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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长大的-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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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乱舞,屡击中后脑。如果某个暑假,你曾看到在钻石山头的小球场上,有四个高矮肥瘦的小子在舞双节棍,那我告诉你,其中那个胖的就是区区在下了!(另一个会不会是周星驰?)
三、可立七侠
导演喊“卡”,镜头前的搏斗才终止,大汉把紧扣在我喉咙的手放下,我从泥水中爬起。血浆还“卡”在我咽喉,我咽一口唾沫,不知为何呛了起来。茶水萍姐递上暖水壶,我漱了漱,把血浆冲出口。大德站得远远的,绕着双手靠在下巴上,表情呆滞。看见他这模样,我才想起自己在这沙滩上已轧了两天两夜戏了。
我挥挥手,示意他替我拿汗衣来更换。他没留意到,原封不动靠在一旁。“大德!”我没好气喊,他这才如梦初醒。我做了一个抹身的手势,他钻进车厢找去。我席地而坐,抓起一把泥沙。奇怪,拍了这些年戏,竟从来没拍过沙滩漫步的镜头。永远都是前无去路,后有追兵,跑跑跑、跑个半死,大杀风景。什么时候才可让我念念:婉君表妹我爱你,你愿意嫁给我吗?“的对白!”累得眼皮也撑不开还笑得出!“大德走过来把衣服递给我。”大德!“我兴致勃勃跟他说:”如果我早十年去台湾发展,说不定可以牵着林青霞的手,尽拍一些沙滩漫步、喁喁细语、海誓山盟的戏了,不用像现在这样打得焦头烂额!“”你不唱歌了?!“他风马牛不相及地搭了一句。我没好气看看他,啼笑皆非,他总有办法把人气得血脉沸腾。
收工的时候已是凌晨四点,我把余佬叫出来吃消夜。他睡眼惺松来到,劈头第一句就咒骂:“你不去做牛耕田,平白浪费了一身精力!”我还想做十二少呢!我忘了告诉他。八岁那年,已习惯早上五点钟起床,帮父亲准备冰窒的早市。冰室早上六点开门,由父亲主持大局担大厨,母亲跟姐姐负责做配料,而我则负责清洁和运送自来水的工作。那时候家家户户都需跑去于亍头的公众亍喉拿自来水,我是家中长子,当然得负起这责任。每天运八大桶水回冰室,四桶用作洗碗,四桶用作食水。小小年纪居然也力大无穷,从不假手他人。冬天走在路上的滋味一点也不好受;天黑漆一片,月亮还未走。偶尔抬头还看到星星。我记得在作文时写着:每天早上,我披星戴月上路去,虽然辛苦,但很开心。老师在我稿上批注:错用成语,“披星戴月”非如此用云云。我没有争辩。住在象牙塔里的她,永远不会在冬晨抬头看天上的星和月。
我喜欢“钻石山”这个名字,可以唬人。外国记者问:“刘德华,你小时候住在哪里?”“DiamondHill。”我说,咪咪嘴笑。每次都看到洋鬼眼珠里发出一道蓝光,像颗钻石。当年爸爸离亲叛众,不辞艰苦地从大埔老远搬至城里来,大概就是深信钻石山有遍地钻石,所以选择此地落地生根。
父亲是一个有趣的汉子,思想保守但行为新潮,不甘心一生背着传统架子,因此老爱在有意无意间肆意离群,干点“惊天动地”的事来哗众。很早很早以前,父亲已跑去学洋鬼烫头发,用夹子夹,一小圈一小圈,差点没把我们一家的嘴巴都笑歪了。六○年代末期,当大家还是流行收听空中播音时,他跑去扛了部电视机回家,先是黑白,后来嫌黑白不够“抢”,又去买了部彩色廿四寸的回来,在家设观众席,收一毛钱看三套片的价钱,做起亍场生意来。别小觑,这门生意倒也客似云来,我负责在黑板上写“业务报告”:黄太太一毛,李大婶两毛,张伯一毛;黄太太有事早辞,退回五分;张伯中途加人孙女,加收五分。一手字就是自那时候开始练的。
有个晚上,观众散席后,母亲给了二姐两块钱,嘱她带我和弟弟去吃消夜。那时候两块钱也满大的,云吞面(馄饨面)才四毛钱一碗、净面(阳春面)则卖两毛。姐姐拉着我,我背着弟弟,三人行。走至联宜路三叉口,那里有个菜市场,夜里摆了很多小摊子,有吃有玩的,像个闹墟。我们经过一个玩赌钱的摆档,姐姐忽然停下脚步,全神贯注望着档主手上玩弄的扑克牌。“你看什么?”我问。她神经兮兮地把嘴凑近我耳朵:“我看到那张底牌,是一张‘小丑'。”“我不信。”我说。于是我们站在那里等档主揭牌。咦?竟然就是姐姐说的“小丑”。我无法置信地看看她。“你碰巧!”我又说。“好,再来一次。”她想了想,“这次开’皇后'。”一揭,果然是!我半信半疑,开始蠢蠢欲动。姐姐又试了一次,全中!一连三次,不得不信邪。贪念夹杂好奇,我怂恿姐姐拿五毛钱出来赌一局。
“‘小丑'。”她说。揭牌,是“皇帝”!输了,我和姐姐一齐跺脚。不怕,这趟输了运气,再来!姐姐聚精会神,双手合十想了想,“’皇后'。”她说。我放下一块钱,心忖这次一定要连本带利归本才行。揭,又是“皇帝”!我跟姐姐面面相觑,呆在一旁。怎么一回事?!刚才的法力跑到哪里去?我拿着手上剩下的五毛钱,心如吊桶。而当姐姐迳在犹豫之际,我已狠下心。我把硬币夹在掌心搓搓,又对着它呵一口气。“这局一定是‘小丑'错不了!”我按着自己的胸口。姐姐双手紧握,大家屏息以待。牌子一揭。嘿!完旦!五毛、一块、五毛。两块钱的消夜统统输光。我咬咬唇,叹口气,认命好了!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头一次跟流行曲引起共鸣。
我跟姐姐决定回家对父母讹称吃了消夜。我看看身后一直没出声的弟弟,原来他熟睡了,一定不晓得刚才发生什么事。我很放心。回到家还装饱嘴相。母亲随口问:“吃了什么?”我也随口答:“炒面和稀饭。”谁也料不到一直睡得像头猪的弟弟偏在这当儿醒了。他张眼就说:“我肚子很饿。”登时一家八口都瞪大了眼。我看见姐姐眼珠子也掉下来。“不是说吃了炒面和稀饭的吗?”父亲问。“没有吃过。”弟弟又说。父亲转过头来,刚好看到我睨着弟弟。“搞什么鬼你们?钱花到哪裹去?!”他厉声问。我哑口无言。终于由姐姐和盘托出。无需押后再审,“赌博”罪名即时成立。死罪一条,逃不了!
打!父亲怒得青筋尽现,跑去抽起架帆布床用的木棍,二话不说当头狠打!我受了不下十数棍,事后被发觉打得肥肿难分。姐姐也好不到哪里去,一样受罚,给父亲用地拖棍打得呼呼叫。这是父亲第一次打我。“后悔没早点跟师父学洪拳呢!”余佬打趣。我笑着附和。说起来我跟余佬还是同门师兄弟,我们同拜一位老师父学洪拳。但这又是后来的事了。学洪拳当然不是用来对付老爹的,我很清楚是自己做错了父亲才打我。这些年来,父亲只打过我两次。另一吹是在我念高中一那年。学校终期试考英文科那天,同学甲走过来挑衅:“刘德华,你胆子大吗?”“胆大包天!”我拍拍胸膛。“你敢不敢在礼堂考试时,带骰子进去掷骰子答题目?”“这有什么不敢的!”我扬一扬眉。“好,就这样决定,别让我看到你临阵退缩!”“好,一言为定!”我跟他击掌。我把他给我的骰子带进试场,掷到一点就填A,掷到两点就填B,不消半刻钟就把五十条的选择题做好。我是全场第一个把试卷交出去的学生,离开礼堂前,我还回头向他做了个鬼脸。
可是这次逞强付出的代价实在太大。成绩单发下来,我一看,天!英文只得八分。这算是分数吗?我羞得不敢抬起头来。英文科的老师也接着叫我去训话:“刘德华你知道自己就读的是英文中学吗?英文科不及格是不准升班的。”意即这个学期我要留班。我想告诉她,我真的不知道这规矩;我要知道了,也不会选英文这科来逞强,挑别科好了,绝不会跟自己作对。我硬着头皮回家,一路上感到身上的细胞不断死亡。一只脚刚踏进家门,母亲就问:“荣仔你这学期考第几名?”我噤若寒蝉。
父亲留意到我一反常态,心中已有了底。我把成绩单拿过去给他看。“怒发冲冠”就是父亲当天的样子。他一记耳光打来。“啪”的一声,清脆俐落,掌风凌厉。我痛得金星乱冒,半边脸迅即滚烫起来。空气突然间凝住,直到我“哇”的哭出来。屋里同时有七对眼睛看着我,或愤怒、或怜悯、或同情、或惊恐、或垂惜。我完全没有藉口原谅自己。我很知道自己不应这么任性和顽皮。可是父亲的一巴掌也令我很难受,我觉得很受了一点侮辱。我宁愿再受棒打,也不愿捱这一记不留情面的耳光,所以益发哭得厉害。父亲罚我跪。吃晚饭的时候,更把我撵出门外站,一直站到凌晨两点。我向父亲认错,跟他保证下一个学期会发愤图强念好英文。当然这也是我挽回面子的时候。从学校状元“沦落”为留班生,我在姐弟面前的“地位”真如急坠的升降机般,“刷”的跌至低点。也许是自己敏感,但有时弟弟的一句“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却教我觉得十分刺耳兼气结。换作从前,我会振振有辞反驳一番,但此时唯有“咕”一声把气吞下肚里去。姐姐的话我要听,弟妹的话我也要听,在家里我简直完全没有立足之地。幸好这口乌气终在我英文考到九十七分时给痛快地吐出来;我又开始活跃校园。
有追逐的地方就有我。刘德华永远是最容易缉拿归案的顽皮学生。老师只要往操场上一喊:“刘德华!”操场上就立时有“刘德华”这个人走出来自首。百试百灵。我、余佬、小权、肥胡、朱强、阿伟、李景生绰号“可立七侠”(可立中学)。观其名,便知是好打不平,除强扶弱之辈。黄大仙警署派了一队少年警讯的男生来学校教我们空手道。开头大家非常兴高采烈,纷纷报名叁加,几节课下来,渐渐发觉对方空有来头,实际功夫欠缺,免不了扫兴。这也算了,总不能要求每个人都像“可立七侠”这般精英云集。两队人一直相安无事,和平共处。直到后来发现这班无耻家伙籍教功夫之名亲近我们学校的女生,挂羊头卖狗肉,且自命不凡,其中殃及李景生的小女友。士可杀、不可辱。这下子气可下不得,血气方刚,打了再说道理。
我以“可立七侠”的名义向“少年警讯”立下挑战书。乙某被派作“少年警讯”代表,站出来讨价还价:“你们这班小瘪三,黄大仙警署的人你们也敢打?!”余佬摇晃他的大头,道:“少说废话,形式单对单,地方任你们挑!”乙某想了想,狡猾笑道:“那就在黄大仙警署里打!”我听了,装出了个“皮笑肉不笑”的表情说:“要去黄大仙警署打,我们不如报警好了,嘿!”最后大家议定去附近的一所社区服务中心里决斗。战程,不赘述。战果,七比零。“可立七侠”以压倒性姿态胜出。“骄傲”都写在每张年轻的脸上。
“我们竟已相识十八年了。”余佬忽然感慨。“是呀,时间都刻到脸上去了。”我笑说。“……”“o下?你说什么?”余佬把声音略为提高:“……”“鷚?”“……”他重复。o下?!o下?!?!?!我想起“窈窕淑女”里,赫金斯教授如何矫正柯德莉夏萍的发音,改天我也要买一大堆玻璃珠子塞进余佬口里,教他念一百遍:THERAININSPAINSTAYSMAINLYINTHEPLAIN
四、操场上的白衣女孩
每天都有一班女生在操场上练排球。她是其中一个。我第一次留意她是因为她一身蜜桃色的皮肤。白色的汗衣和白色的短裤。有一双修长的腿。
我问余佬:“她是谁?”余佬东张西望:“谁是谁?”我指着操场:“那个长头发穿白色汗衣的女孩子。”余佬眯起眼睛看了一会,告诉我:“名字不清楚,但知道她有个绰号叫‘女飞鱼',是校内游泳队四个仰泳代表之一。”我“哦”了一声。原来我跟她早已碰过面,我记起了,在学校的级际游泳比赛会上,但那天她戴了个潜水镜,身上披大毛巾,我们打了个照面,印象模糊。
我并没有因此而走去操场上认识她。但有时早上到学校后,会不自觉地走去操场兜一个圈,看看她。每次都很容易的就能把她找着,因为那班女生中,她的头发最长。后来,我打听到她的名字叫林安琪,跟我念同一年级,喜欢运动,功课不差。但是我始终没有走近她身边,好好的将她看清楚。我有时会在教室外的走廊上碰见她,她每次都跟一大群同学走在一块,笑得很开心,毫不掩饰真情。余佬老爱在这时候用手肘大力撞我,鬼鬼祟祟地在人家背后“喂喂”。有次给她听到了,她回过头来朝我们友善的笑了笑。这还是我第一次站得这么近看她。她并不是那种精雕细琢,看了教你屏息的女孩子,但她有一张教人难忘的脸孔。眼睛黑白分明;眉毛纤合度;鼻尖上有几颗小雀斑;嘴唇微翘,笑起来露出一颗小犬齿;皮肤是蜜糖色,头发黑得发亮。林安琪并不予人十分漂亮的感觉,但很健康,很神气。
然而年轻人要兼顾的事情实在太多!我忙着捣蛋,忙着运动,并没有剩下太多的时间,可以让我放一颗心在林安琪身上。我把吃饭的时间用来念书,把应该念书的时间用来玩,乐此不疲。学期终,我在日记上写下过去一年的总结:
一、拿了五面铜牌,两面银牌,两面金牌。
二、因逃学被记了一个小缺点。
三、被英文老师罚抄“我上课要安静”五十次。
四、跟余佬打了两次架,两败俱伤。
五、替同学剪头发,五毛钱一次,总共赚了五块钱零用。
六、公开声称国文老师的花名为“聂龟”(他姓聂),后又因上课时向他请示甲骨文的“龟”字如何写法,得罪在先,恼羞成怒在后,终被重重罚抄甲骨文“龟”字一万次。
七、余佬借去我一块钱未还。
八、我向二姐借了一块钱,待清。
九、英文成绩优异,顺利升班。
我想了一想,在第十项上写下“林安琪”三个字。
开学第一天,林安琪跟我踏进同一间教室。余佬来不及地向我挤眉弄眼。我们竟被编排在同一班。更巧的是她被编排坐在我前面的一个位子。余佬跟我坐在一块,林安琪身边则是一个叫李萍的女孩子,她们以前念同一班,因此分外投契。上第一节课时,林安琪转身向我借尺。用完后,她回过头来还给我。“谢谢。”她说,笑了一笑。她是一个爽朗的女孩,爱笑,笑声像铃一般清脆,不拘小节。有时候笑起来鼻子皱在一块,有如一个小男孩。我喜欢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很舒服,可以随意地谈话。她没有一般女孩子的忸怩,这是她性格上可爱的地方。
我和林安琪都是爱运动的人,疯狂地把课馀的时间都奉献给这门学问上,毫无怨言。我们分别是男、女排球队的代表,同属甲队,余佬则是乙队,甲队负责教导乙队球技,一星期三节课,而甲队本身每星期也需练习三至四堂。因此我跟林安琪每天放学后都有见面的机会。她仍然是白色的汗衣,白色的短裤。有时候她会把头发编成一条粗辫子搁在胸前,打扮得土土的,另有一种味道。冬天地会穿红色。一身红,像小火焰。我还是喜欢她穿白色,清清爽爽,像小男孩,可以随时拍打她的头,跟她开玩笑称兄道弟。
就是这样我和林安琪很自然地走在一块。每天早上我会去她家的楼下接她,然后步行到学校吃早餐。中间两节小休,我们各自和自己的朋友玩。放学又一起去参加课外活动,偶尔会看看裤袋里有没有多馀的零用,跟她去看一场电影。但大多数的时间都耗在学校里,礼拜天我们会相约同学到学校打排球,开开心心又一天。我们都没有刻意去讨好对方,或者刻意地去想了解对方的一切。我和安琪的感情像“生活”,但又比生活多了一点爱情。
她生日那天,我送了一条链子给她,链子上吊着一小颗心型的水晶坠。我约了余佬一起跟她庆祝生日,她自己后来也拖了李萍来,一共四人,跑去一间小餐厅吃西餐。我没有买生日蛋糕,就把餐桌上的洋烛台凑近她眼前,当作生日蛋糕。“许个愿。”我跟她说。她抿嘴笑了笑,很认真地闭上眼睛,双手合十许了个愿。我没有问她许了什么愿,倒是她先告诉我:“我希望能在今年的排球比赛中得大奖。”这就是她的生日愿望。我听了,装出失落的表情:“我还以为你的愿望与我有关。”大家都知道我在说笑,唯见李萍这时候摆出个替我不值的姿态,弄得气氛氐僵僵的。我留意到安琪脸上掠过一丝不悦,但很快的又回复笑意。余佬带头搞气氛,大家又嘻嘻哈哈笑了。
我送安琪回家的时候,装作不经意地问:“开心吗?”“开心。”她简单地回答,拨一拨颈上的水晶链坠,“我喜欢这个。”她说,微微侧着头,带笑看我。我牵起她的手,拍拍,“喜欢就行了。”我说,口吻像个小小大男人。我们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一直没有说太多的话,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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