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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本公敌-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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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加上夏瑜平常言论颇为高调,也说明他不是一个城府很深的人。像这样的人,只要将把柄牢牢握在程赞清手里,无论交给哪个势力都完全可以将其搓扁揉圆,不怕他能跳出自己的掌心。

    “如此合作,他程知府方能安心。”林风总结道,“所以今天的行刑,不过是知府大人设计出的一场戏而已,我说的没错吧?”

    “胡说八道。”林风分析起程知府的做法,直听得这位知县大人一阵阵冷汗直冒,惊诧不已,但表面上却绝不敢苟同。

    他仔细打量了几眼供状,然后又低声详怒:“你当着在场这么多人签下这份供状,已是不能容于革命党,程大人怎么可能让你去充作合作人?”

    随后他双目瞪得溜圆:“来人!”

    “在。”

    “把这个满口妖言的痨病鬼给我拖回去。”

    “慢!”夏瑜用余光扫了扫正在围上来的众衙役。

    “你还有什么话说?”

    对于知县的愤怒,林风丝毫不以为意:“看来大人果然不十分清楚程知府的谋划。”

    “什么?”

    “只要程知府不认,那供状什么都不是。若是清廷稳固,那是什么都不必多说。若是革命党胜,这完全可以解释成他程知府早已与我达成了默契,说服在下演了一出好戏用来瞒天过海而已。”

    知县皱着眉头遣退衙役,然后又小心翼翼地将供状藏入袖中,显然心中已有几分认同林风的说法,只是他仍有一点不明:“那你跟我说这些要做什么?”

    “很简单,只要供状在谁手里捏着,我就只能为谁干活。”林风充满诱惑地对知县说道,“他程赞清精明过人却忘了一件事,这个供状可以捏在他的手里,为什么就不能捏在大人您的手里呢?”

    “你,你,你,你这是什么意思?”

    林风认真道:“革命党在南方的崛起已是不可阻挡,绍城两、三个月内必定光复。不过在还没光复之前,请将我的供状封存好,半月之内让它不要落入程赞清手里就行,你不需要担任何风险;到了光复后,便由在下介绍您入会,保您在革命党里依然能更上一步。大人,意下如何?”

    “为什么选我?”知县心动了,却还有几分自知之明,林风放着绍城里最大的当权者不选,冒险选自己有些说不通。

    “泥人尚且还有几分土腥气,他程长毛这么算计夏某人,我不甘心。”林风嘴角上钩,脸色苍白的他笑起来有些邪气,“何况程长毛已在绍城经营多年,为人又狡猾、阴狠,与这样的人合作,怕到时死都不知怎么死的。”

    这个理由很充分。

    “而且明明想要我供状的人是他,却把大人推到光复会的面前,显然也没安什么好心。”

    这个理由更诛心。

    知县听后紧紧抓住自己的袖口,两条眉毛纠结到一起,在凌晨的凉风之下,额头上竟然汗珠密布。

    等了好一段时间,知县方才艰难的松开了自己的袖口,长叹一声:“吾非成事之人,何况朝廷虽然很多事情不好,但我终还是朝廷命官,不可背恩叛主。况且武昌最终也未必就能事成,所以这件事还是作罢,你我就当今天什么都没说过,此事休要再提。”

    “看来这番话究竟还是说早了几天,大人并不信革命党有这样的实力。”

    “不全是。”知县矢口否认,“你说知府大人可怕,但对比他来说,我觉得你更可怕。”

    “咳咳咳咳,原来如此。”林风的脸色更苍白了几分,“看来是我太急切了。”

    他虽然被拒绝,但却没什么沮丧的神色,只是遗憾的长叹一声:“哎——,原本还想借你去钓程赞清这条大鱼,现在看来,就只好用你来凑合一下了。”

    话音未落,林风左手猛地一探,一把叼住知县右腕。

    “夏瑜,你要作什么!”知县惊立,一边奋力挣脱,一边向着衙役狂喊,“来人,来人!”

    只可惜衙役早被他自己屏退,仓促间哪能冲得上来。而林风的动作此时丝毫也不像个身上有病之人,一拉一跃翻过桌案,右手不知何时多了一条红色的绳子卷上了知县的脖子。

    红绳向后一拉,知县的脑袋也跟着一仰。

    “谁敢动,我勒死这个狗官!”

    “站回去!”林风左手指向冲了一半的众衙役大喝,“都给我把枪扔地上。”

    说罢踢了知县一脚,只见知县一张老脸被勒得发紫,话从牙缝里硬挤出来:“你们这破枪也打不中人,还不快把枪扔掉!”

    衙役手里要么是打不中人的土枪,要么必定是打成串糖葫芦的抬枪,在这个距离上确实没什么用处。加上又忌惮知县的生命安全,十几人没敢迟疑多久就将武器扔到了地上。

    “夏兄弟,夏兄弟,有话好说。”

    “那刚才的事情?”

    “一切都依你。”

    “哈哈哈哈。”林风手上加力,“来不及了。”

    “你,你,你别冲动。”

    “大人别怕,我这人一向不喜欢暗杀。”林风环顾四周确定自己暂时安全后,这才莞尔一笑,“此番行为,只是为了向您借样东西。”

    “苛苛苛苛——”知县呼吸愈发不畅,但脑子还算清晰,他慢慢从袖口掏出供状举了起来,“你是要这个?”

    “呵呵,我要的不是它,其实我自始至终根本就不在意什么供状。”林风表情突然狰狞起来,手中红绳跟着一紧,“我要的是,一块敲门砖!”

第11章 金指环(求收藏求关注)() 
长缨在手,林风终于在病弱和谦卑的面具下露出了狰狞本色:

    “我自始至终根本就不在意什么供状。”

    “因为我要的是——”

    “一块敲门砖!”

    “什,什么敲门砖?!”知县不明白敲门砖是什么东西。

    不过他再也没有明白的必要。

    因为话音未落,林风便扳住了知县的脖子,手中红绳也同时急速收紧,直绞地知县两眼珠子似金鱼一样向外暴出,双脚没蹬几下便停止了挣扎。

    知县死了,死人是不必知道什么的,而且他也来不及知道什么。

    林风用极快的速度勒断了他的颈骨,快到他把人杀了围观的看客们过了几秒后这才反应过来。

    “杀官啦!”

    “造反啦!”

    “强盗来啦!”

    “大王饶命!”

    “大家快逃啊!”

    杀人看客们是不怕的,因为这里就是刑场,他们看得就是杀人。但杀官却把他们吓得够呛,生恐这些给崇祯皇帝戴孝的革命党反贼们潜伏在围观人群里暗算自己,于是各个哭爹喊娘四散奔逃。

    顷刻间,古轩亭口只剩了两拨人马,衙役和“犯人”。

    “好小子,你敢!”

    大约林风没了人质,众衙役便也没了顾忌,而且他们再不有点行动,恐怕真的没法面对未来朝廷的斥责。于是在牢里揍过“夏瑜”的红眼阿义,率先大着胆子跳了出来,只是大义凛然的威吓斥责才说了一半,就变成了惊疑句式:“咦,你手上戴着的是个什么物件?”

    借着篝火的光亮,众人顺势望去,果然林风左手尾指上露出了一抹金色。

    林风扶住桌案,剧烈的喘着气,站的歪歪斜斜似乎一阵风就能将其吹倒,但偏偏顶着一副理所当然的表情让人感到十分欠揍:“指环,没见过么?”

    “金戒指?”

    自从夏瑜入牢以来,红眼阿义就看出对方气质不凡应该有些家底,但遗憾的是连夏瑜的裤衩都仔细捏过一遍,竟然从未发现他身上居然还藏着什么贵重物件。

    很令人费解,红眼阿义不禁脱口问道:“你身上怎么可能还藏着这种东西?”

    林风淡淡地道:“因为你笨。”

    这蔑视的态度,顿时把阿义的眼睛气得愈加赤红:“痨病鬼,我要让你好看!”

    此时其它衙役也纷纷看到林风的金指环,一时间竟似乎忘了杀官造反的事情。

    “这是——”

    “金子!”

    “这是金子。”

    “我先看到的!”

    “是我先看到的!”

    “我先!”

    “不!”红眼阿义舔了舔嘴唇,“我什么都没看到。”

    被阿义这么一提醒,衙役们纷纷领悟。

    “对对对,我们什么都没看到。”

    “将来朝廷什么也都不知道。”

    “不管谁先看到的,见者有份。”

    “哈哈哈,还是义哥有见识。”

    在多方的刺激之下,衙役们各个眼珠子亮的如同黑夜里狼群的瞳孔一般,又凶又怯,闪闪的像鬼火,似乎远远的就能穿透林风的皮肉。

    这些人忐忑地向林风徐徐逼近,如果林风下一刻转身逃跑,他们必定会像狼群一般扑上,将其撕咬成碎末,然后生生吞下。

    然而林风并没有逃,反倒不紧不慢将勒死知县的红绳收拾起来,随后又饶有闲心的从知县袖口里摸出供状,就着照明的烛火将他的“罪证”烧了个干净。

    “金子。”阿义又重复了一遍,然后弯腰拾起扔在地上的钢刀,仗着学过几天的拳棒,有恃无恐的一边狞笑一边逼近林风,“小子,这是你逼我的。”

    林风像是被吓傻了一般,右手抚摸着左手尾指的指环,站在原地没动分毫。

    看到林风没动,红眼阿义更是生起了几分轻蔑:“敢造反杀官,这次可不是揍你一顿这么简单!”

    是的,这次当然可不是胖揍一顿那么简单,而是要林风的命!

    杀官造反这种事情若是不就地格毙,那他们这些在场的衙役可全要被牵连进去。办事不利那还是好的,朝廷万一压下来个勾结匪徒,也并非不可能。

    而且当事人不灭口,怎么背着朝廷黑下金指环?

    “造反的那一天,你就该想到今天!”说罢,阿义率先冲到最前面,在他的鼓舞之下,众衙役也纷纷如恶狼一般捡起武器,重新扑向林风。

    阿义几步便窜到林风身前,一跃上了桌案,紧跟着钢刀便自上而下直劈林风天灵盖。正如阿义所说,他确实是学过几年拳棒,钢刀势大力沉,虎虎有风。

    这种气势,一往无前!不管对面站的是谁,阿义相信自己都能从中一刀劈开。

    林风如果站着不动,也确实能被一刀劈成两半。

    但林风不是不会动的木桩。

    他动了!

    只见一道金光从林风右手中抛出,随即听得“咚——”的一声,传来如老僧撞钟一般的响动。阿义一个倒空翻,翻下桌案,脑浆子被打出来,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便丢了性命。

    一招毙敌,干净利落!

    “嘶——”

    众衙役同时停下脚步,倒抽一口冷气。

    “哼,在你们杀革命党的时候,也该想到有一天会被革命党杀。”林风叹了口气,脸上升起一抹不正常的红润,“知县和阿义的命归我,其他的让给你。对了,那个穿黑衣服的康老大还有用,先留着。”

    “成交!”不知何时挣脱绳索的老刀,左手拎着匕首,右手飞快地抬起格洛克,扣动扳机射出一串子弹。

    砰!砰!砰!砰!砰!砰!

    那些衙役原本就被林风的出手震慑住,一时迟疑还没想明白什么,又紧跟着被老刀近距离一阵疾射,如点名般将衙役们挨个爆了头。可叹这些来刑场准备砍人家脑袋的人,瞬间变成了被别人射杀的待宰羔羊,一声声枪响,响彻黎明前的古轩亭口。

    一时间,现场如铁锤砸烂了西瓜摊一般,遍地红浆,汁水淋漓。

    只余下穿黑衣服的康老大,吓趴在地,瑟瑟发抖不敢妄动分毫。他甚至忘了手里的人血馒头,只顾着紧紧攥住,那红色仍旧在一滴滴的往下淌,但在修罗场里,却也不算多么扎眼。

    不过老刀现在可没空理会康老大,他快步走到红眼阿义的尸体旁边仔细检查,不久脸色凝重的似乎结了一层霜。

    “怎么做到的?”老刀皱着眉,自言自语道,“怎么可能!”

    “用这种东西也能杀人,还是人类么?”

第12章 不许在伦理上占我便宜(求收藏求关注)() 
若普通人还只对林风突然爆发出的身手感到有些震惊,那么老刀就不单单只有震惊,他甚至生出些惧怕。

    早些时候压林风一头的得意洋洋早已经抛到了爪哇国,现在浑身上下只剩下毛孔中暴出的冷汗,和不知不觉间被打湿了的短褂。

    因为普通人没有看清林风是如何杀人的,眼尖一点的也不过隐约间见到了一抹金光闪过,但老刀不同,他的眼神一向不错,他可以完完整整地看清楚林风整个杀人过程。

    当时红眼阿义举刀冲向林风,林风始终站在原地未动。直到刀口即将接触到林风头顶心的那一刻,他突然摘下自己左手尾指上的金指环,迎面抛了出去。

    只见那指环在空中滴溜溜的一转,轻飘飘地碰触了一下阿义额头,随即就回到了林风手中。然而就是这么一枚看起来风大点都能吹飞的指环,却将阿义砸的倒飞出去。

    甚至他都来不及吭出一声,脑浆子就被打了出来。

    虽然老刀的枪法也颇为惊人,能一口气杀掉场中一十七名衙役,但他却自知万万做不到用三、四克重的指环杀人,而且还杀得如此轻描淡写。

    “如果这枚指环是抛向我,我真的能躲得过去么?”

    老刀打了一个寒颤,望向林风的眼神中不再有轻视,而是增加有了几分凝重:“指环杀人,这未免强的离谱了些。”

    “这就叫做强么?”林风似乎被勾起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沉吟半晌最终长叹一声,“纵举千钧鼎,无力开太平,呵呵,这算什么强,顶多不过是天底下一个力气稍大点的鼠辈罢了。”

    本应该是意气风发的林风,却在唇枪舌战、指环杀人、将官府玩弄于股掌之后,意外的露出一丝落寞。

    他拖着病体缓步走到康老大的面前:“喂,你手里攥着什么?”

    康老大早被眼前突发的变故吓得满脸横肉抖成一团,哪里还听得见林风在问他什么,只顾着如捣蒜一般磕头:“大王饶命,大王饶命,饶命啊!”

    林风轻抚尾指,不知何时那金指环外面细密的裹上了一层红绸,变成了一枚红指环:“不老实回话,没人会饶你的性命。先说说,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人血馒头。啊,不不不——”康老大看到林风的脸色变得阴霾起来,马上改了自己的说法,“这是药,对,这是药,药,能医肺痨,救人性命的药啊!”

    “哼,好一个用人血做成的假药。”

    康老大慌忙分辩:“这不是假药,这是货真价实救人的秘方。请大王们看在人命关天的面子上,放小的一条生路吧。”

    “如果世上杀一个人,就能救一个人的话,那死的一定是割肉饲鹰的佛陀,活的都是阴险狡诈的毒蛇。”林风叹了口气,“莫说这种药不存在,就算存在,我也一定亲手毁了它。”

    这时新人们也纷纷摆脱绳索来到两人身边,经此一战虽然轮回者阵营获得了胜利,但一众新人目前不过是些普通人,还是受到了不小的刺激。再加上被四周的血腥一冲,原本中立的几个新人干脆呕吐起来,而跟随老刀的几个新人却都趁机站到了林风身后,老刀身旁倒变成了空荡荡的一片。

    毕竟老刀的枪法再如何出色,也不及林风的那道金光神秘莫测。

    人类这种生物是有一些势力眼的,老刀也是经历了几次副本的人物很清楚这点,再加上他的心中也对林风的实力有了一定的认可,所以懒得做什么讥讽,而是考虑起下一个支线任务:“此间事了,我们该想想怎么去医治华小栓。”

    林风饶有闲心地在一旁揶揄:“先声明,人血馒头肯定是治不好脑残的。”

    “这是自然。”老刀漫步沉思道,“不过人血馒头一定是要喂他吃的,只是绝对不能指望那东西能有顶点的功效。”

    新人们避开康老大,也开始帮忙出主意:“任务原话说的是,让人们看到华小栓靠吃人血馒头可以续命。不能续命,那喂什么都是白搭。”

    “把病治好了不就行了?”

    “对对对,我们去请个好的西医大夫。”

    有人立即反对:“没常识。”

    “怎么就没常识了?”

    “华小栓得的是肺痨,也就是肺结核。这个病别说在这个时代无论中医还是西医都爱莫能助,就算在21世纪也一样是个棘手的病症。”

    “你说这些是什么意思?”

    “我说这些就是告诉你,肺结核在这个时代是绝症,什么中医、西医都不管用。除非你是医生,找来现代的医学设备和药品才能治疗。”

    老刀听了半天,终于总结成一句话:“也就是说,故脑残者无药可医喽。”

    林风纠正:“是胸残。”

    “残哪里都差不多,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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