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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云之剑冷霜华-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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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宁去算天道的运转,也不想去算人心的变化。

    只是天道远,人道近啊。

    轻轻一笑:“不必那般麻烦,这人头既是云师弟提来,便也还让他处理罢。”

    步惊云本如死水的目光忽然闪出一点火花,旋即熄灭。三年来,他曾无数次远远望她,却从未想过在今夜这等情形下相见。他满腔都是满满的恨,却只能强自忍耐。而她明知他有恨,却轻语浅笑,漫不在乎。他无端地对她生出极大的厌恨,若是她早些回来,又何需他挺身而出,亲手沾上霍家人的鲜血。

    雄霸侧脸瞧着秦霜,欣赏之情溢于言表:“我知霜儿不惧,不过那等污物,怎能污了霜儿的眼。”

    秦霜微微蹙眉:“居然有刺客能欺上天下会总坛,守备者不能脱其责。”

    雄霸笑道:“霜儿一路辛苦,先不要管这些小事。霜儿,为师这次收徒较为仓促,你可不要责怪师父偏心哦。”

    秦霜只是微笑,:“很好啊,霜儿我正想休息一段时间。师父就为霜儿找了个小师弟,霜儿总算可以偷个懒了。”

    雄霸满意地一笑,转向步惊云:“惊云,你师姐秦霜率众攻打千峰寨报捷而归,岂料归途中听闻老夫被刺之消息,忧心之下,旋即把门下托付副帅,自己连夜兼程,第一时间赶返天下会,这等孝心,惟有霜儿才有!”

    “你从前那件事,为师当时很不高兴,但事出有因,霜儿也不计较,便饶了你。你这几年表现老夫也看在眼里,十分出色,所以收你为徒,今后长幼有序,要多为你师姐分忧,不可再有冒犯。”

    步惊云凝视雄霸,目光虽近,心却异常遥远。他连人头都不愿她看,却让他满手血腥,满身罪孽。

    雄霸习惯了他这副冷脸冷眼,自顾道:“惊云,明天开始,为师便正式传你排云掌。霜儿,你入门早,得空也照顾一下师弟。

    秦霜捂嘴轻咳数声:“好啊。这次回来,师父暂时不要给我任务,我会在山上呆一个月,云师弟有空便去找我好了。”

    雄霸神色一紧:“呆一个月?霜儿,你不多休息些日子打算做什么去?”

    秦霜唇角微弯:“天霜拳我已经演练纯熟,只是最后一式需要冰炎辅助方能炼成,这些年我总是呆在山上,纵是出去,也是大队人马,匆匆往来。师父便给我些假期,让我出去散散心顺便碰碰运气吧。”

    雄霸皱眉道:“霜儿,冰炎可遇不可求,你不必太过刻意。何况你也会剑法,只是你似乎很少动用,总是喜欢以天霜拳应敌,为什么?”

    “因为天霜拳是师父教的啊。”

    步惊云骤然垂眼,雄霸瞬时绽放的笑容何其满足,何其灿烂,也何其刺眼!而秦霜,她说这句话时,是那么纯真自然,让任何人都无法怀疑雄霸在她心目中的地位是如何至关紧要不可动摇。

    他从未有此刻清楚认识到,秦霜,是他向雄霸复仇的最大阻碍!

    秦霜望着雄霸,她从不会去讨好别人,可是有些话就是这样自然而然地说了出来。她令他喜悦,也愿意让他喜悦,生在人世,终究还是有些改变了,只是,这改变是多,还是少?

    “既然师父无恙,云师弟也见过了我。霜儿有些累了,想先回天霜阁了。”秦霜的小脸比平时更为苍白,显然日夜兼程赶路对她的身体是一个很大的负担:

    雄霸微有些歉然:“是师父考虑不周,早该让霜儿去休息的。霜儿,那你就先回天霜阁吧。惊云,你也退下去把这个头颅处置掉吧!”

    步惊云一言不发,缓缓的转身,缓缓的步出天下第一楼,霍烈的头颅犹在滴血,他却浑不在意,他只想一直前行,走到没有一个人能够发现他的地方。

    “左手提人头,右手持屠刀。云师弟,你很有秦人的风范啊。”秦霜的语声自身后传来,“云师弟,你可愿陪我走一程?”

    步惊云骤然回头,秦霜撑着一把珍珠色的小伞,轻轻巧巧地越过他,仿佛认定他不会拒绝。伞上浅浅地绘着几枚殷红的枫叶,雨打在伞上,令那一抹红更加清明,一如他心间永远无法洗去的血痕。

    她离他这么近,仿佛一伸手便可以抓住她雪白的脖子,那样纤细,仿佛稍一用力便可以拧断。可是他只能用力地握紧手中的刀,指节都已发白。她是杀雄霸最大的障碍,但他看不清她,她甚至比雄霸更让他看不懂。机会只有三次,他不能够轻易浪费。

    “刺客是霍家人吧?”她的声音仿佛自九天而来,渺渺茫茫,却彷如惊雷打在步惊云耳边。冷漠的少年再无法自持,嘶声道:“你是妖是魔!”你若是人,怎么可以一言让人欢喜满足如在云端,再一言使人畏惧惊惶直坠地狱,

    相对步惊云罕有的激烈表现,秦霜却平静到近乎冷漠:“果然,看你的反应,我应是说对了。”

    除了涉到霍步天,还有什么让他如此进退失据,紧抓人头不放?秦霜略有些嘲讽地笑了,真还是巧,这边刚拜入师门,那边便刺客上门,还偏是霍家余孽。

    天意在他,如刀,步步紧逼,对她,却是如网,缠绕密织,她纵是看清了,又能如何?

    她已入局中,他不解脱,她便也不能解脱。

第41章() 
秦霜从伞下伸出一只手,雨水打在她小小的手掌上,溅起小小的水花。

    “人算不如天算,所以我从来不算,而只凭本心而行。玉至纯则白,心至纯则明。”秦霜的语声微一迟疑,“可是,有一刻,我的心,竟然因你而乱。”

    天空适时传来一声闷雷,似是为这句话做注脚。可是纵是霹雳又怎能及得上秦霜这一句话的惊心动魄。

    步惊云本来死寂的眼中隐隐升起希望。自霍步天一死,周遭所有人的生生死死,于他,只觉全是莫名其妙的身外事,他一直如死神般冷视苍生兴亡,甚至因为同队的人总是会战死而被一些少年徒众冠以“不哭死神”的谑号。

    然而他终究是人,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慷慨赴死何其干脆容易?一死便可一了百了!但偷生的人却要背负所有死者余下的痛苦。

    雄霸只用三招便轻描淡写地打倒了霍家父子,让他知道他和雄霸之间的武功差距是如何之大。而雄霸之前,更有一个神秘莫测的秦霜,仿佛随时能看穿人心的双瞳更让人绝望。

    如今她这般说,可是代表了他的复仇并非毫无希望,而是还有一线生机?

    不觉间他们已经并肩而行,与其说是让他陪着她,不如说她陪着他。

    伞下的秦霜发出轻轻的笑声:“你会走到哪里去呢?一直走一直走吗?你能走到哪里去呢?”

    步惊云紧悯双唇,他明白秦霜的意思,只要他不放弃复仇之心,他便永远走不出天下会。只是在付出这么多后,他又怎么可能放弃,他又怎么可以放弃?

    霍烈为了掩护他,亲手杀死亲子。他背负的已不再只是霍步天,还有霍烈一家。

    秦霜轻轻旋着小伞,身上的铃铛发出清零的脆响,纵是和他这般满身血腥提着人头的人走在一起,她依然纯净得让人心悸。

    他希望她走开,可是又希望她陪着他继续走下去。

    杀死和霍步天一样的霍烈,让他有一种完全坠落于黑暗的感觉,一种万劫不复、永无翻身的感觉,不单身体,还包括他的灵魂!连至亲都可杀,天下还有何人不可杀?

    若她是他呢?

    “你杀人可有感觉?”不带质问,只是疑惑。他不惧为了报仇沾满血腥,不代表他不反感,不厌恶。每次杀过人后,他都会觉得光明距离他又远了一分,他注定只能在黑暗中沉沦。

    “什么感觉?”秦霜微微抬起伞,露出一个纯真稚气的眼神,“我又不认识他们。”

    “如果是认识的呢?”

    “如你吗?”秦霜发出嗤嗤地笑声,本应是不怀好意的的笑容在她精致的小脸上只见可爱不见恶毒。

    步惊云不笑,背负惊天动地冤情,挟着排山倒海恨意,让他再不会有别的表情:“如我。”

    “我跟着你走,看你走到筋疲力尽,心力交瘁,然后跌入某个阴沟,就此窒息腐烂。那么所有问题都解决了。”

    步惊云陡然升起一股怒气,挺直腰,一字一顿地道:“我会活下去!”说完,不顾秦霜,大步而行。

    秦霜却依然跟在他后面,本来清零悦耳的铃铛声在步惊云听来却无比地刺耳,一直抑压的不忿再难按捺,转身吼道:“我是死是活,其实你根本都不在意,为何还要跟着我!”他只觉这一刻对秦霜的厌恶更超过雄霸,至少雄霸不会这样一而再再而三地刺激他心中的痛处。

    “为什么你们都希望我在意?师父这样,孔慈这样,很多人看着我的眼色是这样,连你也是这样。”秦霜抬起头,首度在步惊云面前露出一丝厌倦,“我没有希望过你们的在意,你们为什么要我这样做?”

    这样的秦霜在步惊云眼中极度陌生,直觉却告诉他这一刻的秦霜比任何时候都真实:“因为我们是人!”因为我们是人,所以我们会想要,哪怕我想要一哭也不能得,但我依然会想要。

    你呢?步惊云有些战栗,那不是恐惧,而是人在面对不可理解的异类时本能地戒备。

    秦霜微垂眼眸,忽道:“在你心中,我不似人?”微微侧头,“或许在他们眼中,我也不似。”更或许,在我本心中,也不认同为人。

    这一刻,步惊云竟生出秦霜或许比自己还要孤独的感觉。世人都厌弃他,但还有人理解他,如霍步天,无名叔叔,和霍烈。但秦霜,世人都愿意宠爱她,却没有一人可以理解她。

    可是目光随即落到一直所拎的人头上,雨水已经将它冲刷得不再滴血,但他的心还在滴血,他与雄霸势不两立,他用什么资格什么身份去同情秦霜。不管她是不是人,他只想要她死!

    步惊云杀心一起,秦霜立刻有所感应,抬起眼,从未在步惊云面前展现的冰寒眼神让步惊云顿时一惊。他有些明白了死在秦霜手上那些人的感受,

    剑无杀意,但你若用力击向剑尖,必为剑所伤、所杀。

    无论秦霜杀过多少人,都若水过无痕,因为那些人根本就未在她眼中、心中。她只是单纯的将自己当做了一件工具,一把持在雄霸手中实现他野心的武器。所以何人可杀,何人不可杀?她这般说,也这般做。

    她究竟是人化作了剑,还是剑化作了人?

    秦霜却未做进一步的表示,沉默片刻,“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看着步惊云惊疑不定的眼神,忽然轻轻笑了,“我想做人。”

    步惊云冷哼一声,掉头不顾而去。

    秦霜跟着他,亦步亦趋,衣上的铃声却已悄然停止,似是知道这声音令步惊云烦躁。

    她跟着他,看他将霍烈的人头寻地埋好,又去询问了其他刺客尸首所在。他已脚步虚浮,心神憔悴,暴雨已经将他打得全身湿透,腰却始终挺得笔直,仿佛在说他没有向命运折腰!

    帮中的人见他们走在一起,都远远地避开。步惊云是出名的冷心冷面,灾星死神,无人愿意靠近。秦霜虽然看起来娇弱可爱,让人心生亲近,但雄霸早有过吩咐,无事不许人离她太近,是以孔慈的位置才会有那么多人眼红,现在看起来,又多了一个一步登天的步惊云。

    直到一切做完,步惊云转过身,看着秦霜。他知道她更累更疲倦,这一夜一日,纵是他,也感觉身体僵硬欲死,急驰而回的她,又是那么柔弱的身体,只会更加难熬。那么她坚持是为了什么?难道真是那一句“想做人”?多么可笑,在旁人眼中她比他更像人,她纵是要学,也不该学他!

第42章() 
看着秦霜安静地眼神、掩不住疲惫的小脸和微微发紫的唇,纵然是一直撑着伞,在这样的风雨里也湿了裙摆。步惊云终于费劲地开口:“我送你回天霜阁。”无论如何,她伴他走了一路。对她,他说不出谢谢,只能这样来表示。

    秦霜一怔,眼瞳中闪过一抹微光,在伞下轻轻点头:“好。”即使是身处罗渊的地狱之花,也会向着光亮生长,期待微光之下最终的绽放。这是生命的本能。有片刻,她真的希望步惊云就此因为不能承受自我黑暗而崩溃,但是这孩子的坚韧总是出人意料。

    还未到天霜阁,孔慈已经撑着伞迎出来,满脸惊喜:“霜小姐,我听文总管说您回来了,外面雨这么大,您去哪儿了,备好的水都冷了又热两遍了。”

    秦霜没有回答,目光转向步惊云。

    孔慈这才注意到秦霜身边还随着一个步惊云,失声道:“阿…云,云少爷。”从杂役到底层会众再到帮主的弟子,步惊云的身份改变得太突然,孔慈实是太过惊讶,一时还无法适应三年来谈谈说说的阿云一变为帮主的第二个入室弟子,霜小姐的师弟,更想不到他会和霜小姐走在一起。

    看着步惊云手中提刀,发梢滴水,木然而立的样子,心中微诧,“霜小姐,云,云少爷一路都没有打伞么?”

    秦霜微旋伞柄:“他一路都是这样呀。”

    孔慈有些责备地看了秦霜一眼,霜小姐呀,你那么聪明,怎么却总是缺乏常识呢?虽说阿云身体很壮实,但是这样淋着也会生病啊:“霜小姐,这雨越下越大,一时也止不了,云少爷浑身都湿透了,您不让他进天霜阁坐坐吗?都到门口了。”

    秦霜看看孔慈,再看看步惊云,缓缓道:“我觉得他不想进去。”

    步惊云冷冷地看她一眼,转身离去,他的确不想进去,既然已经将她送到了,那么他也就该走了。

    孔慈一跺脚:“霜小姐!”

    指尖擦过眉梢,似是要抹去上面无意沾上的雨丝,秦霜漫然道:“你想送他便去罢。”

    孔慈犹疑片刻,眼见步惊云已渐行渐远,望着他在雨中形单影只的背影,终是心中不忍,下定决心,一点头:“霜小姐,我马上就回来。”

    看着她飞奔过去,不顾地上的水渍污损了裙摆,追上前努力地为步惊云撑起伞。

    伞小,遮得住孔慈,却遮不住步惊云,很快两个人身上便都淋湿。但是两人都没有回头,一起向风云阁的方向走去。

    合上门扉,静谧的天霜阁立时和外面成了两个世界,秦霜并没有立时进去,背靠着大门缓缓坐下,伸出手,再度去接雨水,雨已经下得很大,很快就顺着她的手臂流成小河,打湿了她的衣服,她却恍然未觉,眼瞳深处闪过几丝紫色的微光:“没有拒绝呢。”

    伸手覆住双眼,压住胃部的翻江倒海,她可以当视而不见,却不能隔绝嗅觉,身体的本能总是存在的。

    三年来,她从没有动用过魔瞳,但魔瞳本就和她是一体,纵是被心剑压制也会自行缓慢成长。但走在步惊云身边,他心中聚藏的戾气,总是令魔瞳蠢蠢欲动。“吃掉他,然后入魔吗?”秦霜唇角上翘,“无名大叔,我若是入魔,你当时不杀我,之后便都迟了。”

    只是,不修道,我也不入魔。纵是大道三千,本心中,我也绝不会选择这一条。

    不知道靠坐了多久,秦霜骤然从半昏迷的状态中惊醒过来。用力站起,穿过院子,走入屋中,步履再不见半丝迟疑。

    孔慈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向晚。步惊云那样失魂般地凄惨,让她实在不忍离开,何况风云阁虽然诸物初备,但无有侍婢,她总不能让从前的阿云,现在的云少爷亲自动手收拾。待得忙完到可以住人,看看天色,唬了一跳,也顾不得还有小雨淅淅沥沥,连忙撑了伞赶回天霜阁。

    秦霜已经浴过,也换了衣服,正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悬笔习字。

    孔慈见她脸色了无异常,松了口气。看茶盏空置,忙去烧水。刚转身,忽听秦霜道:“孔慈,以后不要再和他说我。”

    孔慈一呆,随即了悟那个他是指步惊云。心下微惑,回头去看秦霜,秦霜正专心写字,似乎刚才说话的不是她。语声平稳,似乎也仅仅只是一句简单的称述。

    孔慈想了下,霜小姐脾气那么好,怎么会因为背后说她而生气。不过是因为步惊云身份已经非同过往,阿云变成云少爷,是霜小姐正正经经的同门师弟,再和他说师姐的长短自然不合适。自己真是糊涂了,亏得霜小姐好心提醒。

    赶紧去烧了水,沏上茶,端上来。秦霜将刚写好的一张纸交给她,顺便一指旁边的一叠:“都拿去烧了吧。”

    这原是孔慈做惯了的,答应一声,将字纸拿到灶下,为了方便,天霜阁也是有个小小厨房的,只是多半时间用来熬药。

    纸并没有叠起,或笔意森然,或端正浑厚,或清俊秀丽,但写的都是“静”或者“净”。孔慈只是粗识笔墨,也觉得霜小姐字写得极好,只是不明白为何从不肯留存,总是随写随烧。起初还问过,秦霜只是笑笑,并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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