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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步清风全本(完整版)-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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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自冬儿抱住他的那一刻起已经从幻想中清醒,都什么时候了,我必须坚强。我头也不回的奔向离我距离最近的马,翻身上马,就向营外冲去!
“绮云,你居然骗我!”
十四阿哥的怒吼声仿佛在泣血。
他甩不开冬儿,更加愤怒,干脆一个回旋踢向身后的冬儿扫去。
“唔!”冬儿一声闷哼,却吃疼也不放手,死死的锁住他。
我不敢回头,我怕我回头就算不会被十四阿哥的伤心所迷惑,也会因为对冬儿的不忍心而停下来:“十四阿哥,冬儿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死也不会原谅你,我死都不会原谅你的!”
我纵马向前奔去,前面又出现很多将士想拦住我,我手上没有武器,只好加快马速,硬着头皮冲了出去。
“难住她,给我拦住她!”
我闭上眼睛,呼啸的冷风吹的我的脸像刀割一样疼,但是却比不了我心中的绝望从十四阿哥的声音里我可以听出,他也认为我一旦离去,会必死无疑。
我跟十七都能活下去这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愿望罢了,成不了现实的,大家都知道成不了现实的。
只是,我没有理由不去,我第一次,连送死都有那么充分的理由……
金沙江源头。金川废城
我以为我已经见过很多世面了,但是到了这里,我才知道原来我很傻。
我到了这里,才知道,在我到达的三天前,这个原来一个小小土司的小土堡里,早已经开始了人吃人的事件,这个城已经不是攻不攻的下的问题,它根本就是一个死城。
“姑娘,你赶快走,这里的当地人恨死了汉人,要是发现你,你绝对活不了。”很幸运的是,我就要这样冲进去白死的时候,居然遇到一个汉人老婆婆。她因为以前救过藏民,得以存活下来。
“婆婆,你知道三天前曾今也有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姑娘,带着一百多号人,你看见她到哪里去了吗?她有没有冲进去?”晨曦,这个坚强又柔弱的女孩,居然比我早到了三天我总觉得仅仅就这三天,我就要输给她一辈子。
“嗯,是有这么个女孩,但是没你说的那么多人,他们到这里也就身边十几个家将,都伤的不轻。”老妈妈回忆着,感到很惋惜:“进去了好像,只不过那时她身边好像都已经没人了,那姑娘好勇敢啊,我看到她衣服都被染得血红血红的!”
进去了,进去了!老天保佑!
我突然发现,即使我一直都拿晨曦当情敌,但是我并不希望她死,听到她活着进去的消息,我比谁都高兴。
“她能进去,我也能进去!”我不能让十七阿哥在临死的时候认为他所爱的人,他所选择的人,居然会不如被他漠视的人。
“姑娘,你别傻了,那个姑娘再怎么着身边也有几十个人护着,你这样单枪匹马,没到城边就会被乱刀砍死。”老婆婆撇撇嘴:“再说你进去又怎样?听说城里面现在连水都没有了,那些人说了,有大人物被困在里面,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大人物,是说十七吗?
十四阿哥,你好狠,你居然放出了有皇子驻扎在此的消息,难怪那么多人来围困这里。
“我还是要去,有些事必须要试一试,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结局呢?”就算知道结局,也要试一试,不试一试,你总会责怪自己,可能会有别的结局……
“姑娘!”老婆婆站了起来,企图拦住我。
“谢谢你,阿妈!日后如果你看见那天那个女孩带着一个男的从这座城里活着走出来,请告诉他我尽力了!”
我拿起老婆婆送我防身的猎刀,跨上了战马
从我这个位置到城门口,仅仅不到五百米……
五百米,骑马可能不到一分钟……
可是,我可能要花上一辈子
十七阿哥,现在你跟晨曦在城里,我在外面……
我尽力了,但是你却不知道,如果天意都要我们亡于这个地方
你有你的晨曦相伴,我却依然会是一个人,到死都是一个人……
正文 二百五十六、咫尺天涯
刚冲不到十米,一把钩镰枪就伸到了我的马下,幸亏我的马训练有素,腾地一下跳了过去。
隐隐约约我好像听见有人在喊我,但是情况太混乱,我听不清楚,只能听见周围的呐喊声,震耳欲聋。
一柄大刀向我横削而来,我仰倒在马上仰面躲过,但是我忘了我在马上的功夫,可能还比不上十四阿哥九岁的水平,一个重心不稳,我重重的摔倒在地上。
“十七!”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刻,没有马,我根本就是已经没有任何生存的机会,我遥遥的望向那边的土城还有不到两百米了,两百米,竟是一个用生命都不可到达的数字!
可是周围的乱军不容我有半点松懈,落地我都还没感觉到疼,就一个翻滚离开原来的位置。回头一看,原本的地方已经扎了十几只长枪!
“抓活的,抓活的,那个女人是福晋,抓住她就一定能活捉里面的!”我突然听见那边叛军中居然有人会说汉语是谁出卖了我?我是十七福晋的事情,为了我的名誉,甚至十四阿哥都没有让军中的人知道,那个人又是谁?
可是他这句话不管是不是出于恶意应该一定是,但是在这种混乱的情况下确实算是救了我。
因为再没有长枪对我扔过来我落马的时候脚已经扭伤。再扔过来。我是绝对躲不过了。但是我地退路却也因为这一句话被彻底堵死,叛军像潮水一样纷纷涌过来,手中晃动着绳子,我已无路可逃……
“绮云,我以后再也不要你骑马了!”十七赌咒发誓到。
“……”不至于吧?满人可是马上民族唉!“胤礼啊?你不让我学骑马,难道以后去承德,你都要替我牵马不成?”唉,我这样虐待你地事估计现在众位阿哥都知道了。在这样下去,我的闺誉啊!
“我愿意给你牵一辈子的马,只要你还愿意要我帮你牵马。”胤礼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
“我不要你给我牵一辈子的马,可是我要你做我一辈子的男人,请问你愿意吗?”一辈子太长,可是你此刻的眼神给了我勇气我还有勇气再爱一次,为了你地情,为了你的好……
“绮云,我”十七阿哥被我看得有点不好意思了:“当然愿意。一直愿意,永远都是愿意的!”
“真的吗?证明给我看看。”我搂住他的肩,突然妖媚的在他的脖子上咬了一口:“真正的做我的男人。”客儿可以爱上大阿哥。爱地那样无怨无悔;傻大姐也可以爱上四阿哥我也想爱上一个人,在这漫漫长路上,就你了十七阿哥,从来都不知道要为自己争取什么的十七啊!
“绮绮云……”十七阿哥被我的主动吓得手足无措。
“胤礼,胤礼。”我闭上眼睛用双唇堵住了他地犹豫,一如当初对“他”那样不顾一切:“活着一分钟,就爱你六十秒……”
终于还是说出来了,我对“他”的誓言。在当年我鼓尽勇气也无法说出来的话,终于还是说出来了就算现如今已经物是人非,就算我爱的人已经改变,就算我已经不是当年的我……
这句誓言不变……
“绮云,你说的什么?什么分钟,秒啊?”忘了十七阿哥根本听不懂我的誓言。
“这是我的誓言。”我有点害羞地解开了他的衣襟:“爱你,直到生命的尽头……”
“绮云!”十七阿哥的眼睛里写满了不可置信。可是他情愿这是一场梦。而他就沉醉在这场梦里永远都不要醒:“我也爱你,永远爱你。不管这人间千万变迁,沧海桑田,此情不渝……”
十七阿哥,我曾发过誓,要爱你到这个世界的尽头,但是现在,我的世界已经到了尽头……
他们要活捉我,是要拿我来威胁你,你坚持了那么久都不愿意弃城而降,是因为你是个皇子,你死也要死的有皇族地尊严。
而现在,只要他们抓住我,你将会连最后一点尊严都失去……
“不要过来!”一张大网罩住了我,我知道这是我要下最后决定地的时候了:“再过来我就死给你们看!”将刀横在自己地脖子上,我绝望的最后望了一眼那被乌云笼罩的土城,最后一点夕阳照在它的城墙上,淡淡的余光就像我的生命。
可是我忘了在场的基本上都是藏民,几乎都听不懂我在说些什么,我的威胁对他们不起任何作用,他们依然还是像我逼近。
“胤礼!”泪水迸出,我的心好像被撕开那么疼痛说好要一辈子的,但是我做不到了。
现在,我在城外,你在城内我不得不死,而你也不得不重新正视晨曦,短短一墙之隔,我们的距离,已经不止于生死……
上天居然要这样耍弄我们!
“胤礼,啊!”我一直以为我不敢自杀的,因为我怕痛,怕死,也怕看见血从自己的身体里流出。
但是现在我不怕了我终于发现,你怕一件事物,是因为你对另一件事物的爱还没有超越他,现在你超越了,为了这个目的你会无所畏惧。
我握紧猎刀,用尽全身的力气,向自己的喉咙削去……
“绮云!”
是十七吗?是因为他与我心心相印吗?我好想隐约听到了他的声音,我朝思暮想的声音“上天毕竟待我不薄……”手中的刀落地,我感觉自己好像已经被抽空了力气,耳边一直只有一个声音在回响
“我愿意给你牵一辈子的马,只要你还愿意要我帮你牵马。”
十七阿哥,我再也不需要你为我牵马了……那年那年的一个下雨天,我遇见了你
你改变了我,本来下雨天是我最讨厌的季节……
你改变了我的生活习惯,我爱吃甜食了,我开始患得患失了,我开始嫉妒晨曦了……
“十七阿哥从小落过水,所以他从小最怕水了,这点你知道吗?你不知道,你最喜欢拉他去池边散步。十七阿哥最爱吃甜食,最最喜欢的食物是桂花汤圆和糯米甜糕,可你呢?你从来不吃甜食,你喜欢吃辛辣的食物,所以十七阿哥就天天陪着你吃那些对他来说根本算是伤害的东西,你知道他其实脾胃不好,已经背着你传过好几次太医了吗?”
“第一天我的脚就磨破了,每天穿着重甲我痛苦都快要死去,可是我很高兴,我终于又见到他了他长大了,是个男人了。”伊尔根觉罗。晨曦想到这,眼神变得怨毒:“可我看到了什么?我看到他居然一个人偷偷的躲在帐篷外面偷偷的给自己伤的血肉模糊的脚上药,原因是他那身娇肉贵的福晋,为了自己不受颠簸,居然要他帮她一路牵马去承德……”
你知道吗,十七!我太骄傲,我一直想说的我也可以,我也可以!
只是,我现在唯一一次为你的疯狂,你可能一生都不会知道……
我没见过你在大太阳底下狂奔,你每一次受伤生病我都不在你身边,我嫉妒晨曦,可现在,我这些嫉妒也没有用了……
“十……七……”喉咙好痛,感觉快没法子呼吸了,我瞪大了眼睛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十七阿哥,刚才那一声,是你喊的吗?
我刚刚感叹上天待我不薄,但是现在我却但愿不是你
不想让你看见我这个样子,你会受不了的,我但愿你以为我已经大难临头各自飞了,我不想你也随我而去……
我曾今想过跟你同生共死,可是……
原来我不舍得……
“快,快,别让那个女人死了!”
那个该死的声音又在叛军中响起,想不到到了这时候他还不肯放过我。我急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要是落在这帮蛮人手中,为了逼迫十七,我还不只会被怎样凌辱。
我咬咬牙,一不做二不休,既然上天还不愿意让我这么快死掉,我就再死一次……
我随手抓紧地上一块石头,闭上眼睛,准备结束我现在苟延残喘的局面。
“绮云!”这一次我听见了,听得很清楚。
是十四阿哥……
没想到,为了我,他居然也追过来陪我送死!
“绮云!”一刀扫过,网子被掀开,我被十四阿哥拉上马搂在怀里:“你果然很傻,绮
“你,你也很傻……”我艰难的喘着气,偎依在他怀抱里,放眼望去,我们的周围,居然都是敌军。
这个傻瓜,不知道自己骑的是千里马吗?这么死命追赶我,你的大军一定还在后面吧?
这下倒好,你要陪我死了!
可悲的是,现在十七的身边陪有晨曦,而我却要死在你的怀抱中……
上天是否注定,我们四个必须这样
咫尺天涯……
正文 二百五十七、原来我不够坚强
“小颖,你为什么要把小狗送人,你不喜欢宠物吗?小孩子不是应该很有爱心才对吗?”
“不是的,妈妈,我不敢再养它了,再养的话我会真的喜欢上它的。”
“小颖,你为什么不能喜欢上它?”
小小的女孩沉思了一下:“妈妈,我不要,它死了我会伤心的,它不见了我会难过的。小狗始终不可能永远都陪我,所以我不要喜欢上它。”
“傻孩子……”
好久好久,我都没有梦到过我的童年,是因为我潜意识的不想面对自己的过去。
“小颖,你看似绝情,实则多情,你这样的人,是不可以轻易爱上一个人的,你会痛苦,就像当初你失去小兔子一样痛苦。
原来,是因为我的兔子死了,妈妈看我太伤心,才会送给我小狗
可是,一旦付出了感情,就有可能受到伤害,所以我拒绝了,我从此再也没有养过宠物……
为什么我要想起这些,而我现在在哪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呜呜”我想喊人,可是却怎么也发不出声音,喉咙里只能发出一点呜咽声。
我这是怎么了?惊恐的张大眼,我猛地坐起来,却摸到自己的脖子上被缠绕着厚厚的绷带。
“呜呜”我满世界的想找个自己熟识的人,却一个也没有。
为什么?为什么我连话都说不出来?我摸索着,正好我的床头放着一个茶壶,我猛地将它砸到地上,“乒乓!”一声。终于惊动了门外的人。
“小姐,你终于醒了!”冬儿的声音让我有恍若隔世地错觉。
“……”嘴巴不能说话,我急得满手乱抓,我有好多话好多话要问啊!
我怎么会在这?十七他们怎么样了?我跟十四阿哥怎么会没死?这是哪?我又怎么会不能说话?
“小姐,你别急,我去喊十四阿哥。我的比划冬儿看不懂,情急之下。冬儿冲了出去,不一会儿,十四阿哥进了来。
“绮云。”一看到十四阿哥,我就有一股想哭的冲动………太好了,我们都没死。虽然他现在是被人搀扶着,虽然我已经不能说话了,但是我们都还没死。
“呜呜呜……”十七呢?十七阿哥是不是也跟我们一样。也劫后余生。也跟晨曦一起活了下来?
“十七弟没事,只是受了点皮肉伤,已经能下床了。”十四阿哥看出来我急于问什么,忙回答到。
那就好,那就好,我高兴的哭了出来十七阿哥没事,我就不用恨十四阿哥,我就还有希望。
“绮云。你就不问你自己是怎么了吗?”看到我听说十七阿哥没事就高兴成那样,十四阿哥有点生气,但是我的情况让他发不出火。
我怎么了?不能说话,我用眼神询问到。
“你的那一刀伤到了声带,短时间你都不能再说话。”十四阿哥的声音听起来很沉痛。
我地那一刀?
我想起来那个决绝的黄昏,我拔刀自尽的那一幕我以为我死定了,想不到只是伤到了声带。看来。我终究是怕死的。居然在那样的情况下,依然对自己下不了杀手。
“绮云。你吓死我了你知道吗?当时你流了好多血,大夫说要不是你命大,只差一点你就会立刻毙命。”
只差一点,只差一点呵呵,原来我还是留恋这个世界地,哪怕我曾今如此痛恨过它。
“呜呜!”我拉起十四阿哥的手,比划着那天的情景那天,何等凶险,他抱着就要断气地我,我们是如何逃出去地?
“绮云,你不要急,慢慢说。”十四阿哥顿了一下,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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