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悍记-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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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千仞应付了几句,爹爹磕了磕烟袋,起身说道:“二蛋啊,你要好好读书,明年就是县里大考了,你以后有没有出息,可就全看这次了,可别跟我一样,这辈子就呆在村子里,唉。”

    “行了,你天天叨叨,要我说,我们家二蛋一定能考上。”项千仞的母亲,端着饭菜放在院内桌子上,招呼他们父子二人过来吃饭。

    二蛋眼睛发光,坐下后一顿狼吞虎咽,娘亲慈爱的望着儿子,把几块鱼肉给他夹过去,自己却没有动筷子。

    “娘,你别顾着我,你也吃啊。”项千仞抬头说道。

    “你这孩子从小便爱吃鱼,可得多吃点啊,娘亲先前和你爹爹吃了一些,不饿。”项母笑着看着自己儿子。

    “不行,你多吃几块,我看着才算数。”项千仞放下饭碗,倔强的看着自己爹娘。

    项父眼里流露出一抹欣慰,伸出筷子将鱼头和鱼尾放进碗里,笑道:“现在我和你娘都有吃的了吧,你快吃吧。”

    二蛋疑惑道:“为什么不吃鱼身啊?这鱼头鱼尾尽是些刺。”

    他娘亲使劲咬了口鱼头,打趣道:“我和你爹爹最喜欢吃的就是鱼头鱼尾了。”

    有一个人,在你还是婴儿的时候,抱着你,不管多么疲惫,还在轻吟着让你入睡,让你不再哭泣的呢音。

    有一个人,在你睡梦里时而尿床的时候,担心怕你受凉,不顾自己的睡眠,每夜苏醒数次,只为去摸一摸你身下的被褥,看看那里是否潮湿。

    有一个人,在你成长之中,在你读书之时,忍着困意起床,只为去做一顿早饭,让你不饿。

    有一个人,在知晓你喜欢吃鱼后,每次都是自己吃了鱼头鱼尾,你笑着问她,为什么不吃鱼身,她笑着回答,她喜欢吃鱼头鱼尾,可你却当了真。

    有一个人,在你的成长中为你缝补衣衫,那一针针中,有几点嫣红,你很难看到。

    有一个人,哪怕你真正的长大成*人,她也会带着那几十年如旧的目光,默默的望着你,默默的开心,默默的微笑,直至最后,默默的闭上自己疲惫的双眼。

    这个人,叫做母亲。

    还有一个人,在你还是婴儿的时候,双手举着你的身体,高高的举起,取代了他眼中的太阳,成为了他的一切。

    还有一个人,在你还没有学会走路,还在摔倒的时候,扶着你的双手,在那开心的笑声中,扶你走出人生的第一步。

    还有一个人,在你一次次的欢声中,拉着你的手,带着你走过山山水水带着你去看天看地。在你抬头仰望的背影中,你会觉得他是山他是天。

    还有一个人,在你说出原来妈妈喜欢吃鱼头,并且很认真的把鱼头鱼尾都留给母亲时,他在旁边,望着妻子,露出歉意与柔和。

    还有一个人,在你长大之后,每每想起,都是严厉与凝望,让你越加的厌烦只是随着你渐渐成长,你会发现在那严厉的目光下,隐藏着一份你当年看不到的爱。

    还有一个人,他苍老的躺在床上慢慢闭合的双眼内,透出害怕,透出无助,可你的怀抱,你的柔声,却是让他如同孩子一样如同你幼年他举起你的身体,开心的笑声,让他不再害怕无助,而是温暖中,倒在你的怀里。

    这个人,叫做父亲。(这一小段出自仙逆)

    “爹,娘,孩儿与你们说件事。”二蛋放下筷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做下了重大的决定。

    “什么?”爹娘互视一眼,疑惑问道。

    项千仞望着爹娘的脸,眼睛突然有些泛潮,想到那么一去江湖,便不知晓再见面已是何时,他一跪而下,朝着父母深深扣了几个响头,哽咽开口:“爹,娘。孩儿不孝,明日我就要离开你们独自去远方了,日后再相见也不知晓是几时,此次是来最后与你们告别的。请原谅孩儿无法侍奉在你们身边。”

    项千仞泪眼模糊,带着哭腔,然后猛的起身头也不回向外面跑去,一边走一边用袖子擦流出的眼泪,可似乎怎么擦也擦不完。

    留下的父母两人呆呆地看着逐渐消失在夜色里的儿子背影,碗里的鱼头和鱼尾逐渐变冷。

    儿女们从小在父母身边长大,不时向往外面精彩的世界。

    经常怨恨父母身边太狭窄、太陈旧,父母的唠叨难以忍受,早早想逃离父母的约束。

    当你走出去,看到外面的世界繁花似锦、五彩缤纷,你自然陶醉于其中,哪里还想得起遥远的地方有颗时时牵挂的心。

    只有当你遇到风雨、遇到严寒时,到处漂流的生活不好过,再好的房子也收容不了自己的伤痛。

    这是,才会想起父母这个能挡风避雨又慈祥温暖的老房子。

    当你在老房子里疗好了伤,心又早早的飞走了,来不及仔细端详这座老房子。

    它老了,应该修修了。

    儿女们一天天长大,父母也一天天衰老,他们已经扛不住风雨了。

    你没听到一阵风雨袭来,老房子已经吱吱地呻呤了,声音很低、很压抑,怕你想飞的翅膀增加负重。
第九十三章 待我富贵荣华,许你十里桃花
    二蛋一边跑一边哭,眼泪怎么擦也擦不住,疯了似的往外涌

    庄子里山下溪水绕行,便如女子秋波有了灵气,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有一名妇人仍蹲在溪畔浣衣,因为姿势的缘故,凸显得她身段婀娜,木槌一次次轻柔敲打搁在青石上的衣物,不敢如何用力,累了便稍作歇息,虽年纪三十余几,但姿色容貌仍然不减当年分毫,丰腴的身子让她比起年轻女子来,倒是还多了些成熟以及妖娆,她伸出一根青葱手指去捋起垂下遮掩眉目的青丝,沾了湿水,便紧贴在额头与脸颊,偶尔出神发呆,望着水中自己面目的倒影,涟漪起,便模糊了。

    她嘴角微微勾起,穷苦人家买不起铜镜,这物件对她而言实在华而不实,虽说庄子都说她长得好看,可她也从不觉得自己哪里便真好看了,倒不如称赞自家闺女长得貌美如花来的舒心,更来得让她开心。她轻呼出一口气,回过神,继续捶打那些泛白稀疏的衣裳,她不敢人多时候来浣洗衣物,尤其是那些贴身的,总觉得羞人,而且村里一些个游手好闲的惫懒汉子,不管是青壮年纪还是上了年数的,都会没脸没皮蹲在溪边上,指指点点,一些庄子里妇人自然也都不乐意,背后骂她是狐狸精,若是有自家汉子腆着脸在溪边,少不得阴阳怪气刺她几句,她微微叹息,看到一只红绣肚兜儿,约莫是自己那里委实累赘了些,始终撑着,故而比较穿在外头的衣衫,针线都显出让她脸红的稀稀疏疏,妇人赶忙拿木槌敲了几下,想着赶忙洗干净了就去晾在屋里,自嘲笑了笑,不就是两块肉吗,真不知道男子们为何眼光总盯着看,她倒是恨不得生得越小越好。

    妇人的家离小溪隔的不远,四周没多少人家,所以屋子里的灯火便显得格外显眼,二蛋在山间那条黄泥路上一路小跑,路过那妇人家的时候明明步子已经超了过去,但不到一会儿功夫他却又退了回来。

    二蛋使劲在脸上抹了抹,深吸几口起后走到那妇人身旁,小心问道:“李姨,这么晚了还在洗衣服啊?”

    那妇人闻声放下木槌,抬起头笑道:“千仞呐,这么晚了还出来,不怕爹娘担心,么?”

    二蛋尴尬的笑了笑,说道:“李姨,木子姑娘呢?”

    那妇人挽了挽耳边秋鬓,顿时风情万种,她伸手指了指灯火通明的小木屋,“喏,在家读书呢,那孩子总说羡慕私塾里的老先生夸你聪颖,她要努力超过你哩。”

    二蛋一楞,原来……原来我也有值得人羡慕的地方么。

    他看着那一间很小但灯火却很亮的小屋,不要命的跑了过去,如果我即将要离开,请让我大声的告诉你,李子,二蛋喜欢你,打心底的那种喜欢你,不敢说的那种喜欢你。

    “咚咚。”木门外传来一阵急裂的敲门声,李木子放下手中书本,疑惑问道:“谁呀?”

    敲门声戛然而止,项千仞站在门口,没来由的感到一阵心慌,几次张开嘴,声音却沙哑的听不出声来。

    他莫名的害怕,害怕拒绝,害怕从今以后如果说了这些话后连朋友也做不成,他害怕那种被拒绝的感受。

    “忒娘的,反正明日便出去了,伸头一刀总比遗憾终身来得好。”二蛋咬了咬牙尖,猛的提高声音朗声道:“李子姑娘,我是项千仞。”

    里头沉默了下来,半刻后才传出声音,“哦。怎么了,大晚上的有什么事吗?”

    二蛋的心卡到了嗓子眼里,拔腿便想跑,但不知晓为何,今天的他犹如鬼使神差一般,非但没有逃跑,反倒是坚定的站在原地,一步也不曾挪移。

    他深呼吸一口气,不退反进,又敲了敲门,“李子姑娘,能出来一下么?我有些藏在心底的话想和你说。”

    “如果是为那日道歉的话,就无须说了。”

    “不是,这些话,我已经放在心底好些年。”这一次的项千仞没有停顿,毫不犹豫的回道。

    里面又静默了下来,项千仞站在门外,脸色平静,二月的风还带着些腊冬的味道,吹的他娘亲亲手为他织的衣裳猎猎作响。

    “嗯。”里面传出一个淡淡的声音,二蛋心里一喜,片刻后只见李木子穿一套修身青衫从屋里走出。

    二蛋手捏着衣角,突然不知道说什么,李木子也不催,就这么盯着他。

    气氛有些冷了起来,项千仞心中暗骂自己不争气,最后终是鼓足勇气道:“李子姑娘,我们去溪边走走吧。”

    二月的夜里还是会有些寒意,轻轻吹过风将李木子刘海吹起,在月光下,仿佛她的每一次低眉、蹙额、颌首、浅笑,都是显得那么美丽。

    两有的路你和某些人一起走,就长得离谱,你和另外一些人走,就短得让人舍不得迈步子。

    “千仞,你日后打算干什么?”李木子问他。

    “呃。”项千仞愣了一下,看着天上月亮挠了挠头,微笑道:“我要做一个正义感十足,受万人敬仰的大侠,行走江湖的时候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李木子无声地笑了笑,低低地“嗯”了一声。

    两个人的脚步声在沉默中分外清晰,二蛋数着步子,不敢看李木子。

    气氛又开始冷了下来,二蛋拳头捏的很紧,指甲陷入掌心,他突然停住步伐,定定的凝视着李木子,而后者,也回过头疑惑的看着他。

    两人的目光就这么在空中相遇。

    二蛋就这么沉默的看着她、看着她。

    突然,他伸手一把将李木子搂进怀里,不顾一切的大声喊道:

    “李木子,我项千仞喜欢你!不要脸的喜欢你!”

    李木子挣扎的动作骤然一滞,抬起头呆呆的看着这个将自己抱住怀里的男子,然后双手试着将项千仞抱住,“其实…其实我也喜欢你。”李木子轻声喃喃,闭上了眼。

    项千仞呆若木鸡,怔怔的瞧着这个被同窗当作梦中女神的女子,然后低头吻了下去。

    ……………

    ……………。。

    时光总是过的很快,不知不觉,已经是深夜里,项千仞与李木子走在那小溪旁,拉着手,低声说着话,似总有说不完的言语,那时而传来的笑声,同样代表了美好。

    不知这样的夜里,他们二人若是一直这样走下去,会不会一路走到了白头,亦或者……曾经沧海,成为了一声叹息。

    项千仞站在李木子家门口,朝她挥了挥手,笑着说道:“回家吧。”

    李木子微微一笑,幸福的点了点头。

    两人同时转过身去。

    突然,项千仞似乎是想到了什么,脚步一顿,回头大声说道“李子,你一定要等我啊,一定要!”

    李木子眉头一挑,疑惑说道:“什么?”

    二蛋笑了笑,神秘兮兮的说道:“没什么,待我富贵荣华,定许你十里桃花。”

    李木子白了他一眼。笑骂道:“这么一会就会说情话了啊?怪不得娘亲说男人天生就会花言巧语,哼,等你富贵荣华,只怕红颜枯骨成沙了。”

    项千仞眨了眨眼,不再去看李木子,洒脱的转身、回头,消失于茫茫夜色之中。

    ………

    李子,我们说好的,你一定要等我。
第九十四章 那双绣花鞋
    紫雾山连绵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顶真容。紫雾山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

    只是更有名的,却是在这山上的魔道门派----黑魔门。

    黑魔门一脉历史久,创派至今已有五百余年,为当今魔道之首。据说开派祖师本是一个落魄书生,半生潦倒,郁郁不得志。在其知天命之年时,一心跳崖求死,路经紫雾山,见此处钟灵奇秀,聚天地灵气,是一绝好之地,便思忖葬在此地也算风光,当下立刻登山,从山顶处一跃而下,结果这书生倒是命大,被崖壁上一株破石而出的松枝所救。

    所谓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未几,他竟于紫雾山深处一处密洞内,得到一本无名古卷,上载各般魔门妙术,艰深枯涩,却是妙用无穷,威力巨大。

    书生得此奇遇,潜心修习。忽忽二十年,小有所成,乃出,几番江湖风雨,虽不能独霸天下,倒也成了一方之雄。遂在紫雾山上,开宗立派,名曰:黑魔门。

    而在他溘然长逝之后,不料其后百年间,不知是天意弄人,或是缺少底蕴,黑魔门日见式微。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整整四百余年,情况才有了改变。

    大概是上天累了,不再捉弄黑魔门,在这个时候,从黑魔门第十一代传人,竟出了一个惊才绝艳、领袖群伦的绝世人物,此人天资聪颖过人,为黑魔门第十代门主天弄收为关门弟紫,那时此人年仅二十岁。

    那人入门之后,只一年间便将天弄所传的所有魔功术法领悟贯通,在众弟子中独占鳌头。又过一年,便连弄天也只能凭借深厚修行与他勉强打个平手。

    弄天又惊又喜,断然将祖师传下的那本古卷拿出,传于那人自行参祥。那人便就此在后山“魔岩洞”闭关,这一关便是十年,方才破关而出。

    据说他破关之时,正是月圆之夜。那夜冷月高悬,整座紫雾山通天峰便如白昼一般。忽尔狂风大作,后山竟有龙吟长啸,声震百里,听者无不变色。

    一声巨响,魔岩洞府豁然而开,此人披肩长发一片猩红,面带微笑,身有魔气,缓步而出,众人骇然,以为魔尊。

    这个人,叫做项千仞。

    。。。。。。。。。

    岁月悠悠,如白驹过隙,二十年的时间似乎使这座江湖老去一般,整个江湖只能听到一人名号。

    一代魔尊项千仞!

    二蛋这两个字以被人遗忘,江湖上只知道一代魔尊项千仞功参万古造化,开仙门而不入,以一己之力扭转整个天下局势,使黑魔门如日中天,位于魔道魁首,独战正道五岳派。

    然而,突有一日,一代魔尊项千仞辞去黑魔门门主之位,如农翁一般,穿粗布麻衣,骑一匹瘦马绝尘而去。

    从此了无声息。

    。。。。。。。。。。。。。。。。。

    。。。。。。。。。。。。。。。。。

    “李子,你还在等我吗。”一骑临近项家庄子,暮色中依稀可见几处人家的炊烟袅袅,麻衣男子牵马而行,跟村口一户泥屋人家讨要了一瓢水,一家三口都很热情,咧嘴笑着说“尽管喝,包够。”

    麻衣男子笑了笑,作揖道谢,扬长而去。

    过了二十年,项家庄还是项家庄,一栋栋简陋黄泥或是茅草房子都建在山腰上,背后是山,面对还是山,那条小溪流依旧在山脚潺潺流着,只不过乡间小路上的桃花已经全部凋谢枯萎。

    麻衣男子牵着马,绕着山路缓步前行,记得那年离家时这条路还是用黄土积余而成,每逢下雨便会泥泞不堪,而如今已经铺上了青石板,平坦又整洁。

    麻衣男子缓缓的走在这条平坦小路上,心里却莫名的有些发堵,路比起以前好走了很多很多,再也不会有黄泥沾鞋了,但他感到一种发至心底的陌生。

    他记得自己的家住在半山腰上,家门口有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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