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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教三千年(外一种:茶事遍路)-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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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221年),被称为“战国”时期。
孔子是春秋时代的人物。因为他是儒家之集大成者,所以说儒教诞生于春秋时代。之前对儒教的雏形只做大致了解,下面我将重点对孔子之后的儒教进行考察。
葵丘之盟
为了了解儒教诞生于怎样的环境,最好是先来研究一下孔子出生一百多年前的“葵丘之盟”。
葵丘,地名,殷遗民国——宋的都城。
当时,雄领各地诸侯的当属齐桓公。在名宰相管仲的辅佐下,齐国强盛一时。当时南方的楚国(现在湖南一带)势力发展壮大,齐桓公召集中原各诸侯——宋、郑、卫、鲁等在葵丘会盟。位于现在的湖南一带的楚国,属于长江中游的国家,与黄河流域的中原诸国相比,性情气质略有不同。在中原看来,楚国不过是野蛮的军事大国。中原诸侯皆以“公”自称,虽说周王室日渐衰微,但仍然存在,因此没有人敢改称王。而楚却自称为王,并若无其事地宣称:
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
意思为,“我”自称“蛮夷”,因此中国——指中原——的谥号规则与“我”无关,“我”想更改称号便更改称号。虽不知礼仪,但军事力量强大。楚不断发兵北上,给中原诸国带来很大威胁。为了抵制楚的进攻,中原诸国必须联合起来。联合起来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自然是好事,但在当时还无法实现。中原诸国为了加强相互联系,便制定了盟约。用现在的话来讲,就是获得彼此间的认同和信任。
制定类似宪法的共同契约,共同发誓遵守——这就是葵丘之盟的目的。葵丘之盟的内容在《孟子 ·告子下》中有详细记载,共有五条。孟子(约前 372—前 289)对此均用“命”的形式来表示,有神命之意。第一条“初命”:
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
第一条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一条。“孝”被当作是儒教的基本德目。《春秋左氏传》中有记载:
孝,礼之始也。
诛,表示处以刑罚,有“诛责”的用法,因此在此并非诛杀之意。但又出现在条约之首,据此可以推断该刑罚一定为重刑。树子,指确立诸侯的继承者。天子原指由诸侯认定的嫡子。变更继承者是引起大乱的根源。周幽王因为更换太子而导致亡国,自己最终也被杀死。不要立妾为妻。幽王已有正后——申后,由于宠爱褒姒,便废申后立褒姒。因此,要从历史中吸取教训。
这些事看来似乎都是些细小家事。然而,一个国家却会因家事变故而引起内乱,从而殃及周边邻国。家内纷争,国内必然会产生两派对立的局面,为了击败对方,便会求助于邻国。于是,两派相争又将引起邻国间的派系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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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必先齐其家者
《大学》(四书五经之一)中有此记载。南宋朱熹(朱子,
1130— 1200)对此的解释为: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第二条(孟子称之为“再命”):
尊贤育才,以彰有德。
人才是国家发展的根本。尊重贤人,养育人才,来表彰有德之人。
第三条(三命):
敬老慈幼,无忘宾旅。
第二条强调要让贤人及有能、有才之人参与政治,这里所说的政治原则便是第三条所讲到的内容。老人和儿童都是弱者,关心弱者是政治的关键所在。宾,指在国内的外国人。旅,表示旅行者。要像保护自己的国民一样对待外来人,显示出要摒弃排他的政治姿态。
第四条(四命):
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
官职的世袭和兼任不仅妨碍了有能之人的登场,还有导致权力集中到一人手中的危险。通过世袭和兼任将权力集中到自己一人手中的重臣,还有可能会对君主造成威胁。窃取政权的不祥之事应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从君主方面考虑,也应当适才适所,量才录用。“士”指一般的官僚,“大夫”指的是大臣一级,通常被合称为“士大夫”。绝不允许随意处死重臣等事件的发生。所谓的“专杀”,是指未得到天子许可不得随意处死士大夫。
最后一条(五命):
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
防,指堤防。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便擅自更改水路等此类人为的决堤行为,要绝对禁止。黄河决堤会淹没房屋和田地,甚至殃及百姓的性命。在黄河诸国之间的战乱中,如果能够破坏敌人关键地带的堤防,必然能够给对方以重创。这几乎是制胜之法则,然而对方也可能采取同样的手段。
这类似于现代的核武器。
下面还对各国不准禁止粮食出口达成了协议。
诸侯封臣时要昭告天下。将某人封于某地、任何职,都必须首先告知于天子。周天子虽说名存实亡,但仍是天下的象征,诸侯原本也是由天子所封,而后方才君临各自的领地。既然诸侯的领地原是由天子所赐,因此如果要把受封自天子的土地再分于功臣,就必须要告知原来的主人。并且,告知于天子便意味着告知于天下,其他诸侯也都可知晓。这就保证了各国诸侯了解其他国家内部人事的重要变迁。
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各国的信息公开化,以便于相互了解。
《孟子》对葵丘之盟的记载还有:
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
“束牲”是指将作牺牲的动物捆绑起来。牺牲,原意是指杀死用作牺牲的动物,而捆绑起来便意味着不将其杀死。
在此之前的会盟中,作为誓约的象征,都要将牺牲杀死,饮其鲜血。然而自此次葵丘之盟开始,采取了一种新的形式——将写有誓约的事项的书(或写在绢、木简之类上),捆绑在被束动物的背上。誓约形式的变更属于重大事件,特以“不饮血”作为标志。
以上的五条誓约法则,令人感受到浓厚的儒教氛围。因为葵丘之盟与儒教的理想较为一致,所以四百年后,孟子不禁感慨道,古代的诸侯可以严格遵守盟约,而今诸侯却五约尽犯。
《论语》并未曾提及葵丘之盟。这可能是由于孔子是在百年后出生,对此还没有特殊感觉。对孔子而言,这或许不过是春秋时代的众多会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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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礼问题(1)
在此,对儒教和基督教的关系作一下简单介绍。基督教在中国的发展,源于唐代的景教(聂斯脱利派的基督教),而到了唐朝会昌年间被禁,之后逐渐消失。到了元朝、蒙古王室中虽仍有基督教信徒的存在,但为数不多。到了 16世纪,葡萄牙人在东亚地区登陆,于是开始了真正的传教活动。
耶稣教会的弗朗西斯科 ·沙勿略( 1506—1552)是日本传教活动的发起者。他认为,要对日本人进行改宗,必须先对其崇拜的中国进行改宗。
于是在 1552年只身奔赴中国,但在登陆前病死于广东的上川岛。为了完成他的遗志,其他的耶稣教徒开始了在中国的传教活动。
因为在日本禅僧的社会地位极高,他们在日本开始传教时都身着僧衣,受到掌权者的尊敬。耶稣教徒们认为中国的情形与此相似,于是便削掉头发,身披僧衣,以一种“西僧”的姿态出现,开始传教活动,然而不久他们就发现自己判断失误。在中国,僧侣并不像在日本那样备受尊敬,甚至还会受到蔑视。在中国受到尊敬的是儒者,并且地位很高。了解到这种情况后,耶稣教徒们便脱掉了袈裟,开始蓄发,穿上儒服。于是又从“西僧”摇身一变成了“西儒”。
耶稣教徒的误解,反映了当时中日两国儒教和佛教地位的差异。在明代,儒教便与中国等身大。虽然儒者在日本的地位并不低,但绝不像在中国那样过高。“过高”这种说法似乎不太恰当,由于是与中国等身大,所以便无所谓高低了。
单从伦理上来讲,耶稣教徒们身着儒服并不奇怪,因为儒教在所论述的道德伦理方面与基督教不矛盾,与教徒们身着袈裟比起来要自然得多。儒教包含了许多祭祀方面的宗教性因素,因此从这点看来与基督教并不抵触。
耶稣教会对中国实施的传教战术与在日本采取的方式相同,都是首先瞄准了统治者阶层。在日本出现了像大友宗麟、大村纯忠、有马晴信、高山右进、小西行长等信仰天主教的大名。而明朝没有相当于日本大名的阶层,于是耶稣教徒们便将高级官僚和学者们作为传教的重点,并且将传教活动的地点设在北京。因为地方的官员不像大名一样可以扎根于自己管辖的领域,一道诏令颁布下来便会被调离。
要使高级官僚改宗,最大的障碍就是儒教中的宗教性因素,也就是说他们都有自己所礼拜的对象。
祭拜祖先、祭拜天地,甚至祭拜孔子,都是中国统治阶层的宗教行为。高级官僚们在每月的初一、十五都要到文庙“行香”(奉上香火并进行礼拜),这几乎已经成为一种义务。文庙是供奉孔子的庙堂,明朝之前被称为“先师庙”。文庙的正殿叫做大成殿。在日本供奉孔子的汤岛圣堂原名为“先圣殿”,殿上悬挂的匾上写的就是“大成殿”。圣堂在日本江户时代备受重视,德川纲吉曾亲自为匾额题字。中国对此的重视程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官员在被任命了新的官职后,必须要到文庙参诣。即便是接到了辞令,但却是从到就任报告的文庙进行参拜后开始生效。
到文庙对孔子的牌位进行参拜,这是中国的高级官员上任前必办的“手续”。如果这种参拜被禁止,那么对他们进行的改宗就不可能实现。
因为这样的改宗对他们而言,意味着丧失官职和社会影响力。
对于知识分子而言,禁止到文庙“上香”,也是不可行的。因为家族中如果有男孩诞生,做官是出人头地的唯一途径。当时没有现代社会中的所谓企业存在,所以他们的职业选择极为受限。于是,耶稣教徒的传教士们决定允许中国教徒向祖先和孔子的排位进行礼拜。一时间,耶稣教会的传教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 。。
典礼问题(2)
天主教中的多明我会(拉丁文 Ordo Dominicanorum)以及托钵修会都没有像耶稣教那样采取了“适应主义”,而是施行了“严格主义”,所到之处自然是困难重重,传教毫无进展。后来,他们将耶稣教的成功传教称为“异端”,向罗马教会告发,于是展开争论,这实际上是葡萄牙和西班牙的对立。当时在宗教裁判所中掌权的是多明我会,也就是将哥白尼和伽利略的学说当作异端的会派。他们绝不允许教徒向祖先或孔子进行礼拜。
结果,明朝政府将多明我会和托钵修会的教徒驱逐出境。事情发生在 1637年,也就是明朝灭亡的七年前。被驱逐出境的多明我会回到欧洲,在 1643年向罗马宗教裁判所告发,也就是明朝灭亡的前一年。
教皇英诺森十世批准了宗教裁判所起草的敕书,禁止中国的信徒参加对古人以及孔子的参拜仪式,当时是 1645年。
中国的耶稣教会教徒在接到教皇的敕书通告后,了解到这是由于错误的上报内容所致,于是决定上告。按照耶稣教会的解释,对故人以及孔子的参拜并非宗教行为,而是一种“缅怀”。他们搜集了大量的证据上报宗教裁判所,以证明对故人和孔子的礼拜是种纯粹的市民行为。所谓市民行为是指,对于市民来讲,在道德上是理所当然地应当执行的一种行为,而并非是与基督教相抵触的异种宗教活动。
1656年,教皇亚历山大七世接受了耶稣教会的主张。
多明我会和托钵修会仍没有改变原来的态度。清朝虽然是满族建立的政权,但是仍将儒教作为统治理念,与以往历代王朝无异。这令那些对中国儒教体制的道德和风习毫无敬意,只是将其诽谤成“偶像崇拜”、“迷信”的外国宗教家们无法忍受。
采取适应主义的耶稣教会,仍将北京定为传教的重点,希望利用科学知识获得知识阶层和统治阶层的信任。这在一段时期内取得了成效,德籍传教士汤若望( JohannAdam Schall von Bell,1591—1666)甚至被任命为钦天监(天文台长)。这意味着耶稣教会的西洋人夺取了这一职位。自元朝以来,这一职位一直被掌握*系历法和大统历法的人所把持。实力决定竞争结果。耶稣教制定的历法为“实宪历”,也被称为西洋新法。
汤若望得到了顺治皇帝( 1643—1661年在位)的信任。但在康熙初年,汤若望遭到嫉妒得发疯的*历法家杨光先诬告,被判死刑。原因是,汤若望在推断荣亲王安葬之日时出了差错。经过太皇太后的斡旋,汤若望才被免除死刑。但自此后基督教被禁,所有的修道士被捕。以上事件发生于 1665年。被送往广州的修道士们,发誓要遵守耶稣教会对中国典礼作出的解释。然而其中一名多明我会教徒从广州潜逃,在罗马开始了反中国典礼的活动。于是教皇克来门特九世发布敕书,宣布前教皇亚历山大七世颁布的接受中国礼典的敕书无效。
康熙皇帝学识渊博,曾与指责中国典礼为迷信的福建宗座代牧颜珰(Charles Maigrot,1652—1730)进行辩论。然而颜珰对中国经书一窍不通,更不要说关于典礼的争论了。康熙皇帝批评他“站在别人的大门外,还要对屋里的事情大加指责”,并对其严格查办。颜珰被迫流亡国外。
“the Bull Exilladie”为拉丁语,意思是“自那一天”。
典礼问题(3)
1715年3月15日,教皇克雷芒十一世颁布了新的教皇令,被称为“自那一天”。主要重
申了对典礼问题的看法,发布了决不允许有丝毫妥协的反典礼命令,并明确了中国的典礼并非市民行为。
对于教皇发布的非妥协“自那一天”教皇令,清朝政府方面也采取了严格的禁教措施。教皇令在 1716年11月传达到北京。康熙皇帝是位开明的君主,与许多耶稣教徒们有过交往,并对他们十分友好,虽然当时年事已高,但也并未采取较为严厉的抵制措施。康熙皇帝去世后,雍正皇帝(1723—1735年在位)即位,最终施行了禁教。
鸦片战争结束后,于 1842年签订了《南京条约》。两年后的 1844年,清政府在列强的压迫下,被迫解除了对基督教的禁教措施。自雍正时期开始到 1844年,禁教持续了一百二十年。在此期间,北京还是有许多的耶稣教徒,或在天文台任职,或是担任宫廷画家。传教活动虽被禁止,但仍允许他们在北京居住。这与日本对天主教采取的禁教措施大不相同。
1844年解禁之后,天主教中“自那一天”仍然生效,严禁信徒供奉祖先的牌位和到孔子庙礼拜。辛亥革命后,高级官员任职时已经不必到孔子庙“上香”,但是典礼问题仍然是阻止中国人信教的一大障碍。
然而“自那一天”并非最终判决。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二百二十年后,到了 1939年12月,教皇皮奥十二世针对教会对待中国典礼问题的态度作了重新的修订,允许信徒悬挂孔子的肖像,允许信徒在故人的遗骸或墓前行礼,允许信徒在孔子纪念堂参加各项纪念仪式,等等。 1939年英法对德宣战,当时日本已经与意大利缔结了防共协定,并于两年前挑起了全面的中日战争。而若要是从九一八事变开始算起,中日战争早在八年前就爆发了。教会针对中国传教政策的重新制定,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进行的。
关于典礼,我们需要思考一下何为儒教。耶稣教会认为在故人墓前或排位前行礼是一种“市民行为”,即作为市民理应遵行的一种道德行为。耶稣教会向罗马的解释这只是一种“缅怀”,而并非宗教行为。如果其中有“祈愿”的成分,那么毫无疑问这属于宗教行为。例如,在战死者的墓碑前,低下头缅怀,但不知不觉,这种缅怀就会转变为“祈愿”——请保佑我们,请保佑永久和平——这属于市民的道德性行为呢,还是属于宗教行为呢?很难明显地区分开来。
关于儒教究竟是市民行为还是宗教活动这一问题,“自那一天”教皇令曾对此作出过阐述。据记载,关于牌位,不可以当作是某人的灵位,只可作为“某人的位子”,并且只能是放在那里,绝不允许参拜,还要求在牌位的旁边,必须放置解释基督教徒戒律和子孙对待祖先尊敬的声明书。关于典礼问题,当时教会作出的让步仅此而已。
关于牌位,中国一般的解释为“神主”。在上面写有“历代祖考妣之神位”等文字。灵与神在典礼问题上有着内在联系。重视祭祀祖先的儒教相信灵魂不灭——无疑这是一种宗教,作为神教的基督教自然会觉得对此无法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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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教亦为名教
儒家学说在成为“官学”后,其内在的形式主义愈演愈烈。中国的官僚制度便是在形式主义下被运用的。
虽然内部已经混乱,但表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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