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陨神记-第1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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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多了,只剩几十金币。”
    “走,喝两杯,再顺便挑几个漂亮小妞找找乐子。”
    云鹰叫几个女店员看店,自作主张带着金白,找到一个挂着熟悉招牌的酒馆喝酒,当望着这架酒馆的时候,云鹰陷入短暂的沉思中,这家酒馆还是没有什么变化啊,不知道里面的人这些年过得好不好。
    

第三章 酒馆
    沙洲营的酒馆,一如既往风格,十几个打扮的花枝招展陪酒侍女,浑身上下就挂着几条布料,露出丰满胸脯和修长美腿,以铜盘端着酒水穿梭在酒客们中央,偶尔被人摸摸大腿或屁股,她们也只是一笑置之,甚至抛媚眼以鼓励挑逗,陪酒侍女本也是做兼职的,前提是客人们给得起价钱,可以让她们做任何想得到或者想不到的延伸服务。
    神域监察沙洲营以后,电灯类科技照明物品基本是不用了,不过酒馆里却添置几盏神灯,外加巨大烛台,倒也足以将酒馆你照得明亮。酒馆空间非常大,除酒客喝酒吃肉的地方,正中央还有一个巨大舞池,数个身材火辣的女人正在大跳脱衣艳舞,左右各有一个擂台,男人在忘情的搏杀打斗。
    烟草、酒水、呐喊,这里是一个荷尔蒙爆发的欲望宣泄场所。
    两个与众不同的客人走了进来,非但年轻而且相貌气质出众,远甩过其他酒客一大截,陪酒侍女眼前一亮急忙前去迎接,她脸上发自内心露出真诚的微笑,毕竟这样的客人倒也不多见,哪怕不要钱让他们白睡几晚也甘心啊。
    金白就不用说,这小子天生一副好皮囊,金发碧眼、皮肤白净,外表又斯斯文文,给人温文尔雅的感觉,犹如饱读诗书的青年学者,又像一个生来好脾气的暖心大哥,当然前提是没有见过他的黑暗面。
    云鹰现在也不差。
    虽说论身材相貌跟冬归雪、金白这种万里挑一的俊男是没得比,可相比刚刚爬出荒野废墟已经判若两人了,当时瘦骨嶙峋身材矮小的拾荒少年,现在不仅仅身体结实了许多,更是长高了好几个脑袋,眉清目秀,身高尚可,身材勉强凑合,万里挑一谈不上,千里挑一可能也差点,最起码百里挑一还是具备的。
    侍女娇笑着顶着两颗沉甸甸的硕大雪球凑过来:“两位帅哥想要点什么呢?烟酒还是女人,我们这里都有哦。”
    金白自幼在神域长大,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当闻到对方身上香水,看到两颗白花花大球,他顿时露出窘迫不知所措的表情,两只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云鹰这个小子真他妈不靠谱,喝酒难道就不能找个正常点的地方吗?
    这不是天云城。
    荒野里,这家酒吧已经是模范酒吧了,他是没见过现场宰人,吃人肉喝人血的地方。
    “去去去,快收起你那两个吓唬人的大锤。”云鹰想比就自然多了,他直接在女人又圆又翘的臀部拍一巴掌,“吓坏我的老处男朋友怎么办,有没有安静点好些的位置?”
    金白的脸顿时涨得更红了。
    他只觉得这种女人实在脏得很。
    虽然云鹰已经尽量收力,但是还是打得侍女吃痛,她咯咯笑了几声,胸前沉甸甸白兔一阵乱颤。别看这些女人都是生活在底层的人,一个个可鬼精鬼精着呢,她一眼就看出两个人的不同,金白显然是第一次出入这种场合,而且他眼神带着抗拒和厌恶,估计是看不起他们这些半妓半陪酒女,反倒是云鹰看她们眼神是完全平等的。
    神域人对荒野人终究是讨厌恶心居多。
    又有几个能正眼看他们呢?
    云鹰相貌是略逊金白一点点的,不过清秀温和外表,略带轻佻的气质,反而更容易让人产生亲近的感觉,一年长途跋涉的经历,三年来随波逐流的心态,让他渐渐养成玩世不恭的样子,特别是实力见识逐渐增长,让他看起来变得开朗自信了很多,没事就喜欢插科打诨。
    这可都是从荒野佣兵那儿学来的。
    云鹰觉得这辈子是不可能成为冬归雪、星光大师那样的英雄人物,也注定融不进神域的世界了,既然如此何必强求呢,该怎么就怎么样,自自然然是最好。
    金白皱皱眉低声说:“这种女人实在脏脏下贱。”
    “你就醒醒吧,还当在神域里呢?”云鹰一脸坦然不以为耻,“神域那到城墙外面的人都是被抛弃的,如果能吃得饱饭活得好穿得暖,谁喜欢卖笑卖肉的?这都是生活,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倒是不觉得她们肮脏,反倒与神域某些女人相比,她们倒是真情,如果你在荒野里住久了就会明白,谁都没有权利嘲笑一个努力想要活着的生灵。”
    金白浑身不自在,“你有没有觉得其他人都在看我们?”
    “有吗?”云鹰四处环视,两人走进热闹酒馆,自然引起到足够的关注,只是周围投来目光太炙热,有女人仰慕,有男人嫉妒,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带刺儿的目光,“哦,忘记告诉你了,这荒野里喜欢玩弄男人屁股的人不在少数。你这样细皮嫩肉金发碧眼一身贵族气的家伙,我看肯定很受欢迎,相信会交到很多朋友的。”
    金白脸色一沉,“他们想做玄水第二,我可不会手下留情。”
    云鹰哈哈笑几声,想起有趣的事情,那是进地狱谷第二年,玄水那个兔爷对金白算是日久生情,有天夜里按耐不住就爬上金白的床,企图行不轨之事。
    结果就悲剧了。
    那是金白三年来第一次被动释放出了阴罗。
    玄水整整躺了半个月差点没有挂掉,自从那次以后,谁都不敢惹金白,而玄水每次看到他,就好像看到鬼一样。
    “这里最好的酒,最好的肉,最好的美女,都送上来吧!”
    云鹰坐下来弹弹手指,两枚亮闪闪金币脱手而出,亮闪闪光芒腾空三米,最终排成一条直线精准落在这个侍女饱满的双峰中央。
    “多余的算小费了。”
    侍女露出狂喜的表情,这可是整整两枚金币啊,其中小费足够她辛辛苦苦干三五年了。这个看起来穿得并不华丽的小哥,竟然出手如此阔绰,真是叫人刮目相看啊。
    云鹰抛金币手法无疑叫其他人都瞪大眼睛。
    这个小子明明是背对着侍女,却能将两枚硬币高高弹起,非常精准的掉进那个女人乳沟里,这足以说明这个看起来清清秀秀白白净净的小子身手肯定不简单。既然能随手把硬币弹进别人胸脯里,自然也能随手将飞刀插进敌人心脏,周围觊觎的目光顿时少了很多。
    酒水好肉都送来了。
    几个陪酒女分别坐在身边。
    云鹰从盘子里拿起一支自制烟卷,立刻就有侍女主动给他点上,深深地狠狠地吸一口,劣质烟草辛辣感觉顿时像辣椒水般灌进肺里,让云鹰恍惚间又回到三四年前第一次吸烟的时候,如果没有记错的话,那是跟着荒野佣兵第一次出任务也是最后一次。
    浮生若梦,世事难料。
    谁又会想到会有今天呢?
    云鹰兜一大圈才发现,荒野自由的颓废,或许更适合他。
    金白好奇地问:“你以后打算做什么?总不可能一直帮北辰大人做事吧。”
    云鹰把烟缓缓地吐出来,漆黑眼睛里泛起迷茫,不过随后就恢复正常:“老头子多少帮过我,我帮他做一两次事情也是应该的,还过人情以后,我可能就在沙洲营住下来吧。天云城那种地方,繁华是繁华的了,不过每个人就像吃错药一样不正常,你也知道我的性格,融不进去的。”
    金白缓缓点点头。
    地狱谷出来以后,云鹰就被带回天云城总帅府被任命为神鹰调查使,北辰天直接给安排一项机密任务,正是调查审判教会自称的红一教大主教身份的任务。
    总帅说,这是城主大人都非常关注的重要任务,如果云鹰能够完成,那么必然会得到重大封赏。对云鹰来说,封赏不封赏,现在已经无所谓了,他离开地狱谷以后,其实力就算在荒野也能混得不错,所以没有必要呆在神域里了。
    这三年在地狱谷里见识的事情太多。
    云鹰可以面对残忍嗜杀的扫荡者,也可以面对强大凶暴的变异兽,但是没有信心应付天云城里那帮高深莫测的阴谋家,更有信心面对高高在上的圣殿,在神域爬得越高未来就可能摔得越惨,他对权势地位荣誉毫无兴趣。
    未来就算不回茫茫荒野,也不会呆在天云城里,或许会在边缘之地生活,又或者找个神域的小城隐居。不过总帅确实对云鹰有恩,云鹰于情于理还是要帮忙做一两次事,当该还的都还清了就会离开。
    现在的云鹰,别的不敢说。
    最起码在逃跑方面,他有着绝对自信。
    云鹰想躲起来的话,没有人能把他找出来。
    这个调查任务是在边缘之地进行,这正合他心意,山高皇帝远的,云鹰在这里坐什么,神域里的人管得着么?总帅大人允许调派神鹰特种兵团的精锐,但是云鹰对这支部队的人一个都没有用,只要了一个人,就是同样地狱谷出身,又背负重犯身份的金白。
    金白曾经杀过一位神官,所以同样在天云神域里呆不下去,此举刚好能将他从里面拽出来。云鹰跟金白也算朝夕相处三年,这个家伙除了不太稳定经常释放黑暗人格外,其他方面不管是实力还是为人都是靠得住的。
    昔日地狱谷军团的成员中,战龙被家族高度器重,所以出来以后,年纪轻轻提拔为长城军团的副军团长,黎小猫加入了影子部队变成这支神秘部队的高级成员,灵月云回去以后被空降到猎魔师部队任职,现在管理一支猎魔人小队,让灵月家族地位大涨,那个死胖子的目的达到了,估计睡觉都要笑出声吧。
    其他人各自回到家族,要么高升重用,担任重要职位稳固家族,要么当成秘密武器,全部藏了起来继续培养。地狱谷三年训练不是白训的。从这里面走出来的人,哪个不被打造成顶尖兵器?
    三年朝夕相处大家多少是有感情的,只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以后能不能再见面就难说了,而即使再见面,各有身份立场,是敌是友也不熬说。
    反正唯一能跟云鹰同路的,反倒是这个金白了。
    现实真是叫人唏嘘不已啊。
    

第四章 重逢
    “来,喝一杯!”
    两个人重重碰杯。
    云鹰端起满杯的麦酒一饮而尽,他擦了擦嘴巴,将酒杯放在桌上,陪酒女一边谄媚夸着大人好酒量,一边非常自觉的拿起酒瓶给两人满上。
    云鹰稍微沾点酒就会出现熏醉迹象,不过跟云鹰喝过酒的人都会有深刻印象,这只是骗人的假象罢了,想要把云鹰灌醉比搬山卸岭难度还大,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
    “我们的任务期限长达半年之久,所以来到沙洲营以后有的是时间。”云鹰又举起酒杯:“这任务的事情根本不用急,杂货店必须要尽快开起来,赚到大钱才是眼前最要紧的事情。”
    金白喝光一杯酒,脸也微微潮红,在酒精刺激之下,让他松开很多戒备,身边陪酒女身上香水味也没有刚刚这样让人觉得讨厌了。事实证明,人果然是适应能力很强的生物,只要在荒野里生活一段时间,别说是金白就算是银月还不一样适应?
    “你要这么多钱干什么?”
    “废话,当然是还债,这笔债你也有份,所以休想逃!”
    云鹰会选择在沙洲营开店当然是有原因的,除本身比较喜欢沙洲营未来不排除在这里定居这个额原因外,最重要的是云鹰现在需要大笔大笔钱去还债,他欠北辰大小姐多达三四万金币。
    这是什么概念?
    猎魔师公会的竞宝拍卖会上面,购买一件完整性极高的神器,也就在一千金币左右。这笔钱大到足以让天云城任何一个小家族砸锅卖铁都拿不出来,哪怕对灵月家族这种大富大贵之家,也是一笔相当沉重的负担。
    现在每天都在利滚利,犹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
    谁知道将来会不会滚成十几万?
    幸亏北辰曦出关以后就被派到其他地方执行任务,云鹰出地狱谷刚好没有遇到她,否则很难想象她提着大地使者,满世界追着向云鹰讨债的样子有多么可怕。这笔巨债不是云鹰一个人的,金白也有分,而且占相当不少。
    地狱谷三年时间里,云鹰受刑次数本就不多,而以云鹰体质以及恢复能力,即使挨打也完全可以自己挺过来,绝大多数疗伤药物都被金白用掉了。其他人背后都有家族举族鼎力支持,金白是一个背叛冬归雪的叛徒,他哪有这些资源支持啊?三年里吃喝好不都是欠云鹰的?所以休想逃掉。
    金白一个头两个大:“以你的本事还债还不容易吗?直接偷几件稀世珍宝不就行了。”
    现在店铺是已经开起来了,只是商品种类却不多,除荒野人倒卖来的零零碎碎外,绝大多数物品是神域里面带出来的,比如崭新的多功能士兵剑,比如精良的猎魔师盔甲、甚至有几把驱魔弓驱魔棍,各种疗伤药品之类的东西,云鹰离开神域时顺手牵羊带来不少东西。
    云鹰偷窃本事倒是天云城一绝。
    “我倒是想偷几件稀世珍宝,可问题是哪里有又该上那里偷?这些烫手东西又该怎么脱手?我可不想被神域通缉追杀。”云鹰翻了翻白眼,“一个地方作案太多很容易出事的,所以就老老实实赚钱吧。今天别说这些让人郁闷的事情,继续喝!”
    云鹰目光环视四周,好像在寻找着什么。
    一个陪酒女眼明心快问:“大人是在找熟人么?”
    云鹰现在非常纳闷,为什么没看见那个丫头呢,他灵机一动,掏出几枚金币,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几个陪酒女都被晃得眼睛发直,他们从来没有见过出手这么阔绰的人,这家伙身上就没有铜币银币吗?每次一拿出来就是金币,他知不知道就这一枚金币,足够在边缘之地找十几条大汉为他卖命,足够找十几个姿色上乘的女人陪他夜夜笙歌。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云鹰笑眯眯的说:“我问问题,你们回答,谁能答得又快又好,我就奖励她一个金币,你们谁想玩?”
    “我我我!”
    几个陪酒女争先恐后。
    金白纳闷他又像干什么。
    云鹰点点头说:“好了,告诉我,你们穿什么颜色内裤?”
    金白一口酒喷出来。
    这个家伙真是没有底线了吗?
    这在荒野算是很小清新的事情了,只是对金白来说还是无法接受。
    几个陪酒女争先恐后回答,其中一个干脆直接脱下来,以证明自己说的话。云鹰非常爽快,果然给了她一枚金币。
    “不错,不错。”云鹰又接着问:“你们店里是不是有一个叫莎的女孩?”
    “有有有!”一个水蛇腰女人连忙说:“她全名叫露莎,不过她跟我们不一样,因为是老板蝰蛇的养女,所以是不接客人也不陪酒的,只负责在柜台那边给客人调酒。”
    云鹰丢一个金币给她:“你们老板对她很照顾吗?”
    另一个大胸女人连忙回答:“岂止是好,完全当成养女呢,老板在沙洲营很低调,但是真正在沙洲营混的,谁不要卖他一个面子?那个神域来的监察长,绰号海爷的胖子都不敢来这里砸场!”
    云鹰非常满意。
    蝰蛇还算讲信用。
    若让云鹰知道蝰蛇对阿莎不好,他非得给他点颜色瞧瞧不可,虽然蝰蛇深不可测,但是云鹰手段也不简单,最起码如果云鹰想要动手,蝰蛇密室里收藏品一件都别想幸免,既然没有怠慢,这次就放过他了。
    “好,你们继续玩,我突然想拉屎了。”云鹰言辞丝毫不雅致,站起来前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你们好好伺候对面这位金大爷,他是个老处男,谁要是能帮他破了处,我给十个金币。”
    金白再次被云鹰呛着,一个个陪酒女眼睛里都冒出绿光,犹如饿狼看见肥美的鲜肉一样。
    云鹰作为始作俑者,不道德大笑几声,抛一个眼神示意他加油,自顾自哼着小曲走开了。当然不是去拉屎,而是绕到酒吧的吧台位置,他偷偷向铁吧台里瞥几眼,三年前来到酒吧时,站在里面的应该是那个穿着黑色大风衣的深沉男子,此时此刻却是一个看起来清瘦秀丽的女孩站在其中。
    女孩一袭洁白的衣裙,天生卷曲长发劈在肩头,没有化妆,没涂香水,这点与酒馆里到处都是的陪酒女形成鲜明对比。她长得非常漂亮,但是谈不上绝美,却有一种耐看的感觉,天生较弱的气质像是一朵容易受伤的花,让人忍不住就产生要保护的念头。
    云鹰难得挂起一丝温馨的微笑。
    荒野里生活十几年,老头子、狡狐、疯狗、丽,绝大多数身影来了又走,算得上朋友的人都死了,而神秘的螳螂、尊贵的血腥女王,他们都有着不简单来历,与云鹰注定是有隔阂的,现在也不知身在何方。
    所以蓦然回首,荒野记忆随风飘去,只剩这个不算绝色的女孩一个故人。
    此刻露莎以非常熟练手法调好两杯酒送到吧台,不过就在她准备把手缩回去的时候,却忽然被一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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