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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雪吹柒-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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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办法,小别胜新婚么!”伸手去拿衣服,叶孤城边笑道,“再说,你不也是次次热情地要求‘还要’么?”

    在闭关的这一个多月,还在热恋中的叶孤城和陆小凤当然是积攒了许多的思念和欲·望,于是,在相互展示了为对方准备的惊喜之后,两人就情意浓浓地用做·爱·做的方式,好好地疯狂了一天。

    没错,是一天,或者说一天多,从前天晚饭时分墙后,一直疯到了昨晚凌晨,从温泉为□□,到这张大床之上,院子里的每一处都被他们利用到了。

    影卫、侍从、管事、统领之类都很识相地远离了主院——听城主和(准)城主夫人的墙角什么的,还是算了——便没有任何人,包括福伯在内,去打扰两人。

    于是,疯狂之后的代价就是,一个神清气爽,一个腰酸腿疼——虽然后者也有爽到就是了。

    “哼嗯,哈啊~~~~”轻哼一声表示自己认同叶孤城的说法,陆小凤又懒懒地打了个哈气——虽然因为生物钟让他这时候醒了,但是,身体上和精神上的疲惫还是没有缓解,他还是很困倦的。

    穿好衣服,叶孤城低头亲吻了一下陆小凤裸·露在外的右肩道:“你再休息一会儿,我去处理,一会儿来叫你吃饭。”说着,拉起被子将人盖严实了,才转身出去。

    “嗯。”看着叶孤城离开房间的背影,陆小凤安详又甜蜜地闭上眼睛。

    这样安定的日子,是他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

    陆小凤的养父是一名久居江南和华南地界交界处山林里一座小乡镇中的陆姓猎户,家中因幼子早夭,其妻子吕氏因此而患上了癔病,变得神经兮兮的,也因此身体不好了起来,常年卧床不起。

    于是,当陆猎户看到凤仙庙里在襁·褓中哭泣的婴儿时,就将其带回了家,然后果然如他所料的般,吕氏在看到小家伙后,将其当作了自己早夭的孩子陆小凤,照顾了起来,并因为照顾婴孩而使得病情有所好转。

    但也是有所好转,吕氏的身体还是不好,偶尔也还会突然发疯地抽打陆小凤或是陆姓猎户,不过这种情况一般还算少见。

    陆小凤从来没有抱怨过吕氏,因为他知道妈妈是因为生病了才偶尔这样,不犯病的时候,妈妈对他还是非常非常好的,所以他很孝顺,也因此,妈妈犯病的时候不躲也不跑,就那么护住头部蹲在地上,任由吕氏抽打他,反正妈妈的力量也不大,癔病发作的时间也不长,所以完全没有关系。

    镇民们看陆小凤从小懂事,就向来对他很好,也稍稍力所能及地多关照了些,比如这家送些吃食,那节送些大孩子穿不了的衣服给陆小凤之类的。

    朱停也是生这座乡镇之中,是木匠家的孩子,从小就胖胖哒,也因为是父母双亡,跟着爷爷住,从小不合群,经常被同龄的其他孩子欺负,只有陆小凤会帮他,和他玩,因此两人是为发小,虽然经常斗、嘴互相毒舌,但关系很好。

    八岁的时候,陆小凤的养母最终是抵不过病魔,去世了,伤心难过的陆小凤却因此知道了另一个令他大受打击的事情:向来对陆小凤比较冷漠的陆姓猎户拿出了当时抱着他的襁·褓,并告诉了他的来历。

    陆小凤花了很长的时间才接受了自己不是陆氏和吕氏的孩子,自己是捡来的这个事实,同时,他还发现了夹在襁·褓夹层中的刀谱,并开始修炼。

    他也将这份刀谱分享给了朱停,可惜,后者完全学不来上面的刀法,便放弃了。

    不过,第二年,朱停也找到了自己的机缘:被鲁班的传人,机关大师铁老,收做了关门弟子。

    对此,陆小凤诚挚地为朱停感到高兴,因为对方往后可以一直做自己最喜欢的事情了。

    十二岁的时候,自觉功夫有所成就的陆小凤便别过不太管他并有些嫌他烦的养父,前往附近的村镇城市去查访自己的身世,这期间,他在常州遇上了比自己大一岁的花满楼,被对方虽然眼盲,但依旧开朗向上的精神所感动,和其成为了朋友,并将宅里蹲的朱停介绍给对方,于是,三人逐渐成为了至交好友。

    在花满楼和朱停的帮助下,陆小凤知道了十几年前发生在威远镖局的惨案悬案,而且,似乎跟自己的身世有所关联。

    威远镖局,原本是江南一代声名远扬的镖局之一,总镖头‘疾风秀刀’陆淮璟可谓是当世一位乐善好施的大侠,深得爱戴。

    然而,突然有一天,威远镖局却在一夜之间被灭了满门,上下一百多口,不管是陆家嫡系还是侍女仆从都横死在威远镖局里头,全部都是一刀割喉。

    而陆小凤之所以确认自己和其有关,便是因为自己跟当年的总镖头和总镖头夫人长得都很相似,年龄也和那个失踪了的陆家小少爷附和,还有那张刀谱。

    因为,这张刀谱上记载的刀法,正是威远镖局陆家的独门绝学《柔花漫水刀法》,同时,也是威远镖局会被灭门的原因。

    其实,灭门的原因很简单,不过嫉妒二字罢了。

    威远镖局的总镖头陆淮锦有个同乡好友,叫梁旭,也是使刀的,不过,他跟开了家镖局的,而是去当了兵,成为了一方领兵。

    这梁旭一直很眼馋陆家的刀法,觉得自己刀法不如陆家的刀法,想要学,虽然陆淮锦一直给他说,陆家刀法和梁家刀法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优缺点,不比非要弃了原本适合自己的刀法,改学不合适的陆家刀法,反而是本末倒置,他就是不信,反而是觉得陆淮锦不想自己比他厉害,因此嫉妒上了陆淮锦。

    后来,有个被威远镖局辞退了的,手脚有些不干净还好色的镖师,钱大琮,也因不满和怨恨,和旭搭上了关系,两人一合计,便想出了一条毒计。

    不过,钱大琮本想的是下些迷药泻药之类的小毒,让威远镖局的人吃点苦头,然后把那陆家刀法偷出来后,远走高飞就好。

    但没曾想,梁旭却在迷晕威远镖局上上下下后,找不到陆家刀法,在追问陆淮锦无果的情况下,杀人泄愤,这一杀,就杀了上百个人。

    钱大琮怕梁旭,也不想死,便帮着他将现场布置成了江湖寻仇,并且误导了衙门办案的方向,使得该案一直悬而未决。

    而梁旭虽然没有得到陆家刀法,但却因阴差阳错地得到了威远镖局正准备护送的诸多货物中的一份心法,借此实力大涨,向上爬,取得了不错的地位,人生得意。

    钱大琮也在梁旭的帮助下,在当地另开了一家镖局,顶替了原来的威远镖局,顺便帮着后者监视和威远镖局相关的一切人士,因为,当年陆家的一个老执事和陆家小少爷才刚一岁的小少爷似乎恰巧不在镖局之中,逃过一劫,虽然后来通过诬陷而补杀了那位执事,但陆家小少爷却一直下落不明。

    斩草不留根,必然后患无穷,所以,这一直是梁旭和钱大琮心里的一根刺,生怕那小少爷长大后回来复仇。

    而陆小凤,正巧是威远镖局陆家的那个失踪的小少爷,当年被老执事藏在凤仙庙里,然后恰巧被陆姓猎户抱回去的那个还在襁·褓中的婴儿。

    最终,经过仔细调查和斗智斗勇,十五岁的陆小凤查明了威远镖局陆家当年被灭门的真相,并通过和官府与朝堂有关系的花家为威远镖局被灭杀的上上下下百口人,向梁旭和钱大琮讨了个公道。

    也就是说,陆小凤人生中所破获的第一件大案,就是为自己的本家威远镖局陆家报灭门之仇。

    当威远镖局的事情大白于天下后,陆小凤没有认陆家小少爷的身份,而是回到了从小长大的乡镇了,想要回那个从小长大的家去,慰藉自己的心,但回去之后他却发现,养父娶了新人,且他们还有了属于自己的血亲子嗣,已经不需要他了。

    于是,陆小凤便留下了大量的钱财后,便学着之前遇到的那个立志要成为偷王的少年般,在江湖上开始了居无定所的游荡,偶尔在朱停家和花满楼的小楼里歇歇脚,回去偷偷地看一看养父家过得好不好,在暗地里默默地守护着罢了。

    也是从破获威远镖局一案以后,陆小凤就养成了好管闲事的毛病,所做的大大小小的义举枚不胜数,因此成就了侠探之名,他自创的灵犀一指也随着他的名扬天下而名声大噪。

    不过,即使名声再响,朋友再多,要做的事情也很烦琐,但陆小凤却总觉得还少些什么,不,应该是知道自己少些什么,但却下意识地回避这个问题。

    而那个缺少的,就是,那个他自己一直希望又羡慕想要拥有的可以接纳他的家。

    他原本的出身威远镖局已经不再,留存的只是记忆,嫡血至亲早已不再;而收养他的猎户一家也早就有自己的天地,他已经和其格格不入,至于朱停那里和花满楼的小楼,那只是偶然着陆休息一下的树,他可不能长住去打扰别人家的。

    因此,他之所以那么风流,只是想找一个能陪他组建一个家的那个人罢了。

    于是,漂浮了这么多年,他终于找到了那个组家的人,真的,能遇到孤城,真好。

    这么想着,陆小凤慢慢地睡着了。

    等他再醒来的时候,发现叶孤城已经不知什么时候回来了,正坐在桌边看书,似乎是已经处理完公务了,就等他睡够了,这种贴心,令人感到甜蜜。

    陆小凤一醒,身体微微一动,叶孤城就感觉到了,合上书,起身道:“醒啦,小凤凰?”

    “嗯。”撑着下巴,陆小凤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叶孤城的一举一动,嘴角勾起,眼神带笑,看上去很是有点在勾·引人的感觉。

    被他看得有些受诱·惑,叶孤城清了清嗓子,坐到床边问道:“在看什么?”

    微微一笑,陆小凤翻个身道:“在看那个快让我变成小猪的人。”

    “咦?你说我吗?”叶孤城笑着道,“我是一直在立志喂胖你,可你哪里小猪?”

    “哪没有?我可是比过去懒多了,看看,睡到中午才起来。”陆小凤坐起身道,“而且也胖了,努力一下,成猪不是梦想。”说着,还戳了戳自己稍稍凸起了些的小腹。

    看着陆小凤外·露的风光,叶孤城蹭了蹭鼻尖道:“这样,不好么?”说着,边取过干净的衣物,递给对方。

    “不,很好。”边在叶孤城的帮助下穿上衣服,陆小凤边笑道,“这就是家的感觉么。”

    “嗯,你和我的家。”叶孤城笑着牵起陆小凤的手,吻了一下道,“吃完午饭,下午去海边怎么样?今天有海集(海边赶集)。”顺便,在帮陆小凤最后整理一下仪容。

    “好哇!”回握住叶孤城的手,陆小凤和叶孤城一起走出房门。

    璀璨的日光下,两道人影平行,双手交握的倒影在他们身后倒映出相交的。

第170章 海集 之遇() 
海集,即海滩集市。

    在南海诸岛,每月初十都会举行一次海集,每到这一日的下午未时过后,每座岛上的居民就会自发地聚集到了海滩边划定的位置上,拿出自家准备好的货品,摆好摊位,等待顾客。

    而,不管是当地的居民,还是外来的游客,在地摊上看上某件物品后,既可拿钱买卖,也可用等价物品交换,只要买卖双方互相协商好了就行。

    叶孤城这次出关,正好赶上这个月的海集。

    陆小凤在此之前来过两三次南海诸岛,但是,每次待的时间并不长,且加上那时又因黑蛊的存在而忙得没有时间,所以还没有见识过海滩边上的赶集。

    这次闲暇,他必然要好好得逛一逛。

    而且,最重要的是,有叶孤城这个大钱包在,他这个准城主夫人买东西就不需要自掏腰包啦,啊哈哈哈哈~~~~

    “真是的。”看着在摊子上窜来窜去地买好吃好玩的陆小凤,叶孤城笑着道,“你都不怕如此把我给吃穷了?”

    “吃穷?不怕,不怕。”叼着浓汤鱼丸串,陆小凤摆手道,“我算过了,即使皇家破产变穷了,你和西门也都是不会穷的,所以完全不必担心!”

    叶孤城道:“是么?”

    “是的。”点点头,陆小凤认(gui)真(bian)地道,“还有啊,你和西门的钱实在是太多了,都放在金库里的话可是不利于货币流通,需要我和小白多帮你们花掉点才行哦!”

    叶孤城道:“那我还得感谢你啦?”

    “那当然!你完全不用跟我客气!”自豪地摆摆手,陆小凤奔向下个摊位,边道,“啊呀!孤城!快来看这个,看看这个螃蟹!好大个哦!买几个回去,晚上下酒吧?!”

    无(ng)奈(ni)地摇摇头,叶孤城边道:“好,你说买什么就买什么。”边跟了过去,却在路过一个路边摊子时,却突然顿住了,疑惑地道,“咦?”

    正在挑螃蟹的陆小凤第一时间就发现了叶孤城的不对,便抛下螃蟹,好奇地凑了过去道:“怎么了?”

    “这个珊瑚。。。。。。”迟疑地看着面前摊位上的一个冰蓝色的珊瑚,叶孤城神色有些凝重得道。

    “咦?冰蓝色的珊瑚?”顺着叶孤城的视线看去,陆小凤蹲到那个摊位上,对着一棵颜色特别的珊瑚,惊奇地道,“这种颜色的,以前从没见过啊!”

    珊瑚一般都是白色和红色的居多,偶有米分色和橙红色的存在,其大多颜色鲜艳美丽,像这种奇怪的半透明似的低调的浅蓝色珊瑚,还真是第一次见。

    “是呀。”摊子的卖主道,“这种颜色的珊瑚确实非常少见,我捞上来的时候,也吓了一跳呢!”

    看了看叶孤城还在沉思的脸,陆小凤转头问摊主道:“这个多钱?”

    “五两。”摊主笑着道,“这个真的不常见,五两不算贵的。”

    “宗感觉有点贵,不过它却是也很稀少,倒也算值啦。”豪爽地付钱将冰蓝珊瑚买了下来,陆小凤拿着东西,拉着叶孤城继续往前走,边问道,“孤城,这珊瑚有什么吗?看你似乎很在意它的样子。”

    “我也不能确定。”叶孤城犹豫地道,“就是觉得这个珊瑚应该不简单,它好像包含着丰富的灵气,跟之前遇到的冰霜水晶的感觉,有些相似。”

    “啊嘞?”微微一愣,陆小凤随即反映了过来,小声地问道,“这会不会是小白说的碧海珊瑚(柔水铸材)啊?”

    “可能吧。”叶孤城道,“但我们并不了解那些铸材的属性,并不确定这个是否是真的。”

    “想知道还不简单?到时候让来参见咱俩婚礼的小白来看看就知道了么。”将冰蓝色的珊瑚收起来,陆小凤笑着道,“是的话,就拜托小白帮你们;不是的话,家里摆一个这么漂亮又独特的珊瑚也很不错的。”

    叶孤城点点头道:“也是。”

    “那就暂时不要想他啦,来来,来这边。”陆小凤将叶孤城拖到之前他所在的摊位前道,“看看,这家摊子上的螃蟹是不是好大个?买回去吃吧。”问摊主道,“我刚刚挑了的还留着么?”

    “留着的,在这儿呢。”摊主从一旁拿过另一个盆道,“这些就够了么?”

    “我要再挑几只。”陆小凤道,“我还要挑龙虾。”

    “好嘞!”

    而一旁才走过来的叶孤城无奈地看着陆小凤又开始迅速地挑选起了螃蟹和龙虾,无奈地扶额——哎,真是的,小凤凰为什么总是那么精神又行动力极强呢?在他还在想要不要买下来呢,对方就三下五除二地立马将东西给买回来了,真是太有精神了!真是好烦恼啊~~~~

    看出了城主大人的表情所代表的意义,影卫们默默地在暗地里吐槽道——还不是被您宠的?要说是小烦恼,那也是‘甜蜜的烦恼’吧?

    【╮( ̄… ̄)╭】

    “表兄!”

    就在陆小凤和叶孤城正在和乐融融地挑肥美新鲜的螃蟹和龙虾的时候,一个可爱漂亮的年轻女孩子,朝气蓬勃地挥着手,跑了过来。

    看到来人,叶孤城有些惊讶地道:“婉儿?”

    “表哥好!”到了跟前站定,叶婉儿笑眯眯地打招呼道,“还有表嫂你好!”

    “呃。。。。你好。”陆小凤愣了愣——现在能体会花满楼被叫嫂子,小白被称为弟媳时的那种微妙的窘迫感了,真的是感觉有种微妙的窘迫感,“孤城,这位是。。。。。。”

    “哦,这是我表妹,叶婉儿。”叶孤城介绍道,“婉儿,你怎么在这儿?”

    “当然是作为寨子的代表,来参加表哥你的婚礼了哦!”叶婉儿笑着道,“能把有名的侠探娶做媳妇,表哥真有你的!”

    “呵呵。”笑了笑,叶孤城转头对陆小凤道,“我这个表妹从小就喜欢读江湖武侠话本,对正义的侠客从来都是抱有幻想,因此从小都和其他女孩子不一样,比较开朗豪爽。”

    “而且是陆侠探你的支持者,且完全举双手赞成你和表哥成婚哦!”叶婉儿竖着大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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