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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血字的研究-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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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来得及写完。你记住我的话,等到全案弄清楚以后,你一定能够发现一个名叫'瑞契儿'的女人和这个案子有关系。你现在尽可以笑话我,福尔摩斯先生;你也许是非常聪明能干的,但归根结底,生姜还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听了他的意见后,不禁纵声大笑起来,这样就激怒了这个小个子。福尔摩斯说:“实在对不起!你的确是我们三个人中第一个发现这个字迹的,自然应当归功于你。而且正如你所说的一样,由此可以充分看出,这字是昨夜惨案中另一个人写的。我还没来得及检查这间屋子。你如允许,我现在就要进行检查。”
  他说着,很快地就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卷尺和一个很大的圆形放大镜。他拿着这两样工具,在屋里默默地走来走去,有时站住,有时跪下,有一次竟趴在地上了。他全神贯注地工作着,似乎把我们全都忘掉了;他一直在自言自语地低声咕嘀着,一会儿惊呼,一会儿叹息,有时吹起口哨,有时又象充满希望、受到鼓舞似地小声叫了起来。我在一旁观察他的时候,不禁想起了训练有素的纯种猎犬,在丛林中跑来跑去,狺狺吠叫,一直到它嗅出猎物的踪迹才肯甘休的样子。他一直检查了二十分钟,小心翼翼地测量了一些痕迹之间的距离;这些痕迹,我是一点也看不出来的。偶尔他也令人不可思议地用卷尺测量墙壁。后来他非常小心地从地板上什么地方捏起一小撮灰色尘土,并且把它放在一个信封里。接着,他用放大镜检查了墙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细地观察了每个字母。最后,他似乎很满意了,于是就把卷尺和放大镜装进衣袋中去。
  他微笑着说:“有人说'天才'就是无止境地吃苦耐劳的本领。这个定义下得很不恰当,但是在侦探工作上倒还适用。”
  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十分好破地、带着几分轻蔑地一直看着这位私家同行的动作。他们分明还没有明白我现在已经渐渐理会了的——福尔摩斯的每个最细微的动作都具有它实际的而又明确的目的。
  他们两人品声问道:“先生,你的看法怎么样?”
  我的同伴说:“如果我竟帮起你们来,我就未免要夺取两位在这一案件上所建树的功劳了。你们现在进行得很顺利,任何人都不便从中插手。”他的话中满含讥讽意味。他接着又说:
  “如果你们能把侦查的进行情况随时见告,我也愿尽力协助。现在我还要和发现这个尸体的警察谈一谈。你们可以把他的姓名、住址告诉我吗?”
  雷斯垂德看了看他的记事本说:“他叫约翰·栾斯,现在下班了。你可以到肯宁顿花园门路,奥德利大院号去找他。”
  福尔摩斯把地址记了下来。
  他说:“医生,走吧,咱们去找他去。我告诉你们一桩对于这个案件有帮助的事情。”他回过头来向这两个侦探继续说道,“这是一件谋杀案。凶手是个男人,他高六英尺多,正当中年。照他的身材来说,脚小了一点,穿着一双粗平方头靴子,抽的是印度雪茄烟。他是和被害者一同乘坐一辆四轮马车来的。这个马车用一骑马拉着,那骑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这个凶手很可能是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这仅仅是几点迹象,但是这些对于你们两位也许有点帮助。”
  雷斯垂德和葛莱森彼此面面相觑,露出一种表示怀疑的微笑。
  雷斯垂德问道,“如果这个人是被杀死的,那么又是怎样谋杀的呢?”
  “毒死的。”福尔摩斯简单地说,然后就大踏步地向外走了,“还有一点,雷斯垂德,”他走到门口时又回过头来说,“在德文中,‘拉契’这个字是复仇的意思;所以别再浪费时间去寻找那位‘瑞契儿小姐’了。”
  讲完这几句临别赠言以后,福尔摩斯转身就走了,剩下这两位敌手目瞪口呆地站在那里。
  四 警察栾斯的叙述
  我们离开劳瑞斯顿花园街号的时候,已是午后一点钟了。福尔摩斯同我到附近的电报局去拍了一封长电报。然后,他叫了一部马车,吩咐车夫把我们送到雷斯垂德告诉我们的那个地点。
  福尔摩斯说:“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咱们还是应当把要查明的情况弄个清楚。”
  我说:“福尔摩斯,你真叫我莫名片妙。刚才你所说的那些细节,你自己也不见得象你假装的那样有把握吧。”
  “我的话绝对没错。”他回答说,“一到那里,我首先便看到在马路石沿旁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由于昨晚下雨以前,一个星期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以外,还有马蹄的印子。其中有一个蹄印比其它三个都要清楚得多,这就说明那只蹄铁是新换的。这辆车子既然是在下雨以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葛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车辆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天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那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看来好象很简单,”我说,“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你又是怎样知道的呢?”
  “唔,一个人的身高,十之八九可以从他的步伐的长度上知道。计算方法虽然很简单,但是现在我一步步地教给你也没有什么用处。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尘土上量出那个人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办法。大凡人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会写在和视线相片行的地方。现在壁上的字迹离地刚好六英尺。简直就象儿戏一样的简单。”
  “至于他的年龄呢?”我又问道。
  “好的,假若一个人能够毫不费力地一步跨过四英尺半,他决不会是一个老头儿。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迈过去的,而起皮靴子却是绕着走的,方头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罢了。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
  “手指甲和印度雪茄烟呢?”我又提醒他说。
  “墙上的字是一个人用食指蘸着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墙粉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人指甲修剪过,决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散落的烟灰,它的颜色很深而且是呈起状的,只有印度雪茄的烟灰才是这样。我曾经专门研究过雪茄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呢。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名牌的雪茄或纸烟的烟灰,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正是在这些细微末节的地方,一个干练的侦探才与葛莱森、雷斯垂德之流有所不同。”
  “还有那个红脸的问题呢?”我又问道。
  “啊,那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在这个案件的目前情况下,你暂且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用手摸了摸前额说:“我真有点晕头转向了,愈想愈觉得神秘莫测。比如说,如果真是两个人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怎样进入空屋去的?送他们去的车夫又怎么样了?一个人怎能迫使另一个人服毒的?血又是从哪里来的?这案子既然不是图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儿来的?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德文字'复仇'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样把这些问题一一地联系起来。”
  我的同伴赞许地微笑着。
  他说:“你把案中疑难之点总结得很简洁、很扼要,总结得很好。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有了眉目,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够清楚。至于雷斯垂德所发现的那个血字,只不过是一种圈套,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者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察引入起途罢了。那字并不是个德国人写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字母A多少是仿照德文样子写的。但是真正的德国人写的却常常是拉丁字体。因此我们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这字母绝不是德国人写的,而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并且他做的有点画蛇添足了。这不过是想要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个诡计而已。医生,关于这个案子我不预备再给你多讲些什么了。你知道魔术家一旦把自己的戏法说穿,他就得不到别人的赞赏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的话,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福尔摩斯这个人不过是一个十分平常的人物罢了。”
  我回答说:“我决不会如此。侦探术迟早要发展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的,可是你已经差不多把它创立起来了。”
  我的同伴听了这话,而且看到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高兴得涨红了脸。我早就看出,当他听到别人对他在侦探术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象任何一个姑娘听到别人称赞她的美貌时一样的敏感起来。
  他说:“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起皮靴的和穿方头靴的两个人是同乘一辆车子来的,而且好象非常友好似的,大概还是膀子挽着膀子一起从花园中小路上走过。他们进了屋子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起皮靴子的是站立不动,而穿方头靴子的人却在屋中不停地走动。我从地板上的尘土上就能看出这些情况来。同时我也能看出,他愈走愈激动,因为他的步子愈走愈大,这就说明这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说着,终于狂怒起来,于是惨剧就发生了。现在我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了。好在咱们已有了着手工作的好基础。咱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听阿勒音乐会,听听诺尔曼·聂鲁达的音乐呢。”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车子不断地穿过昏暗的大街和气凉的小巷。到了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夫突然把车停了下来。“那边就是奥德利大院,”他指着一漆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找我。”
  奥德利大院并不是一个雅观的所在。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小胡同,便来到一个方形大院,院内地面是用石板铺成的,四面有一些肮脏简陋的住房。我们穿过一群一群衣着肮脏的孩子,钻过一行行晒得褪了色的衣服,最后来到号。号的门上钉着一个小铜牌,上面刻着“栾斯”字样。我们上前一问,才知道这位警察正在睡觉。我们便走进了前边一间小客厅里等他出来。
  这位警察很快就出来了。由于被我们打搅了好梦,他有些不高兴。他说:“我已经在局里报告过了。”
  福尔摩斯从衣袋里掏出一个半镑金币,若有所思地在手中玩弄着。他说:“我们想要请你从头到尾再亲口说一遍。”
  这位警察两眼望着那个小金币回答说:“我很愿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奉告。”
  “那么让我听一听事情发生的经过吧。你愿意怎样讲都可以。”
  栾斯在马毛呢的沙发上坐了下来,他皱起眉头,好象下定决心不使他的叙述中有任何遗漏。
  他说:“我把这事从头说起。我当班的时间是从晚上十点起到第二天早上六点。夜间十一点钟时,曾有人在白哈特街打架,除此以外,我巡逻的地区都很平静。夜里一点钟的时候,开始下起雨来。这时我遇见了亥瑞·摩契,他是在荷兰树林区一带巡逻的。我们两个人就站在亨瑞埃塔街转角的地方聊天。不久,大约在两点或两点稍过一点的时候,我想该转一遭了,看看布瑞克斯顿路是不是平静无事。这条路又泥泞又偏僻。一路上连个人影都没有,只有一两辆马车从我身旁驶过。我慢慢溜跶着,一边寻思要有热酒喝它一盅多美。这时,忽见那座房子的窗口闪闪地射出灯光。我知道劳瑞斯顿花园街的两所房子都是空着的,其中一所的最后一个房客得了伤寒病死了,可是房东还是不愿修理阴沟。所以我一看到那个窗口有灯光,就吓了一大跳,疑心出了什么差错。等我走到屋门口——”
  “你就站住了,转身又走回小花园的门口,”我的同伴突然插嘴说,“你为什么要那样做呢?”
  栾斯吓得跳了起来,满脸惊讶,瞪着一双大眼睛瞧着福尔摩斯。
  “天哪,确是那样,先生,”他说,“可是您怎么会知道的,天晓得!你瞧,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我觉得太孤单,太冷清了,我想最好还是找个人和我一起进去。我倒不怕人世上的什么东西,我当时忽然想起,也许这就是那个得了伤寒病死去的人,正在检查那个要了他的性命的阴沟吧。这样一想,吓得我转身就走,重新回到大门口去,看看是不是望得见摩契的提灯;可是连他的影子也瞧不见,也没见到别的人。”
  “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吗?”
  “一个人影也没有,先生,连条狗都没有。我只好鼓起勇气,又走了回去,把门推开。里面静悄悄的,于是我就走进了那间有灯光的屋子里去。只见壁炉台上点着一支蜡烛,还是一支红蜡烛,烛光摇摆不定,烛光下只见——”
  “好了,你所看见的情况我都知道了。你在屋中走了几圈,并且在死尸旁边跪了下来,以后又走过去推推厨房的门,后来——”
  约翰·栾斯听到这里,突然跳了起来,满脸惊惧,眼中露出怀疑的神色。他大声说道:“当时你躲在什么地方,看得这样一清二楚?我看,这些事都是你不应该知道的。”
  福尔摩斯笑了起来,拿出他的名片,隔着桌子丢给这位警察看。“可别把我当作凶手逮捕起来,”他说,“我也是一条猎犬而不是狼;这一点葛莱森和雷斯垂德先生都会证明的。那么,请接着讲下去。以后你又作了些什么呢?”
  栾斯重新坐了下来,但是脸上狐疑的神气还没消除。我走到大门口,吹起警笛。摩契和另外两个警察都应声而来。
  “当时街上什么都没有吗?”
  “是呀,凡是正经点的人早都回家了。”
  “这是什么意思?”
  警察笑了一笑,他说:“我这辈子见过的醉汉可多了,可是从来没有见过象那个家伙那样烂醉如泥的。我出来的时候,他正站在门口,靠着栏杆,放开嗓门,大声唱着考棱班唱的那①段小调或是这一类的歌子。他简直连脚都站不住了,真没办法。”
  
  ①考棱班Columbine为一出喜剧中的女角。——译者注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福尔摩斯问道。
  福尔摩斯这样一打岔,约翰·栾斯好象有些不高兴。他说:“他倒是一个少见的醉鬼。如果我们不那么忙的话,他免不了要被送到警察局去呢。”
  “他的脸,他的衣服,你注意到没有?”福尔摩斯忍不住又插嘴问道。
  “我想当时我确实注意到了,因为我和摩契还搀扶过他。他是一个高个子,红脸,下边一圈长着——”
  “这就够了。”福尔摩斯大声说道,“后来他又怎么样了?”
  “我们当时够忙的啦,哪有工夫去照管他。”他说。
  接着这位警察又颇为不满地说:“我敢打赌,他满认得回家的路呢。”
  “他穿的什么衣服?”
  “一件棕色外衣。”
  “手里有没有拿着马鞭子?”
  “马鞭子?没有。”
  “他一定是把它丢下了,”我的伙伴嘟囔着说,“后来你看见或者听见有辆马车过去吗?”
  “没有。”
  “这个半镑金币给你,”我的同伴说着就站起身来,戴上帽子,“栾斯,我恐怕你在警察大队里永远不会高升了。你的那个脑袋不该光是个装饰,也该有点用处才对。昨夜你本来可以捞个警长干干的。昨夜在你手里的那个人,就是这件神秘案子的线索,现在我们正在找他。这会儿再争论也没有什么用处了。我告诉你,事实就是这么回事。走吧,医生。”
  说着我们就一起出来寻找我们的马车,剩下那个警察还在半信半疑,但是显然觉得不安。
  我们坐着车子回家的时候,福尔摩斯狠狠地说:“这个大傻瓜!想想看,碰上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却把它白白地放过了。”
  “我简直还是坠在五里雾中哩。诚然,这个警察所形容的那个人和你所想象的那人的情况正好一样,但是他干吗要去而复返呢?这不象罪犯应有的行径吧。”
  “戒指,先生,戒指,他回来就是为了这个东西。咱们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捉住他,就可以拿这个戒指当做钓饵,让他上钩。我一定会捉住他的,医生——我敢和你下二比一的赌注打个赌,我可以逮住他。这一切我倒要感激你啦。要不是你,我还不会去呢,那么我就要失掉这个从来没遇到过的最好的研究机会了。咱们叫它作'血字的研究'好吧?咱们何妨使用一些美丽的辞藻呢。在平淡无破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一样,贯穿在中间。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咱们先去吃饭,然后再去听听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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