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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御仙魔-第4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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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番话,耶律阿保机说得真诚,显然是发自肺腑,面上的祈求之色,也分毫不曾假装。
李晔看着耶律阿保机,“你当真如此在意这些普通战士?”
耶律阿保机满面沧桑,如实道:“在今日之前,耶律阿保机对麾下的战士,看得并不如何重要,只当他们是手中刀剑而已,就算是他们成千上万战死马前,也不曾有半分动容。
“而今我已兵败,方知我并不是神,也不过是个普通人罢了。
“今生能有这些勇士心甘情愿追随我,为我奋躯而战,无怨无悔,实在是最大的福气,这份情义,珍贵如天。只是无奈,我耶律阿保机负了他们,再也无法让他们得享荣华富贵,如今思之,愧疚如山。”
李晔放下酒杯,想了想,徐徐道:“若是我不答应呢?”
耶律阿保机苦笑一声,“安王一怒,伏尸百万,谁能奈何?”
李晔点点头,“既然如此,我可以饶他们不死,不过他们的财物,可就保不住了。”
“能保住一条命,已经是万幸。安王仁慈,若是他们今后不与大唐作对,还愿受安王驱使,为安王掌控草原出力,向来,安王也是不会让他们饿死的吧?”耶律阿保机空洞的双眸里,竟然流露出紧张之色。
这倒是没什么好说的,李晔道:“我从不会亏待自己人。”
“有安王此言,我便放心了。”耶律阿保机脸上绽放出由衷的笑容。
旋即,他嘴角有了一抹类似霞光的笑意,“安王殿下,若有来世,你我再战沙场,不死不休。”
说完这句话,耶律阿保机便再也没有开口。
他嘴角笑意依旧,脸上的光辉却已渐渐消散。
他的身体就那么站着,却已经寂然不动。
这位草原上的王,自绝生机,就这样死了。
(本章完)
第六十章 王(上)
在漠北草原广袤无垠的深处,一座山巅终年白雪皑皑的雪山下,住着几户贫困交加的牧民。
他们的帐篷简陋单薄,满是补丁,若是大风天气来临,成年牧民们就要用满是冻疮的手,死死按住固定帐篷的木桩,否则帐篷就会被吹跑。
孩子们则会死死抱住头羊,把身体藏在它的胸腹下,这既是为了保证几只瘦弱的羊不受惊逃走,也是为了保证自己不被大风刮得满地打滚。
山脚下的荒野充满原始气息,不时会有野兽出没,会威胁到羊群和牧人的,不仅是豺狼,间或还有大虫黑熊。
哪怕是在环境恶劣的草原,这样的地方也属于最不适合生存的那一类,跟流放之地没有差别。会在这里苦苦挣扎的牧民,一般都是有着种种苦衷。
今日天气晴朗,湛蓝的苍穹白云悠悠,一座格外小的帐篷里,走出一名兽皮裹身的半大孩子。
现今天气相对炎热,到了正午时分,太阳尤其躁烈,穿着厚厚的羊皮无疑会很遭罪。然而少年并无其它选择,因为他只有这么一身“衣裳”,无论是寒冬还是酷暑,如果他不想光着屁股到处乱窜,就必须穿着它。
在这样荒蛮的地方,牧人跟被他们放牧的羊群,以及山中野兽其实并无多大差别,最大的区别不过是他们能说人话而已。
所以在炎热的时候,就算是不穿衣裳也没甚么不妥,其它两座帐篷里的孩子,莫说男孩,就连女孩,也是经常只“穿”树叶的。
但这个浓眉大眼的少年却不同。
他的母亲告诉他,他有高贵的血统,有英雄的父亲,所以无论身处何地,面对什么样的境遇,都必须要穿衣裳。
一定要穿衣裳,是这个名叫耶律亿,后来改名耶律阿保机的少年牧民,最初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同的地方。
少年牧民在帐篷外的石头上,磨一块大拇指粗细的羊骨,在他的脚边,还有不少这样的碎骨,包括一些细长的桦木杆。
约莫一个时辰后,少年完成了他的作品——四支箭矢。
“箭头还是用狼牙比较好啊。”一个身材矮小面色黝黑的牧人,从不远处的帐篷外来到少年面前,俯身捡起对方制造的羊骨箭矢打量一番。
“再过几天,我就有狼牙箭了。”少年抬起头,笃定地回应。
这句话的意思,当然是少年要进山狩猎,并且会猎杀野狼。草原上的铁器本就不多,除了那些大部落,铁箭镞难得一见,大量牧人用的都是兽骨箭头,其中最好的无疑是狼牙。
成年牧人作为少年为数不多的邻居之一,自然知晓少年的情况,他回头向那座丑陋的帐篷看了一眼,“你母亲这回病得这么重,也是难为你了,需要你自己进山狩猎。”
少年没有说话。
生活在这里,放牧并不是最重要的谋生活计,因为他们的羊实在是太少,更多时候,他们需要进山猎杀野兽。
少年将箭矢收好,腰间别了一柄短刀,拿起一柄比他短不了多少的长弓,对成年牧民道:“这几天,母亲就麻烦你们照看了。”
比起少年自制的粗糙箭矢,他腰间的短刀和长弓,无疑要精致了太多,两相比较,无异于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成年牧人对这两样东西都很眼热
,但还没有据为己有的意思。
当然,他也没有为少年承担生活压力,跟对方一起进山,帮助对方狩猎的打算。在草原深处,每个牧人自己的生活压力,都足以随时要了他们的性命,还无暇去分担别人的。
“安达,我跟你一起进山!”这时跑过来一名瘦弱的少年,也带着弓箭,只不过他的弓跟耶律阿保机的比起来,无论是品质还是卖相,都寒酸很多。
成年牧民一把揪住这个瘦少年,骂道:“就你这身板,瞎胡闹什么,滚回去放你的羊!”
耶律阿保机则认真对瘦少年道:“我已经十三岁了,我母亲说,我必须独自进山完成狩猎,这是我的成人仪式。”
十三岁,成人仪式。这是耶律阿保机特有的。
耶律阿保机告别牧人父子,带着只够三日用的干粮和水,独自进了苍茫而危险的深山。
“也不知他能不能活着出来。不过,可能性很小。”成年牧人揉了揉自己的左肩。那里有一处明显的凹陷,是几年前进山狩猎时,被野兽抓伤的,少了一块骨头。
“安达一定会回来的,他还会带回猎物!”瘦少年信心十足,看耶律阿保机背影的目光,充满了崇敬与信任。
成年牧人伤感的摇摇头,“进了山,谁是猎人,谁是猎物,那还不一定呢。更何况还是独自进山。每年大山里埋葬的猎人,难道比被猎杀的野兽少了?”
五天后,就在瘦少年以为耶律阿保机,已经死在山里的时候,傍晚的余晖中,他扛着一只血淋淋的野鹿,手提着一只肥硕的兔子,从荒野中走了出来。
接近半个月后,耶律阿保机才能再次活动。他的伤势的确不轻,好在没有落下残迹,这在成年牧民看来,实在是侥天之幸。
与此同时,耶律阿保机也收获了邻居的敬畏——包括几名成年牧人。
因为,耶律阿保机还猎杀了一只黑熊!
那才是他受伤的根本原因。
几个牧民依照耶律阿保机的说法,去山中找到黑熊的时候,都是惊骇不已,对耶律阿保机能够猎杀这样的存在,简直奉若神明。
当耶律阿保机康复之后,他已经是一名正式修士。
在跟黑熊生死搏杀的过程中,他竟然自己觉醒、领悟了修为之力!
从那之后,耶律阿保机再也没有进山狩过猎。
不仅是他,他的邻居们,也再也没有进山。
他们开始征服其他牧人。
这无疑是更加高效快捷,甚至是更加安全的谋生手段。进了山,就有无数种不可预知的危险,跟山中那些强大还行踪不停的猛兽比起来,寻常牧人无疑好欺负得多。
当耶律阿保机征服了第一百个牧人帐篷,带着战利品凯旋时,他的母亲将他单独叫到面前,以前所未有的凝重神色告诉了他,他的身世,以及他未来需要做的事。
他的父亲,是草原上强大的迭剌部的酋长,是被众人敬仰的英雄,只是在一场战争中受伤,随后被夺了位置。为了逃避祸患,他坚强而睿智的母亲,这才带着他远遁千里,来到这个蛮荒之地隐居。
而今他已经展露出不凡天资与实力,就应该去为父亲复仇,夺回他的位置。
“耶律亿,
当你身后有一万名控弦勇士的时候,你就能回到部落,向你的仇人发起挑战。所以从今天起,你每征服一个牧人,都不能杀掉他们,而是要收服他们。等你打出了声望,积累了力量,就能以勇士的面貌,回到属于你的部落!”
耶律阿保机牢记了这席话。
他开始不停地南征北战。
他的对手越来越强大,从零星的帐篷,到成聚居的部落,再到成规模的百人部落,直至千人大部落。
他身后的勇士越来越多,他的名声越来越响亮,短短三年时间过去,就有超过千名勇士主动来投。
他们跟随他这个草原上新崛起的英雄强者,加入他的队伍,不断扩大他们的控制范围和财富。
渐渐地,耶律阿保机已经不需要每个部落都攻打,因为对方开始主动投降、归附。一些小的部落,他只需派遣麾下猛将过去,就能完成招降。
当然,他的敌人也越来越强大,跟修士高手的交战越来越频繁,很多次甚至都险象环生。他不是没有经历过失败,只是自己却一直没死。
而只要他没死,无论他的部属战死多少,一段时间之后,修为更进一步的耶律阿保机,总能成功复仇。
当他带着一万多名百战精锐,浩浩荡荡回到迭剌部的时候,他已经是草原上名声远扬的豪杰。对这样一名强者,迭剌部的普通牧人敬仰万分,长老们甚至主动出迎。
随后,迭剌部的酋长,耶律阿保机的仇人,在大势面前,被迫跟耶律阿保机单打独头。
远没到弱冠之龄的耶律阿保机,在众目睽睽之下,手刃了他的仇敌,割下了对方的脑袋,在众人的欢呼声中,成为了迭剌部的新酋长。
那一晚,牛饮之后的耶律阿保机,搂着昔日的邻居瘦少年,意气风发的对他道:“从现在开始,你和我的名字,将注定成为草原上的星辰,被无数人仰望!我,耶律阿保机,你,耶律斜涅赤,将成为所有人心目中的英雄!”
耶律阿保机的传奇之路,就此进入到了高潮部分。
得到了神教的垂青,他成功一统契丹八部。
随后,他已经不用亲自出战,其麾下的高手强者,就带着他的军队,以洪水肆掠之势,席卷了整片草原,建立起了契丹国的霸业!
而他的志向,也从最开始的成为一名合格猎人,让母亲不必再辛苦操劳,逐步变成征服更多人,拥有更多财富、美人,得到更多人臣服,直至建立一个草原上从未出现的王朝!
终于有一天,耶律阿保机的目光,投向了草原之南,长城之内。
他也终于明白,原来天下之大,草原并不算什么,长城内的中原,才是财富、权力的最高处。
那里的英雄,曾经建立过他想象不到的辉煌,也征服过他未曾抵达过的国都,建立了万世留名的功业。
真勇士当如此。
踌躇满志的耶律阿保机,将他手中的刀锋,指向了那里。
这个战无不胜的草原之王,发誓也要成为千古一帝,青史永存。
他明白,只有南方,才是他的前方,只有征服了那里,他才算征服了天下。
才能被称为最伟大的英雄。
于是,他遇到了李晔。
(本章完)
第六十一章 王(下)
李晔望着自尽而亡,却不肯倒下的耶律阿保机,脸上没了玩味之色,与胜利者的优越感,取而代之以类似惺惺相惜的神态。
耶律阿保机说要见他的时候,李晔以为,对方是想求一条活路,然后效仿越王勾践,忍辱偷生,费尽心思谋求东山再起。
对于任何一种生物来说——不止是人,最大的需求就是活下去;而对于一个枭雄而言,无论面对何种境遇,遭受多么大的失败,付出多么大的代价,都不能容忍自己失去人上人的地位与权力。
但耶律阿保机却死得很干脆。
这个征服草原,建立契丹国,效仿唐朝体制,学习汉唐文化,治理国家提升国力的枭雄与智者,在多年后被自己的儿子——改契丹国为辽朝、正式称帝、获取燕云十六州的耶律德光——尊为辽太祖的男人,竟然没有作最后的搏命抗争,就慨然死在了自己最大的对手面前。
这让李晔一时有些感怀。
岐王也有些感慨,不过她感慨的方向有些不一样,“耶律阿保机也算是个妙人,抛开立场不说,倒也有几分可敬。功业败亡不偷生,走投无路不癫狂,临死之际牵挂的还是手足同袍,倒也不负他草原英雄之名。
“然而我之所以能看到这一切,说到底,还是因为他的对手是你。如果是碰到旁人,耶律阿保机就算性情爽快,也不会孤身入敌营,在最后时刻还能饱餐、牛饮一顿。他更加可能的境遇,是遭受胜利者的羞辱甚至是折磨。
“他也就更加不可能,还能出言请求你放那些契丹人一条生路。看吧,你的仁德之名,不仅已经在大唐广为人知,连对手都认同了。
“若非如此,耶律阿保机放手一搏,纵然败局已定,咱们的将士与修士,还是会死伤很多。届时,国中不仅会平添无数孤儿寡母,也不利于后面的征战。人的个人魅力,有时候真的很管用。”
听了岐王这番肺腑之言,李晔哑然失笑。
他摇了摇头,实诚道:“我哪有那么多的仁德,只不过是不嗜杀,也不喜欢用羞辱与践踏别人尊严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强大与功绩罢了。”
岐王双手一摊,很没风仪的耸耸肩,“这不就是你的可爱之处?”
可爱两个字,让李晔额头冒出两条黑线。
不过岐王一本正经的样子,叫李晔也不好说什么。
论起来,她是第一个投靠李晔的诸侯,对李晔品性的认知与判断,是很有发言权的。若不是认可李晔,知道投靠之后,自己不会受辱,身为一方枭雄,她也不会心甘情愿,将自己的基业拱手相送。
对于有志气的人来说,尊严有时候比生存更加重要。
末了,岐王叹息一声,看着屹立不倒的耶律阿保机,“无论如何,耶律阿保机临死之前的表现,怎么都不会让人觉得厌恶。既然大家都是功业相争,并没有多少私人恩怨,要我看,还是把他埋了吧。”
李晔点点头,“既然是草原之王,就用王的规制厚葬好了。”
比起草草埋葬耶律阿保机了事,李晔还是决定把丧葬安排的隆重些。
且不说对对手的尊重,本事就是对自己的尊重,把对手贬得一文不值,自己的位次也高不到哪里去,仅是妥善处理耶律保机的后事,有利于收服一部分契丹人心,也值得李晔动这下嘴皮子。
李晔没打算把契丹人都杀光。
种族灭绝政策,在李晔看来不仅毫无必要,而且一无是处,灭绝人性就是这个策略的唯一评价。
草原上的牛羊,还是需要人放的,别的姑且不言,羊毛牛奶有多大用处,李晔这个地球来客还是知晓的。
要想长久统治草原,让这里长治久安,就得让牧人能够吃饱穿暖,不必去靠抢劫、剥夺他人生活财富,就能安居乐业。
那么发展牛羊及其衍生品的商业贸易,让中原与草原取长补短,大家能够互惠互利,无疑是最妥帖的国策。
中原人的巨大需求,一旦激发出来,足够让草原人不愁吃穿。
说到底,普通的农夫与牧人,本身又有什么过错呢,只要让他们能好好活下去,绝大部分人,不会吃饱了撑得去拧刀子的。
久而久之,放荡不羁的草原人,也会生出国家之念。因为,那是他们安稳幸福的保障。
民族融合,和睦共处,安居乐业,才是人心所向与历史发展的必然。
到了那时,大唐只会更加强大。
这是长远构思。
就短期形势而言,此战之后,黄头、鞑靼两部势必恢复势力,在如今草原上大部族不多的情况下,他们会成为金字塔顶端的存在,留下可用的契丹人,有利于制衡他们。
因为这些原因,李晔向仪坤州下达了降者不杀的军令。并且严令草原部族军,与黄头、鞑靼两部的战士,即刻起坐守营寨,不得擅出。对契丹修士与军队的缴械、收复、纳降事务,都必须也只能由唐军来做。
相比之草原蛮子,文明的唐人,下了战场,到底还是仁慈些,也有纪律性得多。
至于战利品,李晔还是会给那些草原部族军,这是承诺。
不失信,这是李晔必须要有的作为,要不然以后没法顺利掌控草原。
对李晔的安排,草原部族军一开始颇有微词,上到酋长下到战士,经过这些时日的激战,个个都杀红了眼,正是情绪激荡的时候,此刻,他们满脑子都是杀光仪坤州的契丹人,把他们的所有财物,一丝不剩的都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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