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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巨贾吕不韦-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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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人此时已不是当初那个穷困潦倒的落魄公子了,也已经步入了饱暖思淫欲之列。此时异人一见赵姬,顿时两眼发直,七魂六魄全让赵姬勾走了。
酒壮色胆,异人抓起酒杯站起来,在赵姬面前动手动脚,非要为赵姬敬酒。
吕不韦见异人失态,心中不快,正想令赵姬回内室去,谁想异人冲他说了一句话,差点将吕不韦气晕过去。
经国巨贾吕不韦(9)
异人竟请求吕不韦将赵美人转让给他。
吕不韦不禁大怒。“朋友妻不可欺”。谁知到了异人这里,成了“朋友妻不客气”。
对于一般的男人来说,任何东西都可以出让给别人,唯独自己心爱的女人不可以。
但吕不韦并非一般的男人。在他的眼中,只要能给自己带来丰厚的利益,一切都可以用来交易。
他一气之下,想将异人赶出去。但转念一想,自己不惜倾家荡产为异人投了巨资,一切正按其计划进行,非常顺利。现在如果拒绝异人的无理要求,必然会得罪他。而一旦得罪了异人,他的付出就真成了肉包子打狗了。
为了一个女人,岂能得罪他将来的主子呢?
不过是转瞬之间,吕不韦的脑子飞快地权衡利弊。他忽然心念一动:赵姬现在有了身孕,异人娶了赵姬,过几个月,一定误以为赵姬肚子里的孩子是他的骨肉。###个月后,赵姬如果生的是儿子,那么,将来就能做异人的继承人。如此一来,等异人做了秦国国王,赵姬肚子里的孩子便是太子,未来的秦国就被偷天换日改姓吕了……
主意拿定,吕不韦马上做出无所谓的样子,慷慨地答应将赵姬赠给异人。
异人没想到吕不韦如此够“朋友”,于是千恩万谢,喜滋滋地回府,准备过两天来迎娶新娘。
晚上,吕不韦与赵姬一番温存之后,向赵姬道出了他偷天换日的计划,并再三叮嘱赵姬:千万别向别人透露已经怀孕的事,待与异人同房两个月后,再告诉异人,就说孩子是异人的。
赵姬本是一个风尘女子,只看重金钱与性欲,岂管什么仁义廉耻!她想,跟着吕不韦,终生不过是个商人的情妇;而嫁给异人,将来异人如果顺利继承君位,她就成了王后,何乐而不为!
想到此,她怎么能拒绝这等天大的好事呢?
二
赵姬,这个帮助吕不韦完成了古今中外最著名的一笔风险投资生意、又因为生了秦始皇而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女人,不仅连名字也没留下来,而且其身世也成了一个不解之谜。
《史记·吕不韦列传》中先是说:“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下一段却这么写道:“子楚夫人,赵豪家女也。”照前一个说法,赵姬既然是一个舞姬,那么肯定不是出自豪门。一般豪门小姐不会去做舞姬的。而照后一个说法,那么,赵姬大概不会厕身于“邯郸诸姬”之中。
为此事,后人猜测:赵姬可能原本出身豪门,后来家族败落,才沦落为邯郸的一个风尘女子。
笔者以为,此处极可能是司马公的误记。如果赵姬真的是出身豪门,可能是这样的情况:赵姬的家族虽然是邯郸豪门,但她的父母属于豪门中比较远的一支,或者说是豪家庶出的女儿。就如异人一样,赵姬的母亲只是豪门贵人的一个不受宠的小妾,她的女儿自然也不受宠爱,所以赵姬沦落为邯郸舞女。而赵姬自从嫁给秦国公子为妻之后,政治地位自然上升了,于是该“豪门”也就接纳了她……
司马迁还说,正因为赵姬是“赵豪家女也”,所以才在异人与吕不韦逃跑后,赵国君臣要捕杀异人的家小时,“得匿”,即成功地躲藏起来。
即使赵姬的娘家是赵国的豪门贵族,但无论怎么“豪”,也“豪”不过赵国的国君。在国仇面前,赵王不会容许任何豪门放纵朝廷要犯。所以说,赵姬母子并非因为藏在“豪门”、而是因为藏在民间才幸免于难的。
赵姬与儿子嬴政(当时叫赵政。异人之所以没让儿子跟自己姓,大概早就有一旦自己遇到危险便让赵姬带着儿子隐藏到民间的考虑)在赵国隐姓埋名六年,嬴政长到八岁时才回到秦国。可以想像,赵姬与儿子这六年来的生活是多么不容易!
后来秦国灭赵国,嬴政亲自到邯郸视察,一方面是为了享受一下衣锦还乡的快感,一方面是为了报仇。他到邯郸后,将“故与母家有仇怨者皆杀之”(《资治通鉴·卷第六》)。这一行动,说明秦始皇的童年是在贫寒与屈辱中度过的,否则他哪来那么大的仇怨?如果他的“母家”真的是赵国的豪门,谁又敢欺负他们母子?嬴政又哪来这么大的委屈?
长期受过压抑、屈辱的人,一旦握有生杀予夺之权,往往会非常残暴。这是一种报复,也是一种发泄。从秦始皇残暴的性格中,我们也可推断出,他小时候一定受过极为痛苦的折磨,才使其性格变态。
三
《史记》写吕不韦将赵姬献给异人,以后偷天换日潜移秦国国祚,特意说明这并非吕不韦刻意为之,实乃无心插柳。赵姬与吕不韦的儿子成了秦王,秦王统一六国后成了秦始皇,可谓吕不韦风险投资的意外收获。
但也有史家认为,吕不韦深谋远虑,先故意让赵姬怀孕,然后请异人来吕府饮宴,让赵姬出来挑逗异人,从而实现了吕不韦偷天换日的绝妙计划。
被清朝文学批评家蔡元放誉为“全要作正史看”的《东周列国志》就认为这一切都是吕不韦的阴谋。书中写道:
再说不韦向取下邯郸美女,号为赵姬,善于歌舞,知其怀娠两月,心生一计,想道:“王孙异人回国,必有继立之分。若以此姬献之,倘然生得一男,是我嫡血。此男承嗣为王,嬴氏的天下,便是吕氏接代,也不枉了我破家做下这番生意。”
因请异人和公孙乾来家饮酒,席上珍羞百味,笙歌两行,自不必说。酒至半酣,不韦开言:“卑人新纳一小姬,颇能歌舞,欲令奉劝一杯,勿嫌唐突。”即命二青衣丫环,唤赵姬出来。不韦曰:“汝可拜见二位贵人。”赵姬轻移莲步,在氍毹上叩了两个头。异人与公孙乾慌忙作揖还礼。不韦令赵姬手捧金卮,向前为寿。杯到异人,异人抬头看时,果然标致。怎见得?云鬓轻挑蝉翠,蛾眉淡扫春山,朱唇点一颗樱桃,皓齿排两行白玉。微开笑靥,似褒姒欲媚幽王;缓动金莲,拟西施堪迷吴主。万种娇容看不尽,一团妖冶画难工。
赵姬敬酒已毕,舒开长袖,即在氍毹上舞一个大垂手小垂手。体若游龙,袖如素蜺,宛转似羽毛之从风,轻盈与尘雾相乱。喜得公孙乾和异人目乱心迷,神摇魂荡,口中赞叹不已。赵姬舞毕,不韦命再斟大觥奉劝,二人一饮而尽。赵姬劝酒完了,入内去讫。宾主复互相酬劝,尽量极欢。公孙乾不觉大醉,卧于坐席之上。异人心念赵姬,借酒装面,请于不韦曰:“念某孤身质此,客馆寂寥,欲与公求得此姬为妻,足满平生之愿。未知身价几何?容当奉纳。”不韦佯怒曰:“我好意相请,出妻献妾,以表敬意,殿下遂欲夺吾所爱,是何道理?”异人跼蹞无地,即下跪曰:“某以客中孤苦,妄想要先生割爱,实乃醉后狂言,幸勿见罪!”不韦慌忙扶起曰:“吾为殿下谋归,千金家产尚且破尽,全无吝惜,今何惜一女子。但此女年幼害羞,恐其不从,彼若情愿,即当奉送,备铺床拂席之役。”异人再拜称谢,候公孙乾酒醒,一同登车而去。
其夜,不韦向赵姬言曰:“秦王孙十分爱你,求你为妻,你意若何?”赵姬曰:“妾既以身事君,且有娠矣,奈何弃之,使事他姓乎?”不韦密告曰:“汝随我终身,不过一贾人妇耳。王孙将来有秦王之分,汝得其宠,必为王后。天幸腹中生男,即为太子,我与你便是秦王之父母,富贵俱无穷矣。汝可念夫妇之情,曲从吾计,不可泄漏!”赵姬曰:“君之所谋者大,妾敢不奉命!但夫妻恩爱,何忍割绝?”言讫泪下。不韦抚之曰:“汝若不忘此情,异日得了秦家天下,仍为夫妇,永不相离,岂不美哉。”二人遂对天设誓。当夜同寝,恩情倍常,不必细述。
次日,不韦到公孙乾处,谢夜来简慢之罪。公孙乾曰:“正欲与王孙一同造府,拜谢高情,何反劳枉驾?”少顷,异人亦到,彼此交谢。不韦曰:“蒙殿下不嫌小妾丑陋,取侍巾栉,某与小妾再三言之,已勉从尊命矣。今日良辰,即当送至寓所陪伴。”异人曰:“先生高义,粉骨难报!”公孙乾曰:“既有此良姻,某当为媒。”遂命左右备下喜筵。不韦辞去,至晚,以温车载赵姬与异人成亲。髯翁有诗云:新欢旧爱一朝移,花烛穷途得意时。尽道王孙能夺国,谁知暗赠吕家儿!
经国巨贾吕不韦(10)
异人得了赵姬,如鱼得水,爱眷非常。约过一月有余,赵姬遂向异人曰:“妾获侍殿下,天幸已怀胎矣。”异人不知来历,只道自己下种,愈加欢喜。那赵姬先有了两月身孕,方嫁与异人,嫁过八个月,便是十月满足,当产之期,腹中全然不动。因怀着个混一天下的真命帝王,所以比常不同,直到十二个月周年,方才产下一儿。产时红光满室,百鸟飞翔。看那婴儿,生得丰准长目,方额重瞳;口中含有数齿;背项有龙鳞一搭。啼声洪大,街市皆闻。其日,乃秦昭襄王四十八年正月朔旦。异人大喜曰:“吾闻应运之王,必有异征,是儿骨相非凡,又且生于正月,异日必为政于天下。”遂用赵姬之姓,名曰赵政。后来政嗣为秦王,兼并六国,即秦始皇也。
秦昭王(后人也称之为秦昭襄王)四十八年正月初一(公元前259年12月17日,赵姬生下了后来成为秦始皇的儿子嬴政。
因为嬴政生于正月初一,古时“正”与“政”音义相通,所以异人给“儿子”取名为“政”。
按说,“儿子”应该跟他姓嬴,但出人意料的是,他让“儿子”姓赵。
《东周列国志》的说法是,异人让“儿子”随赵姬姓。而唐朝的司马贞撰《史记索隐》,认为异人觉得嬴政出生在赵国,而秦赵在历史上同宗,所以才让嬴政姓赵。
也有人认为,异人之所以让“儿子”姓赵,实际上是一种韬晦之计。异人身在敌国,随时会有生命危险。如果“儿子”跟他姓嬴,一听姓氏便知道是秦国人,说不定会给“儿子”带来杀身之祸。而让“儿子”姓赵,一但自己有了危险,赵姬和儿子可以隐姓埋名藏于民间。如果异人真的是出于此等考虑,亦可见异人深谋远虑,的确不是等闲之辈。也难怪吕不韦一见之下,便认为他是个“奇货”。
四
吕不韦偷天换日之事,司马迁言之凿凿,毫不含糊。但是,也有史家认为,吕不韦与赵姬同居,使赵姬怀孕,再设阴谋将赵姬献给异人之事,实是后人的猜测臆度,司马迁道听途说,以讹传讹。
清人洪亮吉、纪晓岚等人所编著的《历朝史案》就认为,吕不韦偷天换日之事乃“好事者为之也”。理由是《战国策》未记此事。而此理由根本站不住脚。《史记》所记许多史实,均不见于《战国策》,此类事例不胜枚举,难道司马公所记都是假的?
其实,洪亮吉、纪晓岚这些御用文人都是些老古董,认为司马迁揭露了“千古一帝”的不光彩的身世是伤风败俗,有损秦始皇的光辉形象,所以才百般为吕不韦献姬一事进行掩饰。宋朝大名鼎鼎的道学先生朱熹,就是那个宣扬妇女“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朱文公,在《朱子纲目》中就没有记录吕不韦偷天换日之事,《历朝史案》赞扬朱熹是个好心人,说他“诚不忍以莫须有败人名节也”。
但是,司马迁号为“良史”,《史记》被公认为“信史”,一向严谨的司马公记载此事时,并没有用含糊字眼,而是言之凿凿地写道:
“吕不韦取邯郸诸姬绝好善舞者与居,知有身。子楚从不韦饮,见而说之,因起为寿,请之。吕不韦怒,念业已破家为子楚,欲以钓奇,乃遂献其姬。姬自匿有身,至大期时,生子政。”
如果此事纯属子虚乌有,司马迁又怎么能用如此肯定的语气?可知司马公必有所本。
《史记》这段话中有个词值得注意,即“大期”。何谓大期?《史记索隐》引用谯周的解释说:“人十月生,此过二月,故云大期,盖当然也。既云自匿有娠,则生政固当逾常期也。”《史记集解》也引用徐广的解释说:“期,十二月也。”
按谯周的解释,“大期”的意思是大于正常的日期。俗话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谯周认为赵姬是怀胎十二个月,比正常怀孕期多了两个月,所以司马迁用了“大期”一词。由于嬴政晚出生两个月,在异人看来,恰恰是十月怀胎,这样正好将吕不韦瞒天过海的阴谋遮掩起来。
而笔者以为,谯周的解释略显牵强。因为,司马迁说的是“至大期时”。若按谯周的解释,“至大期时”的意思是“到了超过正常怀孕期的时候”,未免有点文理不通。司马迁应该写作“生时大期”,即“生嬴政的时候超过了正常日期”,这才文从字顺。
“大期”的意思就一定是“一年”吗?那也不一定。《老子》有云:“人生大期,以百二十为限。”这里的大期,指的是“大限”。
清人梁玉绳为《左传·僖公十七年》“孕过期”一词作注云:“十月而产,妇人大期。”这里的大期,又变成了十个月。
其实,我们完全可以将“大期”解释为“重要日期”的意思。人生一世,最重要的日子莫过于生日和亡日,所以老子才将人从出生之日到死亡之时叫做“大期”。女人分娩,自然也是个最重要的日子,这个日子,即是孩子的“大期”,也是做母亲的“大期”。如此说来,“至大期时”就迎刃而解了,即“到了分娩的时候”。
如果说赵姬分娩时比正常怀孕期晚了两个月,那倒是老天相助瞒过了异人。但这也太巧了,殊不可信。再说,司马迁怎么知道人家赵姬的怀孕期向后拖了两个月呢?
倒是赵姬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可信度大一些,所以司马迁说赵姬“至大期时,生子政”。即赵姬到了分娩的时候便生下了儿子嬴政。
也就是说,异人娶了赵姬后,赵姬还没到分娩期便生下了嬴政。为什么这么讲呢?因为司马迁记述吕不韦得知赵姬怀孕在先,然后娓娓道来,说赵姬到了该分娩的时候便生下了嬴政。这分明就在暗示,赵姬嫁与异人之后不足十个月便分娩了。
或许正是由于赵姬归异人之后不到十个月便生下了孩子,当时社会上才流言纷纷,大家推断这个孩子一定不是异人的,而是吕不韦的。所以,司马公才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记下了这段奇闻。
不到十个月,赵姬便生下了孩子,难道异人就没生疑心?
赵姬告诉吕不韦她已有了身孕之时,说明那时她已经怀孕两个月了。等异人将赵姬弄到手,赵姬极可能已怀有两个月以上的身孕。民间有“七活八不活”之说,意思是怀孕七个月早产的,婴儿易于成活;而怀孕八个月早产的却不易成活。看来,赵姬与异人同房后七个月便生下了异人,异人很可能认为赵姬是早产,而误以为嬴政是自己的骨肉。
如果异人再粗心一点的话,根本不会怀疑这件奇事。
再说,在异人眼里,吕不韦如此够朋友、讲义气,为他千金散尽,为他两肋插刀,又岂能在这种事上欺骗他!
第七章、风险投资带来丰厚回报
一
在吕不韦的努力下,异人虽然在秦国取得了再传接班人的地位,却仍在赵国做人质,一直没有机会回国。
好在异人现在有富商吕不韦的接济,不愁吃不愁穿,又有美女赵姬陪伴,赵姬又为他生了个“儿子”,小日子倒也过得有滋有味。一转眼就是两年,异人在赵国过着平静的生活,乐不思秦。
然而异人毕竟是秦国王孙,并非一个普通百姓。他的特殊身份决定了他不可能永远过平安稳定的平民生活。
秦昭王五十年(公元前257年),秦昭王派大将王齮率兵猛攻邯郸,大有不灭赵国绝不罢休之势。这一事件差点要了异人的命,也差点让吕不韦的投资付之东流。
有人猜测,说秦昭王令秦军攻打赵国,是受了太子柱的长子公子傒怂恿。按“立嫡以长”的接班原则,太子柱即位后,应该立长子为太子。太子柱的长子是公子傒,一直想谋求接班,可惜不得要领,败给了异人。所以,有人认为此次秦军攻赵是公子傒的诡计,意在借刀杀人。
但此说是立不住脚的,原因有三:一是,攻打赵国这样的大事,只有秦昭王有决定权,连太子柱都不能参与决策,何况太子柱的儿子呢?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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