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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与剑-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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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块空地来。
眼见这人如此生猛,而且说打就打,剩下围着的几人都向后退了一步,生怕下一招打在自己脸上。看着旁边捂着鼻子惨叫的同伙,每个人都立刻明白了如何做到欺软怕硬这四字真言。
“你们还等什么?一起上!给我打死这混蛋!”马老三躺在地上,满脸鲜血地大吼着。他已经气得三尸神暴跳了,不过他好像被打倒后没来得及看到乱糟糟先生打后面那几个人的动作。
他没看到,他带来的跟班们可是看到了,开什么玩笑,平时欺负个老实人还行,碰见个这么猛的主儿,谁还敢上?几个人不敢靠近,只是小心翼翼把他围住了。
傻坐在地上的小偷也楞了,他心里在想:这个乱糟糟的家伙这么厉害?好像比帮主胡天霸还厉害,估计他能打好几个胡天霸那样的。他赤手空拳就能打倒这么多人,要是把背后的刀拔出来那现在不是满地死尸吗?要不要分他点钱?拉拉关系?或者,带着他一起上路?也许他会是个很好的保镖呢。
正在所有人都各怀鬼胎的时候,胡同口有人大喊:“大哥,你怎么了?我来帮你!谁敢动我大哥一根汗毛,我马老四就活劈了他!”
胡同口又呼啦啦进来一批人,比刚才还多,一个长得比马老三还像猪头的人带头冲了过来。
被围的二人又同时产生了很不着调的想法:这一家子是怎么回事啊……上辈子做屠夫做得太敬业来世遭报应了吗……
想归想,不能光思考然后等着挨打,得有所行动了,对方根本不是讲道理的人,其实他们俩人也不是……
乱糟糟大哥又开始动了,瞬间左右拳同时向外挥出,把两旁的四个人全部打倒,倒不因为那四个人是木头,而是他的拳太快了,正常人根本反应不过来。而且他出拳时身体并没摆动,完全没有征兆地挥拳。估计如果不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根本挡不住。
以眨眼的速度击倒周围的人之后,乱糟糟大哥一把抱起了矮他一头左右的小偷,顺着墙就跑了上去,没错,就是顺着墙向上跑……因为他的脚踩着墙就像踩平地一样,速度很快地蹭蹭两三下就上到了墙头,用另一只手一撑就上去了,然后跳了两下,消失了……墙下赶来的众人目瞪口呆地看着差不多*尺高的墙发楞,每个人的心里都是一个念头:“这人是猴子精吗?”
胡同口对面有一座酒楼,在酒楼的二楼窗口,坐着两个人,面带笑容地把这场混乱从头看到尾。其中一人身着灰色长衫,细长的脸上看起来清新俊逸,虽然岁数也许不是很大,但却带着股淡然的气息。另一人短衣劲装,方方正正的脸上显现出一种沉稳浩然的味道,似乎有个三十来岁的样子。
短衣方脸的汉子收起笑容,转过脸来对另一人说道:“天克,你觉得刚才那个像猴子一样的家伙怎么样?”
他对面名为天克的年轻人回答道:“好像满有意思的,此人的功夫无招无路,看似一通瞎打,但却浑然天成,自成章法。似乎完全是他自己创出来的武功一样。但确实非常实用,而且他的身体强度也比一般人要强上许多,如果他的这些招数换一个人使出来恐怕就没有这么好的效果了。总之,此人不可小看。也许不比我差。”
方脸大汉听闻此言又笑了起来,给自己面前的杯子满上一杯酒后说道:“还有能不比你差的人啊?那可真是太稀罕了。你叶家剑可是号称天下无敌啊。如果有机会你能跟这个人过过招也许会对你的武功提升有所帮助吧。”
叶天克撇了撇嘴,回答道:“我一直认为所谓武功,不过就是招数和身体反应的组合运用,内功也只是可以增强气势的辅助。所谓拳怕少壮或是乱拳打死老师傅这种话也就是这个道理的体现吧。招数固然重要,但自身条件是更重要的,也许我现在很强,但几十年后,人老了,反应慢了,自然就会被后人所超越。但如果是刚才那个像猴子一样的人,也许他老了也一样会很强吧。”
说罢此言,两人又笑了起来,并将各自杯中酒一饮而尽。
放下酒杯,叶天克肃然说道:“程重,咱们这次的目标就隐身在金沙帮这个本地的龙头帮派之中,他既然犯下这么多罪案,又大老远从京城跑到这里来,会不会有什么其他的目的?”
程重皱了皱眉头,夹起了一口菜嚼了两下,很认真地回答道:“据我这几天打探到的消息,这个人自从进了金沙帮后,给帮主胡天霸出了很多蔫坏损但非常有作用的主意,帮胡天霸摆平了很多麻烦,而且还把城西的西华帮的势力吞掉了一大片,现在金沙帮的实力比以前是提升了很多。而且他在帮里的地位窜升速度非常快,现在已经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帮里的混混们也大都被他拉拢了。如果……哪天胡天霸出什么意外的话,恐怕他就能立刻控制整个金沙帮。”
叶天克不紧不慢地给自己又满上了一杯酒,低头抿了一口,自言自语了一句:“仔细品起来,这酒还真是挺香的~”随后对程重说:“那看来他的目标不仅仅是在金沙帮混个安稳日子了,等他能控制整个本地黑道势力的时候,会显现出更大的企图来。你看他现在改的名字:于复飞。想在杭州复兴飞蛇帮啊,那样的话,这出戏就唱得有意思了。”
程重歪了下头,回答道:“那就不知道了,上头给咱们的任务是看紧他,不能让他有能东山再起的机会,如果有可能的话,就把他……”说罢用手掌在空中比划了一下。
叶天克笑了一下,眼光又看向了窗外的闹市:“这杭州城看起来繁华似锦,但私底下也是暗流涌动,又是明争又是暗斗的,还真是混乱啊。”
第二章 雇主与猴子
花与剑
第一卷 有缘来相会
第二章 雇主与猴子
几年前,程重为了追寻杀害自己妻子的凶手而背景离乡,他当时心中就只有复仇这个念头,他也只知道一条线索,就是枫叶图案。然而在他追凶几年的追寻过程中,却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凶手的头绪。这让他非常沮丧。在他茫然无措的时候,他走到了京城顺天府,遇到了师傅,以及师傅要跟随一生的王守仁。
在跟他们说了自己的遭遇后,王守仁给他出了个主意,同时也是给了他一个更大的任务,就是让程重做为刑部在民间的暗探。
刑部暗探这份工作主要是在民间监视或者追捕一些通辑的逃犯以及官府不方便出手的恶人。处理很多在官场上或在江湖上有背景和势力的人都在暗探的工作范围之内,程重想找的凶手也许就会在这些人当中。而且刑部的情报资源是非常丰富的,在一些特殊案件中还会有全天下最恐怖的两大特务组织锦衣卫与东厂的参与,这也会给他找寻线索给予更多的帮助。
程重起先刚开始做暗探时还在延续着以前做捕快时的办案手法,但在遇到了以前做捕快时无法碰触到的更多人和更多事之后,他也逐渐加深理解了世间的黑暗,于是他的行为方式也渐渐有所转变,学会了对官场人和对江湖人的不同处理方法。
在一次追捕逃犯的过程中,程重遇到了流落在江湖的叶天克。叶天克离开明剑帮的时候正是程重妻子被杀的半个月前,两人以前因为同在应天府,也算故识,打过很多交道,当时程重就对叶天克此人印象较好,并且脾气比较对路,在抓犯人的时候也受过他的帮助,于是想邀叶天克跟他一起做刑部暗探。
叶天克自从离开明剑帮后,精神很颓丧,失去了自己相爱至深的女人,失去了从小出生入死的兄弟,失去了收留并养他成人的义父,他觉得这个世间再无他容身之所,所以四海为家,到处流浪。
在与程重重逢并受到邀请之后,他非常痛快地答应了这个邀请。因为他觉得程重是个可靠之人,而且做在做暗探的过程中,也许会遇到武学造诣更高的强人,以此来锻炼自己的武技。或是帮程重抓捕恶人,以此来为从前做过的事赎罪。总之,叶天克找到了自己如何活下去的方式和信念。
两人对外的公开身份是江湖游侠,以捉捕官府悬赏的通辑逃犯领赏为生,或是接一些保镖工作。做为搭档,一起办了多件案子,配合也日渐默契,同时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随后王守仁因为得罪宫中大太监刘谨而且被流放至贵州龙场。但他们并没有就此放弃密探的身份,因为二人都有着各自的目的和继续下去的理由。
此时,他们正在追踪一个曾在京城地下势力中臭名昭著的恶人而来到杭州城。此人做恶多端,丧尽天良,并且狡猾诡诈。之前是京城中作恶多端的飞蛇帮帮主,平时欺行霸市,目无法纪,并且跟很多官员有私下的来往。但因为无意中招惹到一位朝廷重臣,所以被刑部将帮派端掉,自己逃出了京城,来到杭州,混入了金沙帮。
杭州城东,两个人正在民宅的房顶上飞奔跳跃,准确地说,是一个人抱着另一个在飞奔跳跃……
“喂!快把我放下来,你这野人!你听到没有!再不放我就要咬你啦!”被抱着的正在高声大叫。
“叫什么叫!到前面有地方下去我再放你啊,现在放不是要摔死你吗?叫得我耳朵痛……还有肚子饿!”抱着人的乱糟糟先生也是满腹怨言。
“你肚子饿跟我叫有什么关系……”乱糟糟的理由让小偷心里很不痛快。
在找到一处僻静的空地后,两人终于跳了下来,小偷心里松了一口气。被放下的时候,乱糟糟先生一手托着他的腿,一手扶着他的胸,把他竖着放到地上,然后两人都楞了。
“哎?这是什么东西这么软?”乱糟糟的手摸在小偷的胸上还捏了两下。
“啊!你这混蛋!!”小偷惊恐地捂着胸跳到了一边,“你!你这个流氓!大混蛋!大色狼!野人!猴子!”一连串不是很脏的脏话连珠炮般从她的嘴里喷出来。
“哎哎哎!有完没完?我又不是故意的。你穿成这样子,谁知道你是女的?”乱糟糟也是心里有火,又被人骂了,而且主要原因还是肚子饿……“不过嘛,好像还是满有料的…挺有手感…”这是他心里唯一能安慰自己的事情,虽然有些下作。
看到他不怀好意地翘起嘴角来,被摸的人火气更大了。“那也不行!谁叫你乱摸的!居然被你这种人摸,啊呀!我不要活了!不过死以前要把你先杀了!”说罢她从怀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来,向着冒犯她的人猛刺过去。
“哎!你这人怎么回事?怎么这就要动刀了?你脑袋有病吧?”被刺的人当然不会乖乖站在那,左躲右闪,倒是没什么实质性的危险,以他的身手来说,能刺到他的人估计不会太多。
“谁让你手贱的!摸完了你想就这么完事吗?不可能!要不让我刺一刀,要不把手留下来给我!”她还在乱刺……
“别捅了,你伤不到我的,别白费力气了,快停!”说罢,乱糟糟左手抢过了她的刀,同时右手向外一挥,碰飞了她的帽子。
飞出去的帽子下面,是一头乌黑的青丝,以及一张脏兮兮的脸,不过在面颊上的污垢之下,似乎是一张满清秀的脸。
这下她不乱捅了,也傻了,楞楞地看着眼前的男人,那眼神好像能吃人一样,看得乱糟糟全身直发毛。然后她的眼神忽地灵动了起来,眼珠转啊转,似乎在盘算什么阴谋一样。
随后,她的脸色突然从乌云密布变成阳光灿烂,满脸好像能发出和煦的光来,转变之快令人乍舌,并对他说:“那好,我就不杀你了,但是你要补偿我。”说完还露出一个非常可爱的笑容。
这下乱糟糟害怕了。要杀要剐他都无所畏惧,但就怕来软的。尤其还是个满可爱的女孩子来这套,他不禁咽了一下口水。
“那……你要我怎么样?先说好啊,我可没钱娶你,而且我还不认识你呢,不能以身相许。”这话也开始说得乱糟糟了……
“呸!谁要你娶!野猴子。想娶姑娘我这样的,起码也得玉树临风,才高八斗,家财万贯的。就你?下辈子都别想!”这姑娘气得几乎把刚才想的东西全忘了。
“哎呀,都胡扯什么,说正格的,补偿!”她终于回过神来了。“做为冒犯我的赔罪,你……要做我的保镖!”
“啊?什么?保镖?就你一个小偷还需要保镖?你要改行做强盗吗?乱扯。”刚改名为野猴子的男人觉得这事简直莫名其妙。“既然不要我以身相许,那我走了。以后有机会再赔罪吧。”他转身要走,因为他觉得这事实在不靠谱,并且……主要是肚子实在是饿得厉害了,他已经想吃人了。
“站住!回来!”这种无力的声音并没能叫住他,然而下一句却让他嗖地一下转回身来。“我管你吃饭!”
这句话实在太有杀伤力了,杀得他丢盔弃甲,一败涂地啊。只见他几乎以眼睛看不清速度转回身来,并且马上在小姑娘面前挤出他自认最好看的笑容来:“那好吧~我们先去吃饭~”
“呃~~真可怕~~”姑娘被他的笑给恶心坏了。“好吧,先带你去吃饭。但提前说好哦,吃完不准跑!以后要老老实实地做我的保镖。只要听话,以后我会一直管你伙食的。”
“好吧好吧,先说吃饭的地方在哪?”饿得真像一只野猴子的家伙急得抓耳挠腮的。
“在那边啦,跟我走。”即将成为雇主的小姑娘还是满开心的。她边走边跟刚雇来的保镖问道:“对了,你叫什么啊?我总不能不知道我保镖的名字吧。”
野猴子难得地严肃了一下,回答道:“我叫红火,红红火火的红火。”
“啊?这是什么怪名字?为什么取这么个怪名字?”雇主很奇怪。
红火仰着头回答:“因为我家老头子以前经常在过年的时候喜欢对所有人说:大家来红红火火过大年啊。总是把红红火火这几个字挂在嘴边,于是我就给自己起名叫红火了,而且这名字不是听起来很威风吗?”
“哪里威风了……你家老头子没给你取过名字吗?还得你自己取名字啊?”
“我家老头子不是我爹,我是他从山里捡回来的,我没名没姓当然自己取了。”
“那你姓什么啊?”
红火略为思考了一下,随即回答道:“我姓赵吧。”
“还吧?怎么姓赵还得吧啊?”显得很八婆的雇主明显对这个答案不是很满意。
“要你管,我爱姓什么姓什么!赶快走啊,我真的要饿死了!”说这话的同时,赵红火的肚子也非常配合地叫了起来,看来真的是饿极了。
“好吧好吧,就去前面那店小酒楼吧。哎对了,我叫艾春华,你记住了哦,这可是你雇主的名字啊。”小姑娘终于愿意自报家门了。
“别废话了,快去吃饭~~~”红火完全不把雇主的名字放在心上,飞速向酒楼跑去。 。。
第三章 奇妙的协定
第一卷 有缘来相会
第三章 奇妙的协定
红火急急忙忙地向酒楼跑去,艾春华倒是不紧不慢地走着,她一边用腰间系着的小皮袋里倒出来的水擦洗着脸上的污垢,一边调笑地想着:‘哼,我不给你钱,你就这身要饭的打扮过去点菜,谁会理你啊。’
冲到酒楼门口的红火正准备一只脚踏进去,却突然停了下来。从里面走出来两个人自他身边而过,也停了一下。三个人都没有说话,但都感觉到了对方身上那种熟悉的气息。这种气息是来自于骨子深处的,是从无数次撕杀与搏斗中锻炼出来的,一般人绝不对有这种感觉。
走出来的两人回头看了一眼红火,其中一个细长脸且长得很好看的男人对他笑了一下,然后与旁边的方脸汉子一起走出了酒楼,并与春华也擦肩而过。
春华只是看了一眼那两个人,就赶了上来,对红火问道:“怎么了你?不吃饭啦?为什么站在门口啊?是不是身上没钱不敢进去啊?哈~”
红火转过身来,撇着嘴角看着那两人离去的方向说道:“刚才那两个人,很强,尤其那个娘娘腔,也许不会比我差。他们是什么来路?”
“哎!你管他什么来路,跟咱们没关系,你到底要不要吃饭?不吃我走啦!”春华似乎对他说的完全不感兴趣。
“吃吃吃!当然要吃!伙计!拿饭菜来!要十个人的量!”红火一屁股坐到了饭桌前,虽然对刚才的两个人感到有点奇怪,但饿字当头,也先管不了那么多了,填饱五脏庙才是眼前最需要解决的事情。
走出酒楼的程重对叶天克说道:“刚才那位猴子兄怎么样?好像很厉害的样子。”
“这人很强,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不是一般武人能够比得了的,好像有点浑然天成的味道。如果不是现在有要事在身,也许跟他切磋一下也许会是件愉快的事情。”叶天克不自觉地在脸上表现出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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