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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公主是假的-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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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月来她一直在等一个时机,一个最适宜她出逃又不容易被抓回来的时机。而此时此刻无疑再适合不过。
第三十五章 月黑风高适合跑路
梧州有九幽教,鑫州是司空琰的一个小型根据地,而到了云洲的丽江城,她算是彻底脱离了司空琰的势力范围。毕竟丽江是南王木家的地盘,司空琰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在这里安插人手。
为了不被怀疑,这两个月以来她一直表现的非常顺从,完完全全地按照司空琰的指示跟玄氏兄妹和李芸萱套近乎,丝毫看不出来有要跑路的念头。现在,司空琰似乎也对她放松了警惕。
天时地利人和,此时不跑,更待何时啊。
司空琰一行人住的阁楼在院子的最中央。沈蓝樱看了眼楼下还在打盹的小二,快步走出了小楼。
在院子里停下脚步,最后欣赏一下这个布局精致的客栈。院子里种着不少银杏树,现在这个季节银杏才刚刚结果,叶子还是绿的,这让沈蓝樱非常好奇银杏果成熟的时候,满园十来棵银杏树一起飘散着奇妙的味道,这个旅店是否还会有人来住宿。
沈蓝樱没有打算走大门离开,而是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院子不是很大,从一头走到另一头不过三十秒的时间,可沈蓝樱才没走几米,就被一个声音拦了下来。
“公主殿下,您要去哪?”男声,耳熟。
沈蓝樱倒吸一口凉气,嘴角抽搐了一下,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去。认真的观察出声的地方,一个裹着黑衣的的男人站在假山的阴影里,从别的角度完全不会发现这里有个活人。
司空琰的手下一向是一袭黑衣,用黑布半遮着面,光看外表根本分不出谁是谁。好在沈蓝樱不需要通过外表分辨人,作为一个靠唱歌吃饭的人,她通过声音就清晰的认出,眼前的黑衣人是那天在康城城主府负责拷问犯人的其中一个人。
这么说,康城的人手已经都被司空琰调到丽江喽?沈蓝樱暗自思考着,嘴上漫不经心的说出早已想好的说辞:“我去趟茅厕而已,干嘛这么警惕啊?”
沈蓝樱根本没有指望过她可以毫无阻碍的离开安顺客栈,司空琰必然会在院子里安排负责警戒的人。不过这里离木府很近,出了客栈,就不可能再有司空琰的人。
黑衣人道:“冒昧请问公主殿下,为什么要换上当地人的衣服,您手里拿着的又是什么?”
手里拿的啊,当然是户外生活的必需品喽,还有一堆大额银票。
这种问题沈蓝樱也早就猜到,冷冷一笑,道:“我夜里突然来葵水这种事也要告诉你吗?要不要我顺便告诉你,来葵水的时候穿这种宽松的衣服特别舒服?”
大雍朝的民风虽然开放,但还没开放到这种地步。
黑衣人立马单膝跪地,“是小的唐突了。”
唉,昭盈公主啊,我也是被逼的啊,如果有损您的光辉形象,您在九泉之下的亡魂可千万要海涵啊!
沈蓝樱一边暗暗感叹这种方法实在好用,一边冷哼一声,大摇大摆的走进了茅厕。
虽然黑衣人过分恭敬的态度有几分可疑,但出逃计划马上就要成功,沈蓝樱就没有多想。
从大门出去肯定是行不通的,所以沈蓝樱早就勘查好了地形,茅厕后面有个小出口,想来应该是为了方便掏粪工人作业的通道。忍着味道从那个通道里钻出去,便看见院墙外面高大的银杏树的枝干伸到了院子内。
哇咔咔,就要出去了!
撩开袖子,露出小臂上一套精致的金属装置,沈蓝樱面上露出淡淡的笑容,抬手对准银杏树干,向内弯曲拇指,一个小型的钩爪划过一道暗影,稳稳地钩在了树枝上,没有发出一点声响。
这是玄玲跟袖箭一起送给沈蓝樱的东西,叫做飞爪,也是暗器的一种。玄玲说,飞爪可以在打斗时攻击敌人的头部或是肩部,但不管沈蓝樱怎么看都觉得这是翻墙专用设备。
钩爪的后端连着三根绳索,沈蓝樱五指同时内扣,绳索瞬间收紧,强大的反作用力带着沈蓝樱的身体飞向了树干。虽然玄玲事先提醒过沈蓝樱,钩爪产生的拉力会非常大,但真正体验过之后她才明白这个飞爪的力量,如果是普通人,手臂脱臼都有可能。
沈蓝樱暗自庆幸自己早年学街舞的时候,练过空中托马斯这种高难度系数的动作,不然真的有可能连树都上不去。
没发出一点声音的在树上站稳,然后顺着树干滑下来,继而顺着小路拔腿就跑。
就在众人驱车前往丽江的路上,沈蓝樱便借着制定旅行计划的理由,一直抱着丽江的地图研究她的伟大逃跑路线。她的目标非常明确,在附近的山上找一个破庙藏上一阵子,等司空琰把搜寻范围扩大到丽江外围之后,她再往丽江以西转移,丽江的西部是个大型的贫民区,很多犯人都被流放到那里,司空琰绝对想不到她会藏在那里,就算他想到了,所搜起来也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虽然丽江以西大多都是流民,但相对的,也会非常适合藏身。
沈蓝樱在空无一人的街上飞快地跑着,走马观花的欣赏沿路的夜景。像这种月黑风高的夜晚,不光适合作案,也非常适合跑路。
长时间高速奔跑,饶是沈蓝樱这种身体素质极好的人,都变的气喘吁吁的,额头也开始冒汗,但她脚下丝毫不敢迟缓。她的时间不多,如果黑衣人见她太久没有从茅厕出来,必定会起疑,这段时间大约是十五分钟,从黑衣人去通知司空琰到司空琰派人来寻找她大约十分钟。所以,对她来讲绝对安全的时间不过是半个小时而已,超过了这个期限整个丽江城就有可能各处都分布着司空琰的人,到时候她就没有跑路的余地了。
因为地图是清楚的记在脑子里的,所以她一路上没有走任何弯路,跑了大约四公里的路,沈蓝樱终于到了她的目的地,城区西南方的马鞍山。到了马鞍山她的计划就相当于成功了一半。
第三十六章 七月半
虽然丽江经过木府历代土司的治理,已经成为雍朝绝对一流的大都市,但丽江的旅游业却不怎么发达,就像城区不远的马鞍山,还是一座未经开发野山。
这个时代的马鞍山不光是未经开发的野山,由于污染较少,人为干扰因素也较少,上次跟当地人打听了一下,这马鞍山上生活着不少野生动物。沈蓝樱隐约记得,这里盛产豹子,野猪,狼,豺,黑熊……
嗯,总之,马鞍山是个天然的野生动物园。
虽然这里会有猛兽出没,但这并不代表会很危险。野山这类地方沈蓝樱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她十四岁的时候,曾经跟着她们组合的珞璃去过类似的地方。当时年少成名的珞璃是来拍戏,沈蓝樱则是投奔过来玩。
那时沈蓝樱就听当地的导游说过,马鞍山虽然野生动物很多,但大型猛兽的数量却不超过五只,这种道理等同于一山不容二虎,而且它们在马鞍山不愁吃喝,不会没事闲的随便攻击人类。
更何况,马鞍山上有数不清的小型寺院,有苦行僧在这里修行,人与动物早就建立了互不侵犯的关系,传说有的寺院还会养老虎,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现在还是深夜,不巧的是天空根本看不见月亮,连半颗星星都没有,周围一片漆黑,只能隐隐约约的辨别更黑的是植物,比较黑的是路,黑到完全看不见的是坑。
沈蓝樱自言自语着:“黑不黑无所谓,别有绿光就好。没事的没事的,就算遇到狼也不会有危险的,有玄玲给的暗器呢。”
好不容易在黑暗中找到一条人为开辟出来的土路,沈蓝樱瞬间看到了希望,有路就说明不远处必然可以找到一个寺院。
顺着山路抹黑走着,脚下的路坑坑洼洼,沈蓝樱好几次差点摔倒。虽然看不清脚下的路,但在这种潮湿深山老林里,她可没有使用手电筒的胆子,这是个常识问题,森林中有不少喜光的虫子,被这种虫子叮咬后果会很严重。
阵阵山风混合着泥土和露水的味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山上的湿度也越来越大。沈蓝樱突然想到以前在小说中看到过森林在凌晨会出现瘴气的说法。
不会的,不会的,这里纬度高,不会有瘴气的……
大约走了半个小时,沈蓝樱终于看到了土路尽头的建筑。这是一个非常简陋的建筑,而且已经严重风化,老旧到她已经分不清楚这是寺还是庙。寺跟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事物,寺是僧侣修行的住所,供奉佛祖,历史上曾经用过迦蓝,道场,两个名字,在唐朝之后统一改称寺。庙则是为纪念神明或是英雄人物而修建的类似神社的建筑,同时,也供过路的人或僧侣免费休息。眼前的建筑外围是一片断墙,只有中央又个破旧的木屋,从木屋依稀可见的轮廓可以判定,这里很多年前是个寺庙类建筑。
推开木门,门板和门框之间尖锐的摩擦声在夜里显得格外刺耳,沈蓝樱小心翼翼的迈过破旧的门槛,试探性的喊了一句:“请问里面有人吗?”喊完这句之后,她立马意识到自己说了句废话,这种常年风吹雨淋,年久失修的建筑里,怎么可能有人嘛,怎么说也是有鬼啊。
有……鬼?
沈蓝樱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跳,抬头看了看黑漆漆的破寺庙,虽然从外观来看并不大,但在这么昏暗的情况却根本看不见里面有什么东西。
不会的,这里什么都没有,没有鬼的……
沈蓝樱自我安慰着,把木门完全推开,走进了破旧的建筑里。没有想象中的霉菌的味道,空气倒是比较新鲜。其实对于沈蓝樱来说,能找到没有人居住的庙宇是再好不过的了,如果找到的是寺院的话,势必要到僧侣那里申请留宿,那样的话危险系数也比较高。而在庙里,谁在其中留宿,谁就是主人,由于山中庙宇数量远多于寺院,所以就算司空琰的人真的到马鞍山上寻找也不容易找到她。
沈蓝樱找到的破庙只能勉强遮风避雨,但比起寺院来要好上很多,因为寺院是不可能让女性过路人长期留宿,当然,如果她能找到一个尼姑庵就另当别论了。
脚下是比较坚硬的土制,可见这里最初建造的时候有人可以夯实过地基,沈蓝樱从袖口里掏出她的强光手电,明亮的光束打在了房顶上,房顶还比较干净,除了梁柱上挂满了蜘蛛网外,并没有发现老鼠蝙蝠之类的活物,可想而知屋子里没有任何可以吃的东西,就连老鼠都不愿意来光顾。
再把光线移到屋子正中,一个砖垒的基座,同样是挂着蜘蛛网,积着尘土,上面空荡荡的,看不出原来供奉的是什么神明。屋里除了这个基座之外就再也看不到其他的陈设,理论上是早就被周围的寺院里的人搬走。
虽然有手电的光线壮胆,但沈蓝樱还是不敢往里走,索性就在门口坐了下来。从随身的行囊里掏出一个水壶,喝了几口水。准备行李的时候为了减轻跑路的负担,她一点干粮都没带,就连水都只带了半壶。
长跑之后紧接着就爬山,哪怕是沈蓝樱这种身体素质一流的人都觉得有些吃不消,坐在门口望着漆黑一片的树林,她一时觉得无限感慨,如果不是突然穿越来这个时代,她现在应该正在享受她的暑假才对,当然,也有可能是在拍网络剧,总之是不可能跑到深山老林里夜宿破寺庙。
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本身是一个非常怕黑怕鬼怕虫子的人,却能这么淡定的走到了这里,不得不承认,在生存面前,一切恐惧都失去了实际的意义。
就在沈蓝樱闭上眼睛打算休息一会的时候,耳边轰的一声巨响。
沈蓝樱吓得身子一哆嗦,打开手电一看,才发现大门竟然从门框上滑落,砸在地上,扬起了一片尘土。
好吧,她承认她还是害怕。过了好一会,她才壮起胆子把歪斜的门板扶正,本来以为自己运气不错,遇上了一个勉强可以遮风避雨,又没人居住的地方,现在看来她只能期待老天不要下雨了。
沈蓝樱抱着膝盖,心里不断抱怨为什么今天天空是黑压压的一片,要是有个月亮或者星星出来探个头,她一个人在山里也不会觉得这么人。
不过,今天是什么日子来着,好像是,农历的,七月,十五?
等等,七月十五是……是中元节!
我靠!
沈蓝樱差点吓得直接从地上窜起来,她怎么选了个这种日子出逃啊,早知道应该翻翻黄历的!
都说七月半,鬼门开,地宫圣诞,万鬼狂欢……
第三十七章 毒发
沈蓝樱顿时打消了睡觉的念头。
“小说里那句驱鬼的话怎么念来着……哦,对,五星镇彩,光照玄冥。千神万圣,护我真灵……”
沈蓝樱神神叨叨的一直抱着膝盖坐到天亮。
考虑到植物在夜间是消耗氧气释放二氧化碳,凌晨的时候森林中的二氧化碳浓度会达到峰值,所以她一直等到艳阳高照才从寺庙里走出来。
阳光透过树木的间隙投射在地上,沈蓝樱舒服的伸了个懒腰。比起夜里,早晨的山林显得生机勃勃。
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寻找水源,这并不是一件难事,理论上在寺庙的旁边都会有干净的水源,毕竟古代人建造宗教场所都是很讲究风水的。
大致的辨别了一下自己所处的方位,然后沈蓝樱开始在寺庙周边溜达,没费多少工夫就看到了一条小溪。
就在她装水的时候,又非常好运的在水边发现了一只毛茸茸的野兔。沈蓝樱当即发动飞爪,事实证明,飞爪简直是抓兔子神器,整个过程轻松的难以置信。简直比抓娃娃机还要好用。
运气真好啊,果然离开了司空琰就是不一样。
于是沈蓝樱怀着愉悦的心情,捡了一些尺寸合适的树枝搭了个烧烤架,用短匕把夜里脱落的木门砍成规整的长方形,拉到小溪里洗干净灰尘后又拖回来,往木板地下垫几个石块,搭成了一个简易的床铺,砍下来的边角料就变成了烤兔子的柴火。她原本以为会花很大力气捡柴火再用木头搭个床,现在她非常感谢木门的脱落。
唯一困难的是杀兔子的环节,沈蓝樱突然想起来,她在上学的时候,有个在生物系的学长回到高中做演讲,他是沈蓝樱见过的杀兔子最专业的人。脸上带着帅气的微笑,手指灵活的用针管抽取一点空气,熟练注射到兔子耳朵上的静脉中,十秒钟后,再微笑着告诉台下的学弟学妹,兔子已经死了。
原理大约是气体进入心脏导致的心脏骤停,这骤停的一瞬间对兔子来说足以致死。
整个过程除了兔子心脏骤停的前一瞬间,兔子的身体会略微抽搐一下,其余的环节根本不会挣扎,只会乖乖的趴在实验台上,而且据说,全程无痛。
沈蓝樱一边感叹着有文化的人连杀只兔子都这么高雅,然后一手拎着被打晕的兔子,一手抄匕首,一刀割喉……
顾不得这是残害小动物了,先解决吃饭问题再说。
她的行囊里带了打火石和非常锋利的小刀,适合在野外收拾兔子。这些全是和玄玲逛街的时候买来的,再加上玄玲给她装备的全套暗器,在马鞍山上藏一段时间并不是什么难事。
一整天里,沈蓝樱就悠然自得的躺在她自制的木板床上,呼吸着山里清新无污染的空气,吃着烤得外焦里嫩的兔肉,想着她突然跑路的行为会不会很对不起李芸萱和玄氏兄妹……还有,司空琰肯定已经暗地里派人寻找她的下落。
一想起司空琰,沈蓝樱就觉得心理莫名其妙的烦躁。
到底是什么原因?难道是司空琰太帅了?嗯,一定是这样。
毕竟她这辈子难得遇到这么帅的人,虽然容貌没有独孤潇陌精致,却有着非常吸引人的气质,云淡风轻又温和儒雅,就是算计别人的时候会笑的让人毛骨悚然,但绝对是沈蓝樱见过的最帅的男人。如果放在现代,绝对是全民男神。
“帅归帅,到底还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不管怎么说,欣赏帅哥总归没有保住小命重要。为了珍爱生命,还是要远离帅哥。”沈蓝樱自言自语的安慰着自己,努力让自己不去想司空琰。
然而,沈蓝樱悠然自得的时光只持续到黄昏时刻。
眼看着夕阳西下,沈蓝樱决定趁太阳落山之前出去把水袋灌满,然后再到山里摘点果子。
刚站起身来,还没走出几步,一阵刺痛突然从心口传来。这阵疼痛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持续了不到一秒的时间就消失了,沈蓝樱揉了揉心口的位置,却根本感觉不到任何异样,让她以为刚刚只是她的幻觉。
正当她一边寻思是不是最近受刺激太多,一边准备离开破寺院的时候,疼痛的感觉再一次自胸口传来,这一次的痛楚尤为清晰,正在走动的她险些摔倒,急忙扶住了墙壁,眼里满是惊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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