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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文化与潜规则-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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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但强弱贫富的主要对象难以改变。一旦改变原来的力量对比格局,改革即突变为革命。革命是通过对占人口多数的下层力量的动员,改变力量的对比关系,使弱者变为强者。只有在这种力量对比格局发生根本改变的基础上,利益格局才可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社会变革的成本才可能主要由原来的强势既得利益群体承担。
但是,革命以破坏秩序稳定为标志,一般需要付出耗费社会物质存量、使增量难以为继等代价。由于特殊的人口与自然资源约束,这种代价对中国意味着大量人口丧失生存所必须的物质保障,这是中国承受不起的代价;因此,避免革命是中国社会进步的首要考虑。
社会演进是非线性的,人类在作出主动努力时应该保持足够的谨慎,拒绝冒险,为历史的偶然性预留空间。在既定格局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政府必须赢得强势群体的支持才能推进改革,这也是强势群体被称为强势的原因:强势不仅仅是相对于社会而言,有时也相对于政府。
现阶段能够进行调整的主要力量是政府与公共舆论。政府虽然无力根本扭转改革成本主要由弱势群体承担这一定局,但它可以通过干预二次分配,运用转移支付等手段对弱势群体进行一定的补偿。
在强弱贫富的利益博弈中,知识分子应该选择站在弱势群体一边。通过公共舆论的介入,改变具体博弈点上的力量对比,改善弱势群体无力自保的境况,使他们拥有一定自保能力,减少所受侵害。知识分子与公共舆论的这种介入,对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它可以使强势群体(即所谓精英联盟)对弱势群体的伤害受到一定的限制,弱势群体在承担改革成本的同时,其最基本的权益有望得到保障,社会矛盾不会过度激化,冲突不会走向极端。
改革目标被提出并得到广泛认同,是因为它符合全社会的整体利益与长远利益。但是改革在某种意义上又是利益关系的调整,调整需要空间,需要有人承担利益调整的成本;在既定力量对比格局下,改革在推行中必然暂时损害弱势群体的利益。没有人有权力要求某些人为全局或者长远利益作出牺牲,因此这种牺牲实质上具有强迫性:弱势群体易于强迫,所以作出牺牲的往往是他们。
中国的改革要有适合中国国情的标准,这就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标准,人民的标准。我们知道改革能解放生产力,但革命也能解放生产力。如果改革将中国生产力改到需要革命来进一步解放,那中国的改革就失去了历史进步作用。中国改革的底线就是不能把共产党改革到人民的对立面;国企改革不能改出“二七大罢工”。
规则决定价值,而规则却是由有利益倾向的人定的。全球化时代的市场经济则是西方人定的。
所谓“效益”的立场,就是资本的立场,就是利润挂帅的立场,而不是人民的立场。中国市场经济中的资本必须受到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驾御,效率脱离了公平,资本脱离了人民驾御,中国的发展就不是可持续性的。
按照纯经济学的说法,社会公平也是生产力,也是良好投资环境的一部分。将国有企业市场化,利润挂帅,这样,城市两极分化就是必然的结果。利润挂了帅,企业竞争规则就变了。在利润规则下,“国企”肯定打不过“私企”,因为后者可以不择手段,前者则有社会公平责任。国家企业有公平的责任,还有保密的责任;保密是无形成本,这是没有办法越过的。私企没有这么重的包袱,当然就灵活。
不管意识形态如何,最低的社会保障对任何社会都是必须的,这样社会才能稳定。人民应当是中国改革的核心价值,改革不能改出人民革命,这是我们改革的一个底线。目前中国出现的大量社会问题已经涉及到中国改革的道路问题。中国的改革不能脱离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道路就是以人民为核心价值而不是以资本为核心价值。
中国在改革前的政治结构就是政治权力分配的极端不平等。从人类的历史实践看,政治权力分配的极端不平等很少有例外地导致经济利益分配的极端平等;然而在社会主义国家确实出现了例外:居然做到了政治权力分配的极端不平等与经济利益分配的相对平等。这主要是源自超强的意识形态制约。然而,人类的历史实践又表明,这种超强的意识形态制约缺乏持续性,于是经济利益的分配又回到了不平等的结构上去。所以,人们抱怨的今天的经济利益分配的不平等,正是源于过去就已经设定的政治权力分配的不平等。
社会主义从本质而言,就是要实现两个目标:一是经济上社会劳动成果相对平等的分配;二是政治上广大人民当家作主,即政治民主化。
中国20多年的改革历程,大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结束于1990年代中期,这是中央主导的普遍优惠的放权让利的改革,社会各阶层普遍得利;第二阶段就是到现在,是行政部门主导的“揽权推责”的改革。行政部门利益集团成为改革的主要获利者,社会其他阶层成为改革成本的主要承担者。
现在出台的许多改革政策不再是普遍为了全民的利益和社会的进步,而是为了巩固和扩大垄断权力,以霸占垄断利润;不再是为了公民和国家的利益,而是为了部门和个人的私利。例如,股市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保障股民利益,而是推卸政府责任,骗取千万股民钱财来承担国有企业的亏损。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不是为了增加就业和税收,而是为了官僚们以权谋私,抢夺企业财产,使成群的官商凭空致富。改革明显走上了一条“权财揽进来,责任推出去”的严重失衡之路。“改革”成了一些政府部门对社会公众利益进行合法剥夺的手段。
改革的动力是利益诱导,这很重要。但这个动力在有些行业改革和基层改革中,是很可疑的。有些改革我们看到的是部门利益的膨胀。这种“内部人主导型改革”现象在中国已经非常普遍。各个部门纷纷通过“部门立法”来保护既得利益和权力,防范别人对自身进行改革。这种“内部人主导型改革”表面上看来,是中国法制化繁荣一时,其实完全是与法治化背道而驰的巩固权力的“霸王条款”。中国的国有企业改革在过去基本上由国企领导人说了算,顶多再加上地方官员,实际上是怎么有利于内部人的瓜分就怎么来。这样的改革当然不会有普通员工的好处,当然不可能让大多数人共同富裕起来。
这种“内部人主导型改革”实际上成为中国“权力资本化”的一个过程。为什么改革改不动,就是没有注意到公共改革的这个蜕变过程。“内部人主导型改革”导致改革参与度低,政府容易自我膨胀。
“社会参与型改革”才能有效地解决“改革风险共担”的问题,或者说是“改革压力分担”的问题。因为可以让许多部门、许多地方、许多机构、许多组织、许多利益主体都有一种改革的压力,而不是所有的改革压力最后都集中在中央政府。
对知识分子来说,改革进入“深水区”后,利益和风险的权衡非常复杂,如果不能证明改革的收益将大于成本加风险,则不敢擅言改革。有些人对分权导致的建设性力量看到得比较少,而对分权导致的破坏性力量、掠夺性力量看到得比较多,甚至把批判的矛头指向企业家,或者说指向民营企业主阶层。回顾中国经济改革,最成功的就是给地方分权,进而形成地方参与的改革竞争。但我们说这个分权做得很不够,不仅应该把权力下放给地方,还应该把相当一部分权力下放到社会,下放到企业的员工,下放到工会这些组织,让他们能够在制度创新中扮演一个积极角色。
改革的趋势就是经济体制改革拉动社会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越来越向高端走。高端的改革不是一下就能完成的。宪政是个水到渠成的结果。在这之前分权格局的形成,资源和力量的相对均衡、民众宪政意识的形成等至关重要。如果没有这种内在的力量和资源的均衡,没有新的宪政意识,那就只能持续地出现“霸王条款”,而其他人手里没有任何资源去和人家对抗,只能认命,或者通过颠覆游戏规则来个“鱼死网破”。只有资源变得分散了、权力变得分化了,内部人主导改革的情况才会相应地改变,真正的新制度才有可能出现。而最关键的仍然是形成资源和力量的相对均衡。
市场经济是一个道德要求不高的经济,这种理想形态的市场经济只有在法治完善和权力得到很好规范的环境里才存在,而在转型经济中,这些条件并不存在。相反,在这样的转型经济中,权力是最大的资源,同时权力还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它深深地卷入了市场交易过程。一方面政府权力成为各种市场主体争夺的资源,权力面临着被俘获的可能性;另一方面,在缺乏法治约束的情况下,权力寻租收益的欲望变得非常强烈。设租、寻租、权力买卖的现象非常普遍;而这一切,都曾经被某些人称为“改革”。
90年代后期,改革派联盟出现了分化,局部地方出现了权力和资本的联合。对他们来说,如何使未来利益最大化。如何维护既得利益,成了最高目标。他们也打着改革的旗号,但他们的改革越来越不具有公共性。
我国当前社会冲突的形成机制,由四个部分组成:首先是改革的收益没有被公平分配;其次是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权力和资源的占有,没有得到及时的调整;三是某些地方政府在市场化过程中,GDP成为政府追求的最高目标,而政府作为公共物品提供者的职能被置于次要地位;四是司法体系的权力导向常常被政府或者强势群体俘获而有失公正。
许多事例表明,改革中出现的问题,甚至比较严重的危机,都与权力的存在以及市场、司法体系失灵有关。从权力和权力平衡的角度讲,这些失衡和冲突的背后,乃是权利缺位和权力没有进入法治轨道所致。
由于阶层之间形成了权利的分割,彼此之间无法沟通,改革的红利分享自然是不公正的。对那些被排斥在场外的人而言,经济增长是别人的而不是自己的。
要建立和谐社会的改革,仅仅依靠政府和司法部门自身是无法完成的。只有通过公民运动才能推动它们改革,只有公民权利才能平衡和制约政府的权力和司法部门的权力,也只有公民权利才能迫使既得利益者改变自身贪婪的性格,与民众分享改革的成果。因此,这样的改革,就是以权利为本位的改革,以既得利益者为对象的改革,以公民权利为核心价值的改革,共同反对被某些既得利益者劫持了的市场经济。
在当前政治权力已经渗透到经济社会各个角落的情形下,每一步改革,都不可能不牵涉政治。
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的每一个经济改革措施,同时也就是政治改革的措施。当然,这里说的政治改革是广义上的。许多人之所以认定改革只是经济体制改革,是因为他们是从狭义上来界定政治体制改革的。
这些年来中国改革前进的每一步,就是上都具有政治和经济的双重性,因为改革从经济角度看,是一个经济逐渐市场化的过程;从政治角度看,是一个党和政府逐渐退出经济领域的过程,是一个党逐步改变其执政方式的过程。
当然,毋庸讳言,中国人的权益保障还不充分,中国需要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制度。概括地说,我们对以往的中国改革是不是可以这样认识:这是一场经济和政治的双重性改革。只是其间的政治改革是以放权让利的方式逐步把自由和权利还给市场和个人。这场改革的主轴是政治权力逐步退出经济社会活动,而非如何约束政治权力和保障民众权利。改革直接导致了执政党的执政方式和政府治理方式的渐变。
20多年的中国改革的确存在许多问题,最值得警惕的是绝不能让权力扭曲改革。具体而言,国有资产被腐败分子和国有企业单位的无良主管蛀蚀得千疮百孔,私人合法所得的财产缺乏保护,社会不公的加剧和腐败滋生,是行政权力滥用的集中表现。一些官员盗用党和政府的名义,通过种种违宪的行政法规和文件,在黑暗中吞噬着宪法和法律本来已经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一些部门和地方规章的制定严重缺乏公众参与和监督。
权力的滥用到1990年代中后期,导致了阵营的分化。局部变形的改革对许多普通民众而言,意味着生活成本的增加和生活负担的加重。而局部地方和部门则出现了权力和资本的联合,这就是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所说的权贵资本主义。
而权力之所以能够使改革扭曲变形,从观念层面上说,是因为在以往的改革中陷入了 “对于权力的信任高于对法治的信任”的误区。而在实际操作中,以往的改革主要集中在“放权让利、开放搞活”上,没有注重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而且对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考虑得不够,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权力捉弄权利”的情况。总结起来就是这样一句话:政治权力从经济社会领域退出的程度还远远不够,对政治权力的约束和规范尚未破题。
中国当前最大的风险是拖延必要的改革。要想保持经济的健康稳定持续增长,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唯一的选择就是继续坚持改革、深化改革。
老百姓将医疗、教育、养老、房改四大支出比喻为“新四座大山”。
房改是要把你腰包掏空;教改是要把你二老逼疯;医改是要提前给你送终。
石油涨价了,出租车公司不干了,于是要向乘客涨价,收燃油附加费用;气、煤、水、电涨价了,各垄断公司不干了,要向用户涨价。我们看见所有的经济实体都有说“不”的权利,惟独最底层的百姓没有;所有的经济实体都要“化解风险”,惟独最底层的百姓好象永远被“风险”打不死,永远是“风险”的最终承担者。
有什么理由垄断实体不承担市场风险,而让老百姓来大包大揽?政府能为垄断实体考虑“化解风险”的方式——涨价,为何就不能为老百姓也预备一条“化解风险”的道路呢?处于经济链条最底层的百姓才是最没有风险预防能力、最需要政府关怀的人!向老百姓伸手也许是最容易的价改方式,但同时也是最无力的价改方式。
稳定压倒一切,是中国现在的首要任务。因为这是深化改革阻力加大的时期。改革越是向前推进,触及的矛盾就越深,涉及的利益就越复杂,碰到的阻力也越大。而这一切都绕不开、躲不过。
公有制的特点是:当你掌握着它的时候,什么都是你的,而你不掌握它的时候,就什么都不是你的了。
在中国,常常听到这样一种说法,有了什么问题,“是改革与发展矛盾积压的结果”。改革与发展竟然是矛盾的,而且达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改革是发展的前提,没有改革就没有发展;发展更能支持改革。二者是统一的,方向是一致的。如果说改革与发展是矛盾的,就如同说治病与健康是矛盾的一样。如果说改革与发展是矛盾的,那就意味着对改革和防展的理解不同,因而产生了对立。
近年来,利益已经成为扭曲改革的一个基本因素。在利益扭曲机制的作用下,,每一次涉及大多数人利益的改革最后往往都成为一场利益或者财富掠夺的战争。
从历史上看,哪次改革不是被迫的?没办法了,混不下去了,才要说改革。凡是主动的改革,都是改人家,不是改自己。
多数改革都是无路可走后的选择。
所谓改革,实际上是一场权力再分配的游戏。这游戏带有明显的中国特色,也就是将阴谋包裹在漂亮的外衣里。
历史经验证明:改革者虽然昭示了未来的路径,但其命运常常是孤独的,多以悲剧的形式谢幕。
害怕改革失败而导致工作上的缩手缩脚,为求四平八稳而导致行为决策的故步自封,因为安于现状而导致思想上的创新不力。
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分析能力不强,对存在的问题分析不透,缺乏独到的见解和思想眼光,是不可能搞好改革的。
只有让绝大多数人参与改革,改革才能成功。所有的改革,无论是国企改革,还是社会保障体制改革,都应该让所有的利益相关者参与,既参与改革的设计,也参与改革的评估,让他们享有平等的参与权、表达权、讨论权和投票权。
改革就是要敢想、敢说、敢干。所谓敢想,不是异想天开,白日做梦;而是要凭借聪明才智富有创造力的想象;所谓敢说,是别把想说的话装在肚子里,公开场合说一套,肚子里装一套;所谓敢干,就是要有冒天下之大不韪的勇气,不墨守成规,敢于去干别人不敢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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