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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2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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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斜面不改色的道:“我世居焉支山,浑邪王世居祁连山,不但是邻居,还是姻亲,我有三个阏氏就是来自浑邪王所部,因此,对浑邪王的实力我很清楚,拿下一座小小的城池不是难事。”
  右谷蠡王咕叽一声笑了出来,连连点头道:“这样也好,太强大的浑邪王让我看起来很不舒服。”


第九十六章 平衡真的很重要
  地球之所以没有变成寸草不生的荒原,之所以没有被炸掉,完全是平衡这两个字在作怪。
  很久很久以前,植物与植物就完成了平衡生长,有的植物长得非常高大,占据了高空,有的植物长得非常低矮占据了地面,还有一些长得不高不矮,占据了中间环节,每一种植物都有了自己的生存之道,协同共生的一个美丽植物圈,这让整个蔚蓝色的星球变得生机勃勃。
  后来动物出现了,他们也在很短的时间里就形成了完美的平衡圈子。
  吃草的动物数量最多,所以,他们天生就是猛兽的食物,猛兽的吧数量必定要比吃草的动物少,这也是自然选择的一种。
  这样一来,就能保证猛兽们有足够多的食草动物可以吃,不至于饿死,而食草动物中的老弱病残被猛兽们吃掉之后,就能有效的保证种群的强大。
  这也是一种平衡。
  在这个作用下。
  有些动物开始长出毒牙,有些动物会变色,有些动物长出来了尖刺,或者硬壳……
  不管怎么说,在人类获得灵智之前,世界是平衡的。
  后来,人类获得了一个类似BUG一样的技能——灵智!
  自从灵智产生之后,人类知道了协同合作的重要性,也知道利用工具获得更多的食物。
  当最后一头猛犸象倒在人类的长矛下之后,环顾四周再无敌手的人类就把凶恶的目光盯在同伴的身上。
  然后,战争就开始了。
  这也是一种平衡,尽管人类有了灵智,依旧无法逃脱这个天地法则。
  所以啊,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大自然不会因为某一个物种的强大或者虚弱,就给他另开一扇大门,他坚持认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才是万物最好的生存环境。
  更高,更快,更强的杀人方式这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直到一种可以在一瞬间就把所有人以及这颗星球全部弄死的大炸弹出现之后,世界的危机才真正出现,人类终于有了可以挑战天帝的神器,才真正算是跳出了平衡这个圈子。
  连自己都敢杀的物种,才是最强大的物种!
  云琅半跪在草原上,不远处的霍去病正在鏖战,他的长枪在敌群中纵横挥舞的时候,就盛开了无数朵美丽的血花,乌骓马雄壮的身躯在战场上来回奔驰,如同一头洪荒猛兽,蛮横的将所有胆敢阻拦它前进的人马撞到一边。
  李敢仰天大笑,他的手中提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头,即便是已经被李敢从身体上切割下来了,那颗人头上的眼珠子,似乎依旧在转动。
  赵破奴如同一个真正的野人,长发披散,他的发带已经不知道去了那里,稍一转头,黝黑的长发末梢就会有血珠飞溅。
  这里是魔怪的猎场。
  战场的中心却极为平静,不论是彪悍的汉人,还是勇猛的匈奴人,他们都没有去打扰那些跪在地上向神灵祈祷的西域人。
  一个高大的匈奴人怒号一声,探出右手屈指成爪,手指缓缓下拉,五道血痕就从他的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
  这是死战的标志,听到当户怒号的其余匈奴骑兵,立刻停下战马后退的脚步,与汉军死磕。
  狼牙棒敲击在铁甲上发出巨大的声响,骨断筋折的汉军骑兵从战马上掉下来,然后迅速的被汉军钩镰手勾住甲胄,粗暴的拖到后面。
  战争的态势已经非常明显了,云琅也就不再躲藏,两百匈奴骑兵对阵五百汉军骑兵,能够坚持半个时辰已经难能可贵了,这支汉军骑兵不是汉军中常有的轻甲骑兵,他们是甲士!
  因为匈奴人几乎放弃了游走战术,所以,云琅就很容易的来到军阵最中间。
  跪在地上的一个西域老者绝望的摊开双手,向云琅膜拜道:“尊贵的将军,请接受来自大月氏的问候!”
  云琅笑着还礼道:“尊敬的使者,您这是要去我大汉都城长安,为吾皇贺寿么?”
  戴着皮帽的大月氏使者痛苦的道:“此次奉命前往龙城,拜见匈奴大单于,汉皇大寿,应该有更加尊贵的使者前往大汉长安。”
  云琅笑道:“原来如此,匈奴人的龙城已经被大汉军队包围,如果使者愿意去长安,或许你们能在长安见到匈奴的大单于。”
  大月氏使者悲伤地趴在地上道:“尊贵的将军,大月氏两年换了四个王……其中三个王的头颅被匈奴浑邪王制作成了酒杯收藏在他的王帐,每年,他会用这些酒杯招待大月氏使臣,如果再换一个王……大月氏将不再有皇族了。”
  云琅听了大月氏使者的话,只是微微的皱皱眉头,并没有因为使者诉说的悲惨,就放弃初衷。
  “没关系,没了王,你们再选出一个王就是了,我大汉有一句俗话叫做礼多人不怪。如果你能带着这些礼物去我大汉长安,说不定你都有希望成为大月氏的王。来人啊,带使者回城。”
  随着云琅的号令,一大群辎重兵从茅草后面跑出来,不由分说的就把堆积在地上的袋子,箱子,瓶瓶罐罐一起装到大车上,准备离开。
  大月氏使者扑在大车上哀求道:“尊贵的将军,你们不能拿走这些礼物……没了这些礼物,浑邪王会杀光大月氏人……”
  “大月氏人需要反抗的勇气,而不是哀求,匈奴人掠夺的特性注定了,你们的皇族一定会死光的,接下来,就轮到你们了,最后就是你们的臣民。用财货购买来的短暂平安不能保证大月氏长久的存在于世上,只会激发他们贪婪的欲望。使者,去长安吧,将你的礼物敬献给伟大的汉皇,祈求汉皇来保护你们,这是你们大月氏人唯一能走的道路。”
  话说完之后,云琅指指正在进行最后征战的汉军道:“这些匈奴人应该是最强悍的匈奴人,可是,正如你所看到的,他们正在被一群年轻的汉军逐一杀死。在不久的将来,所有的匈奴人的面前都会出现这样的甲士……”
  就在云琅演讲的时候,霍去病的铁矛终于刺进了那个当户的胸口。
  使者眼睁睁的看着那个在大月氏堪称无敌的当户垂着头坐在马上,胸口的大洞里不断地向外喷血。
  他亲眼看见,这个曾经凶悍的让人绝望,曾经轻易杀死大月氏猛士的人,他的心口出现了一个大洞……
  那个黑甲将军一阵风一样的从匈奴当户身边掠过,粗大的长枪从大当户的前胸刺穿了身体,然后再被那个黑甲将军从他的身后抽走长枪,只给他留下了一个大洞。
  “我家将军今年刚刚十八岁,他在享受他的战场!”
  即便是云琅也能从霍去病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段中感受到了一种残酷的美。
  “浑邪王会杀光我们的……”
  使者的身体松弛了下来,嘴上依旧在呢喃麻醉自己,眼睛里却已经有了一些光芒。
  很久以来,大月氏人面对强大的令人绝望的匈奴人,早就失去了反抗的勇气。
  如今,当他亲眼看到昔日虐杀大月氏人的屠夫的身体,再被那个黑甲将军刺穿之后,又被后续跟上的汉军骑兵分尸,眼看着大当户的头颅凌空飞起最后跌落尘埃,他的心就跳动的厉害。
  “我们是被将军裹挟去长安的!”
  使者再次向云琅哀求道。
  云琅笑眯眯的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裹挟你们的将军名字叫做霍去病!你可以现在就派人回去告诉你们的王!”


第九十七章 天生反骨
  眼看着使者被自己说服,云琅充满了自豪感。
  抢劫西域使者给伊秩斜的礼物,哪有逼着这些使者亲自把礼物送去长安献给伟大的刘彻好?
  就西域人送的那些礼物,云琅早就清点过了,使者带去的礼物价值,让他非常的伤心。
  漂亮的石头,漂亮的皮毛,漂亮的牲畜,漂亮的女人,以及为数不多的金银币,甚至还有一些破烂的陶罐子,铜罐子,银水壶……
  就这,还是车师这个堪称西域大国的礼物。
  从那一次之后,云琅就在考虑如何将骑都尉的利益最大化。
  在骑都尉军中,只有云琅敢没事干提着酒壶找何愁有喝酒,虽然喝酒的过程非常的没意思,还有一个拖油瓶在倾听,却能从何愁有口中知道很多做事情的规矩。
  何愁有是全大汉守规矩的典范,他自己制定的规则,早就被历史证明是最能保护一个人的规则。
  老家伙就是靠这些规则在皇宫中混了四十几年而平安无事的。
  看在云琅乖巧的份上,稍微透漏一星半点,就足够云琅受用不尽了。
  “去给陛下朝贺的使者不管是被逼的,还是捉去的,亦或是自愿的,这中间的区别不大。
  有了大鸿胪,不管他们是怎么来的,那些使臣基本上没有什么选择的余地。
  这也是大鸿胪的职责。
  你们这些年轻人啊,总以为大鸿胪是一个没用的地方,殊不知,即便是老夫去了大鸿胪,该跪拜的跪拜,该闭嘴的时候闭嘴。
  知道不?大鸿胪就是一个教人学规矩的地方,你应该不想知道大鸿胪是如何教人规矩的,老夫也不想说。
  嘿嘿嘿,你们如果过不了老夫这一关,哈哈哈,骑都尉曲长以上军官就会全体进大鸿胪学规矩……等你们出来啊……保管你们连鸡都不敢杀!
  呀,说远了,现在继续跟你说道一下使者的问题。
  陛下要的是恢弘的场面,是要让天下百姓看到一个万国来朝的大场面,要让天下人看到一个真正君临天下的陛下。
  自古以来啊,皇帝即国家,有了强大的皇权,天下人就会归心。
  始皇帝在渭水边上祭天,结果有黑龙显现,天知道是真是假,聪明人跟愚昧者的看法自然是不同的。
  不过呢,当聪明人因为畏惧始皇帝闭上嘴巴的时候,你觉得愚昧者会怎么想?
  哈哈哈,我大汉不干那事,虽然太祖高皇帝有斩白蛇赋大风的经历,现在也渐渐不再提了。
  我大汉百姓就喜欢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比如说看到各种杂色毛发的使者跪拜在陛下面前。
  喜欢看他们带着风情万种的各色美女给陛下献舞。
  臣服即王道!”
  云琅看了一眼听得入神的於单,小心问道:“那些使者要是心怀不轨怎么办?”
  何愁有指着云琅笑道:“小狐狸啊,要不要老夫跟你说道一下高世青的故事?”
  云琅坚决的摇头道:“不要听,虽然有您说的大鸿胪,小子依旧不放心。”
  何愁有大笑道:“以你的才智可以哄骗天下人,唯独不能哄骗陛下,你只要告诉陛下这些使者都是被你们捉来的,陛下自然有论断。在陛下面前行哄骗之事,多一件,就多一桩隐患,天知道什么时候会爆发,最终会让你尸骨无存。”
  云琅连连点头,非常同意何愁有的看法。
  这种奴化教育,已经渗透进了何愁有的心肝脾肺肾中,成为了他身体的一部分,且不可分离。
  他时时刻刻都在宣扬皇权的伟大,时时刻刻都在给云琅灌输为了君王可以粉身碎骨还不能后悔的思想。
  忠臣,何愁有就是一个大大的忠臣……只是看着何愁有的蛋头,云琅眼前总是浮现出太宰那张虎外婆脸,总是出现他在始皇陵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模样,他安眠的是如此的平静……
  云琅不由自主的抚摸一下自己的后脑勺,那里有一块骨头是隆起的,估计就是古人常说的反骨。
  这东西可能是随着时间进化出来的,后世人至少有八成的人脑袋后面都有,这个数据是云琅通过摸索同寝室兄弟的后脑勺得出来的。
  云琅也看过霍去病,李敢,曹襄,乃至赵破奴他们的后脑勺,结果发现……只有自己是天生反骨?
  所以,学问越多越反动这句话是有一定道理的,相比大汉人后世的学问人基本上不值钱,扫厕所的都可以跟蹲坑的你纵论天下大势的时候,基本上就是道德沦丧的高潮。
  虚心的接受了何愁有的尊皇主义课程教育,云琅过滤掉一些没用的东西之后,收获很大。
  至少,从何愁有这里接受到的东西可以完美的掩护脑袋后面的那块骨头。
  在这个时代里抱着一棵树高呼——我是自由人,会被别人当成疯子,没什么用处。
  当所有人都热爱皇帝的时候,不妨一起热爱,甚至要表现的比别人热烈一些,从众者最佳!
  曹襄羡慕的看着云琅从何愁有的屋子里被人送出来,羡慕归羡慕,他到现在依旧不敢靠近何愁有十丈以内。
  “怎么说?”
  “没有大碍,可以送,送的越多越好!”
  曹襄松了一口气道:“还以为他会呵斥我们玩小孩子的把戏呢。”
  “都是把戏,无分大小!”
  “陛下的使者已经到了白登山,不日就会抵达受降城,我们没时间多抓一些使节了。”
  曹襄有些遗憾,只抓到六个使节团的人,让他有些失望。
  “慢慢来,今年有六个,明年可能就会多一些,张骞找不到大月氏,我们却抓到了,这就是大功一件。不过啊,看样子陛下想要联合大月氏人一起围攻匈奴的想法可能要落空了。”
  “胆子都被吓破了,还怎么反抗?要杀光匈奴还得看我大汉的!就这些天发生的事情来看,如果可能,连这些西域人的部族一起摧毁掉是最符合大汉利益的事情。这次回京,我一定会亲自向陛下禀报这里的见闻,要陛下打消联络西域人的打算。”
  云琅奇怪的看着曹襄,自从认识他到现在,他第一次表现出来了一个人大臣的自觉。
  不过,转眼一想就想通了,随便把一个人丢进虎狼窝里,当他从虎狼窝爬出来之后,总会有些心得的。
  这样也好,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该有些担当。
  等候皇帝使者到来的这段时间里,霍去病一共出击了七次,除过乌孙国使者团被他因为没有经验给无差别的杀光之外,其余的使节团都很好地保存了下来。
  只是这些人一个个都软塌塌的没有什么精气神,把这样的使者送去长安,只会给皇帝丢脸。
  为了利益最大化,云琅决定给这些人制作一些民族服装,把他们包装的好看一些。
  要包装的不仅仅是使者团吗,还有各色礼物,重中之重就是那些各族美女。
  虽然以云琅跟曹襄这些人的看法,所谓的异族美女除了味道大一些之外,并没有多少可取之处。
  美女就该洗涮干净,换上漂亮衣裳,宝石就该装在漂亮的盒子里,再衬上漂亮的毛皮边角料,毛皮就该进行最起码的修整,打蜡,毛毯必须掸掉灰尘,蓬松,金壶,银壶,铜壶就该擦拭的锃亮,不留半点污秽……


第九十八章 蓝田公主
  精气神是很重要的一种外在形式。
  也是刘彻最看重的。
  逼迫一个乞丐跪拜,与强迫一个贵族跪拜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精神享受。
  前者会让人鄙视,后者只会让人赞叹。
  当何愁有看到云琅开始训练那些使节团的队列,以及骑在马上的姿势,甚至还找来了漂亮的刀枪武装这些人的时候,他就对云琅这种举一反三的做法非常的赞赏。
  虽然武器外表漂亮,实际上不堪使用,这让何愁有对云琅的谨慎又有了新的认知。
  大汉不缺少勇猛无敌的猛士,也不缺少刚正不阿的臣子,唯独缺少像云琅这种既能很好的办事又能为皇帝着想的好臣子。
  从这些细微之处,何愁有就觉得大汉朝堂下那个最显赫的位置就是给云琅准备的。
  是忠臣就该打发的远远得去镇守边疆,安抚边民,异族,好让大汉国内稳定。
  是猛将就该送去最惨烈的战场,如此才能保证大汉对外战争能做到百战百胜。
  至于庸才,就该放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教导他们做该做的事情,而云琅这种人才,应该成为皇帝最有力的臂助。
  此时,最思念云琅的不是宋乔,也不是梁翁刘婆,而是悲伤的阿娇。
  太过骄傲的人没有什么好下场。
  她嘴里说着生一个女儿最好,实际上已经在为自己儿子的降生做着完全的准备。
  结果,孩子生下来之后,脐带都没有剪断,阿娇就知道自己生的是一个公主……
  刘彻非常的开心,为此大宴群臣整整三天,孩子生下来不到三天,蓝田公主之名已经传遍大江南北!
  整个关中都在为大汉最尊贵的公主的降生而欢喜。
  如果不是大长秋极力劝阻,阿娇早就把接生的稳婆杖毙一百遍了。
  虽然不喜欢闺女,阿娇在灵智恢复之后,立刻就抱着闺女不撒手。
  毕竟,这才是她最亲的骨肉,是她亲自孕育出来的。
  “为何是蓝田公主?云琅的女儿云音名义上的封地不就在蓝田么?”
  感受着女儿吃母乳的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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