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邪神旌旗-第1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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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雄愣住了,沉思了一会儿,默默地点了点头。
正义之神说得对,对于那些有钱有势的人来说,“死亡”差不多是他们和穷人唯一平等的东西了。如果因为他们有钱有势,能够买得起足够的延寿药剂,就能够无限地活下去,那真是连这最后的平等都被消灭了。
那样的情况,非但正义之神会不满,就连隋雄自己也会看不过去吧……
不过,现在的情况总算还不那么糟糕,仅仅只是延寿十几年的话,倒也还不算多么严重的问题。
毕竟……有钱有势的人比穷人活得更好,活得更久,无论在哪个世界都是很平常的事情,也没什么不对的。
一切向钱看固然不好,仇富也大可不必嘛。
“这些钱该怎么办?”他看着那堆积如山的金币,问。
“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呗。”正义之神满不在乎地说,“钱这东西,有的用就用,没得用就算了。如果暂时想不出用途的话,堆起来当床也不错啊。”
“啊?”隋雄一愣,忍不住想起了一个著名的传说。
于是,他想到了这笔钱的用途。
几天之后。
“不要!不要!放开我!放开我!”霰死死地抱住心爱的被褥,大喊大叫,“我就呆在这里!我哪里都不去!放开我!放开我!”
大概是激发出了潜力的缘故,杰拉德拽了几次都没能把她从拽走,自己反而累得呼哧呼哧喘气。
隋雄见状,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出手,用巨大的触手把她连同被褥一起卷了起来。
“呜呜呜!你说话不算数!明明说好了让我看迷宫的……”以为要失去这份优裕工作的霰嚎啕大哭,眼泪一滴滴打在地上,溅起许多的尘土。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了隋雄新建的一间洞穴,和之前那间差不多,只是更加深邃。洞穴的后面,还有一个通往地面的传送阵,可以方便来往。
“这是你的新家。”隋雄把霰放下,“我只是要帮你换张床而已。”
霰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那堆几乎比她身体更加庞大的金币,虽然眼泪还没干,却已经狂笑起来。
她用连隋雄都吓了一跳的敏捷身手跳出去,趴在那堆金币上,用爪子犹如游泳一般在金币堆里面划拉着,欢快地大笑起来。
第七十章
“这是你送给我的新床?”雪花看着地上那一大堆金币,细细的眉毛皱了起来,侧着头,似乎有些苦恼的样子,“然而,我并不喜欢躺在金币上睡觉啊。”
隋雄大吃一惊,他印象里面无论地球上的故事还是这个世界的传说,巨龙都酷爱躺在金币堆上睡觉。就算没有足够的金币,掺杂银币铜币也未尝不可。如果条件许可的话,金币堆里面再加上一些珠宝、魔法道具什么的就更好了。而且从霰的反应看来,的确也是如此没错——那为什么雪花不喜欢呢?
看出了他的惊讶,雪花叹了口气,解释说:“我并不喜欢显出真身,除非是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否则就算休息的时候,我也是以人类的模样睡觉的——难道你没发现吗?霜和霰的卧室都大得惊人,唯独我的屋子是普通人类的尺寸啊。”
隋雄愣了一下,问:“为什么不喜欢金币呢?巨龙不是应该都喜欢亮闪闪的东西吗?”
“……你说的那是乌鸦!”
“难道巨龙不喜欢?”
雪花叹了口气:“偏见这东西,真是可怕!”
“我们巨龙呢,就文化来说,推崇收藏财富。能够收藏越多的财富,就意味着自己越有能力,越会受到同族的尊敬和崇拜。久而久之,很多巨龙也就把这种文化转变成了自己的爱好——比方说霰就是这样。”她解释说,“但是,我对这种文化一点也不认同!相反,我很讨厌无意义的收藏行为,更讨厌为了获得财富就去胡作非为!我当然也喜欢财富,可我喜欢的是通过我的经营或者劳动来得到的财富。”
隋雄连连点头,深以为然。
“你赚到大笔的财富,想要帮我们几个改善改善生活环境,我感谢你的好意——但是不用了。”雪花微笑着转身离开,“还有,帮我把房间收拾干净,满地金币,很不方便。”
隋雄撇了撇嘴,施法把那些金币收了起来,又顺便打扫了一番。
“我堂堂一个神祇帮你打扫方面,你也真是有面子……”
第二天,他又找到了霜。这次他谨慎一些了,先询问了一下。
“你要送我很多金币来做床?”霜歪了歪头,以看傻瓜的眼神看着漂浮在自己面前那个水母,摇摇头,叹了口气。
“喂!你这什么态度啊!”
“没什么,你这家伙果然始终是这么的不着调啊!”霜耸耸肩,很无辜的样子,“你看我像个喜欢显出原形趴在金币堆里面睡觉的样子吗?”
“……这难道不是因为你穷得叮当响,压根没金币堆可以做床吗?”
霜不由气结,愤怒地说:“我有钱的!”
“我懂,豆包也是干粮,一块钱也是钱。”
霜气得浑身发抖,深觉跟这混账水母闲聊是自己今天最大的错误,径直转身就走。
“喂,你还没说要不要金币床呢!”隋雄大叫。
“留着给你做棺材吧!”霜头也不回地说。
隋雄看着他飞也似地走远,深深地叹了口气。
“这年头,给人送钱居然还有不要的……”
他想了想,干脆找到了罗德。
“您说,您打算把延寿药剂的钱投入到教会建设中来?”罗德沉吟了一下,问,“虽然我也私下估算过,但这笔钱究竟有多少?”
隋雄告诉了他一个数字。
罗德并没有很激动或者很惊讶的样子,又认真想了一会儿,有些遗憾地说:“抱歉,我们教会目前的人力已经到了极限,虽然有这么一大笔惊人的财富,可我还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够在短时间里面把它给花掉……”
隋雄无奈地走了,边走便嘀咕:“这什么世道嘛!有钱没地方花……要是在地球上,这么多钱……我就去北京三环买房子,一买买几套,我住一套,我爹妈住一套,我老婆住一套,剩下的拿来堆杂物!”
“……不对,我连女朋友都没,哪来见鬼的老婆!”
他深深地叹了口气,又一次感觉到了所谓“世界的恶意”。
穷人有了钱,难免就想要嘚瑟。尤其他现在还不是一般的有钱,是非常有钱!
中国人形容一个人有钱,常常用“富可敌国”这个词。地球上那些最顶尖的土豪,多半也是某些落后国家的统治者,把国家资产变成个人财富的家伙们——比方说卖石头的土财主什么的。但真正“富可敌国”的个人,就隋雄所知,似乎是没有的。
但他现在就是。
他现在有多少钱?不好估算,反正保守估计,主位面那几个国家,随便挑一个,从中央到地方,一层一级的金库加起来,多半是没他多的。
现在他的问题是,该怎么把这笔钱花出去?
大水母坐在一棵大树的树冠上,沉思起来。
“建个银行怎么样?记得建银行似乎需要很多钱来着……我可以去经营存款业务,还可以放贷、铸币……”
“好像不行,这是跟财富之神抢生意。虽然那家伙有点为富不仁,可总算跟我关系还不错,好端端砸祂场子,不厚道!”
“再去搞科研?不是说科研最烧钱嘛!”
“……好像也不行,搞科研也要人手啊,我哪来的人手可以搞这个?现在奥秘之主跟我关系那么差,不少原本有合作的施法者都跟教会断了来往,人手本来就不足。”
“拿去投资加尔斯城建设?”
“加尔斯城目前一切都在正轨上,似乎也用不着大笔的财富……”
他想啊想啊想啊,直到想得自己触手都疼了,才灵光一闪,想到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我要召开一个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嗯,就这个名字了!然后呢,号召所有想要发财而且对自己本事有信心的人都来参赛。打赢一场给奖金,打输了也有辛苦费。到最后赢得冠军的人,会获得一大笔钱!以及一枚‘第某某届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冠军’的奖章!”
他越想越觉得这个办法靠谱,虽然和“花钱”的本意不符,但至少很有趣。
有趣,那就妥了!
于是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隋雄发动整个虚空假面教会的力量,并且借助通往主位面各个国家首都的传送阵,进行了广泛的宣传。
“想要让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的名字吗?”
“想要证明你的强大吗?”
“想要一夜暴富吗?”
“那就来虚空假面游乐场,参加天下第一比武大会吧!”
诸如这样的宣传词,很快就传遍了主位面的各大城市,然后乡村里面也渐渐尽人皆知。
很多冒险者都从四面八方前往虚空假面游乐场,他们有点身怀绝技,想要一举成名,让自己的威名被全世界传诵;有的雄心勃勃,想要和世界各地的强者们较量一番,探索进军更高境界的道路;有的单纯只是为了那笔冠军奖金,因为他们需要钱;还有的更加务实,只为了赚一笔安稳的出场费;最夸张的是一些性格跳脱爱玩闹的年轻人,他们只是为了可以免费使用传送阵,去虚空假面游乐场见见世面而已。
在游乐场附近,隋雄早已准备了巨大的比武场。十几个分别独立的擂台,配合大量的观众席,以及密密麻麻犹如鸽子笼一般的临时住所,不仅给参赛者们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更让他们看到了虚空假面教会的能力和信心。
按照规定,报名时间一共有三个月。等到时间截止的时候,根据统计,竟然有超过一万人前来参赛,而赶来看热闹的人,更是几倍于此。
要不是隋雄事先已经有所准备,不仅建造了大量的鸽子笼式住宅,更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光是这几万人的吃和住,就能让人应接不暇。
但即便他事先有准备,一下子承载这么惊人数量的住客,也让虚空假面游乐场的接待能力差不多到了极限。
好在隋雄现在有钱,很有钱,大把大把的金钱撒出去,雇佣了大批的临时工,加上之前的物资储备,硬是把场面给撑住了。
撑住了场面,接下来就是获利了。这些来看热闹的人们当然不会只是来看比武的,既然来到了游乐场,他们免不了要吃点什么喝点什么玩点什么。一时间游乐场的各个游玩项目都人满为患,就连原本生意冷清到门可罗雀的地下城也变得热闹起来,一支支压根什么都不懂的菜鸟们组成的冒险者队伍在地下城里面犹如没头苍蝇一般到处乱窜,时不时遭遇魔物和陷阱,爆发出一阵阵惨烈的尖叫。
迷宫的工作人员现在可忙碌了,他们不断穿梭于迷宫之中,向那些遭遇麻烦、狼狈不堪的冒险者们伸出援手,保证这些什么都不会的菜鸟们有惊无险,还要在必须的时候安抚他们的情绪,带他们前往安全区休息。
迷宫之中没有日夜之分,往往一波忙碌下来,别说是那些缺乏锻炼的菜鸟们,就连身为老资格冒险者的向导们,都累得够呛。
但也就是在这样的喧闹、忙碌和疲惫中,虚空假面游乐场的名声终于彻底打响了。无论是作为吃喝玩乐的销金窟,还是作为放松和娱乐的旅游胜地,或者是体验冒险者生活的好去处,总之无数的人们切身体会到了这个游乐场的有趣,也让游乐场的营收节节攀升。
一开始还不停抱怨的莉芙现在已经不抱怨了,相反,她很享受现在这种忙碌的感觉。
就在这片喧闹和忙碌之中,第一届天下第一比武大会终于拉开了帷幕……
第七十一章
上万人站在一个广场上,是什么样的景象?
隋雄打了个呵欠,感觉就像来到了节日的广场,人山人海乱糟糟的,一点也不壮观。
但虚空假面教会那群土鳖们却已经被震撼了,他们一个个瞪大了眼睛,就连雪花都颇为感叹。
“真壮观啊!”她低声说。
“不就是一群无业游民大聚会嘛……”隋雄心里暗暗嘀咕,挥挥触手,让伊戈尔大主祭动手,进行第一轮的筛选。
一万多参赛者,不先筛选个一轮,那要比多久啊!
莱昂·伊戈尔点点头,从座位上站了起来,走到了主席台前。
“现在,初试。”
他开门见山地说,然后拔剑,虚空一挥。
传奇强者的威压铺天盖地朝着人群碾压过去,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参赛者直接站立不稳,一个踉跄坐在地上,不少人裤裆处都出现了可疑的潮湿。
“站不住的,淘汰。”
在传奇强者的威压下,那些被淘汰的人就算心有不甘也不敢反抗,只能嘟嘟囔囔抱怨着,被工作人员请下场去了。
隋雄目光一扫,就数出了剩下的参赛者数量,忍不住暗暗撇嘴。
居然还有六千多一点,太多了!
当初确认报名人员过万的时候,他曾经怀疑是不是杰拉德他们为了让他开心,所以没有认真筛选,让那些屁都不懂的菜鸡也报了名。现在看来,并不是杰拉德他们放水,而是这次参赛者的总体水平真的不低。
能够扛得住莱昂的气势压迫,实力起码要相当于一位合格的冒险者,才能够做得到。
六千多冒险者……该不会全世界的冒险者们都跑这里来了吧?
第一轮筛选之后,就是正式的预赛了。
为了方便,隋雄设计了一个丧心病狂的预赛方式。
“在巨型赛场里面大混战,每一千人一场,每场半个小时,最后只能有十人过关。”莱昂大主祭看着这个规则,不由得流下了冷汗,“这会死很多人吧……”
“不会啊,四个神祇看着人,最多鼻青脸肿乃至于断两根骨头,死不了人的。”隋雄满不在乎地说,“你们看,只要打六场,六千人就变成六十人了——咱们凑个整数,弄六十四个人,然后抽签,两人一组打两轮单淘汰,变成十六个人。这十六个人再抽签分组,打双败淘汰,最后决出冠军。很简单明了吧。”
“……那个‘单淘汰’和‘双败淘汰’究竟是什么意思啊?”
隋雄愣了一下,才想起自己的信徒们压根没接触过地球上的比赛,当然不可能明白他所说的那些赛制,于是又介绍了一番。
至于之前的疯狂预赛,既然不会死人,那大家就都没意见了。
“可惜传奇强者不能参赛……”莱昂叹道,“否则,我也想要下场去比一比呢!”
“传奇强者的能力,不应该简单地用‘强弱’来形容。”已经成为知识之神的沃尓微笑着说,“每一位传奇强者都有不同的道路,能打的未必就更高明,不能打的未必不会走得更远……在这个层次上,武力的强弱已经不是很重要了。”
他见众人还是不大明白,又说:“从高阶到传奇,关键在哪里?关键在于‘找到自己的道路’。这条道路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不是为了变强,而是为了超越凡俗,是为了最终成为不朽的神祇。所以对于传奇强者来说,重要的不是战斗力,而是自己的道路能不能通往最终的不朽。其余的东西,只是附带而已。”
众人听得连连点头,尤其是已经已经达到高阶,正在寻找通往传奇道路的几人,更是面露凝重之色,陷入了沉思。
“不用想那么多了,冲击传奇境界也不急在一天两天,先把眼前的事情做好吧!”隋雄打断了大家的思索,“还有,谁想要参赛的,也可以报名哦!”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止一人露出了笑容。
天下第一比武大会……他们也很有兴趣啊!
第二天,规模空间的预选赛开始了。
“轰!”巨大如同门板的宽阔长刀狠狠地砍在地上,将用魔法强化的坚固地面砍出了道道裂纹,更激起猛烈的冲击波,让周围一大圈的选手们站立不稳,不少人甚至直接被冲击波轰飞了出去。
砍出这一刀的,正是“极寒暴君”四人组里面唯一不是巨龙的那位,自称菲尔的铠甲生物。
乍看上去,他是一个身穿重甲、连眼睛都不肯露出来的大汉,实际上盔甲下面并没有肉体,他其实就是那副盔甲。
被称之为“铠甲魔剑”的他多年之前曾经在西北一带颇有名气,虽然作为冒险者并没太多的成绩,但作为一个游侠却很有名。那时候他常常做一些行侠仗义但完全没有收益的事情,和寻常的冒险者完全不同。
后来,他认识了雪花他们,和三条巨龙一起组成了“极寒暴君”,并且经营出了自由而欢乐的龙吼镇,就此隐居幕后,基本不再冒险。
平时他不是在杂货店里面看店,就是在荒芜山脉深处的神殿(龙巢)花田里面种花,有时也会在山中闲游,碰到有猎人遇险的话,就会出手相救,是一位深得龙吼镇猎人们尊敬的长者。
但实际上,隋雄已经看穿了他的身份——他那身铠甲其实也只是掩饰,真正的身份,其实是那把看起来只是武器的剑。
那把被称作“巴斯特”的宽阔长刀,才是他的本体。
隋雄没找他打听过他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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