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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奴-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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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桓郁根本不是孟殊时的对手,现在,是否要杀了他?
  孟殊时心想,自己命人殴打桓郁,下手很有分寸,对方一来有事在身,二来即使要找自己报仇,也不至于以命相搏,眼下是危急时刻,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他想罢,朗声道:“桓公子,你我无冤无仇,偷袭一事,孟某权当是你年少贪玩,不与你计较。武学较量,不如点到即止。”
  筹谋大事,当忍一时气愤,以防节外生枝,给桓郁一个台阶下,过后再来计较。
  桓郁轻笑摇头,厉声喝道:“给老子滚出来!”
  不多时,一名少年自桓郁脚下的马车内缓缓爬出。他穿着极轻薄的石榴红纱衣,白皙瘦弱,胴体隐约可见。少年低着头,赤红长发散落肩头,似乎是由于四肢乏力,没爬两下,他便从马车上滚了下去。
  孟殊时心中咯噔一跳,“什么人?”
  桓郁笑道:“你的人。雪奴,爬过去,让你孟大哥好好看看你!”
  少年在满是泥水的地上爬行,抬头时,满脸都沾着烂泥,声细如蚊,朝着城墙上方喊道:“孟大哥?”
  “白马!”孟殊时根本没有听清他喊的是什么,只想确认此人是不是白马。他闻言瞬间落地,将少年从地上扶起。
  这一看之下,却吓了一跳——少年的双眼布满血丝,眼珠充血,半红半绿,面色亦如死人一般的苍白,显然,这是个被药物改造过的药人。
  遭了!
  孟殊时知道中计,一把推开少年,朝后退去。
  少年抬手,试图抓住孟殊时,可动作实在太慢,只用指甲盖划破了孟殊时左手小指。
  “看来我的药人做得很像,竟连孟大人都骗过了。”桓郁跃起、落地,一脚踩在那少年后脑勺上,啪地一声,竟将少年的脑袋踩破了!他原本笑容满面,此刻却一脸嫌恶,骂道:“可惜,赝品就是赝品!不经折腾。”
  “你!”孟殊时气急攻心,瞬间爆发出巨大的力量,出刀迅速,毫不留情地挥刀斩去。
  桓郁根本没有反应过来,只见孟殊时呼吸间就已到了自己身前,继而颈上一凉,被划出一道深深的破口。
  孟殊时收刀、掸血,准备两刀结果了桓郁。他双眼微微泛红,骂道:“心肠如此歹毒,根本不配为人!”
  桓郁鲜血迸溅,从浓烈的杀气中,意识到自己完全不是孟殊时的对手。
  他立即退后,抬腿、上马,一剑砍断马车上的锁链,用尽全力,在马臀上抽了一鞭子,捂着自己的脖子,催马逃跑,边跑边喊:“孟!大人!你,到阴曹地府,去说罢!”
  孟殊时没有追击,因为他惊觉一事:方才被那少年用指甲划破的小指,竟在片刻间失去了知觉!
  他抬手一看,左手小指的第一个指节,已经变成黑紫。
  “多……谢。”地上的少年抬头,双目泣血,他用尽最后的力气,对孟殊时说道:“毒……六阴……散。”
  蜀中六阴散,取巴蜀山林中六种至阴至毒的蛇虫炼制,是见血封喉的毒药。幸而此夜雨势很大,毒入伤口时,已被冲淡许多,然而这时若要寻找解药,绝无可能。
  孟殊时低头迅速思量,下定决心后,立即从靴侧抽出一把匕首,一刀将小指的第一指节砍落,继而扯下一截衣料,随意包扎。
  动作干净利落,竟连眼也不曾眨一下。
  那名少年彻底没了气息。
  孟殊时戴上斗笠,抱起他的尸身,走入城外树林中,慢慢行至系马处,坐在一棵大树下避雨小憩。
  梦中战鼓喧天,白雪荒原,遍开着腥红血花,赵老将军口吐黑血。
  “赵将军!是赵将军!停手——!”
  “那不是赵将军!那是叛将!杀!”
  “他中毒了!你看不出咱们被人设计了?兄弟们!住手!”
  “你是不是脑子有毛病?咱们幽州军已杀了一夜,若对方并非叛将,你要兄弟们拿命去赔?!让开!”
  长戟挥舞,赵铎的头颅滚落在地。
  那颗头颅,骨碌碌地滚了一路,在地上拖出一道,长到不可思议的血线。
  孟殊时的视线,紧紧追着那颗头颅,只听“咔”地一声,那头颅竟正正地立在地上,赵铎双目圆睁,瞪得如同修罗鬼将,一直一直地看着自己。
  “他们只剩两个人了,快追!死要见尸!”
  “前面是断崖!他们跑不掉了!不要紧逼!停下!赵将军!”
  孟殊时气喘吁吁,追着一个身影——确切地说,是两个,赵桢的腿摔断了,一名胡人亲兵背着他逃跑。
  孟殊时明明想要停下,然而所有人都在向前冲,他越跑越快,根本停不下来,继而看见胡人亲兵跳下山崖。
  他扑倒在山崖边,朝下看去,却什么都没有,白茫茫的一片。
  不,那上面只有一个血红色的小点,孟殊时睁大眼睛望去,惊恐地发下,那是赵铎的头颅。
  那头颅双目瞪得越来越大,最终撑破额角、头颅,撑破了雪原、断崖,继而撑破天地,在他脚下划开一道巨大的裂缝。
  最后,划破了他的梦境。
  孟殊时从噩梦中惊醒,倏然张开双眼,灰黑天地间,仿佛还留着一个血红的背影。
  他把少年僵硬的尸身,与自己的断指放在一起,一道埋了,马不停蹄,向荆楚方向赶去。
  ※
  半月过后,洛阳城中,宜人里仍旧夜夜笙歌。
  不知从何时开始,街头巷尾,开始流传着谢瑛时日无多的传言。
  谢瑛仗着惠帝势弱,独揽朝政,在六月上旬,惠帝允准他调换北军中侯及中护军的请求以后,再次为所有朝臣加官进爵。
  只可惜,当他振臂高呼,想要联合众人,奏请立广陵王为太子时,得到的敷衍掌声却大于实实在在的拥护。到此时,谢瑛才知道,这帮人全都在明哲保身,都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他手下可用之人总是不够,便将目光转到了朝堂外,专门搜罗在野的奇人异士,而后,频频闹出笑话。
  “听说谢瑛屈尊降贵,到安居里的牛马市场,搜寻隐士魏和。魏和听说他前来,就这么,”孟殊时双手放在眼眶上,滑稽地翻起白眼,“这么两眼翻白,倒地装死。谢瑛面子被扫了一地,灰溜溜地离开了,真是闻所未闻的笑话。”
  孟殊时似乎是办成了事,心情很好,难得哈哈大笑,笑着笑着,才发现白马心神不定,关切地问他:“白马,白马?可是累了?还是有什么心事?孟某昨夜才回京,对你照顾不周。”
  白马两眼不眨地盯着孟殊时看,心想,姓孟的要办许多大事,现在也已经回来了,那姓曹的成日无所事事,到底去做什么了,如何现在还不见人影?按他那嚣张的个性,莫不是出了什么意外?
  他听见孟殊时询问,猛然回过神来,敷衍道:“没事,是有些困了。”
  他接过孟殊时递来的茶水,总觉得十分好笑——贵客给鸭子端茶递水,实在比谢瑛屈尊降贵还要罕见。
  白马心中顿时浮起了那个,困扰他许久的疑问:我到底有什么地方,值得姓孟的如此喜爱,如此付出?
  “你的手在流血?!”白马觉得手上黏湿,放下杯子,两指一搓,才发现手指上沾着鲜血,血不是自己的,而是孟殊时的手在杯身上留下的,“莫要乱动,等我。”
  白马拿来白纱和金疮药,抓起孟殊时的手。
  然而,孟殊时却十分抗拒,如遭雷击般收回手,“不妨事。”
  不想白马力气如此大,孟殊时刚收回手,又被他强行拽回。
  白马一看,更觉得心惊——孟殊时的小指缠着白布,比正常的长度短上一截。
  他再抬头打量对方,发现孟殊时今日所穿,乃是一件宽袍大袖的常服,不似平时一身劲装,应当是为了遮掩伤情,而自己竟然到现在才察觉到。
  “还是让我来吧。”白马低着头,把孟殊时手上的白布一层层剥开,发现最后两层白布已经全被染红,最里层的布已经紧紧粘在肉上,“孟大哥,你忍忍。”
  白布被彻底揭掉,孟殊时面不改色,他的小指断了一个指节,切口平滑,应当是被利器瞬间砍掉的。
  孟殊时云淡风轻,道:“是我自己学艺不精,才会遭人暗算。当时手指沾了毒粉,幸而我斩断及时,才不至毒发身亡,也是极幸运的了。歇息几日便好,不碍事的。”
  白马十分愧疚,若不是自己将孟殊时拉进来,他也不会以身犯险,不会受伤。
  白马最明白身体残缺的痛苦滋味,他认认真真为孟殊时包扎伤口,祈求这伤不会令他困扰终生,“我对不起你,孟大哥。”
  孟殊时摇头失笑,问:“莫不是吓着了?”
  “是谁人伤你?”白马低着头,幽绿的眼中,有一把锋利的刀。
  “听他说话,像是广陵王的人。”孟殊时悄悄看了白马一眼,知道他内心却很善良,怕他会将自己的伤,归咎到他与桓郁的恩怨上来。
  孟殊时还担心,白马会因自己为了一个疑似他的人,以身犯险而受伤,从而负疚自责,孟殊时怕他为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疏远自己。
  他不愿白马自责,提前准备好了一套说辞,道:“可我后来仔细想过,阻止我向外联络宗室,于广陵王而言,并无好处。然而,若是赵王派人杀我,以他的脾气,根本不会让我走出府邸。毕竟,杀一两个无名小卒,他是不在乎的。故而,我还未想明白。”
  “伤口莫碰水,少喝茶,莫要饮酒。”
  白马包好伤口,给孟殊时倒了杯白水,分析道:“此人知晓你的行踪,则必定时时刻刻,都注视着宫里的风吹草动,也是一方势力的人马。你会轻易察觉出他的来历,想必是他有意要嫁祸于他人。”
  他自己也喝了口水,继续说:“如你所言,应当不是赵王。而我猜想,应当也不是谢瑛,我数年来听过许多他的丑事,知道此人项高于顶、后知后觉,又是个怕事的,一般不会将手伸出京城。帝后董晗等人,自然也要排除。”
  孟殊时见白马说得入神,不忍打搅,一面听着、微笑点头,一面为他倒水。
  白马:“故而我想,只怕是哪个宗室藩王,想让萧后更加痛恨广陵王,故意朝你下手;或者是他们夜间与赵王通讯,碰巧撞上你,想要除掉你,定然是知道了你们的谋划,而且想要切断帝后的后路、切断他们与其他藩王的联络,并且不让其他藩王有机会,与帝后联手而势大。那么,他的谋划便更深。”
  孟殊时赞了句水很好喝,接着白马的话,道:“或许吧,我总觉得,此事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一时想不明白,没有多想。”
  白马不假思索,道:“是齐王!按你的说法,心有力一争的,不是楚王便是齐王。”
  孟殊时双目中闪过惊讶神色,笑问:“为何不是楚王?”
  白马粲然一笑,“你请来了楚王。以我对你的了解,恩,我猜的。”
  孟殊时没想到白马心思如此通透,仅凭自己两句无心之言,便能才到这层。
  他生怕白马再问下去,自己露出破绽,话锋突转,道:“你很聪明,白马,你当真只是……?”
  白马失笑:“见过有人装乞丐、装酒鬼,你见过有人装妓子的么?”
  孟殊时皱眉,道:“你莫要贬低自己,年底前,我一定替你赎身,官也不当了,回我老家山阳去过年。旁的事无须再提。”
  他伸手摸到白马头顶,扯下他的一根白发,叹道:“你不到十六,竟也有白发了。”
  白马十分感动。
  然而,感动之余,白马忽然觉得奇怪。
  青山楼培养倡优,请来的,都是国手级别大师。将倡优们培养出一身好本领,花费不可谓不大。故而,赎身需要数百两黄金。
  周朝形势如此,俸禄、赏赐,全看官职品级高低、看身份地位高下,孟殊时身份并不显贵、品级也并不高,即使诛杀谢瑛有功,领了朝廷的赏赐,恐怕也只是杯水车薪。
  而且,孟殊时自从决定与董晗接触,便再没有提过钱的事情。从前,此人时常感叹自己郁郁不得志,此刻机会来了,他却又说要辞官。
  前后矛盾,必有蹊跷。
  孟殊时所求,当真是功名钱财么?只怕还有其他。
  白马一时间没有头绪,便打住不想,算了,孟殊时总不会是自己的仇人。
  只是,所有的事都太过于顺利了,就像是有人在暗中安排,白马不太相信,自己会有如此好运。
  他从小漂泊零落,疑心很重,再想下去,竟隐约怀疑孟殊时,不,甚至于董晗,都有可能与周望舒有过接触——青山楼的人找孟殊时,孟殊时答应了青山楼的要求,同时得到了青山楼的许诺。董晗找青山楼,通过楼中的情报网络,寻找可用之人。
  只不过,白马瞒骗掌事,没有把自己的情报上报,青山楼的人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一层,所以董晗一直没有头绪。
  反倒是,白马向董晗表明心迹后,楼中默许了他的做法。
  所以,他才能如此顺利地联系上董晗;所以,当时冯掌事贴心地安排了临近的房间;所以,白马几次与董晗密谋,冯掌事都没有派人暗中窥探,过后更是没有询问过自己;所以,当时二爷在窗外嗑着瓜子偷听,孟殊时和董晗都没有在意。
  白马握着孟殊时的手,直勾勾地盯着他看,试探性地问:“我就是喜欢刨根问底,否则无事打发时间。说说吧,你为何去请楚王?”
  灯光昏黄暧昧,彼此在对方的眼中,都很朦胧,像是褪去了平时的虚伪。
  “我……”孟殊时呆住了,认真思考了片刻,道:“孟某不想骗你,只是与人有约在前,暂时不能告诉你。”
  自己的想法是对的,孟殊时果然和周望舒联系过。
  白马心里觉得自己如此努力,却还是被周望舒瞧不起,生出些许不该有的怨愤。幸而,他一直遵照老麻葛的嘱咐,心里长存一簇圣火,愤怒如火如电,忽闪而逝。
  而且,忧愁没有停留多久,他再被孟殊时的话所抚慰。
  白马很想对他说:算了罢,你所喜欢的,不过是我的外表,镜花水月,人皮下的,不过是个阴毒自私的东西。
  可话到嘴边,最终只化作一句感谢,“多谢,孟大哥。”
  “为何总是谢我?”孟殊时笑了,亲昵地在白马脸颊上捏了一把,把他的嘴角提了起来, “是孟某一厢情愿罢了!唉,知道你不喜欢我,可你愿意给我机会,与我接触,试图接纳我。应当感激不尽的,是我才对。”
  白马哭笑不得:“你就别酸了,鸡皮疙瘩都起来了,饿不饿?我去后厨给你找点吃的来。”他跑到门边,将两扇方门一左一右推开。
  夜风凉爽,拂面而来,吹得人的都清醒了过来。
  “不不不,夜深,我该回了。”孟殊时以为白马是在送客,识趣地告辞,与白马一同走到青山楼的门口。
  白马还想说点什么,忽闻冯掌事扯着嗓子喊自己,便知道又有客人在催命。他向孟殊时笑着点点头,道:“老冯催命呢,我先走了,你路上小心。”
  孟殊时起先觉得好笑,目送白马,看他跑得很急。
  数日不见,白马似乎又长高了些,肩宽腰窄,双腿笔直,修长的脖颈连着漂亮的肩胛和蝴蝶骨,耳侧忽然响起一些话,一些白马曾经说过的话——
  你是幽州军,玉门关?
  你为何舍近求远,不再跟从赵王?
  多谢,孟大哥。
  孟殊时眯起双眼,瞳孔紧缩,天地间缓缓现出一个血红的身影,摇摇晃晃,与眼前这白马的背影,重叠在一处。
  他摇摇头,怎么可能呢?白马是个胡人啊。


第44章 水鬼
  同样是六月,孟殊时断指的那个雨夜,江南却是月朗星稀。
  夜色下,淮扬运河静静流淌。
  漆黑的河面,反映着白色月光,夜风吹皱河水,将成片的月光揉碎,河道如同一条蛰伏的银龙,因循着自然天地的一呼一吸,轻轻地抖动着一排排鳞甲。
  银龙游至远方,却一片片绿色的苇塘挡住,不愉地分开,化成一条条小蛟,蜿蜒流淌。芦苇茂密处,是淮扬运河最险要的地方,即乾阳埔。
  唰!唰!唰——!
  黑暗中,两列船队飞速穿过芦苇荡,其中船只均为快行船,数量近百,体量适中。一丛芦苇向两侧分开,船头如利箭一般,穿破茂密芦苇形成的天然屏障,自丛中突围而出。
  银白的草木碎屑,漫天飘扬,明灭可见,如星辰坠地,碎后浮空。
  月光照亮船身,可以看见,行船的吃水很深,应当是装载着某种重物。
  船队中领头的,是两名男子。
  一人衣青衫,一人衣蓝衫,两人均作文士打扮。然而,两人的腰侧,俱悬挂着武器,一刀、一剑;船上众人,模样虽与寻常商队伙计无异,但各自都有兵刃在身。
  再仔细一看,青衫男子腰悬短刀,一直在前指挥,是个办事的。蓝衫男子腰悬宝剑,其气度从容,衣着考究,一直站在青衫男子身后,低声说话,才是真正的领头人。两人的形容都有些狼狈,应当是连日赶路,不曾歇息的缘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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