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龙女寻魔记-第3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其实这三年我过的很孤单。埋没在热情洋溢的村民中,恐慌、厌恶、自卑和孤僻像是潜伏在海洋深处的猛兽,浮到海水面上叫嚣着,逼着我退回安全的小窝里。我感到害怕,浑身无力。



  “他们会不会讨厌我?会不会我已经丧失了跟正常人正常交流的能力?会不会……我……是不是再也没办法跟正常人交流了?”



  真龙的眼神有些黯淡,浮起来举起爪子轻轻摸摸我的头。



  “怎么可能!”它断然否定,“我家卓儿这么聪明,出了龙宫很快就能适应的。”



  “可我连呕吐和怀孕有关都不知道……”



  “……这个不知道无所谓啦……”



  隔了半响,它又道:“龙宫就是你的家,你要是想出去尽可以出去玩,要是想回来,宫殿的大门给你留着,要是哪儿都不想去,就在本王身边好好呆着。”



  那晚上真龙在我身边守了一夜,起初我还挺感动,不知道平时贯会欺负我的大坏龙怎么突然变得跟小兔子一样温柔,可是后半夜我就被吵醒了,它挤占了我整张床,明明身子太大躺不下,还非要把龙头和一只爪子放在床上,长长的身子别别扭扭软在被褥里,后面的尾巴和另几只爪子拖在地面上。



  我叹了一口气,还叫不叫我睡觉了?看着真龙呼吸均匀睡的正香,不知怎么忽然害怕它感冒,我抽出它压在身子底下的被子,给它盖上,它太大被子太小,只能盖住一节身子和半只爪子。它宠物一样晃动几下,爪子一扑把被子掖在头下面,还不忘用鼻子蹭蹭,呼呼气继续大睡。



  真龙是后来才跟我说那天我在村民面前晕过去的情况。它说我一直在呕吐,呕不出来的时候就干呕,快把血管崩裂、把心脏吐出来那样。我笑了笑说那天根本没吃东西,在村民的劝说下吃了几个果子,是不是坏肚子了?真龙神色一紧,闪烁其词说我呕出来的并不是食物。我笑着逗它,是不是我把你宝贵的龙血都吐出来了,你心疼了?这句话成功把它惹毛,真龙拍拍爪子把我推到被子里,嘴里嘟囔:“你个死丫头不知好赖歹,活该吐泥水吐个没完!”
沉疴旧疾(三)
  我吐出来的的确是泥水。



  只知道传说中似乎有一种名叫“蜮”的动物以吃泥土为生,现实当中泥鳅之类的爬行动物大约时不时会吃几口泥巴,然而吐泥巴的至今为止没怎么听说过。



  怪不得我口腔中有腥气,原来是泥土的味道。



  本来还以为真龙会嘲笑我刷新了动物界品种,它鼻孔出出气并没来讥讽我。我吐泥巴把它吓了一大跳。



  那次胸口疼痛然后昏倒在村民面前,我大口不止吐着泥水。多亏了淅手疾眼快,抓过我扛在肩上就飞出了村民们的视线,这才没留下“龙女喝泥水喝多了直吐”的话柄。



  以后的几日真龙一反常态天天自愿挨刀子,天天逼我喝一碗龙血。我纳闷,一切肌理分明都正常了呀,不是说四五个月喝一次龙血就行吗?



  真龙面对我的提问和拒不喝龙血的态度,耐下心来劝我:“多喝点龙血把你体内的阴气净化掉,你好得快。”



  真龙也不懒床了,日夜攻读藏了八辈子的古医书,翻遍了七百六十本传世千万年的古籍也没找到丁点线索,不清楚我究竟得了什么怪病。它最不爱做的事情之一就是读书,总嚷嚷着字迹太小看的它眼花头痛,可是为了我,它用放大镜照着寻遍了几万条记载。



  “你到底得了什么怪病?是不是在死之前就病了?这症状是不是从娘胎里面带出来的?——啊,我知道了,你老娘是一只泥鳅对不对?”



  这是在吐泥水这件事儿上它开的唯一一个玩笑。说这话的时候,真龙依旧顶着厚厚的镜片弯着长长的脖子埋头苦读,偶尔看向我时,我发现它瞳孔边上有血丝。



  真龙的大脑袋可不是白长的,它从书中找不到答案,反应及时,立刻回想起紫七煞对我死状的描述,判断我吐出来的泥水应当是死的那日吸进肺里去的。



  “三年多前吸入的泥水,现在才吐出来,也算是沉疴旧疾了。”它评价道。



  可就算第二次死掉是因为掉入泥水潭里吸了不少泥水而导致窒息,那也都是三年前的事情。龙血不仅能还魂,还能净化躯体,可是按理说不管什么脏东西早都该被清理的一干二净。然,三年后的我居然和着热血大吐泥浆。



  真龙围着我又把脉,又看舌苔,又拨拉眼皮,就差没把我的肺片取出来瞧瞧,疑问还是没有消除:假设龙血没能把我体内的泥水净化掉,这些泥水聚集在我的肺里三年多,怎么一点症状都没有?为何三年后突然间开始吐泥水?而且据真龙描述,吐出来的还真不少,多到正常人肺部根本装不下。



  真龙喜好摆弄花草,对养花的土壤颇有研究,据它判断我吐出来的泥水中带有贝壳类生物磨碎的粉末杂质,由此推测我吸入的泥水应该来自海洋,或者沧海变桑田的土壤。回忆三年前大闹天际的光荣事迹,它坚持说自己现身的空域下方土壤并非沧海所变,只是普通的褐土而已,不应该有贝壳的粉末。



  而我,实在反应不过来怎么扯到“贝壳粉末”这个话题上去了。



  “本王听说过有一种怨念极深的诅咒,不管受术者重生几次,诅咒的力量都不会消失。眼下你吐泥水这事儿原因还没找到,泥水的成分也实在可疑,本王猜你是不是上辈子被谁给咒死了。”



  它渲染的神乎其神,我因为听不懂而不加理会。什么咒不咒的?听起来又不靠谱又吓人。贝壳海鲜粉末……或许是吃进腹中的海鲜变的?什么褐色土海洋土,反正吐出来了,有什么关系呢?



  真龙看我时眼睛原本蒙上了忧心的色彩,可一察觉到我心不在焉,无视掉它研究了多日的成果,便恼得一巴掌把我掀翻在地:“死丫头臭丫头烂丫头。本王就不该费那么多心思。体质怪异就怪异去吧,谁知道你是得罪了哪位天老爷子,要这么惩罚折磨你。哼哼,吐吧吐吧,吐死了本王就不用操心了。养你真是亏了血本!当真亏了‘血本’啊!”



  它自得一下,觉得双关用的不错,然后继续发泄,“该死的紫七煞怎么还不滚来把你带走?你看什么看,瞅什么瞅,本王哪句话说错了?好心关心你反而不领情。等你真正好了以后看本王怎么连本带利全要回来。”



  “……”



  听闻我生病的消息,第二日自有宝界的大貔小貅就赶过来探望,还带来了自有宝界的琉铮琴供我玩耍。这张铜板琴最大的妙处便在于即便无琴师弹奏,七根钢丝弦也会自己发出演奏声音,好像是一张活着的琴。而琴声美妙不可用语言描绘,流水一般淙淙的声音,听起来叫人心旷神怡,胸口的闷痛也减轻不少。



  “琉铮琴能够记录每一位琴师的演奏曲目,只要想听,可以千百遍放出来。怎么样,听了以后是不是浑身舒服多了?就好像每一个毛孔都打开,每一个细胞都安静了。”大黑貔刚播放完一首《春尽》,这是它最喜欢的曲子,便和着音乐声一直手舞足蹈,看不出来什么安静的样子。



  我抿嘴笑过,好奇心起,走上前拨动了一根琴弦,钢线震颤,却没有发出声音,便纳闷:“咦?琉铮琴能自己发声,为什么我弹奏的时候没有声音?”



  “琉铮琴并不是任何人都能弹奏。上好一张琴,就需要顶级的琴师。心术不正者,否;技艺生疏或粗糙者,否;外行人等,否否否。琴,也是有尊严的,不能任人乱弹。”小貅调好琴弦,又放一首《末月》。



  我讪讪收回手,自愧琴技太差,一个不小心就归在了小貅说的“乱弹”行列。



  “自古以来得到琉铮琴认可的琴师不超过十人,奉卓你弹不响,很正常啦。”小貅很友好地跳到肩上来安慰我。



  “琉铮琴缓解心绪不平极为有效,对你身体康复肯定有益处。”大貔小貅落落大方将古琴交给我。
关于番外
关于番外,微凉有话要说:



  番外中的《缝魂补魄》章节原先是放在全文的开头,因为后来想要调整顺序,但是又不想把已经发出来的章节删掉,就只能暂时放到番外里头去,等开头龙女成长的部分补充好以后,再接着缝魂补魄写,所以各位亲在看的时候可以先把缝魂补魄忽略,不然会有衔接不上之嫌疑,毕竟时间跨越了好些年~~



  小说还在创作中,希望大家多多支持~除去工作实在忙的磨不出来时间,保证一天至少一更,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



  Anyway,多谢各位捧场啦~~~
关于番外
关于番外,微凉有话要说:



  番外中的《缝魂补魄》章节原先是放在全文的开头,因为后来想要调整顺序,但是又不想把已经发出来的章节删掉,就只能暂时放到番外里头去,等开头龙女成长的部分补充好以后,再接着缝魂补魄写,所以各位亲在看的时候可以先把缝魂补魄忽略,不然会有衔接不上之嫌疑,毕竟时间跨越了好些年~~



  小说还在创作中,希望大家多多支持~除去工作实在忙的磨不出来时间,保证一天至少一更,更新时间一般是晚上。



  Anyway,多谢各位捧场啦~~~
捕虎笼(一)
  记起爹爹在世时常吹的洞箫曲《落红》似乎就是首古曲,便是否能够弹奏,小貅应一声,埋头调音阶,不一会儿功夫,熟悉的旋律缓缓升起,萦绕在我周身,有魔性一般流入我心里,跟随血液、脉搏一起跳动,流涌。胸口的疼痛像是被清澈溪水冲刷过的捣衣石板,一点泡沫都不留。琴声有别于箫声,但还是让我想起了坐在长廊中奏箫的爹爹,眼眶不禁一热,转身抹掉泪水。



  真龙闻声赶来凑热闹,尾巴一甩爪子一抬,炫耀它脑子里的知识:“琉铮琴内置冰川磁石一枚,上面的细密纹路可以记载近百首曲谱,另有同向悬浮磁针,在琴师的控制下可以精准无误记录下琴音。最优秀的琴师无一不是用灵魂演奏,精神碎片通过手指就附着在了琉铮琴上头,千万年都不会消失。就好像是痴情之人的执念一样。不管是琴师,还是诗人,只要是那些想从脑袋里挖出来点东西留给后人的,都有一种叫人惊讶的执着,就是把自己的作品流传下去的执着。弹奏的曲子居然比琴师自己活的寿命还要长,真是让人不得不感慨啊;古往今来想要被后人铭记的不计其数,比沙漠中的沙粒只多不少,可真正能在千万年之后被人重新提起的比凤毛麟角还要少。执念啊,执念。譬如说,弹这首《落红》的人曾经是本王宫里的御用琴师,他的琴技,啧啧。”



  大黑貔和小貅恭恭敬敬:“龙神大人英明,必定泽披后世,永被人们铭记于心。”



  真龙翘着尾巴,卖弄学士,很开心,被拍了马屁,更开心。



  “近来龙宫和九木阵可都安好?”



  “大人,小的正有一事要禀告:”小貅再行一礼,“小的遵从大人吩咐,使用鹰隼盘日夜巡逻九木阵,那只鼹鼠并无踪迹。他闯入的路线怪异,虽说是跟随暗守之后,但中途就被甩下,留在九木阵的第四层,至于他如何进到宫中来的,又是如何逃走的,小的暂时还不知道。”



  原来是在说陌生男子闯入龙宫的事情。



  而鼹鼠,就是真龙给那个入侵的男子封的名号。我们都不知道他的名字,用“那个人”代词用多了显得很混乱,真龙别出心裁想出“鼹鼠”冠名他头上,戏谑之意足足,显得挺恰当。真龙一直觉得从地面上和空中都进不来龙宫,因为有困字决阻拦,如此推测,那人应该是挖地道进来了。



  提到入侵的陌生男子,脑海中又浮现出他压抑在黑暗中的笑意——“盯上你了,龙女。”他说。



  脸颊倏地发热起来,两只貔貅和真龙专注于别处,没有注意到。



  “九木阵前四层均属物,第五层属心,第六层属脉,第七层属气,第八层属灵,第九层属魄,能在没有人领路的情况下一口气冲破五层枷锁,鼹鼠窝里出来一只不得了的啊。”真龙叹道。



  “小的继续去查。”小貅诺道,稍一停顿,又道,“还有一事,小的向大人禀报:三日前小的发现有人在九木阵外鬼鬼祟祟,似乎发现了进入阵法的标志。昨夜那人又在阵外转了半宿,小的担心是有人企图对龙宫不利。”



  真龙一挑眼皮,鼻孔出气:“什么人这么胆大?不想活了么。”



  “龙神大人,小的只是用鹰隼盘看到,还没来得及前去查看。”



  “是上回那个闯进来的鼹鼠贼吗?”



  “身形上看并不像,”大黑貔答道,“那人一身白装,蒙头盖脸,也不见拿什么兵器。”



  真龙觉得奇怪:“夜行人都是身着黑衣,他一身白的,不怕被发现抓到啊。本王直觉那人不是好东西,恐怕又是一只穿山甲。速速前去查清他身份。”



  貔貅们还未来得及领命,梁上黑影晃动,淅稳稳落地。他是什么时候进来的呢?我没有察觉。他施过礼后,呈上一枚铜板。



  这并非普通铜板,而是镀了一层薄薄银屑的铜板,中心并无穿线的孔洞,银白色实心铜板上雕刻了一只老虎头。很显然,这并不是人们使用的流通钱币。



  “这个是什么?除了万年前西荒伏虎国使用虎头钱币,其他用老虎铜板的本王还真没见过。”真龙抛起铜板掂了掂,铜板除了无孔且镀银,没什么特别。



  “龙神大人,”淅回禀,“近来江湖上新出现名只手遮天的大盗,名叫‘白虎’,此人无所不偷,上至宏真族茹驾的金玉文房四宝,下至易州太守家中祖传的短笛,没有到不了手的什物。见到神偷白虎的人都描述他穿着一身白袍,在夜里飞檐走壁如同鬼魅一般悄然无声,皇宫里的禁卫军都没能将他捉拿归案。”



  真龙捏须道:“江山代有才人出啊。这镀银虎头钱就是他的标志了?”



  “白虎每物色好一处的宝贝,都会事先留下虎头钱作为预先警示,可不管戒备多么森严,他从未失败过。”



  真龙大笑:“黑夜中的白老虎,伸出爪子之前还敢提醒本王要注意小心,这不是赤裸裸的挑衅么。呵呵,盯上本王宫里的藏宝了吗?”它最后一次把虎头钱抛起,口中稍一吹气,夹杂着霹雳雷电瞬间把钱币打个粉碎。



  它下一个想要劈碎的就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贼,居然敢号称“神偷白虎”。



  “把消息传下去,把他引过来。”真龙开始打哑谜。



  淅居然破解了,会意道:“是。”



  我听得莫名其妙:“什么消息?引过来谁?你们在说什么?”



  真龙不理睬我,继续它的思绪:“起个什么名字好呢?”



  我:“起名字?”



  “啊,对!”真龙一拍脑袋,“青龙对白虎,不过他哪里有资格跟本王相提并论?嗯,龙吃虎,吃虎之龙,那就叫‘螭虎龙’好了。”



  我这才明白过来真龙要把自己包装成与白虎并列的大盗,急切想与之交手。



  “尽管来吧。本王许久都没吃到老虎肉了。”百无聊赖的囚禁生活终于有了点趣味波折,真龙兴奋至极,它龇龇牙,那真是一口雪白锋利的好牙。
捕虎笼(二)
  要如何描述在一个上弦月高挂,漆黑的风吹染整片死寂森林,林边小片空地上若有若无的篝火边,坐着两个大啃兔肉黑袍人的景象呢。



  简单来说,有两个字很好概括了夜里的颜色:阴森。



  简单来说,有两个词语很好描述了当时的氛围:诱惑,暗涛汹涌。



  简单来说,是夜的阴谋可以归结为——捕笼。



  靠火堆稍远一些的男子大口撕着滋滋冒油的兔肉,一点儿不害怕烫似的。火光照亮他的面孔,是个难得一见的帅气男子,只可恨他的吃相太不文雅,可惜了上好一张面皮。



  坐在他旁边的人离火堆比较近,拉低了帽兜,小口小口嚼着迟到的晚餐,兔肉太烫,而不得不吹上半天。



  两个人就这么若无其事坐在黑暗中吃肉,他们是在享受晚餐,又好像在等待。



  容不得一缕风逃逸掉的黑松林中,忽地刮起了一阵不大不小的风。



  距离火堆较近的人感到来者的不善之气,后脖子一阵发凉。



  帅气的男子依旧在啃肉,动作之粗鲁,嚼肉声音之大,配上一身细密织纹的华丽衣裳,上面油渍斑斑,真是叫人抚额头痛。



  最引人注目的实际上是两人面前放置的包裹,系口处流出的金色叫人馋涎欲滴,那不正是纯金茶具碗筷吗?



  身形高挑的帅公子嘿嘿一笑,油呼呼的双手抓过来一个金碟子,放在牙关咬了咬。



  纯金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