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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美女市长-第3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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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文圈炸出了一个巨坑,特别是这其中还有楚大校的风采!

    ……

    '“以我220的iq如果推论不出这些问题,那我还真就是白活了,再介绍一次吧,楚轩……大校,来这里之前我应该是在燕京龙隐军事基地,作为仅次于龙兴军事基地的中国第二大机密军事基地……”'楚轩展开了他的无限之旅,一上来就以一个新人的身份嗨住了场面。

    “智商220?”作为看小说的老鸟,申荣他本身是最讨厌小说之中描写的那种高智商的角色,因为很多作者为了凸出这个高智商,将周围配角的智商变成负的,然后所谓高人一等的高智商也不过是**十,这种情况非常的令人反感,所以当楚轩介绍自己的时候,申荣皱了皱眉,“天恩老大这样写有一些浮夸了。”

    申荣的这种想法是再正常不过了,可是你如果看完全文就会发现楚大校的智商是不能用220衡量的,而随着剧情的进展,楚轩慢慢展现出了他的智商。

    '“人类的基因中,从最古老的单细胞生物基因,到多细胞,到鱼类,到两栖类,一直不停慢慢进化到现在的人类基因,其实所有的一切都显示在了基因破译码上,你们知道那一百二十余年里,人类基因密码上出现了什么吗?我告诉你们吧,出现了一把锁。”'

    要来了,无限恐怖之中关于实力的设定,也就是基因锁的设定!

    “基因锁?泥煤的,果然有新东西!”这是申荣作为一名老书虫的感觉,一种非常直接的感觉,接下来的东西会非常的颠覆,身子前倾全身心的投入了小说之中,随着楚轩的话,基因锁也缓缓被解释清楚,一种全新的概念出现在了众人面前。

    “用基因锁来划分力量,这种等级的划分是实在是……实在是……”申荣已经找不到语言来形容了,“太新颖了,比那什么几级或者是剑士剑圣等等那种苍白的仅仅是换了一个名字的,好像一个模子印出来的等级划分新颖太多,有意思太多太多了!”

    申荣作为老鸟自然也看过不少小说,大部分小说对于实力的划分都是差不多的,不是一至九级之中划分就是那种换汤不换药的划分。

    基因锁的分级,被这种实力分级惊呆的读者可不止申荣一个,很多读者在看到这里的时候都不由菊花一紧,一股非常奇妙的感觉,好吧,有点类似于被爆菊,不过也足可证明基因锁这种创意的精彩!

    申荣已经迫不及待的继续看,下一章'……楚轩摆摆手道:“需要一种类似于肾上腺素的物质,这种物质只能由身体自行生成,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它是剧毒的,我想你们也应该听说过有老太太单手举起轿车,将压在车轮下的孙子给就了的故事吧,这是真实存在的事实,但接下来这位老太太很快就死掉了,有科学家在她的血液中发现了极其微量的这种物质”……'

    随着楚轩一步一步的揭露,申荣有一种头皮发麻的感觉,按照书中揭露的,这个主神空间的作用竟然有可能是用来让人类进化的一个工具,这可真是一环套着一环。

    基因锁的设定已经抛出,而真正精彩的内容才刚开始,随着剧情一步一步的展开,楚轩的智商完全彰显了出来,那种布局的能力,那种冷静的态度,申荣现在开始有点相信了,这个书中的楚轩,智商真的有220。

    '“真是太遗憾了,我说过,我只会抛弃对这个团队没有用的人,就像是几率问题一样,他是几率太低的个体,而且给他的考验又没能通过,对于李帅西来说我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

    ……

    “看情况,如果你的姓命关系重大,那么付出任何代价也要救你,如果救你会把整个团队带入险地,那么就会干脆的放弃你。”'

    这两段对话完全就可以看出楚轩的心理,他思考任何事情都是往全面看,而且对于他这种为了大局可以毫不犹豫放弃同伴的作法实在是——

    “太tm的帅了!”对,没有看错,对于申荣来说他不但不会对于这种做法感到厌烦,反而十分的喜爱,好吧楚轩楚大校的魅力是无限的,又征服了一枚粉丝。

    “这个楚轩真的是叼爆了,叼爆了,竟然可以硬生生的设计死李帅西,这种洞察人心的能力,真的是太恐怖了!”

    楚大校的表演,还有无限恐怖的设定,你认为这样就完了?

    不,不,这才刚刚开始!

    ps:终于搞定了,谢谢大家的支持,三天爆发结束喵~明天恢复两更,更新时间下午一点和六点左右。以上,再次感谢大家支持。

第二百一十二章 一巴掌() 
这本书历尽很长时间,我自己记不清了。 相信热爱这本书的读者也记不清了。

    群里有很多读者**我,说为什么超级融合总是段更。其实我要说的是,这本书一直成绩不怎么好,我写到这个程度那真的是很尽力了。请大家谅解!

    待会儿我会把超级融合的全文情节概括出来。

    而且,等那本新书完结了后,我会重新写一本与超级融合至尊神诀相同类型的修真文。

    说说我为什么完结吧。有的读者说一天一更,有的时候三四天一更,那样看得太难受。其实我写的也太难受。写新书的时候很轻松,两个小时能写出一章,但超级融合一天写一章已经很难了。

    所以,我想了又想,还是完结了吧,不要吊着大家了,我现在把全文的情节给大家说一下,并且在这里给大家一个唯美的结局。

    …………………………

    李风在和周烟决斗完,以胜利告终,周烟大为震惊,想要拉拢李风,李风也乐得其所,为周家做了不少事。相对来说,周烟也倾势为李风寻找灵兽内丹。

    在两三个月后,周烟找来了三颗武神级别的内丹。李风炼制出一枚名为‘六魂夺魄丹’的丹药。当时丹劫来临,禹州所有势力倾巢而出,就连神宗也不例外。

    丹劫度过后,李风吃下丹药伤势全恢复,而且修为也增强到尊级。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苏凡又收了三名风影高手。而那时,天龙帝国的风影五人共同来了烟城。当时八人的实力都在尊级。而百鬼是尊级顶峰。

    灵狐族与周家在李风与八高手的助力下,占据了烟城,以及青云山。势力大增。随后风组成员依次来到了烟城。

    过几个月,董惜与李风相处,发现已经爱上了李风。于是不顾家族的反对,竟将血疾眼吸出来给了李风。李风当时很为难,到底接不接受,不过最终李风为了儿子,还是接受了下来。在接受的同时,也接受了李风。

    琉璃眼第三段技能名为岁月。

    何为岁月? 可以让一个人变成一千年前或一千年后的模样,当然也可以是一万年,一亿年。

    久而久之,神宗掌门集合了八大妖器,并将八大妖器内涵的妖兽都放了出来,于是大陆的劫难来临,随着这场劫难,宇宙的劫难也接踵而至。

    (看过至尊神诀的朋友应该知道!)宇宙第一人‘叶尘’前来找李风,并让李风接受大地的考验。

    李风通过自然与地的考验,所有神诀晋级为神法!神法是宇宙中最为凌厉的攻击技能。

    叶尘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参战,所以并没有帮李风,不过最后还是帮八大高手提升到了神尊的修为。神尊是神界最强的高手,但上面仍然有境界、创世神、大神通、神通大圆满、至尊境!

    因李风通过大地与自然的考验,身上的神诀提升为神法,故此,宇宙分为天、地、自然。人只要能通过三者中其二的考验便会拥有神通大圆满的境界。故此,李风有了强悍的实力!

    神宗掌门将八大妖兽融合,形成为黑色九尾兽,这种兽拥有无限的真元力。故此,李风在与对战的时候,根本不敌。

    李风的儿子拥有伪琉璃眼,不过那时李风的儿子还不懂事,根本帮不了什么。李风也只能凭着自己来与黑色九尾兽对抗。

    在李风将要被杀死的时候,李风的儿子双眼突然变成七彩色,一直庞大的混沌兽涌入了李风的体内。李风顿时拥有无限真元力。

    伊始最终,李风依旧不能将其打败,最终用叶尘授予的八象灵魂封印将暗黑九尾兽再次封印到八柄邪器中。

    从而,空中降下一道光环,在八大妖器消失的刹那间。李风将自己的儿子投向了八大妖器的方向,继而将凤尾丸以及一些高超的神诀打入了自己儿子的脑域,等儿子慢慢发掘。

    “儿子,战争不断,老爸只能给你留下这么多,你的伪琉璃眼现今七段全开,在加上老爸给你留下的神诀,总有一天,这八大妖器会在次苏醒,那时,这些琐事都交给你了。希望不要怪老爸。”

    李风的话刚说完,八大妖器连同李风的儿子共同消失在了虚空。

    李风协同栗妃等众女以及风影八人去了鸿蒙界,与那宇宙第一人叶尘以及盘古生活在了一起。

    若干年后,李风达到至尊境,实力之强仅次于叶尘。被流传为宇宙第二。不过以至后来,成为了第三,而第一是他的儿子。

    ………………

    这是继超级融合后续的一本书《神法》,这本书我相信会是超级融合与至尊神诀的完结篇。

    最终,神州浩土,一个修仙的古年代。

    九道光芒突兀出现,其中八道,纷纷散落在各个地点。而婴儿则降落在一个农村小户。

    就这样一个宇宙第一的传奇人物得到了生命。他是李风的儿子。。。

    他三岁的时候,用一段琉璃眼的技能杀掉了一位宗门前辈,十九岁的时候,在一次游玩中杀死了数十名修真高手。他没有修炼过……

    他,被各大宗门争抢,最终,他入了仙门,因琉璃眼不能灵活运用,又被誉为修仙废物。

    他,修仙后,凭借着资质将凤尾丸进化成神法,没有得到天地自然的认可,从而自创。

    他,将伪七彩琉璃眼进化为九彩琉璃眼。瞳力盖过第一的天眼。

    他,独创宇宙最强神法九彩琉璃崩。

    一切至强名为神法……

    这本书的发表时间不确定,详情大家请留意《极品太子》,极品太子达到一定字数的时候,我会在书中公布,当然也会在这本书的基础上公布。。。名字为《神法》、、、感谢大家一直来的陪伴,小川拜谢。。。

第二百一十三章 沉溺于她的美貌() 
第17章马技乞丐(本章免费)

    兵器坊这一条街并不是很长,毕竟地处东海之畔,似乎离战争很远,至少这里并不是战争的集中地,所以富贵人家宁愿多花钱买些品鉴贵重之物,增加风雅,而普通百姓更愿意多买几张,为他们的生活增加一些保障,真正购买兵器的并不多,所以开着兵器坊的铺子也并不是很多。

    燕国不像魏国,魏国人从小就接受军事化的训练,被灌输着魏人是优等民族的思想,那里的人们对于兵器和骏马的狂热爱好,是其他国家远远不能比拟的。

    这条街的街头,有一块空地,平时都是闲汉们坐着吹牛聊天的地儿,几株参天的大树下,总会坐着一群人,也有一些小商贩雇不起门面,就蹲在这个地方摆个摊儿卖些东西,通常情况下,衙差们也并不会去管,从这些小摊贩的身上,他们明白挤不出什么油水。

    韩青带着韩漠来到这里时,只见一棵大树下已经挤满了人,三四人围成一个大圈子,里面传来骏马的嘶叫声,那骏马声音极响,中气十足,韩漠只听马的声音,就知道那是一匹好马。

    围观的人群时不时地叫起好来,这些叫好声,显然也是情不自禁地发出来,这让韩漠很疑';惑';,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好节目在等着自己。

    韩青凭借着十几年锻炼出来的好身体,很轻松地为韩漠挤开了一条道,等韩漠钻进去,这才发现,在人群之中,却是有一人正在表演马技。

    那骏马鬃';毛';茂密,全身都是油亮的乌黑顺';毛';,健壮高大,而在它身上轻盈地窜上窜下的,却是一个身材瘦弱的小个子,不过二十三四岁年纪,皮肤黝黑粗糙,像是穷苦人家出身,至少他身上穿着的衣裳在东海城只有乞丐会去穿,邋遢不堪,残破的不成样子。

    不过这邋遢的乞丐马术倒真是让人惊叹不已,骏马前奔后退,在乞丐的控制下,表演着各种超难度的动作,有些动作几乎是难以想象出来的,他甚至可以两腿挂在骏马脖子上,与骏马来个大眼瞪小眼,引得四周的人们一片哄笑,但却又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

    韩漠内心佩服的人并不多,能让他钦佩的,必定在某一方面确实有着独特的造诣和能力,而这个表演马技的小个子乞丐,还真让韩漠生出几分钦佩之心,也跟着人们一起鼓起掌来。

    就在人们看得眼花缭';乱';,惊喜连连之时,那小个子忽地勒住马,以一个漂亮的翻身落在地上,尔后对着四周众人拱了拱手。

    韩漠这时候才看清这个乞丐的脸庞,一张棱角分明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就像一块岩石,即使是那一对深黑的眸子里,也没有半丝情绪,给人一种几位冰冷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乞丐拱手之后,必定来上一段讨要赏钱的说辞,但是和他想的不同,这个乞丐似乎很拙于言辞,拱手之后,回身从地下拿起一顶斗笠托在手中,尔后走到人群边,很木讷却又带着一丝期盼地看着面前的客人,那是希望能够得到几文赏钱。

    这年头,开热闹的事儿人人都愿意往前凑,可是掏钱的事儿,那都是避之不及,乞丐刚刚拿起斗笠,便有不少人散开,等到乞丐伸出斗笠讨要赏钱的时候,所有人刚才那种兴奋的情绪立刻消沉下来,毕竟东海城的百姓远远谈不上富裕,自家都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哪里还愿意搂钱赏人。

    乞丐转了一圈,也不过得到十几文铜钱。

    “驯马的,你这匹马多少银子卖?”一个看起来还有些阔气的公子道:“你开个价,我出银子买下来。”

    乞丐依旧是面无表情地摇摇头,只是托着斗笠,在所剩不多的人群转了一圈,终于来到韩漠面前,探出斗笠。

    他的脸';色';黝黑中带着枯黄,身体很单薄,看起来似乎营养不良,额头微微凸起,长相很平凡,是那种丢在人堆里也不会吸引任何人注意的那一种。

    韩漠笑眯眯地问道:“你是一个堂堂男子,有的是本事,这样在街头卖艺讨要赏钱,不觉的有失颜面?”

    乞丐抬起头,瞥了韩漠一眼,声音如冰一样冷淡:“我自己做事卖力气,得到的银钱不丢人!”

    “好!”韩漠嘻嘻笑道:“有意思,有意思。”他正要';摸';银子,忽地想到自己的银钱方才全都给了韩掌柜,于是向韩青道:“你带了多少银子,都给他!”

    韩青一愣,但很快就';摸';出一两碎银,道:“少爷,就这么多。”放进了乞丐的斗笠中。

    乞丐没有再说话,只是看了韩漠手中的阴阳棍一样,眉角微微跳动,转身走开。

    “少爷,为何给他这么多银子?”韩青低声问道。

    韩漠托着下巴道:“他是一个有骨气的人,混到这个样子,恐怕是落难了,一两银子或许能帮他一帮。”心中却在盘算着,要不要将这乞丐领回府中,毕竟拥有这种神乎其技的驯马高手并不多见,带回去教习自己习练马术,倒也是一个极好的主意。

    他正想上去请乞丐到酒楼坐一坐,却听身后有人叫道:“黄班头来了!”

    围观的人迅即闪开,本来被挤得密不透风的人群,此时早只剩下稀稀落落几个人。

    韩漠嘴角泛起一丝冷笑,这黄班头是东海府衙的护卫班头,算得上是东海郡守萧幕瓒的亲信,他本身更是萧幕瓒当初上任时从燕京带过来的。

    韩漠扯了扯韩青的衣裳,二人走到了大树后面,往远处望去,只见黄班头一身皂衣,领着三四名手拎杀威棒的衙差正悠悠然向这边行来。

    人群中有好心的对着乞丐轻声叫道:“驯马的,快些骑马走吧,待会儿想走都走不了了。”

    乞丐正在收拾东西,听到叫声,竟是回过头来,对着那提醒的人微微一笑,他本来冰冷的脸庞,却因为这一笑而温柔的多。

    乞丐收拾好东西,黄班头已经领人到了,几名衙差立刻将乞丐围起来,嘿嘿地笑着。

    黄班头腰间挎着一把刀,走三步晃两步,眼睛一直盯着那匹骏马,满是贪婪之';色';。

    他毕竟是见过世面的人,一眼就看出这匹骏马是地地道道的魏马,而且是魏国骏马中的上品,脚力和速度那是顶呱呱的,拉到马市上,就算贱卖,也能值两三百两银子,那可是大大的宝贝。

    “打哪儿来啊?”黄班头瞥了乞丐一眼,淡淡问道。

    乞丐依旧如同一块岩石,脸上没有半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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