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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大猛士-第3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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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还听说,有些人花了几万钱娶了来,结果后来这女的又跑了,竹篮打水一场空,老铁匠因此到现在也没看上一个。
“实在不行,干脆先让老二老三典个女人过来,生娃再说,再一边慢慢寻摸着。”
“典一个,典什么?”罗成惊讶的问。
“典个女人啊。”铁匠见罗成似不明白,于是解释说,在过去,早就有典妻。有些人娶不上妻子,可有些人虽有妻子,可却穷,于是有些穷汉便把妻子典给光棍,立个契约,典个三年五年的,三五年后,妻子再收回来。
典妻,说白了就是佃妻租妻,光棍们典妻是因为娶不起,于是只能租,租来干什么,当然是生孩子。
一般典妻也就是两到三年,差不多刚好是生个孩子,等到期后,女人留下孩子,然后再回到原丈夫家中去。
罗成震惊万分,“还能这样,岂不有违人伦,有悖律法?”
第968章 无赖汉子占花枝
老铁匠见罗成对这些很惊讶,便觉得他是个富家公子不解民间之苦。
“正好我约了王牙子一会谈事,你要有兴趣就一起去瞧瞧。”
罗成于是便满口应下来,他还真想瞧瞧这典妻究竟是怎么回事,倒是魏征,似乎对这些并不是完全不清楚。
“其实南北朝时便有了质妻。”
质妻与典妻还是有些不同的,按魏征的解释,质妻算是抵押的一种,有些人比如欠了债之类的,没钱还,于是便把妻子拿去抵押,甚至有借钱的时候就把妻子拿出来抵押的。刚开始的时候,这些质妻,还仅仅是抵押物,要到没钱还的时候才会被债主收走发卖。
到了后来,慢慢的质妻就变了性质,有人干脆把妻子拿来临时转卖给别人为妻,从中赚一笔钱,几年到期后再收回来。毕竟,以前那些债主收了质妻后也是卖给别人为妻赚钱的,那还不如直接卖,还没有了中间人赚差价。
于是质妻就变成了典妻。
再一路发展到了如今,典妻已经有了一套默认的规矩了。
一般情况下,典妻居住于典夫之家,典期之内不得与原夫同居,甚至不准回家照顾自己的小孩。
而在典期内所生子女,归典夫所有,当然,也有些人约定,只男孩归典夫所有,跟典夫姓,进入典夫宗谱,继承典夫财产,一般典期也就三到五年,越长的越少。
“朝廷怎么允许这种情况发生呢?”
罗成问。
魏征笑道,“民间有许多事情,虽可称为陋习,但却也有其产生的原因。南方多典妻,北方则还有拉帮套。”
“这拉帮套又是什么?”
“北方人拉车,有时马力不够,便会在旁边再套一匹马帮拉。有些百姓家里,顶梁的男人突然病重或残疾,失去劳力,于是家庭穷苦,光靠女人是不行的,为了拉扯起一个家来,于是便有拉帮套,招一个光棍男子上门来干活养家,也充半个男主人。”
这下罗成一下子听明白了,这有点像是招撑门的,但一般撑门的是老公死了后招的,算是上门的赘婿一样。可这种拉帮套却是男主人还活着,只是失去了劳动力不能养家,于是再招个男人上门,没有身份,不算是这家的主人,他帮这家人干活养家拉扯大孩子,得到的也只是分享这个女人。
若是运气好能生下孩子,那自己也有了个骨肉之亲,只不过一般拉帮套生的孩子,那也得跟家主姓,是不被承认为他孩子的。
典妻跟拉帮套一样,都是不被官府承认的关系,但在民间,却又是真真切切存在的。
只能说,百姓有自己的需求,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等了没多久,老铁匠说的王牙子过来了。
他给老铁匠带来了一个好消息,“我帮你走村窜户,四处寻访,还真找到一个合你条件的了,就下河庄的那个刘三。”
“刘三?我知道,远近闻名的好吃懒做,还好喝酒,听说家里有点钱粮就让他拿去换酒喝了。”
“可不,喝醉了还打老婆打孩子。”
老王告诉老铁匠,这个刘三年轻时就是游手好闲,后来家里帮他娶了个媳妇,也算收了几年心,可几个孩子出生后,他慢慢的就恢复了本性,开始好吃懒做。早年,把家里留下来的那几十亩地都败光了。
如今朝廷给他分了田,本该说日子要好过了啊,可这家伙倒好,朝廷分的田不允许买卖,他就佃租给别人去种,自己当起了地主,收点租子,还尽想着吃吃喝喝,还经常上县城青楼里嫖去。
本就没什么家底,谁遭的住这样的败家。
于是别人日子越过越好,都有了奔头,偏偏他家却过的家徒四壁,孩子都经常没吃没穿,还得到处找人借。
这不,现在借都借不上了,于是这家伙干脆决定典妻。
“爹,刘三的娘子倒是还不错的,人勤快老实,长的也不错。”王铁匠的二儿子有些心动的道,都是十里八乡的,对刘三这种人家里也是都清楚的。况且,王铁匠家经常四处打铁,也都见过刘三和他妻子。
王老二今年都二十六了,这个年纪,别人孩子都五六个了,可他现在还打着光棍,以前穷,没办法不敢想娶媳妇的事,也没人愿意嫁。现在家里条件好了,便十分迫切的想娶一个。
可找来找去也找不到一个中意的,不是别人家女儿要求彩礼太高,就是人牙子带来的胡女他瞧不上。
老王咬咬牙。
“人是都知道的,不用再打听看过,就是不知道刘三愿意典几年?”
“三年。”
“他要多少钱?”
“刘三那混账,你知道的,穷疯了,他开价是要一年两万钱,另外每年要贴他食谷十石,还说生了孩子归他刘家。”
老王把头摇的跟个拔浪鼓一样,“这怎么可能,刘氏都是生养过三个孩子的妇人了,年纪比我二儿小多少,年纪不小,人又长的瘦,怎么可能一年两万?”
王牙子便笑说,“所以说刘三混账嘛,不过你也别当回事,我呢也跟他直说了,愿意典呢,就总共两万钱,典三年,另外每年另贴他食谷口粮五石,这三年里生了孩子,不论男女都归你们老王家。”
“这个比较在理。”老铁匠一听这条件还差不多。
“是的,我办事向来稳当的,另外就是还有一点,要办仪式,得有媒人、聘礼,要选黄道吉日,设置香案,摆设酒席,还要花娇迎娶。”
“聘礼他要多少?”
“这个就是意思一下,你随便给个三五千钱就行的,也跟他说好了。”
这老王办事,确实还是很利落的,事情都是谈好了,才来跟王铁匠说合。
老铁匠于是心里算了一下,典妻三年,典钱两万,另聘礼钱五千,办酒席什么的估计也得几千,再加上谋媒、给王牙子的谢礼,加起来估计得起码三万钱。
这还没算一年还要另给五石粮。
“爹。”
那边王二有些忍不住了,光棍久了,现在就是老母猪都能看的上,何况刘三娘子也是十里八方长的比较端正的了。
“两万钱典五年,没有食谷,包聘礼在内,要是愿意就办,劳烦老哥你跟刘三谈好,我们再一起签订契约,争取早点把人迎到我王家来。”
第969章 恩断义绝燕双飞
事情谈妥,王二一脸欣喜,老铁匠则大方的在一个羊杂汤饼摊子前请客。罗成这个旁人,居然也被老铁匠一并请了。
每人一碗羊杂汤面,简单但又实惠。
吃完汤饼后,王二便先跟着王牙子去见刘三了,老铁匠父子则继续回去打铁。
罗成也跟他们告辞离开。
路上,年轻的皇帝有些感叹,想不到自己的帝国,还有这样的情况出现。
“魏征,朕觉得对于刘三和刘妻这件事,值得反思,虽然这仅是一个个例,但朕相信也不仅是一个个例,在民间定是存在普遍现象。”
魏征手执着拂尘甩来甩去,“陛下对此事有什么看法吗?”
罗成一想到刘三这样的无赖居然典卖妻子就不由的来气,当下道,“这说明朝廷律法还有很大的空缺漏洞,比如刘三这样的无赖,有什么资格典卖妻子?朝廷应当明令禁止典妻行为,不仅是不许典妻,而且禁止卖妻卖儿卖女,他们都是良民,刘三这样的人有何资格发卖别人?”
只有奴隶可以买卖,但良人禁止买卖,把良人变成奴隶,这是朝廷才有的权力,只有那些违法犯罪之人,达到一定程度后,朝廷才会将他们贬为奴隶,而一般人,都不能有这种资格。
“再其次,刘三有何权力,把朝廷分授给他的露田拿来转租收租呢?这些田地是给他们自食其力的,不是拿来收租享受吃喝嫖赌的,对于刘三这种人这种行为,就应当收回他的露田,并将其长流边疆去屯田。”
魏征劝道,“陛下,刘三固然不是什么好人,但也没有到需要流放的程度,这对他也是不公。”
罗成依然很气愤,“刘三妻子听说是个不错的女子,勤劳节俭还孝顺,可偏偏碰到一个人渣丈夫,毁了一辈子,朕以为,朝廷应当立法保护这样的女子,比如说在大秦律婚姻条例之中,做出明确的律令,允许刘三妻子和这个刘三离婚,并有权获得一半的财产,包括刘家的所分的露田,和园宅地。”
离婚其实早就有之,但一般情况下,离婚的条件很高,并不容易,尤其是女子想主动离婚更困难。
一般女子若犯七出之条,便会被丈夫休妻,而被休的女子除了能带走自己的嫁妆,家中财产是没有半分处置权的。
除非是那些名门贵族家的女子,才会有机会主动与丈夫和离。
一般的女子又有谁能够和离呢,和离之后又能回到哪去?出嫁之后,娘家就不再是自己家,而离婚后,夫家又不是自己家了,就算能给她们分财产分田地,但她们以后却很难在当地继续生活下去的。
魏征建议,“不如对刘三这种人加以惩戒,比如罚其劳役之类的。”他不赞成离婚,离婚了刘氏又能去哪,但他也确实反对典妻。
“世上居然还有刘三这种无赖,真是好汉无好妻,赖汉占花枝,岂有此理。”
“陛下,其实这典妻,就跟高利贷一样,就算朝廷禁止,可也有禁难止,只能说是稍稍抑制一点而已。”
“不行,朕想想就来气,我看以刘三案为例,可以这样处置,比如让官府判刘三有罪,然后判他们二人离婚,再将刘妻由官府做媒许给王二为妻,刘三家的财产其妻分一半,对刘三处以流刑,流放边疆去屯田管制,看他还怎么无赖。”
“那刘三的三个孩子呢?”
“刘三还有族人没有,若是有族人,可以把孩子交给族人照管,然后将刘三的财产也交由其族人托管,待孩子成年后,再交还孩子。若是没有族人,或无人愿意接收孩子,也可考虑让刘妻带着孩子改嫁王家,由王家抚养照顾。实在不行,还可以由朝廷官府接手,送入孤儿院抚养。”
罗成相信,若是放任不管,那其妻子这次被典了,说不定下次还要被卖,甚至将来他的儿女们都可能被他卖掉。
“陛下,改嫁之事倒是个可行的办法。”魏征觉得这个处置还不错,王二既然愿意典妻,那就是找不到媳妇,租借他都肯,改嫁给他当然更加愿意的。
“魏征,你马上给政事堂写封信,令相关衙门全国清查关于典妻的不法之事,对于典卖妻子之人,皆判令离婚,对于典妻之人,还要处以流刑,流放边疆去屯田管制。对于典买妻子之人,令他们补办婚姻登记,就此结为夫妻。”
你既然要卖妻子,那就没资格再拥有这个女人。
而对于典买妻子的典夫,朝廷干脆让这对临时夫妻结为夫妇。
“当然,若是女子对典夫不满者,可判令这典婚无效,还其自由。”
魏征对皇帝的办事效率是清楚的,当即便马上持手卷写书一封,让羽林郎快马送去大部队里的政事堂宰相们商议。
“朕觉得我们的地方官吏队伍还是有所缺失啊,对于典妻和高利贷等民间违法之事,管理的还不够,朕以为,应当加强地方官吏队伍。尤其是乡里之间,如今的一县五乡,里有里正,可乡却无乡长和衙门,只是让诸里正轮流到乡里当值,这就很不足。”
“陛下,当初隋初之时,也曾建议在乡级设立衙门和官员,可是全国一千余县,乡一级得有五六千个,哪怕一乡只派一个官员,那也得新增五六千啊,太多了。”魏征指出了实际困难。
罗成想了想,要是每乡任命一个乡长,那确实可能得新增五六千个乡长,这些乡长究竟是官还是吏?要不要朝廷发薪,有了乡长后,是不是还得配吏员等等?
“朕觉得可以在乡中恢复秦汉时亭的设置,改十里一亭为每一乡一亭,亭设亭长,负责乡里教化、户籍登记、税赋征缴、维持治安、捕盗辑贼、民事诉讼等。亭长下设巡检,负责治安,设典签,负责诉讼纠纷,设签书,负责户籍税赋,又设联防队长、民兵队长。”
皇帝罗成认为皇权不下乡,导致了朝廷对乡村统治的缺失,才会出现许多无法管控的灰色地带。
第970章 不破楼兰终不还
秦汉之时,乡亭制度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地方机构。只不过乡是乡,亭是亭,这是两级机构。
汉书:乡六千六百二十二,亭二万九千六百三十五。
乡有乡三老、里父老,助成乡里教化,乡里自治稳定地方。
而亭,十里为一亭,秦汉之时亭设立十分广泛,但却主要负责的是地方治安。
乡、里、亭,秦汉时的这三个乡里地方组织,各有侧重,甚至是互不统属的。罗成重设亭,但实际上却又与汉的亭不同。
如今他要重设的亭,却是建在乡这一级上,而且是等于把原来的乡和亭的功能结合到一起。
“将乡亭长、巡检、典签、签书、联防队长、民兵队长皆定为吏,流外吏员,联防队和和民兵防队,皆需由退伍之军人担任。而亭长、巡检、典签和签书,则自县吏员中选用。可立下规定,在乡里任职表现优异者,一年一考,三年一大考,四考皆优者,可升为县衙之各房曹佐,或录事。”
罗成还特别加了一句,这些乡亭的吏员,享有和县曹佐吏一样的薪水待遇。
而此前皇帝又曾定过制度,吏员经过考核之后,表现优秀者,考满后便能升迁。官员有九品十八阶三十等,而吏员也有流外九品十八阶,当升到吏员顶级后,也可以参加吏部铨选考试,合格者一样可能授任为官。
所以说,大秦的官制与之前又有不同的,虽说以前各朝也并不是官吏完全不通,但吏与官的界线越来越明显,越来真难跨越,可现在本朝却是完全打破了这条界线,留下了一个通道,每个吏员都有机会可以跨越。
出现这样的改变,当然也跟本朝皇帝与一众开国勋臣们以寒门为主有关。
而现在,皇帝要增加乡一级的吏员,一个乡增加六个吏,这可是正编吏,比起那些连吏流都入不了的胥役,不知道强多少倍,况且还是享受县曹佐级待遇呢。
而乡亭六吏以下的属员,则就属于胥役了。
出身于底层的罗成很清楚,就算以前的朝廷讲皇权不下乡,只到县一级。但实际上,一个县衙里,正官虽才几个,但是胥吏役员众多,是很惊人的。
与其不清不楚的,倒不如正式的下派到乡一级,设立正编,明确职事。否则县一级,好多事情处理不过来,也是稀里糊涂的当糊涂官。
想当初罗成做个捕役,手底下就能有一票帮闲,而一个快班就有十个捕役。衙门还有三班,另外还有六房。
每个朝廷正编的吏,其实就相当于一个部门的头头,手底下大把的人,可朝廷不给编,不给薪粮,可又需要这些人办事,于是只能权力寻租,搞收色灰入,最后负担其实还是摊到了百姓头上去。
正因此,罗成干脆捅破这层纸,朝廷在县一级由两房恢复到六房,并把三班也正式纳入编制,现在乡也设立亭,编设六吏。
把人拉入朝廷体系之内,便能受到监管。
有些朝代,以官员少而自夸,觉得这是什么天大的仁政一样,实不知,这根本没有半点积极作用,毕竟一个朝廷总共三五千官员,要管理三五千万人口,这怎么可能管的好。
要科学,要合理。
不能又要马儿跑,又不让马儿吃草,如果那样做,得到的只会是混乱与无序。
把乡村完全放任交给乡里的宗族大户,其实并非良策,必须由朝廷主导,乡里的乡贤良绅、宗族大户协助管理,这才是合理良性的。
朝廷一下子要新增六七千个乡亭,增加三四万的吏员,若是在其它朝廷,只怕马上会引来一片反对之声。
可身为宰相的魏征倒没反对,他知道,其实就算朝廷不设这乡亭,一个县里的胥吏其实也没少过。
现在设乡亭,派吏员后,其实县里也不会增加多少胥吏,因为这些乡亭吏员胥役,本身也会是从县里下派,承担的本来也是县衙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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