖着我们走来的。”
曹襄努力的想了想最后点头道:“连参与军事训练也是他害我们几个的……不过,我们好像不怎么怪他?”
云琅躺在背后的躺椅上,瞅着天上清冷的明月惨叫道:“我本来打算在白登山捞点军功,好让皇帝对我放心,不要总是找我的麻烦,所以苦心孤诣的发现了冒顿的陵寝,准备捞点不流血的军功……谁知道,在钩子山我们快把脑浆子都打出来。后来发现了受降城,我一心想要治理好这个地方,分化,弱化这里的羌人,氐人,就是准备再一次捞点不流血的军功……可是啊,后来是什么结果?我他娘的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亲自驾驶着战车第一个杀入敌营,嘴里大吼着——去病,莫慌我来了……驾长车踏破敌营啊……阿襄,你觉得这是我这种人能干出来的事情么?”
曹襄咬了一口肉连连点头道:“你干的很漂亮啊,据说你乘坐的马车轮子上全是血肉,不知道碾死了多少匈奴!”
云琅呆滞的瞅着天上的明月曼声道:“我一直认为猴子跟驴子就不该比赛谁的屌长……我是聪明人应该多用脑子,而不是挥舞着长枪跟敌人肉搏。
你知道不,去病是真的想杀掉何愁有的,这一点何愁有也看的很清楚。
去病之所以想干掉何愁有,不是为了帮我们报仇,而是她根本就容不下何愁有。
你以为何愁有为什么不愿意去军中?是因为他早就看透了去病是一个什么样的将军。
你以为去病不敢指令何愁有参与跳荡营率先冲锋?
你以为将军将令下达了之后何愁有敢不遵从?
告诉你吧,去病上了战场,他娘的就是一个将军,眼中只有战局,等他儿子长大了参加了战斗,如果军前有一个坑需要有人去填,他会毫不犹豫的命他儿子趴到里面去的。
就因为何愁有看透了去病,这才假借发现了奸细的名头,带着八个涉世不深的少年人去镜铁山走一遭的。
站在军阵外边,仔细的看去病是如何指挥大军的,这样才能看的清楚,好写一封详细的军报给皇帝看……”
云琅说的激烈,曹襄听的入迷,叼在嘴巴上的羊排什么时候掉了他都没有知觉。
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一把抓住云琅道:“以后我儿子不能交给去病,你儿子也不准,否则,不管我们生多少儿子都不够去病祸祸的。说好了,这一次我们一定要坚决!”
云琅嗤的笑了一声道:“我儿子将来会送去山门!”
曹襄大笑道:“一起送——”
“你认识山门中人?”
“你认识就成了……”
“我打算重建西北理工你以为如何?”
“这就是你说的山门?”
“山门不就是人建立的么?我们自己建立一个山门养儿子有什么问题么?”
曹襄满意的点头道:“确实没问题,除了你之外,你还打算找谁来教我们的孩子?”
“东方朔,司马迁……目前就这两个!”
“司马还是不错的,就是东方朔恐怕不成吧?那家伙痴迷于青云路,一时半会不会不当官给你当教习的。”
云琅冷哼一声道:“他的本事也就是在阿娇门下可以施展一下,就他的那个性格,想要进一步去陛下那里,不被陛下玩死你来问我,迟早有一天这家伙会心灰意冷的来我西北理工教孩子们的。”
曹襄从腿上捡起掉了的羊排继续放进嘴里一边吃一边思索,过了片刻压低了嗓门阴森森的道:“朝中其实有好多人学问都不错,偏偏不会当官,我最近看中了一个叫做应雪林的家伙,好手段,好心机,就是性格太倔强,把自己的前途给毁了,你说,我们要不要……”
云琅冷笑道:“羊不赶不上山,人不逼一下不会上骊山!”
曹襄拍着大腿道:“就这么办,我们的孩子都进山门,包括去病的孩子,万万不能让他祸害了我们,再去祸害我们的孩子。”
曹襄摸摸自己似乎还在发痛的后脑勺说的斩钉截铁,荒原上被人打昏了四次之多,他永远都不想再经历一次了。
第一三六章 迷失
经历了这么多事情之后,云琅终于认识到了实力的重要性,他迫切的想要建立自己的势力。
以前还以为只要自己做到与世无争就会,就能与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人和平相处,现在看起来,明显是自己想多了。
大汉朝——是一个实力为尊的地方!
大匈奴——是一个记打不记吃的地方!
西域人——是一个畏威不怀德的地方!
总之,在这个近乎原始的世界里,道理大不过拳头,尤其是遇到刘彻这种喜欢动拳头多过喜欢讲道理的皇帝,有了实力,挨起揍来都能多抗几下。
不过啊,这样做也有弊端,那就是容易被人家一锅端,而刘彻是最喜欢干一锅端这种事情的。
因此,云琅觉得现在开始慢慢的布局,慢慢来,万万不敢学主父偃走倒行逆施的路子。
也不知道皇帝对重建一个山门是什么看法,还是等弄清楚了皇帝的想法之后再做。
太弱小的时候不妨听话一些,没坏处!
云琅看了一眼天上的明月,就裹着毯子躺在箭楼里的皮毛堆里,霍去病不在,他只有睡在城墙上才觉得安稳。
至于曹襄,他早就睡得不省人事,对于一个贵公子来说,只要在边地,没有一个地方是安全的。
只有被兄弟守着,他才敢入睡……
留在边关,对曹襄跟云琅来说都是一种煎熬!
夜晚的受降城非常的安静,只有身边的这条大河在呜呜咽咽的流淌,因为月亮兴起的波澜拍在城墙上,让云琅惊疑不定,迟迟不敢入睡。
都说明月出天山,云琅看不见天山,只看见雾霭沉沉的远山,远山不知在何处,白日里看不见,在月光下却影影绰绰的仿佛近在眼前。
这些山大半是虚幻的,是黑暗的影子,或许还有云琅心头的阴霾。
一夜无眠,天边浮现鱼肚白的时候却沉沉睡去。
早起的曹襄瞅着沉睡的云琅,轻轻地叹息一声就去了城墙,在这里没什么好依靠的,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
天亮的时候霍去病也早早醒来了,乌骓马就站在他的身边,铁矛就插在他的身畔,弩弓没有上弦,弩箭却早已准备好了,只要翻身踩踏一下弩弓上好弩弦,就能立刻击发。
从水草丰美的河曲到祁连山下的镜铁山,骑都尉大军需要穿过茫茫的西海地以及居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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