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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为煞-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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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这人还有个一个师傅抱养,一起长大的师弟,叫与于淡淡,拿手武器是一双银钩,也是个杀手。
“平平淡淡”在江湖上可谓非常有名,又称‘金钩夺命,银钩勾魂’是一双一流的杀手,一流的武功,一流的价格,外头曾流传这样一句话——“平平淡淡,放放心心”。
便是说,买命的事情,交给“平平淡淡”,就可以放放心心了。
有可能是平淡两兄弟自己放出噱头,不过确实有许多人认为不可能横死的武林高手,最后都横死了,便是死在了他们兄弟的手里。
而现在其中之一居然光天化日之下,明目张胆的跟随着这个锦衣小公子,不像是个杀手,反而像是个保镖,你说奇怪不奇怪。
有什么人这么有本事能请他做保镖,而这个锦衣小公子又是什么人呢?
第三十二章
金师傅本来不知道,可是刚刚从恶仆的话语里,就猜出个端倪,所以他在少年拍案而起之后,连忙起身按住了他。
“阿九,不可多事!”金师傅喝道。
“可是师叔,他们太过分了……”
“住嘴!”金师傅呵斥,转过身来,也不知是朝着锦衣小公子,还是一边的陈平平,拱了拱手道:“得罪。”
说完,从兜里掏出几个铜板儿放桌上,拉着阿九走了,那个名字叫做阿九的少年,一路愤愤的挣扎,出了茶棚还囔囔道:“师叔,为什么跟他们道歉,他们欺负人,师叔,我们学武之人不是应该……”
“啪——”金师傅抽了他一巴掌,沉声道:“你自己招事也就罢了,不要祸害了镖局,回头让你师傅收拾你。”
阿九很是委屈和不解,可是拗不过自家的师叔,也就被拉扯着,走远了。
花鸢满心准备看少年英侠教训恶少,却不料人家愤而一拍了桌子站起来,就憋屈的被自家师叔拉走了,嘴巴不禁微微张开,一副愕然的模样。( ⊙o⊙)
“哼哼。”锦衣小公子看到想要挑衅他的人,还没等他怎么遭呢,就自己走了,不禁更加得意。
他也不打人了,丢下那对老夫妇,转而迈步走进茶棚里,原本他也是准备要进茶棚边歇脚的,他边走边道:“不是我得理不饶人,我心情不好嘛,我最烦人家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招惹我。”如此说,他还真觉着自己有理啦。
锦衣小公子看到里面还有花鸢一个人呆呆的坐那儿望着他,皱了皱眉,大声道:“小丫头,滚开,少爷要歇息,这里被清场了!”
花鸢嘴角抽了抽,以前她也算在镇子里横行霸道了,也不得不承认强中更有强中手,论不讲道理,实在是输给了这小子。
“跟你说话呢,没听到啊!傻丫头,快滚!”锦衣小公子再次喝道。
花鸢闻言,乖乖的站起来,低头就走开了,小公子正在得意,未想花鸢却不是离开,而是径自过来一脚踩在了他的脚趾上。
那一脚,不厚道的说,花鸢是尽了全力的,请注意,这三个字——尽、全、力!
可以想象,被天赋异禀的她尽一下全力,会是什么程度。
不过更不厚道的说,她故意只踩脚趾,不踩脚掌,过来人都知道,脚掌和脚趾,哪个被踩到更痛。
“啊——”小公子的嚎叫声,听在花鸢耳朵,竟然让她觉得夏日的烦躁一扫而空,悦耳啊,果然坏事,自己做远比别人做爽快多了。
所谓十指连心,脚趾也差不了多少,小公子当时脸就煞青了,瞪大眼睛,一下子把脚从花鸢脚底下抽出来,抬着那只脚单腿跳了起来,一边跳一边大叫:“疼疼疼疼疼疼死了啊——”
这倒霉的熊孩子,眼泪都挤出来了。
一边的恶仆,一个连忙过来扶住小公子,殷勤的问东问西,另一人已经轮了袖子准备抽花鸢的大嘴巴子,却不料花鸢突然暴吼——
“是哪个不长眼的脑门被驴踢了的硌了本姑娘的脚!!”
虽然很短暂,但是当时在场的人,包括还在外面互相扶持着才爬起来的老夫妇,都愣了一下,这丫头——
花鸢小小年轻,却一副怒发冲冠的模样,指着少年破口大骂:“你个死胖子蠢货人没脑子拿猪脑子凑数就不要出来丢人现眼把猪蹄子收好塞哪里不行非要塞本姑娘脚底下你成心找抽吧你!”
一气呵成,气势惊人,不愧是丰宁大霸,话说在丰宁镇上那些三姑六婆吵架起来,时常插着腰站在街上大骂,花鸢早就司空见惯了,有道是偶尔练练街骂,方不忘本。
“你……你……”花鸢的气势太惊人了,小公子半天才意会到她骂的是什么,他气得发抖,道:“你骂我胖子?!你敢骂我胖子!”
小公子家境甚好,养得他有些膘肥,然而他最喜欢人家夸他玉树临风,最恨人家说他胖的了。
“原来你从来不照镜子的?”花鸢愕然的反问道,相信她,她绝对是故意的,这厮也真有趣,被人家骂蠢货猪脑猪蹄花都不介意,唯独介意人家说他胖。
“打,打,打死她……”小公子嘴皮子都开始发抖了起来。
他话音一落,身边俩恶仆就抡了膀子准备去教训花鸢。
话说,花鸢以前在丰宁的时候,花洗心一般是不让她打架的,一个女孩子打打闹闹成何体统,然而既然有这个“一般”存在那么就有“特别”存在。
“一般”和“特别”这两个定位,花鸢的划分是:凡是花洗心能看到的时候都属于“一般”时候,凡是他看不到的时候,就属于“特别”时候。
可以想象,花鸢的“霸主”地位不是吹的,她自三岁开始在镇上那帮孩子中横行无忌,五岁逐渐摸索出来一种,避免对方家里大人领着孩子到花洗心跟前告状的办法,就是——蒙了头再打。
因而时常,有小毛孩哭着说:小花花打我。
——真的吗?
——真的。
——你看到了吗?
——没有……
恶势力就是这样悄然增长的……
其实这个习惯,花鸢一直到现在都没怎么改变,比如说在雁北坡黑店那次,她弄垮了人家的房梁屋顶,然后导致房子塌了,勉强也算是“蒙”了头,再打。
还有这一次,她面对锦衣小胖子和那两只磨牙低吠要扑过来的恶仆,首先冲了出去,冲出去做什么?当然是把撑棚子的竹竿儿扯掉,于是棚子就盖了下来。
第一步,蒙住了头。
第二步,打!
花鸢扑了上去,对着盖在棚子下,从离她最近的一个人就开始下手挥拳头。
自刚刚开始,有个人一直被忽视了,除了已经走掉的金师傅,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这个没有存在感的人,便是陈平平。
陈平平一直没有进茶棚,因为他注意到了在场的一个人。
第三十三章
陈平平一直没有进茶棚,因为他注意到了在场的一个人。
一个少年
一个在睡觉的少年
一个在睡觉的时候眯着眼偷看他的少年。
好吧,如果一个少女偷看他,他也许还会有点儿想法,可一个少年偷看他,实在让他不以为意——如果不是他身上带的那一柄剑。
那柄剑他见过,在另一名杀手身上。
陈平平是个杀手,有一次接任务的时候,遇见了一个冤家,所谓冤家便是同行。
既然是同行,那么就要懂行内的规矩,如果两名(及以上)杀手受雇于不同主顾同时对上一个目标时,先到的先出手,若是先到的那个失手了,后面的才有出手的机会,若是后面的也失手了,先头的才能再次出手。
当时要杀的人是谁,又是谁得手了,也就不说了,只是那个同行,便是这柄剑原先的主人。
那个杀手并不出名,不过他的剑非常快,其实杀手只要会杀人就好了,实在不用太出名,出名不是什么好事,便如“平平淡淡”两个人,若不是被名声连累,哪会有那么多仇人寻上他们,也就不至于落到现在这般仰人鼻息的地步了
而今看到睡觉少年身旁的剑,陈平平突然觉得,那个会杀人而不出名的杀手,也许下场比他们还不如。
等到棚子倒了,花鸢对着不知道谁挥拳头的时候,陈平平知道,自己再在一边闲着,就会受人话柄了,虽然不一定是他乐意,可他现在的身份就如金师傅所料,一个保镖罢了。
不过他不是跟在人身后耀武扬威的普通保镖,而是一个不到关键时候绝不出手的低调而厉害的保镖——这是他,一个曾经一流杀手给自己的新的定位。
所以,他等到现在,才把脚一挑,将一颗石子从地上挑到了半空中,然后他抓住,向着花鸢背后一掷。
太简单了,这么对付个小丫头片子,以至于他有一点后悔。他做杀手惯了,不大会教训人,一出手就是致人死地,比如现在,他就拿不准这块石子的力度,把小姑娘的胸口击穿后,会即叫她当场毙命还是让她挣扎个几下再毙命。
他还想,现在杀人又不能算钱,实在不该下手这么狠的。
这人已经习惯性的把人命和钱财划上了等号,于他而言,没有报价的尸体什么的……最讨厌了。
幸好花鸢不知道陈平平的心里活动,不然她一定会叉腰大笑,原来此大叔是潜藏傲娇+闷骚的属性!
好吧,当时花鸢是不可能知道那些的,当时,那颗小石子离她只有三尺远,甚至陈平平已经预想到石子儿穿透皮肤,与骨骼撞击的声音,并且已经计算好,还会从她的前胸伴着一股血箭飞出来。
想到此,他的嘴角不免习惯性带了一丝笑意,一份对自己能力的自信,这份自信,一直维持到沈青愁出手。
沈青愁自然会出手,她花鸢都自命不凡自己是他的命门了,他还能怎么办。
花鸢不是瞎子,自然早看到小公子身边跟着的人是三个,而不是两个,她还敢背对着那个一直没出声的人,不就是指望着外面还有个假寐之中的沈青愁么?
沈青愁果然也没辜负她,虽然装睡了半天,最后还是以一片树叶,截住了那块石头。
陈平平一直预备着沈青愁出手,他并没忽视他,他用石头投掷花鸢,本就有几分投石问路的意思,然而当他看清楚,对方是用一片柔软的树叶,截住他的石头的时候,还是震动了。
为什么会是树叶?!为什么不是其他的,飞刀,袖箭什么都好,怎么会是树叶?这需要怎么样的内力啊,这个少年——
“老板,结账。”不知什么时候,沈青愁已经下了马车,走到那对本在这里卖茶水的老夫妇跟前,递给他们一块足足有十两的银子,居然还面带笑意的道:“我妹妹调皮,这个就算是赔偿了,多的便算是医药费,你们快走吧,越快越好。”
那对老夫妇本来心痛茶摊,可是如今已经明白这几位都不好惹,只怕要出乱子了,又见有人出钱赔偿,除去这里家什的赔偿,还多出许多,连忙互相搀扶了,头也不回活像后面有鬼追一样跑了,那身板儿,一看就知道是劳动人民的身板儿,捂着腰杆还能如此健步如飞。
沈青愁收回目光,喃喃道:“跑得这么快,早知道就省了那笔医药费了”说罢,抬头看了陈平平一眼,仿佛埋怨一般补充道:“这可都要算在你头上的。”
废话……太多了,杀手属性的陈平平,职业习惯的如此想着,一言不发果断的出钩,向沈青愁挥去。
他没忘那片能打飞他掷出的石子儿的叶子,一改之前的轻视,如临大敌。
……
另一边,没有人在背后虎视眈眈的花鸢,痛扁的那叫一个爽快,棚子下攒动的人头,瞧见哪个不爽就按住扁哪个,嚯嚯几拳头,恨不得唱两嗓子。
三个攒动的人头,很快就有两个不动了,也不知是被打昏了,还是装死,最后还有一个爬爬爬,爬了出来。
花鸢一看爬出来的人,笑了,要不怎么说有些人是生来就是主子命,有些人就生来做奴才呢,自己刚刚辨别不出人来,却偏偏把两个奴才撩趴下,把小公子给放出来了。
小公子好容易爬出来,大喊:“陈师傅,救我——”
闻言,陈师傅心中一动,方才轻敌在先,没想到面前这个小鬼如此难缠,此番若是没保护好小主子,让他以后如何在府里立足?这样一想,不禁心中一乱,想要回身去相救小主子,却让沈青愁如影随形,死死缠住了。
“叫师傅也没用。”花鸢跑过去,骑在小胖子公子的身上,狰狞一笑,道:“叫爹,叫娘,都没用,受死吧你!”
说着,一拳头一拳头的往小胖子公子脸上打去。
“别打,我给你钱——”
没有创意,花鸢白了一眼,接着打。
“你知道我是谁吗?”
管你是谁!继续打。
“我是……啊——唔——”小胖子想说什么,可是却说不下去,最后拼命捂住自己的脸生生挤出一句话:
“别,别打脸。”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来,花鸢就扒开他的手照面皮子打去,一边打还一边道:“给钱也要打,管你是谁都要打,打的就是你!你以为是我想打你么?谁让你硌我的脚啦!我最恨人家咯我的脚啦!明明长得胖,还不让人家说!死胖子,死胖、胖、胖、胖、胖子!”
每句话的落音打一拳,每个胖子的胖字,也打一拳,那小胖子本来已经圆圆呼呼的脸上,跟发了的馒头似地又肿了一大圈,当真有如猪头一般,眼圈儿乌青,嘴角淌着口水伴血,别提多可怜了。
花鸢揪着他的衣领,喝道:“为什么要咯我的脚!为什么非要逼得我不打你不行!你知道你这样多讨厌吗——”
“呜呜……”到底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孩子,别看之前挺凶,此刻却忍不住泪涕横流。
“别哒啦……呜呜……对,对唔起——”小胖子明白,自己在劫难逃,眼角溢出晶莹的泪水。
哼,花鸢一声冷笑,朗声道:
“——道歉有用吗?要是我放火烧了你的屋子,烧死了你老婆,要是你还有个闺女,我也找人把她玩个一百遍,回头我再跟你赔罪,你说有用吗?有用吗——”
难得的是和小胖子之前的话一字不差,连口气也惟妙惟肖。
话音刚落,花鸢再挥一拳,小胖子终于昏了,天知道,他刚刚在心里祈求这一刻已经多少遍了……
其实,他能挺到现在才昏,花鸢松手,放开了他,她也觉得他挺不容易的了。
“小丫头,你知道你刚刚打的是谁吗?”陈平平突然道。
他的声音凉凉的,维持着一种表面上的平静,而实际上则压抑着一种隐隐的怒意。
恼怒,对于一向骄傲的他,没有比眼下的状况让他更懊恼,发怒了,他竟然让一个少年缠得死死的,出道十余年,从未发生过这样的事情。更甚的是,被他保护的人,正可怜兮兮的躺在地上。
“我管他是谁。”花鸢站起来,一脚踏在没有知觉的小胖子身上,灿烂一笑,阳光之下,竟然有几分耀眼。
这样的姿态,这样的笑容,便是沈青愁也未见过,连她自己都恍惚中有一瞬间的错觉,仿佛她还是曾经在丰宁镇街头横行无忌的‘女大王’一般,未曾改变。
“打都打了,你奈我何?”风抚过,那个小姑娘发丝纷乱,却好不张扬,让人忍不住侧目。
第三十四章
陈平平冷哼一声,收回目光,对于这么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姑娘,他实在不用多解释什么。
“小子,‘神行太保’周传龙是你什么人。”他对沈青愁沉声而道。
‘神行太保’周传龙,是什么人?其实江湖中人都知道,他是个贼,准确的说是个飞贼。而他唯一与其他飞贼不一样的,便是他的轻功不止一般的好。
据说,此人少年时曾救了一个人,便是有“阴山老叟”之称的黄叟,这黄叟如今说起的人已经少了,可是若说起三十年前,却是当时响当当的武林十大高手之一,不过行事却是亦正亦邪,全凭心意,当年落难,内有一番缘故也不细表,若非当时遇到周传龙相救,早一命呜呼了,而他最有名的绝学便是阴风爪和一套名曰如影随形的轻功。
最后这个叫周传龙的小子,便学会了这两门功夫,成了后来的神行太保。
“周传龙?”沈青愁想了一下,道:“没关系。”他说谎了,他和周传龙还真有点关系。
话说,沈青愁一开始的时候,和花鸢一样,身上除了修罗经心法,再无半点功夫,而仅仅靠那套心法,在江湖上生存,又是不可能的。
于是,他不得不想办法学武,每杀一个人,吸尽内力之后,又都会在尸体身上摸索一番,找到钱财或者武功秘籍。
虽然不是每个高手都会把武功秘籍放在身上,可这几年来,不断有武林人丧于他手,便是瞎猫遇到死耗子,也给他弄到了好几本,而其中,居然以字解的居多……而以沈青愁的出身,他认识的字真的不太多,武功秘籍这种东西,甭管好坏,也不能随便在路上拉个写字先生来解说的,因而都被他丢了,唯有几本图解的,不用认识多少字,看图就能懂,就被他练了。
而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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