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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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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一旦富贵镇变成了城池,陛下派遣了城守,微臣自然会去找东方朔要他们该缴纳的国帑。”
刘彻非常的惊讶,觉得这些话能从公孙弘的口中说出非常的让人不可思议,至少,公孙弘在对付盐铁商贾的时候,可没有这么仁慈,更没有给他们足够的时间。
公孙弘见皇帝不解连忙拱手道:“此次不过是一个试探,微臣就想知道阿娇贵人,长平长公主,以及云氏,李氏是否知道分享富贵镇的财富,是否有将富贵镇变成私人领地的想法。因此,微臣提出购买煤石商号的两成份子,结果顺利的达到了目标。又试探了她们对管理富贵镇的底线,结果,也达到了目标,既然她们无意将富贵镇经营成铁板一块,那说明,富贵镇依旧受我大汉管辖。如今,富贵镇百废待兴,经营这座城寨需要大量的钱财,微臣自然不会做杀鸡取卵之事。微臣有时间有耐心等待富贵镇繁荣起来。”
刘彻听完公孙弘的禀奏,满意的点头道:“爱卿所言极是,富贵镇如今不过是一个小样,那个小样朕也看过,听说这东西完全出自云琅之手,整座城池布局非常的合理,虽有高墙,却没有过多的追求防务。为此,朕问过阿娇,阿娇道:上林苑乃是我皇家园林,天子郊游之所,只所以有城墙,是为了便于治理富贵镇,如果在这里也要以防守为第一要务,让我大汉边关城池情何以堪。朕的意见也是看看再说,看一群妇孺到底能将富贵镇变成一个什么样子,朕非常的好奇。”
公孙弘大笑道:“微臣也好奇的要命!哈哈哈……”
第五十一章 猪马牛羊
“朱侯家中的长女,颜色出众,更难得的是人家是嫡女,肯下嫁你这个穷鬼,已经是天大的委屈,你要知道感恩!”
长平端着手里的茶碗,吹掉了茶水上的浮沫慢条斯理的对云琅道。
云琅哪里知道这位朱侯是谁,连忙看向曹襄。
“庆州朱受,他家的闺女不能娶,据说身高丈二,脾性爆烈,有生撕虎豹之能,多年以来随军征战,以女身受军爵十二,也就比你的少上造低一点。”
听了曹襄的解说,云琅打了一个寒颤连忙道:“不成!”
长平轻轻地吐掉嘴里的茶叶鄙夷的道:“你还挑拣人家?却不知这样的女子有多少人争夺呢,是我派了得力人手才说动朱侯夫人才给你一个机会,你还端上架子了。”
云琅的面皮抽搐两下道:“小子无意高官显爵,这样的金凤凰不要也罢。”
长平显然也没有把朱家的闺女当一回事,继续道:“射声校尉马荣的三女儿今年刚好一十四岁,我亲眼看过,长得好颜色,难得的是知书达理,更是深通商贾之道,射声校尉家中的皮货生意经她打理之后,如今已然蜚声长安三辅。你若娶了她,你云氏兴旺可期!”
这一次不等云琅看曹襄,就听曹襄从喉咙里挤出一阵压抑之极的笑声。
听到曹襄的笑声,云琅哪里还会不明白是怎么回事,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不成!”
长平见儿子拆她的台,抓起一颗杏子就砸在儿子的脑门上怒道:“不就是长了一颗龅牙吗?深宅大户的,要的是能顶门立户的女子,要颜色好的从那里找不到?”
训斥完一脑门杏浆子的儿子,见云琅黑着一张脸,不由得叹息一声道:“你现在年纪还小,等年纪再大一些,就该知道娶妻娶贤这个道理了。算了,看你少年心性,看样子没有一个颜色好的你是不会答应的。破虏校尉牛正家的小女儿,可是在我眼皮子底下长大的,颜色真正的周正,弹得一手好琴,古琴圣手怀古先生也夸过好的,既然你性子淡薄,配你正合适,成婚之后,你们小夫妻也能照朝观红日,暮赏晚霞过快活日子。”
云琅再一次把目光落在曹襄身上,只见曹襄的一张脸涨得通红,唧唧歪歪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还用小狗看主人的眼神不断地哀求云琅。
这就明白了,这混蛋竟然爱慕这位牛家小姐,云琅历来爽快,为一个没见过的女人伤害兄弟这事绝对不能做,于是,坚决的摇摇头道:“不成!”
长平也看见了儿子的模样,无奈的摇着脑袋道:“你娶不了妞妞的,怎么还不明白啊?牛正为长平侯麾下的第一猛将,你如果娶了妞妞,你牛叔叔就要请辞北大营,或者卸甲归田,兹事体大,容不得你们胡来。”
曹襄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看样子他不愿意改变主意。
长平也不知道想起了什么伤心事,再也没心思帮云琅娶老婆了,挥挥手,示意他们退下。
从阁楼里走出来,曹襄看着云琅道:“不是兄弟见色起意,而是妞妞真的不适合你。”
云琅哼了一声道:“你放心,跟你有染的女子,给我八个胆子也不会娶,就你这种出了名的有杀掉没放过的性子,哼哼哼……对了,如果姓牛的不成,你娘不会再给我介绍一个姓杨的吧?如此一来,猪马牛羊算是凑齐了。”
曹襄吧嗒一下嘴巴道:“你放心吧,我娘只会给你介绍四只蹄子全在地上的姓氏的女子,即便不是也是姓石,姓木的好匹配你这个古怪的云姓,我不知道这里面有什么讲究,反正是我娘找了术士之后才确定的。”
云琅松了一口气道:“娶老婆这件事上我真的很挑,以前一事无成,只要是能看的过去的女人娶回来就好,现在既然有了大变化,我就不想委屈自己,要过一辈子啊,胡乱定下对我,对人家都不好。”
曹襄嗤的笑了一声道:“你以为有了高官显爵就能自由自在的挑老婆?你做梦去吧,如果真是这样,我早就把妞妞娶过门了,还能等到我母亲把妞妞指给你?告诉你,我们有挑选侍妾的权力,唯独没有挑选老婆的权力,兄弟啊,我告诉你,如果有一天你重要到连陛下都要对你另眼相看的时候,你即便是娶到了顺眼的老婆,陛下一声令下,你老婆就会突然死掉,然后陛下就会重新给你指一门亲事。这个过程容不得你拒绝!”
听曹襄这么说,云琅忽然就想到了卫青,自从云琅来到大汉国,跟霍去病,曹襄,长平,李敢的交情这么好,从未听他们说起过卫青第一任妻子的消息,只是模模糊糊的听说,卫青的老婆是得病死了。
云琅连忙赶走了某些奇怪的念头,看在卫青跟长平恩爱有加的份上,再看在长平对自己算是倾心照顾的份上,就算有什么奇怪的事情,云琅也决定忘掉。
这样做很没有道理,只是这个世界本来就不是一个讲道理就能活的世界。
要问云家庄子里最招女人喜欢的男人是谁?所有的云家妇孺都会异口同声的说——孟大!
如果问她们第二招女人喜欢的男人是谁,她们也会异口同声的说——孟二!
云琅要是不小心跑去了女子洗澡的地方,一定会被人家用石头打出来,可是,孟大要是走错路跑进去,就会被那些妇人们调戏一阵子然后送出来,如果不是因为孟大极力抵抗,那些妇人会帮孟大洗澡的。
有一次孟大找到了一种黑脖子的野鸭子,举着野鸭子一头冲进了阿娇游水的温泉池子。
虽然被打出来了,不过,也就被打出来而已,再无后续惩罚,阿娇穿好衣衫之后还跟孟大一起观摩了那只黑脖子鸭子。
云琅,曹襄其实也很想去阿娇的游泳池看看,不过,这个念头刚刚升起,就被他们两个给掐死了。
李敢亲眼看着自己老婆跟孟大,孟二形影不离的满云氏庄子乱窜,不但不嫉妒,反而心疼老婆这样下去会累坏了身子。
“人人都知道孟大喜欢的是小虫,现在孟大就在等待他老婆死掉之后好把小虫娶回家,为此,每隔十天就必须派人去他长安的家里看他老婆死掉了没有,真是太痴情了。所以啊,我老婆跟孟大在一起,跟女子在一起有什么分别,养鸭子,养鸡,养鹅这些事情,不跟孟大,孟二学跟谁学?”
李敢振振有词!
云狼愤怒的敲敲桌子道:“我管你老婆跟谁在一起呢,我就想知道,你家就在旁边,为什么你们一家三口都要在我家吃饭?”
曹襄抬起头怒道:“这就是说我呢,我娘,加上我都在你家吃饭,不满意就去对我娘说,有本事把她赶走才是本事!”
说完就跟李敢两人无耻的哈哈一笑,端着饭盆又去找好吃的。
云家的客人脾气都比主人大,不论是长平还是阿娇,这里与其说是云家,不如说是她们的度假地。
也不知道为什么,云氏非常的招人,很多时候,只要在云家待过一阵子的人,基本上就会留在云家不愿意离开。
也不仅仅是云氏的饭菜可口,而是每个人都觉得待在杂乱无章的云家似乎非常的舒坦。
北面的房檐下,放着好长一排藤椅,每个藤椅上都躺着一个衣着清凉的妇人。
这些妇人刚刚结束了云氏的缫丝作业,为此,云琅给她们放了五天的假期。
在这五天里,这些妇人除了吃饭,就是睡觉,她们似乎要把一辈子没睡好的觉都给补回来。
一个妇人打了一个哈欠伸着懒腰坐起来,见旁边的人睁着眼睛无聊的看着天空就迷迷糊糊的道:“不能睡了,再睡就成懒婆娘了。”
另一个妇人挪动一下身体,幸福的瞅着不远处忙忙碌碌的厨娘道:“今天晚上吃什么?”
厨娘恶声恶气的道:“白米饭,撑死你们!”
第五十二章 榜样的力量
李杨氏对云氏的铺张浪费觉得很不理解,她认为没有必要给仆妇们吃那么好的饭食。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云琅,曹襄,霍去病以及自己的丈夫不应该跟仆妇们吃一样的东西。
夏日里,云氏做的最多的自然就是凉面,这种简单快捷的饭食非常适合在炎热的天气里享用。
李敢痛快的吃完一盆面条之后,舒坦的对老婆道:“这一手一定要学会,以后咱们家也这么吃。”
李杨氏见云琅等人离得远,就小声问道:“家里的仆役们也吃这样的饭食?”
李敢愣了一下,瞅瞅老婆道:“最开始我以为阿琅这样做,会把云氏吃空的。结果,你也看见了,云家变得更加富裕了,我是一个粗人,不明白其中的道理。不过,这不要紧,阿琅聪明啊,而且他还不会害我,我弄不懂不要紧,只要跟着他走就行。你回到家里一定要注意,千万放开心胸,不要小家子气,该给仆役们吃的就让他们敞开了吃,该给他们的赏钱要从宽里给,总之你要做的比他们想的要好。”
李杨氏犹豫地道:“这样真的可以吗?”
李敢眯缝着眼睛瞅着正在跟曹襄骂架的云琅道:“指给你说一件事,自从我认识阿琅跟去病,阿襄结为好友之后,我从未吃过亏。咱家搬家的时候,大哥,二哥的眼神你也看到了,恨不得从我身上剜一块肉下来。我从小就不受耶耶喜爱,也不能博得母亲喜爱,在那个家里让你吃了不少苦头,这些我都看在眼里了。现在好了,我们搬出来了,从今后你就是这个家里的女主人,母亲再也不能让我低头,你看着,你男人一定会让你风风光光的过一辈子。”
李杨氏想起以前在大宅子里过的日子,眼眶有些发红,用力的点点头,就继续吃饭,只是眼泪混进了饭盆,多少有些苦涩。
霍去病瞅着李敢夫妇在哪里嘀嘀咕咕的,就对刚刚把筷子丢到曹襄脑袋上的云琅道:“我想成亲,快点从舅舅家搬出来。”
曹襄擦拭一把脸上的面条道:“你母亲也要接过来吗?”
霍去病摇头道:“我弟弟刚刚两岁,我母亲又是一个爱热闹的,上林苑清苦,应该不会来。”
曹襄低头瞅瞅自己饭盆里花花绿绿的凉面,不解的看着霍去病道:“你没告诉她这里的实际样子?”
霍去病苦笑道:“那有机会说啊,一见面,她就问我有没有活的阿娇贵人的青睐。我一听这话必然会大怒,所以,我们母子想要好好说一场话都不可得,那有机会说闲话。”
云琅笑道:“那就快点成亲,伸头一刀,缩头还是一刀,反正岸头侯家的闺女你是娶定了。顺便问一句,那些将门家的闺女是不是都是那种胳膊上可以跑马,拳头上可以站人主?”
霍去病摇头道:“也不尽然,将门里面念不了书的人自然就要练武,如果能念的进去书的,自然还是要念书的。我之所以想成亲,不是为了逃避什么,而是想要更多的自由,想要活的更自在。”
男人只要变得伤感了,就没有多少话好说,闷头吃饭云琅又不喜欢,三心二意的吃着饭,却不小心看到刘二这个家伙背靠着那颗大柳树偷偷地看那些仆妇。
云琅端着饭盆走过去,重重的一脚踹在刘二的腿上,这个老家伙张嘴要骂,见踹他的人是云琅,就拉着云琅一起蹲在柳树后面,指着胖胖的刘婆问道:“您说,这个妇人还有机会生养不?”
云琅捞了一口面条若有所思的道:“她跟你是同姓,不能娶的。”
刘二张开嘴无声的笑了一声,老兵痞的神态表露无遗,看样子这家伙根本就不在乎这条约定成俗的规矩。
云琅吃完面条,上下打量了一下这个穷鬼,再看看富态的刘婆,一点都不看好刘二的爱情。
刘婆现在的资产,放在阳陵邑也是有数的富婆,随时随地拿出十万个钱跟本就不在话下。
更何况,今年的桑蚕丝变成绢帛之后,她还能拿到半成的份子钱,一个没了一条胳膊的老兵痞想要求爱,能成功的可能性无限的低。
“嘿嘿嘿,好汉怕病,烈女怕缠,某家舍弃这张脸皮不要,小郎觉得如何?”
云琅看这刘二,无言的起身,端着饭盆走了,刘婆听起来似乎很老,实际上,她今年不过三十一二岁,如果放在后世,结婚没结婚的都说不准,到了大汉已经变成奶奶级的人物了。
刘婆生了三个孩子,前面两个大的,都没活下来,现在她身边只有一个七岁的闺女,对这个孩子,六婆可是往死里宠爱,整天把这个孩子放到红袖身边认字,学弹琴,看样子对孩子将来的期望很高。
不过,刘二也非泛泛之辈,这是一个从十二岁就在军营里混到四十岁的老油条。
平生经历过的战阵数不胜数,是真正从尸山血海里厮杀出来的猛士。
只是性格不讨上官喜欢,虽说军功赫赫,却到头来只混了一个里长的位置,人生失败至极。
无所谓……
这就是云琅现在的心态,别人家的仆妇基本上没有婚配自由的,至于云家,云琅还想保留最后的一点现代人的骄傲,不想限制她们最后的一点幸福,准备随她们的去自由的生活。
苏稚这些天一直居住在长门宫,稍微有点闲暇,她就会钻进伤兵营里,研究军营里那些稀奇古怪的伤患。
走在整洁的伤兵营里,苏稚的心情一般都会很好,医家讲究整洁,就这一点来说,伤兵营几乎做到了极致。
她有时候觉得云琅这人有病,明明干净的一尘不染的麻布,他也要放进开水锅里煮半个时辰,才会捞出来放在阳光猛烈的地方曝晒。
晒干之后的麻布条子,就会被人用同样处理过的油布包裹的严严实实,用的时候,必须戴上一副同样经过蒸煮,曝晒这一流程的麻布手套,才能取用。
他不允许任何人不戴手套就接触伤兵的伤口。
苏稚一辈子都忘不掉云琅在教她给伤兵处理伤口时经历的那场噩梦。
将双手放进滚烫的水里浸泡一炷香的时间,再放进醋水里浸泡,最后再放进盐水里浸泡。
当时还以为云琅发疯了,要把两人的双手做成什么奇怪的吃食。
不过,这样做的好处也是显而易见的,伤兵营里的伤患,恢复的状况很好,除过刚刚抵达军营的时候,死掉了三个人之外,剩下的都在向好的方向转变。
哪怕是有些被剁手剁脚的重伤患,也眼看着一天好似一天。
苏稚不是不知道外伤伤患有多容易在夏日里的死亡。
只要开始发烧,伤口开始化脓,能活下来的军卒十不余一,有很多明明是轻伤的伤患,硬是眼看着身体逐渐溃烂而亡。
伤兵营里伤兵有如此高的治愈数量,对苏稚来说就是一个谜,她现在想要解开这个谜团。
苏稚掀开一个伤病的衣衫,瞅瞅他肚子上的那个伤口,轻轻地用手按一下伤口,见插在肚皮上的芦苇管子里没有积液排出,就笑吟吟的对伤兵道:“伤口就要长好了,我今天要把你伤口上的丝线抽出来,芦苇管子也要抽出来,可能比较痛,你忍耐一下。”
伤兵的年纪很大,瞅着苏稚笑道:“肠子都露出来了,某家都没有喊疼,抽丝线而已,不算什么。”
苏稚笑道:“军司马本来要求七到十天之后就必须抽丝线,我担心你的伤口愈合不好,就推迟了几天,现在丝线都长到肉里面去了,是我的错。”
老兵低头看看自己肚皮上那道蜈蚣一般的伤口摇头道:“这不算什么,这不算什么,能活下来某家就算是赚到了。”
第五十三章 心安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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